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一、PPP模式的基本含义

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以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伙伴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在这种关系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收益。

PPP模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以期达到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的目的。PPP代表的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政府并不是把所有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政府的公共部门与私人参与者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进行合作,与以往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不同,他们的合作始于项目的确认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贯穿项目的整个过程。

二、PPP模式的发展

为适应现代经济飞速发展,各国愈加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是仅靠政府财政资金已不能满足需求。随着政府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地位的下降,私营企业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在利用国际及国内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BOT模式是目前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几个方面的缺点: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

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致项目前期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参与项目投资各方利益冲突大,对融资造成障碍;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性;在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失去控制权等等。为了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便积极推进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模式的改革,最早提出了PPP的概念。目前,英国被公认是最先进的PPP模式使用者,它不仅已经将PPP模式成功运用于公用事业、社区建设中,而且在医疗、监狱及地方政府部门事业的建设应用中也同样取得了进展和成效。

英国对PPP模式的推广已经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体系,有多家机构共同参与,包括伦敦国际服务局、国家审计办公室、公共委员会、地方项目监控组等。作为配套措施,英国政府还设立了电力供应管制办公室、自来水服务管制办公室、国家江河管理局等部门。同时,英国政府在电信、煤气、自来水、电力产业实行民营化期间所颁布的主要法规对各产业的重要政府管制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以防止垄断经营的产生。

根据英国的经验,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和超过预期的要求,并可以帮助政府节省5%~20%的费用,但是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却显著上升。根据英国的统计数据,80%的PPP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80%的PPP项目控制在预算之内,20%超过预算的是因为政府提出调整工程方案,而传统的政府采购项目只有30%能够按时完成,能够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的只有25%。可见,和

传统的项目运作方式相比,PPP模式在节省时间和资金,提高项目质量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

PPP模式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在国际上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智利在急需平衡基础设施投资和改善公用事业的背景下,于1994年引进了PPP模式。PPP模式的应用,使得政府能够获得充足资金投入到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大大提高了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公共事业的年平均投资规模由以前的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葡萄牙自1997年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间,公路里程比原来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正在实施的工程还包括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2000年悉尼奥运会主体育场奥林匹克体育场,采用PPP模式建设,通过国际招标选择中标人负责体育场的设计、投融资和建设,同时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支持。法国巴黎为1998年世界杯足球赛建设的法兰西体育场也采用了PPP模式,总投资为36600万欧元。国家投资为19100万欧元,其余通过招标由中标人负责筹集。2002年至2003年,北京市采用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通过国际招标确定8个奥运场馆及附属设施的业主,由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社会投资已占到奥运场馆项目投资的一半以上。因此,从本质上讲,奥运项目法人招标属于PPP 模式。

三、PPP模式的分类

PPP模式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模式包含项目融资中所有公营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

的合作模式。即无论在项目何种阶段,无论以何种形式,只要存在公营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合作,我们都可以说是广义的 PPP模式。广义的PPP有些类似于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引进私人投资),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PFI主要涉及私人资本的投资,而PPP 不仅包括私人资本的投资,那些非私人资本投资,由私营部门管理的模式,也可称为PPP。因此,PPP的范围比PFI更广。广义PPP模式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

图广义PPP模式分类图

(各个分类的具体含义见附录I)

外包类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在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特许经营类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

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营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此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对于此类项目运作是否成功有很大关系.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各自的优势。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营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

私有化类PPP项目则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由于私有化类PPP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拥有,并且不具备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门在这类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狭义的PPP模式则是众多项目融资模式中的一种,它与BOT等其他模式在操作上有很大的不同。国际上对狭义的PPP定义是这样的:公营部门、政府和私营部门就整个项目的资产和所交付的最终产品或服务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各方的责任和商业风险。由此可见,PPP模式中的公营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双方始终共担责任并按不同方式受益:公营部门通过私营部门的投资建设和有效率的管理,使投资成本总额相对减少并使社会公众利益增加。私营部门则通过公营部门采购本项目的最终产品或服务保证其稳定的利益回报。

四、PPP模式的目标及运作思路

PPP模式的目标有两种,一是低层次目标,指特定项目的短期目

标;二是高层次目标,指引入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长期合作的目标。项目机构目标层次如下表所示。

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私人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包括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标。PPP模式的机构层次就像金字塔一样,金字塔顶部是项目所在国的政府,是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者。

