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深圳地铁

(完整版)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深圳地铁
(完整版)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深圳地铁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

工程管理办法

(2018年版)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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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语定义 (2)

第三章部门职责 (4)

第四章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 (8)

第五章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 (13)

第六章评估管理 (14)

第七章第三方监测管理 (16)

第八章施工配合费 (18)

第九章应急管理 (18)

第十章执法管理 (19)

第十一章资料管理 (19)

第十二章技术要求 (20)

第十三章其它 (22)

附图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方案审查流程 (23)

附图2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方案审查流程 (24)

附图3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施工监管及地铁受工程影响后的处理流程 (25)

附图4 工程施工应急流程图 (26)

附表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勘察作业审查信息表 (28)

附表2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信息表 (29)

附表3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查信息表 (30)

附表4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勘察作业审查信息表 (31)

附表5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信息表 (32)

附表6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查信息表 (33)

附表7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停止地铁第三方监测审查信息表34附表8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安保区简易工程审查表 (35)

附表9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通用审查信息表 (38)

附表10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避免或降低外部作业对地铁的影响,保障地铁建设、运营安全和临近地铁工程的顺利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地铁安保区基坑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BJ/T15-120-2017)、《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202-2013)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所辖地铁的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在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除应急抢险外,作业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急预案、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方案进行地铁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并送我司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规划、施工许可。在已铺轨完毕的建设规划控制区进行下列作业的,也应按本条规定进行地铁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爆破和机械振动、挖掘、地基加固、钻探、打桩、顶进、打井、抽水施工;

(三)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活动;

(四)在过江(河)隧道段挖沙、疏浚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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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架设、埋设管线,地下坑道穿越地铁设施;

(六)移动、拆除和搬迁地铁设施;

(七)对地铁出入口、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等设施设备进行围圈施工;

(八)其它可能危害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作业期间应当服从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运管办”)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技术管理中心、运管办、运营总部、规划发展中心、建设总部等地铁保护相关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工作。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原则,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

第七条我司对申请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施工、评估、第三方监测方案的技术审查,不减免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各技术责任单位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章用语定义

第八条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

地铁运营线路及周边的特定范围内设置的保护区域,具体为: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范围内;地面、高架车站及区间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范围内。

前海合作区内轨道交通沿线运营安全保护区范围:地下车站主体结构与隧道结构边外侧80米,且不小于4倍基坑深度的范围内;地面或高架区间和车站结构边外侧30米范围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边外侧15米,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轨道交通的过海隧道和跨海桥梁外边线外侧100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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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地质条件下或工程属于特殊作业,虽然工程所在地超过上述范围但事实上会对地铁设施产生影响的,我司可提出申请扩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的方案,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定,并报主管部门、市住房建设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九条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

地铁线路交由我司做前期预、工可研起,至工程建成施工单位向我司正式移交期间的地铁建设线路及周边的特定范围内设置的控制和保护区域,其区域范围按照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地铁设施

地铁的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冷却塔等附属结构)、区间、出入段(场)线、车辆段建(构)筑物、地铁电缆隧道、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及其内部的所有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申请人

在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作业的建设单位。

第十二条专业评估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受申请人出资委托对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地铁运营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的专业机构。

第十三条第三方监测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与申请人及工程参建单位均无隶属关系、受申请人出资委托承担受影响地铁设施现场监测的单位。

第十四条地铁建设参建单位

在地铁设施建设不同阶段,承担地铁可行性研究、设计或施工任务并承担质量安全责任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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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十五条技术管理中心

(一)业务咨询与受理

设置网络平台、电话和技术人员,负责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项目的办事流程咨询和技术方案咨询;审查申报材料针对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受理接纳申报材料。

(二)技术方案审查

负责审查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项目的勘察方案、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含监测方案、地铁结构损伤修复方案和工程变更方案)以及设计、施工对运营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等,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重要技术方案报我司技术委员会审查,最终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以我司名义出具审查意见书。

(三)运营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地铁安全监测工作效果的测评管理

负责对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建设方案中的地铁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结果、监测方案和实际效果进行测评管理;提出改进评估和监测工作要求并依规执行。

(四)完工审查

通过判断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建设项目对地铁影响是否结束和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对地铁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是否按照要求恢复,判断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完工结案条件。将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以我司名义发出结案意见文件。

(五)配合项目工地现场监管

组织开工前现场技术交底,提出现场技术管控要点和风险管控要点。当工程施工引起地铁结构、设施监控项目监测值超过控制值或结构损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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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运管办提供技术支持,提出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测方案的调整要求和地铁结构及设施的保护新要求。

(六)配合受损地铁结构修复

审查地铁结构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向运营总部提供技术支持。

(七)配合运营应急抢险

在应急抢险中向运营总部提供技术支持。

(八)配合外部工程应急抢险

审查外部工程应急抢险技术方案,在应急抢险中向运管办提供技术支持。

(九)综合及辅助业务

联合运管办负责有利于巡查执法、地铁结构安全和便于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项目管理的新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配合运管办完成标识牌的方案设计。

第十六条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

(一)线路巡查及执法

负责按固定的频率、在固定时段沿地铁运营线路巡查地铁安全保护区。对巡查发现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的拟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将建设方案送我司审查,取得我司同意意见且取得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对巡查发现的未经我司同意或未取得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手续的在建项目,要求其立即停工并采取执法手段。

(二)配合技术方案审查

对技术管理中心转来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项目的勘察方案、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含监测方案、地铁结构损伤修复方案和工程变更方案)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对地铁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等提出会签意见,5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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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工地现场监管

负责监管我司审查通过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对地铁影响。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是否按我司审查同意的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是否存在不利于地铁设施的安全隐患,监测数据变化是否合理和数据是否超过我司规定的安全控制标准。当出现监测数值超过我司规定的控制标准、地铁结构或设施损伤、监测数据突变等风险因素时及时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应对措施,并将现场情况报送我司安全监管中心、运营总部和技术管理中心。

