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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 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

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从项目立项,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职业病

《劳动合同法》培训学习总结

劳动合同法》培训学习总结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以来, 在给企业带来变革动力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压力。在这样的法律架构下,其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相对应,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必将产生变化,这要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在各方面需要更加严格规范。 一、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企业只能接受它,没有办法匕 m 置疑。 首先,企业需要做的是,深刻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切实贯彻执行,研究清楚新法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会带来哪些挑战,存在哪些问题,会产生什么影响。 其次,需根据法律要求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企业应当关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考勤请假制度等,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改变过去传统的、习惯性的做事方式,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选人需更加严谨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及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范围也扩大了,一旦签了无固定期合同,人员退出的难度就更大了,这时只能在人才招聘上做好规划,并精挑细选把好关。 新法实施之后,企业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就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为了适应新的法律,企业在选人环节要下苦功,首先做好岗位分析和评估,测评每个岗位需要的特质、技术和能力等,尽量细化、标准化各个岗位的说明书与招聘简章。其次,通过各种面试工具和手段对求职者进行测试,如通过现场操作或模拟工作等。 同时,在招聘录用过程中,要防范虚假资料,注明填写个人虚假信息的后果,注重背景调查,从源头上减低法律风险。 三、强化试用期考察、考核制度标准化提高试用期内对员工能力的有效考核,对企业来说也非常重要。在试用期内,企业能够相对方便地与不合格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企业能在试用期间证明员工不符合企业要求,便能更及时、更经济地解决人员退出问题。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要求,企业要明确各个岗位基本的录用条件,将其清晰地告知被试用的员工。具体来说,首先要在岗位说明书中细化职责、任职资格、业绩指标和考核指标等内容,以此作为其它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其次,在招聘制度里要把录用条件明确而详细地列出。比如要求应聘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企业有权不录用。最后,在考核制度中要加强对试用期的考核,避免考核周期太长的问题发生,不要等员工过了试用期才考核,到时即便发现其能力不足,也很难以试用不合格为由将其辞退了。 四、完善档案管理人事档案、人员花名名册,会议记录,公示记录等尽量完整,并保留原始记录。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对与牵涉到有可能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收集保存好完备的资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概述 一、立法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案例、老王在一个单位干了十多年,对这个单位也挺有感情的。一天他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而单位又想让他留下来,所以双方就续签了劳动合同。老王心想,自己已经在本单位工作十多年了,按《劳动法》规定,是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想到这儿,他本想提醒单位一下。可是又一想,单位人事部的人政策水平一定比自己高,肯定早就知道这条规定了,自己就用不着提醒人家了,所以他一直没吱声。而单位人事部的负责人只起草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让老王签字。当时,老王也没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过了一个月后,老王无意间又看了一眼合同,发现上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于是他拿着合同去找人事部经理,问:“为什么没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人事部经理回答:“当时你并没有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啊,我们现在的合同并不违法。”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时间的使用范围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招聘录用条件设计 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李先生找公司理论,公司经理却对他说:“要知道你现在处在试用期,跟正式员工不一样,老板想让你走,你就得马上走。”李先生便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在开庭仲裁中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李先生没有完 成季度营销目标。但当被问起公司的录用条件时,公司的招聘广告和与李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没有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 二、知情权的运用

2019年新版药品管理法培训试卷附答案

《药品管理法》培训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 1 分,共80分) 1.为了加强,保证,保障,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 ,适用本法。 3.药品,是指用于、 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物质,包括、、 、 和 、、 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 、 等。 和 的 4、药品管理应当以为中心,坚持、、 的原则。 5、国家发展国家保护和 和 ,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鼓励培育。 6、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和,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 7、国家建立健全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药品追 溯标准和规范,推进药品追溯信息,实现药品。 8、国家建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 测、、和。 9、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 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10、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建立健全

,保证药品经营符合法定要求。 11、药品经营企业的、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 全面负责。 1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 除外。 13、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制度,验明药品 和。 14、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 、、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15、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 、、、、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16、进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 (二); (三); (四)。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 (二); (三); (四); (五);

劳动合同法培训

劳动合同法培训 篇一:劳动合同法学习要点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者:年满16周岁以上至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劳动者注意: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中专学生,个人身份仍为学生,与退休返聘人员一样,只能签订《聘用协议》 3、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注意: 1、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必须在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索取双倍薪酬补偿; 2、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

