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奖励办法2013

就业奖励办法2013
就业奖励办法2013

经济管理分院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为完善经济管理分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就业工作的开展,从而推动经济管理分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钱江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分院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奖励对象

应届毕业生

二、奖励方案

(一)学生就业先锋奖

毕业生于3月31日前签约,奖励300元;4月1日—30日签约,奖励200元; 5月1日—31日签约,奖励100元。

(二)班级就业先进奖

截至毕业当年的5月31日,对班级签约率达到80%的班集体,奖励1000元;对班级签约率达到95%的班集体,奖励3000元。

三、其它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经济管理分院党总支负责解释。原来的相关奖励方案相应撤销。

经济管理分院

二○一三年三月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doc

---------------------------------------------------------------范文最新推荐------------------------------------------------------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我院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法院的各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信息员每年必须报送信息稿件6篇以上(上报的调研类文章,1篇可计写稿任务数3篇),并要求每两月报送1篇,补报不算任务数。缺报1篇扣50元。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情况评出2至6名优秀信息员,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 第三条本院信息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信息员召开1至2次信息工作会议,进行写作知识培训或布置相关工作。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信息领导小组有权指定信息员完成。每迟报或漏报1篇,对信息员扣罚50元。每完成1篇奖励40元。 第四条信息员所写稿件被本院《法院信息》采用,每篇稿费10元(简讯5元);被本院《法官论坛》采用,每篇稿费20元。 第五条被县级采用信息的实行双稿酬,被州级以上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处给予相应奖励:州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其它 1/ 6

奖励10;省级党报党刊每篇奖励50元;其它每篇奖励40元;《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或报眼按同级别两倍奖励。 第六条调研理论文章被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外,在县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元;在州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4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获奖作品视情况给予奖励。在网站上发表的信息稿件给予稿酬的双倍奖励。 第八条若一稿多投被多家媒体采用,院里只按最高级别媒体所发稿费给予奖励,但可以重复计算用稿篇数。 第九条本院所有作者的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重要信息经院长审查通过后方可外投,否则一切文责自负;外投稿件和采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第十条信息员向外界新闻媒体投稿被采用和稿费情况,须及时持稿费单或通知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本院除信息员以外的干警所写信息被采用,同样适用以上规定。 首先,我代表**证券向出席投资年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浙江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 为加强和切实推进我校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设立的奖项包括就业工作目标奖、就业工作超额奖和就业工作优秀奖。 (一)就业工作目标奖。学校明确并公布各二级学院当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目标。截止当年8月31日统计,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就业目标要求,学校给予奖励。具体考核标准和奖励额度如下表: (二)就业工作超额奖。二级学院就业率在完成本学院目标任

务的前提下,学校给予超额奖励,具体奖额如下: 1、A i=[(K i-二级学院目标就业率)×M i-N i] ×100.00 2、A i=[(K i-84%)×M i-N i]×300.00 3、A i=[(K i-88%)×M i-N i]×600.00 其中Ai 为奖金额,Ki为二级学院实际就业率,Mi为二级学院毕业生总数,Ni为二级学院达标后的应聘人数。超额奖不重复奖励,学校本着就高原则发放超额奖。公式1只适用法学院、东方学院。 (三)其他优秀奖项 1、截止6月底,二级学院签约就业率达到目标要求的,学校将给于相应的奖励;截至8月底,学校将从完成目标就业率的二级学院中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2、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凭正式录用通知学校奖励1000元(原东方学院学生奖励1万元),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青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地区和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的进一步纵向发展,对积极报名参加并经考核录用者,学校给予奖励。 4、对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凭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以本人为法人代表注册的营业执照为据),学校给于奖励1000元/人。 5、职能部门的奖励根据学校总体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而定。 二、年度就业经费与就业工作挂钩 1、完成二级学院就业率目标,学校按实际毕业生数每人80元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就业的意见,就我县2012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富余劳动力培训工作,提高富余劳动力转岗就业的职业技能,积极开 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扩大劳务输出促进富余劳动力转岗就业,增加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真正实现富余劳动力“有剩余,就转移;输得出,增收入”。 二、工作目标和转移就业标准 工作目标:全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计划;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3万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1.5万人。

