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建标100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建设,保障公安派出所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以及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和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公安派出所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铁路、民航、林业、边防等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派出所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充分体现公安派出所职能特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要考虑社会发展对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水平。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要方便群众、利于工作,又要具有现实适应性和科学合理性,做到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经济实用、简朴庄重。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当地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新建公安派出所应先规划后建设,一次建成。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当地城市或乡镇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等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标准根据编制定员人数分为五类:

公安派出所分类表表1

类别核定民警编制人数(人)

一类51以上

二类31~50

三类21~30

四类11~20

五类5~10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和场地三部分构成。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的房屋建筑,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三部分。基本建设内容如下:

一、办公用房,主要包括所领导办公室、民警办公室、会议室。

二、业务用房,主要包括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

讯问室、候问室、技术监控室、物证保管室、武器警械室、备勤室等。

三、辅助用房,主要包括图书资料室、体能训练房、食堂、卫生间及汽车库、储藏室等。

第十一条附属设施包括配电室、锅炉房等。

第十二条公安派出所的场地包括警用、社会车辆停车场地和警用训练场等。

第十三条编制人数较少的四类、五类公安派出所,可按照功能和用途相近的原则将部分建筑项目适当合并;治安、水上公安派出所,可根据实际承担的职能对建筑项目作适当取舍。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综合考虑辖区面积、管辖人口及其分布、社会治安状况、地理环境等因素,既要方便群众,又要便于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辖区中心区域且交通便捷的地方,至少有一面临靠道路。

(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三)具备较好的自身安全防卫条件。

(四)宜有较好的市政设施条件。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应尽可能单独建设,宜建低层、多层建筑。农村地区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受条件所限需与其他建筑合建的,公安派出所部分宜安排在该建筑的3层以下,并单独分区,具有独立的竖向交通、平面交通、场地及出入口。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入口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门前留有一定的缓冲区。

(二)按照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合理布置各种用房。公安派出所分内部工作区和对外服务区,并按照房屋功能的不同及其相关性,相对集

中设置。接待室、户籍(办证)室、纠纷调处室等,应规划在对外服务区,其他用房布置在内部工作区。备勤室宜独立分区设置。

(三)停车场地的设置应当保证车辆进出方便。

第四章建设规模与建筑标准

第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积指标宜按下表确定:

公安派出所房屋基本建筑面积指标表2

类别建筑面积(m2)

一类1600(每增加1人增加32m2)

二类1180~1550

三类870~1130

四类555~820

五类260~470

注:①地处农村的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积按每人增加12m2计算。

②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寒冷和严寒地区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墙厚增加。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的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指标宜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执行,主要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宜按照下表执行:

公安派出所主要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3

项目名称

公安派出所类型及项目指标(m2)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

值班室3020~3010~2010~1510~15

接待室2520~2515~2015~200~15

户籍(办证)室80~10060~8040~6030~4020~30计算机室6040~6030~4020~3015~20

档案室6040~6030~4020~3015~20

纠纷调处室20~3020~3020~3020~3020~30

讯问室(单间)1515151515

候问室(单间)1515151515

技术监控室40~5030~4020~3015~200~15

物证保管室20~3020~3015~2515~2010~20

武器警械室4030~4020~3010~200~15

备勤室200120~20080~12045~8040~80

注:地处农村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备勤室按编制人数每人一间,每间20m2。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办公室宜采用分区设置。户籍(办证)室应当为低台敞开式。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候问室设置应当遵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部令第75号)。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房屋的建筑结构应根据当地的建设条件和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的建筑层高不宜高于3.60m,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的独立配电室、锅炉房等设备用房面积应按照派出所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建筑外围应当装设安全防范设施,武器警械室、候问室、档案室等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条件或标准。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外服务区的建设应当进行无障碍设计。

第二十七条公安派出所各类用房的室内装修按照普通装修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的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当满足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并按照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及安全、保密等要求综合布线,预留接口。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宜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应当配备应急照明器材。讯问室、候问室宜采用低压电源。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节约用地,建筑平面布局应合理紧凑,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第三十三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所需用地面积应当根据当地行政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

