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备用金,是指财务部门按规定借支给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于零星开支、零星采购、差旅费等支出的款项。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备用金管理原则:限额拨付、专人负责、及时报销、定期清理。

第四条个人借款管理原则:临时借支、及时报销、前账未清后账不借。

第三章备用金的管理

第五条日常现金使用较频繁的部门或人员,经批准可申请领取保证工作需要的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挪作他用。

日常使用现金较频繁的部门或人员是指:后勤采购人员、司乘人员、办公室主办人员以及其他确实需拨付备用金的部门或人员。

第六条借支人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按借款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借款人、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货币种类。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的借款单,财务管理部有权不予受理,第七条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第八条备用金未使用完,要按规定及时到财务部门报账冲销,不能挪做其它用途。

第九条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代办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借款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为代办人借支

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承担。

第十条备用金的审批程序。

借支人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审批。

部门正职不在岗时可由部门副职签字。

第十一条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制度

各类人员备用金核定金额不超过如下标准:后勤采购人员2000元、司乘人员2000元、办公室经办人员等3000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限额借支。

部门备用金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对已拨付备用金的部门员工,不得另拨付个人备用金。部门备用金应指定专人妥善管理,日常使用时记录明细开支以备核查。借款人应于备用金开支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财务部门按报销金额补足备用金。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按季度复核备用金,对不再需要用的备用金及时收回;每年末对备用金进行清理,在12月31日前收回全部备用金;对于仍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重新办理备用金借支手续。

第四章个人借款的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因差旅费支出、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临时需要,可以申请个人借款,其他因私一律不允许个人借款。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的性质及用途。个人借款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代办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借款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为代办人借支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承担。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借款,遵循相互审批的原则。

第十六条个人借款的审批程序。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在取得报销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督促借款人及时报销,归还借款。原则上在已有借款未结清前,不得新借。对于无故长期拖欠不还的借款,财务部有权从工资中扣还。

第十八条原则上谁借支谁报销。借支人因故不能亲自报账,而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由借支人在报销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冲(借支人)账,金额***(大写)”字样。否则由此产生误冲抵借支款的,责任由借支人承担。

第五章其他事项规定

第十九条禁止员工个人因私借支备用金。严禁向外单位和外单位人员借支备用金。

第二十条借支人应保证备用金的使用安全,丢失备用金应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资部门办理人员调动、离职、内退或退休手续,应经财务部门确认,凡个人借款或备用金借款尚未结清的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足额归还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第二十二条跨年使用的借款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按规定主动到财务管理部办理个人备用金结清或顺延手续,若逾期不办理,将以借支人的工资冲抵个人备用金。当月工资不足以抵扣的,则在以后数月中继续抵扣,直到结清备用金余款为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减少资源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借款范围、分类及管理 第三条员工借款仅限于现金使用范围内、且不能用牡丹卡结算,但须由员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公务支出。 第四条借款分为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调研费、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市场开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公司组织活动须以现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其他专项费用借款等。 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并且因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办事机构距公司较远,须由相关员工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办理借支手续。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上报备用金项目和额度,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共同核定后报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六条借款申请 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财务备查联。第一联由借款部门保管,第二、三联作为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编制记账凭证及备查依据。 员工借支单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专用一本,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在员工借支单上,需详细填写所属部门、借款用途、还款结算日期及借款人姓名。 第七条借款审批 个人借款10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还须经总经理签字。 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八条借款款项付出 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员工借支单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经会计核实借款人无逾期欠款后,编制相关凭证,出纳据此付款。相关会计岗核实制证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如为差旅费借款,应事先填写好《行程安排表》,并在是否借支栏填写借支金额,经审批后,与员工借支单一并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如为产品研发费用借款、项目调研或专项借款,应附相关审批报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章借款期限 第九条个人借款由借款人填写预计还款日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差旅结束7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还款手续。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借款必须在三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预期内归还,须办理续借手续,并注明续借理由。前次借款无正当理由未还清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备用金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内,12月31日以前必须归还,不得跨年度挂账。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它具有如下特点:权威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各种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备用金管理制度(一)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状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务必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务必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状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

