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技术监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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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标准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标准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2年12月10日

目录

前言 (1)

1 总则 (2)

2 化学技术监督范围 (2)

3 化学监督的机构及职责。 (2)

4 化学技术监督内容 (3)

5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 (27)

6化学技术监督异常告警制度 (28)

前言

本细则是按照中国华电生函[2010]105 号《关于组织编写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依据DL/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889—2004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DL/T5078—2006《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GB/T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本细则由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细则由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监督)是发电企业保证安全、经济、稳定、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的实施细则、科学的检测手段来掌握发电设备的状态,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是做好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规定了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化学监督范围、职责、监督内容和管理要求。

1.3 本细则适用于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化学监督工作。

2 化学技术监督范围

2.1 运行阶段化学技术监督:水、汽、煤、油、气质量监督;水处理系统运行;

2.2 停(备)用阶段化学监督:热力系统停用保护;热力系统检修化学监督等。

3 化学监督的机构及职责。

3.1建立以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化学监督网,在生产技术部设立专职化学监督专责人,在发电部设立化学监督员,实行三级管理。

3.2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

3.2.1领导本公司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监督网。

3.2.2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2.3审批本公司的实施细则和措施。

3.2.4定期召开化学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公司化学监督工作。

3.3生产技术部专职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3.3.1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做好本公司化学监督工作。

3.3.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拟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措施。

3.3.3组织开展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设计审查、设备制造、基建安装、调试、启动验收阶段以及运行、检修、备用阶段的各专业化学监督检查工作。

3.3.4建立健全化学监督所需的检测手段,完善化学监督在线仪表、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3.3.5负责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若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地方电科院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部门。

3. 3.6推广新技术,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化学专业人员的素质。

3.4发电部学监督员职责。

3.3.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和本单位有关化学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细则、制度、条例等,制定本单位有关技术措施,开展本单位化学监督的自查自评工作。3.

4.2对所管辖化学设备按规定进行运行和维护,并做好质量监督记录,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并建立和规范化学监督档案。

3.4.3负责完成化学监督的日常各项监督工作,包括水、汽、煤、油、气的监督,完成公司化学生产日报,化学监督月报,化学监督季报、年度报表和年度总结。

3.4.4加强化学监督人员的培训,根据要求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提高化学监督水平。

3.3.5建立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及办法,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3.4发电部的职责。

3.4.1负责或指导取样或化验,保证试验质量;正确处理中水、补给水、凝结水、炉水、循环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严格监督凝汽器、除氧器、锅炉的汽水的质量;负责新油和运行中的汽轮机油及变压器油等的质量检验与监督;指导和开展油的防劣化和再生工作;及时反映设备中水、汽、油等的质量状况;负责入炉煤取样化验工作。

3.4.2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立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的防腐的工作。

3.4.3参加主要设备的大修检查及验收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或采取相应措施。

3.5维护部的职则

3.5.1配合发电部做好锅炉热力设备化学实验和其它有关的化学实验确立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锅炉规程。

3.5.2根据化学监督要求,搞好锅炉的排污,努力降低汽水损失。

3.5.3设备检修前,应征求发电部对检修的意见,特别是对于割管的要求,纳入检修计划;搞好锅炉检修及停备用期间的防腐工作。锅炉化学清洗时,会同发电部拟定清洗方案。

3.5.4与发电部共同进行脱氧器的调整试验,做好脱氧器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保证出水溶解氧合格。

3.5.5保证凝器管及真空系统、凝结水泵轴封严密不漏,使凝结水溶解氧和硬度符合标准。

3.5.6设备检修前,征求发电部的意见并纳入检修计划。做好停备用设备的防腐保护工作。

3.5.7当汽轮机油汽水或冷油器漏油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缺陷。油系统补换油时,应征求发电部的意见。

3.5.8负责做好汽轮机油的管理工作。

3.5.9负责做好变压器油的管理工作

3.5.10如油质、气相色谱分析等项结果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主要的电气充油设备发现异常,大修及变压器吊芯检查或补换油时应及时通知发电部。

3.5.11确保与化学监督工作各种表计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做好维护及定期检验工作。

3.5.12搞好与化学监督有关设备的程控及自动化调节装置。

3.5.13提高化学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

4 化学技术监督内容

4.1 运行阶段化学监督

机组正常运行期间的化学监督内容主要包括热力系统水汽质量监督、电力用油质量监督、电厂燃料质量监督、电厂用气质量监督、机组停备用期间化学监督等。

4.1.1 水汽质量监督

4.1.1.1 监督内容

4.1.1.1.1 根据机组型式、参数等级、水处理系统及化学仪表配置等情况,按照GB/T 12145,DL/T 912等标准内容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机组的水汽监督项目与指标。

4.1.1.1.2应充分利用在线化学仪表监督水汽质量,特别是高参数、大容量的机组,应高度重视化学在线仪表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化学仪表实验室的计量确认工作,确保在线化学仪表的配备率、投入率、合格率。并按DL/T 677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条件,实施化学仪表实验

室计量确认工作。化学在线仪表应配置微机进行数据采集,即时显示、自动记录、报警、储存、自动生成日报、月报。

4.1.1.1.3通常情况下,机组运行过程的人工监控项目应每班测定1~2次。水汽系统铜、铁的测定每月不少于4次,原水水质全分析每年不少于4次。运行中发现异常、机组启动或原水水质变化时,应依具体情况,增加测定次数和项目。

4.2.1.1.4 运行锅炉改变锅内水处理工艺之前,或对原锅内水处理工艺进行某些控制指标修改时,要通过严格的科学试验确认,并有明确的工艺监控指标。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热力化学试验或调整试验:

a)提高额定蒸发量;

b)改变锅内装置、改变锅炉热力循环系统或改变燃烧方式;

c)发生不明原因的蒸汽质量恶化或汽轮机通流部分积盐加重。

4.1.1.1.5 对疏水、生产返回水的质量要加强监督,不合格时,不得直接进入热力系统。

4.1.1.1.6 给水的加药处理宜采用自动化控制,连续均匀地加入系统内。

4.1.1.1.7 汽包炉应根据炉水水质确定排污方式及排污量,并应按水质变化进行调整。

4.1.1.1.8 机组的汽水损失率应符合下列要求,当汽水损失高于标准值时要查出损失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200 MW~300MW级机组应不大于额定蒸发量的1.5% ;

