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增收入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虚增收入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虚增收入案例分析

目录

摘要

一、引言 (1)

二、虚增收入所涉及到的会计准侧和会计问题 (1)

三、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目的 (2)

四、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手段 (2)

五、针对虚增收入的案例分析 (3)

(一)银广夏案例分析 (3)

(二)引起银广夏事件的真正原因分析 (3)

六、银广夏案例的启示和意义分析 (4)

参考文献及资料来源 (5)

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案例分析

摘要:虚增收入是企业实现财务欺诈的惯用伎俩。当今社会,因虚增收入引发的财务欺诈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的现象屡见不鲜。资本市场中各种创新财务操作使今天的财务欺诈越来越难被及时发现,导致欺诈骗局重复出现。本文将着重通过对银广夏的案例分析,阐述虚增收入的目的和方法,从而找出相关防范对策并提出相应建议,目的在于为广大投资者尽量避免落入财务陷阱提供参考。

关键词:虚增收入财务欺诈防范

一、引言

企业作为整个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利润不只是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反映,也是企业外部环境条件的综合反映;其利润数据的真实程度不仅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近年来,企业会计报表造假问题一直是国内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究其原因,除因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低下或失误造成企业盈亏核算不实外,还存在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特别是通过虚增销售收入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尤为突出。

本文通过对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侧有关收入的确认条件入手,从而揭露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目的及手段,并通过真实案例的分析,找出其防范对策,从而达到净化资本市场的目的。

二、虚增收入所涉及到的会计准侧和会计问题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分析可知,虚假捏造销售合同进而虚增销售收入的企

业显然违反了上述收入的确认条件。这些上市公司无视会计法规以及会计准侧的存在,是对会计法规以及会计准侧的践踏。相关部门必须予以严厉惩治,从而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目的

(一)保证上市融资或再融资。

对于未上市企业而言,初次上市必须有三年盈利,而一旦成功上市就能在一夜之间募集数以亿计的资金,这种巨大的诱惑使得不少未上市企业为了成功上市而不惜虚增业绩和资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为了符合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时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6%的再融资标准,他们往往需要通过虚增利润来实现。

(二)避免被摘牌。

为了便于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对部分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实行了ST等处理。上市公司一旦被贴上ST等标签,就意味着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同时也丧失了在股票市场上再融资的权利。为了避免被退市,公司不得不求助于虚增收入的手段。

(三)企业为了获取银行信用达到贷款的指标标准而虚增收入和利润。

金融单位发放贷款必然会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考核一些主要财务指标,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而不愿向效益不好,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为了达到银行规定的指标就会粉饰财务报表,为获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而蓄意提高收入、虚增利润。

四、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手段

(一)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不惜付出真纳税的代价。因为是虚构收入,所以货款是收不回来的,只能将货款挂在“应收账款”中,通过坏账准备的提取等方法处理。

(二)伪造购销合同、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金融票据,虚增收入。形式上核算齐全,实际上根本没有业务发生,从而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目的

(三)企业为了虚构销售收入,将产品从此仓库发运至另一仓库或者公开仓库,凭出库单及运输单据作为销售收入入账,而实际上商品只是从此仓库移入另一仓库,销售根本没有发生,从而虚构收入虚增利润。

(四)关联方虚假交易,这是众多企业进行虚增收入的首选手段。

五、针对虚增收入的案例分析

(一)银广夏案例分析

银广夏自1998—2000年虚构利润分别为1176万元、17782万元和5670万元,共计76262万元。其中,1999年虚构的利润为1.78亿元,2000年虚构的利润为5.67亿元。

根据银广夏以前财务报表披露,天津广夏1999年度和2000年度向德国诚信公司出口产品2.2亿元人民币和7.2亿人民币。1999年,银广夏利润的75%来自于天津广夏;到了2000年,这个比例更大。而根据天津海关有关方面证实:天津广夏1999年度出口额为482万美元,2000年度出口额仅为3万美元。在天津广夏虚假行为暴光后,经初步自查,银广夏已承认了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确实存在产品、产量、出口数量、结汇金额及财务数据不实等严重问题。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事实与银广夏披露的信息存在巨大悬殊。天津广夏这一虚假行为,致使银广夏1999年、2000年共计虚构高额利润达7.45亿元,创造了该行业的盈利奇迹。事实上,扣除银广夏虚增的利润,该公司1999年和2000年实际上已连续两年亏损。

据资料查证,银广夏的主要造假手段是通过伪造销售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出口报关单,伪造免税文件,伪造金融票据来虚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虚构巨额利润的目的。

