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班额情况统计表

学校班额情况统计表

小学班额情况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学校(机构)名称(章): 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

填报说明 1.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2.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3.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4.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78号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学校(机构)标识码学校(机构)名称(章)学校(机构)英文名称 续 学校(机构)地址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名称 代码城区镇区乡村 续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规定年制规定入学年龄名称小学小学 代码初中初中 续 邮政编码校园(局域)网域名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学校(机构)所在地 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 纬度 办公电话- 单位电子信箱 传真电话- 填表人电子信箱°′″°′″

关于统计上报全市中小学校班额情况的通知

关于统计上报全市中小学校班额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新)区社发局,各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解决中小学学生班额过大教师缺编问题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基字[2007]58号)文件要求,2007年秋季开学,新入学的初中、高中生,每班不应超过56人,小学每班不应超过45人,确因本学区内生源过多、学校办学条件不足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中学的班级人数。但是,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学生班额过大、教师缺编的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素质教育的开展和学生身心健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解决中小学学生班额过大、教师缺编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解决好,努力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基础教育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为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请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在对班额情况认真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填写好附表,并对中小学存在班额过大情况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解决班额过大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务必于9月14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du6382348@https://www.360docs.net/doc/ff13020088.html,。 二○○七年九月十日

南昌市普通中小学班额情况统计表 注:1)各县(区)只对班额超标的学校进行统计汇总,班额未超标的学校可不汇总;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按学校类别在表中对应位置填报; 2)超额班级平均学生数指该校所有班额超标的班级的平均学生人数; 3)班级最高学生数指该校学生人数最多的班级的学生数; 4)教师缺编数指根据目前在校学生数按规定标准所缺教师数量。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盖章) 2016-2017学年度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五年六月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学校(机构)名称(章): 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一年六月

小学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学制规定 规定年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包括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小学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6.7周岁。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学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清徐县南里旺学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2014年 9 月 注:1.本表填写2015年和2016年学生情况,与年报数一致,如有变动,要有转入、转出学生等的相关材料。2.平均班额=学生总数/总班数 学生人数 合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备注 148 26 16 25 32 28 21 其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 3 2 1 2% 7.7% 0% 4% 0% 0% 0% 其中: 留守儿童 3 1 1 1 2% 3.8% 0% 0% 3.1% 3.5% 0% 其中: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0% 0% 0% 0% 0% 0% 0% 学生体质健康情况 合格:147 26 16 25 32 28 20 99% 100% 100% 100% 100% 100% 95.24% 班额 情况 总数 148 26 16 25 32 28 21 正常班数 (45人以下) 6 1 1 1 1 1 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大班数 (46-50人) % % % % % % % 超大班数 (50人以上) % % % % % % % 最大班额: 32 平均班额:25

清徐县南里旺学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2015年 9 月 注:1.本表填写2015年和2016年学生情况,与年报数一致,如有变动,要有转入、转出学生等的相关材料。2.平均班额=学生总数/总班数 学生人数 合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备注 145 18 26 16 25 32 28 其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 3 2 1 2% 0% 7.6% 0% 4% 0% 0% 其中: 留守儿童 4 1 1 1 1 2.7% 5.5% 3.8% 0% 0% 3.1% 3.5% 其中: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0% 0% 0% 0% 0% 0% 0% 学生体质健康情况 合格:141 18 25 16 24 30 28 97.41% 100% 96.15% 100% 96% 93.75% 100% 班额 情况 总数 145 18 26 16 25 32 28 正常班数 (45人以下) 6 1 1 1 1 1 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大班数 (46-50人) % % % % % % % 超大班数 (50人以上) % % % % % % % 最大班额: 32 平均班额:24

学校办学条件情况统计表

学校办学条件情况统计表(一) 盖 章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1.完全小学;2.初中;3.九年贯制 学校负责人 区域类别 1.城市;2.县镇;3.农村 填表人 学校性质 1.非寄宿; 2.半寄宿; 3.全寄宿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食堂 1.有;2.无 项目 指标名称 现状 情况 核查记录 项目 指标名称 现状 情况 核查 记录 一、学校设置与班额 (二)普通 教室 18. 生均面积(㎡) (一)学校 设置 1.覆盖人口(万人) 19.玻地比≥1:6 2.服务半径(km ) 20.灯光9+2,有灯罩 3.在校学生数(人) 21.地面硬化防滑 4.教师人数 (三)辅助 用房 22.小学6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图书室、体育器 材室) 5.学历 中师 大专 本科 以上

(二)规模与班额6.年级数 23.初中9室(音乐教 室、美术教室、实验 室、计算机教室、图 书室、阅览室、多功 能教室、体育器材教 室、心理咨询室)7.班数(个) (四) 办公 用房 24.有办公室、卫生保 健室、总务后勤室等8.最大班额(人) (五) 厕所 25.教工和学生分设9.平均班额(人) 26.男坑位不低于 1/30、女1/15,男设 小便槽1m/40人 (三)校园环境10.布局合理,区域 分明 27.硬化防滑,有防雨 设施 11.绿化、美化、净 化 (六) 学生 宿舍 28. 总面积(㎡)12.校园文化丰富 29. 生均使用面积 (㎡) 13.围墙坚固、完整 一人一床,整洁有序 (住宿生数/床位数) (四) 用地 面积 14. 总面积(㎡) (七) 食堂31. 总面积(㎡) 15. 生均面积(㎡)32. 生均面积≥1.2(㎡) 二、校舍建设33.设备符合卫生规范 (一)建筑面积 16.总面积(㎡) 34.距污染源25m以 上 17.生均面积(㎡)35.“三证”

初中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数据统计表.docx

精品文档附表 1: ××初中标准化学校建设数据统计表 市区(章):学校(章): 普通初级中学适宜规模及班额标准 表 2-1 规模适宜规模 班额人数 学校类型每年级班数班级规模学生规模 独立设置的初中6-1018-30900-1500≤50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 6-12300-600≤50中) 2-4 XX初中 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 表 3-1单位:平方米 X个班 X人X个班 X人XX初中 X班 X 人 名称数量数量数量 面积面积面积 规格规格规格田径场地 篮球场(片) 排球场(片) 室外乒乓 球场地(张) 面积总计 说明: (1)田径场内设 1~2 个沙坑(长 5~ 6 米,宽 2.75 ~4 米,助跑道 25~45米)。 (2)每 6 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 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表 3-2单位:平方米 规模 项目 X班 X人X班 X人X学校 X班 X人建筑用地 体育用地 绿化用地 用地合计 生均占地 说明: (1)本标准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4-1单位:平方米平面X班 X人X班 X人X初中 X班 X人备注项目利用使用建筑使用建筑使用建筑 系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 教学及辅助 0.6 用房 办公用房0.6 生活服 0.6不含学生 务用房宿舍校舍总 面积 校舍生均面 积 说明: (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 K 值)按 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 K 值)应按 0.8计算。 (2)本表数据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 地等占地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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