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学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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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邪教组织犯罪的预防措施Introduction to cult crime prevention measures

摘要

当今,邪教组织仍分布在我国各个地区,邪教组织以迷信、反对科学为主,危害着人民,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破坏了良好的社会秩序,更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所以,对邪教组织犯罪的预防迫在眉睫,必须加强对邪教组织预防和惩治的工作,加强立法,提高对邪教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还社会一个安定的秩序。

关键词:邪教、邪教组织犯罪、预防措施

近来山东招远市发生的血案备受瞩目,在麦当劳快餐店里一女子因拒绝提供电话号码而被6名邪教分子殴打致死。事后经调查,行凶的一行六人均信全能神,向别人要号码是为了发展教徒,殴打受害人时还称受害人是“恶魔”。

邪教组织犯罪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近二三十年来,随着世界性宗教热的出现,邪教活动再度活跃。从那些大大小小的邪教组织犯罪活动来看,邪教组织不仅极大的危害着公众的身心健康,还对安定的社会秩序、国家安全造成威胁。邪教组织大都罔顾法纪,有着秘密组织和基地,这样的存在对公众、社会、国家都像是一颗定时炸弹。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邪教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和预防措施。

一、邪教和邪教组织

(1)邪教的定义

中文“邪教”一词的“邪”来源于佛教概念附佛外道的定义,其中“邪”是用来称呼与正统佛教教义抵触的教派。这说明有正才有邪,要科学的界定“邪教”,还要从宗教问题谈起。

宗教以外的信仰,在我国表现为众神信仰,甚至鬼怪信仰,比如老百姓信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但就是这种信仰,让不怀好意的人加以利用,对传统宗教、传统信仰进行改造,或者加以扭曲,建立起自有的一套歪理邪说,或者干脆采取神魔恐吓、末世来临、神仙下凡等等绝不为正统宗教所齿的手段强力推行。“邪教”首先是一种“理论”,这种“理论”是对某个正教理论的抄袭,并随个人意愿的改变,对某个正教进行信仰移位,从而夸大创立者的功德能力,形成对创立者的个人崇拜。

在英文中,被认为最贴切“邪教”的词汇是“cult”。英文中的“cult”含有负面价值的评断,但其贬义色彩远没有中文邪教一词强烈。美国邪教研究专家精神健康研究师史蒂夫.哈桑对邪教的解说:“邪教四个主要元素:当四项在整体上加强人对教主的服从和依赖,即有可能是邪教组织,不是要以下各项项目齐全方算的是——行为控制、信息控制、思想控制、情绪控制。”

我国也从法律上给邪教下了定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的定义: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关于邪教组织

从法律上关于邪教组织的定义可以看出,邪教组织是一个危害社会非法组织。各类邪教组织都有共同的特征:搞教主崇拜要求成员绝对的服从从而使教主拥有绝对权威和至高的权力;对每一个新入成员进行“洗脑”,向他们灌输异于正教的邪教思想;然后向教徒宣扬末世说,在教徒中造成恐慌,使教徒相信只有他们才能拯救世界;接着通过教徒大量敛财;最重要的是邪教组织都是明显的反社会、反传统道德、反人类,而且邪教都有严密的组织,一旦加入想要退出就会收到种种威胁。

二、我国邪教组织犯罪的现状和特征

(1)我国邪教组织犯罪的现状

在新中国建国以前我国就长期处于封建制度时期。建国以后,虽然经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造和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但因为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加之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有些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传达受阻,使得一些地方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医疗和文化事业落后。伴随着缺医少药、无钱治病、文化生活贫乏,科学教育不普及,一些愚昧的、落后的、封建迷信、反科学的邪教组织便借此猖狂起来。

20世纪90年代前五年,是境外邪教组织渗入和由于我国“气功热”而形成的“功法”组织的前期,这个时候“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也随之产生。而后五年,这些邪教组织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公开进行活动,将其活动由地下转到地上,公开宣教,聚众“练功”,集体“护法”。并且“法轮功”在新闻媒体报道有关邪教组织的新闻后,公然组织教众围攻新闻机构、政府工作要地,给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破坏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2)邪教组织犯罪的特征

一是其复杂性程度高,包括组织成员的复杂性和邪教组织自身的复杂性。邪教组织的发展对象形形色色,成员复杂,有城市的,也有农村的,有发达地区的,

也有落后地区的,有文化高的也有文化低的。再者其自身也复杂,邪教组织有历史上的,也有新创立的;有境外渗透的,也有“土生土长”的;有借这个宗教名义的,也有借那个宗教名义的;有以农村发展为主的,也有先发展农村后发展城市的;有发展特定人群的,也有全面发展的。这些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打击邪教组织犯罪的工作难度更大,但也从其复杂性看出受邪教组织危害的人群和地方多,加强防范措施迫在眉睫。