(二)引起银广夏事件的真正原因分析

银广夏事件的发生对国内资本市场造成了巨大冲击,对于本就不完善的中国资本市场更是雪上加霜。频频出现的舞弊案件打击了投资信心,从而影响整个经济的正常运行。银广夏事件不是偶然因素引起的,该论文前部分阐述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目的,只是浅层原因,所以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至关重要。

通过对银广夏事件的不断分析,以及就最近的万福生科造假案例的研究,从而总结出致使上市公司造假的真正原因如下:

1.公司股东对经营者的失控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司股东(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可能全部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对经营者失控是公司制国家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银广夏也不例外。由于银广夏是上市公司,广大的中小股东不可能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这就为控股股东和经营者滥用权利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可能。银广夏控股股东和经营者正是利用所有者对经营者的失控散布大量虚假信

息,虚增利润,达到为其牟利的目的。

在银广夏案件中,银广夏伪造会计信息之所以得逞,就是因为两权分离下股东和经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由于监督成本相对较高,信息严重匮乏,这是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条件,可以说只要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所产生出的委托代理关系就存在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

2.银广夏违规作假使财务报告舞弊,其获得的违规收益大而遭受的处罚小,这也是其上市公司违规作假引发严重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本原因。

六、银广夏案例的启示和意义分析

通过对银广夏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找到如下解决对策:

(一)加大证监会处罚权限。

从案例分析来看,增加对财务报告舞弊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然而,由于现行法规和条例赋予证监会的处罚力度过低。因此,建议通过相关法案的修改,使证监会对舞弊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加大。

(二)设置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

根据以上资料可知,银广夏事件造假的真正动机是粉饰财务报表,从而避免经营状况恶化,致使不被证监会警告或勒令退市,从而继续保有在股市上“圈钱”的机会。他们这样做,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更是对成千上万的中小股民的漠视。其产生该行为的原因之一,是中小股民对已投资的上市公司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关注,从而给上市公司的经营层提供了造假的可能。鉴于此,我们应该赋予独立第三方的审计机构监督上市公司的权利,且该机构不受上市公司的制约,直接对证监会负责。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

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及以后的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引致了2002年萨班斯法案公布实施,其中法案中第404条款要求在美国证监会备案的上市公司必须提交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向证监会(SEC)提交的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为此,我国应该借鉴美国证监会(SEC)的做法,也制定一套相关法案,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

参考文献及资料来源:

[1]企业会计准侧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

[2]林江河.关于银广夏会计舞弊案例的思考.财税科技,2006.12.

[3]丁红燕.中国资本市场重大审计失败案例研究.山东社会科技,2008.

[4]康巧凤.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现代径济信息.

[5]曹昌.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中国经济周刊.

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战略并购将成主流模式-----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并购案例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之二。 从统计结果看,战略并购在高科技、金融、公用事业等市场普遍认为较为热门的行业出现的频率并不高。相反,战略并购却大部分集中在一些传统制造行业(如机械、医药、食品等)。在8个制造业子行业中发生的案例共有25项,占据了83.3%的比例。由此可以认为,战略并购对象的行业特征相当显著,有超过80%的案例集中于制造业。 如此鲜明的行业特征自然而然地让人联想到全球制造业基地向中国转移的大趋势。可以预见,正在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将为上市公司在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并购提供一个广阔的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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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虚增收入案例分析

目录 摘要 一、引言 (1) 二、虚增收入所涉及到的会计准侧和会计问题 (1) 三、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目的 (2) 四、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手段 (2) 五、针对虚增收入的案例分析 (3) (一)银广夏案例分析 (3) (二)引起银广夏事件的真正原因分析 (3) 六、银广夏案例的启示和意义分析 (4) 参考文献及资料来源 (5)

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案例分析 摘要:虚增收入是企业实现财务欺诈的惯用伎俩。当今社会,因虚增收入引发的财务欺诈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的现象屡见不鲜。资本市场中各种创新财务操作使今天的财务欺诈越来越难被及时发现,导致欺诈骗局重复出现。本文将着重通过对银广夏的案例分析,阐述虚增收入的目的和方法,从而找出相关防范对策并提出相应建议,目的在于为广大投资者尽量避免落入财务陷阱提供参考。 关键词:虚增收入财务欺诈防范 一、引言 企业作为整个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利润不只是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反映,也是企业外部环境条件的综合反映;其利润数据的真实程度不仅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近年来,企业会计报表造假问题一直是国内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究其原因,除因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低下或失误造成企业盈亏核算不实外,还存在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特别是通过虚增销售收入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尤为突出。 本文通过对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侧有关收入的确认条件入手,从而揭露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目的及手段,并通过真实案例的分析,找出其防范对策,从而达到净化资本市场的目的。 二、虚增收入所涉及到的会计准侧和会计问题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分析可知,虚假捏造销售合同进而虚增销售收入的企