一是每个乡镇,社区要在外埠建立100人以上劳务输出点2处,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建立协会或工会组织。二是各乡镇社区要切实加大富余劳动力转移宣传力度,要在各村屯,居民小组设置劳动力转移宣传牌,并发放宣传单,宣传单要发放到户。同时,每个乡镇社区至少要树立10个劳动力转移典型。三是完善劳动力档案和转移档案,并实行网络化管理。各乡镇档案、数据要与行政村保持一致。要切实加强用工信息管理和服务,将劳动力转移供求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村屯、居民小组设立信息发布板,形成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四是各乡镇要制定年工作目标,并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各种表、簿、册齐备,制度健全,报表及时准确。 转移就业标准:在第一产业领办、创办或承包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和项目,有固定收入;向城镇或非农产业 转移直接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或经商,有固定收入,均可视为实现转移就业。 三、工作要点 (一)规范市场管理,统筹城乡就业。各乡镇社区要加强协调,组织完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基础管理,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信息统计网络体系,并将对劳动力的管理与服务纳入整个信息网络。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媒体工作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应对新媒体发展的迅猛形势,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学决策、落实工作、交流情况和总结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新媒体的运用、信息报送及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本办法现阶段仅针对学院官方开设的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其他新媒体平台暂不涉及。 2.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及时、真实地推送本单位的各类动态、服务师生的各类信息。 3.各单位要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思想贴近师生的人员担任信息报送员和新媒体维护员。 4.信息员要明确信息报送职责,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微博微信维护员要紧密结合宣传工作和服务群体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话题,增强与青年的互动,及时更新微博内容,确保发布微博的数量和质量。 5.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及新媒体维护工作将作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等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报送信息情况对信息员的工作在本单位经费二次分配时给予考虑。 二、新媒体信息奖励办法 1.以新闻事件为基础的原创题材,在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刊发后,以微博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20元计酬。以微信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100元计酬。 2.专题策划组织的原创题材,在学院官方微信、微博中独家首发的,微信阅读量(微博转发量)每达到关注人数20%,每条奖励100元,每增加20%阅读量(转发量),奖励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百度贴吧发布西航校园相

关原创题材,有效互动量达到200人的,奖励100元。如微信、微博、贴吧同时刊发的,按其中达到标准的最高一项奖励。(统计结果截至该稿刊发后七天) 3.微信转载的优秀作品,阅读量达到10000以上的,奖励推荐人50元。 4.官微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排名,以国家级权威媒体公布排名为准,官微排名第一,奖励微信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奖励300元,第三奖励100元。院内各单位微信由党委宣传部进行排名并公布,每月第一名奖励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5.所有个人奖励均以署名作者为准,作者为一人以上的,由第一作者自行分配奖励。上报文章应注明原创、转载,文责自负。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要求 1、新闻等信息上报规范要求 (1)微博类字数不应超过140字,可适当配图,特殊情况需长微博发送的,应特别注明。 (2)信息员应对新闻事件或策划信息进行语言整理,符合新媒体受众兴趣,微信标题应生动有趣的反映,能够吸引阅读者点击兴趣,能直接、准确体现信息主体内容; (3)信息应及时报送,新闻类稿件距事件发生时间不超过2天,最好当日报送; 2、各单位微博、微信维护规范要求 (1)完善微博、微信头像和认证信息,及时更新简介类资料; (2)官方微博、微信不得发布各类违法信息,不发布涉密内容,不发布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 (3)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要保证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更新,每天原创微博数不少于1条,转发微博数不少于3条,每月开展微博话题讨论或互动活动不少于1次;微信信息推送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三次;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区产业工人安居乐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区就业,激励园区企业吸纳城乡居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 (一)税收级次属于经开区的园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向经开区备案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和市级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劳动年龄段未就业的区居民。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 第三条个人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和失业登记。 建立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办理发放《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为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年龄段有就业愿望的区居民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技能

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实行创业培训补贴。 为劳动年龄段有创业愿望的区常住和暂住人员提供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四)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非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5000元。 第四条园区企业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区居民连续就业1年以上,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招用非区居民连续就业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 (二)实行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与高等院校和市定点培训机构之间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学员经鉴定合格后在企业稳定就业两年以上,超出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培训补贴的费用,经开区按50%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企业补贴。 第五条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享受奖励项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创新能力,鼓励广大员工开拓创新,以创新为手段,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所指的创新包括: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四个方面。 2.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均可申报公司工作创新奖。 2.1思维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维、观念、理念上的创新,包括新思路、新理念、创意方案、建设性建议等。 2.2理论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过程等方面提供比较系统的、可用于公司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2.3管理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发明或使用新方法、新手段、新措施等,从而提高管理质量、管理效能的行为。 2.4技术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技术研究方面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等。 2.5其他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达到了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加快进度、技术进步效果的。 3.申报及评审 3.1公司设立评审小组,由公司高管团队组成,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创新评奖标准的制订及修改、申报资格的技术审核和评奖工作; 3.2各申报团队或员工按规定填写“创新建议表”(格式见附件一),并附上工作创新相应的资料,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信箱:fengyuan@foreveros https://www.360docs.net/doc/033108126.html,)报评审小组。 3.3评审小组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会议,对申报的成果进行核实、评审;评审结果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填写奖金审批单,报总裁审批。 3.4总裁审批通过后,评审小组办公室公告获奖名单在一个季度后通知获奖人领奖。 4. 奖励