二是组织、犯罪方式隐蔽,虽然有一段时间邪教曾敢公开进行活动,但经打击处理后,邪教组织大都比较隐蔽。其联络都是通过主干人员进行的,并且单线联系,主干人员再将教众聚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见的就是纸币上印有一些邪教组织的经文和宣言,这样隐蔽的手法使得难以找出主要破坏人物,却又容易达到邪教人员蛊惑人心的目的。

三是具有煽动性,邪教组织往往充分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引起一定范围内的群众共鸣,煽动群众的反政府情绪。通过宣扬末世说,先在人群中制造恐慌,再以其所谓的教义煽动群众,使群众产生厌世心理,进而无畏的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四是其犯罪预谋性强,邪教组织头目利用一切机会,甚至互联网技术,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其宣扬的内容具有明确的暗示目的,也就是为了实现头目和骨干的犯罪目的。为了能与政府长期“斗争”做打算,举办各种培训班,发展新生力量,尤其重视发展未成年人。

五是其犯罪破坏性强。先从公众来看,邪教组织往往会宣扬其有救世治病的能力,哄的一些平民百姓放弃正常的科学治疗,要求民众心诚则灵,不看医生反而好的更快,但到最后却是害了无辜民众白白丢了性命,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其次,邪教组织宣扬世界末日,让相信的人认为生无可恋,不少人选择自杀,也有一些人认为世界末日来临,做什么都是白费,让工人不上班,农民不耕田,破坏生产关系,也破坏了一个又一个和美的家庭。再者有些邪教组织甚至聚众闹事,如“法轮功”曾聚众围着新闻媒体工作单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和公众,影响了交通,也会给人们心里造成不安。另外,如2002年6月,“法轮功”竟使用非法电视信号,攻击我国的鑫诺卫星,蓄意破坏无线电通讯秩序,公然践踏国家公法和行为准则,犯下了挑战人类文明的罪行。

三、预防和惩治邪教组织犯罪的措施

打击邪教犯罪的对策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由于邪教组织犯罪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危,预防和打击邪教犯罪应在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广大群众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贯彻全民参与的原则。(1)加强有关邪教组织犯罪的立法工作,为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关于邪教组织犯罪的法律只是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我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从刑罚上对邪教组织犯罪的处罚,因为规定了一定刑罚所以也起到震慑的作用。

此外还有一些法律法规也做了相应规定,可以适用的。如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进行管理,对邪教组织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和妨害公共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处理。依照《人民警察法》依法行使职权,对邪教组织的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侦查和其他职权活动。依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为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抵制邪教组织渗透,宗教管理部门应做好管理活动,公安机关也应给予配合。

但是仅仅这些是不够的,这也正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钻了法律的空子,才在无法可依,无人敢敢管的情况下蔓延起来的。邪教组织本身是非法组织,但在目前尚无民政方面的注册法律,一些邪教组织利用气功研究会的名义注册登记,取得合法身份,公开活动。所以我国应该制定一部关于反邪教的法律,对反邪教的法律系统化,具体化,以便在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中更有力度。

(2)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重着手。

首先,应持久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教育。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石,是人们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方法和理论基础,是反对歪理邪说封建迷信的思想武器。实践证明,只有当马克思主义唯物理论占据了人们的思想,那些封建迷信才不会乘虚而入。另外还要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铲除各种伪科学反科学思想滋生的土壤,也要大力开展崇尚科学

反对迷信的活动。各级政府应该采取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对于一些生老病死的自然现象自然规律要让群众了解的透彻,这样才能杜绝邪教法科学思想对公众的侵害。

还有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经济,这是打击和预防邪教犯罪,逐渐减少犯罪的物质基础。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这样才能保证人们的就业问题,减少失业率,也就减少了人们去犯罪的动力。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就有可能以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安司法机关有足够的警力、先进的装备,能及时有效的打击和震慑邪教犯罪。

(3)提高民众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邪教犯罪的积极性,并且做好帮扶工作,拯救受邪教蒙蔽的群众。

前面说到邪教组织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极强的隐蔽性,所以这个时候就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这也需要公安机关有组织的举办各种社会活动,全方面的沟通与社会各阶层的联系,经常向民众通报邪教犯罪情况和公安机关工作状况,及时听取群众呼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求得民众对公安机关打击邪教犯罪的协助和支持。

