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者必读】美国移民局关于使用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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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者必读】美国移民局关于使用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新政

【业者必读】美国移民局关于使用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新政

业内必读

作者:Yevgeny Samokhleb律师

New USCIS Policy on Loan Proceeds Used for Source of Funds

美国移民局关于使用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新政

Yevgeny Samokhleb律师是刘宇和贝特曼律师事务所EB-5律师,美国EB-5投资移民执业律师,为EB-5投资者在移民过程中提供全程指导,并代表投资者与美国移民局、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和美国海外领事馆处理移民相关事宜。他也精通于移民法的其它领域,包括家庭团聚签证、商务签证、诉讼和上诉。在拥有法学教育背景的同时,他在不动产法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曾在纽约市民事法庭工作期间研究房屋租赁法,并协助法官起草判决书。

正文如下:

In a public engagement conference on April 22, 2015, USCIS stated it is enforcing a new policy regarding adjudication of EB-5 petitions where the source of funds is based on bank mortgage loans. The new policy is the agency’s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EB-5 regulations’ use of the words “capital” and “indebtedness.” 8 C.F.R. § 204.6 defines as including a contribution of “indebtedness secured by assets owned by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that the [petitioner] is personally and primarily liable.” Since the in ception of the EB-5 Program, this has always been understood as referring to the investment transaction between the petitioner and the project. Now, USCIS has suddenly begun to apply this language to indebtedness transactions within the chain of investors’ source of fu nds.

在2015年4月22日举行的公开会议中,美国移民局表示其正在施行一项针对使用银行抵押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EB-5申请的新裁定政策。该项新政策是美国移民局对于EB-5法规使用“资本”和“负债”两词的全新解读。在《美国联邦法规》第8篇第204.6款的定义中,包括一种“由[申请人]拥有所有权的资产作为担保的负债,前提是该[申请人]自身对负债承担主要责任”的资本出资。自从EB-5计划诞生之日起,这一定义一直以来被公认为适用于申请人和项目之间发生的投资交易。现在,美国移民局在突然之间将这一定义应用于投资人资金来源链中的负债交易。

Accordingly, EB-5 petitioners must now demonstrate that they own the collateral used to secure their bank loan and that they are personally and primarily liable for the loan. The quintessential scenario is when the petitioner is the sole owner of property that he or she uses as collateral for a loan. Such cases will not encounter any problems under the new policy. Similarly, no problems should arise in cases where the collateral is wholly owned by a third-party, who obtains the loan and gifts the funds to the petitioner. USCIS also seems to continue approving cases where the collateral is owned by the petitioner and a spouse as community property and the petitioner is the primary borrower of the loan. However, it remains unclear whether USCIS will approve a case where the petitioner and spouse are co-borrowers on the loan.

这样一来,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人现在就必须证明其对于用作银行贷款担保的抵押物拥有所有权,且其个人对于贷款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申请人作为房产的唯一所有人,将房产用作抵押物申请贷款。这样的案例在美国移民局的新政下不会发生任何问题。同样,如果抵押物为某第三方完全所有,且该第三方凭借该抵押物获得贷款并将贷款资金赠予申请人,那么在美国移民局的新政下也不会发生任何问题。此外,对于使用申请人及其配偶共有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且申请人是贷款主要借款人的案例,美国移民局目前看来同样给予继续批准。但是,美国移民局是否会批准申请人及其配偶作为贷款共同借款人的案例还是显得不太明朗。

The situation becomes more complicated when the petitioner and a third-party who is not a spouse are joint or co-owners of property, such as where parents own property jointly with their children or where the petitioner owns only a percentage of the property. Such cases will be denied under USCIS’ new policy. Similarly, a petitioner who is a co-borrower of the loan, rather than a sole borrower, will most likely also be denied. Unsecured loans are also unacceptable, though that has been articulated by USCIS for a long time.