4.1被评为工作创新一等奖的,发给奖金5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二等奖的,发给奖金3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三等奖的,发给奖金100元。 5. 罚则 5.1提供虚假报奖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将撤消其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 6.附则 6.1本办法由创新奖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裁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城子河区农民转移就业奖补实施方案(2020)

城子河区农民转移就业奖补实施方案(202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农民劳务输出、企业复工复产,决定对我区农民转移就业给予一次性奖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企稳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实体经济的冲击,积极稳企稳岗、扩大就业、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农民劳务输出。企业复工复产,激励企业扩大用工,促进农民务工增收。 (二)坚持砍块下达。资金分配参考区人社局监测的农村劳转数据,2019年末至2020年拟出区务工农民数量为基数测算,,砍块下达到两乡。 二、实施目标 通过奖补政策,鼓励农民外出务工,促进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吸纳农民就业。 三、政策执行时限、支持对象和重点环节 本政策自2020年2月1日开始实施,到2020年5月1日结束。奖补对象为政策时限内我区赴省外务工的农民、吸纳农民稳定就业的域内区直企业、吸纳农民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的当地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稳定就业指农民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 (一)对赴省外务工的农民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此项奖补资金规模原则上占下达资金总额的30%左右。 (二)对吸纳农民(本区)稳定就业的域内区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优先支持涉农企业和服务企业)。此项奖补资金规模原则上占下达资金总额的50%左右。 (三)对吸纳农民(本区)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的当地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奖补。此项奖补资金规模原则上占下达资金总额的20%左右。 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生活费补和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固定用工补助政策,遵照《黑龙江省扶贫办、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办联(2020)2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固定用工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0〕46号)相关规定,不得重负奖补。两乡奖补政策兑现完成后,要及时总结相关情况,奖补对象清单等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强化绩效管理

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盐城市**区 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信息化建设进程,明确各块、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的水平,现就做好2013年我区信息化建设,制定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新区、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和区直各部门及市直驻区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各镇、街道、**新区、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开展信息化工作。各块、各部门都要做到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2、信息化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息化工作建设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 3、政务网络建设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开展政务网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建设并接入区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政务信息的共享与整合、信息资源利用创造条件;做好已建成

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4、政务网站建设 做好各块和部门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查询、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等服务功能;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不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府网站整合的要求将自建网站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整合。 5、电子政务应用 积极建设和使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个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领导成员要带头推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以及与各有关单位的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电子化,提高办公自动化在政务办公方式中的比重。 6、两化融合 积极引导本地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的申报工作。 7、社会信息化 积极推进社会信息化工作,到2013年年底,千人拥有国际互联网用户数增长率超10%,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和电话入户率达100%,、宽带综合入户率达80%以上。 8、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广 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做到农业增效、

就业创业方案方案

药学院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模式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动药学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质量与就业率,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和“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任务,培养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适应人才市场需求变化,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中药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社会责任感强、创造创新竞争力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全面提升药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竞争力和社会贡献度。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健全就业创业政策、建设就业创业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以系统的就业辅导为工作基础,努力提升学生求职意识和就业竞争力;坚持以市场拓展为工作重点,实现就业市场空间的突破;坚持以精细服务为工作特色,提高创业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探索出适合药学院学生就业创业的工作模式,全面提高药学院毕业生就业率。 三、主要措施 (一)构建全员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模式 1. 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多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 (1)成立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由所有院领导和学工、团总支负责人组成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与计划,筹措相关资金,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并将就业工作列为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的重要议题。 (成立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李仲葓) (2)成立就业创业工作小组 由学院院长负总责,党总支书记具体抓,学科负责人,学工、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学生就业工作小组, (成立学院就业工作小组,责任人:李仲葓) (3)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团队。 建立一支高学历、年轻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从知识结构等方面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定期派送人员出外培训考察,学习和借鉴省内外的先进管理模式,加强同类型高校、同地域高校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全面提升就业指导工作的理论化和专业化水平。 (药学院就业指导团队教师培训方案,责任人:曾翠云) (4)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教师的作用,为就业创业工作添砖加瓦。 专业教师特别是科研教师在学科行业内有着多种多样稳定的人际资源和社会渠道,可以通过利用他们在相关专业、行业的影响力与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与沟通,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用人情况,推荐毕业生,建立合作关系。学院将教师就业工作成果与绩效考核、津贴、评优等挂钩,形成奖励机制。 (药学院教师推助就业工作办法及成果奖励办法责任人:李仲葓) (5)成立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依托学生会及团总支成立药学院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在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会整合各方面资源,开展各种活动,搭建就业与职业发展实践