另外就是要做好帮扶工作,根据群众的反映,加强侦查工作,对受蒙蔽者做好思想工作,争取做到既解救受蒙蔽者,又能摧毁邪教组织的基地。

(4)推进公安机关的现代化建设,提高预防和打击邪教组织犯罪的能力。

为了有效的遏制日益猖狂的邪教组织犯罪,除有教完善的立法外,还应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强公安机关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完整的公安工作机制,保证公安机关具有快速的反应能力。还要逐步实现公安装备现代化,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为了及时捕捉邪教组织犯罪信息及相关信息,并立即分析处理,迅速反馈,必须建立统一的公安指挥系统。

(5)关心弱势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从邪教组织发展教众来看,邪教组织首先会将那些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作为发展对象,比如说一些下岗人员,偏僻农村里的人,这些人的生活都有困难,最容易被邪教组织蛊惑。所以,政府应该多关心这些弱势群体,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障体系,解决人们的基本问题,从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群众深刻理解

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自觉的抵抗邪教组织那些迫害人们的思想。

参考文献

[1] 史蒂夫.哈桑《释放束缚:使人们能够为自己着想》2000年

[2] 黄风林《论对邪教组织的预防和侦控措施》

[3] 于俊平、孙彬《现代国外邪教犯罪研究与我国打击邪教犯罪的对策》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内容摘要: 回首人类发展的历程,转眼间我们已经迈入了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各项事业都在不断进步:科技、教育、文化……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了人类的另一面也在“进步”着——犯罪。时代在不断发展,而犯罪,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无疑都处在最多样最丰富的阶段,尤其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情况也就变得更为复杂。如何更有效的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便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不同角度针对犯罪以及如何降低犯罪率进行论述,希望从中能够得到一些启示,以便我们更好的解决犯罪问题。 关键词:现代社会,犯罪,犯罪现象,犯罪原因, 一、犯罪概念:对于犯罪的概念,各学科之间与各学派之间有着不同的定义, 针对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我想从两个方面对犯罪的概念进行论述。 1.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 在刑法学里,犯罪的概念就是要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主要讲犯罪构成。乔治·P·弗莱彻在其著作中指出:“犯罪是被描述为已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错误的行为。”1意大利学者贝卡里亚则指出:“有些犯罪直接地毁伤社会或社会的代表;有些犯罪从生命、财产或名誉上侵犯公民的个人安全; 还有一些犯罪则属于同公共利益要求每个公民应做的和不应做的事情相违背的行为。任何不包含在上述限度之内的行为,都不能被称为是犯罪,或是以犯罪论处。”2总之,外国学者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如大致归纳,通常一般分为三种: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主要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实质概念论述最科学的就是马克思。他认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 1[美]乔治·P·弗莱彻著《刑法的基本概念》,王世洲主译与校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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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篇一: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加工贩卖医疗废物 青岛即墨李某某等人自2012年8月起,多次从收集、储运的医疗废物中,盗取30余吨塑料医疗废物加工贩卖,从中获利2万余元。经即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8月14日李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170余吨废料污染环境 贩卖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 犯罪嫌疑人丛某某等8人自2010年起从潍坊、青岛、烟台及江苏省宿迁、睢宁等地医疗机构大量收购病人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针管等医疗废物,经过冲洗、分拆破碎加工后,贩卖到外省牟利。徐某某等5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景区倾倒 200余吨废酸 7月28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将从江苏购买的废酸倾倒于嘉祥县卧龙山镇卧佛寺村卧龙湖景区,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经查明2014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先后购进200余吨废酸非法处置。 本报记者杜洪雷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事实充分说明,领导干部作风与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作风和党性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我们党始终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投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砥砺意志、增长才干的正确途径。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贪污受贿案例相关链接贪污贿赂行为,主要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财产或支出的合法来源的行为、隐瞒境外存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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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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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教育与犯罪预防的关系摘要: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整体犯罪呈现增长的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经济危机、贫富差异过大等等,但这其中,家庭教育也同样是不容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家庭作为人们最早接受教育的场所,对人们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然对犯罪预防也启到关键作用。 关键词:犯罪家庭教育犯罪预防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其中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都有上升,其中纵火案件上升%,强奸案上升 %,盗窃和抢劫案件上升了16%,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整体犯罪率的处于上升状态,与此同时我们中国现在青少年犯罪更是呈现令人担忧的增长趋势,并且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也逐渐增多。有关专家分析,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将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介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出来,因为对于涉世还不深的青少年以及未成年来说,他们主要接触的就是自己的家庭,于是这些犯罪行为当然主要也是受到了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 我国着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总结其毕生教育经验后指出:“人生最重要的习惯、倾向、态度等多半在六岁以前养成。幼儿期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而对这一时期的儿童来说,家庭是主要的生活空间,家庭教育是他们所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育形式。因此,儿童的早期教育是其智育、德育培养的奠基石,对其未来的成长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就同样对犯罪预防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对犯罪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家庭教育会通过“行为暗示”影响一个人对社会公德、好与坏的评价方面的认知,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影响巨大。 父母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生活方式甚至动作姿势,对于孩子的思想作风、生活习惯,都有很大的影响,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模仿。如果父母在这方面做得好,孩子看得见,学得着,久而久之,潜移默化,就会受到良好的影响,促使孩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敦煌莫高窟壁画论文(2)