此外,还有更加复杂的情况,即申请人和某个其配偶以外的第三方共有某套房产,例如,父母和其子女共有某套房产或申请人在某套房产中拥有一定比例的份额。这样的案例将在美国移民局的新政下遭到否决。同样,如果申请人是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而非唯一借款人,其申请也极有可能遭到否决。另外,无担保贷款也是不被接受的,这一规定是美国移民局长期以来一直予以明确的。

The easiest and most direct method to cure cases with such defects is to gift the collateral property or the loan proceeds to the petitioner. The owner of the property may obtain a loan in his or her name and gift the loan proceeds to the petitioner. Alternatively, the petitioner may receive the property as a gift and directly obtain the loan. If the petitioner is joint or co-owner of the property, an additional step must first be taken by which the petitioner relinquishes his or her share of the property to the other owner. All of these methods are acceptable to USCIS, as long as the gift agreements and relinquishment declarations are detailed, executed as chronologically applicable, and are legally binding. It remains to be seen though whether an executed declaration is accepted as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change in ownership, or whether a formal deed change will be required as well.

解决上述缺陷案例的最简便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将抵押房产或贷款资金赠予申请人。房产所有人可以以其名义获得贷款并将其赠予申请人。抑或,申请人可以接受某套房产的赠予并借此直接获得贷款。如果申请人是某套房产的共有人,那么就必须多做一步,即申请人必须先将其所有的房产份额让渡给其他共有人。所有这些方法都是被美国移民局所接受的,前提是赠与协议和让渡声明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详细陈述相关事宜并经相关当事人签署生效,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但是,经签署生效的让渡声明是否足以证明所有权的变更,以及是否需要提供正式的所有权证书变更证明文件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The new USCIS policy is almost universally opposed in the EB-5 community as being a legally deficient interpretation of the law. The new interpretation contradicts the plain meaning of the statute and regulation, as well as binding precedent decisions set forth by the 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 USCIS’ argument is that th is was always the policy, but it was erroneously applied based on a wrong interpretation of existing regulations. For this reason, the policy is being applied retroactively to all existing cases. Appeals have already begun, and the issue is expected to ultimately reach and be resolved by a federal court.

美国移民局推出的这一新政几乎受到了EB-5各方人士的普遍反对,反对的声音主要在于新政对于法律的不充分解释。新的解释不仅与法规和规章的一般含义相互抵触,而且还与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先前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决议存在矛盾之处。但是在美国移民局看来,本次的新政其实是一直以来施行的政策,只不过是由于对现行条例的误读而导致了政策的错误应用。因此,新政仍然可被用于所有现有案例。针对这一问题的上诉已经开始涌现,而该问题预计将最终通过联邦法院的裁定得到解决。

The biggest difficulty will be for investors with defective loans whose petitions have already been filed. Depending on the unique details of each case, some will be curable by gift. However, such attempt to cure is not without risk. While a gift or relinquishment executed retroactively may cure the loan defect, it may trigger a denial due to the petition not being “approvable when filed,” as required by law. Because the new policy is new and sudden, there are no clear answers to many legal questions that have recently arisen. These answers will only come with time and experience. In the meantime, investors with potentially defective loan situations should consult with their attorneys as to how to minimize their risk.

目前面临最大困难的莫过于贷款存在缺陷且已经递交申请的投资人了。取决于各个案例的特定细节,有些情况可能可以通过赠与行为得到补救。但是,这样做也并非万无一失。尽管事后作出的赠与或让渡行为可能补救贷款缺陷,但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做法也可能会由于申请“递交时不可批准”而遭到否决。由于新政的出台时间较短且颇为突然,许多最近出现的法律问题尚没有明确的答案。这些答案只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才会浮现。在此期间,可能存在贷款缺陷的投资人应该向其律师征询能够将风险降到最低的补救方法。

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最新)

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条件 配偶移民的条件: 1.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 2.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子女移民的条件: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二、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流程 1.美国申请人在移民局入纸申请 2.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3.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4.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5.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6.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7.中方受益人收到3号邮包 8.填好3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9.美国签证中心将资料转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10.广州领事馆发放4号邮包(安排面谈) 扩展阅读:美国投资移民的优势 1.申请人无学历、语言、商业背景的限制,投资款项可以为继承、赠与等多种来源,这是美国移民投资项目最显着的优势。 2.申请成功率较高。美国移民投资项目优势的一大特色就在于其申请成功率比较高。 3.全家移民,福利优厚。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福利制度非常完善,无论是医疗保险、退休金,还是失业救助、学童营养补贴等都居于世界水平,而移民者可以与美国公民享受完全同等的福利待遇。 4.子女读大学前可享受免费的公立学校就读,此外,子女还可以优先就读美国高校,享受全球的教育。 5.投资项目获得政府批准,项目可靠。投资自由,不必亲自经营。 申请人可以在移民机构的帮助下选择优质成熟的项目进行投资,只需间接产生规定的就业机会即可,不必亲自在美国经营投资项目,避免了因为不熟悉海外市场而造成的资本损失。 6.可根据意愿选择加入美籍。申请人在持绿卡居住5年后提出入籍申请前五年,累计在美国居住超过一半的时间。就可以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EB-5投资移民项目旨在吸引更多人投资移民美国,同样也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较短,成功率较高的一条便捷通道。