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备用金定义: 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1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驻外人员发借款审批)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到财务部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2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驻外人员发报销审批),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部门负责人和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四、备用金的管理 1 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2 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对账清理。 3 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4 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上年借款。 备用金申请流程如下 备用金保管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写明具体用途部门经 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复核、付款。 1、各部门备用金支出需取得相应发票和单据及时到财务部报销,如备用金是作一次性支出,部门备用金保管人需在支出后七天内报销,如备用金作为经常零星支出,部门备用金保管人需在每月月底前到财务部报销。如有需要,可再申请。 2、备用金支出后在报销时,需要在费用明细栏写明具体用途和支出明细(如用途跟申请时不同,必须详细解释),同时必须提供发票或原始票据。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一): 公司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

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状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务必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务必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状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规定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合理控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支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公司、控股公司。 第三条 员工个人借款是指由员工本人经办,且挂在本人名下的借款,包含一般性借款(指因日常办公、差旅等产生的借款)、科研借款(指因技术调研、技术推广等产生的借款)、工伤借款(指因工伤、意外伤害等产生的借款)、备用金(因日常零星采购、零星支出等产生的借款)。 第二章 员工个人借款原则 第四条 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处理公司员工借款业务。若员工的个人借款未核销完,报销付款应先冲销借款。 第五条 若员工的个人借款未及时核销完,因特殊情况需重新产生借款,需报CFO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六条 员工必须在所属单位对应的法人体下借款(具体情况参照附件一)。 第七条 劳务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借款。 第八条 一般性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若超出此额度须写明原因及借款具体构成由所在一级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 工伤借款采用个人借款的形式(计入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_个人_×××_工伤借款)。 第十条 集团公司每半年核定一次各一级部门备用金总额、需借备用金的岗位及岗位备用金上限。 第十一条 备用金采用个人借款的形式(计入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_个人_×××_备用金)。 第三章 员工个人借款流程 第十二条 借款流程 借款人提交借款申请后,应由以下环节进行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二): (一)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核借款是否符合业务需要。一般借款超过5000元的,应由所在一级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若此借款为科研借款或工伤借款,还需由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审批。 (二)由会计人员审核借款人是否有未核销借款,借款金额和借款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三)若借款人属于非总部代管法人体,且借款金额小于等于5万,可直接提交出纳付款。 (四)由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对借款有无资金预算、是否有未核销借款、借款流程是否合规进行审核。 (五)若借款金额小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资金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大于10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借款金额大于5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CFO审批。 第十三条 备用金核定审批及借款流程 2

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单位备用金的控制和管理,保证备用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备用金是指公司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借支给员工的个人款项或者给未设银行账户的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保管、支取的周转金。备用金必须用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备用金以外的其他资金支付,必须由公司财务部资金中心严格按照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付款流程统一通过网上银行对外支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备用金分类及管理 第五条备用金分为个人备用金和项目备用金两类。备用金借支实行最高限额内控制审批制。 1、个人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向公司借支的现金款项(包括现金支票),用于差旅费、招待费及其他一些零星支出,每次借支最高限额2万元。 2、项目备用金是指公司各级项目经理部在公司内部账户中支取的指定专人保管的周转金,用于因项目零星物资等小

