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在校长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十五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六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十七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十八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十九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二十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臵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臵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采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预算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预算是指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对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六条各学校年初必须根据综合预算控制指标,结合本校实

际,积极组织收入,本着“保运转、保安全、保稳定”原则,细化项目,分类核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严禁挪用、乱支,严禁举债搞建设,更不能举债滥发钱物,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三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七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八条财务监督的对象: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是否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状况;9、会计、出纳是否实行回避制度(学校主要领导亲属不能担任财务工作);10、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

行情况。

第九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四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

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十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会计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十五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说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与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采购单、入库单、工程合同、购物清单、会议纪要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500元以内校长签字算数,超过500元必须有中层领导签字证明)。

第十六条学校重大购臵、维修(5000元以上)和日常经济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需校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购臵、维修要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节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

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十九条各种原原始凭证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条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凭证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

第七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十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

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二十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八节票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制约、严格稽核”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票据领取、发放、核销时要进行登记并签名,会计每月末要进行核对账面结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防止票据丢失。票据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逐项填写齐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联票据必须一次复写,内容要一致合法,严禁分次复写、套写;各种票据严禁涂改、刮擦、挖补等。

第二十八条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长期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

第一节收入管理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条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臵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四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

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五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二节支出管理

第六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七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八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

第五章生均公用经费管理

第一节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公务用车运行维修、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臵,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节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条县财政、教育局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合理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乡中心校要科学安排村小(教学点)

的公用经费,不得克扣或挪作他用,确保正常运转。

第四条中小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取暖、印刷、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臵。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在年末要根据学校规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实际需求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预算。

第三节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六条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大额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经济项目必须将方案呈报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列支。学校自行安排的各种县外培训、教学交流、考察等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呈县教育局审批。

第七条部分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

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③差旅费开支标准: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但不得超过《若尔盖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若尔盖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若府发[2010]48号)的规定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费的开支范围:指汽车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年检年审费、养路费、意外事故开支、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能作为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列支。

②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原则上不得租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租车的要报告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学校要租车管理办法及方案,租车费报销时,应有税务包车票,租车时间、起始地点、租车事由、里程、金额、经办人等说明附件。

4、会议费是指学校年度组织召开的教育工作或教育教学工作总结、表彰会所开支的餐费、资料费等。

5、公务接待费

①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学校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

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②公务接待费的开支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2%。

③学校公务接待费必须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

6、设备购臵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臵费:指学校购臵仪器设备(包括实验耗材)、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中小学校购臵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设备购臵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10%。

②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粉饰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费等等。维护维修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15%。

7、邮电费是指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公用电话费、传真、网络费等,不得报销任何领导、个人的电话和手机费。

8、中小学生所必需的教辅材料和校方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第六章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管理

第一节补助对象、程序及标准

第一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补助对象为《四川省中小学特困学生资助金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第二条补助对象的资格认定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政府出具证明;经学校按当年的计划数评审、公示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第三条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按照“以国家补助为主、家长承担为辅”的原则,建立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由州、县财政、家长按比例合理分担的机制,多渠道筹措寄宿制学生生活费。

第四条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并予以公示。

第五条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每生每月补助生活费145元,一年以十个月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450元(如与政策和规定不相符时,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二节申请和拨付

第六条学校在每学年开学时通过有效、公开的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内容包括: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条件、申请办法、审批程序、监督措施和申诉程序;然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附上有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并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受助学生名单认定后,须在学

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备案第七条资金拨付。学校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寄宿生生补助花名册报教育股审核,教育股汇总后报局领导审批,计财股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将补助金额直接拨付到各中小学校。

第三节发放和管理

第八条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严格规范的经费审批、使用、发放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做到专人、专帐管理,定期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第九条寄宿制学校必须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补助经费发放、使用制度,做到收支分帐管理,按月公布收支情况。补助费只能以饭菜票、代金券的形式发放,并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就餐形式可根据学校情况自定,尽可能实行分餐制。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必须全部用于学生伙食开支。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变动情况,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手中。如因贫困学生人数变化而形成补助资金出现结余的,学校应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由教育局、财政局对结余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用于补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或改善寄宿制学生生活条件(阿州财预[2008]79号)。学校要建立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关档案,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部门(教育、财政、审计、监察)定期或不定期对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挪作它用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一条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二条学校要做好物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资验收、进出库、保管及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每年至少清点一次,保证账实相符。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等。