2020年信用社贷款资金来源范文

信用社贷款资金来源范文 银行所有信贷资金都是打到借款人的银行卡上,在信贷员不知道你密码的情况下,如果可以转走你的资金,只有存在两种情况:一个是受托支付;二是借新还旧。 受托支付 指的是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贷款合同约定的交易对象,这是为了减少信贷资金被挪用。 比如:你办理了一笔装修贷款,如果是自主支付,那么你的钱实际上可能并未用于装修,而是挪用去炒股或者买房付首付款了。为了减少这种风险,银行对于存在挪用可能的客户或部分业务,会要求信贷资金要受托支付。根据你提供的购销合同及支付对象,银行进行审核,没问题的话,由银行直接支付给交易对象,这样确保了信贷资金不会被挪用。 这种情况,需要你提交相关材料,银行工作人员肯定也和你交代过,依归划款,你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种情况的概率不高。 借新还旧

借新还旧,就是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比如你2018年10月10日有笔20万元的贷款到期,你虽然有能力归还到期的利息,但是没有能力一下子偿还全部的本金,那么与银行沟通后,银行可能会发一笔新的20万元贷款给你,直接用于归还10月10日到期的那笔贷款,你变为重新欠银行一笔新的20万元。借新还旧在贷款合同中都会约定直接用于归还哪笔旧的贷款,放款后,银行会直接划拨。 这个情况,在贷款合同里肯定有写,银行也肯定和你交代过,依归划款,你也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种情况的概率不高。 如果不出意外,你这笔贷款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找信贷员借的一笔过桥资金,而你已经把账户密码信息告诉了信贷员或者与信贷员签了委托协议。 过桥资金 因为银行审批借新还旧的案例并不多,特别是小额的资金,很多都不批,故而现实中不少人,贷款到期无力归还时,会找他人借款用于归还,待银行放款后,再归还他人。这个他人最多的群体就是经办的信贷员,一则其可以保证银行会续批贷款,二则你使用过桥,减少了信贷员名下的不良贷款。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委托贷款的业务流程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等要素。 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 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

美国公民如何申请父母移民美国

美国公民如何申请父母移民美国 2011年09月28日 17:09 参与互动(0)【字体:↑大↓小】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 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重要提示 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 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 三、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已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 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

美国移民局界定非法移民居留情况

美国移民局界定非法移民居留情况 事件:美国移*局新规界定非法居留情况 美国移*局11日发布新规,从8月9日起,持有F、J、M签证的国际学生及访问学者,包括持有F-2、J-2、M-2签证来美的亲人,都必须在8月9日前维持留美的合*份。非法居留若累积180天或一年,可罚三年或十年不得再度入境。 生效日期:2018年8月9日 影响人群:持F,J,或者M签证的外国留学生、访问学者以及他们的家属 政策解读 1、两种情况属于非法居留 在8月9日前,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被认定为非法居留: *被美国国家安全局拒绝移*申请的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I-94过期的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被移*法官,或移*上诉委员会,作出要求离境,驱逐,遣返决定的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在8月9日后,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被认定为非法居留: *任何人结束学业,或者授权访问活动后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任何人被发现从事不符合当前身份行为的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结束短期课程,实习期,合法宽限期的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I-94过期的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被移*法官,或移*上诉委员会,作出要求离境,驱逐,遣返决定的第二天,未有合法留美身份却仍然留在美国. 2、三年、十年和永久禁止入境 根据移*局此前的规定: 从最近一次入境起算,累计非法居留超过180天,出境后三年不得入境。