第三十四条有条件设置警用训练场的,训练场地用地面积宜为400m2~600m2。

第三十五条公安派出所的停车场地面积,按照《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公装财[2002]65号)及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停车数量标准确定。第三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的绿化面积指标,应当符合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六章外观形象与标识

第三十七条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的通知》(公装财[2005]262号)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包括标牌、标识灯箱和路边标识灯箱三部分。外观标识的制作、安装等应当符合《关于规范统一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的通知》(公治[2004]199号)等有关规定。

《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建设部下达的编制任务,由公安部编制的《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已经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6月27日以建标[2007]165号文批准发布施行。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使用本标准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本建设标准编制组按章、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阐明了编制本建设标准的目的和依据。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最基层单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公安派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派出所充分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新中国成立以

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明确要求大力加强以公安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在2004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强调大力加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庭)建设。从2004年开始,中央下拨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地方无房派出所建设,这为加强派出所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条件。但是,由于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长期未被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派出所建设在用地选址、申请立项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面临着实际困难。由于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和监督,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很不规范,多数派出所房屋项目不全、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致使工作无法开展;少数派出所又贪大求洋,盲目攀高,造成了资金缺口甚至浪费。特别是长期以来存在“重办公用房,轻业务用房”的倾向,一些公安派出所的业务用房因陋就简,有的甚至严重不足。此外,公安派出所与群众有较强的互动性,而各地派出所的外观形象与标识不统一,以致群众找派出所较困难,既不方便服务群众,也不利于工作,同时也有损公安机关乃至党委、政府的形象。为了尽快改变上述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公通字[2004]30号)、《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通字[200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安部组织编制了《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建设,实现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各种形式的浪费,促进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派出所共同发展,保障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十分必要的。第二条本条阐明了本建设标准的作用和权威性。

本建设标准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制定的,兼顾了地域、经济发展和不同类别派出所等方面的差异性,是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广泛的适用性,不仅为派出所建设提供了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也为有关部门审批派出所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控制投资规模、进行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提供了依据。

第三条本条规定了本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安派出所的新建工程项目,包括户籍派出所、治安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等。由于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因各自的基础条件不一,故条文规定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条阐明了公安派出所建设应遵循的总体要求、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指出:“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因此,公安派出所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其建设既要与党政办公用房建设相衔接,又要充分体现公安派出所的职能特点,符合派出所实际需要,在派出所建设中既要考虑办公用房,更要突出考虑业务用房。总的来看,我国的公安派出所规模有大有小,人数有多有少,职级有高有低,其所处地域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及治安环境、工作量等差异较大。从类别上看,既有户籍派出所,也有治安派出所、水上派出所;从地域看,既有城区派出所,也有建制乡、建制镇派出所。有的地处繁华闹市,有的在偏远山区,等等。因此,公安派出所建设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同时,我国的公安派出所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身,工作重点在防范、管理和服务群

众上。因此,公安派出所建设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方便群众,利于工作”的原则。此外,派出所的建设要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节约资金和土地,因地制宜地进行。在新形势下,我国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任务有所扩展,警力编制有所增加,规范化建设也有新要求,但目前派出所的建设相对滞后。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尽量减少浪费,公安派出所建设应坚持“具有现实适应性和科学超前性”的原则。

第五条本条对公安派出所建设用地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是地方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行为。由于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一直未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导致其用地选址困难,审批、规划、立项无依据,经费也缺乏正常的渠道和来源,因此,本建设标准明确将公安派出所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当地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为了节约资金和土地,避免重复投资和反复施工,本条规定新建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先规划后建设,一次建成。

第六条本条规定了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我国各地的建筑风格、建筑模式等各有特点,特别是在传统文化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更突出,因此,公安派出所建设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其周边的建筑性质、建筑造型等,总体上做到协调一致。