(四)配合完工审查

配合确认建设项目现场实施情况。

(五)外部工程应急抢险

负责在出现重大险情时,监督、督促外部工程建设单位按应急预案或现场情况进行抢险。

(六)综合及辅助业务

负责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相应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宣传工作;负责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范围标识牌的制作、安装,负责后期维护管理;负责与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属地街道办、企业、用地规划权属单位签订联合保护协议;联合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有利于巡查执法、地铁结构安全和便于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项目管理的新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

第十七条运营总部

(一)配合技术方案审查

对技术管理中心转来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项目的勘察方案、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含监测方案、地铁结构损伤修复方案和工程变更方案)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对地铁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等提出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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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配合工作

配合申请人进行地铁设施现状调查、隧道详细形态测量及地铁第三方监测等工作。

(三)配合项目工地现场监管

当工程施工引起地铁结构、设施监控项目监测值超过控制值或结构损伤时,向运管办提供地铁行车、轨道、接触网、结构等设施受影响情况,配合运管办组织详细调查轨道、接触网、结构等设施受影响情况。

(四)签订协议

与申请人签订《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地铁设施损伤修复协议书》,向申请人收取施工配合费、地铁修复保证金。

(五)配合完工审查

配合提供地铁结构现场复查情况或地铁结构修复后验收结论供技术管理中心判断是否具备结案条件。

(六)受损地铁结构修复

负责地铁结构损伤程度认定、轨道、隧道、供电、通信、信号、机电设备修复方案审查,组织跟踪隧道内部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安全监管和质量验收。

(七)运营应急抢险

负责地铁设施范围内险情响应、组织抢险、抢险的商务、法务等后续事务处理。

第十八条规划发展中心

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管理的如下工作:

(一)对工程选址进行复核,必要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

(二)组织(参与)规划控制区内工程技术方案审查,将审查意见送技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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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建设总部设计中心

(一)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地铁施工招标前的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管理如下工作:

1.对工程选址进行复核,必要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

2.组织(参与)对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将审查意见送技术管理中心。

(二)配合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技术方案审查。

第二十条建设总部工程(或设备)中心

(一)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地铁施工招标后的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管理如下工作:

1.对工程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组织地铁施工单位对建设规划控制区进行巡查。

3. 组织施工单位跟踪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以及安全监管。

4.协调处理与地铁建设相冲突的工程建设。

5.负责现场施工、应急预案实施的配合工作。

(二)新线试运营期间,参与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技术方案审查。

(三)配合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技术方案审查。

(四)配合运管办执法。

第二十一条党群工作部

应急事件发生后,负责社会公众及媒体单位的联络、接触与接待来访工作,负责危机信息的搜集、发布与管控工作,代表我司对外发布信息。

第二十二条法律审计与风险控制部

负责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与我司有关的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理和相关法务工作。

第四章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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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方案审查

(一)技术方案审查部门:技术管理中心。

(二)申请人在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完成并根据评估报告修改后分阶段向我司提出审查申请,提交申请表《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审查信息表》(附表1/2/3)及表中资料清单中所列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审查后进行过重大变更的方案应重新报审。

(三)方案审查流程(详细流程见附图1)

申请人递交资料→技术管理中心受理→运管办、运营总部提出意见→技术管理中心判断方案是否报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审核)→技术管理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我司审定→技术管理中心出具审查意见书→技术管理中心告知运管办、运营总部、申请人等相关单位→资料转交运管办使用和存档。

(四)简易工程审查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条状或点状开挖的管沟、路面、景观等完工后地面标高保持不变的工程或经技术管理中心确认为对地铁无影响或影响极小的工程,可不进行地铁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申请人按《地铁安保区简易工程审查表》(附表8)填报,我司授权技术管理中心直接审查并加盖技术管理中心公章。《地铁安保区简易工程审查表》完成签字盖章后与我司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同等效力。简易工程认定类别及标准详见附表8。

第二十四条开工条件

(一)申请人已取得我司同意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书,落实审查意见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人与运营总部对受影响段地铁设施进行现状调查,描述结9

构开裂、渗漏水、设备工作状况等并按我司要求进行隧道详细形态测量,完成现状调查报告后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三)隧道内所有监测点布设完毕,初始值送运管办和运营总部备案,监测数据系统接入我司地铁安保区信息管理系统。

(四)依据评估结果所需的预加固工程加固完毕。

(五)施工场地内用醒目标识标出地铁线位、以及距地铁线位30米或50米位置,并设置地铁线位警示告示牌。

(六)按照针对地铁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及物资落实到位。

(七)申请人与运营总部签订完成《安全与文明施工协议》。

(八)通过运管办组织的开工条件验收。

第二十五条巡查

运管办对全线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进行巡查,检查并处理未批先做的工程,掌握已审查工程施工进度、地铁保护技术方案落实情况和工程对地铁的影响程度。巡查按覆盖地铁运营时间,每日六次、每三小时一次的频率进行。巡查工作编入月度、季度和年度运营安全保护区管理报告,巡查记录保存一年。运管办根据巡查工作职责细化巡查相关规定和制度。

(一)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的报告流程

1、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电话上报运管办线路负责人。

2、对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并上传至微信报案群,拍照内容应包括:施工项目信息告示牌、施工现场近景和远景等至少3张照片。

3、将发现异常情况的具体时间、地点、发生的情况编辑信息上传至微信报案群。

4、及时关注运管办线路负责人的反馈信息,按指示处理。

5、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地铁安全保护区每日巡查工作记录》。

(二)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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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运管办线路负责人确认安全隐患后,巡查员立即口头告知申请人可能会对地铁运营安全造成的影响。

2、暂停对地铁设施有影响部位工程的施工,对现场进行保护,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3、等待运管办线路负责人到达现场,按指示处理。

4、处理完毕,巡查员继续巡查。

(三)巡查质量控制保障措施

运管办根据巡查职责和巡查要求采取技术、行政、经济、合约等措施制定巡查制度保障巡查质量。

第二十六条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

运管办审阅工程施工对地铁影响的监测报告,检查地铁设施受工程建设影响情况,定期向运营总部通报可能影响地铁运营的重要施工节点、施工工序。

第二十七条地铁受工程影响后的处理方式

工程施工造成地铁安全控制指标超标、造成地铁设施损伤或对地铁运营造成影响后,运管办应告知申请人暂停施工、修复损伤或立即消除施工对地铁设施和运营的影响。技术管理中心审查修复方案,运管办监督、督促地铁设施外部工程建设单位按修复方案施工或按应急预案、现场情况抢险,运营总部牵头组织跟踪隧道内部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以及安全监管。