非法居留超过一年,则十年不得入境; 若试图在处罚期间入境,将会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国。 提醒:目前移*局正在对该备忘录进行30天的公示以及公众意见搜集,详细备忘录内容可登陆USCIS网站查询。 政策影响 中国留学生居全美之首,也是在美国滞留最多的人,这对于所有留学生及访美的人来说简直是个噩耗。 据国土安全部逾期居留统计而进行分析,150万在美留学生和交换学者中,逾期滞留占2.74%,而在签证过期后续留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有7545名,高居所有国家冠军。 根据移*局颁布的新规 在8月9日前,外国留学生、访问学者及其家属若在美完成课程、毕业、I-94卡过期后的次日,如果没有维持留美的有效身份(lawfulstatus);曾被国土安全部(DHS)裁定为非法居留,并且基于该原因被国土安全部拒绝其移*申请后的第二天;遭到移*法官、移*上诉委员会(BIA)下令递解或驱逐后的隔天,无法继续维持合*份,即算非法居留(unlawfulpresence);以上将在身份失效当日起,开始累计非法居留期。 同时,持有上述签证者已经完成学业或OPT、CPT工作;毕业后的60天宽限期(GracePeriod)结束;或遭到移*法官、移*上诉委员会下令递解或驱逐后

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证明

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证明 导读:篇一:项目借款用途说明及还款计划书 ------公司/银行: 湖南龙源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因在开发过程中资金周 转需要,特向贵单位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元整。借款用途及还款计划说明如下: 湖南龙源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投资开发画溪〃银杏景苑项目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左右,容积率为,绿地 率达到,项目分期开发,预计项目总投资万元,建成后将成为该区域地块的龙头项目。目前项目一期2万㎡已经竣工交付。建设中的二期工程由5幢高层和1幢商业街构成,共计建筑面积约5万㎡左右,已于2011年3月正式开工。因受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影响,目前资金 缺口六千万元左右。此次项目借款主要用于在建工程的.土建工程, 其中后续主体工程建设和主体装饰工程用款约5000万元,项目后续 配套设施,包括配电工程、电讯、电视配套、消防工程、管道燃气、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以及竣工验收费用约1000万元左右。 我公司承诺按期归还所借款项之本金与利息。还款来源保证如下:画溪〃银杏景苑项目一期在售住宅销售均价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 商业用房均价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项目二期开发总量5万㎡左右,其中商品房420套,营业用房35套。整个项目竣工完成后,居住人 气与商业气氛都将形成规模,因此公司计划将二期售价提高15 %左

右,目前已经有登记意向客户130名。如各项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画溪〃银杏景苑二期30%的销售收入即可用于归还贵单位之借款。 请贵单位批准我公司借款申请为荷! 长兴画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篇二:还款证明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 还款证明 兹有以座落位于:,土地证号为:的土地向我行进行抵押贷款,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他项权利证号为:,现贷款已全部还清,同意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特此证明 抵押权人: (公章) 年月日 篇三:项目借款用途说明及还款计划书 兹有。。。。有限公司因在物流及矿产品贸易过程中资金周转需要,特向贵单位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借款用途及还款计划说明如下: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由自然人。。。。。。投资518万元筹建,公司主要业务为普通货物运输及矿产品贸易,2014年公司业务已形成规模,与上下游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总价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示范文本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委托贷款的业务流程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 期限等要素。 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 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 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 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贷款种类: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委托代理

2019美国移民最新政策是什么

2019美国移民最新政策是什么 美国移民最新政策 1.投资移民,即所谓的“EB-5” 近10多年来,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腾飞,产生了大量的高净资产人士。而投资移民这个在上个世纪还很少人申请的类别,为中国富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美国合法身份打开了方便之门。但是,由于中国富人的一窝蜂涌入,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从项目欺诈到雇佣劳工不足等等。此外,由于这一类移民签证名额被中国严重垄断,从而导致全球分配严重失调和不足,出现了所有的中国公民的申请都需要“排期”。即便申请第二天就获得移民局的批准,申请人也需要排队大约2年左右,才能开始递交“临时绿卡”的申请资料。川普上台后,移民局是否会借着众多的项目欺诈“丑闻”等因素,从而大幅度提高投资款的入门限额或增加更加苛刻的附加条件,目前也是一个未知数。 2.非法移民 川普对待移民(尤其是非法移民)问题的态度非常鲜明。他在当选后接受CBS 新闻60分钟的采访中就明确提出,在就任后将立马动手驱逐有犯罪记录的两三百万非法移民。 由于非法移民的外延非常宽泛,凡是在美国境内没有或曾经有过但现在丢失了合法身份的外国人,都是“非法移民”,具体包括: 被美国移民局或移民法庭判定递解出境的外国人; 非法入境的外国人; 合法入境后超出批准期限擅自逾期滞留的外国人;