第七条本条阐明了本建设标准与国家其他强制性标准之间的关系。

公安派出所建设涉及城市规划、环保卫生、交通、消防、供电、供水等多方面的专业问题。在编报工程项目、计划及建设全过程中,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xx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600套,限价商品房30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xx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计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式 (一)廉租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2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04套,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50㎡以下为主。计划采取政府统建方式进行,选址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廉租住房200套,计划投资2,800万元,由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 (二)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6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65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以下。计划采取政府统建和单位自建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自建394套(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60套,县新兴供销社60套,县广播电视台12套,县热作发展公司10套,县生产资料公司120套,县粮食局96套,县新华书店18套,县土产公司18套),政府统建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经济适用住房256套,计划投资5,5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三)限价商品房 今年省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300套,计划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限价商品住房300套。花园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框架结

构18层带电梯房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以9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适当控制套型面积,总建筑面积27,000㎡,计划投资8,100万元,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建设。 二、时间要求 列入xx年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部动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送一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户型面积设计,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县工程质量督查专家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县保障性住房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问题。 (五)县委、县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问责制。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是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局势平稳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主要是: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所长岗位职责 (1)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3)组织实有人口管理、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整治辖区突出治安问题,广泛研究和收集辖区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根据辖区情况开展巡 逻防控工作。 (4)重点抓好案件质量的审批把关、强制措施运用、执法状况考评工作,对民警执法行为经常开展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 (5)组织指导社区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及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辖区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6)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7)在抓好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 (8)主持所务会议,制定全所的工作计划,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组织民警正常履行派出所的工作职责; (9)按照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及时掌握和正确评价民警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副所长岗位职责 (1)组织开展基础工作,熟悉基础业务知识,会调查研究,会群众工作,会情报信息收集整理; (2)组织民警和辖区治安力量开展巡逻防控,预防、减少案件发生。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现场处置警情; (3)组织侦破辖区内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好重、特大案件侦查协作,分析掌握辖区内案件发生特点、规律及趋势,指导民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4)熟悉内勤内务工作。会管理所内文秘、资料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规范内

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企业从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之前,由可行性研究主体(一般是专业咨询机构)对市场、收益、技术、法规等项目影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分析项目必要性、项目是否可行,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决策支持意见或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 《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影响进行科学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咨询意见。具体而言,本报告体现如下几方面用途: ——用于报送发改委立项、核准或备案 ——用于申请土地 ——用于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用于申请政府补贴 ——用于融资、银行贷款 ——用于对外招商合作 ——用于上市募投

——用于园区评价定级 ——用于企业工程建设指导 ——用于企业节能审查 ——用于环保部门对项目进行环境评价 ——用于安监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审查 第一部分项目总论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 第三部分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第四部分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第五部分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第六部分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 第七部分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 第八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九部分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第十部分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第十一部分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第十二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部分信息化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

如何加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意义与途经 摘要:笔者通过两个月的基层锻炼,了解到了一些派出所的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了派出所 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方法和对策,由此引发了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 考。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现状;主要问题;方法和对策;思考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 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三基”工程建设 特别是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既是在社 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 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 明特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业务单位, 担负各业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它的信息化建 设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占有主导地位,是推动公安 基础工作向前发展的依托和保障。笔者在派出所 锻炼期间,通过实际工作和调查,对目前石家庄 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 思考。 一、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1.基层民警对信息技术的掌握情况。根据当 前公安基础工作的要求,基层民警已基本达到会 打字、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能在公安网上 进行信息录入、查询等工作。 2.硬件配置情况。我市的派出所已全部接通 了公安网,有的派出所还建立了所内局域网;民 警微机配置率正逐年提高,有的所队甚至达到 100%。 3.信息化应用情况。 首先是应用意识较强。民警认为,现在所有 日常工作,包括追逃、查人、破抢包案件等都离 不开网络的支持,做到上班必开机、工作必上网, 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 其次是应用水平较高。民警在工作中采集的 各类信息,如案件及违法人员信息,通过计算机 网络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系统,使采集的各类 信息及时转化为网上信息数据,发挥信息查询及 共享的作用。特别是在今年的人口普查工作中, 通过“居民区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 居民区的人员居住及房屋情况全部登记录入;通 过“石家庄市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