申请人在完成以下工作之一后方可复工:

(一)造成地铁安全控制指标超标

申请人应向我司提报对地铁结构有影响部位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我司协商处理方案,采取措施消除后续施工对地铁结构的影响后方可复工。

(二)造成地铁设施损伤

工程施工造成地铁结构开裂、漏水、管片崩角、错台、掉块等损伤后,11

申请人应向我司提报地铁设施修复计划与施工方案,涉及轨行区作业的还应向运营总部提报施工计划。修复方案经我司审定后,申请人组织施工单位按照审定方案对地铁设施进行修复。修复工作完成并经我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其他影响

工程施工造成地铁设施和地铁运营其他影响后,由我司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后续处理方式。对造成地铁设施重大影响的工程,修复方案报我司技术委员会审查。对地铁运营造成影响的工程,按照应急事件处理。

(四)签订《地铁设施损伤修复协议书》、交纳修复保证金

经我司判定或评估机构评估地铁设施或运营安全可承受后续工程施工的影响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向我司申请在工程施工对地铁设施影响结束后修复地铁设施损伤。申请人在与我司运营总部签订《地铁设施损伤修复协议书》、交纳修复保证金后方可复工。修复保证金可由申请人委托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提出,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施工监管及地铁受工程影响后的处理流程详见附图3。

第二十八条索赔方式

工程施工对地铁设施造成损伤或对地铁运营造成影响后,申请人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的,运营总部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协调后申请人仍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的,我司先行对地铁设施进行修复,并提请法院判责。责任认定后,申请人支付其应承担的维修费用。

第二十九条工程结案

除简易工程外,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方可停止对工程施工的监管:(一)工程已完工或技术管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判定剩余工程不影响地铁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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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铁设施变形进入稳定阶段,即达到《建筑变形测量规范》规定的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

(三)工程对地铁影响结束后按我司要求进行隧道详细形态测量,标明工程影响前后详细形态变化量;

(四)工程施工对地铁造成的损伤由申请人全部修复完毕或与我司达成一致,并经我司验收合格;

(五)相关资料移交我司备案;

(六)收到我司同意结案的文件。

第五章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

第三十条方案审查

(一)技术方案审查部门:技术管理中心。

(二)申请人在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完成并根据评估报告修改后分阶段向我司提出审查申请,提交申请表《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审查信息表》(附表4/5/6)及表中资料清单中所列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先于地铁规划建设之前已施工的工程,其设计和施工方案应送我司备案。

审查后进行过重大变更的方案应重新报审。

(三)方案审查流程(详细流程见附图2)

1、勘察方案审查流程

申请人递交资料→技术管理中心受理→在建线路征询建设管理部门意见→技术管理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我司审定→技术管理中心出具审查意见书→技术管理中心告知建设管理部门、申请人等相关单位。

2、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审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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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递交资料→技术管理中心受理→根据受影响地铁工程的进展组织规划发展中心、设计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地铁参建单位会审→审查意见反馈技术管理中心(地铁参建单位出具正式书面意见)→技术管理中心与申请人洽商意见一致性→技术管理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我司审定→技术管理中心出具审查意见书→技术管理中心告知建设管理部门、申请人等相关单位。

地铁在建期间的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和地铁设施质保期内的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审查意见最终由技术管理中心提出并报我司审定,地铁参建单位应认可并执行我司审定的最终意见。

第三十一条建设规划控制区的巡查

(一)地铁土建施工单位未进场时,不安排专人巡查。我司设计管理部门应向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建设工程管理要求,应安排设计单位关注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规划和建设情况。

(二)地铁土建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工作流程为:施工单位沿线路巡查,发现未经审查的施工后,将巡查结果报建设管理部门,由建设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

地铁土建施工单位未进场时,不安排专人监管。

地铁土建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监管,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配合监管。

第六章评估管理

第三十三条评估宜贯穿于外部作业的设计、实施多个阶段全过程,包括地铁设施既有结构现状评估、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外部作业施工过程评估、外部作业影响后评估,评估报告分阶段向我司提交。评估的一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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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定、技术要求参照《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三十四条 评估机构的资质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质;

(二)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含地铁、轻轨)行业甲级资质;

(三)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四)具有地铁及地下工程专业的科研和教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在规划设计过程、施工作业前委托专业机构对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

第三十六条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工法变更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评估。

第三十七条 设立评估结果负面效果评价机制 (一)评价方法

1.出现一次评估数据造假情况,定为负面效果A 类;

2.出现一次评估方法错误或一次评估结果严重失准情况(1α≥),定为负面效果B 类;

3.出现一次评估结果失准情况(0.51α<<),定为负面效果C 类;

4.累积出现两次负面效果C 类,定为负面效果B 类;累积出现两次负面效果B 类,定为负面效果A 类。

其中:-=α实测值评估值项目允许值

,项目允许值参见第十二章技术要求中第六十

条规定。

技术管理中心根据评估机构的负面评价效果建立评估机构考核档案。

(二)评价结果有效期

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每三年为一个有效循环期。

(三)评价结果的利用

对于负面效果A类,我司将要求申请人更换评估机构。

对于负面效果B类,我司将告知申请人评估机构的负面评价效果,要求申请人对评估机构严加管理。

第七章第三方监测管理

第三十八条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二级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建设工程,申请人应委托我司认可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地铁设施和与地铁设施密切相关的工程部位进行监测。影响等级为三级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建设工程由技术管理中心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受影响段地铁设施现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

第三十九条第三方监测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实施要求参照《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四十条监测方案应反映施工对地铁的影响,明确监测的对象、范围、测项、频率、监测设备、预警报警值、信息提交方式。具体监测项目及控制值应满足本办法对技术指标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监测方案应通过监理单位的审查,监理审查表随监测方案一并提交。申请人在项目开工前,应安排第三方监测单位按照我司批准的监测方案布置监测设施,完成第三方监测初始读数。我司、申请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三方对第三方监测初始读数共同确认。

