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行政权力等的分类

行政职权、行政权力等的分类
行政职权、行政权力等的分类

行政权是一种权利。 行政职权是一种权利也是义务。 而行政权限是权利的范围

职权强调职责与权力的统一。职权既不能随意抛弃,也不能任意滥用。比如宪法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如果不行使便是渎职,如果超过权限便是滥用职权,都要受到制裁。

权力强调宪法法律赋予的一种强加于他人的力量。是可以自由处分的。

一.根据《宪法》, 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包括: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二. 《宪法》规定的各级权力机关的经济职权:

1. 全国人大的经济职权: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经济职权: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二.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1.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的经济职权:

第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经济职权: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乡级权力机关的经济职权:

第九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精.选]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行政法的概念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是由行政管理关系派生的关系,而内部行政关系则是从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种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单方面内部的关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3.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③关于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规范,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监察、行政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规范。这一类规范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

民营医院职业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范本

民营医院职业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 一、工作职责 统率全院员工,按照董事会决策的医院发展战略开展具体的经营工作,并为董事会负责和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经营支持。 (一)医院目标 1. 主导制定实现医院价值最大化的总体战略目标。 2. 主持制定医院经营目标及其实施办法,注重医院经营效益,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董事会和员工利益。 3. 主持拟订医院业务评估与战略规划或计划,并负责初审,确定后组织实施。 4.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医院运营情况并接受不定期工作质询。 (二)计划与管理控制 1. 全面领导医院的行政、医疗、护理、院感、教学与科研、预防与保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信息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 组织制定医院总体发展规划(与总体战略目标合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指导总结工作,并向董事会反馈、汇报。 3. 指导、检查、督促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工作,随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保证医院良好、高效运转。 4. 抓好医院的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把医院的经营效益与员工的薪酬待遇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 领导员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6. 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医院的管理制度,决定员工的聘任、解聘、提职、晋升、奖惩等。 7. 加强员工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医院的服务品质,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8. 加强医院文化管理和品牌建设,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人力资源管理 作为医院最高人力资源主管,根据医院战略领导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并监督其执行。 (四)其他 1. 制定医院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与聘用重量方案和加强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

HRD的职责与职权

HRD的职责与职权 关于职责,有“屁股决定脑袋”的说法。HRD的职责是什么呢?是战略层面的决策者,还是管理层面的执行者?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但是万商集团新HRD吴军到任已经一个多月了,天天在各地分公司做调研,不但一把火没放,甚至连灯都没点一个。 万商集团是国内领先的B2B企业,成立10年换了五任HRD.前四任都是吃过猪肉的牛人,一上任就踌躇满志,先开动员会,然后做培训,接下来是调研、调结构、定流程、写方案、编制度,把人力资源部的同事们忙得昏天黑地,把公司弄得鸡飞狗跳。可惜好景不长,人力资源部忙了半年,其他部门涛声依旧,改革方案束之高阁,里里外外怨声载道,HRD黯然离职。 同样的剧情上演了4次,所有人都有了经验,等着吴军开动员会、做培训。人力资源助理王燕也计划明年生孩子。按她的经验,新HRD到位,肯定是先放三把火,头半年免不了一通瞎忙;接下来,HRD就会发现忙了也是白忙,开始心灰意冷;等到了明年,HRD终于想通了,忙还不如不忙,心如死灰的时候,人力资源部就开始“放羊”。那个时候正好去生孩子、休产假。等孩子差不多一岁,自己也调养好了,养精蓄锐迎接新HRD的又一轮折腾。

可是这个吴军没按牌理出牌,既不放火,也不点灯,不但王燕无所适从,CEO赵刚都坐不住了。 规模优势 吴军上任之前,赵刚说明HRD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文化建设,为万商集团注入“赢”的文化;二是结构调整,理顺集团总部、子公司、关联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三是人才培养,为集团进一步发展储备人才。 3项任务都不简单,需要时间做调研,但一个多月过去了,总应该有点阶段性的成果吧。正当赵刚开始担心的时候,吴军找上门来汇报工作。 “老板,向您汇报一下调研的情况”,吴军先把一份报告递给赵刚,然后说:“我先说要点,详细情况报告里都有。” “调研的第一个目的是搞清楚公司的战略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搞清楚我们和竞争对手不一样的地方,目的是围绕核心竞争力调整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调研发现公司没有核心竞争力、没有战略优势,只有竞争优势,目前的优势是规模和知名度。” “核心竞争力和优势有什么区别?规模和知名度不是核心竞争力?”赵刚反问道。 “核心竞争力是别人很难模仿的能力,是建立在独有资源之上的;优势是别人可以模仿,但暂时不具备的能力,是建立在公共资源之上的。”吴军解释说:“规模和知名度的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公民的人身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加以限制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指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向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1)税收征收;(2)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4)排污费征收;(5)其他法定征收。 六、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 八、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行政给付的类型大体包括:a.抚恤金;b.特定人员离退休金; c.社会救济、福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d.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灾物资等。 九、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

