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断裂——中国社会结构演变新趋势

第1036期孙立平:断裂——中国社会结构演变新趋势(下)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演讲作者:孙立平发布时间:2005-04-19 09:28:50 编辑:点击次数:1083 演讲人简介

孙立平,1955年5月出生。1978年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1983年获学士学位。1983--1999年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工作,曾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生活口述资料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社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2000年转到清华大学工作,任社会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发展、社会结构变迁和口述社会史。从8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社会现代化的研究工作,并成为国内社会学界这一研究领域中的主要代表人物。其中,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理论是一个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现已为研究现代化的学者普遍引用。《社会现代化》一书获北京大学优秀学术成果奖。90年代初,学术兴趣逐步转向对中国的社会结构的研究。提出了“自由流动资源”与“自由活动空间”等重要概念和理论,以对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进行宏观上的描述和具体的研究。其中代表性论文《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获教育部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从90年代中期开始,开始口述社会史的研究工作。《“过程--事件分析”与当代中国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不仅成为口述社会史研究群体的理论指导,而且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

一、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之间出现断裂

二、供求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的趋势性变化

三、强势精英群体左右政策制定,国家(政府)的自主性日益下降

四、底层社会的形成及其独特性

五、社会结构显现出种种断裂的迹象

六、「断裂的社会」之演变前景

五、社会结构显现出种种断裂的迹象

1.社会结构的断裂以及与「国际接轨」产生的「拉断效应」

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结构里,弱势群体或底层社会的存在还具有一种特殊的含义,它意味著社会结构的断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阿兰.图海纳(Alan Touraine)在谈到法国近年来的社会结构变迁时用过一个比喻,即法国社会从过去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变为一场「马拉松」。他的意思是,在以往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中不同的人们有不同的社会地位,而现在这种「金字塔式」结构正在消失,今天法国的社会变迁就像一场「马拉松」一样,每「跑」一段都会有人「掉队」,即被甩到了社会结构之外,被甩出去的人甚至已经不再是位于社会结构中的底层,而是处在社会结构之外。他认为,现在法国还在继续「跑」下去的只有400至500万人,他们就是那些被吸纳进国际经济秩序中去的就业者,而其馀的人都是「掉队者」。图海纳所说的这种现象实际上也正在今天的中国发生。

近年来中国的失业下岗现象大量增加,但对这种现象的认知被掩盖在经济低迷或国有企业不景气等表面性理由之下。不少学者往往从三个角度来解释失业下岗问题的成因。其一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和普遍亏损;其二是连年的经济不景气及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其三是产业结构的转换。这样的认知把失业下岗现象视为暂时性因素的结果,并造成人们(包括政府在内)的一种幻觉,似乎一旦这些暂时性因素消失或改善了,比如经济恢复景气状态、国有企业的效率提高了或产业结构的转换完成了,那些失业下岗人员就会获得重新就业的机会。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幻觉,人们总是对创造再就业的机会寄予厚望。当然,上述这三个因素确实存在;但即便这三个因素消失了,庞大的失业下岗群体的再就业恐怕仍然是一个永远都不会变成现实的幻觉。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新的技术革命的作用,一些传统的职业正在被淘汰;虽然会出现一些新的职业,但新的工作位置并不会给失业下岗者提供多少再就业的机会。目前的下岗失业者大多具有如下一些特徵:年龄基本在35岁或40岁以上,大多数只受过中学教育,过去所从事的主要是低技术的工作。而今后新的就业机会却往往需要相当高的教育程度,这些工作岗位主要是提供给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青人。所以,即使中国再度出现经济高增长或国有企业的改革一举成功,下岗失业者的状况也难有根本的改变。他们中的绝大部份人已不再可

能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也无法回到过去那种稳定的就业体制中去。这就意味著目前规模庞大的下岗和失业者事实上是社会中的被淘汰者,他们已经成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的一个群体。如果将现在的失业下岗者仅仅视为因暂时性因素而失去工作,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创造再就业机会;如果承认这些人将永远不再可能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甚至无法找到稳定的就业机会,那么就需要在创造边缘性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出某些制度性安排,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经济社会需求。这两种不同的思路具有完全不同的政策含义。