第四十二条第三方监测报告

(一)监测报告分为日报、周报、月报,施工完成且监测数据稳定后提交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中的数据表格和图示应按照我司统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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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制作。

(二)第三方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及总结报告应评价施工对地铁设施及运营的影响。

(三)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定期将监测报告递交到运管办和运营总部。

第四十三条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监测警戒值标准及时向运管办、申请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警和报警。当第三方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应立即通报运管办。

第四十四条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申请人可向我司提交《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停止地铁第三方监测审查信息表》(附表7)申请停止地铁第三方监测:

(一)工程对地铁结构设施及运营影响结束;

(二)地铁结构设施变形进入稳定阶段,即达到《建筑变形测量规范》规定的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

(三)提交格式符合我司要求的第三方监测总结报告、工程对地铁影响结束后隧道详细形态测量报告并标明工程影响前后详细形态变化量。

第四十五条设立第三方监测负面效果评价机制

(一)评价方法

1.出现一次监测数据造假或监测方法错误情况,定为负面效果A类;

2.出现一次非误差范围内的监测结果失准情况,定为负面效果B类;

3.出现一次监测报表不规范、信息传递不及时、监测设备影响地铁运营、违反运营安全规定等工作不规范情况,定为负面效果C类;

4.累计出现两次负面效果C类,定为负面效果B类;累计出现两次负面效果B类,定为负面效果A类。

技术管理中心根据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负面评价效果建立第三方监测单位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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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简要报告

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简要报告 1.项目概述 2001年底编制完成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轨道交通规划》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为依据,提出了由15条线路组成,总长为365.2公里的深圳市远景轨道交通线网方案。在此基础上,2003年编制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5~2010年)》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评估,作为二期工程建设的规划依据。目前深圳市地铁一期工程已建成通车。二期工程中1号线续建工程、2号线、3号线、4号线续建工程已经开工建设,5号线、2号线东延段、3号线西延正在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二期工程线路将于2011年7月大运会召开前全部建成通车,届时,深圳市将形成约178公里左右的轨道交通网络。 深圳市总体规划修编、国家铁路深圳地区布局规划及珠三角城际轨道的规划建设,使深圳市轨道网相关规划背景发生了变化。首先,区域一体化进程加速,城市群、都市圈成为城市空间发展趋势,需要在更高层面考虑轨道交通在区域交通和城市对外交通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中长距离运输中的优势,增强城市集聚和扩散能力,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南北贯通、西联东拓的发展战略;其次,特区内外二元化严重,城市面临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为有效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需要积极发挥轨道交通对土地利用发展的引导作用,以“TOD”理念带动土地的集约化开发,支持网状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形成,以轨道交通支持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再

次,城市交通需求结构及形态变化较大,拥挤区域迅速扩大,城市核心区及组团部分道路拥堵严重,交通需求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基础设施建设速度,需要采用大运量交通方式,建立以轨道为核心的高水平的公共交通体系;最后,以轨道交通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运输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为适应珠三角城市群的发展趋势,推动城市布局结构的调整,协调土地利用与交通发展,促进特区内外的一体化进程,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客运交通体系,拓展轨道交通规划的广度与深度,深入研究深圳轨道交通发展所面临的深层次、战略性的问题,构筑科学合理、前瞻性的轨道交通发展方案,开展本次《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 2.发展目标及策略 2.1发展目标 深圳市的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为:构筑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客运交通体系;远期公交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分担率达到80%,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50-60%。根据深圳市城市及交通发展的内在要求,轨道交通发展具体目标为:(1)提高与内地联系的便捷性,扩大深港双城经济腹地。 (2)加强与珠三角其它地区的联系,强化深圳区域中心地位及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促进东岸都市圈的形成。

深圳地铁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发布版)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降低隧道盾构工程施工风险,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深圳地铁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地铁盾构(含TBM)工程。 第二章基本管理要求 第三条盾构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盾构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足够安全质量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监理单位应配备具备盾构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成立盾构施工专家小组(不少于3人)。专家应具有实践经验,对施工单位盾构施工提供技术管理指导,对专项施工方案和险情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当盾构进入风险较大区域及其预警区域时在(工区、集中)监控室带班。专家名单报建设单位(建设总部、集团安监中心)备案。 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建立项目公司级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担任。 —1—

盾构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部级盾构施工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立专业救援队伍,配齐应急物资设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清单,适时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盾构施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新入场盾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严禁上岗作业。同时,盾构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过程控制培训工作,与工序安全操作规定结合起来,使相关执行人员能够熟练的掌握安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技能,熟知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成立关键岗位人员技能考核小组,对盾构施工单位的盾构司机、管片安装人员、注浆人员进行岗位技能考核。 第七条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项方案主要编写人应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建立影音资料记录。未经技术交底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第八条盾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制定奖罚措施。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监理制度,编制包括盾构工程安全质量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 —2—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系研究