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广大教师全心全意投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奖励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工作奖励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奖励经费(不含上级部门奖励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受奖个人为学校教职员工,受奖集体对象为学校教学院(部)和教学管理部门,受奖的项目、成果必须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四条奖励分配原则 (一)依规分配原则。本办法中所列项目奖励经费应在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分配和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协商分配原则。本办法中所列项目奖励经费,属于集体奖的分配,应根据贡献大小与项目参与单位及个人协商合理分配。 (三)提高效益原则。项目负责人应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和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 第五条教师教学与教研教改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教师荣誉奖励项目及标准 1.教学名师奖

国家级:奖励5万元/人。 省级:奖励3万元/人。 校级:奖励1万元/人。 2.优秀教师奖 省级:奖励1.5万元/人。 校级:奖励0.5万元/人。 3.我最喜欢的老师奖:奖励0.1万元/人。 (二)教学效果奖 校级奖励:教学效果为A等课奖励0.2万元/门;2A等课的奖励0.4万元/门;3A等课的奖励0.6万元/门;4A等课的奖励0.8万元/门;5A等课的奖励1万元/门。 (三)课堂教学竞赛奖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1万元/项。 省级:一等奖奖励1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6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3万元/项。 校级:一等奖奖励0.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1万元/项。 (四)教学技能竞赛奖 省级:一等奖奖励0.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1万元/项。 校级:一等奖奖励0.1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06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03万元/项。 (五)指导学生参加A类学科竞赛奖 凡属国家、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主

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转移就业补贴政策你问我答

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转移就业补贴政策“你问我答”宣传手册 为鼓励企业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朝阳区政府于2007年底出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07]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对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实现“离土离乡”转移就业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给予转移就业补贴,为方便广大企业和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政策,由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你问我答”宣传手册。

企业需知 你问:我是一家企业,我们招用了朝阳区的农村劳动力,我想知道我们企业是否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我答:如果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①企业经营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②企业与本区农村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等五项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五项城镇社会保险”); ③如果属于乡、村集体经济企业,企业

必须正常经营且有营业收入,其支付本区农村劳动力工资、保险的经费来源于经营收入。 你问:企业招用一名朝阳区农村劳动力,一年能补多少钱? 我答: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 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 ②失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1.5%; ③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10%; ④工伤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0.5%;

⑤女工生育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0.8%。 以2007年为例,企业招用一名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可以拿到4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每年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补贴标准相应调整。 你问:我企业招用了朝阳区的农村劳动力,符合26号文规定,请问我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申请? 我答: 第一步:企业首先准备如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

哈尔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哈政办综〔2008〕1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系统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为了进一步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中的辅政作用,市政府办公厅对《哈尔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哈政办综〔2005〕8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哈尔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哈尔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哈政办发〔2007〕1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本着坚持标准、突出质量、加强指导、规范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旨在推进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档升级,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全市政府系统所属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均按照本办法进行;参与全市目标考核工作的中直、省属在哈单位,按照本办法考核政务信息工作;向市政府报送信息,积极参政、议政的其他各单位,参照本办法考核政务信息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法 —2 —

第四条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内容分为政务信息基础工作、报送工作和采用情况3个方面。 第五条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基础工作的考核,采取本单位自检自查、市政府办公厅不定期抽查和组织各单位分组互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送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考核;采用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予以通报。 第六条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考核评分标准 第七条基础工作共8项,每项5分,总计40分,对不达标的按分值扣分。 (一)有明确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信息员三级负责制的组织机构; (二)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三)有一支由专兼职信息员组成的信息工作队伍; (四)形成覆盖本系统的运转有效的工作网络; (五)每年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活动; (六)信息工作所需设施齐全; —3 —