项目所在国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标和实施策略,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参与各方进行指导和约束。金字塔中部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机构,负责对政府政策指导方针进行解释和运用,形成具体的项目目标。金字塔的底部是项目私人参与者,通过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部门签署一个长期的协议或合同,协调本机构的目标、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政策目标和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机构的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尽可能使参与各方在项目进行中达到预定的目标。这种模式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及其在项目建设

中发挥的作用。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其运作思路如图1所示。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却是最大的,实现了“帕雷托”效应,即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图 PPP模式运作结构图

五、PPP模式的特征

PPP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项目为主体。PPP项目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来安排融资,其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因此PPP项目的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

2、有限追索贷款。传统融资模式实行的是根据借款人自身资信

情况确定的完全追索贷款,而PPP项目融资实行的是有限追索贷款,即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在一个规定范围内对公私合作双方进行追索,除此之外,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政府所承诺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

3、合理分配投资风险。PPP模式可以尽早地确定哪些基础设施项目能够进行项目融资,并且可以在项目的初始阶段就较合理地分配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中的风险,而且风险将通过项目评估时的定价而变得清晰。

4、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PPP项目的融资是一种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根据有限追索原则,项目投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而通过对项目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的设计,可以帮助投资者将贷款安排为一种非公司负债型融资,使融资成为一种不需进入项目投资者资产负债表的贷款形式。

5、灵活的信用结构。PPP项目具有灵活的信用结构,可以将贷款的信用支撑分配到与项目有关的各个方面,提高项目的债务承受能力,减少贷款人对投资者资信和其他资产的依赖程度。

六、PPP模式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优势

PPP是解决政府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上资金不足的融资模式,其可以把民间私人资金和国外资本引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去。其主要的优势体现下一下几个方面。

1、提升项目运作与管理技术上的效率。在PPP融资模式下,政

府扮演的是投资经纪人的角色,它必须与合伙企业进行协作,而这些参与公共事业项目的战略投资者是在市场机制中经过优胜劣汰下来的优胜者,它们在项目的前期就参与进来,与公共部门共同探讨项目融资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同时带来先进的经营理念、技术经验和管理模式以及雄厚的资本,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这样将会给公共事业项目的运作与管理带来勃勃生机。

2、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全部要靠政府财政投入就长远来看是不现实的,无论是通过国债转贷、地方政府向银行贷款融资、还是国家向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或国际银团的借款等融资方式,虽然能够缓解投资短缺,但是这些所有的融资形式都是在单方面增加政府财政压力和负担,而且随着债务依存度的提高这种融资方式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中,部分国有股本退出,政府将获得巨额财政收入;而在多元化之后,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增加税收和余下的国有股本的回报亦将有助于各级财政收入。

3、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从而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积极性。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因而保证民营资本享有合理的投资回报率。

4、有助于降低风险,建立相应的监管体制。从私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角度来看,由于合作各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参与各方重新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在合作关系中双方共同分担风险和责任,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同时我们还清楚地知道投资主体多元化正是现代监管制度的基础,因此当多元化实现后,将有助于建立独立、公正、可行和高效的监管体制。

七、PPP模式运作成功的必要条件

从国外近年来的经验看,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中的应用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

1、外部条件

PPP模式应用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清晰、完善的政策法规制度,增值的条件,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成熟的市场竞争环境。

(1)清晰、完善的政策法规制度。

PPP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可以使作为项目参与方的民间资本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与政府部门共同商讨项目建设全过程,因此,建立一套清晰、完善的政策、法规制度,是民间资本以PPP模式进入基础设施的必备条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般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民间资本投资在此,意味着资金需要在该项目上经过较长时间的沉淀。考虑到投资在短期内是无法看到收益回报的,故民间资本对项目所在的政策法律环境一定会极其关注,如是否有适合PPP 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法律制度,致府会不会朝令夕改、中途毁约,

这些政策、法律制度的稳定性、时效性怎样等等。来自成员国早期的一些案例表明,如果没有良好的立法和政策规制环境,一般会导致风险和成本的增加而影响种PPP顶目的有效运作。因此,为了吸引民间资本的投资,政府应该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开放投资领域,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信贷优惠政策等,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清晰、完善的法律制度,在法律上对政府部门与民间资本在PFP项目各阶段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风险以及能够享受的权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时一定要全面充分、科学谨慎,一旦法规政策实施以后,就要保持其稳定性和延续性,以此保护公私双方的合法权益,打消民间资本投资的后顾之忧,增加民间资本以PPP模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信心。