合法入境后在美国未能持续保持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如F-1国际学生未能保持全日制学分或未能继续或完成学业者、被解雇的H-1B工作签证持有人等。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非法移民的数量非常庞大,尽管具体数字无法统计,但估计应该在一千万人以上。面对数字如此庞大的非法移民,任何一个政府都 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他们全部驱逐出境的。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这一部分有犯 罪记录的非法移民,尤其是有暴力犯罪记录的非法移民,一定会首当其冲,很 快面临被强制遣返的命运。 对于有递解令在身的非法移民,这一类人也非常多。他们由于各种原因曾 经被美国移民法庭判定递解出境,却在上诉期间隐匿下来,一直没有被递解出境,因此很可能会被排在第二执法顺序。这一部分人的前景也很不乐观。 对于获得“自动离境”逾期未能离境的非法移民,数量同样非常庞大,其中 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曾被移民法官责令“自动离境”,但在“自动离境”期限届满后仍 未离境,从而导致这个“自动离境”的判决依法自动转变成了不可上诉的“递解令” 的人。这样的外国人,也被视为已有生效的“递解令”在身的非法移民。尤其是 在加州和纽约州,许多华人通过各种中介和服务机构,申请了“政治庇护”,并 在移民法庭上败诉后,向法庭申请了“自动离境”获批而预期滞留未归。这些人 很有可能会在第二拨的执法过程中成为排查对象。 3.非法移民的子女 奥巴马总统在其第二任期内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推行一项新政,允许 非法移民的子女获得一定的合法权益,包括上学和合法工作的权利。条件是这 些人当初非法进入美国的时候尚未成年、现在出来申请工卡时也未超过35周岁、本人持有或在读美国的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并且没有犯罪记录。符合这 些条件的非法外国人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工卡,并凭批准的工卡办理美国的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分析

调查企业借款的真实用途: 1、流动资金需要 可通过调查企业的年度生产计划(供货合同)、原材料采购需求(购货合同)、自有资金情况、资金缺口情况等来判断。 按正常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分析 2、偿还其他银行债务 (1)一般来说,对此种情况应保持警惕。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支付能力不足,对银行借款依赖过重。 (2)但是,对于一些优质企业,此种做法有助于我行争取客户,相当于将在其他银行的授信业务转移到我行办理。 3、挪用于其他用途 可能挪用为: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投资,股权收购,证券投资等。 (1)这类投资通常期限长,风险大,短期还款来源不足,往往会出现逾期,且部分用途可能违反人民银行及我行有关信贷政策。 (2)这种以“流动资金”为名申请贷款,实际却是从事生产经营以外的活动,将影响我行对企业的正常还款能力的判断以及贷款的按时回收。 (3)按实际贷款用途选用相应的授信种类,进行相应调查分析。 还款来源调查重点: 企业的还款来源主要有: 1、销售收入 2、银行借款 3、收回短期投资或出售资产 4、增资、扩股等 5、其他 以销售收入偿还借款:销售收入应是大多数企业的主要还款来源,尤其是生产型企业,为此,应重点调查其还款来源是否充分,通过对其财务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对企业的偿债能力作出合理判断。 以银行借款还款: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其他银行借款作为还款来源,(2)借新还旧或还后再贷。 表面上看,企业履约情况保持正常,但前提条件是融资渠道畅通,实际上此类企业的经营风险已大量转嫁给银行,应引起关注。 由于同业竞争激烈,甚至恶性竞争,此类现象普遍存在,但我行应注意关注企业的变化趋势,及早撤出。 以短期投资或出售资产还款 重点调查该类还款来源的可行性和变现性,一般来说,这不应成为主要还款来源。 以增资扩股的资金还款 类似于“搭桥贷款”,应注意资金到位时间和可能性。 其他还款来源 重点调查还款来源的可靠性、稳定性。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和化解该类业务风险,维护我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中“受托人”即指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委托贷款不属于授信业务,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各行要切实做到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贷款要件 第四条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受托人不得代委托人指定借款人,或者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借款人的资格须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 第五条委托贷款用途须符合《商业银行法》及《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国家限制、禁止支持或重复建设的项目。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方面,与对自营贷款的要求相同。