中国上市公司九大收入陷阱案例分析

作者按:两年前,黄世忠教授写下了一篇经典之作:《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及其防范对策》,发表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第1-3期,黄老师以案例剖析方式揭示出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包括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此文基本涵盖了收入操纵所有伎俩,可惜文中案例均为美国上市公司,下面以中国上市公司案例分析黄教授概括出来的九大收入操纵陷阱,供诸位评判。 陷阱一: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 【案例一】科龙电器 (000921)今日发布未审计的半年报称:关于2004 年本公司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销售事项的跟踪前任审计师在其2004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中提出本公司对两家国内客户销售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但未能从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确认,而且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回。本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当局对此事作了积极的跟踪,该事项的跟踪处理情况如下:经查证,前任审计意见中所提及的人民币5.76 亿元的销售,是依据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2.03 亿元,加上本公司2004 年底向两家客户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记收入人民币4.27 亿元,再减去本公司2004 年对两家客户确认的退货人民币0.54 亿元后计算得来的。而实际上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2.03 亿元中有人民币1.21 亿元属于本公司对2003 年度的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开发票,该笔销售本公司在2003 年已经确认了销售收入,所以当中只有人民币0.82 亿元包含在本公司2004 年度的收入中,本公司2004 年度实际上向该两家客户销售了人民币4.27 亿元加上人民币0.82 亿元总共人民币5.09 亿元的货物,其中已经收到货款的销售为人民币0.78 亿元,另外人民币4.31 亿元的货物由于该两家客户到期未能付款,在本公司要求下已将货物陆续退回本公司,该批退回的货物大部分已经在2005 年上半年销售给其他客户。对于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退货,由于占2004 年度对该客户的销售比例不正常,并且前任审计师对该笔销售的真实性作出怀疑,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销售在2004 年确认收入不适当,所以本公司按追溯调整法进行了处理,此项追溯调整调减了本公司200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2 亿元。 这个解释表明,科龙电器2004年度确实虚增巨额的收入和利润,而实际上,从该解释我们也可以发现,计入2003年度1.2亿元收入确认也是有疑问的,怀疑计入2004年度更恰当;事实上,2003年度确认收入有多少属于2004年度可能还有进一步核查,这只是一份管理层没有变动情况下未审计的半年报,相信还有更多的财务舞弊手法还未为人所知。实际上,结合04年报对提取退货准备的解释,可以判断科龙03年度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至少有1.2亿元收入怀疑是虚构的或有提前确认之嫌: 此前有网友在新浪留言称:2002年12月份,科龙针对当月销售出台了一个销售政策,要点如下:1,空调淡季当旺季;2,经销商12月份打款享受9月份的贴息政策。3,经销商用科龙账上金额提货,享受提货奖励和年度奖励。4,经销商可以不把货提走,科龙的各分公司仓库调整出部分位置放经销商的货。5,如03年价格调整,享受补差政策。6,如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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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借壳上市的基本方式与经典案例 借壳上市,是华远地产、金融街集团、中关村、北大方正、苏宁环球、中国华润等众多知名企业成功上市的方式。 所谓借壳上市,系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原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必要处置或剥离后,再将自己所属业务“装进”已上市公司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 本章着重结合并购实践,探讨获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8种具体方式。 一、协议收购:金融街集团(000402)是怎样上市的? 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 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1、借壳背景 北京金融街集团(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金融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房地产公司IPO有诸多困难。 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0402,以下简称“重庆华亚”)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主页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其控股股东为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包装集团。 2、运作过程 为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司快速发展,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与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总股本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0年7月31日,重庆华亚更名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控股”)。 之后,金融街控股将所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连同人员)整体置出给金融街集团,再由华西包装集团购回;金融街集团将房地产类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对金融街集团的负债,由金融街控股无偿使用3年。 2001年4月,金融街控股注册地由重庆迁至北京。至此,金融街集团实现借净壳上市。 2002年8月,公司公开增发融资4.006亿元;2004年12月公开增发融资6.68亿元,2006年12月27日定向增发融资11.81亿元,累计融资22.469亿元。 备注:总市值是按2007年9月28日收盘价计算的。 3.借壳上市后公司产业扩张情况 借壳上市后,通过多次再融资,促进了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五朵金花”之一。 同样以股权协议转让方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借壳上市的,还有香港华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 2000年6月20日,中国华润总公司一次性受让深万科(000002)第一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5115.5599万股国有法人股,占万科总股本的8.1%。 在此之前,香港华润集团的间接控股公司--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已经持有2.71%的万科B 股。 至此,香港华润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由此组成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巨无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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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上市公司虚增经营业绩的动机与手段分析(一) 一 上市公司虚增经营业绩,主要是通过人为的编造、变通等手段虚报公司净利润。从目前情况看,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上市公司编造利润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有的上市公司连续出现中期报告亏损,而年度报告却实现盈利;有的公司总是在亏损一重组一再亏损一再重组的怪圈中徘徊;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很低,甚至亏损,但净利润却很高,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些现象表明,一些上市公司在人为地调控利润。 