国际疾病分类及手术与操作编码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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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疾病分类及手术与操作编码指导原则

疾病分类

(一)编码查找方法、主导词查找方法

第一步:确定主导词;

第二步:在索引中查找编码;

第三步:核对编码。

确定主导词有九种方法:

1.主要是由疾病诊断中的临床表现担任,常被置于诊断术语尾部;

2.疾病的病因常可作为主导词,不过细菌、病毒虽然是病因,但不

能作为主导词,因此要以临床表现作为主导词;

3.以人名、地名命名的疾病(包括综合症)可以直接查找

4.寄生虫病直接查“侵染” ;

5.“综合症”可以直接作为主导词,但以下的修饰词不含有人名、

地名;

6.以“病”结尾的诊断,首先要按全名称查找(去除明显的修饰词),

如果查不到可以将“病”作为主导词;

7.第15 章妊娠、分娩、产褥期是对其并发症的分类,从时间上可分

为三个阶段,妊娠阶段的并发症主要以“妊娠”作为主导词,分娩阶段的主导词主要以“妊娠”为主导词,产后阶段的并发症主要以“产褥期”为主导词;

8.损伤如果指出了类型如:脱位、撕裂,就要以损伤的类型为主导

词,如果指出的是砍伤、穿刺伤等具有开放性的损伤,要以“伤口”为主导词,没有指出任何情况的以“损伤”为主导词;

9.解剖部位一般不做主导词,但部位作为被修饰词时,可作主导词。

10.ICD—10 三部分索引常见主导词:疾病和损伤性质索引:常采用医学术语、名词或形容词、疾病的临床表现词汇为主导词。

药物和化学制剂表索引:采用药物和化学制剂的名称为主导词。(二)基本编码规则

1、单一编码与多数编码:统计报表只要求一个主要编码,三级医院至

少采用5 个疾病诊断编码和3 个手术操作名称编码才可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

2、编码级别:有亚目的必须编码至亚目。统计报表只要求编码到亚

目。ICD-10 中有一些类目没有亚目编码,如:新生儿破伤风

(A33), 这时只有编码至类目。对三级医院要求编6 位数扩展码,对于手册中没有的疾病编码各医院可以采用临时增加六位数编码。

3、慢性病急性发作:原则上按急性病编码,但对于一些在治疗中没有

其他特异性治疗的,仍将按慢性病编码。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要编码于:J44.1(未特指的慢性支气管炎中)。

4、怀疑诊断:在病人出院后仍不能做出肯定诊断时,按下列方法处

理:①只有一个怀疑诊断,要假定为实际情况编码,如可疑肝炎,按肝炎编码。

②当一个症状或体征后面跟随一个和多个怀疑诊断时,只编症状

或体征码,怀疑诊断可视情况编码或不予编码。

5、晚期效应(后遗症):

①定义:指疾病本身已不复存在,但残存着某些影响身体情况的

症状、体征。在ICD—10 中,后遗症的类目都有定义性说明,可归纳为:

A、医生诊断特指为后遗症、晚期效应、陈旧性、静止性、非活动

性的疾病。

B、某些疾病情况在发病一年以后的残留表现。晚期效应类目:

B90-B94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后遗症

E64.- 营养不良和其他营养缺乏的后遗症

E68 营养过度后遗症

G09 中枢神经系统炎性疾病的后遗症

I69.- 脑血管病后遗症

O97 由于直接产科原因后遗症的死亡(这

是死因编码)

T90-T98 损伤、中毒和外因的其他后果的后

遗症

Y85 -Y89 外因的后遗症导致的疾病和死亡(外

因编码)

晚期效应编码原则:在医院疾病分类中的规定①要优先编码后遗症的临床表现。

②当没有指出后遗症的临床表现,又不能获得进一步的说明时,

后遗症可以作为主要编码

(三)主要疾病诊断选择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 (ICD —10)对疾病诊断的要求, 影响疾病编 码的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

病因 + 病理 + 解剖部位 + 临床表现 疾病诊断的核心成

份: 解剖部位 + 临床表现

医师在填写诊断名称时, 要尽量将上述的成份描述清楚, 才能保证疾 病分类编码的准确性。

总则:突出治疗的疾病 (住院原因 ) 选择在本次医疗事件中治疗的疾病, 对健康危害最严重、 花费医 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为主要诊断。

危及生命的疾病在前,其他疾病在后;

传染性疾病在前, 其他疾病在后;

罕见病例在前, 其他疾病在后;

病因疾病在前, 症状、体征在后;

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规

律:

本科疾病在前,

治疗疾病在前,

严重疾病在前,

原发疾病在前,

急性疾病在前,

他科疾病在后; 未治疾病及陈旧性情况在后; 轻微疾病

在后; 继发疾病 (并发

症 )在后; 慢性疾病在

后; 原手术或疾病在后;

住院时间长的在前,住院时间短的在后。

2、对于复杂诊断的主要编码选择

①如果病因诊断能够包括一般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为主要诊断。

②如果临床症状不是病因的常规表现,而是疾病某种严重的后果;是疾病的发展的某个阶段,那么要选择这个重要的临床表现为主要诊断,但不能选疾病的终未情况(呼吸衰竭)为主要诊断。

3、对已治和未治疗疾病,选择已治疾病为主要诊断。

4、治疗结束时仍未确诊,那么症状、体征或异常发现可以作为主要诊断。

注意:症状、体征和不明确的情况一般不能作为主要诊断,当确无其他诊断时,症状、体征才可以作为主要诊断。

5、因怀疑诊断住院,在出院时仍没有确诊,怀疑诊断要按肯定诊断编码,而经检查后排除的可能情况要分类到Z03.-(对可疑疾病和情况的医疗观察与评价)。

在做索引时必须用某种方式标明它不是肯定诊断,这样在检索时才能与其他肯定诊断的病例区别开来。

6、当多个诊断没有一个更为突出,而多诊断又可分类到被称为“多发——”的类目时,选择“多发——”为主要编码,而对所列出的逐个情况可加用附加编码。这样的编码主要用于与HIV 病有关的情况以

及损伤和后遗症。

7、当两个疾病或一个疾病伴有相关的并发症,而此时有合并编码的

要选择合并编码作为主要编码,不能分开编码。

8、后遗症的类目:是用来指出不复存在的情况是当前正在治疗疾病的原因。主要编码要选择这个正在治疗的疾病,后遗症编码可以作为附加编码。

9、急慢性情况: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时,有合并编码的选择合并编码为主要诊断;没有合并编码的,而且索引中对急慢性情况有分别编码,则选择急性编码为主要诊断。

10、损伤主要诊断选择:①多处损伤要以综合编码为主要编码,对于逐个损伤情况可作为附加编码。

②内部损伤伴有浅表性损伤或开放性伤口时,以内部损伤作为主要编码。

③颅骨和面骨骨折伴随有颅内损伤,以颅内损伤作为主要编码。

④颅内出血伴随有头部其他损伤,以颅内出血为主要编码。⑤骨

折伴随有同一部位的开放性伤口,以骨折为主要编码。

11、妊娠、分娩和产褥期主要诊断选择本章要选择影响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处理的最主要的并发症作为主要编码。

①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伴有绝育,选择绝育为主要诊断。分娩伴有绝育,选择分娩的并发症为主要诊断

②产科的诊断常常是多个,在选择主要诊断时要注意突出统计报表序号的疾病。

③当产科病人进行了某种操作(剖腹产,产钳分娩),如果指出了操作原因,则要这个原因作为主要编码,操作按手术分类进行编

码。只有当未提及操作的原因时,操作才能作为主要编码。

12、恶性肿瘤的主要诊断选择:

①原发肿瘤伴有转移:首次就医,选择原发肿瘤为主要诊断,否则按治疗的情况选择。

②未指明原发部位的继发性肿瘤,选择继发性肿瘤为主要编码。

③肿瘤的化疗或放疗:如果是首次就诊,按上述原则或选择。如果是再次住院进行维持性治疗,选择化疗或放疗的情况(Z51.-)为主要诊断。病人在化疗或放疗期间死亡的,则要选择肿瘤编码为主要编码。(三)修饰规则

1、其他诊断被记录为主要诊断,而主要诊断却被记录为其他诊断。当一个次要的或长期存在的疾病、伴随的疾病被记录为主要诊断,而另一个更重要的,与病人接受治疗专科相关的诊断被记录其他诊断,则要选择后者。

2、主要诊断栏中有几个诊断名称:几个独立的疾病诊断被同时列于主要诊断中,而病案记录中又指出其中之一为病人接受治疗的主要疾病,选择这个疾病为主要诊断。

3、记录为主要诊断的名称是其他诊断所表现的症状或体征,则选择

其他诊断为主要诊断。

4、突出疾病的特异性

选择更能说明疾病病因、性质、部位等情况的诊断为主要诊断。

5、主要诊断的取舍

①若记录的症状或体征可能是由于两个疾病中的某一个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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