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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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1、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

6、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提出意见。

7、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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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8、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

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XXXX年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可编辑).doc

XXXX 年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可编辑)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最近笔者以走访、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党员权利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xx 县在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不受侵犯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党员权利不断结合建设、改革的实践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提出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党员权利。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㈠党员民主权利尚未得到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往往流于形式的状况。 有些事情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党员的权利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反映党员的真实意愿。 如党内选举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各级领导机关及其成员一般应由党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实际上我们长期以来并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尽管候选人酝酿、投票表决各类程序应有尽有但是内涵不完全时间上定期选举也没有完全做到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 名为“民主”选举实为“内定”选举人选通常早有少数甚至个别领导圈定投票选举流于形式。 差额选举运用得很有限各级党的主要领导机构和主要领导成员的选举仍使用等额的方式 有的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基层组织任期模糊常常超过党章的规定并以种种借口随意推迟选举。

有些党组织在换届选举时经常由上级党委直接指派或任命新的领导者甚 至连投票选举的形式都可置之不理许多党员不知情、参与难选举人不能够充分表达意志基层党员组织活动尽管也有听取党员意见的形式但相当表浅而且比较随意没有完备的党员意志表达形式党员与组织间、下级与上级间权利义务不对称重义务轻权利要求党员和下级组织尽义务的多保障党员和下级组织的权利尤其是民主权利一直做得很不够。 例如在某些党委、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为了确保个别候选人当选在选举前先搞摸底选举如果候选人未能达到当选票数就反复做党员代表的工作以确保候选人在选举中顺利当选使党员权利行使流于形式。 ㈡党内民主渠道狭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表达有时出现受阻 的状况。 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的表达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渠道没有相应的渠道沟通而空谈发扬民主只能是上下两张皮一面是大谈民主一面仍旧是闭门决策。 在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曾经开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渠道这些渠道对党广泛接触党员群众真实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民意准确判断形势切实了解党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于认真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正确决策都起到了很 好的作用。 党内民主渠道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民主渠道狭窄、不顺畅中转环节过多、时效差等问题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党内民主的发扬。 例如xx 年xx 月底至x 月初xx 县xx 镇xx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选举前该村党员xx 与支委xx 先后擅自分别到x 个党小组召集部分党员共xx 人开会动员大家不投现任支部书记xx 的票选举xx 为支部书记

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及答案

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讲座第1次平时作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公务员法是一部部门法。 2.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目标就是保证机构组织的正常运转并提高效能,促进机构组织职能的有效实现。 3.公务员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被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 4.公务员制度的功能是选拔配备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和激励功能。 5.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的范围。 7.“德才兼备”中的“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标准。 8.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9.职位分类为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设置提供基础,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10.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公务员:从世界各国来看,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国家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中范围的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大范围的公务员则是指受雇于国家、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我国公务员法

中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条件:公务员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条件的内容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包括:(1)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2)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3)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4)公务员义务具有强制性。 4.公务员的职务:公务员的职务是指公务员职务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职位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公务员职务的依托,是职权的支点。职位包括职务、职权、职责三个要素,职务是职位的核心要素。5.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录用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6.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的制度。包括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的程序和方法、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使用。 三、判断并改正错误(正确的叙述在括号内打“√”;错误的在括号内打“×”,并改正错误,每小题4分,共24分)(× )1.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存使用。 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使用。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废止。 (× )2.公务员是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改正: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国家公职、纳入国家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知识

1、《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答:2004年10月25日。 2、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可以剥夺吗? 答:不可以,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一级党组织、党员都无权剥夺。 3、党纪面前,党员可以享有特权吗? 答:不可以,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4、党员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吗? 答:不可以,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5、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应当怎么处理? 答: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6、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以什么为根据? 答: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7、党员有权参加什么样的会议? 答: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 8、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吗? 答:可以。 9、党员在接受教育和培训时,应当服从谁的安排? 答:组织安排。 10、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什么问题的讨论? 答: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11、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吗? 答:可以。 12、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时,应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13、党员有权以什么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答: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14、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什么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答;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15、党员以什么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答:书面方式。 16、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吗? 答:可以。 17、党员有权向哪些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答: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 18、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吗? 答:可以。 19、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什么原则? 答:应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20、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 答: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情况汇报