上市公司虚报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此行为的存在,会削弱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造成经济秩序混乱,也会破坏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会误导投资人的投资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为了准确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虚报经营业绩的行为,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编造利润的目的和主要方法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对实际情况的分析研究,上市公司虚报经营业绩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股发行及增发或配股的动机 为了从证券市场募集大量资金,许多公司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的愿望十分强烈。但按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3年经营盈利的条件,于是为了发行和上市股票,一些公司采用了不正常的手段粉饰公司的经营业绩,使公司具备连续盈利的条件。此外,由于我国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与近年来公司的每股税后利润有关,而股票发行价格高低决定“圈钱”的多少,即股票发行价格与公司利益直接相关,因此许多公司在虚增净利润上煞费苦心,千方百计提高股票发行价格。还有些上市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再筹资,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愿望也很强烈。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的要求较为严格。按2000年前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其申请配股前3年的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10%以上,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不低于9%.在这种条件约束下,许多上市公司想方设法抬高净资产收益率,虚报利润。尤其是那些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已达到10%的公司,如果第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10%,则前功尽弃,于是在配股或增发新股动机的驱使下,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编造会计报表,粉饰净资产收益率,以达到配股条件的要求。 今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放宽了上市公司再筹资的条件,对申请配股或增发新股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由原10%降为6%.尽管管理层降低了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的条件,但在我国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不高的情况下,若能够不掺水份地达标,也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为了在二级市场上再筹资,一些上市公司仍会拼凑利润。(二)避免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的动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在期限内未能消除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可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终止其股票上市。中国证监会和深沪交易所推出的ST制和PT制,是对经营状况恶化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一种特别处理方法,即限制此类股票的交易时间和股价涨跌幅度等。最近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表明退市机制已经启动。这样,多年亏损且不能扭亏的上市公司会被淘汰出局,如PT水仙已被终止上市,这对经营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形成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避免公司股票被戴上ST、PT的帽子并被终止上市,一些公司会竭力粉饰其经营业绩,尽可能避免连续亏损情况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出现的第一年巨额亏损,第二年扭亏,第三年又亏等奇怪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三)炒作公司股票的动机 上市公司股价的高低与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公司职工等各方面的利益直接相连。股价上升,公司股票市值增长,说明公司价值在上升,可使公司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再筹资打下基础;股价上涨,也为公司管理人员、公司职工等带来好处,因为他们手中大都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在这种动机支配下,一些上市公司便在财务报告中粉饰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中国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业绩股票的概念及我国上市公司的实践 业绩股票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被取消。 我国上市公司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其中业绩股票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模式。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在目前已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的86家上市公司中,有24家企业采用了业绩股票的激励模式,其行业和地域分布见表1和表2。可见采用业绩股票激励模式的上市公司中,高科技企业和非高科技企业数量相差不多,但在地域上多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 业绩股票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最先得到推广,其主要原因在于:(1)对于激励对象而言,在业绩股票激励模式下,其工作绩效与所获激励之间的联系是直接而紧密的,且业绩股票的获得仅决定于其工作绩效,几乎不涉及到股市风险等激励对象不可控制的因素。另外,在这种模式下,激励对象最终所获得的收益与股价有一定的关系,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放大作用,激励力度较大,但与此相对应的是风险也较大;(2)对于股东而言,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业绩目标约束,权、责、利的对称性较好,能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双赢的格局,故激励方案较易为股东大会所接受和通过;(3)对于公司而言,业绩股票激励模式所受的政策限制较少,一般只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强,实施成本较低。另外,在已实施业绩股票的上市公司中有将近一半为高科技企业,它们采用业绩股票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股票期权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应用受到较多的政策和法律限制,存在较多的障碍。 案例分析 业绩股票虽然是不同类型企业都可使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但它受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双重影响,每个企业的行业背景、发展阶段、股权结构、人员结构、发展战略与公司文化等都会对股权激励方案的要素设计产生影响,因此需要企业仔细分析自身情况,合理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否则,再完美的方案也会因为不符合企业自身情况而失效,甚至出现负面影响。从我国已经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来看,各公司的激励方案各有特点,但要真正做到符合企业自身情况似乎又不那么容易。以下我们对福地科技、天大天财和泰达股份的业绩股票激励方案作一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1.福地科技(000828) 福地科技是我国首家披露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在2000年3月的董事会公告中,福地科技披露了股权激励方案及奖励基金的分配方法:1999年度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以年度计一次性奖励,按经会计师审计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公益金后按1.5%的比例提取,其中所提取金额的70%奖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0%奖励监事。其中奖金的80%用于购买福地科技股票,20%为现金发放。福地科技同时还披露了获得奖励的16位高管人员名单及其所获奖励数额。 分析福地科技的激励方案,可以看出其优缺点:(1)激励模式选择较为恰当。福地科技是彩色显像管的重要生产基地,由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业内企业的业绩多数趋向平稳或略有下降,因此采用业绩股票模式较为适合。(2)激励范围过窄。福地科技业绩股票的激励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未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美国上市公司近十年的典型财务舞弊案例