敦煌莫高窟壁画论文(2) 摘要:自佛教传入中国,佛教美术在中国盛行,它与中国本土文化相结合,随着时代和社会崇尚的变异而具有变化,本文试以敦煌 莫高窟佛教壁画为例,浅析莫高窟佛教壁画在不同历史时期形象的 演变,从而重新品读敦煌。 关键词:莫高窟;佛教壁画;形象特征;影响因素;演变 一、前言 敦煌从西汉起即为东西方交流的重镇,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地标。“丝绸之路的畅通使得中国和中亚及西方诸国的商业、文化交 流得以发展,佛教和佛教艺术及时循此路线,经敦煌传入中国,经 济与文化的繁荣和交流造就了一个多元化的文化殿堂,敦煌佛教壁 画艺术,是敦煌艺术的主要方面和最为丰富的内容,是中西绘画融 合的典范,文化的渗透与传承就这样凝固在石窟内的壁画上,并通 过一代又一代能工巧匠的创作,不断演绎着历史的变迁,书写了一 部敦煌壁画佛教形象演变的艺术史。 二、莫高窟佛教壁画不同时期的佛教形象特征 (一)第一时期——西域风情 东汉、三国、西晋是我国佛教的初传时期。由于这一时期佛教传播的范围不广,人们对佛教的认识也不清晰,佛神不分,信仰水平 较为低下,因此这一时期的佛像普遍形象模糊。 十六国及北魏前期,佛像画则有了一定的改观,如佛像面相丰圆,神情庄重而恬淡,在衣冠服饰上,保留着西域和印度、波斯的样式,呈现出明显的西域风格。 (二)第二时期——秀骨清象

北魏晚期与西魏,尤其是西魏,由于统治者阶层文化追求和审美观念的不同,以及中原地区道教神仙思想的流行,这一时期的形象 特征有所不同。造型上,在继承传统绘画的变形手法,特别注重加 强爽朗明快、生机勃勃的意趣,最终形成了面貌清癯、眉目阔朗、 潇洒飘逸的“秀骨清象”。画中的大部分形象,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如褒衣博带式的服装,面部以色块晕染双颊的中原汉式表现手法, 以及体态潇洒、运动感很强的飞天等。 北周时期,由于地方政权与西域交好,出现了一些新形象和新特点。如在造型方面,由中原式秀骨清象与西域式丰圆脸型相结合产 生了“面短而艳”的新形象;人物精神面貌方面,淳朴庄静与潇洒飘 逸相结合,产生了温婉娴雅、更富裕生活气息的新形象。 (三)第三时期——丰腴华贵 隋唐时期,由于宗教服务于政治、伦常的儒家思想终于深入佛教,唐代的佛教作品中,一种温柔敦厚关心世事的神情笑貌和君君臣臣 恪尽职守的统治秩序表现在了莫高窟佛教壁画上。唐代前期壁画,“菩萨的面相有方额广颐型、条长丰满型,头束高窃,戴宝冠, “素面如玉”、“长眉入器”均有丰满莹润的风貌。更接近现实中 真实的美女。菩萨的姿态有多种:一种肢体修长亭亭玉立;另一种身 姿扭曲“一波三折”如“S”型;在开元天宝时期,还出现了“丰胶 腻体”、“曲眉丰颊”的杨贵妃型。唐代后期的壁画,虽然出现了 许多优秀的的作品,但总体的趋势是江河日下。在佛像形象上,充 分掌握了“骨法用笔”的奥秘,注意了骨与肉的结合,佛像面向多 为统一的条丰型,菩萨摒除了扭妮的体态,出现了双腿直立、腰部 微扭、自然和谐的姿态。 (四)第四时期——僵板世俗 唐以后,我国进入了封建社会的后期。随着政治与经济的衰落,佛像艺术开始由盛而衰,步入了衰微期。佛像艺术带着浓重的世俗 审美特征迈上了世俗化发展的历程。五代、两宋时期,佛像的面相 或方或圆,或长圆,两腮鼓出,眼凸起,从额头到鼻梁处一般凹陷 下去,呈一条明显的圆弧线,与当时现实中庶民面型十分接近。白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犯罪学论文