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情况汇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XXX党工委加强教育,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切实保障落实党员权利。 一、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党员的权利意识。 定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XXX重温入党宣誓等教育载体加大对党员权利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XXX党员深刻认识到党员享有的权利,增强党员自觉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引导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增强民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听取党员意见,杜绝侵犯党员权利的现象滋生。 二、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党员权利的保障机制。 一是坚持并健全党员大会制度,认真落实社区两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行公推直选,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完善和健全党员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务、发展党员无记名票决制,党员评议支部、社区两委工作制度,而且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广泛、深入地征求党员意见,特别是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切实保障党员的重要问题表决权。三是建立健全党员表达意愿制度,设立党员意见、建议投递箱,开展党代表进社区接访活动,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党员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的

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建议、批评、检举、申诉和控告权。四是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制度,要求党的各种会议要按规定召开,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必须传达到每个党员,使每个党员对党的政策、上级精神都能充分了解,通过公开、公示等手段拓宽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坚持并完善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学习教育网络,根据党员特点和需求,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主题远程教育等活动,切实保障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六是建立健全党员行使权利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慰问困难党员活动,帮助贫困党员解决生产、生活的具体困难,让其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积极参政议政。 三、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落实。 党工委高度重视保障党员权利,定期召开各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负责人的联席会议,将保障党员权利纳入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标准中,要求各党支部树立保障党员权利意识,强化党员权利保障观念,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创新机制,丰富载体,确保各项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落实保障党员权利。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 1.课程学习 ? 2.课程评估 ? 3.课后测试 课后测试测试成绩:86.67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 ? A ? 充分的 ? B ? 全面的 ? C ? 广泛的 ? ? D ? 以上均是 ?

正确答案:D ? ? 2、()进一步阐明了党内民主的内涵,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 (6.67 分) ? ? A ? 列宁 ? B ? 马克思 ? C ? 恩格斯 ? D ? 以上均不是 ? 正确答案:A ? ? ?

A ? 党的性质 ? B ? 党的宗旨 ? C ? 党的世界观? ? D ? 以上均是 ? 正确答案:D ? ? ? A ? 依法治国 ? B

? 科学执政 ? ? C ? 党的建设 ? D ? 以上均不是 ? 正确答案:C ? ? 5、党的各级委员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 大事项。(6.67 分) ? A ? 服从多数 ? ? B ? 个别酝酿 ? C ?

? D ? 交换意见 ? 正确答案:B ? ? 6、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健全() 公开制度。(6.67 分) ? A ? 重要决策 ? B ? 重大事项 ? C ? 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 ? ? D ?

? 正确答案:D ? ? 7、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和维护党的(),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同工作。(6.67 分) ? A ? 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 ? B ? 团结统一,密切联系群众 ? ? C ? 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 ? D ? 统一领导,密切联系群众 ? 正确答案: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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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可编辑) 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最近笔者以走访、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党员权利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xx县在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不受侵犯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党员权利不断结合建设、改革的实践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提出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党员权利。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㈠党员民主权利尚未得到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往往流于形式的状况。 有些事情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党员的权利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反映党员的真实意愿。 如党内选举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各级领导机关及其成员一般应由党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实际上我们长期以来并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尽管候选人酝酿、投票表决各类程序应有尽有但是内涵不完全时间上定期选举也没有完全做到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 名为“民主”选举实为“内定”选举人选通常早有少数甚至个别领导圈定投票选举流于形式。 差额选举运用得很有限各级党的主要领导机构和主要领导成员的选举仍使用等额的方式。

有的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基层组织任期模糊常常超过党章的规定并以种种借口随意推迟选举。 有些党组织在换届选举时经常由上级党委直接指派或任命新的领导者甚至连投票选举的形式都可置之不理许多党员不知情、参与难选举人不能够充分表达意志基层党员组织活动尽管也有听取党员意见的形式但相当表浅而且比较随意没有完备的党员意志表达形式党员与组织间、下级与上级间权利义务不对称重义务轻权利要求党员和下级组织尽义务的多保障党员和下级组织的权利尤其是民主权利一直做得很不够。 例如在某些党委、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为了确保个别候选人当选在选举前先搞摸底选举如果候选人未能达到当选票数就反复做党员代表的工作以确保候选人在选举中顺利当选使党员权利行使流于形式。 ㈡党内民主渠道狭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表达有时出现受阻的状况。 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的表达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渠道没有相应的渠道沟通而空谈发扬民主只能是上下两张皮一面是大谈民主一面仍旧是闭门决策。 在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曾经开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渠道这些渠道对党广泛接触党员群众真实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民意准确判断形势切实了解党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于认真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正确决策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责任主要有哪些