美国上市公司近十年的典型财务舞弊案例 财务舞弊与美国上市公司如影随形 作为世界上财务监管最为完善的国家,美国一直都是世界各国学习的榜样。但安然、世通等世纪丑闻发生后,世界开始用全新的眼光审视美国的上市公司。事实上,美国上市公司在财务上做手脚并非从安然才开始的,美国上市公司的舞弊丑闻在华尔街算不上新闻,只是这些舞弊事件在影响上逊于安然、世通等巨无霸公司,所以没有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安然事件前,美国投资者对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一直持保留态度,因为华尔街频频爆出财务舞弊丑闻。以下撷取美国上市公司近10年中的几个典型舞弊案例。 美国上市公司典型舞弊案及特征 1 从存货做文章 存货项目因其种类繁多并且具有流动性强、计价方法多样的特点,所以存货高估构成资产计价舞弊的主要部分。美国法尔莫公司利用存货舞弊的手法比较典型。法尔莫公司是位于美国俄亥俄州的一家连锁药店。法尔莫的发展速度远超同行,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法尔莫从一家药店发展到全国300余家药店。但这一切辉煌都是建立在通过存货资产造假来制造虚假利润的基础上,法尔莫公司的舞弊行为最终导致了破产。 法尔莫公司的创始人莫纳斯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人。为了把他的小店扩展到全国,他实施的策略是通过提供大比例折扣来销售商品。莫纳斯把并不盈利且未经审计的药店报表拿来

后,用笔为其加上并不存在的存货和利润,这种夸张的造假让他在一年之内骗得了足够收购8家药店的资金。 在长达10年的过程中,莫纳斯精心设计、如法炮制,制造了至少5亿美元的虚假利润。法尔莫公司的财务总监对于低于成本出售商品的扩张方式提出质疑,但是莫纳斯坚持认为只要公司发展得足够大就可以掩盖住一切。所以,在多年中,法尔莫公司都保持了两套账簿,一套应付外部审计,一套反映真实情况。 法尔莫公司的财务魔术师们造假手法是:他们先将所有的损失归入一个所谓的“水桶账户”,然后再将该账户的金额通过虚增存货的方式重新分配到公司的数百家成员药店中。他们仿造购货发票、制造增加存货并减少销售成本的虚假记账凭证、确认购货却不同时确认负债、多计或加倍计算存货的数量。 财务部门之所以可以隐瞒存货短缺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只对300家药店中的4家进行了存货监盘,而且他们会提前数月通知法尔莫公司他们将检查哪些药店。管理人员随之将那4家药店堆满实物存货,而把那些虚增的部分分配到其余的296家药店。如果不进行会计造假,法尔莫公司实际早已破产。 审计机构为他们的不够谨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项审计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在民事诉讼中损失了3亿美元。而对于法尔奠公司来说,不可避免是一场牢狱之灾。财务总监被判33个月的监禁,莫纳斯本人则被判入狱5年。 2 利用并购机会操纵“准备”科目 泰科公司始创于1960年,1973年,泰科在纽约证交所上市。泰科的经营机构遍布100多个国家,雇佣了26万员工,2003年营业额超过300亿美元。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段