摘要 地铁是我国起步较晚的地铁建设项目之一。在国早期地铁建设经验的总结参考之下,其在设备设施建设、人才管理建设等方面都处于我国乃至世界先进水平。自通车至今为止,无重大运营事故发生。为了确保今后安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地铁安全运营评价体系研究的工作不容忽视。 本文在参考我国地铁安全评价工作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地铁的具体情况,从硬件、软件以及结果三大方面着手确立了设施、管理、故障三大指标,通过对地铁各子系统的组成和职能分析确立了分别对应三大指标的具体衡量指标,并将具体指标细化,从而搭建起四层级结构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构造,以及计算判断矩阵,量化指标,得到安全指标体系中不同层级指标的权重排序。 根据量化结果,得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权重排序为管理、故障、设施,其中管理、故障权重值明显高于设施的权重值;在二级指标中对应于一级指标进行排序,处于第一位的分别为车站客运设施、人员安全素养、突发事故。最终由结果分析确定了地铁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急响应系统的完善,并给出了从人子系统、软件子系统、硬件子系统三个方面完善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地铁安全评价;层次分析法;指标体系;应急响应 Abstract Shenzhen subway is one of the latest sub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With the summary and the refer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about the domestic subway at earlier stage, the constructions about the equipment, facility, as well as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have reached the advanced level in our country and even around the world. From coming into use, there has not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概况(一)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概况(一) 摘要我国越来越多城市正在新建、扩建或计划建设地铁,而地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值得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单位非常关注、重视的课题。结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针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介绍深圳地铁一期工程的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词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是深圳市第一个国家重点工程,工程分为一号线东段和四号线南段,正线全长21.22km,共有20个车站,1个辅助车辆段,2个主变电站和1个控制中心大楼。1998年12月28日工,2001年3月全线正式动工,经过近4年的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于2004年12月28日投入试运营。在整个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没有施工之外的断气、断电、断水和交通堵塞等方面的事故;每年有23个工地(标段)获市文明施工工地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本文结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针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介绍深圳地铁一期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概况。 1推行安全目标管理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一直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包括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使各方责任变得更加明确、具体。总的目标是: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降低事故次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对于每个承包商,则在合同条款中规定8个分目标,其中包括不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年伤率不大于5×10-4,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综合得分在75分及以上,文明施工得分在80分以上。对于建设单位,必须杜绝由于没有履行或履行不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6项责任而导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事实证明,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控制指标体系的作用与价值。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取得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次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逐年降低,2004年实现了零死亡”的好成绩。 2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的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负起的法定职责。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消防、防汛和防灾、抗灾等工作,在内部则明确了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分项职责。建设单位在2001年设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部,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其主要工作对象是监理单位,对监理履行监理合同的安全监理行为实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议、咨询”等,通过监理单位直接对承包商实行“审核、督促、检查”;同时对承包商施工现场的抽检巡查,作为监督、评估监理行为及其效果的途径、手段和方法。 3明确合同条款,选好承包商 建设单位的重要责任是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地铁工程建设活动,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这是《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的要求,也是保证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应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招标文件,对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具体、全面。经过严格的招标,进入深圳地铁建设的承包商都具有与工程规模相应的资质,绝大多数具有一级资质。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定施工承包商对所承包及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全面负责。同时在招标合同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交项目主要管理、技术和安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对违反合同规定,人员配备不到位或随意更换人员的,按比例扣罚保证金。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监理内容,与进度、投资和质量控制同步实施,通过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行具体的、直接的全面监督管理和控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 检查操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乘客人身、财产安全,为规范我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定,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均适用于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指对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人员所携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第四条规范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为安检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检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我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从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行业监管角度,对轨道交通安检工作予以协调配合。 第一章安检原则 第六条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依法实施、预防为主、规范操作的方针。

第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对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人员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对安检中查获的可疑物品、可疑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对安检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依法处理拒不接受安检强行进入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检现场秩序等行为。 第八条轨道交通安检开始和结束时间与运营时间同步。 第二章安检工作站(点)设置及设备、人员配备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设置安检工作站(点)的位置;安检工作站(点)应当设立在轨道交通车站的非付费区域;因车站建筑结构、客流疏导需要等特殊原因,设立在付费区域的安检工作站(点),应当确保不阻碍人流通行和疏散等必要的安全需求。 第十条轨道交通安检工作站(点)应当配置满足本站(点)安检工作需求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道式安检机、液态危险品检查仪、爆炸品检查仪、金属探测设备、防爆毯、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存储设备以及必要的导向标识、警戒带、其他安检专用设备及设备专用电源。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安检按照作业单元标准进行组织。安检作业单元人员标准配置为:每1台通道式安检机配备4-5名安检人员。其中:指挥员1人、值机员1人、手检员1人、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系研究

摘要 深圳地铁是我国起步较晚的地铁建设项目之一。在国内早期地铁建设经验的总结参考之下,其在设备设施建设、人才治理建设等方面都处于我国乃至世界先进水平。自通车至今为止,无重大运营事故发生。为了确保今后安全工作的可持续进展,对深圳地铁安全运营评价体系研究的工作不容忽视。 本文在参考我国地铁安全评价工作进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地铁的具体情况,从硬件、软件以及结果三大方面着手确立了设施、治理、故障三大指标,通过对地铁各子系统的组成和职能分析确立了分不对应三大指标的具体衡量指标,并将具体指标细化,从而搭建起四层级结构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构造,以及计算推断矩阵,量化指标,得到安全指标体系中不同层级指标的权重排序。 依照量化结果,得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权重排序为治理、故障、设施,其中治理、故障权重值明显高于设施的权重值;在二级指标中对应于一级指标进行排序,处于第一位的分不为车站客运设施、人员安全素养、突发事故。最终由结果分析确定了地铁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急响应系统的完善,并给出了从人子系统、软件子系统、硬件子系统三个方面完善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地铁安全评价;层次分析法;指标体系;应急响应

Abstract Shenzhen subway is one of the latest sub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With the summary and the refer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about the domestic subway at earlier stage, the constructions about the equipment, facility, as well as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have reached the advanced level in our country and even around the world. From coming into use, there has not happened any significant operation accid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afety task in future, the research to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Shenzhen subway safety operation is inspected. 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afety evaluation about domestic subway and combined with the real situation of Shenzhen subway, this paper sets three main indexes, namely facility,

深圳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深圳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以下称“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各类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工程建设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1.2.1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1.2.2地方性法规、规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 1.2.3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

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处置工作应坚持“先人后物”原则,优先疏散受威胁人群,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防止二次事故造成抢险人员伤亡,做好善后工作。 1.3.2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开展风险评估与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努力防范事故发生;采用先进救援装备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对无法防范或已经发生的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有效反应。 1.3.3 先期处置、分级响应。依据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和较小突发事件。各级事件,都遵循基层先行、逐级提升的方式处理。 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所有参与救援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在各自的应急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铁工程(含前期工程、配套物业开发工程等)及集团管理或代建的其他工程(市政、建筑工程等)的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事件区域及周边公众生活、交通、生态环境、社会秩序有较大影响,需要立即实施抢险救援和排除险情的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但不包括社会公共事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案组成 本预案体系由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BT项目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施工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成。见图1。 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地铁集团(建设单位)编制,建立安全质量预警和应急协调保障机制,指导和规范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BT项目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BT项目公司针对本BT项目工程编制的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深圳地铁未来规划以及资料