1、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哪些?P9 八项权利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对国家 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项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机密及其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各有何长处和短处?P26 职位分类的优点:以“事”为中心;采用科学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使公务员分类管理科学化;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以工作定报酬,同工同酬;使用固定的分类标准,同等级职位享受相同待遇,为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升迁提供依据。 品位分类的优点:以“人”为中心,以人的资格为分类标准,有利于吸引人才;便于选拔 和培养通才;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不断升迁的机会。 职位分类缺点:公务员流动受限;不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管理成本高。 品位分类缺点:限制学历低人员的发展;容易造成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 3、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七项资格条件和不能报考的条件。P49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 5)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35岁以下; 7)具有考试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不能报考的人: 一是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教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二是曾经因为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处分未解除的; 四是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者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4、受党纪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应该如何考核?P65 党内警告:处分多年参加考核,不能评优秀;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考核,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确定为不称职,其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撤消党内职务:当年参加考核,定不称职;第二年按新任职务参加考核并定等次; 留党查看:当年参加考核定不称职;查看一年的,第二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查 看二年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含全文解读)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 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四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五条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第二章党员权利 第六条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 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第八条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九条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 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 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进 一步扩大党务公开,对于发展党内民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 和执政方式、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 关系, 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 总结执 政经验得出的重大结论,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 来,小板桥街道统一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适应新的 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 通过规范公开内容, 创新公开形式,改进公开程序,健全公开机制等措施的实施, 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进一步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 道,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 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有效促进了基层科学民主、和谐发展。

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科学内涵。党务公开是指党组织在不违背党的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将党的事务向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布并接受监督的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务公开,小板桥街道党工委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真正使广大党员和群众满意。深刻理解党务公开的这一概念内涵就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中切实把握好以下五个要点:一是科学界定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提高党务公开的水平, 就应当依据一定标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科学分类, 党务公开的内容也必须力求全面、真实、及时。小板桥街道党工委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党务公开针对性。以只要不涉及党内机密就进行最大限度公开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部署、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群众询问的、涉及群众利益的内容都要进行全方位公开。二是正确认知党务公开的对象范围。由于我们党是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 党务公开不仅要包括将党内事务向党员公开, 还应该包括将重要的事务向社会公开。三是大力营造有利于发扬民主的氛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04年9月22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的通知》(中发 [2004]19号)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权力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到保障党员权利,全会后即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些重大决定和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从全党工作的大局来谋划和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大背景下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我感到十分重要,十分必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

项基本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又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一个方面的能力;提出必须转变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等。贯彻落实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个现实的要求,就是切实保障党员权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为,追根到底,党的执政能力来源工党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而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作用能否得以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从而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强弱。就转变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而言,党员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发展党内民主,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力,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力理论义理论武装起来的先进党.我们的先进性体现在组织和制度上,就是坚持和实行民子集中制,就是每个党员都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党内事务。也可以说,党的先进性也表现为党的民主性。有了党的民主性,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决策才能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志、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汇集广大党员的力量,我们党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 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整个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驶和不受侵犯纳为方针制定而成。 除此以外,《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地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给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党员的合法权利。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名即将入党的预备党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我会认真地学习、宣传以及严格地遵守《条例》,在接受《条例》保障的同时,积极履行一个党员应尽的职责,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之中,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与关怀。 我们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因此《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他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电大公务员制度讲座(形考任务1-4)知识讲解

电大公务员制度讲座(形考任务1-4)

公务员制度讲座(形考任务1-4) 形考任务一 1.公务员是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选择一项: 对 错 2.我国公务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两官分途”制度。 选择一项: 对 错 3.在《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对如何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作了许多规定。 选择一项: 对 错 4.国外公务员有财产申报的义务。 选择一项: 对 错 5.品位分类制的最大特点是“因事设人”,它强调公务员的职权和责任,而非担任该职位的公务员本人。 选择一项: 对 错 6.我国八大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中国公务员。