院长和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疗、 教学、科研、预防、行政、人事、财务、后勤和基建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改革方案,按期布置、检查、 总结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查房,对存在的问题 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审议医院重要科研计划,鼓励科室开展科研项目,积极支持新技术新 项目的引进和开展。 6.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7.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创造条件改善职工生活和福利设施。 10.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应指定一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权。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业务、药事、设备、教学、科研等工作。 2.负责领导制定业务建设、教学、科研规划、_卫作计划以及医疗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或院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经常深入科室查房,及时解决临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对疑难、急危重病人的会诊、讨论、抢救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负责督促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基层协作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组织全院的医学科研工作。 6.负责组织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 8.负责全院医疗设备、仪器和药事管理。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及医疗预防工作。 10.负责组织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11.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二章 行政制度的类型及特征

第二章行政制度的类型及特征 一行政制度的分类 (一)行政制度分类的方法 1.若干政府制度分类法评介: (1)亚理士多德分类法: A 按执政者人数多寡,分为三种类型 B 按执政者的政治态度:服务于公共利益还是服务于私人利益,分为两类。 (2)孟德斯鸠分类法: ●共和制政府:由人民集体或者一部分人执掌权力的制度。分为民主制、贵族制 和国君制政府 ●君主制:一人统治,但依据既定的法律治理国家的政府制度 ●专制制度:不仅只有一个统治,而且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支配一切的政府制度, 称为专制政府制度 (3)伯哲士分类法:美国学者约翰威廉伯哲士在《政治科学和比较宪法》中,根据多种标准对政府制度进行分类 根据国家与政府是否合一:直接政府制度和代表政府制度 根据政府权力来源:世袭制政府制度和选举制政府制度 根据政府权力是否集中:分权制政府制度和集权制政府制度 2.本书的政府制度分类法 (1)根据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A 世袭产生的终身制国家元首:君主制政府制度 B 选举方法产生限任制国家元首:共和制政府制度 (2)根据政府行使职权是否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A 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称为:民主制政府制度 B 不受宪法和法律约束的称为:专制政府制度 (3)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成方式分为五种类型 A 内阁制政府 B 总统制政府 C 半总统制政府 D 委员会制政府 F 人民作主制政府制度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嬗变及其影响 1.起源:英国诺曼底公爵时期 2.发展阶段: (1)国王咨询机构: A 御前会议:诺曼底公爵将从法国带来的顾问组成“御前会议”,协助他进行统治; B 枢密院: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御前会议人数太多,就分出一部分,成立一个较小机关,即枢密院。一直延续到17世纪上半叶。枢密院由政府大臣、王室成员和国王私人顾问组成,由国王认命,只对国王负责 C 外交委员会:查理一世时期(1625-1649),枢密院中最受国王信赖的、最亲近的人

院长工作职责

院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指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方向。 2、认真落实院长负责制,领导和协调全院医疗、业务及行政、后勤工作,对医院的人、财、物及设备统一指挥调度。对医院工作的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后由院长做出决策。制定医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院务委员会汇报。 3、科学管理医院,统筹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职工队伍。 5、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医疗缺陷的发生。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各级医务、技术人员和副院长以下行政管理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经院长提名,领导小组考察,由院长聘任,领导小组通过。 7、根据有关奖惩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和惩罚。 8、搞好医院发展建设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职工办一些实事。 9、院长外出或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业务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 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院感、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并为总经理经营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业务支持。 1、主持制定、健全医院的医疗业务管理制度。 2、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有关诊断、治疗、护理、院感等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完成情况,纠正医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主持、指挥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等医疗技术活动,并做出科学决策。 5、负责组织实施临床科研、教学、员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病人的就诊情况,征求病人意见,督促医护人员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7、组织检查转诊、会诊、疫情报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8、对医疗业务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的职业道德建设、医疗服务措施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9、定期向院长汇报医院的医疗业务运行情况并接受不定期工作质询。 10、实施员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完成总经理委托与自行发展的工作 二、工作权力 1、对医疗业务员工的管理权。对医疗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用的提名权和建议权。对工资、奖金、聘用和解聘建议权。