说下岗失业群体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还有一层含义。由于过去中国的社会保障措施大都与单位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下岗失业不仅仅意味著失去工作和收入,同时也意味著失去许多福利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职工下岗之后最担心的是「失去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占回答者的83.4%)。其他的调查也表明,下岗失业群体生活上遇到主要困难是: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如果患了较严重的疾病,其基本生活将无法维持;难以支付住房、子女教育等大宗费用;如果生活中遇到突发性事件将难以应对。

中国加入WTO的影响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影响因素。虽然已有很多讨论涉及加入世贸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但人们很少关注这对中国社会生活的影响。在加入世贸对中国社会生活的诸多影响中有一点特别值得关注:「入世」会使中国社会中发展水平最高的部份日益与国际市场或国际社会结为一体;而在社会的这一部份变得「更为先进」的同时,社会的其他部份却变得与这个「先进」的部份越来越没有关系;整个社会将变成一个断裂的社会,与「国际接轨」会产生对社会结构的「拉断效应」。

从以下两个形成鲜明对照的现象可以看出「拉断效应」的表现:一方面,粮食减产,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乡镇企业不景气,农民收入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则是信息技术产业(IT业)、特别是软件行业人员薪酬的大幅度攀升。「入世」后国外企业将大举登陆,雇佣更多的中国雇员,外企的增加将会拉大外企员工与本国企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国内的高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也会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在

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大的情况下,这种「与国际接轨」的过程显然会加剧社会结构的断裂。「拉断效应」的另一后果是将促成「被甩出去的失业群体」的「固化」。

2.开始出现断裂的城乡结构

中国社会结构出现断裂的另一特徵是农村社会城市化过程的中断,从而出现城乡之间的永久性隔离。任何国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整个社会必然要从一个以农村社会为主的结构转变为一个以城市社会为主的结构。而现在中国面临的问题是,今后有可能无法顺利实现这种转变,因而会形成一个断裂的社会结构。

美国经济学会前会长、芝加哥大学经济系教授盖尔.约翰逊指出:随著经济的发展,农业在国民总产出和就业中的比例必然下降。这首先是由于真实收入增加而导致的对农产品需求的增加要远小于对非农产品需求的增加。就中国的情形而言,2000年对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至多只及非农产品的三分之一。同时,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不可能高于其他经济部门,无论是全要素生产率还是劳动生产率都是如此。日本经济起飞时期(1950年-1980年)的农业人口下降了65%。这并不是个别现象,美国经济起飞时期的农业人口也下降了72%。而在中国,由于种种限制国内移民的政策,如户籍制度等,1985年至1990年只有1.5%的农村人口转移出去。在一个工业化时代,大量人口继续被束缚在土地上,其必然结果就是:由于对农产品需求的增加远小于对非农产品需求的增加,农民从出售农产品中获得的收入,在人均的意义上越来越微不足道;农业越来越成为一个不能赢利的产业,甚至越来越不能成为一个产业,而成为农民自我消费、自我维持生存的一种自然经济活动。如果说在50年代到80年代中国的农民还可以用农业收入换来品种和数量有限的工业品的话,今天许多农民反而无法做到这一点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农民不从事其他产业的经营,他们反倒比过去更像小农。

学者们经常将改革前中国的城乡关系称为「二元结构」。实际上当时的「二元结构」主要是由一系列制度安排造成的,可被称为「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换言之,当时的体

制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将城乡人口和城乡的经济社会生活人为地分割为两个互相隔离的部份,构筑了人为的制度壁垒;城乡之间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城乡居民的经济和社会待遇完全不同,农村的资源被大量抽取到城市,以支撑城市中的工业化。但是在这些制度的背后,城乡之间通过资源的流动仍然保持著相当紧密的联系,彼此是不可能相互隔绝的。当时整个社会仍然保留著那种「生活必需品时代」的特徵,城市居民所消费的主要是农产品,尽管存在「剪刀差」、工农业产品的比价不合理,但城市对农村实际上是高度依赖的,城市居民的大部份收入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又基本上回流到农村。