额采购、临时人工费、临时机械使用费、房屋租赁费、水电费等无法使用网银系统转账支付的小额费用支出。 项目备用金应按各项目半个月使用现金预算额度在其内部账户中最高限额内控制支取,且每次支取最高限额和项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应根据业务需要申请备用金,严禁任何人因私借支、挪用、长期占用备用金。 第八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核算备用金。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部门应及时督促借款人按时核销备用金。 第三章备用金借支、核销流程及要求 第九条借款时,借款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公司备用金借款单》(附件)。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第十条个人备用金借支可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金解释:备用金是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支付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过路过桥停车费等小额、经常性、消耗性、事务性支付项目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某项费用不是经常发生或者不以现金结算或者费用的支付已经通过合同的约定明确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的不在备用金定义的范畴,按现有制度的规定办理。 2、备用金核定与申请:(1)金额核定: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需要借用备用金的,填写“备用金申请单”(见下表)先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超过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审批)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应根据费用的实际发 备用金申请单.xlsx 生水平、费用报销周期、资金的周转次数等实际情况对申请人拟借备用金金额进行核定(详见备用金申请流程)。(2)资金申请:借款人根据财务核定后的金额通过“报账中心”借款。对事前没有填写“备用金申请单”而通过“报账中心”直接申请借备用金的,财务予以驳回。 3、备用金的使用和保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按照申请支付的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备用金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备用金,并按财务要求建立“备用金使用情况登记表”(见下表),逐笔登记备用金使用情况(自提点用于找赎的备用金可 备用金使用情况登 记表.xlsx 以不必登记,对于支付次数多、金额较小的重复性支出可按使用人每月合并登记一次)及收回情况,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4、财务监督:财务人员应对各部门备用金申请情况建立“备用金申请台账”(见下表)避免重复申请;财务部有权对各部门备用金的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发 备用金申请台帐.xl sx 现未按规定使用、挪用、占用情况的,财务部有权收回借用的备用金;财务部对很少使用的备用金应予及时收回,对使用效率不高的备用金应重新核定备用金金额,并及时收回差额部分;如果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增加备用金额度的,使用部门按第一次申请时的流程办理;使用部门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5、其他:本制度未定事项,按惯例或财务部一般处理原则办理。 备用金申请流程见下页:

集团内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个人借款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各控股公司个人借款管理,保证对个人借款进行有效控制和及时清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集团颁布的《XX集团内部会计控制制 度指引》等制度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范围:XX集团所属控股公司(含间接与相对控股公司,下称各公司)。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个人借款是指各公司在职员工因业务用途需要暂借的各种临时性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备用金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零星借款。 第四条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内部控制规范,建立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个人借款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个人借款内部控制具体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个人借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个人借款审批 第六条一般个人借款审批权限(本条仅指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 (一)一般人员借款: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经理借款:由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三)副总经理借款: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四)财务负责人借款:由总经理审批。 (五)总经理借款:由财务负责人加签。

第七条大额个人借款审批(本条仅指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 对于一次性个人借款或累计个人借款余额达到50,000元或以上的,其借款在经下属公司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须上报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呈报主管总裁、财务副总裁审核批准。 第八条对于大额个人借款实行集体审批,主要在于防范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 第九条审批人应当根据以上个人借款批签权限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三章个人借款管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借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发生借款的,应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批准,并由批准人提供担保才能办理借款: (一)借款超过清款(指报帐和还款)期限,还没结清的; (二)借款金额超过核定限额(指核定备用金)的; (三)试用期未满者。 第十一条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个人借款业务: (一)个人借款申请:需要发生个人借款时,借款人应先向审批人提交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报帐时间和归款期限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 (二)个人借款审批:审批人应根据其审批权限对个人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借款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个人借款支付:出纳人员对符合审批手续的个人借款予以支付;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个人借款(包括越权审批、审批手续不齐及单据填写错误等)应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备用金管理: (一)备用金的核定: 1、由使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拟订,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备用金管理办法