论大学生犯罪 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目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不难发现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尤其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趋势在不断加剧,例如近年比较出名的马加爵事件、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校生罗卡娜因琐事将同学刺死、中国政法大学在校生付成励在课堂上杀死老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无不令人震惊。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犯罪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家庭教育方式的失当,还有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以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关注程度的不够等方面的原因。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分析 狄更斯说: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说不清好坏的年代。一方面我们享受着物质生活的进步, 但是也体会着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后果, 环境污染、价值沦落、腐败盛行、生存压力剧增、安全感低等。但其中最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 被视为国家未来的一代--大学生,他们实施的犯罪呈现多发的趋势。虽然没有具体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统计, 但是就目前所能搜集到的资料来看, 在校大学生犯罪已经占刑事犯罪的很大比重, 而且犯罪越来越恶劣。大学生违法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没有本质的区别,可由于其特殊群体的身份,结合近几年大学生犯罪的事件,归纳如下几点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加 我在网上做了一些简单的信息搜索, 整理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知名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尚秀云2008年9月在北京透露, 从1987年至今, 共有超过6000名在校大学生在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判刑。从最开始的一年一

犯罪学教学案例

案例 刘某,女,1979年出生致聋原因不明,在聋校读至四年级时因父亲病逝退学,家境困难,刘某试图找份工作供妹妹继续上学,后来在街上遇到一聋人(同案),在交谈时同案告诉刘某, 可以带她去找工作,刘某没有多想,也没告诉家人,就跟着同案一起来到深圳。2004年12月26日,刘某在103公共汽车上,趁人多拥挤之即,拉开失主的红色背包,盗取钱包和手机后下车逃跑,刘某最终被群众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一、犯罪原因 从刘某实施犯罪的特点分析: 1:从刘某的犯罪的动机上看,刘某无稳定收入,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无经济来源,求职 谋业无门,遂产生了“以偷为职业养活自己的”的犯罪动机。 2:从犯罪的类型上看,作为聋哑人的刘某犯罪主要是侵财型的盗窃。刘某无稳定的经济来源, 文化程度低,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侵蚀,认为“有钱就有一切”,对金钱的盲目追求致使私欲 极度膨胀,将盗窃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上看,其一,刘某固有的生理缺陷,加之家庭对的放任,加入到犯罪团伙,她有种归属感。跟别人一起作案,具有纠合性的特点[2]。其二,作为外地到深圳后,陌生的环 境以及固有的“从众心理”导致其对犯罪团伙的依赖。 4:从犯罪的手段上看,刘某把盗窃、侵财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结 合案例分析,刘某刑事犯罪暴力性倾向不明显。 二、刘某刑事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1: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A、认知片面带来的偏执与模糊心理 刘某缺乏听觉的认知来源,对道德事理的了解与观察难周全透彻。因此,刘某的道德认识相对片面。刘某从个人的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支配行动,只考虑自己的生存需要,而不顾国家法律及 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B、意志薄弱带来的消极模仿心理听觉与语言的障碍,致使刘某思维水平较低,自我控制能力差,行为更多的受自我心理倾向和喜好所左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在物质动机的驱使下,为了满