现在中国社会已进入了「耐用消费品时代」,情况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城市居民的收入中只有一小部份用于购买农副产品,而其馀的支出,如住房、汽车或其他交通费用、电器、医疗、子女教育、旅游及其他服务等,与农村或农民几乎没有关系;此外,许多原来由农村提供的食品现在也改成进口了。这样,城市居民支出的大部份很难再流入农村。这意味著城市居民的生活与农民和农村的关系越来越疏离,城市社会不再对农村有高度依赖;相反,城市社会日益进入一种自我发展的形态。这时在城市社会和农村社会之间就出现了一种新形式的断裂,甚至可把它视为一种更深刻的断裂。这种断裂主要不是由人为的制度规定造成的,而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出现的。由这种断裂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或许可被称为「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

3.「断裂的社会」并非「多元社会」

所谓「断裂的社会」是指社会中不同社会群体分别与经济社会发展截然不同的阶段相对应,彼此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讨论社会的断裂以及由此造成的「断裂社会」时,必须注意将这种「断裂社会」与一般所说的「多元社会」加以区分,否则会造成种种认识混乱。

「多元社会」是6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一个概念,后来被广泛用于指称西方现代社会的特徵。它大体上有如下三种含义:第一,在社会结构分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承认每个群体的利益都是正当的。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这意味著对「少数群体」利益

的承认和尊重,少数人的利益也是正当的。这种利益的多元性表现在政治和社会层面,就是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各种「压力群体」的存在。第二,在政治制度上形成了一种以自主而多元的政治力量为基础的政治框架,不同政治力量的组织形式即政党。其政治哲学的基础是,一个政党不可能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和要求。第三,多样性的社会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的存在;也就是说,并不存在「唯一正确」或「唯一正当」的社会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

从表面上来看,好像「断裂的社会」也是一种「多元」的社会。其实,「断裂的社会」与「多元社会」有著根本的不同。在「多元社会」中,尽管社会结构出现分化、各种社会力量并存、不同的价值观念甚至互相对立,但社会结构的不同部份基本上是处于同一个时代,仍能在整体上相互结合。但在「断裂的社会」中,情况却截然不同,其社会结构的不同部份几乎是处于完全不同的时代,彼此之间也无法结合成一个整体性社会;换言之,整个社会是分裂的(不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而是在社会的意义上)。

如果借用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提出的「三个浪潮」的概念,可以形像地说明这个问题。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一书曾在80年代风靡了整个世界。作者在该书中提出了一个很有冲击力的观点:农业文明是人类经历的「第一次文明浪潮」;工业文明是人类经历的「第二次文明浪潮」;而当时就已初露端倪的以信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则是人类正在经历的「第三次文明浪潮」。笔者以为,可以借用托夫勒的「三个浪潮」的概念来思考这场「新技术革命」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可能影响。

今天的中国究竟属于哪个「浪潮」呢?如果观察北京的中关村以及全国许多大城市中的「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所见到的尽是计算机、网络、软件、基因、生物技术、电子商务、白领,连总裁都改称CEO了,这大概可以被视为名副其实的「第三次浪潮」。然而,从北京的中关村往西南走十几公里,那里的石景山区有全国著名的「首都钢铁公司」。石景山区的情景与全国大部份大中小城市一样,还是典型的「第二次浪潮」——工业文明。其特徵是灰色调的环境、轰鸣的机器(如果没有停产的话)、废气废物的排放。近年来,那