五邑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五邑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和加强各院(系)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促进各院(系)毕业生就业管理与就业指导体系的建设,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椐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集体奖:(一)在本学年度毕业生文明离校期间,本院(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没有发生管理事故,毕业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事件。 (二)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业绩突出,本学年度毕业生离校前就业率、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不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按照《五邑大学就业工作目标管理测评体系》所列细则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评选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个,并在全校公示。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毕业班班导师,可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一)认真执行有关就业指导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关心学生,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 (二)负责的毕业班离校前就业率、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均超过省、学校平均就业率。 (三)各院(系)参照《五邑大学就业工作目标管理测评体系》所列细则对毕业班班导师实施评分,并按照毕业班班级数量的15%推荐本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不足1名的院(系)如符合条件可推荐1名]。 (四)院(系)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应优先推荐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均达到100%的毕业班班导师。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第(一)、(二)项条件且毕业班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均达到100%,但未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毕业班班导师可申请“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分子”奖励。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做到“全员经营、全员创效、全员受益”,激发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品牌意识、改革意识,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与时俱进,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将对公司的经营工作与部门、个人的经济效益挂钩,奖惩 兑现,结合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 1、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个人,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兑现,每年各部门经营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年初上报公司作为绩效考 核依据。 2018年经营指标如下: 名称总目标目标 自营项目全年合同额 1.2亿, 万达工程占比50%, 其余工程50% 全年收款8000 万,实现公司全 年纯利润300万 联营项目全年合同额3000万-

2、考核办法 2.1、成本投标部 1、鼓励全员介绍优质装饰项目,项目结束后,是收益情况给予 奖励,若净利润在2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二的报酬;若净利润在1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一的报酬;若净利润在5%-10%之间,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千分之五的报酬;若净利润低于5%,则给予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2、鼓励全员介绍合格的合作单位 1、介绍合格的挂靠我司的单位,投标 1000万以内(含1000万)奖励千分之二,每增加一千万增加一万元作为奖励。 2.2、其他部门考核办法(建议) 公司其他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将经营绩效考核按8%~10%列入总考核内,作为年度总绩效考核。超出部分奖励办 法按经营部奖励办法执行。 奖励时间按年度考核结算支付。 3、公司机关部室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 标失利时,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 他处分,具体由公司领导决定。 二、承接工程业务奖励办法:

局机关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局机关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牧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研究,特制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自治区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州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二、凡所写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州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 三、关于兑现信息、调研奖励的汇总说明: 1、所有文稿须与作者岗位业务工作有一定联系; 2、与记者合作的作品按同类标准计奖;

3、凡内容失真、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发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撰稿人责任; 4、一文多发的只按最高标准计奖一次,不重复计奖; 5、文章发表后,请作者本人注意留存用稿通知单、稿费通知单、底稿、样刊等物证,每月底上报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以便年终兑奖。 6、局(站、所)办公室全年必须完成60篇信息、2篇调研文章后才可按上述标准兑现奖励。 四、此办法即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牧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研究,特制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自治区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州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二、凡所写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州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工作激励制度

工作激励办法 为最大限度激发全体工作人员潜能、最大限度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奖励办法,望公司全体人员不分部门、不分职务积极参与: 【一】中环地产业务部板块 (1) 人员编制: 店长(暂定):胡兰英 店员(暂定):陈谊、文三浦、文雪、殷冰 (2) 薪资制度: A\ 2016年6月当月,工资仍按原薪资标准执行; B\ 2016年7月起,薪资核发标准: 按个人核算; 当月搜集房源或客户量合计6套(人)以内的: 店长底薪500元/月;店员按200元/月发放底薪, 当月搜集房源或客户量合计6套(人)以内的: 店长底薪1000元/月;店员按500元/月发放底薪, C\ 其他薪资奖励按以下方案执行: 1、对收集到的房源(二手房或尾盘现房均可),一经核实,不论成交与否均给与100元/套的交通补贴;需交公司进行登记在案(要求信息完整)。 2、对收集到的有效购房客户(包括二手房和新房)客源,一经核实,不论成交与否均给与100元/位的交通补贴;需交公司进行登记在案

