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等教育学费定价标准及影响因素

浅析高等教育学费定价标准及影响因素
浅析高等教育学费定价标准及影响因素

浅析高等教育学费定价标准及影响因素

——以我国公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为例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高等教育学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被普遍收取并在十几年内迅速增长,成为普通家庭开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学费也越来越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学费虽然由政府限价管制,但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院校、同一院校不同专业的学费仍有较大差异。本文将依次介绍我国高校学费发展的历史沿革,高等教育学费的定价标准,并从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等三个方面分析高校学费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费标准;成本补偿;投资收益;支付能力

高等教育学费,从字面理解,即高等教育接受者在学习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种费用。“学费是指受教育者向学校或教育举办者(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培养费”1。对于教育机构来讲,学费是对教育成本的部分或全部补偿;对于受教育者而言,学费是对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教育服务和教育产品的一种购买。

我国自1989年开始试行高校收费制度,经过八年的探索,于1997年开始全面实施。1999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规定:“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适当的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财政教育拨款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 199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生均学费为2769元,比1998年增长了40. 3%2。自1989年至2012年,中国大学学费增长了至少25倍3。高等教育学费在居民家庭开支中占相当的比重,已然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

一、高等教育学费发展的历史沿革

上世纪50年代初期至80年代中期,我国高等教育采取的是“免费上大学加人民助学金”制度。学生上学无需缴纳学杂费用,家庭困难者还可以向国家申请人民助学金。高等教育招生培养实行“统包、统分、免费入学、毕业分配”的制度,对大学毕业生实行低工资制,用高等教育免除学费来换取教育接受者所多创造的社会价值,以此来缩小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此举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经济体制相符合,但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国家财政愈发不堪重负,教育经费缺口越来越大。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个别高校开始推行委培生、代培生和自费生制度。1989年,国家教委、物价局和财政部联合制订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宣布对“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除师范生外)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100-300元不等。学费标准虽然很低,更具象征意义,但意味着“免费上大学”的时代就此结束,并形成了普通学生低额收费与自费生高额收费“双轨”并存的局面。

1《教育大辞典》第6分册,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5月,第263页。

2王善迈《论高等教育的学费》[N].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6期第24页。

3王延中《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2)No.5--社会保障与收入再分配》[R].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第187页。

1992年,市场经济的确立带动了高校学费制度的变革。1992年6月,国家教委、物价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提出中央不再制定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和办法,交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视当地情况而定。改革使得学杂费标准普遍提高。

自1993年起,国家教委决定在部分高校试行“全部学生缴纳部分培养费”的制度,收费标准为人均每年350元。此后实行“并轨”的高校逐年增多,1996年增加到600多所。1997年我国高校全面并轨,所有普通高等学校,除师范、农林水利、地矿等特殊行业的院校、专业外,都要收取一定比例培养费。

高校实行并轨后,收费标准进一步扩大并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以1993年为例,最低不低于1200元,最高则在3000到5000元之间”4,年增长幅度达到了30%甚至50%,到了2000年,高校学费普遍涨过4000元。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高等教育经历了从不收费到低收费,再到占生均培养成本较高比例收费的变化。

二、高等教育学费的定价标准

免费教育或低学费虽然保障了大多数人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受教育权利,但其与“谁受益谁付款”的市场原则相违背,用多数人的税收去实现少数人的利益,显然不符合社会公平;同时由于受教育者没有承担或较少承担高等教育成本,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难保证,学校的设施也达不到充分利用,造成一定程度资源浪费。然而如果收费过高,造成个人对教育的实际投资支出高于意愿投资水平,甚至超过最大可能投资水平,则会降低教育投资的收益率,使得一部分人放弃对教育的投资,这些都不利于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适度的教育收费十分重要。

(一)成本补偿理论

一般来说,非义务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在我国,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其在消费4柴效武《高等学费制度研究》[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第156页。

时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但同时,教育拥有巨大的正外部性,一个人受教育,社会上其他个体会在不同程度上获益,教育可以推动生产发展,经济增长,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因此,教育的成本应该由受教育者和全社会共同承担,高等教育学费应该视作是教育成本的一种补偿,“是受教育者对教育的一种成本分担” 5,高等教育学费应低于生均培养成本。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学费管理中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6。