(2)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运用要有“增值”的条件。

PPP模式是建立在政府部灼和民间资本之间合作和交流基础上的“共赢”,,民间资本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因此运用PPP 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要有增值的条件,否则民间资本是不愿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因此在基础设施项目中应用PPP项目首先必须要其有可操作性,要有量化的经济指标可比较,即基础设施服务的产出可以被简单地定量和度价,以此来衡量公私双方合作所产生的绩效。其次,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运用要有“增值”。选择PPP项目时要考虑到在整个项目全寿命周期内,可以将项目的成本和收益折合成净现值后与传统的由政府部门来提供的净现值进行比较,看PPP

项目的运用是否有增值,如果不能证明实施PPP模式能产生较高的资金价值,那么就仍采用传统的方式。欧洲委员会成员国己经采用正式的评估工具来判断运用PPP模式是否比传统的政府采购方式更节约成本和能产生更高的收益。

(3)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

在传统融资模式下,由于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艰难。同样,在PPP模式下虽然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是降低了,但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仍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有利的资金保障。由于PPP项目一般投资巨大且有着较长的建设期和投资回收期,而民间资本个体的经济实力普遍不强,仅仅依靠民间资本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远远不够的,此时完善的资本市场、配套的银行服务体系支撑和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对PPP项目的融资至关重要。在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近年来为发展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新得到加强。

(4)完善、成熟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直以来,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缺乏竞争对象,存在着浪费严重、效率低下、风险巨大等诸多弊病。因此要改变这种现象,政府在引进民间资本的同时,必须引进竞争机制,培育产权明晰、具有自我约束机制的市场竞争主体,塑造适度竞争的市场绘构,这也是运作PPP项目必不可少的条件。

2、内部条件

民间资本在以PPP模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中的应用除了必须具

备一定的外部条件外,内部条件的具备也是必不可少的。

(1)有效的组织管理机构。

PPP融资模式的另一特点是政府部门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机构,这对于PPP项琪的运作是非常关键的。PPP模式与传统融资模式的组织机构是不同的,在传统的指挥部形式的组织管理机构中政府处于组织中的最高层,而民间资本处于组织中的底部,因此在这种组织机构中政府和民间资本之间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民间资本在项自前期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等过程是基本没有参与的资格,从而会削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而PPP模式的组织机构却具有这一优势。因此,在基础设施项目中采用PPP模式,公私之问能够形成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能充分发挥项目各参与方的作用,易于彼此之间协调,并能实现项日参与各方之间互利的长期目标。

(2)复合型的专业人才

PPP项目的融资作为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公私合作方式,在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合同谈判、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风险分担、收益分配等方面都与其他融资方式不同,有着一套独特的运行规则和办法,需要既懂法律、技术又懂金融和财务的复合型的专业人才来具体操作,而政府部门在制定和管理PPP的相关法规、政策时更需要熟悉规范化、标准化的PPP项目运作程序,掌握PPP项目的风险分配模式并能够对项目的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的专业人才。因此,复合型的专业人才是PPP项日应用不可或缺的内部条件。

(4)合理的风险分配。

在以往的BOT等融资模式中民间资本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而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在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同样会遇到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如融资成本变动、融资财务变动、融资信用丧失而导致的债务偿还等不确定性的风险,这些风险会极大地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对公私双方造成损失,但运用PFP融资方式就可以使得公私双方在早期论证阶段就采取了有效的风险方案,把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阶段的风险进行合理分配,实现政府与民间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即把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的参与方承担。这就是PPP模式能够成功应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一个关键的内部条件。

八、PPP项目参与各方的职责

1、政府

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通常是PPP项目的主要发起人,他在法律上既不拥有项目,也不经营项目,而是通过给予某些特许经营权或给予一些政策扶持措施作为项目建设、开发、融资安排的支持,以吸引大量的民间资本并促进项目成功。

2、民间资本

民间资本也是PPP项目的发起人之一,和代表政府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成立PPP项目公司,投入的股本形成公司的权益资本。通常,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民间资本。