第六条期限与利率、费率 (一)委托贷款期限按照《贷款通则》规定执行。 (二)委托贷款利率及借款人违约金的计收由委托人决定,但须符合《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各行要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成本核算等综合因素,制定本行委托贷款手续费收费标准,报总行备案。 第七条委托贷款是否需要担保及担保条件由委托人确定,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部门分工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门职责 (一)制定、修订本行委托贷款业务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二)对委托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及贷款文件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必要时按尽职调查和风险评审机制进行报批。 (三)对本行委托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控。 第九条公司业务部门职责 (一)统筹本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营销工作。 (二)接受委托贷款客户申请并进行合规、合法性初审,报风险管理部门审核。 (三)与委托人、借款人签订三方均认可的委托贷款合同。 (四)根据委托贷款合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收取手续费。

美国移民流程

1.EB-5投资移民项目是什么? 答: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INA)第203(b)(5)条,每年有1万个移民签证给希望通过投资美国企业来获取在美永久居留权的合格人士。Employment-based 5th category 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简称EB-5,此类的永久居民身份可以给投资人单独使用或与配偶及所有未满21岁未婚子女一起使用。 若投资人EB-5申请获准,投资人及家属可以获得有效期为两年的有条件绿卡身份。在这有条件居留期间,投资人必须继续满足所有EB-5的要求以符合去除有条件身份的要求。再去除有条件绿卡身份的申请获准之后,投资人及家属才会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2. 以EB-5投资移民申请正式永久居留权(绿卡)需要多少费用? 答:一般来讲,投资人需要自美国大多地区至少投资100万美金,或在“高失业率地区”或“偏远地区”投资50万美金,同时还有移民律师费,以及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的申请费。 3. EB-5投资移民申请人的资格是什么?

答: (1)投资或正在积极的进行投资一家新的企业。企业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法人公司、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等。 (2)注入投资或正在积极地注入投资所需的资本,即至少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数额较小的50万美元投资要求仅适用于在“高失业率地区”的投资。“高失业率地区”是指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数值的1.5倍的地区或美国政府指定的偏远地区。→ (3)所作投资有利于美国经济,并为美国公民或合法移民员工创造至少10个的全职工作。 此外,投资人必须证明投资资金的来源为合法,且投资人打算积极参与与型企业的管理。

4. EB5申请的程序和时间是什么? 2-3个月 24个月 40天 1个月 21个月 12个月 5年 申请人在国内 6个月 1年3个月 备注:以上时间以目前客户审理 速度计算,具体时间变动以移民 局审理速度为准

信用社贷款资金来源范文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写

信用社贷款资金来源范文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写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模板 ______农村信用社 申请人:______, ___号码为:______,家住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区)_____,我因从事_______,资金紧缺,需向贵信用社申请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用______收入作还款。同时,由________提供保证/抵押担保。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参考资料: 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部): 申请人:年龄__,住址___。 因___(用途),特向贵社申请贷款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整,期限__年,并用__(担保人单位名称)在职正式职工___,本人工资作为保证,到期还清全部本息,望贵社予以办理为谢。 申请人(签字并盖手模): 年月日 贷款申请报告 XX信用社:

本人因为XX需要,现在资金周转有些困难,故向贵社申请XX元贷款,以XX的位于XX的XX作为抵押/质押,,贷款期限XX年,以XX收益作为还款.望贵信用社,予以支持! 为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美国移民签证拒签退档分析应对

美国移民签证拒签退档分析应对 近来,不少的朋友致电咨询有关美国婚姻移民的事宜,而其中大部份的申请人,都是已经经历了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的面签,但是收到了“白条”(因不相信婚姻关系,而被以移民法212(a)5A拒签),移民美国退档了。 被退档了,怎么办?为什么会这样? 当申请人手持以上的美领给的单张后,根据不知所措,第一句总会说:我们都是真实的啊,为什么会退档呢?为什么会不相信我们呢?我们都是真心相爱的。。。。。。 下面,我们一起来谈谈,为什么我们申请人都认为是真实的,可靠的婚姻,会被美领认为是不真实呢? 美国移民法如何判定假结婚? 一、“唯一”目的是取得居留权 虚假婚姻外籍人士透过与美国婚姻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是取得美国居留权最容易的一种方法,也是最快的方式,因为属于美国公民的配偶,不必轮侯美国的移民配额。如果与美国永久居民结婚,则属于亲属移民第二优先,有等待配额的排期。 嫁、娶美国公民的虚假结婚,美国称之为“假结婚”或是“可耻婚姻”(Shame Marriage)。美国移民局近年来,特别是1996年移民管制法实施以来,对于假结婚案有了比较严格的控制,在办理配偶移民时,调查婚姻是否基于企图移民美国的因素,为婚姻移民三大条件之一。 在审查婚姻移民时,主管单位移民局最大的考虑问题即为,“婚姻的主要因素是否在为配偶寻求美国的合法居留权”。其预防的方式有两个程序:如果外籍配偶在国外,要先申请美国的入境,美国领事馆的人员要看婚姻的背景状况,例如两人是否没见几次面就“爱河永浴”或者从来没有住在一起,如果没有发现明显的舞弊行为即先行发给美国移民签证。 第二个程序,则是依1996年的移民法,把原先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外籍配偶的美国居留权改为两年有效期的“临时居留权”,其目地即在于如果婚姻为虚假婚姻,两年则可能会