4.1.1.1.9 运行的水处理设备进行工艺改造后,应对水处理设备进行调整试验。

4.1.1.1.10 加强对水处理药剂的验收,严格按照药剂标准进行验收,保证水质安全。

4.1.1.1.11 重视循环水处理系统的监督管理。根据凝汽器管材、水源水质和环保要求,通过科学试验选择兼顾防腐、防垢的缓蚀阻垢剂和循环水处理运行工况,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循环水的各项监控指标(包括浓缩倍率);制定凝汽器胶球系统投运的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4.1.1.2 机组启动阶段水汽质量监督

4.1.1.2.1 机组启动前,要进行冷态冲洗,用加有氨和联氨的除盐水冲洗高低压给水管和锅炉本体,待全铁的含量合格后方可点火。

4.1.1.2.2 锅炉点火后需进行热态冲洗,冲洗至全铁含量合格。机组启动过程中,凝结水、疏水质量不合格不准回收,蒸汽质量不合格不准并汽。

4.1.1.2.3 备用或检修后的机组投入运行时,应及时投入除氧器,并使溶氧合格。新的除氧器投产后,应进行调整试验,以确定最佳运行方式,保证除氧效果。如给水溶氧长期不合格,应考虑对除氧器结构及运行方式进行改进。

4.1.1.2.4 应冲洗取样器。冲洗后应按规定调节样品流量,保持样品温度在30℃以下(南方地区夏季不宜超过40℃)。

4.1.1.2.5 机组启动阶段水汽质量控制执行《机组启动阶段水汽控制标准》。

4.1.1.3 机组正常运行时水汽质量监督

4.1.1.3.1 机组正常运行时的水汽质量控制执行《机组正常运行时水汽质量控制标准》。

4.1.1.3.2 根据水汽质量控制标准及时调整水处理系统设备和加药系统设备的出力。

4.1.1.3.3 当水汽质量偏离标准值时要积极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水汽质量恢复至标准值或期望值。

4.1.1.4 水汽质量异常时的处理

当水汽质量异常时,应按DL/T 805.4中“水汽异常三级处理”的原则执行,尽快查明原因,消缺处理,恢复正常。若不能恢复,并威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机组运行。

4.1.2 燃料质量监督

火电厂燃料监督是配合锅炉安全经济燃烧、核实煤价、计算煤耗的一项重要工作,燃料质量

监督是化学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4.1.2.1 监督要求

a)从事燃料采制化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取证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

b)燃料采制化人员原则上应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c)燃料监督工作必须有完整的监管和审核程序。

d)燃煤采样工作尽量采用机械采样装置,避免人工采样,机械采样装置投用前或检修后必须由相关单位根据GB/T 19494中的相关要求完成性能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e)燃料监督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照检定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和检定。热量计、天平、温度计、热电偶、氧弹(使用2年)等仪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计量检定。

4.1.2.2 燃煤和燃油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

4.1.2.2.1入炉煤检测项目及周期

入炉煤质量监督以每次上煤的上煤量为一个采样单元,全水分测定以每次上煤量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一天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全天的全水分。工业分析、发热量测定以一天(24h)的上煤量混合样作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如果入炉煤煤质波动大时,应按每次上煤量作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再用加权平均值计算一天(24h)入炉煤的全水分、工业分析、发热量。每半年及年终要对入炉煤按月的混合样进行煤、灰全分析。各厂还应按日对工业分析、发热量等常规项目进行月度(重量)加权平均值的计算,以积累入炉煤质资料。此外,还需每班(值)测定飞灰可燃物,煤粉细度。具体的检测项目及周期见下表1。

表1 入炉煤、飞灰检测项目及周期

检测项目全水分工业分析发热量全硫煤、灰

全分析

飞灰可

燃物

煤粉

细度

检测

周期

每值24h(每值)24h(每值)24h(每值)每半年每值每值

数据处理一天加权

平均值

一天及月度(重量)加权平均值

4.1.2.2.2 燃油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

常用油种每年至少进行元素分析二次,新油种应进行粘度、闪点、密度、含硫量、水分、机械杂质、灰分、凝固点、热值测定及元素分析。常用燃油和新燃油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如下表2、表3。

表2 常用燃油检测项目及周期

检测项目粘度闪点密度硫分水分元素分析

检测周期每月2~3 次一年二次

表3 新燃油检测项目及周期

检测项目粘度闪点密度硫分水分元素分析

检测周期进厂采样化验

注:每种新燃油源还需测定粘度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测定各种燃油不同温度时的粘度,绘制粘---温特性曲线,以满足燃油加热及雾化的要求;每批、每罐测定燃油热值,对燃用含硫量较高的渣油、重油或发现锅炉受热面腐蚀、积垢较多时,应进行必要的测试或油种鉴别,以便采取对策。

对燃气轮机燃油每年至少应进行1次钒、铅、钾、钠、钙、镁的测定。

4.1.2.3 燃煤的采样

入炉煤采样采取方法应符合GB 475 和GB/T 19494 中的要求。

4.1.2.3.1 入炉煤的采样

a)根据每小时的上煤量,根据每次上煤所需要采到的子样量确定采样间隔时间,将子样均匀分布于煤流中,然后合并成所需煤样,将24小时内各值煤样按上煤量混合后制成分析煤样,采样机的技术要求符合GB 19494.1的相关要求。

b)全水分煤样的采取:全水分煤样应由每次上煤后取得的煤样中按制样程序获取。全水分煤样应随采随封入口盖,放严密的容器中,并尽快送实验室制样和化验。

4.1.2.4 煤样制备

煤样制备(分析煤样、全水分煤样)应按GB/T 474《煤样制备方法》中的规定执行。制样程序和设备应按要求完成精密度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1.3 电厂用油化学监督