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建议: 1、注意若试用期内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必须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单位在招聘时,应该将“招聘条件”设置得更加全面详细,填表要求也要严格。 2、若劳动者没有“如实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则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补偿,但是必须在试用期以内。 5、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建议: 1、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里包括变更约定的“劳动期限”,这样就减少了劳动合同签订的次数。 2、如何理解“连续订立”? “连续订立”简称“续订”就是2个合同之间,没有时间上的间断,是“无缝拼接”。如果有间断,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订”合同。那么,前一个合同终止时,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与46条第五项对照理解。 6、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广泛征求过意见并获得高票通过的重要法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拥护。《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规范用工行为、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进而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自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因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不适宜该法的出台,所以被暂时搁置。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05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06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经过了四次审议之后,2007年的6月29日,《劳动合同法》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当天参加表决的146人中有145人投了赞成票。尽管波折重重,《劳动合同法》最终还是以高得票率获得通过。 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关系 《劳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劳动合同法》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因此,从制定主体来看,两者的法律位阶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是《劳动合同法》通过在《劳动法》之后,根据民事法律的“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同一问题上如果《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应该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 四、劳动合同的特点 1、国家干预下的意思自治 劳动合同是在国家干预下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民事合同是没有国家干预的,体现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 2、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悬殊 在民事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基本上没有强弱之分,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则比较悬殊。一方是非常弱小的个体,即劳动者;另一方是实力较强的组织,即用人单位。 3、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共20空每空2分共40分)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5、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概述 一、立法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案例、老王在一个单位干了十多年,对这个单位也挺有感情的。一天他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而单位又想让他留下来,所以双方就续签了劳动合同。老王心想,自己已经在本单位工作十多年了,按《劳动法》规定,是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想到这儿,他本想提醒单位一下。可是又一想,单位人事部的人政策水平一定比自己高,肯定早就知道这条规定了,自己就用不着提醒人家了,所以他一直没吱声。而单位人事部的负责人只起草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让老王签字。当时,老王也没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过了一个月后,老王无意间又看了一眼合同,发现上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于是他拿着合同去找人事部经理,问:“为什么没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人事部经理回答:“当时你并没有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啊,我们现在的合同并不违法。”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时间的使用范围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招聘录用条件设计 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李先生找公司理论,公司经理却对他说:“要知道你现在处在试用期,跟正式员工不一样,老板想让你走,你就得马上走。”李先生便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在开庭仲裁中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李先生没有完成季度营销目标。但当被问起公司的录用条件时,公司的招聘广告和与李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没有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

二、知情权的运用 案例、郭某是甲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去年被派往美国进行6个月的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回国后,对职位和薪水产生了不满足感。为此,他偷偷向一些企业寄发了求职信。乙公司看了郭某的资料后,非常满意,决定录用他。甲公司听到郭某要辞职的消息后,拿出了郭某在培训前签署的培训协议,要求他承担剩余未履行完的服务期所应分担的2万元的培训费后再办理辞职手续。郭某对此不予理睬。毅然离开甲公司,使他在甲公司正干着的一项软件开发工作半途而废。虽然甲公司采取补救措施,但最终仍然造成了3万元的经济损失。1个月后,甲公司得知郭某去了同行业的乙公司。委派律师和乙公司进行交涉,要求乙公司与郭某一起向甲公司承担赔偿3万元损失的责任。乙公司倍感委屈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2、《职业病防治法》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5、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6、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7、职业病人有权按国家规定享受和 的权利。 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 档案。

9、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 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10、职业病防治法共有章条。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2、何谓职业病 3、何谓职业危害 4、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5对未成年和女职工实行什么特殊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2001年10月27日,自2002年5月1日。 2、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3、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保护用品。 5、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6预防为主、防治结合。7职业病待遇,工伤社会保险。8、劳动者健康监护。9煤矿安全监察局。10、七章,七十九条。 简答题:1、答: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答: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4、答:①职业病肺部疾患:尘肺、肺粉尘沉着症、支气管哮喘、呼救系统肿瘤。 ②其他器官和系统损害:鼻咽部损害、皮肤损害、眼部损伤。 ③职业中毒及肺内感染。5、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完整word版)2019新版药品管理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培训试题 姓名:岗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药品管理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和监督管理活动。 2.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3. 国家建立,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 4.国家对药品实行与分类管理制度。 5. 禁止进口或者的药品。 6.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和等行为。 7. 国家实行药品储备制度,建立和两级药品储备。 8.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 9.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的拘留。 10. 药品经营企业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的罚款;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 A.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B.药品生产企业 C.药品零售企业 D.医疗机构 2.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已上市药品的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 A.安全性、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 B.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C.经济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D.经济性、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 3.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A.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B. 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 C. 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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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劳动合同法关键条款解读 1、新法与原规定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的变化主要是新法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 2、新法与原法律规定相比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上增加了两条原则,即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强调公平、诚信原则。 3、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在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超过1年没有订立的,则直接视为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新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法律罚则,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 5、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 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 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 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岁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 束作用。 7、〈〈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到全国性的法律之中,并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劳 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的日期和支付的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 支付。此外,对于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仅限于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三类。因此将来用人单位与谁签订竞业禁止将成为一种员工身份的标志。 8、新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即仅限于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两种 情形下,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一律不允许的。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依靠违约金来约束劳动者跳槽的时代即将结束,未来防止员工随意跳槽,用人单位应在管理方式和理念上作调整。9、在拖欠工资的问题,新法又向前迈出了很大的一步,即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 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即使没有欠条,能证明用人单位拖欠或少发工资了,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节省拖欠工资的法律处理成本。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用人 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现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10、原来规定中劳动者有兼职的权利,只要能完成本职工作,就可以到其他用人单位去兼职, 除非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行业禁止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无权干涉。新法最大的不同在于,用 人单位有权决定可否让本单位的劳动者外出兼职,即使在没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只要用人 单位曾经禁止过劳动者外出兼职,第二次发现的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以劳动 者外出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首先要证明自己曾经劝告过劳动者,其次还要证明劳动者 在劝告以后还有兼职的事实存在。 11、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支付一个月的 代通知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的,劳动关系要在30天后才能解除,而支付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解除。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上要根据不同员工 的不同特点做出不同的选择。