【摘要】在资本市场上,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公司向投资人披露公司经营情况的最重要资料。一旦财务报告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必然导致投资人的经营决策失误,给投资人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审计的角度揭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试图给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一点帮助。 【关键词】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财报信息舞弊 一、财务报告会计舞弊的界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准则对“会计舞弊”界定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①。美国注册舞弊检查师协会将会计的“财务舞弊”定义为:“有预谋的、故意误报和遗漏重要的事实和会计数据,误导报表阅读者并且在现有信息的情况下会导致其改变判断或决策”②。从上述中外关于“会计舞弊”行为的界定可以看出,凡是对会计信息的不真实描述都可以算作是舞弊行为,因为不真实的描述可能误导报表使用者在阅读报表时作出错误的决策,市场也正是依靠对报表的真实性的控制才能保证市场的秩序。 二、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情况分析 笔者阅读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所发布的对上市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时发现:在国家对会计政策的不断规范化、对审计过程的不断精细化的情况下,始终无法完全规避一些上市公司铤而走险,持续发布不真实的财务报告信息,影响报表使用者的经营决策和市场秩序。从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中国证监会公布报表舞弊行为的上市公司共159家,其中有55家上市公司因会计舞弊发布不真实的财务报告信息或者隐瞒财务报告信息而受到严厉处罚。从证监会对这些上市公司的处罚决定分析可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手段主要有五种: (一)伪造经济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 通过伪造经济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是财务舞弊上市公司最常使用的一种手段。例如,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中科云网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中包含2014年2月20日,南京凯沣源(中科云网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凤阳县神光物质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电业)销售的2套干馏气化机组,合同款价4,000万元(含税价,不含税价为34,188,034.19元并将其确认为营业收入。但经调查发现,前述合同约定所售2组干馏气化机组在2014年3月底前未生产完工,因此该事项属于提前确认收入行为,虚增了销售收入。再如,在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经查,海联讯2010年通过虚构4份合同和相应的验收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26万元;2011年上半年通过虚构6份合同和相应的验收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335万元③。上市公司伪造经济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虚报业绩,导致披露信息失真而误导投资人经营决策。 (二)少计费用增加利润 少计费用增加利润是上市公司报表舞弊的有一手段,部分企业为增加利润,会在虚增收入的基础上,将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类科目人为隐瞒,以达到增加利润,提高收益,误导投资人决策的目的。例如,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中,该公司2012年和2013年淮矿物流(皖江物流全资子公司)通过买方付息方式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其中2012年有3,209,344.39元、2013年有30,448,633.35元贴现费用未计入财务费用,导致皖江物流2012年虚增利润3,209,344.39元,2013年虚增利润30,448,633.35元③。 (三)隐瞒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提高收益 隐瞒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人为提高收益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最普遍的手段。从证监会对55家舞弊公司的处罚中可见,这55家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基本上都存在隐

上市公司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性研究

中国上市公司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性研究 摘要 随着应计制会计在市场中的践行和实施,配比性原则成为其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并受到了市场和企业的重视,它关系到一个上市公司的运营发展情况。同时,也是我国上市公司披露损益信息的基础。所谓的配比性原则即是指上市公司需要在一个周期确认实际获取的收入,必须确认与之相对应的成本与费用支出情况。配比性原则从根本上来说也就是衡量一段时期上市公司实际收入与成本费用支出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在某个具体阶段的经营业绩好坏可以直接从配比程度上反映出来。通常情况下,盈余状况将关系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价值与业绩的判断和评估,它能够更加反映出上市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来给投资者作为参考依据。目前,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十分关注盈余计量与确认等相关问题。各领域的研究学者不仅注重对盈余数量大小的分析,还将盈余质量作为研究重点进行一系列调研活动。在分析盈余问题时,就必须考量到上市公司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程度,它不仅会对公司盈余数额产生影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盈余质量。及其合理的把控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性原则也成为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它能够有效地将企业或公司在具体时期的收入与成本费用情况进行确认、整合,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部动态发展情况,还能够帮助企业及时作出切实可行的决策和调整,以此来帮助改善运营情况。 关键词 配比性原则配比程度和表现收入与成本费用 页脚