生均培养成本为高等教育学费的确定提供了数量基础,但同其时存在很多弊端。教育成本计量范围的不确定性以及计量基础与标准的不统一造成生均培养成本计量的困难和失真,现有的教育成本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难以真实反映高校教育成本;如何科学地确定学费在生均成本中所占比例同样是一项难题。

(二)利益获得理论

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企业和受教育者个人都能不同程度的从中获益。教育能够提高公民素质、稳定社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教育能够提高劳动者技能,进而提高生产效率;教育能够培养个人能力,改善生活状况,提升人生境界。因此,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政府、企业和受教育者应该按照各自收益率的高低来量化其应承担的培养成本。

高等教育投资具有很高的收益,与物质投资不同,教育投资的对象是人这一特殊的资源。“目前世界各国年均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为11.3%,个人收益率为17.5%,远远高于长期储蓄的利率,也高于其他一般物质投资的年收益率”7。

高等教育具有很强的内部效应,教育投资能增加劳动者知识,提高劳动者技能。有统计显示,受教育者多接受一年的学校教育会使未来年收入增加7个百分点。浙江省统计局曾经在1999年对全省5074名就业者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就业者的收入按照其文化程度的提高,相应呈阶梯式上升,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收入为最低学历者年收入的3.4倍。

5柴效武《高等学费制度研究》[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第21页。

6伍海泉;董欢;于海曼《标准生均成本应成为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数量基础》[J].中国高教研究. 2001年第6期第20页。

7《投资教育,相当于买本世纪最后一只原始股》[J].光明日报. 1999年8月16日第11版

下表为“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图表来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5》表1-86

从上表可以看出,失业率与受教育程度有直接关系,初中学历的失业率最高,总计占到了整个失业人口的49.3%,而之后随着学历的增加,失业率开始骤降,研究生失业率仅占总失业人口的0.1%。由于不识字和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在城镇就业人口中占的比重很小,所以在失业者中占的比重也很小,但从初中开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在失业者中占的比重也随之减小。这就说明教育能促进个人的就业,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对于其未来工作状况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同时,教育的外部性也十分强大。教育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其主要表现为教育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个别生产效率动生产率,使企业获益,进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演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而社会产出的稳定增加也是政府财政稳定的基础。1998年6月24日,由国家国资局授权的湖南四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正式认定: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袁隆平”品牌价值为1000亿元人民币。此外,教育可以增强人们责任意识,推进民主进程,稳定社会环境,在人类文明演进的过程中起到不可小觑的作用。

(三)支付能力理论

“这种理论是指所有从教育中获得好处和利益的人(无论是直接利益还是间接利益),都应该按照其支付能力的大小,提供教育费用”。即教育成本承担比例的分配不应以获益方获益大小为基础,而应取决于获益者的支付能力,而支付能力的大小又取决于其所掌握的财力。

对于社会与个人而言:政府是社会的代表,而税收是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因此税收就构成了社会补偿高等教育成本的经济基础;个人的财力,是指通过合法经营和劳动所取得的报酬,一般为税后可支配收入,这构成了个人补偿高等教育成本的经济基础。在经济总量一定的前提下,社会和个人的财力是存在矛盾的,即若政府聚集过多财富,则会影响个人财力的增加,两者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按照能力合理分配政府与个人的承担比例十分必要。

对于个人受益者内部而言: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其教育成本负担的数额也应有所差别。收入水平越高,支付能力也越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富人财富减少所带来的效用损失要远低于穷人减少同等数量财富所损失的效用,因此,高收入适当多的承担教育成本是合理且符合公平原则的。

在高校学费的确定中,要以教育培养成本为基础,在确定学费占成本的比例时,要同时兼顾收益原则和能力原则。由于教育的准公共物品性质,若完全按照支付能力确定学费,会造成社会不公平,若完全依据收益多寡确定学费,则可能会使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因为学费过高而被迫放弃受教育的机会。