未来规划线路 深圳地铁 6 号线 6 号线连接龙华街道新城、石岩、光明、公明、松岗等片区,并通过龙华线换乘至福田中心区,为联系核心城区与中部综合组团、西部高新组团的城市组团快线,预计2011年开工,2014年通车。 深圳地铁7 号线 7 号线连接东晓、翠竹、笋岗、华强北、福田南、车公庙、龙珠、西丽等片 区,是联系特区内主要居住区与就业区的局域线,预计2010年开工,2013年通车。 深圳地铁8 号线 8 号线联系罗湖中心区与莲塘、沙头角、盐田港、大梅沙、小梅沙等片区,提供中心城区与盐田区组团之间的快捷交通服务,预计2012 年开工,2016 年开通。 深圳地铁9 号线 9 号线联系罗湖火车站、红岭、八卦岭、梅林、景田、车公庙等片区,是联系特区内主要居住区与就业区的局域线,预计2010年10月开工,2014年通车。 深圳地铁10 号线 10 号线连接蛇口、南油、新安、西乡、固戍、福永、沙井、松岗等地区,是西部滨海地区的又一条轨道干线,预计2013年开工,2016年通车。 深圳地铁11 号线 11 号线连接福田中心区、南山、前海、机场、福永、沙井、松岗等片区,是城市核心区与西部滨海地区的组团快线,同时兼有机场快线的功能,预计2011年9月12日开工,2014年通车。 深圳地铁12 号线 12 号线连接体育新城、龙岗中心城、东部新城等片区,并衔接厦深铁路龙岗站和东部快线14 号线,是龙岗区内各片区间联系的局域线,预计2013年开

工,2016年通车。深圳地铁 5 号线 1. 前海湾站 前海湾站位于前海片区,规划晨文路和在建地铁罗宝线西侧地块内,呈南 北向布置。车站主体部分长252m,车站标准段总宽21.3m。 2. 临海站 临海站位于宝安中心区甲岸路和滨水沿岸临海路(规划)丁字路口北侧, 和临海路呈斜交,其东端头距新深圳河西侧河堤约140 m。基本呈东西向布置。本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全长206m,标准段总宽19.1m,总建筑面 积11553m²。 3. 宝华站 宝华站东北角为一建筑施工工地,西北角为宝安市民广场,西南角为规划绿地和博物馆用地,现为空地,东南角为在建施工工地。本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长228m,标准段总宽19.1m,总建筑面积11532.4m²。 4. 宝安中心站宝安中心站位于新湖路与创业一路交叉路口,呈南北走向。宝安中 心站是 罗宝、环中线的换乘站,本站为地下三层侧式站台车站,车站长159.8m,标准段总宽24.4m,总建筑面积 12001.3m²。 5. 翻身站 翻身站位于宝安区创业一路和翻身大道交口西侧,沿创业一路布置。本站 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长212.4m,标准段总宽19.1m,总建筑面积11836.45m²。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深圳地铁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 工程管理办法 (2018年版)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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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语定义 (2) 第三章部门职责 (4) 第四章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 (8) 第五章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 (13) 第六章评估管理 (14) 第七章第三方监测管理 (16) 第八章施工配合费 (18) 第九章应急管理 (18) 第十章执法管理 (19) 第十一章资料管理 (19) 第十二章技术要求 (20) 第十三章其它 (22) 附图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方案审查流程 (23) 附图2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方案审查流程 (24) 附图3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施工监管及地铁受工程影响后的处理流程 (25) 附图4 工程施工应急流程图 (26) 附表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勘察作业审查信息表 (28) 附表2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信息表 (29) 附表3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查信息表 (30) 附表4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勘察作业审查信息表 (31) 附表5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信息表 (32) 附表6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查信息表 (33) 附表7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停止地铁第三方监测审查信息表34附表8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安保区简易工程审查表 (35) 附表9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通用审查信息表 (38) 附表10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39)

深圳地铁16条线路总规划图

深圳地铁16条线路总规划图 深圳地铁共规划16条线路,总长585.3公里,设站357座。其中组团快线4条、干线6条、局域线6条,另规划城际线5条。 一、市内地铁线 深圳市内地铁线路共16条,具体线路规划如下: 1号地铁线路:罗湖火车站至机场北干线,总长度44.1公里; 2号地铁线路:蛇口至东门干线,总长度31.3公里; 3号地铁线路:保税区至坪地干线,总长度49.2公里; 4号地铁线路:皇岗口岸至观澜干线,总长度27.2公里; 5号地铁线路:前海湾至大剧院干线,总长度42.4公里;西端预留远景向南延伸的条件;宝安至布吉段站距较大,基本可达到快线功能要求6号地铁线路:松岗至龙华火车站快线,总长度37.2公里; 7号地铁线路:罗湖太安西丽动物园局域线,总长度28.9公里; 8号地铁线路:国贸小梅沙局域线,总长度25.9公里; 9号地铁线路:罗湖火车站上沙局域线,总长度17.8公里; 10号地铁线路:海上世界松岗干线,总长度42.2公里; 11号地铁线路:福田中心区松岗快线,总长度49.7公里; 12号地铁线路:体育新城坑梓局域线,总长度36.4公里; 13号地铁线路:海上田园塘坑快线,总长度48.1公里;预留远景南延至盐田的条件 14号地铁线路:福田中心区坑梓快线,总长度50.7公里; 15号地铁线路:前海路石岩田心局域线,总长度24.7公里;预留远景西延接5号线的条件 16号地铁线路:益田村平湖大望局域线,总长度29.5公里;预留远景北延经东莞凤岗接12号线的条件;南部预留至深港边境河套地区的支线总长度合计585.3公里。