电力用油监督包括变压油、密封油、汽轮机油、抗燃油、辅机用油的新油验收和运行油质量监督。

4.1.3.1 变压器油质量监督

4.1.3.1.1 新变压器油质量验收

a)在新油交货时,应对的全部油样进行监督,以防出现差错或带入脏物。国产新变压器油应按GB/T 2536标准验收。对进口的变压器油则应按国际标准(IEC60296)或合同规定指标验收。

b)新油注入设备前必须用真空脱气滤油设备进行过滤净化处理,以脱除油中的水分、气体和其他杂质,随时进行油品的检验,以达到表4中的要求。

c)新油经真空过滤净化处理达到要求后,应从变压器下部阀门注人油箱内,使氮气排尽,最终油位达到大盖以下l00mm以上,油的静置时间应不小于12h,经检验油的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真空注油后,应进行热油循环,热油经过二级真空脱气设备由油箱上部进入,再从油箱下部返回处理装置,一般控制净油箱出口温度为60℃(制造厂另外规定除外),连续循环时间为三个循环周期。经过热油循环后,应按表4规定进行试验。

表4 新油净化后检验标准

项目设备电压等级/kV

500及以上330~220≤110

击穿电压/kV≥60≥55≥45

水分/(mg/kg)≤10≤15≤20

介质损耗因数90℃≤0.002≤0.005≤0.005

表5 热油循环后油质检验标准

项目设备电压等级/kV

500 及以上330~220≤110 击穿电压/kv≥60 ≥50≥40

水分/(mg/kg)≤10≤15≤20

含气量(%)体积分数≤1

介质损耗因数90℃≤0.005≤0.005≤0.005

注:对于500 kV及以上设备油中洁净度指标暂定为:报告(或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4.1.3.1.2 运行中变压器油的监督

运行中变压器油的监督根据GB/T 7595的要求执行。

4.1.3.1.3 试验结果分析

变压器油在运行中劣化程度和污染状况应根据试验室中所测得的所有试验结果同油的劣化原因及确认的污染来源一起考虑方能评价油是否可以继续运行,以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4.1.3.1.4 油质超标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对于运行中变压器油的所有检验项目超过质量控制极限值的原因分析及应采取的措施,同时遇到下列情况应该引起注意。

a)当试验结果超出了所推荐的极限值范围时。应与以前的试验结果进行比较,如情况许可时,在进行任何措施之前,应重新取样分析以确认试验结果无误。

b)如果油质快速劣化,则应进行跟踪试验,必要时可通知设备制造商。

c)某些特殊试验项目。如击穿电压低于极限值要求,或是色谱检测发现有故障存在,则可以不考虑其他特性项目,应果断采取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

d)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套管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检测周期和要求

①检测周期

投运前,应至少作一次检测。如果在现场进行感应耐压和局部放电试验,则应在试验后再作一次检测。制造厂规定不取样的全密封互感器不作检测。

投运时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检测,新的或大修后的变压器和电抗器至少应在投运后1d(仅对电压330kV及以上的变压器和电抗器、容量在120MVA及以上的发电厂升压变压器)、4d、10d、30d 各做一次检测,若无异常,可转为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按表6进行,制造厂规定不取样的全密封互感器不作检测;套管在必要时检测。

表6 运行中设备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定期检测周期

设备名称设备电压等级和容量检测周期

3个月一次变压器和电抗器电压330 kV及以上

容量240 MVA及以上

所有发电厂升压变压器

6个月一次

电压220 kV及以上

容量120 MVA及以上

1年一次

电压66 kV及以上

容量8 MVA及以上

电压66 kV及以下

自行规定

容量8 MVA以下

互感器*电压66 kV及以上1年~3年一次

套管必要时

对于制造厂规定不了样的全密封互感器,一般在保证期内不做检测是,在超过保

证期后,应在不破坏密封的情况下取样分析。

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如气体继电器动作,受大电流冲击或过励磁等),或对测试结果有怀疑时,应立即取油样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出的气体含量情况,适当缩短检测周期。

②对出厂和新投运的设备气体含量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对出厂和新投运的设备气体含量的要求(μL/L)

气体变压器和电抗器互感器套管

氢<10 <50<150

乙炔0*0*0*

总烃<20<10<10

注*:“0”为未检出。

e)运行中设备油中溶解气体的注意值和设备中气体增长率注意值见表7。

表8 变压器、电抗器和套管油中溶解气体含量注意值(μL/L)设备气体组分含量

330kV 及以上220kV 及以下

变压器和电抗器2

总烃150150

乙炔15

氢150150

一氧化碳(见DL/T 722.10.3)(见DL/T 722.10.3)二氧化碳(见DL/T 722.10.3)(见DL/T 722.10.3)

套管甲烷100100

乙炔12

氢500500

注:该表所列数值不适用于从气体继电器放气嘴取出的气样;关于330 kV及

以上电抗器的判断方法见DL/T 722 9.1.3.8。

表9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油中溶解气体含量的注意值(μL/L)

设备气体组分含量

220kV及以上110kV及以上

电流互感器总烃100 100

乙炔 1 2

氢150 150

电压互感器总烃100 100

乙炔 2 3

氢150 150

仅仅根据分析结果的绝对值是很难对故障的严重性做出正确判断的。因为故障常常以低能量的潜伏性故障开始,若不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可能会发展成较严重的高能量的故障。因此,必须考虑故障的发展趋势,也就是故障点的产气速率。产气速率与故障消耗能量大小、故障部位、故障点的温度等情况有直接关系。具体情况参考GB/T 7252标准。变压器和电抗器绝对产气速率的注意值如表9所示。相对产气速率也可以用来判断充油电气设备内部的状况。总烃的相对产气速率大于10%时,应引起注意。对总烃起始含量很低的设备,不宜采用此判据。

产气速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设备类型、负荷情况、故障类型和所用绝缘材料的体积及其老化程度,应结合这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设备状况时,还应考虑到呼吸系统对气体的逸散作用。

对怀疑气体含量有缓慢增长趋势的设备,使用在线监测仪随时监视设备的气体增长情况

是有益的,以便监视故障发展趋势。

表10 变压器和电抗器绝对产气速率注意值(mL/d)