2017年信息化建设业务需求分析报告-(模板)(1)

2017年信息化建设业务需求分析报告-(模板)(1)

2017年信息化建设业务需求分析报告 青岛海情大酒店

1.概述 1.1系统建设现状 为了统一中兴公司各酒店接口,部署集团XMS为目的,海情酒店安装西软X5版本,关闭千里马系统,并按照集团硬件设备报废年限更新报废一些信息化设备 1.2必要性分析 目前海情大酒店使用的千里马PMS酒店管理系统,版本旧功能残缺,在互联网时代飞速发展的年代已经跟不上节奏,也在集团化大势所趋的背景下面临被淘汰的命运,更新使用超过年限的信息化设备不仅提升系统可靠性健壮性,新的科技产品能提升使用体验也能增加工作效率 1.3建设目标 预计于2016年8月底完成千里马升级西软x5版本更新升级,新版本的西软x5可以实现中兴公司下属个酒店统一集团化接口,作为占据行业份额87%的行业翘楚西软公司,不仅可以带来酒店管理新的思路,也能提升前台,后台更高的工作效率,预计更新西软x5后,酒店业务能力生产力水平提高一个台阶. 2.业务需求 1.1 西软二次升级完善 目前西软x5系统只包含了前台系统,并无后台,物资,餐饮系统.

1.业务总体情况:西软x5只部署安装前台系统是无法满足 正常运营的基本需求 2.本期信息化建设需求: 1. 自助入住功能 2. 微信支付功能 3. 微信开门功能 4. 信用住功能 5. 客房通功能 6. 报表自动化功能 7. 平板电脑签字打印登记单功能 8. A、B座点菜系统 9. 四季厅早餐管理系统 10. 餐厅收银需直接在系统里查到宾客账户情况 11. 会员管理系统(和老系统对接) 12. 实现前台和餐饮系统中收入的价税分离。 13. 实现疗养院和酒店收入和结算分离,可根据核算主体的不同剥离收入和结算,并实现报表剥离。 14. 体现承包单位租赁管理费的收入,并可在日收入报表中反应出来。 15. 物资系统税价分离 16. 视频会议主机更新淘汰 17. 外网防火墙更新淘汰

施工标准化实施规范

1 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高速公路建设治理和工程质量水平,促进项目建设治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质量优良, 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 - 1 - / 120

德公路施工标准化治理实施细则(路基篇)。 1.2 编制依据 1.2.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公布的与路基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上全面推广精细化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冀高指办【2010】4号。 1.2.3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治理方法。 1.2.4《河北省高速公路治理局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治理指导意见》。 1.2.5《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文件汇编》,(河北省高速公路治理局)2009年4月。 1.2.6《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筹建处精细化治理实施细则》。1.2.7《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河北省高速公路治理局)2010年6月。 1.3 要紧内容

本指导书共7章,分不为总则,术语,施工预备,施工工序,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及文明施工,资料治理及交工验收,首件工程认可制和工法治理。 2 术语 2.1路床 路面结构层底面以下0.80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床(0~0.30m)和下路床(0.30~0.80m)。 2.2路堤 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路堤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堤和下路堤,上路堤是指路面底面以下0.80~1.50m范围内的填方部分;下路堤是指上路堤以下的填方部分。 2.3 路堑 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2.4 填石路堤 - 3 - / 120