3、PPP项目公司

PPP项目公司是PPP项目的具体实施者,由政府和民间资本联合

组成,负责项目从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到项目最后的移交等全过程的运作。项目公司的权益资本主要由民间资本组成,政府的股权投资机构也可以入股,但所占股份通常较小。

4、金融机构

由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在PPP项目的资金中,来自民间资本和政府的直接投资所占的比例通常较小,大部分的资金来自于金融机构,且贷款期限较长。因此金融机构为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信用担保。向PPP模式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际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机构等。

5、工程承包商

承包商是项目建设过程的主角,一般由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包商必须有较强的建设队伍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6、运营商

运营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因此必须具有丰富的运营、维护管理经验和管理水平。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每年都应对项目的运营成本进行预算,列出成本计划,对于成本超支或效益提高,有相应的奖罚措施。

7、其他参与方

其他参与方还包括咨询机构、供应商等相关机构。由于PPP项目的参与方较多、建设运营时间较长、风险较大,因此PPP项目公司需要聘请咨询机构来为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协助确定融资方案和风险分配方案等。

九、PPP项目基本运作流程

PPP模式中参与的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他的基本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PPP模式基本运作流程图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PPP项目的基本运作流程包括选择项目合作公司、确立项目、成立项目公司、招投标选择民间资本及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移交等阶段。

1、确定项目和选择民间资本

政府部门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选择民间资本,进行伙伴式合作。

(1)项目立项

PPP项目的选择一般是政府根据中、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满足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等提出的建议,在这一阶段,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仅包括对项目进行市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价,还

包括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民间资本的实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在确认可行后,政府组织招标选择民间资本。与政府部门一起共同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选择、确认、技术设计及可行性分析等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优势,双方共同确定风险的分配方案。

(2)选择民间资本

选择民间资本是PPP项目运作的重要内容,通常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在招标准备阶段,政府要制作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布项目信息.邀请有意向和实力雄厚的民间资本参加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中要详细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投标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品的价格或费用、投资回报、风险分析等;在评标、定标阶段,政府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书进行评估,从中择优选择条件较好的民间资本。

(3)成立项目公司

初选结束后,政府从条件最好的第一中标人开始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开发的时间,质量、提供服务的水平、风险分担、政府提供的支援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权责问题,如果双方就谈判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则签订特许权协议,谈判结束,政府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谈判失败,政府可能会转向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与之谈判,以此类推。特许权协议签订并得到政府批准后,由民间资本申请成立项目公司,在这个阶段,凡是直接或间

接涉及该项目的参与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都必须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得到最后的确认与固定。

3、项目建设

在完成项目的初步融资并与所有各方签订有关协议后,项目公司可以由自己承担项目的建设也可以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建设承包商,并进行下一步的项目融资工作。

建设承包商进行实际的项目施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随时对项目开发状况进行监督,出现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及时与项目公司沟通,确定责任主体,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建设阶段结束,项目进入运营阶段。

4、项目运营

项目建成进入运营阶段后,项目公司可以自行运营或交由专门的运营商进行运营管理,并按照协议要求对项目的设施进行维护,在此期间,贷款人、投资者、政府都有权对项目进行监督。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还将收回投资和适当的利润,以归还贷款,支付运营费用、政府税收及股东分红等。

5、项目移交

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将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移交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这取决于双方签订的特许权协议。

十、PPP模式面临的主要风险

PPP项目的主要风险有政策风险、汇率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

险、营运风险。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政策的变化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为使政策风险最小化,就要求法律法规环境以及特许权合同的鉴定与执行过程应该是透明、公开、公正的,不应该出现官僚主义现象,人为的干扰应是最少的,否则,合作各方均会受到损失。PPP项目失败原因主要归结于法律法规与合同环境的不够公开透明,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变化过于频繁,政策风险使私营合作方难以预料与防范。因此当政策缺乏一定稳定性时,私人投资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作为承担更高政策风险的一种补偿。有鉴于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关法规,为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规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规保障。为 PPP的进一步广泛与成功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营合作方的政策风险。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在当地获取的现金收入不能按预期的汇率兑换成外汇。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货币贬值,也可能是因为政府将汇率人为地定在一个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这毫无疑问会减少收入的价值,降低项目的投资回报。私营合作方在融资建设经营基础设施时总是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渠道,不考虑其是何种外汇或是本币,因此为了能够抵御外汇风险,私营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政府可以通过承诺固定的外汇汇率或确保一定的外汇储备以及保证坚挺货币 (如美元)的可兑换性与易得性承担部分汇率风险,这样私营合作方的汇率风险将大为降低,在其它条件(盈利预期等)相同