气体组分开放式隔膜式

总烃 6 12

乙炔0.1 0.2

氢 5 10 一氧化碳50 100

二氧化碳100 200

注:当产气速率达到注意值时,应缩短检测周期,进行追踪分析。

4.1.3.2 汽轮机油质量监督

4.1.3.2.1 监督原则

a)润滑油系统旁路净化装置应连续运行,以减少油中杂质的积累和达到要求的洁净度水平。

b)正常情况下的补油率每年应少于10%。

c)正常的运行监督试验应从冷油器出口取样;日常检查油中水分和杂质时,应从油箱底部取样,当系统进行冲洗时,应在系统中设置管道取样点。具体取样规定应符合GB/T 14541中的有关要求。

d)新油的验收指标和标准参照附件6执行,新投运汽轮机油的检验周期参照表11执行,运行中汽轮机油的监督指标和检验周期参照表11。

4.1.3.2.2 新机组投运前及运行一年内的检验

a)检验及周期

新油注入设备后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油样:经循环24 h后的油样,并保留4L油样;

外观:清洁、透明;

颜色:与新油颜色相似;

粘度:应与新油结果相一致;

酸值:同新油;

水分:无游离水存在;

洁净度:≤NAS 7级;

破乳化度:同新油要求;

泡沫特性:同新油要求。

表11 运行中汽轮机油的质量指标及检验周期

项目GB/T 7596质量指标标准和周期试验方法

外观透明透明,无机械杂质每周目测

颜色无异常变化每周目测

运动粘度(40℃)mm2/s* 与新油原始值相差≤

20%

与新油原始值相

差<±10%

6个月GB/T 265

闪点( 开口) ℃b 与新油原始值相比不

低于15℃

同左必要时GB/T 267

洁净度250 MW 及以上报告NAS,≤83个月SD/T 313

酸值mg

KOH/g 未加防锈剂≤0.2

加防锈剂≤0.3

同左3个月GB/T 264

锈蚀试验无锈同左6个月GB/T 11143破乳化度min≤30≤306个月GB/T 7605

水分200 MW 及以上≤

100mg/L 氢冷却机组≤

80mg/k

3个月GB/T 7600

200 MW以下≤200 mg/L 非氢冷却机组≤150 mg/kg

水轮机(水岛部分除外)

起泡沫试验mL 250 MW及以上报告200 MW及以上

≤500/10

每年或

必要时

GB/T 12579

空气释放值min

250 MW及以上报告200 MW及以上

≤10

必要时SH/T 0308表12 汽轮机组(100 MW及以上)投运12个月内的检验项目及周期

项目外观颜色粘度酸值闪点水分洁净

度破乳

化时

防锈

泡沫

特性

空气

释放

检验周期每天每周1~3

个月

每月必要

1~3

个月

每6

个月

每6

个月

必要

必要

4.1.3.3 燃气轮机油监督

4.1.3.3.1 新油注入设备后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油样:经循环24 h后的油样,并保留4L油样;

颜色:与新油颜色相似;

外观:清洁、透明;

粘度:与新油结果相一致:

酸值:同新油;

洁净度:符合NAS 7级;

RBOT试验:应与新油相一致。

燃气轮机在投运6个月内的检验项目及周期见表13。

表13 燃气轮机在投运6个月内的检验项目及周期

检验周期检验项目100 h外观200 h颜

500 h粘度500 h酸值500h洁

净度

2000h

RBOT试验

控制标准清洁、透明无异常变

化不超出新

油士10%

增加值不

大于0.2

≤NAS

7 级

不低于新

油的25%

注:检验周期为机组实际运行时间的累计小时数;RBOT试验方法见附录C。

4.1.3.3.2 正常运行时燃气轮机油的检验项目和周期见表14。

4.1.3.3.3 试验结果与措施

试验数据的解释及推荐的相应措施见GB/T 14541标准。保存试验数据的准确记录,用于同以前的结果进行比较。试验数据的解释还应考虑到补油(注油)或补加防锈剂等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混油等情况。

4.1.3.4 抗燃油质量监督

4.1.3.4.1 新油监督

新油注入设备后应进行油循环过滤,对油系统进行冲洗,以滤除系统内的颗粒杂质。在冲洗过程中取样测试颗粒污染度,直至测定结果达到设备制造厂要求后停止冲冲洗过滤。油循环结束后,取样进行油质全分析,试验结果应符合表15的要求。

表14 燃气轮机油正常运行期间质量指标及检验周期

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检验周期

外观清洁透明目测100 h

颜色无异常变化DL/T 429.2200 h

粘度(40℃)mm2/s不超出新油士10%GB/T 265500 h

酸值mg KOH/g≤0.4GB/T 264500 h~1000 h

洁净度≤NAS 8级SD/T 3131000 h

不比新油低75%注2000 h

RBOT(残余氧化能

力)

T501含量不比新油低25%GB/T 76022000 h

注:RBOT试验方法见附录C。

表15 新磷酸酯抗燃油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指标试验方法

1 外观无色或淡黄,透明DL/T 429.1

2 密度(20℃)g/cm 1.13~1.17GB/T 1884

3运动黏度(40℃) .mm2/s41.4~50.6GB/T 265

4 倾点℃≤一18GB/T 3535

5 闪点℃≥240GB/T 3536

6 自燃点℃≥530DL/T 706

7 颗粒污染度(NAS 1638)b 级≤6DL/T 432

8 水分mg/L≤600GB/T 7600

9 酸值mgKOH/g≤0.05GB/T 264

10 氯含量mg/kg≤50DL/T 433

11 泡沫特性mL/mL 24℃≤50/0GB/T 12579

93.5℃≤10/0

24℃≤50/0

12 电阻率(20℃) Ω·cm ≥1×1010DL/T 421

13 空气释放值(50℃) min≤3SH/T 0308

14 水解安定性油层酸值增mgKOH/g≤0.02SH/T 0301

水层酸度mgKOH/g≤0.05

铜试片失重Mg/cm2≤0.008

a) 按ISO 3448--1992规定,磷酸酯抗燃油属于VG46级。

b) NAS 1638颗粒污染度分级标准见本标准附录D。

4.1.3.4.2 运行监督

a)运行人员巡检下列项目:

①定期记录油温、油箱油位;

记录油系统及旁路再生装置精密过滤器的压差变化情况;

记录每次补油量、油系统及旁路再生装置精密过滤器滤芯、旁路再生装置的再生滤芯或吸附剂的更换情况。

b)化学分析项目及周期

①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化学分析项目及周期见表16,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质全分析。运行中抗燃油的监督项目及标准见表17。

②机组检修重新启动前应进行油质全分析测试,启动24 h后再次取样测定颗粒污染度。

③每次补油后应测定颗粒污染度、运动黏度、密度和闪点。

④如果油质异常,应缩短试验周期,必要时取样进行全分析。

4.1.3.4.3 油质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

a)根据运行磷酸酯抗燃油质量标准,对油质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如果油质指标超标,应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并通知有关部门,查明油质指标超标原因,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运行磷酸酯抗燃油油质指标超标的可能原因及参考处理方法见表17。

b)为了延长磷酸脂抗燃油的使用寿命,在运行中应对抗燃油进行在线过滤和旁路再生处理。

①系统中的精密过滤器的绝对过滤精度应在3 μm以内,以除去运行中因磨损等原因产生的机械杂质,保证运行油的清洁度。

②对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精密过滤器压差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更换。

③定期检查油箱呼吸器的干燥剂,如发现干燥剂失效,应及时更换。

表16 试验室试验项目及周期

序号试验项目第一个月第二个月后

l 电阻率、颜色、外观、水分、酸值每周一次每月一次

2 颗粒污染度两周一次三个月一次

3 闪点、倾点、密度、运动黏度、氯含量、泡沫特

四周一次

性、空气释放值

4 闪点、倾点、密度、运动黏度、氯含量、泡沫特

六个月一次性、空气释放值、矿物油含量、自燃点

表17 运行中磷酸酯抗燃油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指标试验方法

1 外观透明DL/T429.1

2 密度(20℃)g/cm 1.13~1.17 GB/T1884

3 运动黏度(40℃).mm2/s 39.1~52.9 GB/T265

4 倾点℃≤-18 GB/T3535

5 闪点℃≥235 GB/T3536

6 自燃点℃≥530 DL/T706

7 颗粒污染度(NAS1638)级≤6 DL/T432

8 水分mg/L ≤1000 GB/T7600

9 酸值mgKOH/g ≤0.15 GB/T264

10 氯含量mg/kg ≤100 DL/T433

11 泡沫特性mL/mL 24℃≤200/0 GB/T12579

93.5℃≤40/0

24℃≤200/0

12 电阻率(20℃)Ω·cm≥6×109 DL/T 421

13 矿物油含量% ≤4 本标准附录C

14 空气释放值(50℃)min ≤10 SH/T0308

④在机组启动的同时投入旁路再生装置。

⑤定期从旁路再生装置出口取样分析油的酸值、电阻率,及时更换再生滤芯及吸附剂。

4.1.3.5 密封油监督

4.1.3.

5.1 新密封油验收标准

新密封油验收应按GB/T 11120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

4.1.3.

5.2 运行中的密封油质量标准

运行中的密封油质量标准应符合表19的规定。

4.1.3.

5.3 密封油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对密封油系统与润滑油系统分开的机组,应从密封油箱底部取样化验;对密封油系统与润滑油系统共用油箱的机组,应从冷油器出口处取样化验。机组正常运行时的常规检验项目和周期应符合表20的规定。新机组投运或机组检修后启动运行3个月内,应加强水分和机械杂质的检测。机组运行异常或氢气湿度超标时,应增加油中水分检验次数。

4.1.3.6 机组启动、停备用及检修阶段油质控制指标

a)在机组投运前或大修后,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抗燃油及密封油均应作全分析。其分析结果均应符合运行变压器油、运行汽轮机油和运行抗燃油及密封油质量标准。

表18 运行中抗燃油油质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

项目异常极限值异常原因处理措施

外观混浊①油中进水。

②其他液体污染。

①脱水处理或换油。②换油

颜色迅速加深①油严重劣化。

②油温升高,局部

过热。①更换旁路吸附再生滤芯或吸附剂。②调节冷油器阀门、控制油温,消除系统中的过热点。

密度20℃(g/cm3)< 1.13 或>

1.17被矿物油或其他液

体污染

换油

倾点℃>-15

运动黏度(40℃)mm2/s 与新油中心值相关超过±20%

矿物油含量%>4 闪点℃<220 自燃点℃<500

酸值mgKOH/g>0.25①运行油温高,导

致老化。②油系统

局部过热。③油中

含水量大,油水解。①调节冷油器阀门,控制油温。

②消除过热点。③更换滤芯,48小时取样分析一次,直至正常。

项目异常极限值异常原因处理措施

水分(mg/L)>1000①冷油器泄漏;②

油箱呼吸器的干燥

剂失效,空气中水

分进入。①消除冷油器泄漏;②更换呼吸器的干燥剂;③更换脱水滤芯。

氯含量(mg/kg)>100含氯杂质污染①检查系统密封材料是否损坏;

②换油

电阻率(20℃)Ω·cm <5×109可导电物质污染①更换旁路再生装置的再生滤芯

或吸附剂。②换油

颗粒污染度>6①被机械杂质污①检查精密过滤器是否破损、失

(NAS1638)级染;②精密过滤器

失效;③油系统部

件有磨损;效,必要是更换滤芯;②检查油箱密封及系统部件是否有腐蚀磨损;③消除污染源,进行旁路过滤,必要时增加外置过滤系统过滤,直至合格。

泡沫特性(mL/ mL)24℃>250/50 ①油老化或被污

染;

②添加剂不合适;

①消除污染源;②更换旁路再生

装置的再生滤芯或吸附剂;③添

加消泡剂;④考虑换油。

93.5℃>50/10

24℃>250/50

空气释放值(50℃)Min >10①油质劣化;②油

质污染;

①更换旁路再生滤芯或吸附剂;

②考虑换油;