浅谈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浅谈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淮滨县公安局张庄派出所所长苏洋 信息化建设是“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基层派出所如何找准自己的定位,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网上信息应用,有效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如何加强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一、提高源头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源头信息采集录入是信息化应用的前提和基础,派出所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多渠道、全方位采集各类基础信息。一要提升信息采集数量。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信息一体化”的要求,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全面采集治安信息,切实将入户调查、场所检查、线索排查的过程作为信息采集的过程,在阵地管控、重点人员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做到信息采集、基础工作两不误、两推进。二要提升信息采集质量。质量是信息的生命线,是确保信息化应用正常开展的基础,派出所必须坚持质量至上思想,严格按照基础信息采集有关规定,全面保质采集各类信息。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要求,民警把好源头关,防止垃圾信息录入系统。分管所领导把好检查关,每日对民警采集录入系统的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所长把好监督关,对派出所信息采集录入情况加强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源头信息质量。 二、着力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无论是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还是网上信息应用,都必须以提高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为基础。近年来我局民警的科技素质普遍提高,但离信息深度应用、系统应用还有一定距离。派出所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就必须持之以恒地抓教育、抓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适应信息化建设日益深入的要求。一是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派出所要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使民警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积极投入信息化建设中,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贯彻到每个环节,体现在每个行动。二是要强化培训。顺应动态治安的形势,适应网上作战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通过对民警进行岗位培训、跟班作业等方式,提高其信息研判、网上应用的水平。采取强弱结对,加强信息化应用辅导,全面提升派出所队伍整体素质。 三、最大限度地将信息资源转化为战斗力。加强应用、服务实战是信息化建设的价值所在,派出所要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就必须把信息化融入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提升打、防、控之效能。一是要加强信息预警,提高快速反应的能力。加强情报信息体系建设,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预警性和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将不稳定因素处置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信息引导,提高服务实战的能力。依托警务平台和公安网络,积极开展网上侦查串并,对作案特征相似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努力深挖犯罪、扩大战果。要通过高度紧密的业务协作,针对性地加强刑事特情、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等工作,多层次、多渠道拓宽情报信息的来源。对高危人员加强网上管控,提高快速反应、精确打击、合成作战的能力。三是加强信息研判,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对一个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JL01总监办 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复核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JL01总监办

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管理处穗路广河【2011】59号文件《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本项目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本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情况,特制定本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公路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得总体要求,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促进告诉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建立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体系,将标准化要求贯穿工程施工各个环节,促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技术更加精湛,材料加工、施工工艺更加精细,试验检测更加可靠,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参建人员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材料制备一流、施工工艺一流、作业环境一流、建设成果一流。 (二)具体目标:项目驻地建设、施工工艺和现场管理100%达到标准化要求,工程实体关键指标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三、活动内容

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标准化,专业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工程、交通工程。 (一)工地标准化 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监理驻地和中心试验室,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项目驻地、试验室和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建设各类拌和站、预制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二)施工标准化。 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各省(区、市)实际情况,细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交通安全与机电等各项工程的施工标准化要求,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规范质量检验与控制,强化各类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做到检测项目完整齐全、检测频率符合要求、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确保工程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 (三)管理标准化。 严格执行公路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3、完善信息化建设,杜绝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4、改善财税体制,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同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体系,杜绝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5、一线大城市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外来人员住房压力,实现“应保尽保”。 6、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从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变为投资、消费和出口

公安监管场所特殊监区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安监管场所特殊监区设计规范 篇一:看守所建设标准20xx 《看守所建设标准》 公安部 《看守所建设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 前言 《看守所建设标准》(修订)是根据住建部《关于下达20xx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xx180号)的要求,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负责修订编制。 本建设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收集分析了全国1222个看守所的建设数据,选择东、中、西部9个省、市、自治区有代表性的57个看守所进行了实地考察,组织所领导和有关人员座谈讨论,总结近年来看守所建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后最终形成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形成报批稿,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

项目构成,选址及规划布局,建筑面积及指标,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安全警戒及配套设施。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监所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41),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杜山冯剑徐文海赵亚许舒频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附录 附件一 附件二 总则…………………………………………4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5选址及规划布局…………………………………7建筑面积及指

标………………………………..9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11安全警戒配套设施………………………………14看守所各功能区房屋设置表………………16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17看守所建设标准条文说明武警用 房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看守所建设,提高看守所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看守所刑事羁押活动的需要,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看守所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 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看守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看守所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四条看守所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做到坚固安全、管理方便、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并符合环保、节能、节地的要求。 第五条看守所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 第六条看守所建设应充分考虑安全保密和使用功能的