的情形下,项目对民营部门的吸引力增强。

3、技术分析。技术风险直接与项目实际建设与运营相联系,技术风险应由私营合作方承担。以BOT为例,私营合作方在基础设施建成后需运营与维护一定时期,因此私营合作方最为关注运营成本的降低,运营成本的提高将减少私营合作方的投资回报,这将促使私营合作方高质量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减少日后的运营成本。

4、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大小与债务偿付能力直接相关。财务风险是指基础设施经营的现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债务和利息,从而可能造成债权人求诸法律的手段逼迫项目公司破产,造成PPP模式应用的失败。现代公司理财能通过设计合理的资本结构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风险。私营合作方可能独自承担此类风险,如果债务由公共部门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了担保,则公共部门和融资担保机构也可分担部分财务风险。

5、运营风险。营运风险主要来自于项目财务效益的不确定性。在 PPP运用过程中应该确保私营合作方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因此要求服务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费用。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状况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项目盈利能力往往达不到私营合作方的预期水平而造成较大的营运风险。私营合作方可以通过基础设施运营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创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营运收入或减少营运成本降低营运风险,所以理应是营运风险的主要承担者。私营合作方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方法将 PPP 运用过程中的营运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转嫁。

PPP简介及案例

官方解释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一般而言,PPP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广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 For Money)原则。 PPP项目主要参与方 一、政府: 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 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PPP模式、含义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狭义定义: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 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虽然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已有很长历史,但PPP术语的出现不过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们广为

高速公路的PPP模式简介和案例

PPP 模式简介和案例 PPP 模式定义 PPP 模式,也称 PPP 融资,或者 PPP 。 PPP 模式即Public — Private — Partnership 的字母 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 为 了合作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 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 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确保合 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 ),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PPP 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 (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 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 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 减小。 广义PPP 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其中: 外包类 PPP 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 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 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 收益。在外包类 PPP 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项目发起人 -]g I 11" 银行及金融机构 项目公司 保险公司 项目使用人 运莒公司

特许经营类 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 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 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人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移交给公共部门。 私有化类 PPP项目则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由于私有化类PPP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拥有,并且不具备有限追索 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门在这类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主要优点 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化的,应该说大多数基础设施是不能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 项目等于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 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 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1)消除费用的超支。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 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 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 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 (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 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 面减轻政府压力。 (3)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4)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 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

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介绍

1政府付费(GovernmentPayment) 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在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 向项目公司付费。政府付费是公用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机制,在一 些公共交通项目中也会采用这种机制。 政府付费是指由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其与使用者付费的最大区别在于 付费主体是政府、而非项目的最终使用者。 根据项目类型和风险分配方案的不同,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通常会依据项目的可用性、使用量和绩效中的一个或多个要素的组合向项目公司付费。 (1)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 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付费。 (2)使用量付费(UsagePayment),是指政府主要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 务的实际使用量来付费。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的需求风险通常主要由项目公司 承担。因此,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公司通常需要对项目需求有较为乐观的预期 或者有一定影响能力。实践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部分公用设施项目较多地采用使用 量付费。 (3)绩效付费(Performance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的质量付费,通常会与可用性付费或者使用量付费搭配使用。 2使用者付费(UserCharges) 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由于在使用者付费项目中项目公司的成本回收 和收益取得与项目的使用者实际需求量(即市场风险)直接挂钩,为确保PPP项目能够顺利 获得融资支持和合理回报,建议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中增加唯一性条款,即要求政府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在项目附近批准新建与本项目有竞争的项目。 3可行性缺口补贴(ViabilityGapFunding,简称VGF) 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 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在政府付费机制与使用者付费机制之外的一种折衷选择。在我国实 践中,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土地划拨、投资入股、投资补助、优惠贷款、贷款贴息、放弃分红权、授予项目相关开发收益权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浅谈PPP投资模式

浅谈PPP投资模式 1、什么是PPP?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SPV公司签定特许合同(SPV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SPV 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SPV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SPV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2、PPP模式特点 (1)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2)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3)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4)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3、PPP模式的组织形式 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私人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包括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上的分歧。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标。 PPP模式的机构层次就像金字塔一样,金字塔顶部是政府,是引入私人部门参