二、城际轨道线 (1)穗莞深城际线(福田中心区——广州) 联系深圳核心区与前海-宝安、福永、沙井、东莞长安-虎门、莞城、广州等地;由11号线在松岗预留向西北延伸与东莞段线路衔接的条件,条件成熟时利用11号线轨道直通福田中心区。 (2)深莞城际线(龙华火车站——莞城) 联系深圳中西部龙华、光明与东莞松山湖、莞城等地;由6号线在光明预留向北延伸与东莞市域轨道快线R1线衔接条件,条件成熟时利用6号线轨道直通龙华新客站。(3)深惠城际线(福田中心区——惠州) 联系深圳核心区、东部城区与惠阳、惠州等地;由14号线在坑梓预留向东延伸与惠州市轨道线路衔接的条件,条件成熟时利用14号线轨道直通福田中心区。 (4)西部深港城际线(前海湾——香港) 联系深圳西部滨海地区与香港中心区及香港机场等地;由11号线在前海预留向南延伸至香港的条件。 (5)深江城际线(福田中心区——江门) 联系深圳核心区、龙华、福永、中山、江门等地;由于跨江工程浩大,考虑与厦深铁路西延段合建,并利用广深港客运专线龙华以南段富余能力。

深圳地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编制、实施、监督等四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三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1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2、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处理。 ○3、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人身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轻伤率控制在0.5‰以内。 2、工程安全目标:各种变形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使员工有共同的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创“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的展开安全管理活动。 3、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4、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摘要通过深圳地铁运营企业的成功经验,详细阐述一个设备系统多、运作复杂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安全体系,包括构建方式、方法、内容及达到的效果。关键词深圳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已于2004年12月28日如期开通了,且基本实现了深圳市委市政府要求的“高质量、高水平、一次性全面开通”。在运营初期,经受了人员新、设备新、工期紧、任务重、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短的考验,实现了安全运营100天,这是深圳地铁人几年来辛勤努力的结晶,同时也是运营分公司构筑运营安全体系、实施有效安全管理的成果之一。 地铁运营是一个复杂联动系统的统一运作,所涉及的专业多,自动化程度高,运营安全可靠度要求高,要想实现安全可靠运营,提供快捷、舒适、正点、大客运量服务,安全是基础、是保证。 作为一个新建的提供客运服务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及安全管理起点的高低,是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最直接体现。由于与公众、员工的人身安全悠关,又是一个资产密集型企业,构建运营安全体系、提高运营安全水平,是运营筹备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深圳地铁运营筹备期内,分公司领导始终把安全当作重中之重,未雨绸缪,加快构建运营安全管理体系,使运营一开始就实现了安全管理体系的成熟运作,确保了地铁运营安 全。 1构建管理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运营分公司整体运作的模式,结合“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设立了专门的以预防、监督、检查、落实为责任主体的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成立了以分公司领导、各部门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管理主

体的分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了以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各专业技术骨干为核心力量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各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部门安全工作小组,为运营安全管理的有序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2确定安全理念,制定安全管理总目标 运营分公司成立以来,安全管理筹备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同时,运营分公司领导极力倡导“安全是运营的生命线”、“运营安全无小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地铁你我他,安全靠大家”等理念,让“安全第一”的思想植根于每一个运营人的心中,并提炼出“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运营分公司安全工作理念,制订了“以高水平的管理、合理的成本投入,实现安全、正点、可靠运行,完成各项服务指标”的安全总目标,确立了全员、全过程参与安全的文化基调。 3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运营筹备期内,运营分公司就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和国际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标准(OHSAS18000)要求,制定了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共28个,其中包括安全责任的划分、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及要求、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承办商安全管理、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安全事故管理等内容,使公司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运营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4加强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能力 为规范安全培训工作,安全主管部门,首先制定了《运营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作为一个新建企业的各级、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该进行的安全教育种类、内容、方式、方法及应达到的水平和效果等,特别突出了安全专兼职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确立了以分

深圳市地铁9号线规划

1.19 号线 1.1.1 红树湾站 推荐方案 备选方案 站位 所处街道 备注 方案一: 红树湾 方案二: 深湾西 白石四道与深湾一路交叉口处 沙河街道 站名未定 原站名:深湾 1、 方案一:车站位于红树湾片区,与 11 号线付费区内换乘,与 2 号线红树湾站付费区外通道换 乘,换乘通道约 140米长,因此将 9、11 号线车站名同时调整为红树湾站。 2、 方案二:若车站与 2号线红树湾站无换乘通道,则车站名称需与2 号线站名有所区别,因车 站与深湾二路相交,结合 9 号线下一车站统一考虑,本站备选站名深湾西站。 图4.2‐1 红树湾站

1.1.2 深湾站 推荐方案 备选方案 站位 所处街道 备注 方案一: 深湾 方案二: 深湾东 白石四道与深湾四路交叉口处 沙河街道 站名未定 原站名:侨城南 1、 方案一:车站位于红树湾片区,车站周边用地均为空地,尚未开发,结合上一车站方案一(红 树湾站)统一考虑,本车站推荐站名深湾站。 2、 方案二:车站与深湾四路相交,而车站东侧 400米处即为深湾路,结合上一车站方案二(深 湾西站)统一考虑,本车站推荐站名深湾东站。 图4.2‐2 深湾站

1.1.3 欢乐海岸站 推荐方案 备选方案 站位 所处街道 备注 欢乐海岸 滨海医院 滨河大道北侧辅道上 沙头街道 站名未定 原站名:滨海医 院 1、 车站北侧为在建欢乐海岸,考虑到虽然车站位于滨海大道北侧,但车站设置 1 个出入口连接 到滨海休闲带,因此,将欢乐海岸站作为推荐站名。 2、 车站北侧为深圳在建滨海医院,将滨海医院站作车站备选站名。 图4.2‐3 欢乐海岸站 1.1.4 下沙站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颁布实施质量安全禁令的通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深地铁〔2015〕335号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颁布 实施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禁令的通知 集团建设总部、安全监管中心,各BT项目公司、监理(管理)、非BT项目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人员施工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安全事故,减少质量通病,经研究,决定开展质量安全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实施土建工程与安装装修现场作业安全禁令和土建工程与安装装修工程质量禁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安全禁令与违反禁令的处罚 (一)土建工程现场作业十条安全禁令 1.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每人次罚款5万元。 2.严禁未穿戴绝缘手套(鞋)进行电焊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5万元。 3.严禁在无安全防护的临边(支撑)作业(行走),违者每