敦煌莫高窟美学论文

莫高窟的艺术 经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2班韩磊 2008134144 敦煌是西部人的梦想,莫高窟是世界艺术家向往的地方。 莫高窟俗称千佛洞,开凿于鸣沙山东麓的断崖上,西北距敦煌市区25公里。据武周圣历元年(公元698年)《李怀让重修佛龛碑》记载,乐 禅师于前秦建元二年(公元366年)创凿洞窟,法良禅师接续建造。经过十六国、北魏、西魏、北周、隋、唐、五代、宋、西夏、元诸代相继凿建,遂成巨大的石窟群。南区近千米长的崖面上,洞窟鳞次栉比,密若蜂房,中部尤为集中,上下多达5列,已编号洞窟492个,存壁画45000余平方米,彩塑2415 身,唐、宋木构窟檐5座,莲花柱石和铺地花砖数千块。莫高窟规模宏大,内容丰富,历史悠久,位列全国石窟之冠,也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好的佛教艺术宝库。 敦煌艺术的内容包括建筑、雕塑和壁画,三者结合为统一的整体,窟的形制有禅窟与中心柱、方形佛殿式的覆斗式。塑像是敦煌石窟艺术的主体,除了几尊高达数十米的石胎泥塑外,都是彩绘泥塑。壁画大致可分为佛像、神怪、故事、肖像、经变、佛教史迹、装饰图案画等七大类。 十六国晚期(北凉)的洞窟,继承和发展了河西走廊汉晋文化的传统,同时由于敦煌与西域各国交流频繁,显现出明显的西域艺术风格。西魏洞窟开始出现中原艺术新风。以中国神话为内容,以秀骨清像为造型特征,注重神韵气度表现。北魏时期璧画多以土红色为底色,用青、绿、赭、白等色敷彩,色调热烈厚重。西魏以后则多用白色壁面为底色,色调趋于清新雅致。 隋代是敦煌艺术发展史上体现变革精神的活跃时期,在敦煌艺术的发展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唐代是敦煌艺术的黄金时代。彩塑千姿百态,高达30多米的特大塑像出现;壁画题材繁多,场面宏伟,金碧辉煌。人物造型、敷彩晕染和线描技巧,都达到空前的水平。壁画题材主要有5种:①佛像画。出现较多的单身佛像和菩萨像,如药师佛、卢舍那佛、观音、势至、地藏以及密教题材的菩萨像。②经变画。有阿弥陀、弥勒、东方药师、观无量寿、法华、宝雨、维摩诘、劳度叉斗圣、观音、文殊、普贤、报恩、华严、天清问、思益梵天清问、金光明、金刚、楞伽、密严、报父母恩重、降魔经变等20余种。隋和唐前期经变种类较少,场面宏大,构图谨严,内容精练,每一壁一铺,后期种类增多,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出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B)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2、根据犯罪现象的地位,犯罪现象可分为(AB)

A、主犯罪现象 B、副犯罪现象 C、常规犯罪现象 D、随机犯罪现象 3、按照犯罪形成的特点,犯罪行为可分为:(ABD) A、蓄谋性犯罪行为 B、突发性犯罪行为 C、无罪过犯罪行为 D、连带性犯罪行为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有:(ABCD) A、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B、冲突模式 C、被害人催化模式 D、斯德哥尔摩模式 6、犯罪场包括:(ABCD)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侵犯对象因素 D、社会控制疏漏 7、犯罪自然原因的特性包括:(ABD) A、原生性 B、间接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8、下列属于犯罪社会原因的特性有:(ABC) A、决定性 B、普遍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9、犯罪心理矫治的中心环节是:(C) A、改善生活态度 B、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C、消除思想障碍 D、改善生活习惯 10、犯罪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论是:(AC) A、系统论 B、整体论 C、因果论 D、环境论 三、判断题 1、20世纪以来,随着女权的伸张,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犯罪率明

刑法教研室《犯罪学》论文参考选题

刑法教研室《犯罪学》论文参考选题 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 论犯罪黑数形成的原因 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 论犯罪原因系统 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 论犯罪的文化原因 论犯罪预防系统 城市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农村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被害预防 社会转型期的犯罪原因探析 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及成因探析 论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系统 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 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 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 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 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 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计算机犯罪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 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 当代大学生犯罪之剖析 对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智力、气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浅论网络犯罪概念特点及其预防 新生代民工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控制 经济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防治对策 激情犯罪探析 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初探 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防治对策 对中心城区侵财类刑事案件的思考 论制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策略 我国城市外来人口犯罪问题 基于灰色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测模型及其应用 我国洗钱形态探析 恐怖主义资金揭秘 社会转型与反邪教

地下钱庄的成因及防治对策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及防治 试析网络犯罪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新论 新时期经济类案件的文件欺诈特点及对策 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 论犯罪心理学的科学基础 论我国团伙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与对策 浅析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论社区警务对抑制有组织犯罪的作用 艾滋病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处置研究 心理学关于影响犯罪因素的研究进展 与“智能犯罪”的较量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防范对策 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论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对策 论高等院校职务犯罪及其防控措施 跨国犯罪的形势与对策研究 论贫困对犯罪的正效应 刑讯逼供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论“一把手”腐败犯罪的预防 短信犯罪初探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危害及其防治 惩治跨国贩运妇女儿童犯罪的现状困境及对策“黑哨”现象犯罪成因的主体分析 手机与犯罪问题初探 农民工“自救式犯罪”的法律分析 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当前国际社会海盗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诈骗罪的被害预防 我国银行卡犯罪的现状与防控对策 浅析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与对策 农村农民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 论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 运输罪犯罪形态初探