2、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校办产业、民办学校除外)一律不提折旧。

4、学校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资产类别和标准,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做到账、卡、物相符。

5、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处理,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的资产处理要报教育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八章会计档案资料管理和校长、会计交接第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第三条财务人员按岗位要求,按时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

第四条财务人员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定期归集,整理立卷,统一编目,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校长、财会人员、财产保管员调离岗位,应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或未教会接替人员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交接手续,应由局领导、教育股、计财股等相关人员进行监交。移交方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接交、监督三方在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后生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吧!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㈠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㈢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㈤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㈠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

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㈡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㈢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㈣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㈤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得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得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得关系,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得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得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筹集业 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得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与监督。 三、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与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与财务负责人得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学校财务人员得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枝术职称、任职资格、交接手续、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得规定执行。学校得财务管理活动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实施、l 四、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与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 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得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得编制,包括正常经费得编制、项目支出 得编制。学校得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得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此收支平衡”得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五、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就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她活动依法取得得非偿 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她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得收费范围与标准, 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与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 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与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学校支出管理 学校开展教学及其她活动发生得各项资金支出。包括:专款 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一)、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得部门预算与规定得经费开支范围、开支 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与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 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 购招标条例执行。 七、结余及其分配 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得余额。包括:一般收支结余与 专项资金结存。其中:专项资金结存就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得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市丰安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2012年2月 六安市丰安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的一种手段,是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具体表现。因此,学校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确制定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2、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财务的校长、总务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1 3、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学校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号,不得私自找银行或储蓄所建账存款。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5、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调配、报废等均由总务处办理。保管室负责保管、验收,履行领用手续。 8、差旅费报销,当事人应如实填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车票应贴在报销单背面,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9、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法定依据,学生票据和事业性发票均由总务购买,会计向总务领用,用多少领多少,用完要及时上缴财政。如果开错,此发票三 2 联填上“报废”字样,作为报费处理。 10、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期账目做到民主理财。 11、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建立收费管理制度 1、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由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2、认真使用省财政统一监制的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打印票据。 3、收取得杂费、借读费及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4、各年级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eksuwm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 !_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

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

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私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私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必须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财务章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

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情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市第九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学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四条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第五条学校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第七条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八条、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测算收入编制要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没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预算,对预计发生的收入不能高估,防止收入不能实现时造成预算无法执行。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 学校财务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财务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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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

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doc 3页)

一、总则 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照的原则和规范。 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 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 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他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 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 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 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根据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 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 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 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 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 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 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根据,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根据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 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 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 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 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1、学校期初收的各种经费,必须在一周内全额进财政专户,出纳领用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学期中各项零星收入,需当场开具合法票据,并于当**进财政专户。 2、不许以收抵支,不许白条抵库,不许私自挪用、借用现金。3、出纳必须凭会计开出的现金付款单支付现金,并登记现金**记帐。

同德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同德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海南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校财局管”落到实处。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教育经费核算,增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收费和资金使用行为;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监督,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牧区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对农牧区中小学校经费实行“校财局管”。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校设帐、分校核算”的管理体制。即在县教育文化局设置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农牧区中小学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

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各乡镇学校统一向县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第六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县属学校(县民族中学、县民族九年一贯制学校、县民族寄宿制小学、县城关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县教育文化局会计核算中心监督并配合县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按《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预算编制坚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以收定支。 第九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安排。 第十条中小学预算编制方法:收入预算,根据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编制支出预算时,教职工人员工资据实编制,公用经费在确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备开支(5%的资金必须用于教师培训)的前提下安排校舍维修等其他支出,符合政府采购和教育部门集中采购条件的编制采购预算表。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并有预算指标。 四、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学校统一办理。 五、差旅费报销 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火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六、预算 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七、结帐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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