1.总则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备用金借支和报销,明确相关规定和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凡国家和上级有统一规定的,一律按国家和上级的统一规定执行。在不违反国家财政法规情况下,按公司规定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2.管理职责 公司领导 负责按审批权限批准员工的备用金借支及费用报销。 各部门经理 负责本部门员工备用金借支及费用报销事项的审批; 其他部门员工经办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借支及报销的审批。 财务部 负责员工备用金借支及费用报销的审核、支付; 负责员工备用金的对账及催收。 3.备用金借支规定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购买物品、办理业务支付费用等需要可以借支备用金,但不得借支公款用于个人私事。 凡因公需要借支款项,必须符合财经办法,严格按财务审批程序办理借支支付手续。 备用金借支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借支备用金时,应提前提交资金借支申请。在借支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或批准文件。 凡大宗物品采购借支的,必须先送采购清单、采购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审签,提前二天交财务部审核。 凡因公出差借支差旅费,必须按实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开支项目。

外业工作集体借支备用金的,必须以部门的名义指定专人借出,并且附有项目开支计划。 合作外包工程项目借支预付款,必须附合同、工程(概)预算、批准文件等资料送财务部审核后,按合同规定借支付款。 备用金借支审批。借支单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支付。 备用金报销冲账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到财务部办理已借款项报销冲账、归还余款,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冲账的,应向借款批准人书面汇报并取得同意后,交财务部备查。 备用金报销冲账期限:采购物品借支的在采购验收完成后5天内, 会议借支的在会议结束后7天内,出差或外业借支的在出差回来或外业完成后10天内,其他业务借支的在业务办理完成收取发票后5天内到财务部报账。 借支款项无故逾期不结账不交还余款者,视情况给予处罚。 财务部每年12月底前组织对员工备用金的对账及催收。 4.费用报销规定 员工办理费用报销业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报销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合法的,不得弄虚作假以及违反财务会计制度。 报销的单据必须是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据等合法的报销凭证。发票或收据必须载明单位(个人)、日期、项目、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单据金额不得涂改,其它内容更改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公章。 报销人必须分类粘贴好发票、收据等报销单据,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销审批单,并按财务审批办法规定权限及程序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人签名批准,财务审核后方能报销。报销人在批准人审批签字后若有修改金额,须在修改处由审批人签字确认。 报销人必须及时办理报销事项,超过期限不予报销。 差旅费(包括补贴、交通费、住宿费等)、电话费、交通费有效期为半年。 其他业务发票有效期为一年。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 暂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 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 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监控资金。二,备用金使用范围 1,零星采购 2,差旅零星开支 3,经常性零星开支 4,专项开支,比如进出口报关 5,其他开支 三,备用金使用岗位及额度 1,具体可以借用备用金的岗位和额度见下表。不在表格中的岗位需要使用备用金的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由财务部核定额度。2,备用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该岗位月报销额的三分之一。 3,表格中的备用金额度是参考2015年报销额制定,以后年度如需 1,备用金的借用填写借支申请单,借支申请单格式见附表。 2,流程审批: (1),使用人填写“借支申请单”:注明借支事由,借支金额,归还时间等 (2),部门经理审批:审核借支的真实性和必要性 (3),财务部审批:借支金额的合理性和单据的合法性 (4),总裁办审批:对借支进行整体审核 (5),出纳付款:对审批手续审核 五,备用金的借用期限 1,长期备用金:借用期限是一年内按实际借支时间。即年底(12月25日前)报销归还借支。归还借支后再重新申请借支。 2,临时备用金(一次性使用备用金):针对单一事务,事前借支,事后归还。 六,备用金的报销归还

1,借用备用金应及时报销,方便财务及时监控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原则上自业务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 超期报销的,要报财务部批准。不办理报批手续且超过3个月未 报销的,不再给予报销。 2,报销流程: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具体参考公司报销流程相关规定),长期备用金出纳见单报销付款, 不冲减借支款。一次性备用金出纳报销后不付款,冲减借支,不 够冲减的由借支人现金归还。 3,长期备用金每年年底(每年12月25日前)必须报销归还,报销额不够冲减借支款的,借支人现金归还。 4,财务每年12月20、 5,日前公布备用金借支情况并负责通知追收。 七,员工离职、退休时备用金的处理 1,员工离职、退休时必须先办理清账手续,归还备用金。 2,人力资源部有义务通知财务清账,待财务清账确认已办理备用金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退休手续。 八,员工离职、退休等原因造成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按“借还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即: 1,原借支人办理归还手续 2,新的接替人重新办理借支手续 九,本管理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