贝卡利亚犯罪学思想述评(论文)

贝卡利亚,作为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提到犯罪学就不能不提到他。他通过他的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欧洲乃至全世界许多国家的犯罪与刑罚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在犯罪学历史上起了开创新时代的作用。 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看,贝卡利亚的犯罪学思想主要可以分成以下几块:一、犯罪的原因 关于犯罪的原因,贝卡利亚在他的著作中论述较少,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总结出他对犯罪原因的一些看法。 1.经济原因。从经济层面上来说,很多犯罪是由过大的贫富差距造成的,贝卡利亚在书中借用盗贼和杀人犯的口吻说道:“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阿!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道鸿沟。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借口让我偿受他们所没有尝试过的痛苦。这是谁制定的法律呀?是富人和权势者。他们对穷人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我们要斩断这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暴君服务的绳索!我们要向这不平等的根源开战!我将重新恢复自然的独立状态,我将以自己的勇敢和辛劳来获取一定时间的自由愉快的生活。也许痛苦和忏悔的一天终究会来临,但那是短暂的,在度过多年的自由和享乐的生活之后,我会有那么一个烦恼之日的。作为少数人之王,我将纠正命运的荒谬,让那些暴君在被他们的奢侈侮辱的还不如他们的马和狗面前,面如土色,失魂落魄。”就是这样一段朴素的语言,娓娓道出了犯罪人的心声。在这之前,大多数人都认为犯罪是犯罪人本身恶的表现,是其个人的反社会性造成的。而贝卡利亚的这段话向世人说明了犯罪人犯罪的真正根源——那就是贫穷。社会的贫富分化,底层劳苦大众痛苦的扩大化和上层社会的冷漠与暴虐,社会现实的严重不平,使穷人们几乎没有通过正当渠道来改变自己生活现状的可能性,只有以自己的“勇敢和辛劳”,即实施犯罪,才能打破原有的社会状态,摆脱现实的痛苦和烦恼,以获取一定时间自由愉快的生活。贝卡利亚又从趋利避害的角度分析道:“一个人如果发现它将在生活于自由之中的本国公民的眼下,在苦役和痛苦之中,度过许多年岁甚至整整一生,成为曾经报复过他们的法律的奴隶,那么,他将这种结局同能够成败未卜的犯罪,同他可能受到的暂时的痛苦进行有益的比较。”也就是说,一旦穷人们

敦煌石窟论文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生姓名:李钰城学号:20124196 学院:理 专业年级:测绘工程2012级3班 课程:华夏文明之旅 设计(论文)题目:我最感兴趣的洞窟--敦煌莫高窟 指导教师:刘艳 2013年12月

中文摘要 通过为期八周的选修课的学习,我了解了许多中国古文化,包括佛教文化,雕塑文化,彩塑文化以及舞蹈文化。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敦煌莫高窟。它留给我的除了震撼还是震撼,从那里我了解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了解到了各个朝代的文化。它真是我国乃至是世界文化的宝库,令我不由升起了崇敬之情。下面就让我来谈谈我最喜欢的洞窟—敦煌莫高窟。 关键词壁画,雕塑,建筑 1.敦煌莫高窟简介 莫高窟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俗称千佛洞,坐落在河西走廊西端的敦煌,以精美的壁画和塑像闻名于世。它始建于十六国的前秦时期,历经十六国、北朝、隋、唐、五代、西夏、元等历代的兴建,形成巨大的规模,现有洞窟735个,壁画4.5万平方米、泥质彩塑2415尊,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佛教艺术地。近代以来又发现了藏经洞,内有5万多件古代文物,并衍生出了一门专门研究藏经洞典籍和敦煌艺术的学科——敦煌学。但莫高窟在近代以来受到许多人为的损伤,文物大量流失,其完整性已被严重破坏。1961年,莫高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1987年,莫高窟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莫高窟位于中国甘肃省敦煌市东南25南北长1680米,高50米。洞窟分布高低错落、鳞次栉比,上,下最多有五层。它始建于十六国时期,据唐《李克让重修莫高窟佛龛碑》的记载,前秦建元二年(366年),僧人乐僔路经此山,忽见金光闪耀,如现万佛,于是便在岩壁上开凿了第一个洞窟。此后法良禅师等又继续在此建洞修禅,称为“漠高窟”,意为“沙漠的高处”。后世因“漠”与“莫”通用,便改称为“莫高窟”。北魏、西魏和北周时,统治者崇信佛教,石窟建造得到王公贵族们的支持,发展较快。隋唐时期,随着丝绸之路的繁荣,莫高窟更是兴盛,在武则天时有洞窟千余个。安史之乱后,敦煌先后由吐蕃和归义军占领,但造像活动未受太大影响。北宋、西夏和元代,莫高窟渐趋衰落,仅以重修前朝窟室为主,新建极少。元朝以后,随着丝绸之路的废弃,莫高窟也停止了兴建并逐渐湮没于世人的视野中。直到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后,这里才重新为人注意。近代,人们常称其为“千佛洞”。莫高窟现存北魏至元的洞窟735个,分为南北两区。南区是莫高窟的主体,为僧侣们从事宗教活动的场所,有487个洞窟,均有壁画或塑像。北区有248个洞窟,其中只有5个存在壁画或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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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犯罪学读书心得