政务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调研报告.doc

政务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一、调研时间及地点 时间:地点:心 二、调研目的 按照中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总局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确定的12个主题,紧密结合手头正在推进的工作,紧密结合“找差距、抓落实”,调研信息化人才队伍、 三、调研对象及内容 此次调研主要采取座谈调研方式,围绕管理机制、网站建设、网络安全运维、人才队伍建设四项内容交流经验做法,探讨难点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政务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及经验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经济分析预测、信息化产业研究、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大数据应用为特色的国家级决策咨询机构和国家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主要目前在职人员570余人;内设8个正局级职能部门,3个直属机构,4家全资或控股公司。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办

公室)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内设办公室、技术处、运维管理处、安全管理处、云平台管理处等六个处室,(100多人)在岗人员。 (一)信息化战略发展规划。一是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发展战略研究。二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负责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级部门开展信息化战略规划、顶层设计与制造业等产业的决策咨询。三是大数据发展部负责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级部门开展大数据决策支持服务,组织开展大数据发展战略与总体规划,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各部内设相关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化各领域规划发展。 (二)网站建设。建设任务。二是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技术支持,负责牵头协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做法:信优化,安全防护体系设计;三是采取基础设施+防护+认证平台形成统一安全防护平台。四是领导高 (三)网络安全及运维。个部门负责。一是信息与网络安全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电子认证办公室)承担政务部门委托的信息安全高端咨询、安全等保测评及评估、技术支撑、专项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开展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地方节点的信息安全工作,承办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电子认证办公室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二是公共技术服务部负责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等

标准化建设文件

2.1.11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升行业文明施工形象,决定开展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加快转变公路建设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施工标准化体系,促进工程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形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使项目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标准化要求贯穿工程施工各主要环节,促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管理行为更加科学,人员素质更加过硬,场地建设更加有序,施工工艺更加规范,材料加工更加可靠,试验检测更加真实,职工精神面貌和行业形象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活动内容 施工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工程综合管理标准化。总体原则在项目上推行定置管理,即定置必有图、有图必有物、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挂牌、有牌必分类、图物必一致。 (一)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 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

准化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驻地和试验室及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各类拌合站、预制加工场地和材料存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1、驻地建设标准化 (1)办公区建设 项目部驻地办公与住宿必须分隔设置。办公区各科室门口悬挂明显的标示牌,标示牌尺寸统一;办公场所地面要硬化处理;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试验室配套齐全、布局合理、整洁有序;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宽带上网等各类办公设施配置齐全、性能满足工程需要,同时要布局合理、整洁有序;会议室面积施工、监理单位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并配备3P以上空调。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部会议室设立八图和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分别为施工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廉政保证体系框图、天气记录框图、工程平面框图、进度曲线框图、形象进度框图和各部门人员职责,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图表尺寸为75×55cm,工程平面图、进度曲线图、形象进度图的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彩底、黑字,可结合企业文化统一定制,分类张贴上墙。 (2)生活区建设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报批稿)

DB 备案号:Jxxxxx DB33/T10xx-2014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Indemnificatory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zhejiang province 报批稿 2014年4月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Indemnificatory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zhejiang province DB33/T10xx-2014 主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厦建设集团 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4年x月x日 XXXXXX 2014xxxx 1

前言 为规范和指导浙江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计划》“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认真研究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要求,总结近年来浙江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及兄弟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10章和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与环境,建筑,结构与材料,设备,绿色设计,建筑装修,施工与验收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20号,邮编:310006),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厦建设集团 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2