对 错 7.在我国,中小学教师属于公务员范畴。 选择一项: 对 错 8.发达国家的政府中,所有行政组织系统与公务员管理形态都以韦伯的“理想官僚制”为典范。 选择一项: 对 错 9.欠发达国家一般未推行或只是形式上推行了公务员制度,其人事行政制度大多还停留在“世袭制”与“酋长权威”的形态下。 选择一项: 对 错 10.我国公务员应该保持政治中立。 选择一项: 对 错 1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各国公务员的义务。 选择一项: 对 错 12.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享有信仰某种宗教见解、教义或哲学观点的权利。

对 错 13.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辞职有主动辞职、引咎辞职和被动辞职三种类型。 选择一项: 对 错 14.先有了公务员的义务,才有了公务员的权利。 选择一项: 对 错 15.在我国,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和命令可以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选择一项: 对 错 16.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不属于公务员。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B.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C.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D.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17.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B. 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党员权利保障不力的表现与对策7

党员权利保障不力的表现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党内规章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党员民主权利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但在实践运作过程中,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实现在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不同程度地影响党的先进性的发挥。具体表现在:党员的权利意识淡薄;党内民主氛围不够浓;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如何应对这些现象,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增强党员权利意识,这是权利保障的前提。 民主权利的行使和保障,首先要靠党员的权利意识支配。党员只有清楚自己享有的各项权利,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只有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通过什么渠道和途径维护权利,才能切实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因此,要让党员清楚拥有权利并自觉主动地行使,是党员民主权利保障的必要前提条件。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党内民主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其它有关的法规,使党员清楚在党内享有哪些权利,从而引导广大党员珍视自己的权利,提高民主意识,掌握民主方法,养成民主习惯,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党内民主实践活动。 二、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这是党员权利保障的根本。 党组织是党员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根本所在,党员的作用大多是通过党的组织体现出来。要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是根本要求,也是必然选择。 三、完善民主机制,这是权利保障的关键。 党员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光靠党员自觉和党组织维护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创新各种保障机制。一是要推行党

务公开制度,规范党内事务公开和公示的内容、范围、重点、时限方式、程序等,扩大党员知情权的范围;二是要建立健全党员民主议事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三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党内批评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总之,党的活力的一个深厚源泉存在于党员之中,党的事业的兴旺依赖于全党的大团结,只有尊重党员权利,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激活蕴藏在广大党员身上的创造精神,才能使党永远保持先进性,并立于不败之地。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1、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2、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 3、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4、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反映。 5、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请求。 6、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提出

申诉;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提出意见。 7、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8、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9、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有权要求公务员履行其法定的应尽职责,同时也有义务保障公务员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利;公务员有忠实履行其职责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要求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权益保障。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一定的权利,就无法执行公务;没有一定的义务,就不能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只有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公务员依法行政。 (1)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必须履行九项义务:一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是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是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六是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是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未能履行应尽义务的,即视为违纪行为,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与行政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务员的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有八项:一是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是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是参加培训;五是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是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是申请辞职;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3)结合实际论述 在我国,当自然人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公务员后,其宪法的公民权利就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即通过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基于公务员的特殊地位,采取适当措施,限制公务员作为公民在宪法上的一些权利,公务员必须相对放弃某些宪法赋予的与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冲突的权利(或义务)。可以说,公务员接受并自觉遵守其宪法权利的限制本身就是公务员的一项重要义务和责任,是公务员有效行使公共权力的必要前提。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法定资源的取得与法定耗费的支付应该是统一而均衡的。公务员取得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特殊权利,根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他(她)就必须也应当作出各种必要的损失或支付,也就是说要相应放弃一定的行为机会。在公务员取得稀缺性资源(公共权力)的同时,其公民资源也要合理地相对耗费,受到合理的限制。从国家利益来看,由于公务员处于管理国家和公共事务的特殊地位,其行为较一般公民更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即使是一般公民,当国家利益与其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也应服从整体和国家利益。更不用说作为公民的特殊个体的国家的委托代理人——公务员更应该承担较一般公民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即对其宪法权力加以限制,从而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此外,从政府廉政建设的角度,要保持政府的廉洁性和行政权的公正性也是限制公务员宪法权利的原因之一,由于公务员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具有复杂多样性,公务员个体的行为动机、心理素质、行为能力、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而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和主观能动性,这就使得在现实中公务员对职权的不正常行使几乎成为无法避免的问题。因此,法律必须针对公共权力行使作出较严格的规定,限制公务员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措施建议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2007-02-06 12:27:03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市林业局党委办公室贾宏远 我们党一贯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建党初期,我们党就对党员行使民主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十一届三中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特别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进程的推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