《论犯罪与刑罚》书评 摘要: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本文中,笔者在对贝卡里亚及《论犯罪与刑罚》认真阅读和理解上,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浅显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犯罪;刑罚;真理;启蒙思想;人类幸福 揭示的真理永恒而朴素。有些真理永远存在,但总被忽视。人们习惯性的服从传统,用传统进行判断并跟随传统行事,即使身陷极度的不公和痛苦也往往选择无奈的认同,而怠于思考其背后被践踏的真理。真理是朴素的,却不能被所有人掌握。人们总是埋头于日常繁杂的生活和个人的利益纠葛之中,眼前的一团乱麻揪住人的视线,使其心烦意乱、不能自拔,从而丧失了发现规律的可能。因此,当贝卡利亚将原本即存在于社会中的但被长久的忽视、践踏的真理展现在人们面前时,真理还是显示出了它强大的冲击力。人们面对昭然若揭的真理,内心的震动其实更多的源于那些同时被揭开的现实中用来掩盖真理的肮脏与腐朽。也许这正是中世纪的教会将这本旨在让人们看清人类社会真理的著作列为禁书的原因吧。的确,他们很难想象,当人们被书中所揭示的真理所惊醒,突然面对如此不堪的世界,人们会做出怎样的反映。 用启蒙思想的眼睛洞察。贝卡利亚在他的这本著作中侃侃而谈,文笔随着充满逻辑的思绪顺畅地流动,在不知不觉中他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刑法学理论体系,成为现代刑法的理论基础。后人在对其著作研究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出这样一个体系:第一部分,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罪行相适应、刑法人道主义;第二部分,关于犯罪的理论,主要包括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犯罪的分类等;第三部分,关于刑罚的理论,包括刑罚的根据、刑罚的原则、刑罚的目的及刑罚的种类。较之其原著的四十七章结构而言,这样一个体系更容易让读者发现其就不同问题的分析思路的共性。 其次,在关于刑讯的论述中,贝卡里亚强烈抨击了刑讯制度,认为刑讯和强权政治同样是遭人唾弃的,并且任何法官无权在罪与非罪尚有疑问时对公民课处刑罚。他提出:“如果犯罪不是肯定的,就不应折磨一个无辜者,因为,在法律看来,他的罪行并没有得到证实。”这是贝卡里亚的人道主义思想的又一集中反映。利用功利主义则分析道,“刑讯会使无辜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而往往使真正的罪犯从中获利。”不得不说他的思想是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的。

犯罪案例分析样本

至今“未破”恐怖白银市连环性变态杀人案姓名:吴川和班级:09教育一班学号:20090512405 有一节课听了老师的变态案例,突然发现自己对变态案件产生了兴趣,于是在新闻上浏览了许多变态案例,例如碎尸、、连环强奸案等等。终于锁定了白银市连环杀人强奸案;虽然不是身边的亲身经历、但是意义颇重····· 因为去了巫山支教,所以也写下了自己的点点感受······· 案情回顾 从1988年6月份开始,在白银市区的市民中间一直有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白银市公安局还向社会公布的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不仅证实了“白银确实出了个杀人狂”的社会传言,也向人们公布了案情,并悬赏20万缉拿凶手。 十四年九名女性惨遭不幸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1988年至2002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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