衢州市公安局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功能区

衢州市分安局衢江分局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功能区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 设 计 方 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3) 第二章系统设计依据 (4) 第三章系统设计原则 (5) 第四章系统技术方案 (6) 第一节视频监控系统 (6) 1.1系统概述 (6) 1.2系统需求分析 (6) 1.3系统结构图 (11) 1.4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1) 第二节网络布线系统 (15) 2.1系统概述 (15) 2.2系统需求分析 (16) 2.3系统结构图 (16) 第三节门禁系统 (17) 3.1系统概述 (17) 3.2系统需求分析 (18) 3.3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9) 第四节机房UPS供电系统 (20) 4.1系统概述 (20) 4.2系统需求分析 (20) 4.3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20) 第五节应急报警系统 (21) 5.1系统概述 (21) 5.2系统需求分析 (22) 5.3系统结构图 (25) 第六节通信及机房 (25) 6.1 系统概述 (25) 6.2 需求分析 (26) 第七节 LED显示屏 (26) 7.1 系统概述 (26) 7.2 需求分析 (26)

第一章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以知识经济、信息网络、全球一体化等为特征的新一轮现代化浪潮正向我们扑面而来。信息化已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和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计算机系统的应用、普及,网络通讯技术及图像压缩处理、传输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智能化安防行业能够采用最新的计算机、通讯和图像处理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数字图像、数字信号等,可提供高效可行而且价格低廉的解决方案。 在新时期的公安警务工作中,由于各种突发事件及执法环境复杂化等因素的影响,要求我们警务人员的执法水平、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要更加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借助高科技的手段来增强我们警务工作的效能。通过对派出所信息化系统建设并完善运用,进一步提升我们的警务工作。 本次派出所信息化改造建设方案根据《全省公安派出所用房内部设置规范(修订)》《衢州市公安局派出所执法功能区改造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要求,在杭州市公安局东新派出所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以下信息化系统进行改进和建设: (1)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办公楼视频监控和警务督察系统) (2)综合布线系统 (3)门禁系统 (4)UPS系统 (5)应急报警系统 (6)内部对讲系统 (7)通信及机房 (8)LED显示屏 通过对以上信息化系统的改建和完善,使我们科技强警能力得到有效的加强,使我们的基层警务工作进一步提升。

工程建设标准化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实施

工程建设标准化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实施 近年来回顾我国工程建设中标准化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历程,标准化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以强制性条文为龙头,技术文件、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各类标准规范为技术支撑的标准构架,对于服务建设工作的大局,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审视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进展,从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标准,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 一、推进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体制的建立 世界当今发达国家对建筑技术管理普遍采用的体制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此体制也是WTO规则认可的有关贸易壁垒的技术管理体制。为了适应我国不同时期的经济体制,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而不断地改革和发展。在实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标准化的性质体现在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强制性条文》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从研究、探索再到实施,已经向技术管理法制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是从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化相结合的体制总目标来看,当没有上位法规支持技术法规制定的前提下,《强制性条文》还只能为解决目前工程建设领域技术问题的一种过渡。因此,解决法律滞后的问题是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体制的前提。为配合立法工作的开展,建议加快目前正在开展的城市轨道交通、房屋建筑、城镇燃气专业技术法规试点编制工作的步伐,为技术法规的审查、编制、批准、发布、实施、管理等的探索经验,为法律的修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二、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标准化。明确项目组各成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要点。在人员配制中,项目部要充分的考虑各部分、各专业的实际情况,确保人员配制齐全。 (二)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现场签认制度,建立定人、定岗、定期、定责、定点的检查制度,按现场作业标准以及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在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熟悉产权单位施工联系人、各迁改工点运营范围等情况,施工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中,每个月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的考试。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通过总结经验,不断进行改进,确保施工、行车等安全。制订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或机构及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必须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内容清楚,责任及具体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个人,形成质量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坚持全线创优,制定明确细化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操作工艺,施工过程中要严抓组织实施。