表19 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质量标准测试方法

1外观透明目视

2 运动黏度(40℃),mm2/s 与新油原测定值的偏差不大于20% GB/T 265

3 闪点(开口杯),℃不低于新油原测定值15℃GB/T 267

4 酸值,KOHmg/g ≤0.30 GB/T 264

5机械杂质无外观目视

6 水分,mg/L ≤50 GB/T 7600

7 空气释放值(50℃),min 10 GB/T 12597

8 泡沫特性(24℃),mL 600 SH/T 0308

表20 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检验周期

水分、机械杂质半月一次

运动黏度、酸值半年一次

空气释放值、泡沫特性、闪点每年一次

b)抗燃油除机组启动前作全分折外,启动24h 后应测定颗粒污染度,並符合运行抗燃油质量标准。

c)机组启动时,油系统的清扫要求

①机组启动时,润滑油系统清扫要求

新机组投运前,润滑系统管路往往会存在焊渣、碎片、砂粒等杂物,若未彻底清除干净,投运后会带来很大麻烦,严重时会造成轴承磨损和调速器卡涩等问题,这些杂质还能影响油的物理化学性能降低,导致油质变坏,所以润滑系统每个部件都应预先清洗过并加强防护措施,防止腐蚀和污染物的进入,在现场贮存期间要保持润滑油系统内表面清洁,安装部件时要使系统开口最小,减少和避免污染,保持清洁。

②机组启动时,抗燃油系统清扫要求

抗燃油系统不能用含氯量大于1mg/L的溶剂清洗系统。按照制造厂规定的材料更换密封衬垫,抗燃油对密封衬垫材料的相容性见附录E。在机组启动的同时,应开启旁路再生装置,该装置是利用硅藻土、分子筛等吸附剂的吸附作用,除去运行油老化产生的酸性物质、油泥、水分等有害物质的,是防止油质劣化的有效措施。

4.1.3.6 辅机用油质量监督

4.1.3.6.1 适用范围:有油箱且用油量大于100L的电厂辅机用油。用油量小于100 L或无油箱

的各种辅机,运行中只需要现场观察油的外观、颜色和机械杂质。如外观异常或有较多的肉眼可见的机械杂质,应进行换油处理;如无异常变化,则每次大修时做换油处理。

4.1.3.6.2 主要用油类型:

水泵用油:主要为32号或46号汽轮机油,32号或46号液压油,6号液力传动油。

风机用油:主要为32号、46号、68号、100号汽轮机油,22号、46号、68号液压油。

磨煤机及湿磨机用油:主要为150号、220号、320号、460号和680号齿轮油,46号和100号液压油。

空气预热器用油:主要为100号、150号、320号和680号齿轮油。

空气压缩机用油:32号空气压缩机油或设备生产厂家专供油。

4.1.3.6.3 油系统取样:取样前系统在正常情况下至少运行24h,所有用于测试的油样应从油箱底部取样口取样。如发现油质被污染或外观突然发生明显变化,必要时增加取样点(如油箱顶部或过滤器出口等)取样,以便查明污染原因。

4.1.3.6.4 新油的验收

a)在新油交货时,应对接收的油品进行取样验收。

b)所有油品应及时检查外观,并依据油品类型及牌号,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c)可以按有关国际标准或双方合同约定的指标验收,验收试验应在设备注油前全部完成。

4.1.3.6.5 运行监督

a)新油注入设备后进行系统冲洗时,应在连续循环中定期取样分析,直至油的洁净度经检查达到运行油标准要求,且循环时间大于24h后,方能停止油系统的连续循环。

b)在新油注入设备或换油后,应在经过24h循环后,取约2L样品按照运行油的检测项目检验,用这些样品的分析结果作基准,同以后的试验进行比较。若新油和24h循环后的样品之间能鉴别出有质量上的差异,就应进行调查,寻找原因并消除。