备用金管理制度20953

备用金管理制度 财务部 2018 年07 月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范围 备用金是各部门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招待费、临时网费及日常性费用之类的借用款项。

三、职责 1、由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审核、发放和收回; 2、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备用金发放的初审及协助备用金的收回; 3、由总经理负责备用金的审批。 四、备用金分类 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 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 点;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 点; 3、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 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五、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部门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情况报 财务中心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备用金帐户按周结清,备用金管理 员应于每周一12 点前将收支情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中心; 3、公司财务中心有权对各部门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

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4、备用金归还后如需要继续借用,其借款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 六、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门(负责人)填写《备用金申请表》一一部门经理签字一一财 务中心核签备用金额度一一总经理审批一一出纳审核付款; 2)各部门内部使用备用金,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 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 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3)备用金专管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周一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 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报财务中心备查; 4)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中心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 扣。 5)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实施细则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公司备用金及个人借款使用管理,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备用金是指公司各单位拨付给部门或员工备作经常性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途的款项。个人借款是指公司各单位支付的、用于公司员工临时性差旅费支出、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符合公司费用开支范围用途的款项。 第三条备用金管理原则:限额拨付、专人负责、及时报销、定期清理。 第四条个人借款管理原则:临时支取、及时报销、前账未清、后款不借。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备用金管理 第六条日常现金使用较频繁的部门或人员,经批准可申请领取保证工作需要的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日常现金使用较频繁的部门或人员是指:物资采购人员、后勤采购人员、司乘人员、办公室主办人员、从事市场开发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确实需要拨付备用金的部门或人员。 第七条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制度。

各类人员备用金核定金额不超过如下标准:物资采购人员5,000元,后勤采购人员10,000元,司乘人员5,000元,办公室经办人员、从事市场开发工作的人员10,000元。 部门备用金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对已拨付部门备用金的部门员工,不得另拨付个人备用金;部门备用金应指定专人妥善管理,日常使用时记录明细开支,以备核查。 备用金拨付超标准、超范围的,应报上一级单位财务部门审批。 第八条公司和分子公司总部人员需要借支备用金时,由业务经办人填写《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的性质及用途,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完成业务审批,由会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后,交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审批后借支。 项目部等基层单位人员需要借支备用金时,由业务经办人填写《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的性质及用途,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批,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会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后借支。 第九条会计部门负责备用金管理的人员根据审批后的《备用金借款单》填制会计凭证,出纳根据复核后的会计凭证,向借款人支付款项。 以现金支付的,经办人应在会计凭证上签收;采取银行转账支付到借款人银行账户的,应将银行回单作为凭证附件。 第十条借款人应于备用金发生开支当月内办理报销,会计部门按报销金额补足备用金。 《备用金借款单》是会计账务处理的依据之一,借款人报销费用时备用金借款单不予退还;归还备用金时,会计部门需开具收据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会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复核备用金,对不再需用的备用金应及时收回。每年末对备用金进行清理,在12月31日前收回全部备用金。

公司个人借款及报销管理规定

个人借款及报销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明确相 关责任与权利,加强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保证借 款的及时报账,规范个人借款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2 借款范围 本规定所指个人借款是指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名义向 公司所借或公司垫付的款项,主要类型包括: 2.1 会议用款 单位组织重大会议的大额用款,经办人可依据会议场 地、住宿、用餐预订单办理审批手续后提请计划财务 部预付部分款项给接待单位,付款暂挂经办人个人借 款,业务办理完毕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办 理冲账手续。会议保障杂费支出,可办理个人现金借 款,现金借款部分不超过整个会议项目预算的%。公 司组织节庆、年庆等重大活动的用款原则上参照会议 借款规定。 2.2 公派培训 2.2.1 培训费用

