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的加强管路工作
关于加强学员学生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本部各部门、中心各单位:
期末将近,为督促学员学生认真学习,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中心决定加强学员学生晚自习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自2012年11月19日起,中心全体学员学生班级一律要求指定教室集中晚自习;
2、时间要求:每周一至周四晚7:30—9:30在指定教室晚自习
每周日晚6:30—7:30各班召开班会
3、教务部负责组织各教学系部安排任课教师做好晚自习期间辅导、答疑工作;质管部负责督导、检查任课教师晚自习期间辅导、答疑工作落实情况;团委要组织学生会做好学生晚自习自我管理,督促学习,端正学风;
4、各系(分)部要高度重视学员学生的晚自习管理工作,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加强晚自习考勤,对于无故不上晚自习学员学生要教育处理;
5、各系(分)部每周五下午6:00前向学工部报送本周晚自习情况。学工部将在周会上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思民电话:9146
质管部教务部学工部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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