Chin a's listed compa nies in come and cost ratio of sex research Abstract With accrual acco un ti ng practice and impleme ntati on in the market, match ing prin ciple to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 nt prin ciples of them, and by the market and the importanee in enterprises, it is related to a listed company's operations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it is the basis of profit and los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The so-called principle which mea ns the ratio of listed compa nies n eed to make sure the actual in come obta ined in one cycle, must be con firmed with the corresp onding costs and expe nses situatio n. Match ing prin ciple is fun dame ntally a period of time is a measure of the specific circumsta nces of the listed compa ny's actual reve nue and cost expe nses. The quality of listed compa nies can be reflected in a specific phase of the bus in ess performa nee directly from the ratio of degree. Un der no rmal circumsta nces, the surplus situation will be related to the value of listed companies and investors to judge and evaluate the performa nee, the more it can reflect the actual operat ing status of listed companies to give investors as a referenee. Currently, practitioners and theorists are very concerned about the surplus and other measureme nt and verification related issues. Researchers in various fields not only focus on the an alysis of the size of the surplus qua ntity, earnings quality will be the focus of research as a series of research activities. In analyzing the surplus problem, we must con sider the exte nt of the proporti on of listed compa nies reve nue and costs, which would not only affect the amount of earnings, but also affect the earnings quality to some exte nt. Its reas on able proporti on of the reve nue and cost con trol prin ciples of acco unting has become a top priority, it can effectively be bus in ess or compa ny with in a specific period of reve nue and cost situati on for con firmati on, in tegrati on, not only to help compa nies better un dersta nd the internal dyn amics of developme nt, but also help en terprises make practical decisi ons and adjustme nts

上市公司收益分配案例分析(作业版)

市公司收益分配 案例分析 班级: 财务管理一班学号:113 姓名: xx 、中外收益分配政策对比一)、我国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红方式。在证券市场建立的初期,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上市公司较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公司越来越多。 案例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摘录) 1、分配年度:2010 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15,646,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3、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 0.06 元。 4、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54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 D,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 0.054 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

关纳税证明文件: 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 0.00 元。 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利所得税。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6 元。 二)、国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分红收益分配方案大致可以分为4 种形式。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这种分红方式可以使股东获得直接的现金收益,方法简便,是分红的主要形式。但是在确定分派现金比例时,往往存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分派现金过多,受到股东的欢迎,但是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就会减少,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分派现金过少,虽然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增加,但是股东的眼前利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这种分红形式即送红股的形式。所送红股是由红利转增资本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形成的,属于无偿增资发行股票。由于所送股票是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派的,每位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同时,这种分红方式只是使公司帐户上的一部分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并未受到影响。送红股方式的好处在于,现金股利可保留在公司内部,防止其流出公司,既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又扩大了公

财务舞弊的典型案例

财务舞弊的典型案例…… 2016-11-24审计通 一、财务舞弊与美国上市公司如影随形 作为世界上财务监管最为完善的国家,美国一直都是世界各国学习的榜样。但安然、世通等世纪丑闻发生后,世界开始用全新的眼光审视美国的上市公司。事实上,美国上市公司在财务上傲手脚并非从安然才开始的,美国上市公司的舞弊丑闻在华尔街算不上新闻,只是这些舞弊事件在影响上逊于安然、世通等巨无霸公司,所以没有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安然事件前,美国投资者对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一直持保留态度,因为华尔街频频爆出财务舞弊丑闻。以下撷取美国上市公司近10年中的几个典型舞弊案例。 二、美国上市公司典型舞弊案及特征 (一)从存货做文章 存货项目因其种类繁多并且具有流动性强、计价方法多样的特点,所以存货高估构成资产计价舞弊的主要部分。美国法尔莫公司利用存货舞弊的手法比较典型。法尔莫公司是位于美国俄亥俄州的一家连锁药店。法尔莫的发展速度远超同行,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法尔莫从一家药店发展到全国300余家药店。但这一切辉煌都是建立在通过存货资产造假来制造虚假利润的基础上,法尔莫公司的舞弊行为最终导致了破产。 法尔莫公司的创始人莫纳斯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人。为了把他的小店扩展到全国,他实施的策略是通过提供大比例折扣来销售商品。莫纳斯把并不盈利且未经审计的药店报表拿来后,用