PPP模式含义、特征、模式分类、优势、主要内涵

PPP模式含义、特征、模式分类、优势、主要内涵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三大特征: 伙伴关系 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

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餐饮企业订购三明治当午餐,也不能构成伙伴关系。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高速公路的PPP模式简介和案例

PPP模式简介和案例 PPP模式定义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 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分类 广义PPP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其中: 外包类 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在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特许经营类

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人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 私有化类 PPP项目则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由于私有化类PPP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拥有,并且不具备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门在这类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主要优点 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化的,应该说大多数基础设施是不能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等于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1)消除费用的超支。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 (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3)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4)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一、PPP模式的基本含义 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以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伙伴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在这种关系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收益。 PPP模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以期达到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的目的。PPP 代表的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政府并不是把所有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政府的公共部门与私人参与者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进行合作,与以往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不同,他们的合作始于项目的确认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贯穿项目的整个过程。 二、PPP模式的发展 为适应现代经济飞速发展,各国愈加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是仅靠政府财政资金已不能满足需求。随着政府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地位的下降,私营企业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在利用国际及国内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BOT模式是目前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几个方面的缺点: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 1 / 28 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致项目前期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参与项目投资各方利益冲突大,对融资造成障碍;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

PPP业务模式简介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简介 目录 第一部分 PPP模式背景、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第二部分 PPP模式定义、优势和适用领域 第三部分 PPP模式操作流程 第四部分 PPP模式融资方式 第五部分 PPP模式的特别事项

第一部分 PPP模式背景、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 一、PPP模式推出的背景 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以基础设施为代表的公共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受到约束的供给能力之间的缺口不断扩大,并对公共设施运营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一全新特征将深刻改变我国基础设施供给的基本模式。旧有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面临改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成为我国基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方向。 二、政策及相关文件 (一)国务院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 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 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二)国家部委文件 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 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 国家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 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 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 7.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8.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10.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体制机制变革。2014年以来,随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PPP政策的密集颁布以及各省市PPP 项目的不断推出,一大批PPP项目“落地”实施。初步统计,目前各省已公布的2015年PPP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已近万亿元。 什么是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运营的一种制度创新。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在我国,PP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国家财政部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中指出,PPP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中指出,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PPP典型特征 伙伴关系。伙伴关系是PPP第一大特征,所有成功实施的PPP项目都是建立在伙伴关系之上的。PPP模式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合约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利益补偿等均以合同明确。在这一合作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平等主体,是一种“伙伴关系”。 利益共享。任何PPP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PPP中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并不是分享利润,而且还需要对民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进行控制,即不允许民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共享利益在这里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之外,也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风险分担。这是PPP模式区别于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其它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在PPP

关于PPP模式的汇报稿

关于PPP模式的汇报稿

PPP是英文Public 一private Partner ships 的简写, 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 简言之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由于PPP 模式与传统的公用事业提供方式相比具有众多优越性, 所以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各国或国际组织都争相尝试将PPP 的各种模式应用于本国或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从上世纪90 年代初期开始, 全球PPP项目迅猛增长, 并于1997 年达到顶峰。伴随1997 年亚洲、俄罗斯和巴西经济危机的出现, 全球PPP项目有所减少, 之后在平稳中又开始逐渐回升。1有资料表明,在未来15 年内, 全球发展中国家大约需要2 万亿美元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 未来若干年内, 全球很可能会出现PPP 项目建设的新高潮。中国正处于经济腾飞时期, 对于各种基础设施的需求比其他国家更大更迫切。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 财政实力不够雄厚, 必须引人灵活多样的市场化融资方式来建设基础设施, 为此有关部门应加快PPP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 推动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 一、PPP简介 1.PPP定义 虽然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已有很长历史, 但PPP 术语的出现不过是近20 年的事情。在此之前, 人们广为使用的术语是Concession( 特许经营)、B O T (Build 一Operate 一Transfer , 建设一经营一转让)、PFI (private Finance Initiate , 私人融资倡导)等。PPP本身是一个意义非常宽泛的概念, 加之意识形态的不同, 要想使世界各国对PPP 的确切内涵达成共识是非常困难的。PPP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 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 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