委托贷款流程

中国银行委托贷款办理流程及费用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中国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利率】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的违约金的计收、担保方式和条件等均由委托人确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相关费用】 原则采取议价的方式,根据业务操作烦琐程度、业务风险性大小而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适用客户】 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 1、委托人为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办理境内外汇委托贷款人的公司必须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批准的《跨国公司名录》中的企业。 3、委托贷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 【办理流程】 1、委托人及借款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时,按照中国银行的要求收集相关文件和材料; 2、中国银行负责委托人及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查,资料完整性的整理,撰写委托贷款调查报告,填写委托贷款调查审批表,将委托人、借款人资料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3、经审核后通知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在委托资金划入中国银行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贷款放款条

件,办理放款手续。同时,按约定的方式收取贷款手续费; 5、中国银行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责任,扣缴委托人的应付税款; 6、中国银行对发放的委托贷款建立台账,定期核对; 7、委托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按要求办理还本付息手续。外汇委托贷款的还款必须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按照还款要求和路径办理还款手续; 8、如借款人提出委托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可为其办理相关展期手续。

美国F3类亲属移民申请超详细过程记录

美国F3类亲属移民申请超详细过程记录 2011年9月7日,广州。 完成了最后的面试,历时长达将近十二年的移民申请之路,终于走到了只剩最后一个句号的地方。 在这十多年中,我从没为移民之事开心或者不开心,仍旧按着平常的节奏,过着平常的每一天,自己的工作、孩子的学业和成长,什么都没耽误或者受到影响。 从容不迫,一直是我对待生活和工作的态度。美国还是中国?纽约还是上海?西方还是东方?又有什么所谓呢?始终记住自己身上的责任,做好一个儿子,做好一个父亲,做好一个丈夫,其实,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我相信顺其自然,我相信水到渠成,我相信无论期待还是不期待,那一天终将会来。 回来后将所剩的文件整理归档收纳,觉得有必要将这一完整的过程记录下来,一来是对这十多年申移之路的总结,二来呢,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我的很多关于移民的知识和经验都是从这里得来的,我无偿从前人那里得到了东西,那我也应该同样留下些东西给后来的朋友们。 如能对别人有些许的帮助的话,那,敬请拿去吧。 以下为整个移民申请之过程,按时间顺序以流水账方式记录。 一。【申请】 1999年年底(具体日期已不详),由申请人(我母亲)在美向移民局(USCIS)提交F 3已婚成年子女移民申请。 提交文件内容: I-130表 申请人经认证的护照和公民证复印件 申请人及受益人(含随行人员)出生公证 支票(包括主受益人及随行人员每人各约70美金左右 或许还有其他材料,我不太记得了。 二。【批准】 2001年10月,收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寄给我的函件,告知我的移民案子已被转移至NVC,需要接受排期等待,在此期间,不要安排任何辞去工作、出售不动产等计划云云,并告知了GZU号码,优先日期为02DEC1999. 三。【地址信】 2007年11月,收到NVC寄给我的函件,告知移民程序已到需要主受益人确定联系地址和是否选定Agent,并告知如何操作,内附DS-3032表。于是按照要求,选定在美的弟弟为Agent,并填完DS-3032表,寄往NVC. 四。【缴费】 2008年初,弟弟收到NVC缴费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寄出支票,每人约400多美金(这个阶段我对移民程序还比较懵懂,具体步骤都是母亲和弟弟操作的。) 于2008年4月,弟弟收到收据,表示已经收讫所有移民程序所需费用,并要求接下来的步骤按照NVC官方网站上的指引去完成所需文件,并给出网页链接。并告知这张收据将必须用于后续文件的封面。 五。【暂停】