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实现全域成都中小学教育高位均衡,成都市政府于近日向公布2012年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工作 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规定的城市标准师生比,即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进行核定。其中,小学专任教师编制数不低于学校总编制数的90%,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编制数不高于学校总编制数的10%;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编制数不低于学校总编制数的85%,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编制数不高于学校总编制数的15%。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编发〔2011〕70号)规定的标准师生比,即1∶3.5进行核定。编制核定后,每三年集中调整一次,在此期间,市委编办可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任务增减情况,每年对动态管理编制进行一次微调。市和区(市)县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并建立与“教师县管校用”要求相适应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定期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市教育局要建立市、区(市)县、学校三级教籍管理系统,对全市在编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 关于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到2015年,全市公办小学专任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公办初中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0%,公办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比例达8%。针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制定切实可行的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教师师德和师能。对本方案实施后5年内,在成都大学、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院校完成学历提升的公办中小学教师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公办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初中教师获得本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高中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的6000元/人。要严把教师进口关,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必须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新补充的初中和高中教师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中教师具备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20%。同时建立相应的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奖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关于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提升工作 工作目标。执行《成都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稿)》,即生均设备值小学约3600元、初中(含九年制学校)约3900元、高中约5800元,以提高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分3年实施,2012年、2013年分别完成30%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提升工作,2014年完成余下40%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提升工作。青白江区、邛崃市、金堂县、蒲江县和新津县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余区(市)县所需资金由各区(市)县自行承担。 关于中小学校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 根据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小学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教室进行光环境改造。按“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投、建、管三分离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在2012年9月1日前完成。中心城区按市上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改造,其余区(市)县的改造工作由成都传媒集团负责实施。中心城区所需资金由各区自行承担;二圈层区县(不含青白江区)所需资金按市、区县4∶6比例分担,青白江区和三圈层县(市)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都江堰市已完成改造工作的除外。 关于中小学校运动场标准化改造工作 根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相关标准,对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约370个公办中小学校运动场进行标准化改造。 按照突出重点、分批改造的原则,2014年之前完成。先期改造规模较大的中小学运动场。中心城区按市上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改造,其余区(市)县的改造工作由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所需资金由各区自行承担;二圈层区县(不含青白江区)所需资金按市、区县3∶7比例分担,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编写小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主编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处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协鹏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俊跃、王欣、沈驰、刘丹、汪四新、王莉芸、刘勇、杨杰、孙延超、王晓东、王启文、孙剑、谢利民、董善白、石丽茹、肖家远、曲毅、荆治国、邓涌、毛洪伟、孙茵、黎晓茜。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基本规定 (3) 3.2 指标体系 (3) 4 总图 (5) 4.1 一般规定 (5) 4.2 选址 (5) 4.3 土地利用及空间布局 (6) 4.4 交通组织 (10) 4.5 城市配套 (10) 5 户型 (12) 5.1 一般规定 (12) 5.2户型分类 (12) 5.3 户型功能 (13) 6 设施 (15) 6.1 一般规定 (15) 6.2 交通设施 (15) 6.3 公共服务设施 (16) 6.4 建筑设备 (17) 7 性能 (20) 7.1 一般规定 (20) 7.2 环境性能 (20) 7.3 安全性能 (21) 7.4 耐久性能 (21) 7.5 环保性能 (22)

8 建造 (24) 8.1 一般规定 (24) 8.2 土建 (24) 8.3 建筑装修 (26) 8.4 经济 (27) 附录A 场地各功能区的植物配置表 (28) 附录B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30) 附录C表A、B、C、D房型所需要的建筑面积及参考户型编号 (35) 附录D 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 (36) 附录E 主要装饰材料技术参数要求 (38)

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建标100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建设,保障公安派出所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以及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和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公安派出所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铁路、民航、林业、边防等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派出所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充分体现公安派出所职能特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要考虑社会发展对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水平。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要方便群众、利于工作,又要具有现实适应性和科学合理性,做到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经济实用、简朴庄重。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当地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新建公安派出所应先规划后建设,一次建成。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当地城市或乡镇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等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标准根据编制定员人数分为五类: 公安派出所分类表表1 类别核定民警编制人数(人) 一类51以上 二类31~50 三类21~30 四类11~20 五类5~10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和场地三部分构成。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的房屋建筑,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三部分。基本建设内容如下: 一、办公用房,主要包括所领导办公室、民警办公室、会议室。 二、业务用房,主要包括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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