笔为其加上并不存在的存货和利润,这种夸张的造假让他在一年之内骗得了足够收购8家药店的资金。 在长达10年的过程中,莫纳斯精心设计、如法炮制,制造了至少5亿美元的虚假利润。法尔莫公司的财务总监对于低于成本出售商品的扩张方式提出质疑,但是莫纳斯坚持认为只要公司发展得足够大就可以掩盖住一切。所以,在多年中,法尔莫公司都保持了两套账簿,一套应付外部审计,一套反映真实情况。 法尔莫公司的财务魔术师们造假手法是:他们先将所有的损失归入一个所谓的“水桶账户”,然后再将该账户的金额通过虚增存货的方式重新分配到公司的数百家成员药店中。他们仿造购货发票、制造增加存货并减少销售成本的虚假记账凭证、确认购货却不同时确认负债、多计或加倍计算存货的数量。 财务部门之所以可以隐瞒存货短缺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只对300家药店中的4家进行了存货监盘,而且他们会提前数月通知法尔莫公司他们将检查哪些药店。管理人员随之将那4家药店堆满实物存货,而把那些虚增的部分分配到其余的296家药店。如果不进行会计造假,法尔莫公司实际早已破产。

(企业管理案例)上市公司事后防御策略及其典型案例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事后防御策略及其典型案例实证研究 □林平忠吴晓梅 (一) 白马骑士 1.骑士在反收购中的作用 黑马骑士(Black knight)是指某些袭击者先秘密地通过收购目标公司分散在外的股票等手段,从而对目标公司形成包围之势,使之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把公司出售,从而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这些袭击者即称为黑马骑士。 当目标公司在遭受黑马骑士的袭击时,为了不使公司沦入收购者的手中,而选择一家关系密切,并且有实力的公司(即白马骑士),以更优惠的条件达成善意收购。优惠条件包括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以及对目标公司的人事安排给予保证等。 目标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增加竞争者而使买方提高收购价,甚至可以以“锁位选择权”(Lock up option)给予白马骑士优惠的购买资产、股票等条件。如1985年6月,全美第五大的环球航空(Trcans world,简称TWA),为了抗拒艾肯集团(Carl Ichan,被称为收购大王)的收购活动,TWA特别给予德州航空“每股19.625美元的价格收买TWA640万股票的权利”。 如果目标公司与白马骑士假戏真做,则称为“防御性合并”(Defensive Merger),虽然目标公司的管理层会辩称,防御性合并是为了公司的综合效益而非为了保住其饭碗,但很多防御性合并的最大收益者确实是管理者而非股东。此策略在我国同样适用。 2.典型案例实证研究 美丽华是恒生指数三只酒店蓝筹股中唯一一只华资酒店股,也是唯一以经营酒店业务一度名列财阀副榜的。它是由已故富豪杨志云所创立的王国,1957年他从西班牙神父手中购得一座旅店后,便转而投入酒店业。70年代时,己由只有百余个客房的小旅店,发展成拥有千余个客房的一流酒店,享有国际声誉。它在1970年上市后,一直业绩良好,盈利丰厚。杨志云去世后美丽华交给几个儿子管理。由于杨氏兄弟接管以来生意停滞不前,盈利甚不理想,故至1993年初,除大哥杨秉正想保持管理权外,继续坐掌江山外,其余兄弟已有意出让股份。 正在大家各有盘算之际,几位集团元老何添、利国伟等人找到香港首富李嘉诚(因年纪比李兆基大,人称“大李”)商量出售手上的美丽华股份,而李超人则劝说中信泰富集团主席荣智健一起充当“黑马骑士”,收购美丽华。 香港首富李嘉诚控制的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1972年7月31日由长江地产改名而成,并于同年10月向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11月1日正式挂牌,法定股本为两亿港元,而中信泰富集团则是在港中资控股的企业中最有实力的公司。两家曾联手成功地收购了香港的老牌公司“恒昌行”。1992年12月,由这两家发起,共同在英属处女岛注册一家私人公司-Hall Rich investments Limited;总股本5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实收资本每股2美元。英属处女岛、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是国际著名的避税区,每年新注册的公司多如牛毛,长江实业与中信泰富的这一举措,应当说是鲜为人知的。然而,此后美丽华的股票一路上扬,由年初的每股9.25港元直升到5月底的每股13.70港元。 6月8日晚10时许,百富勤代表Hall Kich打电话给美丽华公司的董事长杨秉正,传达了Hall Kich investments Limited 收购美丽华全部股份的意向。百富勤是香港90年代以来最活跃的证券商和投资顾问,尤其在保荐中资企业在港上市方面有不俗的表现而令人刮目相看,后因受东南亚金融危机拖累而被收购。 6月9日上午9时许,香港证监会、交易所、美丽华董事局同时收到百富勤代表Hall Kich送来的收购建议书,提出收购所有持美丽华股份的股东手中的全部股票。出价:普通股每股15.5元,认股权证每份8.50元,总收购价为85.94亿元(6月8日美丽华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14.80元,认股权证的收盘价为每份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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