企业流动资金还款来源解构

企业的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企业固定资产的来源,一部分是自有资金,一部分是银行贷款;企业的流动资 金也一样。 我们已经知道,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二者在还款资金来源上有 一些不同。流动资金贷款可以通过,一次或一年的生产经营周转所产生的现金 回流,得到偿还;而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必须经过,多年多次的生产经营周转,每次周转产生一点利润和折旧,每年偿还一部分,多年后才能得到全部偿还。 但在现实中,有时候会出现一种诡异的现象,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可以按时结清,但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却一直占用,从未还清。 假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是正常的,每年都有折旧和利润,固定资产贷款就可以逐 年得到偿还,最终结清。假如企业不投入新的固定资产项目,我们会发现,在 某一个时期,企业的固定资产已经全部是自有资金了。 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理论上,我们可以把企业一次,或一年生产经营回流的现 金扣下来,用于归还流动资金贷款,但这样会使企业的经营周转乃至持续经营 无法进行,所以实践中,一般采用还旧借新、他行资金置换等方式,企业的流 动资金一直使用着银行贷款。更有甚者,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只换一张借据,就一直占用着银行贷款。 但是,的确也有一些企业,经营状况好,它的利润和现金流都非常丰厚,它也 不愿意用货币资金做理财投资,以赚取与银行贷款之间的利差。这样它就会逐 年减少流动资金贷款的占用,乃至全部归还给银行。它的流动资金,全部是自 有的,它会有一些经营性负债,但已经没有银行贷款了。 在医药行业,有很多企业就是这样,他们不仅没有固定资产贷款,连流动资金 贷款也不提用,因为用不着。有的早年有流动资金贷款,但已经还完了。 相反,假如企业没有利润,或利润的积累跟不上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那么, 它就无力最终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就会一直被占用。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终极的还款来源,还是企业 逐年产生的利润或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其实与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来源 是一样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模板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 篇一:中国银行授权书 鲁中2147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业务授权书 (提示:授权书不得涂改,并请划去多余的空格) 中国银行: 我单位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兹授权下列(大写)★人 办理相关业务,被授权人员均系我单位人员。 本授权书自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书面通知贵行终止之日起终止。本授权有效期限至办妥委托事项或至重新变更授权为止。 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名称:(签章或盖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号处请用中文大写数字填写,如:零、壹、贰、叁、肆、伍?。 2、 办理业务种类不包含在上述范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H、其他”后添加。 3、授权书须随法定代表人(回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篇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201X年版)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201X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维护我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年金办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担保通知》)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中“受托人”即指我行)根据委 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不含个人客户)、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 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委托贷款不属于授信业务,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各分行要切实做到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信用风险。 第二章贷款要件 第四条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受托人不得代委托人指定借款人,或者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借款人的资格须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 第五条个人对法人委托贷款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自然人需身份真实、合法,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并由委托人自主支配。各分行应按照《xx银行个人委托贷款 业务操作办法》的规定审查委托人的条件和资金来源。委托人和借款人均在受 托人所在分行辖区内开立账户。 第六条委托贷款用途须符合《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及国家信贷政策的规定。 为充分防范相关风险,各分行应做到: (一)不得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关于借款人及借款用 途的限制性规定; (二)不得用委托贷款资金从事股本性投资、不得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 事投机经营; (三)遵守《年金办法》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用途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 于委托贷款; (四)委托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 (五)委托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国家限制、禁止支持或重复建设的项目;

移民美国的条件

移民美国的条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全攻略 移民美国,申请美国绿卡,我想这是很多朋友尤其是成年人都梦想的一件事情,那到底怎么样才能不用偷渡,就能移民美国呢?接下来我就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相关技术移民,投资移民,人才移民的信息,仅供参考!本文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0a5660572.html, 大神 如何申请美国绿卡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 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靠推荐信的作用。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卡。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但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移民局会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帐房、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实际上居留时间。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参考: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因期限长短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新移民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可凭原持护照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口岸移民官员作为入境查验,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允许持证人在半年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的人,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意图再返回美国时,不必申请签证。申请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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