仅指培训机构收取的授课费、教材费等,不含代收的 食宿费和交通费。 2.2.2 国内培训 国内公派培训项目每人次培训费用总额在0.5万元 (含)以下的,用个人信用卡或现金自行支付。培训 费用超过0.5万元的,参训人员可持相关培训审批单 办理审批手续后提请本单位计划财务部付款到培训机 构,付款暂挂经办人个人借款,业务办理完毕后由经 办人持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冲账手续。培训期间超 过10天(含/每人次)的食宿交通费用可按《差旅费 管理办法》中规定标准办理个人现金借款;少于10天 的培训期间食宿交通费用由个人信用卡或现金先垫 付,培训完成后办理报账。 2.2.3 国外培训 公派出境培训由公司根据培训合同与培训机构直接结 算;若公司直接结算有困难,经办人可与培训机构以 及计划财务部协商适当的结算方式,尽量减少个人培 训借款。境外培训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根据《差旅费 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审批单办理,借款额度不超过 规定标准计算的总额。 2.3 境外出差 2.3.1 机票:境外出差原则上优先乘坐集团内部航班。 2.3.2 接待费用:经办人可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申请单(扣除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目的: 明确备用金用途,规范备用金领用及清偿,保证公司资金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范 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及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借款、项目借款、食堂周转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临时性借款(如临时性活动的借款、理赔等事故性质的借款、押金等性质的借款、生活补贴为食堂周转借款,不在备用金使用范围)。 二、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写《请款单》 差旅费借款填写《出差申请单》、项目借款填写《项目请款单》、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临时性借款填写《请款单》;必须真实、详细地注明借款事由、金额、归还时间,属出差行政的必须注明出差事由及地点。 2、部门经理审核 借款人所在部门的经理就其借款事由的真实性、必要性进行审核。 3、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对借款必要性及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批准。 4、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5、借款不等于报销。相关人员在借款事由消失后必须及时填写报销单,按费用报销程序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到出纳室冲销借款,实际产生的费用金额与借款不相符的多退少补。 三、借款原则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四、借款限额 1、项目借款、食堂周转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可领取定额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定,报总经理批准。 食堂周转借款是指设食堂的项目部或办事处食品采购周转借款,月底根据签名的用餐人数、补贴标准核定报销。

项目借款由项目部申报项目资金计划,报分管领导,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核定备用金使用限额。 项目部备用金使用主要用于办公费、修理费、运杂费、电话通讯费,房租水电费、业务费、1000元以下零星采购费等。特殊情况需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开支。 2、差旅费借款,执行《出差管理制度》。 3、其他临时借款,根据事由控制借款限额。 4、个人临时性借款: (1)原则上不予借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进行二次借款。 (2)个人借款一般不能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特殊情况超额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五、备用金借款支付方式 备用金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对经常性需要借款的人员,经批准,财务部可统一为其办理银行储蓄卡。 六、备用金还款、报销期限 1、对出差人员,按照《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备用金多退少补清账。 2、对领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定期报销,即于每周二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项目部可根据作业情况灵活处理)。 3、对个人借款,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规定时间在工资中扣除,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七、监督和处罚 1、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严格按照备用金范围使用,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不予报销冲账;不得转借他人,转借他人自行负责追收,财务不接收任何白条和借条冲账。 2、备用金管理人员由项目部确定,未转正员工不得担任备用金责任人,备用金限额原则不超过备用金管理人员两个月工资,超过限额需项目部主管或经理作担保。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管理员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

备用金管理制度及规范

备用金管理制度及规范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

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备用金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使用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1-2]《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分8章、47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于2010年2月12日由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文件形式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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