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三者关系的处理

职权 一、直线职权 直线职权是指给予一位管理者指挥其下属工作的权力。正是这种上级-下级职权关系从组织内的最高层贯穿到最底层,从而形成所谓的指挥链。在指挥链中,拥有直线职权的管理者均有权指导下属人员的工作,并无须征得他人意见而做出某些决策。直线职权是组织中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职权,缺少了直线职权的有效行使,整个组织的运转就会出现混乱,甚至陷于瘫痪。 有时,“直线”一词也用来区分直线管理者与辅助管理人员。在这种场合下,直线这个词,用来强调对组织目标实现具有直接贡献的那些组织职能的管理者。如制造业组织中,直线管理者通常指实现生产和销售职能的人员,而人事和财会职能的管理人员则被看作是辅助管理人员。但是在会计公司,会计就是一项直线职能。 二、参谋职权 参谋职权的产生是由于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使得直线管理者所面临的管理问题日益复杂,因此仅凭直线人员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已显得很不够。于是需要借助参谋职能来支持、协助,为他们提供建议,帮助他们行使直线指挥权力。 三、职能职权 职能职权(functional authority) 是某个职位、某个部门所拥有的原属直线主管的那部分权力。随着管理活动的日益复杂,主管人员不可能通晓所有的专业知识,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主管人员可能将职权关系作某些变动,把一部分本属自己的直线职权授予参谋人员或某个部门的主管人员,这便产生了职能职权。职能职权介于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之间,是一种有限的权力,只有在被授权的职能范围内有效。 四、三种职权比较 三种职权的比较如表1所示。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分别由直线、参谋和职能人员行使。 表1:三种职权比较

直线人员、参谋人员和职能人员的相互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职权关系。在管理工作中,应处理好三者的关系:参谋职权无限扩大,容易削弱直线人员的职权和威信;职能职权无限扩大,则容易导致多头领导,导致管理混乱、效率低下。为此,要注意发挥参谋职权的作用,同时适当限制职能职权的使用。 从直线与参谋的关系来看,直线人员掌握的是命令和指挥的职权,而参谋人员拥有的则是协助和顾问的职权。参谋的职责是建议而不是指挥,他只是为直线主管提供信息,出谋划策,配合直线人员工作的。由此可知,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参谋建议、直线命令”的关系。因此,发挥参谋作用时,应注意参谋应独立的提出建议,而直线人员不为参谋所左右。 适当限制职能职权的使用,这就要求限制使用范围,职能职权的使用将限于解决如何做、何时做等方面的问题,再扩大就会取消直线人员的工作;再者限制使用级别,下一级职能职权不应越过上一级直线职权。如人事处长的职能职权不应越过副总经理这一级。