(完整版)PPP、BOT、BT模式简介及比较

PPP、BOT、BT模式简介及特点 一、模式简介 项目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融资模式也可称为“公私合营”融资模式,是指政府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是适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自然资源开发等大中型项目的越来越流行的重要筹资手段。“鸟巢”就是中国首例实行PPP经营模式的体育馆。政府出了58%,中信联合体出了42%,联合体中,中信、城建、金州的股份分别是65%、30%和5%。”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指政府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T属于BOT的一种演变形式,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收费来支付);民营机构用于建设的资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获取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 二、PPP模式与BOT、BT模式的比较 (一)BOT、BT等融资模式。多是由社会投资人独立完成某一阶段的工作,如独自承担项目融资任务、独自完成项目建设、独立负责项目特许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各参与方缺乏充分合作,利益冲突大,由于项目周期长,风险分配往往不尽合理。在城镇建设中,政府虽然积极引资,但由于考虑到一些地方政府扶植政策少、资源稀缺、项目边界条件较差、项目预期收益不明朗、政府财政力量薄弱等因素,投资人往往不愿承担风险。 (二)PPP模式。与BOT、BT等其他融资模式相比,PPP 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与社会投资人的合作始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确认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首先是政府部门以项目发起人身份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社会投资人开展伙伴式合作,共同对项目进行确认,并为此组建专门的项目公司。其次项目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风险分配方案,

PPP模式简介

一、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 学术界通常认为,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的简称。是指政府部门与民营公司或私人组织之间,通过特许权协议合作形式,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以优化项目融资,实现“双赢”或“多赢”。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或部门通过公开采购与中标人签订特许合同,设立特定项目公司(即中标人即工程商、服务经营公司即运营商或项目投资第三方即投资商三方共同成立的股份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筹资、建设及经营维护。政府向借贷金融机构承诺将按合同支付费用,使项目公司及时有效获得融资。PPP模式实质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或谈判、委托等方式选定私营公司,给予其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从而换取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服务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从定义及其发展经历上看,PPP模式的内涵包括: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一般的融资由公司自由掌握,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PPP项目融资是由政府发起和扶持为主,合作公司积极跟进的一种方式。融资内容与政府政策扶持对象及力度,项目预期收益等密切相关。项目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政府的政策承诺是融资贷款的安全保障,项目公司的经营性直接收益和经营利润是归还贷款的主要来源。第二,PPP融资模式能有效吸引民营资本,使

之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提高资金效率,降低成本风险。民营资本参与PPP融资能充分发挥它的特性,比如前期的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引入先进技术和有效管理,控制项目进程,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运作成本、资产负债率及风险,保障国家、市场、社会和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第三,PPP模式能有效增加民营资本的利润。PPP对私营部门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它能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能及时获取贷款;投资回报有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政策支持的机会。如给予民营公司国有或集体土地优先开发权、融资贷款担保、税费优惠或其他政府性政策优惠措施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性措施可提高民营资本参与合作项目的积极性。第四,PPP模式能有效减轻政府投资负担和风险,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二、PPP与GP(政府采购)的关系 深刻剖析PPP与GP(政府采购)的关系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PPP在政府与市场中的关系问题。PPP是政府和市场主体共同合作融资运作公共产品实现双赢或多赢的模式。GP(政府采购)是政府主体通过透明竞争的方式以合同、购买或租赁等形式获取公共产品、工程或服务的行为。PPP更注重公私合作的特性;政府采购更注重采购方式的透明、竞争和信用。 PPP作为民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合作所形成的伙伴

BT、BOT、PPP模式

BT、BOT、PPP模式的含义 BT模式的含义 1.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OT模式的含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果往往比较复杂。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PPP模式的含义 PPP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更广义点,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下同)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两种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

轨道交通PPP模式介绍

轨道交通PPP模式简介及案例 ——天津地铁7号线、10号线,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及京秦高 速公路天津段项目 轨道交通具有投资额巨大、价格受到政府监管、投资回收期长及公益性等特点,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产品或服务,不可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产业化,因此“民有民营”的模式很难取得成功。而我国在轨道建设初期所采取的“国有国营”的建设和运营模式证明,在城市政府经济基础薄弱的现实条件下,这一模式存在着政府财政负担重、难以保证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的到位、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为了拓展资金来源,提高效率,可以在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不同环节建立多样化的收益模式,吸引社会投资,采用公私合作机制(PPP模式)。 一、轨道交通引入PPP模式的目的 对于轨道交通而言,引入PPP模式有如下益处: 1、实现资金的最佳价值 2、弥补政府财政资金的不足 3、提升轨道交通服务的水平 4、降低成本 二、轨道交通项目PPP应用现状