三、高等教育学费的影响因素

我国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虽然由政府制定,但地区间、院校间和专业间学费存在很大差异。根据经济学的分析,同等级产品的价格由生产成本决定,不同等级的产品价格除了成本外还需考虑质量差异。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基本遵循上述原则,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下面就学校办学水平、学校所处地区、不同专业方向等三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一)不同地区的学费差异8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地理条件各不相同,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很大差异,教育培养成本、教育投资收益以及当地居民的支付能力也大不相同,因此,学费地区差异的存在是合理且公平的。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土地、劳动力以及各种生产资料价格相对昂贵,生产和生活成本较高,因此生均培养成本也较高,同理,经济欠发达地区成本相对较低,这就造成了地区间教育成本的差异;一般来讲,同等级的高校在当地的认可度要高于外地,因此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高校毕业生通常能得到更好的留在经济发达区发展的机会,这就造成了地区间教育投资收益的差异;通常高校会给当地学生更多的名额,即本地学生所占比例较大,而经济发达地区居民收入普遍比欠发达地区高,这就造成了造成支付能力的差异。综上所述,由于经济较发达地区有更高的教育培养成本、教育投资收益和支付能力,其学费水平一般要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以2013年为例,东部地区:北京、上海各重点高校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水平在每学年5000-5500元;江苏、浙江省重点高校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水平在每学年4500-5000元;广东、福建重点高校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水平在每学年4500-5500元。而中西部地区:河南、安徽省重点高校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水平在每学年3500左右;湖南、湖北省重点高校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水平在每学年4000-4500元;山西、陕西省重点高校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水平在每学年3500-4500元。可以看出,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高校学费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二)同地区不同院校学费差异9

同一地区不同等级院校之间学费也存在差异,其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体现在成本和收益上:不同院校由于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校园环境等的不同,造成了教育培养成本的差别;重点院校拥有更好的教学水平和配套设施,一般来讲会使学生获取更多的知识和更高水平的

8本标题下的学费数据均来自各省物价局官网

9本标题下的学费数据均来自各省物价局官网

技能,而且重点院校毕业生会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可,因此其受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这就造成了教育投资收益的差异。综上所述,重点高校由于基础设施良好,师资力量强大,理应收取高于同地区普通高校的学费。

以北京市为例,2013年北京211工程大学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而普通高校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费为每学年4200-4600元;就四川而言,2013年四川省内211工程大学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为每学年4500元左右,而普通高校本科普通专业平均学费为每学年3500-4500元。

(三)同院校不同专业学费差异10

不同专业之间实行差额收费的现象是很明显的,同一学校不同专业间的学费有时可以相差几千甚至上万。首先,不同专业其培养成本各不相同,例如,理工科和医科要比文科办学成本高很多,“据国外教育经济学家评估,培养一个文科生仅占培养一个理工科学生成本的1/4”11;其次,不同专业的教育投资收益不同,例如艺术类专业如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等不仅专业培养成本较大,而且毕业后收入也较高,其内部效应远大于外部性,因此学费一般较高;专业的热门程度也是影响学费的关键因素,一些专业由于具有较大的投资收益而十分紧俏,供不应求,因此学费较高,而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学费差异来调节各专业的供求失衡,通过补助或低学费来吸引学生就读一些冷门但为社会所需要的专业方向,例如各师范院校每年都会招收大量免费师范生以补充教师队伍。

北京大学普通专业为每学年4800-5300元,而医学部各专业为每学年6000元;中国人民大学普通专业每学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复旦大学普通专业每学年5000-6500元,而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每人;上海交通大学普通专业每学年5,000元,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每学年6500元,设计学类(艺术)每学年10000元;同济大学普通本科专业每学年5000元,工科试验班(建筑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10本标题下数据来自各高校2013年招生简章。

11黄晗《高校学费影响因素分析及定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12期第199页。

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学年6500元,三、四年级每学年16000元;工科试验班(机电类)专业每学年15000元。