诊所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

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 一、工作职责 统率全院员工,按照董事会决策的诊所发展战略开展具体的经营工作,并为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和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经营支持。 (一)诊所目标 1. 主导制定实现诊所价值最大化的总体战略目标。 2. 主持制定诊所经营目标及其实施办法,注重诊所经营效益,确保诊所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董事会和员工利益。 3. 主持拟订诊所业务评估与战略规划或计划,并负责初审,确定后组织实施。 4. 定期向董事会、总经理汇报诊所运营情况并接受不定期工作质询。 (二)计划与管理控制 1. 全面领导诊所的行政、医疗、护理、院感、教学与科研、预防与保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信息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 组织制定诊所总体发展规划(与总体战略目标合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指导总结工作,并向董事会反馈、汇报。 3. 指导、检查、督促诊所各部门的工作,随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保证诊所院良好、高效运转。 4. 抓好诊所的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把诊所的经营效益与员工的薪酬待遇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 领导员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6. 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民营诊所的管理制度,决定员工的聘任、解聘、提职、晋升、奖惩等。 7. 加强员工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诊所的服务品质,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8. 加强诊所文化管理和品牌建设,塑造诊所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人力资源管理 作为诊所最高人力资源主管,根据诊所战略领导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并监督其执行。(四)其他 1. 制定诊所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与聘用重量方案和加强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 2. 制定诊所医疗、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及其处理。 3. 完成董事会、总经理委托与自行发展的工作。 二、工作权力 1.对诊所人、物、信息等管理权和医院的经营权。 2.对诊所员工的人事管理权。 3.对诊所高中层干部的聘任、解聘权。(院长、财务经理以上人员除外) 4.对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员工的奖励权和对完不成任务、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处罚权。5.对诊所行政管理、资产运营、业务建设和其它医院管理活动的指挥权。 6.对诊所有关资金使用的支配权(储备金以内的审批权,具体按院财务制度执行)。7.对诊所各科室、部门、全体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权,对上述部门和个人工作的批评、表扬权。 8.代表诊所与政府、社团和其他团体与个人的联络权。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一、行政职权的内涵 行政职权是国家通过法律针对一定组织(通常是行政机关)就行政权进行权能、权限设定的结果。简言之,行政职权是组织从国家手中分配到的行政权,它通过权能、权限予以全面表达。某一组织因这种行政权的授予而成为行政主体。 权能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采取一定方法、手段和措施完成行政管理任务的一种资格。一般情况下,行政主体采取的方法、手段和措施并不需要法律特别授权,但是,当这些方法、手段和措施涉及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则必须有法律特别授予。 权限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完成行政管理任务时在事务、地域、层级方面的范围界限。权限实际上就是管辖权,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事务管辖权。这里从行政事务种类角度为行政主体设定的管辖范围,这种权限的设定特别有助于提高行政行为的准确率和效力。 第二,地域管辖权。这是从行政区域角度为行政主体设定的管辖范围。它能够使行政权到达各区域范围。 第三,层级管辖权。这是从层次、级别角度为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行政主体设定的管辖范围。此种管辖范围的明确极有利于避免上下级行政主体相互推诿或相互争抢。 行政机关必须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活动,否则可能构成越权。 二、管辖变更与管辖冲突 (1)管辖变更管辖变更主要有三种情况: 1. 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无管辖权的行政主体把已经受理的事务移送给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进行处理的制度。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移送事务已由无管辖权的行政主体立案受理,但事务并未处理完结;第二,移送行政主体发现对已立案的事务没有管辖权;第三,受移送的行政主体对被移送的事务有管辖权。 2. 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主体依法或依层级管辖权,指定行政事务交由下级行政主体管辖的制度。指定管辖,有两类情形:一是对行政事务的管辖权不能确定时的指定。如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共同的上级行政主体指定管辖;二是对管辖权不能行使时的指定。 3. 管辖权的转移。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行政主体的同意或决定,将下级行政主体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交上级行政主体办理;或上级行政主体将自己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交下级行政主体管辖的制度。 (2)管辖冲突管辖冲突是指针对同一行政事务两个以上行政主体都认为属自己管辖或都认为不属自己管辖而产生的冲突。前者是积极的管辖冲突,后者则被成为消极的管辖冲突,在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管辖权的冲突时有发生。 为避免管辖冲突,各行政主体通常应遵守以下三个规则: 1.两个以上行政主体都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由最初立案或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 2.行政主体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共同上级行政主体指定管辖。 3.不同类行政主体对其行政事务享有共同管辖权时,各行政主体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职权分类

行政职权分类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行政职权分类 一、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规制裁。 三、行政强制: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 四、行政征收: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政权,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税、费。如果本部门仅有收费权,也可以直接列为“行政收费”。 五、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六、行政确认: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八、监督检查:指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行政主体,根据法定的监督权限,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和行政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九、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指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不属于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等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收费的项目,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收费标准,向负有缴纳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货币的具体行政行为。

民营医院业务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

民营医院业务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 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院感、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并为总经理经营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业务支持。 1.主持制定、健全医院的医疗业务管理制度。 2.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有关诊断、治疗、护理、院感等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完成情况,纠正医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主持、指挥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等医疗技术活动,并做出科学决策。 5.负责组织实施临床科研、教学、员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病人的就诊情况,征求病人意见,督促医护人员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7.组织检查转诊、会诊、疫情报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8.对医疗业务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的职业道德建设、医疗服务措施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医院的医疗业务运行情况并接受不定期工作质询。 10.实施员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完成总经理委托与自行发展的工作。