(完整版)2019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培训试卷及答案

药品管理法培训试卷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于()施行,共计12章155条。A2019年8月26日B2019年12月1日C2001年2月28日D2015年4月24日 2、()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A药品生产企业B药品经营企业C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和()为国家药品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B药品标准C生产工艺D标签、说明书 5、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 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 6、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B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C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7、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除外 A中成药B中药饮片C中药材 8、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A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B一倍以上五倍以下C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 9、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B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C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D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10、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 二、填空题(每题3分,共30分)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的企业或者等。

2019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培训试卷与答案

药品管理法培训试卷 姓名分数一、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30 分)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于( A2019年 8月 26日 B2019 年12 月1 日 C2001 年2月28日)施行,共计 12 章 155 条。D2015 年 4月24日 2、()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 性负责。 A 药品生产企业 B 药品经营企业 C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D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药品监督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和()为国家药品标准。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B 药品标准 C 生产工艺 D 标签、说明书 5、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取得() A 药品生产许可证 B 药品经营许可证 6、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B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C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7、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 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 除外 A 中成药 B 中药饮片 C 中药材 ) 8、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 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 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 禁止其药品进口。 A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B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C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 9、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 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A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B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C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D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10、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 作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 二、填空题(每题 3 分,共30 分)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的企业或者等。

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法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培训费用 【篇一:小议《劳动合同法》的培训费问题】 龙源期刊网 .cn 小议《劳动合同法》的培训费问题 作者:赵书晖 摘要:培训在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塑造企业的价值认同并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劳动者在离职时因培训费产生的劳动争议日渐增多。本文在界定劳动合同法培训费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培训费问题的主要争议点,即专项培训的界定与服务期的相关问题;在此基础之上试图提出一些解决《劳动合同法》中培训费问题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培训费;专项培训服务期 一、培训费问题的概述 正是由于人力资源培训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性,许多企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和技能密集型的企业越来越多的重视员工的培训。在实践中超出一般培训范畴的培训费用往往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而作为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的对价,劳动者往往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并约定相应的服务期,而如果劳动者违反相关协议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就产生了劳动法中的培训费问题。 培训费条款在制度设计上试图平衡两种不同价值的冲突,在具体的制度规定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约定服务期的前提即提供“专项培训”;劳动者违反专项培训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金额有一定的限制,体现了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保护;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结合培训费条款的实践,培训费条款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专业技术培训的界定”、“服务期问题”这两个方面。本文就在下面简单的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二、培训费条款的解读 1.专业技术培训的界定 培训费条款中约定服务期的前提就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但因为现实中情况千变万化,具体岗位的专业性也难以一言蔽之,专业技术培训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都处于空白,所以本文结合现有立法和现实案例,转换思维以排除的方式来界定专业性:其一,对新的岗位了解性、适应性的培

药品管理法培训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考试试题 姓名___部门___分数___ 一、是非判断题(22%)1、卫生行政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2、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3、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及中药材以外的药品。() 4、经医疗机构培训的非药学技术人员可以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5、医疗机构配制的疗效确切的制剂,可以在市场上销售。() 6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缺货时可以更改或者代用。() 7、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 8、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进口药品进行抽查检验。() 9、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海关总署提出, 报国务院批准。( ) 10、国内发生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可直接调用企业药品。( ) 11、某药厂上市销售的国内独家新药其药品通用名称可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 12、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1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费由被抽查单位支付。( ) 14、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15、销售药品或调配处方时,除非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名,否则应拒绝调配超剂量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 16、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业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17、研制新药,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 1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 1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 20、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21、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如工商、物价、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 22、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二、填空题(52%) 1、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 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或者,必须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3、《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和。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材料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材料 1.《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反而会使企业和国家经济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 2.如何在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1.用人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劳动者都要认真学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学习、培训,使企业主明确企业所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2.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建立和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使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等; 5.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逐项落实; 6.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3.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

药品管理法培训

邯郸市帜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培训记录 部门 年度

负责人 培训记录表 培训时间月日点分培训地点会议室培训对象 主讲人记录人汲婵婵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员缺席原因

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 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 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 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 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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