4.严禁未接受班前安全教育擅自上岗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2万元。 5.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5万元。 6.严禁无电焊或起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电焊或起重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5万元。 7.严禁使用被焊工件或钢筋(网)作为电流回路线,违者每次罚款10万元。 8.严禁隧道支护或基坑支撑滞后,违者每次罚款10万元。 9.严禁在燃气管线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机械开挖作业,违者每次罚款10万元。 10.严禁盾构开仓前未进行安全条件验收,违者每次罚款10万元。 (二)安装装修工程现场作业十条安全禁令 1.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每人次罚款3万元。 2.严禁无电焊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电焊作业或未穿戴绝缘手套(鞋)进行电焊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3万元。 3.严禁在无安全防护的临边作业(行走),违者每人次罚款3万元。 4.严禁未接受安全教育擅自上岗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2万元。 5.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3万元。 6.严禁无起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起重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5万元。 7.严禁使用被焊工件或钢筋(网)作为电流回路线,违者

深圳地铁线路图

深圳地铁线路图 深圳地铁线路图(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五号线)线路图及详细站名 [查看原图] 地铁1号线-罗宝线(罗湖-机场): 深圳火车站→国贸站→东门站→大剧院站→科技馆站→上海宾馆站→会展中心站→购物公园站→香蜜湖站→车公

庙站→竹子林站→华侨城东站→世界之窗站(以上为一期站点)→白石洲站(沙河街与深南大道交汇处)→大冲站(铜鼓路与深南大道交汇处)→科技园站(科苑路与深南大道交汇处)→深大北站(深大北门)→南山区政府站(桃园路区政府门口)→南新路站(南新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深圳西站(深圳火车西站北约400米处)→南头车辆段站(前海花园以西约1000米)→新安路站(宝安新湖路与新安路交汇处)→宝安中心站(创业路与新安路交汇处)→体育中心站→西乡码头站→固戍站→预留站→深圳机场站(机场前广场)

[查看原图]

[查看原图] 地铁2号线-蛇口线(蛇口-华强北): 蛇口停车场站(小南山脚下)→蛇口港(港湾大与工业大道交汇处)→水湾头(工业六路与南水路交汇处)→南水步行街→招商东路站(后海滨路与招商东路交汇处)→工业八路站(后海滨路与工业八路交汇处)→登良路站(后海滨路与登良路交汇处)→南山中心区站→科技园东站(科技南路)→深圳湾填海区站(侨城西路)→世界之窗站 地铁2号线东延段: 侨城北站、深康站、安托山站、侨

香站、香蜜站(原香蜜湖北站)、香梅北站、景田站(原景田北站)、莲花西站(原莲花山西站)、福田站、市民中心站、岗厦北站、华强北站(原华强路站)、燕南站(原振华路站)、大剧院站、东门站(原东门南站)、黄贝站(原黄贝岭站)和新秀站,其中安托山、景田、福田、市民中心、岗厦北、大剧院、黄贝等7站为换乘站。 [查看原图]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 办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语定义 (2) 第三章部门职责 (3) 第四章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 (5) 第五章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 (11) 第六章评估管理 (14) 第七章第三方监测管理 (15) 第八章施工安全保障管理 (16) 第九章应急管理 (18) 第十章执法管理 (19) 第十一章资料管理 (19) 第十二章技术要求 (19) 第十三章其它 (22) 附表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勘查作业审批表 (23) 附表2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 (24) 附表3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批表 (25) 附表4 我司管理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表 (26) 附表5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 (27) 附表6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批表 (28) 附表7 我司管理的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表 (29) 附表8 (用于申请人为外单位)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30附表9 (用于我司管理工程)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31附表10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通用审批表 (32) 附件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施工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样本) (33) 附件2 工程审查分级示意图 (4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地铁运营安全和地铁设施顺利建设,加强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地铁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我司”)所辖地铁的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在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进行下列施工的,应当制订对地铁的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其设计、施工和监测方案应当征得我司同意,施工期间应当服从我司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简称“运管办”)的监督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内容: (一)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爆破、挖掘、地基加固、钻探、打桩、顶进、打井、抽水施工; (三)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活动; (四)在过江(河)隧道段挖沙、疏浚河道; (五)架设、埋设管线,地下坑道穿越地铁设施; (六)移动、拆除和搬迁地铁设施; (七)对地铁出入口、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等设施设备进行围圈施工; (八)其它可能危害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我司对申请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技术审核,不减免1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系研究模板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系研究

摘要 深圳地铁是中国起步较晚的地铁建设项目之一。在国内早期地铁建设经验的总结参考之下, 其在设备设施建设、人才管理建设等方面都处于中国乃至世界先进水平。自通车至今为止, 无重大运营事故发生。为了确保今后安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对深圳地铁安全运营评价体系研究的工作不容忽视。 本文在参考中国地铁安全评价工作发展现状的基础上, 结合深圳地铁的具体情况, 从硬件、软件以及结果三大方面着手确立了设施、管理、故障三大指标, 经过对地铁各子系统的组成和职能分析确立了分别对应三大指标的具体衡量指标, 并将具体指标细化, 从而搭建起四层级结构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经过构造, 以及计算判断矩阵, 量化指标, 得到安全指标体系中不同层级指标的权重排序。 根据量化结果, 得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权重排序为管理、故障、设施, 其中管理、故障权重值明显高于设施的权重值; 在二级指标中对应于一级指标进行排序, 处于第一位的分别为车站客运设施、人员安全素养、突发事故。最终由结果分析确定了地铁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急响应系统的完善, 并给出了从人子系统、软件子系统、硬件子系统三个方面完善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 地铁安全评价; 层次分析法; 指标体系; 应急响应

Abstract Shenzhen subway is one of the latest sub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With the summary and the refer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about the domestic subway at earlier stage, the constructions about the equipment, facility, as well as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have reached the advanced level in our country and even around the world. From coming into use, there has not happened any significant operation accid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afety task in future, the research to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Shenzhen subway safety operation is inspected. 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afety evaluation about domestic subway and combined with the real situation of Shenzhen subway, this paper sets three main indexes, namely facility, management and fault, in the view of hardware, software and result. Then the 2nd and 3rd indexes according to the composition and responsibility analysis of sub systems are established, and those indexes are refined either so as to build the quaternary structure of safety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Through building and calculating judgment matrix, every index has been quantified so as to obtain the weight sequence of those indexes in different hierarchy. According to the quantitative results, the weight sequences of the 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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