11.处理医院的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 二、工作权力 1.对医疗业务系统员工的管理权。 2.对医疗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用的提名权和建议权。 3.对所属下级的监督、检查权。 4.对所属下级的考核权。 5.对所属下级的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6.对所属下级工作争议的调解与裁决权。 7.对所属下级工作差错的责令整改权。 8.对总经理工作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作的建议权。 9.对医疗用品采购的审批权(如500元以内采购审批权,具体按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综合管理部职权范围及职责

建筑公司各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及职责(草案) 为更好的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进一步落实公司内部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内部管理,逐渐完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做,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各部门的职权范围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领导下以公司行政事务为主要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等,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综合管理部直属公司总经理领导,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办公、人事、宣教、后勤、接待及考评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3、组织安排公司内部的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议程的编排和会议记要工作,领会会议精神并组织实施。 4、认真做好人力资源的引进、招聘及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培训,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挖掘他们的潜力。 5、组织落实公司的宣教工作,协调公司内部的各种纠纷,检查、督促各项目部宣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6、制订并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员工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内容准确无误,有详实记录。 7、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司档案收集工作进行检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8、负责公司内部的出勤管理,审核项目部的出勤统计表,做好文秘工作。 9、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办公服用的开支预算、审核、申报及记录工作,从实际出发,尽量节约办公、经营费用。 10、服从总经理分配,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要报请总经理同意,做好公司总经理交代的其它工作。 二、物资设备管理部: 1、物资设备管理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围绕公司的所有在建工程开展工作。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供物资质优价廉,机械设备运作合理,手续完善。 2、为确保有计划的采购供应各种材料,必须依预算用料的物料申报表所列数具进行采购供应,资金结算由物资设备部根据材料申报表报领导分期安排资金,项目部原则上不予采购各种材料。 3、所有材料都由项目部以申报表的形式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设备部进行统一调配供应,所供材料的质量、价格由项目部认可,保证工程的优质用料,项目部所用材料均列入项目成本核算。 4、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动态,掌握市场价格,做好各种材料价格的记录工作,按时上报领导,便于查询。 5、采购小批量或紧缺物资时,要做到货比三家,采购大批量的建筑材料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议标,不得擅自选择供应商。 6、所供物资采取谁采购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对要求严格的材料,

行政理论 权力 管理职能及其分类

1、科学理解行政的涵义 第一、要明确行政和国家的关系;第二、要明确行政与管理的关系;第三、要明确行政和法律的关系。 2、行政管理学发展的几个阶段 (1)科学管理时期 科学管理理论的核心问题和所追求的首要目标是提高效率。 (2)行为科学时期 行政学研究着眼于行政现象中人的行为的动机、过程和结果,重视人的各种需要和非正式组织的作用,重视激励人的积极性和民主的领导方式,而不拘泥于制度、法规、原则、组织等方面的静态研究。 (3)现代化管理时期(管理科学时期) 3、行政权力 (1)、权力的含义:权力是权力主体影响控制、支配处于依赖关系中的权力客体的能力。 (2)、现代行政权力的来源:根本来源是人民,基本来源是国家立法机关。第一,宪法、法律和法规是行政权力的主要来源;第二,惯例裁决是自由裁量权的重要形式;第三,授权也是行政权力的重要来源;第四,法理是推量裁决的基本依据。 (3)、行政体制的内涵:(表现在三个方面)行政权力决定了行政体制的状况,行政体制是行政权力的外部表现方式;行政体制的核心是国家行政体制的配置和划分,尤其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和行政体制的关系及其变革取决于异国行政环境的状况,特别是政治体制的状况。 (4)、行政体制的基本形式:第一,集权制行政体制:第二,分权制行政体制;第三,均权制行政体制。 (5)、行政责任的涵义:第一行政行为中的政治责任;第二行政行为中的法律责任;第三行政行为中的行政职责;第四行政行为中的道德责任。责任一是分内应做的事,即尽责;二是没有做好应做的事所应承担的后果,即负责或追究责任。 4、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保卫职能专政职能民主职能 2经济职能: 3文化职能: 4社会职能: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5、行政组织的分类 (1)、行政组织在宏观上的分类:在联邦制条件下,行政组织分为联邦政府行政机关、中间政府行政机关、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在单一制条件下,可分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省市人民政府。 (2)、行政组织在微观上的分类:领导机关(行政首脑机关)、只能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派出机关。 6、行政组织体制 (1)、含义:行政组织体制是指一级政府内部的领导关系和组织结构方式,是行政组织内部各要素、各单位、各部门乃至各层级之间的组合方式,以及各种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 (2)、类型:首长制和委员会制;阶层制和职能制(我国各级组织普遍存在着阶层过多、管理幅度过大现象,是造成机构臃肿、部门林立、相互扯皮等现象的主要原因。层级制和职能制改革的基本途径是层级法定和部门法定,即根据行政职能状况和行政业务量,按照层级最少、幅度最小的原则,设置各级政府的行政层次和管理幅度,并用法律或法规加以规范化);集权制和分权制 7、行政领导 (1)、含义:领导是指一种组织、指挥活动。领导不同于一般的管理,而是一种能影响别人去完成(实现)一定目标的管理活动。 (2)、构成要素:领导者、被领导者、作用对象和环境