c)定期记录油温、油箱油位;每次补油量、补油日期、油系统各部件的更换情况。

d)辅机用油按照表21、表22和表23中的检验项目和周期进行检验。

表21 水泵及风机用运行油的质量指标及检验周期

序号项目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汽轮机油液压油液力传动

检验周期

投运12

月内

投运1年

1外状透明,无机械杂质每月3个月外观目视2颜色无异常变化每月3个月DL/T429.2 3运动粘度

(40℃),mm2/s

与新油原始值相差<±10%6个月每年GB/T265

4闪点(开口

杯),℃

与新油原始值比不低于15℃每年或必要时GB/T3536

5 洁净度

(NAS1638),

≤86个月DL/T432

6 酸值,

mgKOH/g 未加防锈

剂≤0.2

≤0.3 报告6个月GB/T264

加防锈剂

≤0.3

7液相锈蚀(蒸馏

水)无锈每年GB/T1114

3

8 破乳化度(54℃

或82℃)[1],min 68号液压油≤40

其他油≤30

——6个月GB/T7605

9 水分,mg/L≤100 ≤300 3个月6个月GB/T7600

10 铜片试验

(100℃,3h),

——≤2a 每年GB/T5096

11 起泡沫

试验,

mL/m

L 24℃500/10 报告报告每年或必要时GB/T1257

9

93.5

50/10

24℃

500/10

12 旋转氧弹

(150℃),min

报告每年或必要时SH/T0193

注[1]:40℃运动粘度小于100 mm2/s,测试破乳化度的温度为54℃;40℃运动粘度大于或等于100 mm2/s时,则在82℃下测试破乳化度。

表22 磨煤机、湿磨机及空气预热器用运行油的质量指标及检验周期

序号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齿轮油液压油检验周期

投运12月内投运1年后

1外状透明,无机械杂质每月3个月外观目视2颜色无异常变化每月3个月DL/T 429.2

3运动粘度

(40℃),

mm2/s 与新油原始值相差<±

10%

6个月每年GB/T 265

4 闪点(开口

杯),℃与新油原始值比不低于

15℃

每年或必要时GB/T 267

5机械杂质,%≤0.2——6个月每年GB/T 511 6洁净度(NAS

1638),级

——≤8 6个月DL/T 432

7 酸值,

mgKOH/g

报告≤0.36个月GB/T 264

8 破乳化度

(54℃或

82℃)[1],min ——68号液压油

≤40

其他油≤30

每年或必要时GB/T 7605

9 液相锈蚀(蒸馏

水)无锈每年或必要时GB/T

11143

10 水分,mg/L ≤200 ≤1003个月6个月GB/T 7600

11 铜片试验

(100℃,3h),

≤2b≤2a每年GB/T 5096

12 起泡沫

试验,

mL/mL 24℃200/10 报告每年或必要时GB/T

12579 93.5

200/10

24℃

200/10

13 旋转氧弹

(150℃),min

报告每年或必要时SH/T 0193

注[1]:1. 40℃运动粘度小于100 mm2/s,测试破乳化度的温度为54℃,40℃运动粘度大于或等于100 mm2/s时,则在82℃下测试破乳化度。

表23 空气压缩机用运行油的质量指标及检验周期

序号项目质量指标检验周期试验方法

投运12月内投运1年后

1外状透明,无机械杂质每月3个月外观目视

2颜色无异常变化每月3个月DL/T 429.2

3 运动粘度

(40℃),mm2/s 与新油原始值相差

<±10%

6个月每年GB/T 265

4 机械杂质,% ≤0.2 6个月每年GB/T 511

5 酸值,

mgKOH/g 与新油原始值比增

加≤0.2

6个月GB/T 264

6液相锈蚀(蒸馏

水)

无锈每年GB/T 11143 7水分,mg/L≤10003个月6个月GB/T 7600

8 破乳化度

(54℃),min

≤30 6个月GB/T 7605

9旋转氧弹

(150℃),min

≥50每年SH/T 0193注:如使用的为空气压缩机生产厂家专用油,可参考生产厂家提供的油质指标。

e)正常的检验周期是基于保证机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但对于机组检修后的补油、换油以后的试验则应另行增加检验次数;如果试验结果指出油已经变坏或接近它的运行寿命终点,则检验次数也应增加。

4.1.4 气体监督

包括六氟化硫和仪用气体的监督。

4.1.4.1 氢气监督

4.1.4.2 六氟化硫质量监督

4.1.4.2.1 六氟化硫气体质量标准:新SF6 气体质量标准见表25。

表25 新SF6 气体质量标准

指标名称IEC标准国家标准

空气(氧、氮) ≤0.05%(m/m)≤0.05%(m/m)

四氟化碳≤0.05%(m/m)≤0.05%(m/m)

湿度≤15μg/g≤8μg/g

游离酸(用HF表示) ≤0.3μg/g≤0.3μg/g

可水解氟化物(用HF表示) ≤1.0μg/g≤1.0μg/g

矿物油≤l0μg/g≤l0μg/g

六氟化硫≥99.80%(质量分数) ≥99.80%(质量分数) 生物毒性实验无毒无毒

4.1.4.2.2 六氟化硫气体检测周期见表26。

表26 运行中SF6 气体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湿度(20℃,体

积分数),10-61 )1 ~3

年(35kV 以

上)

2)大修后

3)必要时

1)断路器灭弧室

气室大修后不大

予150运行中不大

于300

2)其他气室大修

后不大于250运行

中不大于500

1)按GB 12022、SD 306和DL

506—92进行;

2)新装及大修后1 年内复测

1次,如湿度符合要求,则正

常运行中1~3年1次;

3)周期中的“必要时”是指

新装及大修后1年内复测湿

度不符合要求或漏气超过

DL/T 596表10中序号2的要

求和设备异常时,按实际情

况增加的检测。

2密度(标准状态

下),kg/m3

必要时 6.16按SD 308进行3毒性必要时无毒按SD 312进行

4酸度,μg/g1)大修后

2)必要时≤0.3 按SD 307或用检测管进行测

5四氟化碳(质量

分数),% 1)大修后

2)必要时

1)大修后≤0.05

2)运行中≤0.1

按SD 311进行

6空气(质量分

数)%1)大修后

2)必要时

1)大修后≤0.05

2)运行中≤0.2

7可水解氟化物,

μg/g 1)大修后

2)必要时

≤1.0按SD 309进行

8矿物油,μg/g1)大修后

2)必要时

≤1.0按SD 3l0进行

4.1.4.2.3 六氟化硫气体检测要求

a)湿度检测

126kV~550kV 新设备投入运行后3~6 个月测量一次,如无异常,以后可每1~2 年测量一次。40.5kV~72.5kV 设备,投入运行后,一年复检一次,若无异常,以后可2~3 年测量一次。

b)漏气检测

按GB/T 11023—1989《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中第4 章操作。

c)漏气指标

六氟化硫设备中,SF6 气体的漏气率应≤1%/年。

d)吸附剂的更换

六氟化硫设备大修或解体时,应更换吸附剂。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15-13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

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LTHB-MZW-AQ-066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湾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管理职责 (4) 5.监督内容与方法 (7) 6.附则 (10)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两级技术监督网 由部门、项目部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

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脱硫脱硝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脱硫脱硝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循环泵叶轮、叶片、氧化风机、消音器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最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 式版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

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051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和

技术监督告警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规范国华定电公司技术监督告警管理的目标、程序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与检查要点》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火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2004 年)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96 年版)《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 2000)《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 —2004)《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 度》 《河北南网技术监督检查标准》国华发电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子系统”(GHFD-07) 国华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检查细则 4 定电公司生产内部预警、告警制度 4.1 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或接近超标值,但未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实行定电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制度,向责任部门发出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 4.1.1 参照发电管理系统技术监督告警制度内容,在定电公司内执行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异常超标通知单,由技术监督专责人依据试验报告和监督条例提出,由总工程师签发后,连同试验报告送至相关责任部门经理。 4.1.2 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的整改: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72 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技术监督专责人,生技部和相关设备责任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登记并对异常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对于无法立即实施的应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应做好实施准备,并将情况进行反馈备案。 4.1.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即形成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告警一次。 4.1.3.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接到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解决、制定防范措施。. 4.1.3.2 设备运行数据、试验数据弄虚作假;技术监督季度报表、技术报告、记录档案、工作总结内容失实。 4.1.3.3 在大修、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漏项,未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并隐瞒不报。 4.1.3.4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工作制度,造成监督工作失效。 4.1.3.5 监督异常事件漏报、瞒报或越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1.3.6 因管理不善造成标准计量器具仪表丢失或损坏的。 4.1.3.7 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监督工作和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4.1.3.8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导致公司上级职能部门对公司依据发电管理系统告警条例发出告警的。 4.1.3.9 在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且没有在一个月内解决、制定 防范措施,由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提出,总工程师签字,向技术监督专业一级网负责人(生技部专业主 管)发出技术监督指标异常通知单,实现相互监督的目的。 5 河北省电力研究院预警制度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但没有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根据与河北省电力研究院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向定电公司发技术监督预警单 5.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已处在事故边缘,但仍强制运行。 5.2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督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5.3 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版)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