上述数据显示,我国各高校学费在专业上的差距还是十分显著的,举例中相差最大的为同济大学,软件工程比普通专业学费高出了11000元/每学年。通过对比可以发现,理工类专业学费普遍高于文史类,医学类、外语类、建筑类、金融类专业学费普遍高于一般专业,艺术类学费几乎达到所有专业学费之最。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基本按照“成本-收益”原则确定,并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居民支付能力,能够体现一定的公平与效率。然而,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学费标准“一刀切”的现象普遍存在,且我认为学费标准普遍较高: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09.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6,977.3元12,而同期国家公立高校普通本科平均学费为每学年4000-5000元,约占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18%-23%,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7%-72%。高校学费的制定既要促进教育事业更加有效地开展,同时也要保障大多数人都能够享受受教育权利,保证困难学生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参考文献】

专著:

[1]柴效武《高等学费制度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3版

[2]甘国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版

[3]D.B.约翰斯通/美《高等教育财政问题与出路》[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版

[4]《教育大辞典》第6分册[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2版

12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官网

报刊论文:

[1]伍海泉;董欢;于海曼《标准生均成本应成为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数量基础》[J].中国高

教研究. 2001年第6期第20-24页

[2]王善迈《论高等教育的学费》[N].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6期

第24-27页

[3]靳希斌;郑晓鸿《个人收益——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理论基础》[J].辽宁高等教育研究.

1999年第5期第48-51页

[4]张其亮《关于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实证研究》[J]. 教育与现代化.2010年9月第3期

第7-11页

[5]哈巍《谁来为高等教育付费——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国际比较》[J]. 教育发展研

究.2002年第3期第69-73页

[6]闵维方《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N].北京大学学报 1998年第2期

[7]丁小浩《高等教育财政危机与成本补偿》[J].高等教育研究1996年第2期第37-43页

[8]苏良军;孙便霞《高校学费影响因素及空间相关性分析》[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6年7月

第4期第401-406页

[9]黄晗《高校学费影响因素分析及定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

12期第197-200页

报告:

[1]王延中《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2)No.5--社会保障与收入再分

配》[R].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版

[2]李慧民《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5》[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5

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

1998年第2期 第35卷(总186期)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 U RN A L OF PEK IN G U N IV ER SI T 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N o.2,1998  Gener al No.186 Vo l.35 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 闵维方 内容提要 本文指出高等教育从其本质上看,不仅是一种成本很高的产业,而且是一种成本递增的产业。目前建立起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新机制,显得十分重要。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 社会成员中的配置结构的公平性,是从长远的宏观角度考察的。然而从现实的微观的角度来考察, 在实行大学收费改革的同时,一定要制定必要的配套政策,例如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减免学费,建立 奖学金、助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从而使大学收费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关键词 高等教育 教育成本补偿 社会公平 在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精神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步步深入,全面展开。在当前众多的高教改革热点问题中,与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相关的大学收费改革是最引人注意的问题之一。国家教委多次重申,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高等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部分培养费,改变由国家独揽统包办学经费的局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新体制,使学校逐步走上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办学、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轨道。对学生来讲,则开始了统一实行收费上学、自主择业的改革进程。一石击水,引起众说纷纭,其中议论最多的是社会公平问题。有人指出,实行高等院校收费的这种成本补偿政策的确可以增加大学的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但是,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大学收费会不会对社会公平带来负面影响?我们又应该怎样在高等教育中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对这些问题,近年来人们一直在进行激烈的争论。这既是一个重大的基本理论问题,又是一个迫切需要予以认真解答的现实问题。本文拟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出发,对此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一、高等教育的成本与收益 为了理解大学收费问题的本质,就必须深入理解高等教育的成本和收益。高等教育最主要的功能是一种培养人才的社会活动。在培养人的过程中,是要发生成本的,其中包括教职员的工资、教学业务费、教学设备费、图书资料费、行政管理费、校舍修建费、后勤服务费,等等。高等教育从其本质上来看,不仅是一种成本很高的产业,而且是一种成本递增的产业。这是因为,大学为了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并能推动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的高级人才,它就应该而且必须反映并代表社会上最先进的文化科学水平,因此就需要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配置先 179