里的人们又多了一个经常议论的话题——「下岗失业」。若再深入到广袤的农村,到处所见则依然是典型的「第一次文明」的情景:农户家庭仍旧是基本生产单位,耕种著很小的一块土地,收获的农副产品大部份由农民自己消费,能出售的部份非常有限;农民们固然渴望越来越高级的工业品或更为高级的「第三次浪潮」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但因收入微薄,只能对这些产品「渴望」而已。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种经济社会结构不仅仅是一种「不同地区处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简单命题,也是关系到社会整合难度的复杂问题。隶属于截然不同的时代的经济社会结构共存于同一个社会之中,不同社会群体本来应当属于不同时代的诉求共存在一时,各社会群体所关心的问题不仅互相脱节,甚至彼此矛盾,这对中国社会的整合和稳定无疑是一种深刻的挑战。例如,对于生活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里的人们来说,灰暗的天空、污浊的空气以及日益恶化的水源,都使都市居民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有著切身的感受和紧迫的要求。可是在乡村居民或矿区职工面前,这些天经地义的道理似乎就说不太响了。笔者前几年去过山西,那是一个因长期大量开采煤炭而环境污染相当严重的省份,农民的生活仍然十分贫困,当地干部谈到环境保护时一脸的无奈:「没有办法啊,只能先污染后治理」。与都市居民的环保生态意识相比,生活在不同世界中的人们的道理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在文化层面也表现得十分明显。从都市学人中的存在主义、尼采热、「后现代」,到普通城市百姓的消费主义、市民文化、港台电视剧热,再到农村的地方性自娱自乐和「封建迷信」,中国的文化结构呈现出一种多时代文化的混杂状态。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中国的电视节目基本上是面向城市中上阶层居民的,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比如农民)不得不每天观看那些与他们几乎完全不相干、甚至也不属于他们的时代的「城里人」的喜怒哀乐,这种电视文化对他们的心理影响及其社会后果值得深思。

六、「断裂的社会」之演变前景

1.信任结构解体后以强凌弱格局的形成

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断裂的真正含义是,现存的社会制度框架已经不能容纳那些破碎的部份,也没有办法把它们重新整合起来。这时的社会问题事实上已超出了社会学通常讨论的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范畴。与此同时,在这种断裂的基础上,中国的社会正在形成一种新的结构或者新的秩序,不过,这种新的结构或秩序是建立在一种畸形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要素组合的基础上的。

任何社会关系都必须建立在信任之上,中国的社会也毫无例外。社会的信任结构包括系统信任和个人信任两个层面。近年来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信任危机以及相应的社会秩序解体,这应当引起国人的严重关注。从「杀熟」现象(通过欺骗自己的熟人朋友而获利)的蔓延可以看出信任危机达到了什么程度。在中国社会中,基本的信任结构是围绕著「熟人」而建立起来的;相对于其他的信任结构而言,这种以「熟人」为基础的信任结构是最基本可靠的。「杀熟」现象的严重社会后果是将人与人之间残存的最后一点相互信任破坏殆尽——昨天还以为是最可信赖的人,今天就成了坑害自己、让自己上当的骗子。于是,人们除了自己以外,谁也不敢信任了。

除了个人层面存在著信任危机之外,中国的社会中社会公信力也被破坏了。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人们对社会系统的信任实际上反映了对社会秩序的信任,社会秩序的有效约束力无疑是以人们对它的信任为基础的。比如,人们需要相信社会中流通的货币,相信传媒上的消息(至少是有分析性地相信),相信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需要信任政府并根据政府的政策调整自己的行为,也需要相信警察的公正和无私。对社会系统的信任实际上就是一种公信力,如果这个公信力出了问题,社会生活就会处于混乱状态。如果上面列举的这些信任都不存在了,社会生活中还会有秩序吗?正常的社会生活还能维持吗?

信任结构解体之后,中国的社会处于一种完全没有信任结构的状态,这时候出现的不是规则的建立,而是以强凌弱格局的形成,这样的趋势现在正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最近审结的刘涌黑社会犯罪团伙一案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此案绝非偶见的案例,最近许

多地方也发生过性质类似的物业管理公司殴打业主的事件,而在城市开发的拆迁过程中,开发公司使用黑社会力量的更是远非个别现象。除了以暴力为基础的以强凌弱现象之外,还有一种制度性的以强凌弱——即行政性垄断、行业垄断以及寡头垄断。在90年代的资源重新积聚过程中,寡头垄断已开始在中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它虽然不采用赤裸裸的暴力形式,但却与倚仗暴力的以强凌弱行为同样地蛮横无理。以强凌弱、社会暴力和寡头垄断,都是信任结构缺失之后形成的新的社会结构,其中的一些现象也许刚刚抬头,但应当引起高度警觉。