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辟和创造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然而,当前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现状,与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问题 一些落后观念和习惯势力还有一定市场,阻碍着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官本位”、宗派主义和特权思想等传统观念与习惯势力在党内仍未肃清,官僚主义、家长制、等级制、个人崇拜等不良习气仍时有表现,个人高度集权、个人说了算、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代替组织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对待党员权利、义务上,片面强调党员“应尽义务”,忽视党员“应有权利”;在党内监督上,片面强调党员是被监督的对象,忽视党员也是监督的

主体,忽视党员监督党员干部的权利;在党内管理上,片面把党员作为被管理的对象,而忽视党员在党内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在党内决策上,片面强调党员无条件贯彻执行组织决定,奉行“我决定你执行”的习惯方式,忽视党员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党员对党务工作党内事务不知情、不了解,从而导致党员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甚至严重损害了党员权利的行使。 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使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缺乏有效保障。虽然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但这些原则和措施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从总体上看,对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还未完全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党员权利行使机制仍不完善,与新形势下广大党员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是党员行使权利的机制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对党员民

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权利,交通运输局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保障党员权利。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充分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会权。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局党支部通过不定期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两议会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例如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党支部通过召开争先创优动员会、张贴支部承诺等形式向全体党员传达上级精神,在全体党员中掀起了争先创优的热潮。 二、组织培训活动,保障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权。 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举办相关座谈会,以及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党员科学谋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 三、主动征求党员意见,保障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建议和倡议。 党支部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征求党员和广大职工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切实以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方式,主动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推进我局重要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四、党员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表决权、选举权。 2011年党支部共发展重点培养对象1名,2名预备党员已转正,入学积极分子2名。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村支部严格按照“1234”程序进行,组织党员无记名投票,通过票决的方式产生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也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党员的表决权和选举权。 五、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党员和支部民主评议。 今年党支部共召开了二次民主生活会,党员群众共同学习,相互提高,党员可以对支部和本人存在的问题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表现落后的同志进步,同时也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每年年底组织党员和支部评议活动,支部不仅可以客观评价本年度的工作情况,也可以从中找出今后工作努力和改进的方向。2011年通过党员民主评议,评出表现优秀党员2名,通过在会上通报的方式,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 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支部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工作制度,严格照章办事,坚持走民主程序,同时将党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这样党员的权利才会得到切实保障。 2011年10月

谈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谈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摘要:公务员,作为一个掌握着公共权力的特殊团体,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当今社会日益受到关注。所谓公务员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忠实执行国家公务,不得滥用权力。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或抑止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目的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更好地执行国家公务。本文主要通过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辩证地分析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关键词:公务员、权利、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与一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基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有自己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作为国家公民,公务员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作为国家公务员,因其职业需要又有自己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前提 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历史文化等紧密联系的。国情不同的国家,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从我国国情出发,在确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时,注重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人人平等。所有公务员都平等地享受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任何国家公务员不得因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党派、民族、年龄、所服务的行政机关等因素,享受特权或遭到歧视。在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中,用法律的同一尺度、同一标准去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每个公务员都有权利对任何机关及其领导人的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控告;国家对所有公务员的法定权利和利益都要予以保护;对所有公务员的违法或违纪行为,都要追究其法律或行政责任,并依法予以同样的处理。 第二,保持义务、权利一致。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公务员可以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力,同时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务员具有执行公务的职权,但必须依法行使。享受私利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公务员不得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义务受纪律的约束,公务员的权利受法律的保障。 第三,权利的内容较为广泛。这是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的。从我国政权性质出发,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在公务员政治权利等方面,没有西方国家“不参与政治活动”等要求,我国公务员不仅可以表达个人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能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而且还可以参加政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第四,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务员的权利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的。公务员的权利的产生、变更或消灭都必须按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来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非法侵害或剥夺公务员的法定权利。一旦受到侵害或剥夺时,可以依法进行申诉和控告。 2.义务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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