(资料齐全合格的)。 3、如有关房源被公司销售成交的,给与5000元/套的奖励; 4、对所登记的客户购房成功的,按如下规则奖励:介绍客户成交的,保底奖励1万元/套,最高奖励2万元/套(视该房盈利情况而定); 5、新盘介绍成交客户,业务员分享50%业务费。 6、所有业务的转介费由业务员自行解决,公司概不承担;所有人员收入上不封顶,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现金结算(以到款为准)。 7、即日起,该部所有人员不再报销交通、通讯、招待、餐费等;门店运行费用公司负责承担。 8、目前长沙中环地产门店设恒大城H—70号门面,所有工作人员均在该部集中上班。上班考勤,下班不考勤(但不得擅自离岗做与公司业务无关事项)。 9、本部工作不考核、不处罚、只有奖励。 10、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做私单或私自外流客源房源,一经查实,立即无条件辞退并扣发所有业务提成和工资。

劳动力转移工作计划

年劳动力转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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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2013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长的若干意见》(新党发[2012]1号)和xxx、xxx《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长的意见》精神,促进我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结合x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引导、市场就业、有序转移”的原则,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核心,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引导作用,切实强化服务,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自主流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机制,加快我县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业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3 年计划全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xxx万人次,劳务创收预计达到xxx亿元,劳务人均收入较去年增长xx%。 三、具体措施

(一)、摸清底数,准确进行劳动力转移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充分发挥乡场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深入村队农户,扎实做好辖区内农业富余劳动力资源的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农村劳动力情况、富余劳动力就业难现状,对2013年劳动力转移人次和劳务创收进行科学的计划分解,为做好今后农转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打下良好的基础。(落实时间:1-2月)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由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各项工作,制定统一标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签订2013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各相关单位职能职责,保证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与各相关单位、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把各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机构,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时间:1-3月)

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乡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瓷乡形象,按照县委、政府两办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动态考核奖惩,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重点做到“五个突出”:突出全县排名靠前目标,突出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突出报送问题建议类、专题调研类信息,突出提高信息的采用率和批示率,突出动态考核奖惩。 1、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科学分析提炼,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动态信息及调研信息。 2、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做到无迟报、漏报、误报信息等情况。 3、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排名靠前目标,全乡干部职工均可作为信息报送员,一律适用信息报送奖励办法,各个口子报送各类信息须先交党政办主任尧培清同志审核,经审核许可后,由办公室负责分类报送, 并通报信息报送及被采用情况,每月抄报书记、乡长审阅。各个口子力争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至少报送5条到县委、政府两办。 二、奖励标准

(一)、报刊用稿 1、国家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500元。 2、省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300元。 3、市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200元。 (二)、采用信息 1、政务采用每篇奖励50元。 2、组工采用每篇奖励50元。 3、新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督查、黎河专刊等各类动态信息每篇奖励50元。 三、兑现依据:办公室每季度将信息采用情况抄报书记、乡长审阅, 书记、乡长签字后由乡财政所负责制表,并参照此奖励办法执行,进行现金奖励。 四、本办法由乡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2年1月30日起开始实施。 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doc

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一、评估目的 为进一步构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系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和就业层次,建立健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化、制度化。现结合《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察工作指标体系》和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评估容 根据国家、省和学院的有关就业政策,同时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学院将对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度建设、就业管理、市场开拓、毕 业生教育引导、信息化建设、科研情况、工作业绩等 8 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 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各系领导班子应充分认识学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要切实把就业工作放在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需要,在学院政策允许的围尽力改善就业工作条件, 为就业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 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2、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建立与就业工作相关的就业分工制度、例会制度、就业工作制度、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等,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使就业工作有章可循。 3、规管理,优化服务

坚持“规、高效、反应迅捷” 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生生源审核、就业推荐、就业协议书管理、就业率和就业方案的上报、暂缓就业、档案转递、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就业流程工作;牢记服务宗旨,强化岗位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4、加强教育,科学指导 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学生教育引导,切实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从低年级开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同时按照学院要求上好《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积极对学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就业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 毕业生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就业观;鼓励和引导毕 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创业。教育指导活 动要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开发市场,拓宽渠道 在巩固、深化原有就业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专业特色,加 强市场调研和需求预测,坚持“主动出击”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 广泛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等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主动开拓就业市场,积极为毕业生寻求优质的就业岗位,切实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教学实习基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广泛搜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建立、健全本系用人单位信息库和毕业生信息资源库,用人单位信息库要按照招聘发布的年度整理成数据库,信息库的容要具体到用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和地址、、招聘专业、招聘人数等信息。 6、就业信息化建设 能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畅通的学生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在系级主页中或其他网页中设立学生就业栏目(就业信息公布栏、就业论坛等)。积极致力于就业工作信息化的研究、运用,逐步提升学生就业信息利用率和学生就业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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