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教案
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 、、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 、偶然所得;
11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分项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分项计算第一步:计算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步:计算每项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二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般情况计算两步:
1、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应计税收入额- 扣除项目-2000-2800
2、计算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九级)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注意: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应计税收入额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任职有关的所得。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可扣除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按实际误餐次数和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5)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规定标准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标准的应加上
例1工资
A200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总额为12000;应扣除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为
2400元, 扣除养老保险800元, 总额中包括实际误餐次数计算发放的误餐补贴共计900元.该省规定公积金扣除比例最高为10%。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00-800-900+800-2000=7900
例2工资200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总额为12000;企业扣除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为1200元, 扣除养老保险800元, 总额中包括按天计算发放的误餐补贴共
计900元. 该省规定公积金扣除比例最高为10%。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00-800-2000=8800 (一)工资、薪金应纳个税计算
特殊问题1:
年终加薪的计税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一个纳税人一年只能采用一次。
计算步骤如下:
1)、确认适用税率=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2000-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2
2)、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中国公民马某2009年1 -1 2月份每月的绩效工资为1500元,12月31 日一次性领取年终奖29000元。计算马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29000 -(2000- 1500)] + 12 = 2375 (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9000 - (2000- 1500)] X 15%—125 = 4150 (元)
例:接上例,如果马某2009年1-12月份每月工资2200元,12月31日一次性领取年终奖12000元。计算马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12000 一12= 1000 (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元。
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12000X 10%-25= 1175 (元)当月工资应缴个人所得税=(2200-2000)X 5%= 10 (元)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175+
10=1185(元)
特殊问题2:年薪、绩效工资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效益收入/12
—费用扣除标准)X税率—速算扣除数]X 12
例、某钢铁企业属于国家试行“年薪制”的企业,2009年该企业厂长每月固定基本工资收入3000元,年终取得效益收入72000元。计
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预缴个税=(3000-2000)X 10%-25= 75
全年应纳税额={〔(3000 X 12+72000 )/12-2000 〕X 15%-125}X 12=11000
期末应补(退税)款=全年应纳税额-预缴个税
特殊问题3:双薪收入计税
个人所取得的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税,而
不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应纳个税=(当月工资+取得的双薪-2000 )X适用税率-扣除数
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两种情形:情形一,“一次性奖金”和“年底双薪”同月发放。允许将上述在同一个月内发放的属全年性质的奖金合并后,除以
12个月,按其商
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情形二,“一次性奖金”和“年底双薪”不同月发放。企业可以在“年底双薪”和“一次性奖金”中任选一个,按国税发[2005]9 号文规
定的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项则必须和当月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某企业员工张三2009年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3 000元,同时取得公司给每位员工发放的第13个月工资3 000元。除此之外,公司根据人
事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三张等被评选为“优秀员工”的个人,派发1万元的年终奖。
如年终奖与“第13个月工资”同月发放,
则张三工资应纳个税=(3000 —2000)X 10沧25=75 (元);年终奖和第13个月工资合并后=(10000+3 000)一12=1083 (元),税率1 0%,速算扣除数25,
应纳税额=13000X 10%—25=1275 (元),合计应缴纳个税=75+1
275=1350(元)。
若年终奖与“第13个月工资”不同月发放,则张三当月工资和第13个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纳个税= (3000+3000—2 000)X 15%^ 125=475 (元);
年终奖=10000+ 12=833 (元),税率10% 速算扣除数25,
应纳税额=10 000 X 10%—25=975 (元),合计应纳税额:
475+975=1450(元)。
特殊问题4、取得其他奖金,一律计入取得当月的工资计税(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工资+取得的其他奖金-2000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扣除数
特殊问题5、
个人取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先换算成一个月的工资,然后再按实际天数计算个税确定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工资收入/实际天数X 30天-费用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30 X实际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