数学建模高校收费标准

论文题目:高校收费标准的探讨 论文作者1:张小平 在现阶段建模中你善长:□写作□程序设计□数学思维,好突发奇想□构建模型的应用能力强 论文作者2:李军 在现阶段建模中你善长:□写作□程序设计□数学思维,好突发奇想□构建模型的应用能力强 论文作者3:王雷 在现阶段建模中你善长:□写作□程序设计□数学思维,好突发奇想□构建模型的应用能力强

高等教育学费标准探讨 摘要 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合理定价,是关系到国家、高等学校和受教育者及其家庭利益的大事。本文通过大量收集、分析数据,基于高校的收支平衡初步确定高校基本学费。再对这近几年的基本学费的研究,从学校、学生两个角度综合分析影响学费变化的四个要素,再考虑三个变因:学校、专业类型、地区差异对学费的影响,对部分地区部分高校的部分专业进行定量的分析和评价。 首先,我们大量收集数据,找到我国高校的收入、支出数据,从收支平衡关系计算得到使学校能够正常运行时的基本学费。再从学校和学生的角度考虑影响学费的因素,这里我们从学校角度分析得出生均教育经费和国家拨款比对学费起到关键的影响,而学生角度影响学费的决定因素为权重家庭收入、个人收益率,通过深入研究四个要素,即生均教育经费、国家生均拨款比、权重家庭收入、个人收益率与基本学费的关系,进而得出学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做法是分别对四个要素进行拟合,得出基本学费与各个要素之间的函数关系。再对总体得出的四个函数进行线性拟合,得到其函数的系数。从而得出计算学费的初步模型。计算方程是: ()()()()()43214321107063.035682.046228.021145.0,,,x W x W x W x W x x x x W -++= 通过此初步模型,我们对2000—2009年的学费进行预测,得到初步的合理学费是: 由于初步模型没有考虑学校、地区、专业的差异对学费的影响。因此我们再对模型进行优化,通过考虑学校差异、专业类别、地区差异三个变因对四个要素的影响而建立优化模型。从而修正了四个要素对学费的影响。得到如下的计算公式: ()()()()()()12 341234T i j j n j m W W x W x W x W x αγθγθβθγξθ= 通过上述公式,我们部分计算出北京、湖北、甘肃的985高校的平均收费标准,以及北京某985高校的各专业类别的平均收费标准。 最后我们针对我们计算的结果得出我们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收费标准 最小二乘法拟合 收支平衡