行政职义-一个取代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概念(1).doc

行政职义-一个取代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 对应的概念(1) - 【摘要】:“行政职义”是针对“行政职责”而提出的,行政职责是传统行政法学中的概念,通说是指行政主体及公务员的义务。而按照通常的理解,“职责”含有一定责任的意思,用“职责”来表示义务容易给人一种“责任前置”的假象,毕竟职责不等同于责任,而且在实际适用中也会引起某种混乱,因此,如果用“行政职义”代替“行政职责”,就能很好地厘清行政职权、行政职义、行政责任三者之间的关系,并能强化行政法的行为规范和义务规范意识,为公民和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提供双重的行为指引。 【关键词】:行政职义行政职责行政责任义务规范 一、问题的提出:从文本开始 我们先来观察2002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使用的几个极为普通的概念在文本中的表现: 第3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中规定: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还规定: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 第5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中规定:权责统一。行政机

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13条“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19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规定: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第20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再请细看:第3条中的:权责明确、行政权力与责任;第5条中的:权责统一、管理职责、法律责任、权力和责任、有权必有责;第13条中的:责任追究;第19条中的:权责明确;第20条中的:履行职责。 你会发现,这些条文中都有一个“责”字,我的问题在于:这些“责”字都是一个意思吗?很显然不是一个意思。文字上的初识感觉是:职责、权责是一个意思;法律责任、责任追究中的“责”又是一个意思。我的问题又来了,在不足一万字的文本中使用了这么多与“责”字搭配的概念词汇究竟是中国文字丰富,还是另有原因?我认为是因对以“责”字来搭配的概念的理解不同而造成的。进一步说,由于认识上的混乱,在我国职责、责任之间是常常相互替代使用的。与我所论的行政职权相联系,在我国,行政职责、行政责任之间也是被相互替代使用的。尤其是:通常与行

自考_0277_行政管理学__归类题型

(0277)行政管理学 一、单选题 1、威尔逊发表的《行政研究》一文成为行政管理学的创始人。 2、1900年美国学者古德诺写的《政治与行政》。 3、怀特撰写的第一本大学教科书《行政学导论》,在书中把把复杂的行政要素归纳为组织原理、人事行政、财务行政、行政法规四大部分。 4、雷格斯将工业社会的行政模式称为衍射型行政模式。 5、马克斯韦泊提出了官僚组织理论。 6、里格斯的行政生态理论和卡斯特等人的权变理论。 7、行政价值文化的主要功能在于解释公共行政系统在特定环境中的存在价值或者说赖以产生与存在的根本原因。 8、行政公共关系文化可以分为传统型、服从型和参与型。 9.本原性权力和从属性权力也可以称为主权权力和派生权力,行政权力也称从属性权力和派生性权力。 10.西蒙认为行政权力所依赖的社会资源有信任、认同、制裁和合法性四个方面。11.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是行政权力合法性的基础。 12.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巴西、印度是实行联邦制的主要国家,美国最为典型。13.政府履行职责的方式和在国家及社会中所起作用。 14.行政组织赖以确立的根本依据是行政职能。 15.在西方,第1个阶段称弱势政府,第2个阶段称强势政府,第3个阶段称有限政府 16.改革开发以前我们国家政府称为“全能政府”或“超强势政府”。 17.行政职能转变是机构改革的动因和基础。 18.2003年我国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并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19.英国是实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国家。