PPP模式的由来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当时英国交通量持续猛增,但又限于政府资金预算的制约,交通部门开始通过在私人部门创立交通运营企业来提供服务。当时,英国正处于经济衰退期,私人企业特别是大型国内工程建设单位又面临建设工程的减少,这些客观条件促使新制度的形成。伦敦地铁、北京地铁4号线、深圳地铁4号线等采用了PPP模式。 三、轨道交通项目复合PPP模式 模式介绍:轨道交通项目可分A、B两部分投资建设。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约占总投资70%;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约占30%。 1、A部分投资建设,采用投融资建设方式,即投资方与政府授权主体签署《投资建设合同》,并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完成后由政府在3-5年内回购,政府提供回购担保。B部分投资建设,政府与投资方按一定比例出资(如6:4股权比例)成立特许经营公司,负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一、PPP模式简介 公私合作制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或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一般而言,公私合作制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协议来确立。在伙伴关系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收益。 伙伴关系的形式非常灵活广泛,包括特许经营、设立合资企业、合同承包、管理者收购、管理合同、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或者对私人开发项目提供政府补贴等,不同形式下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与承担的风险程度各不相同。建立这种关系的一个潜在的逻辑在于,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它们在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的过程中,都有其独特的优势;成功的制度安排在于汲取双方的优势力量 [1]以建立互补性的合作关系。 推行公私合作制的直接动因来自财政压力、垄断势力和低效率,深层动因来自公用事业部门的两难选择。如何有效率地提供普遍服务,既能保障公共产品的公共性质,又能够促使企业通过利润改善提高效率,是各国在公用事业部门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公私合作制便成为各国公用事业部门改革实践中的一种尝试。 通过公私合作制,政府可利用私营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压力,提高公用事业部门的生产和技术效率,同时政府利用合同规范私营机构中的公共福利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私营机构则可以从合同管理中减少由于监管机构自由裁量权带来的损失,在稳定的法律环境中寻求自我发展的空间,追求自身的利润。在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这种长期的博弈中,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纳什均衡。

PPP模式多用于道路建设中。公路的建设投资大, 仅靠政府投资难以满足交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 因此必须采用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一)PPP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PPP,公私合作制并不是一个完全新的概念。早在19世纪,英国工程师查德威克就提出了在地方污水处理和卫生服务方面,可以采用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改进效率,这是比较早的合同管理的思想,也是公私合作制的雏形。从那时起,各国在公用事业的经营过程中,制度变迁非常频繁,从“国有化”到“私有化”,再到目前的“公私合作制”,几经沉浮,不仅体现出人们对公用事业部门的产业特征的重新定义和理解,也深刻反映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变迁。 PPP 模式最早产生于20 世纪70 年代的英美国家。当时为解决经济萧条下的财政短缺导致的公共部门投资不足,从而倡导私人部门的参与,并将PPP模式用于公共政策。1992 年,英国最先应用了PPP 模式。智利于1994 年也引进了PPP 模式用于提高基础设施的现代化程度。1997年,葡萄牙也引入该模式,应用于公路网、医院、铁路及地铁的建设。2004年12 月,巴西引入PPP模式用于公路、铁路及港口和灌溉工程的建设。2005年2月,我国首次运用PPP 模式进行北京地铁四号线的建设。PPP模式在各国的运用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二)国际市场开发公私合作(PPP)项目的一般步骤 虽然在某些具体步骤上会存在细小的差异,但一个公私合作(PPP)项目的基本步骤大致都是如下所示: 商业需求?方案的评估与选择?案例分析?项目开发?竞标过程?合同管理。以下为具体阐述: 1、商业需求

高速公路的PPP模式简介和案例教学教材

高速公路的P P P模式简介和案例

PPP模式简介和案例 PPP模式定义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 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分类 广义PPP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其中:外包类 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 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

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在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特许经营类 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人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 私有化类 PPP项目则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由于私有化类PPP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拥有,并且不具备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门在这类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主要优点 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