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公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三级技术监督网 由班组、部门、公司专业组等三级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 页脚内容1

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燃机燃烧室部件、高速旋转部件(燃机、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护环,压气机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3.11 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燃机MARK Ⅵ控制系统、厂级监控系统(SIS)与分散控制系统(DCS)等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3.12 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3.13 水工监督:海水冷却水系统的引排水设施、护岸设施等。 3.14 汽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系统、油系统、真空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3.15 燃机监督:燃机本体及附属管件、进排气系统、水洗系统、CO2系统、通风系统、天然气控制阀组等。 4.管理职责 4.1 公司设立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设备管理部是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设立技术监督管理专责人,在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个技术监督 页脚内容2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化学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汽轮机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是提高汽轮机设备可靠性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汽轮机技术监督体系,开展好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汽轮机技术监督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和管理办法,对机组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等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调整,以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汽轮机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燃气轮机参照执行。 第二章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汽轮机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汽轮机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后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的改善情况。 (四)参与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有关的主要设备选型及出厂验收、重大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试验、鉴定等工作。 (五)负责定期编制汽轮机技术监督报告,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六)负责组织召开汽轮机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开展汽轮机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汽轮机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指导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影响和威胁安全生产的振动、叶片和调节保安系统故障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 (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验收交接环节要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规定。 (五)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在大修技改中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项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管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汽轮机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 (七)督促发电企业加强对汽轮机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第九条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职责 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并在生技部门或其它设备管理部门设立汽轮机监督专责工程师,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一)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职责 1.领导发电企业汽轮机监督工作,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贯彻上级有关汽轮机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企业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审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存在历程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环境监督的范围及各项监督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主体内容 一、定义及术语 环境保护技术支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生产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状态监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健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和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贯穿于生产设备的涉及、制造、基建、调试、运行、检修生产技术改造等全过程。 环境保护设施(备):指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包括烟囱、烟气脱硫装置、废水处理设施、防噪减噪设施、油烟静电处理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测装置等。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生产期环境保护监督是指从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备)竣工验收结束时开始对生产运行阶段的燃料及原材料、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设施(备)及综合利用等的监督。 二、职责分工

三、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废水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运行检修规程及检测记录。 四、废气排放管理 1、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废气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锅炉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运行检修规程及检测记录。 五、危险废物处置管理 1、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管理设计参照《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各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3、危险废物应及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广东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危险废物处置信息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参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管理; 2、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在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购销; 七、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3、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2小时内上报生产技术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事故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4、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原因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并将报告上报到生产技术部。

百龙滩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准确、及时地对新油、新气,运行中油、气,库存油、气进行质量检验分析,防止油、气质劣化,及时发现充油、充气设备中的潜伏性故障,保证发电设备安全运行,提高我厂经济效益,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等,制订本细则。 1.2 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贯彻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 2监督范围 2.1 透平油:机组润滑用透平油、调速机用操作透平油、库存备用透平油质量。 2.2 绝缘油: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用绝缘油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绝缘油质量。 2.3 六氟化硫:六氟化硫断路器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 2.4 机组冷却水:发电机二次循环冷却水质量监测。

3 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 3.1 我厂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以厂部(领导小组)、生技部(专责)、车间(发电部班组、检修班组)等三级技术监督网络,负责领导、组织和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各级人员的主要职责: 3.2 厂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管理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 公司)、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3.2.2 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 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 3.2.3 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 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3.2.4 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 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3.2.5 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 定的技术要求; 3.2.6 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 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 3.2.7 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86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1目的 1.1为加强锅炉技术监督工作,确保锅炉技术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锅炉设备运行的可靠性,锅炉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研究推广新技术,提高锅炉专业技术监督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电厂/电热公司的所有电站蒸汽锅炉。 3技术监督网络成员组成 组长: 成员: 4汽机技术监督网络各级成员的职责

4.1汽机技术监督小组组长: 4.1.1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并监督制执行; 4.1.2负责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 4.1.3制订电厂及宏晟锅炉重要工作规划以及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电厂及电厂锅炉的有关安全、经济运行的重点项目; 4.1.4健全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成立锅炉技术监督网,全面掌握全厂锅炉的设备特性、运行、检修状况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研究解决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中重大技术关键问题,组织对重大锅炉运行故障及时进行分析解决; 4.1.5主持和组织重大锅炉运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反事故措施; 4.1.6及时了解锅炉的运行状况,进行超前监督和预防性监督,提高锅炉技术监督水平; 4.1.7组织召开全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协调、落实和总结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正式版)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 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 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 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 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 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 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 处理存在问题, 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 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 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 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 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 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 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 管理内容 4.1 管理目标 4.1.1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 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 并可控、在控, 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水、汽、油、氢和燃料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化学监督导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化学技术监督的机构与职责、范围和内容、定期工作、指标异常告警等主要业务内容的要求。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异常:是指没有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工作规程开展试验、检定和操作;监督指标不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偏离正常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提出了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机构及职责、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执行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第一级为生产技术部,第二级为运行部、检修维护部等部门,第三级为各执行班组及设备负责人。

第六条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各项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及制度,行使化学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二)负责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审批上报集团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 (三)负责审批化学监督年度计划、总结、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 第七条副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 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协助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做好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全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指导检查生产技术部化学技术监督专工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对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审核。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主管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网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掌握各主要设备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督促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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