2.防止社会生活的「西西里化」或「那不勒斯化」

在面对社会信任严重缺失的状况时,中国面临的一个挑战是:如何防止社会生活「西西里化」或「那不勒斯化」。意大利的西西里及那不勒斯地区曾因黑手党猖獗而著名。学者们发现:在那里人们普遍地缺乏信任,即使遇到能给双方带来利益的事,彼此也不愿合作;人们甚至用互相损害的手法来竞争。这种信任缺失的社会传统是历史上形成的,那里的人们以往具有这样一些特徵:顺从而不是反抗统治,贵族贪图享乐,法庭对贵族卑躬曲膝,将个人利益置于公众利益之上,普遍的欺骗狡猾和偏袒,犯罪和谋杀流行等。换言之,那里的社会结构是以不信任为基础的。有学者指出,在西班牙统治该地区时期,「西班牙人不仅为达到统治目的而利用不信任,他们也教被统治的人民这么做,并把它一代一代向下传」。

从某种意义上说,意大利这两个地区黑手党的猖獗就是对这种信任普遍缺失状况的反应。在这种自私和缺乏信任的社会中,人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如何使自己处于有利的位置;由于不存在最基本的公认规则和信任,人们无法用正常和谐的手段来达到上述目标,于是他们在争夺中最现实的目标不是战胜对手,而是伤害对手。「人们唯一的目标,就是从比自己地位高的人那里寻找特权,向跟自己地位相同的人强行要求特权,并把最小的一部份分给地位低的群体」。而黑手党的组织和行动方式无疑是最适应这种环境的。黑手党的「成功不仅在于它能够防御性地应对信任的缺乏,而且也能使用残忍的、必要的暴力手段,通过不断地

排外,把不信任变成有利的行动。它最重要的行为就是在尽可能大的领域内垄断尽可能多的资源。」就整个社会来说,由黑手党来控制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尽管「交易成本要比一个信任社会中要高,但回报又比一点交易也没有要高一些」。

黑手党不同于一般的犯罪团伙,它不仅仅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它还造就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一种以强化不信任为机制、以暴力为基础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正如甘姆贝塔所指出的,在一个深度不信任的社会中,不管价值和文化规范是什么,强制和经济利益能在那些最接近黑手党的人中产生理性的适应行为。暴力成了合作的最主要机制,同时大量存在的黑帮规范又减少了暴力的使用。仅有暴力的威胁还不够,合作必也依赖于经济利益这个更强有力的武器。在群体内部,当面临被捕或生命威胁时,团结一致能减少违法活动的风险;在群体外部,可以形成更广泛的经济联系:如通过腐蚀公务员、向参选者提供支持等方式交换利益。这就是黑手党参与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原则。

针对中国的社会现状,从这样的分析角度来认识社会演变的可能,并非无稽之谈或危言耸听。

3.当前基层官员的犯罪化、流氓化和黑社会化

这里所说的犯罪化不是指刑事或经济犯罪,而是指政府的许多行为(甚至其日常管理活动)本身就是以违法甚至犯罪的形式进行的。例如,按照《行政处罚法》,省以下政府无权单独设定行政处罚,但为了「强化」地方或部门权力,几乎所有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都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处罚。这些规定其实全都是违法的,但各级政府正是以这种违法的手段在「执法」,一些以「红头文件」为指导的政府行为,有时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它不仅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而且破坏了行政系统的社会公信力。

基层政权的流氓化更值得注意。不少地方的县乡两级政府招收了一批类似于流氓的人员,为他们提供装备,委托他们去处理一些可能引起民众反抗的棘手任务,如市政管理、

计划生育、强收摊派等。这实际上产生了政府机构流氓化的社会形像。此外,近年来对各级官员的纪律和道德约束日益松弛,不少官员每天出入酒楼夜总会,在那里决定公务、宴请交际,甚至公费或免费嫖娼,这种公务员的流氓化行为也令社会大众对政府官员深恶痛绝。

根据已有报导,现在各地官员中也有不少人与黑社会团伙合作,参股开妓院或参与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已经被打击的几个黑社会团伙案件中,每次都有很多当地官员深深卷入其中。如果这类现象继续发展下去,局部性的「西西里化」或「那不勒斯化」就可能出现。