20.瑞士是世界上唯一实行长期委员会制政府制度的国家。 21.执行机构又称职能机构,包括财政部、民政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2.信息机构包括统计局、档案局等。 23.政治类行政管理机构包括人事,国家安全,检察,司法,民族事务,国防和外交。 24.适应性原则是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最基本的原则。 25.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系统化的当代中国行政管理机构体系基本形成。 26.1870年英国建立了文官制度。 27.1993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行。 28.人事分类制度有两种基本类型: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29.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兼具品位分类的分类制度。 30.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是实行职级工资制。职级工资主要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 31.财务行政管理事物主要包括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审计管理。 32.预算执行是整个预算工作的中心环节。 33.会议质量控制是会议管理的核心内容。 34.文化行政管理包括了教育行政管理和科技行政管理。 35.行政职位是行政组织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 36.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又称为职能结构。 37.我国行政组织的结构体系就是直线——职能结构。 38.我国行政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 39.我国行政组织体制属于集权制。

职责和职权的关系

职责与职权,职位与职务,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之间的区别职责:是指工作应承担的责任。 职权:是指在这个职位上你拥有的权力 职位:是指等级关系的 职务:是指工作的内容 工作职责:是指应该负责的范围和责任 工作内容是指工作的内容,就是具体做什么工作的意思 一、职务与职位的区别 职务即工作(job),它是指企业员工所从事工作的类别。职务是指由一组主要职责相似的职位(或岗位)所组成,它是由实现企业职能的一个个具体活动所构成的相对独立体。职位即岗位(position),它是指在一个特定的企业组织中、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由一个特定的人所担负的一个或数个任务所组成。简单地讲,职位是指企业的某个员工需要完成的一个或一组任务。 职务表示的是工作的类别,而职位表示的是工作任务;职务与机构没有直接的关系(确切地说,一个职务可为多个部门所有,而一个部门也可以有多个职务),职位与机构有直接的关系(即一个职位只能为某个具体的部门所拥有)。 二、在做工作分析时,有这样几个概念总是容易混淆。职责与责任有 何区别?职位与岗位是不是一个概念?职位与职务有什么区别?工作分析与工作设计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因为这些基本概念大都是从西方引入的,所以,从其英文原意上理解可能会更有帮助。我想从最基本的概念谈起: 微动作(micromotion),即工作中不能再分解的基本动作,如:按下机器的电源开关。 工作元素(element),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微动作的集合,这些微动作应该是有前后联系的。如:打开车床电源,安装工具等。 任务(task),即一组相关联的工作元素的集合。任务应该是有目的性的,而且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而工作元素则可以是无目的无价值的。职责(duty),相关联的任务就构成了一项工作的职责。任务是职责的子集,在岗位职责中会包括多项任务。比如秘书的工作职责可能会包括:用电脑输入文件,组织会议,招待客人等任务。 职位(position),当职责和责任结合到一起的时候就产生了职位。责任的英文单词是responsibility,即要履行的义务,它与权力相对应。 工作(job),在主要任务和责任上相同或相似的一组职位就构成了工作。一个职位只能容纳一个人,而一项工作则可以有多个人来做。职业(occupation),一组相似或相同的工作就形成了职业。它是从社会角度上来说的,不如说教师是一种职业,但每个教师可能是干教语文、教数学的不同工作。 在我的理解中,职位和岗位应该是一个概念,(position也可以翻译成岗位)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说的岗位分析其实就是要编写职位说明书或岗位说明书。 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继续指教!我觉得把这些概念搞清楚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在做工作分进行沟通时,是建立在这种概念的基础上的。这对于划分职责也是很有意义的。 三、在做工作分析时,有这样几个概念总是容易混淆。职责与责任有何区别?职位与岗位是不是一个概念?职位与职务有什么区别?工作分析与工作设计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麻烦您给予指点!谢谢! 你问的问题很专业,不借助资料,我不能完全答对,但手边没有,所以,试着答答,望海涵。 职责:职务+责任,通常以职位说明书的形式公布,职责是职位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位与岗位不是一个概念:我们说,经理是个职位,秘书是个职位,但很少说经理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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