4.「断裂的社会」中的政府与秩序

断裂的社会实际上对社会的管理提出了挑战,社会的断裂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但是,当前中国的社会管理恰恰进入了一种无力面对这一现实的状态。一方面,政府机构越来越庞大,过去十几年来虽然屡次精简机构和人员,但实际结果是政府机构和人员反而进一步膨胀;无论是政府机构的种类和数量,还是政府公职人员的规模,都远远超出了改革前的时期。不仅如此,各级政府机关的办公楼越来越漂亮堂皇,政府公职人员的消费也越来越豪华。另一方面,许多本应由政府机构承担的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和责任,却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从市政管理、公共秩序到社会治安,人们都不难体会到这一点。难怪有香港居民来到内地后会产生一种十分突出的感觉:这里没有政府了。

这种现象涉及到一个值得高度警惕的问题,就是政府行为的「市场化」和「企业化」。它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政府机构直接参与赢利性经营活动,这在基层政府更为普遍,地方政府几乎主要的「头头」都在抓「项目」,都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却明显地被忽视;其二,用行政权力牟取部门或官员个人的经济收入,很多部门和官员都忙于「创收」,如果找不到「创收」的机会就要「作局」,有的地方甚至把反对「法轮功」都当成了创收的机会;其三,以「为企业办实事」的名义介入企业活动,其实「办实事」是幌子,从中收费甚至从中营利才是真实的目的,结果由于「层层设卡」,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效率下降;其四,层层下达经济增长指标,片面地将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衡

量政府官员政绩的基本标准;其五,政府官员与企业私下结合,即通常人们所说的「官员傍大款」。

政府行为的「企业化」、「市场化」必然导致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失效。所以目前在中国社会中,凡是与政府职能直接有关的领域几乎都处于衰败之中。例如,基础科学和尖端技术研究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发展缺乏后劲;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的基础教育陷于困境,农村中相当多的贫困家庭子女上不起学,许多农村教师不能及时领到工资,城市中大中小学教学经费严重不足,优秀教师大量流失;严肃的文化和艺术因得不到政府的资助而处境日益艰难;法律的执行效率极低,社会公平得不到应有的保证。政府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分散了政府机构对自己本应承担职能的关注,一些本来必须由政府处理的公共事务被推给企业。例如,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但现在政府却经常不加关注,只好由企业自行应付;又如,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但各级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增长,许多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就是各级政府立项承办的,结果生态环境的破坏就必然日趋严重。

政府行为的「市场化」和「企业化」倾向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政府机构从事赢利性的经营活动,将导致对其掌握的权力性资源或垄断性资源的滥用。利用权力性资源的活动,属于政府机构的腐败行为;利用垄断性资源的活动,则被称为行业的「不正之风」。这都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滥用,不仅会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而且会造成社会功能的紊乱。

其次,政府功能失效、社会生活失序的现象日益严重。政府机构「下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行政经费紧张的问题,但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正常功能。政府是整个社会生活的「调节器」,政府功能的畸变在很大程度上意味著这个「调节器」丧失了作用,于是便导致社会生活中种种紊乱现象的发生。

再次,公共事业逐渐衰败。在一个功能正常的社会中,绝大多数非赢利性的公共事业都是由政府经办,特别是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就更应如此。然而近年来凡是由政府经办的公共事业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处于困境之中,不但难以正常发展,连生存下去也变得非常困难。

此外还可以看到,政府机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变得「与民争利」、「夺民之利」,政府机构的公共性、超越性明显异化了。当然,这个过程所伴随的必然是各级政府官员腐败机会的增加。

在一个「断裂的社会」中,不同社会群体有著截然不同的要求,这种差异有时甚至会达到一种无法互相理解的程度,管理这样的社会无疑是十分困难的。一般来说,在特定发展阶段上,政府只能集中精力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这就很容易造成对某些社会群体要求的忽视。所以,置身于「断裂的社会」中的政府和领导人必须对来自不同社会群体的互相矛盾而又各有其正当性的要求,有明智的态度并能妥善地协调;否则,就会埋下社会动荡的种子。而在政府行为日益「市场化」、「企业化」的情况下,政府机构不仅无法承担上述必要的功能,甚至其本身的活动可能就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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