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应以标准生均成本为基础

□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 . 中旬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实践中,生均教育成本仍然是决定或影响学费定价的主要因素。 然而,生均成本究竟是如何界定的?与学费定价有关的生均成本到底是哪个生均成本?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往往将标准生均成本和实际生均成本混为一谈,笼统地研究教育成本计量,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为此,本文对生均成本核算加以研究, 为高等教育学费定价提供借鉴。一、实际生均成本与标准生均成本之比较 生均成本属于教育成本的范畴, 简单的说,生均成本是高校在校每生每年的平均教育成本。目前,生均成本从计量和运用上主要可分为两类: 一是标准生均成本;二是实际生均成本。尽管标准生均成本与实际生均成本计量内容基本相同,但在计量方法、计量依据、计量主体、计量目的方面却有较大区别,具体如下所示: 1.计量方法不同。 (1)标准生均成本是与实际生均成本相对应的概念,又称预算生均成本,它是通过精确的调查、分析与技术测定而制定的教育机构培养一个合乎一定教学质量标准的学生,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一年)所必须发生的,平均用于每个学生的直接支出和应计费用的总和。标准生均成本是以会计、统计为主要方法,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为基础,以培养一个合乎一定教学质量的学生为前提, 通过研究、分析而测算出来的生均成本,相当于工业产品的单位定额成本。用计算公式表示为:标准生均专任教师工资成本=专任教师年标准人均工资÷国家规定的该专业的标准生师比。 (2)实际生均成本是利用现成的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资料或抽样调查资料,经过适当调整而得到的生均教育成本;或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计量基础,对高校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采用一系列会计方法核算出来的成本,也就是教育的财务成本;或是以高校实际成本的发生额为基础,对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和修正后计算的高校学生年人均培养支出。用计算公式表示为:实际生均专任教师工资成本=专任教师年实际工资总额÷年末在校学生当量人数。 2.计量依据不同。 (1)实际生均成本是根据各高校实际资产占用状况和实际财务支出计算的成本, 它取决于学校收入规模、学生规模、财务支付能力、资产占用规模等因素,并受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各高校的实际生均成本通常差别较大。 (2)标准生均成本不以实际成本的发生额为依据,它按国家科学统一标准或地区平均水平为取值基础。有些指标可以采用“高等教育本科水平评价标准”的指标体系,如师生比按1∶16、生均设备值按4000~6000元、生均图书按70~100册、生均校舍面积按6.5平方米等,然后,按一定的方法测算有关取费定额,如图书单价、单位建筑面积造价、教师工资标准等。它包含了很多可变参数 (如学校类型差异、专业学科差别、地区价格因素等),加入不同的参数,就有不同的高等教育成本计算数额。与实际生均成本一样,标准生均成本也不是一个绝对不变的数值,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参数标准,因此也就有不同的教育成本。但与实际生均成本不同的是,标准生均成本不受具体某一个学校的实际财务支出所影响。它类似于市场经济下“社会平均成本”的性质。 3.计量目的和作用不同。 (1)核算实际生均成本是高校内部管理的需要。首先,实际生均成本的核算, 可以反映学校的真实消耗。其次,将实际生均成本与标准生均成本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教育成本的节约或超支程度,有利于学校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科学制定教育投入和管理措施。 (2)计量标准生均成本首先是评价、影响和控制实际生均成本。此外,标准生均成本作为“社会平均成本”,它应是大学学费标准和财政拨款定额的数量依据。 4.计量主体不同。 (1)由于实际生均成本是依据学校实际成本的发生额为基础的,并且其计量是以高校内部管理为需要的,所以实际生均成本由学校自身组织核算比较准确。 (2)标准生均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发生额无关,故应由第三 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应以标准生均成本为基础 董欢 (516003) 【摘要】教育成本是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重要依据。 本文通过实际生均成本和标准生均成本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是:传统的大学学费定价机制中的生均成本只能说明高校对教育资源的真实耗费水平,只有标准生均成本才能作为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数量基础。 【关键词】标准生均成本实际生均成本高等教育学费定价88

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探讨 数学建模

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探讨 摘要 本文探讨的是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确定问题。为了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学费标准。文中通过定量分析,得出了影响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三个主要因素。并建立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模型和学费标准的评价模型。 对于模型一,首先分析出可能对学费产生影响的六个因素,分别为国家生均拨款、生均培养费用、家庭年收入、招生人数、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并对这六个影响因素与学费间进行灰色关联分析,在Matlab环境中得出具体的关联度见表5-1。通过分析,挑选出国家生均拨款、生均培养费用、家庭收入这三个对学费影响显著的因素。考虑到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收费的差异较大,我们将学费的标准分为两类来探讨。并分别对其进行回归分析,确立两类高校学费的回归方程 度确定区间上限,将学生在受高等教育过程中的总投资额定义为大学四年的学费与没有工作而对国民生产总值产生的负价值之和。通过调查分析认定,如果大学生毕业后四年的净收益能够超过大学教育的总投入资金,则认为可以接受。并将毕业四年中平均每年的工资与普通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产生的负价值之差作为学费上限。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知,如果学费低于生均培养成本的0.1倍,则认为教育质量就会得不到保证,故将此临界值作为学费下限。最后我们利用此模型分别对A、B两类高校在2001年至2005年的收费进行检验,得出民办大学与公立大学的学费相比整体较高。但对于两者的发展趋势来说,民办大学收取的实际学费不合理的情况有所好转,但公立大学却向坏的方向发展。 最后,结合模型一和模型二中的结论,我们对教育部门提出了五条建设性建议,具体条款见后文分析报告。对高校制订高等教育学费的收费标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与指导意义。 关键词:灰色关联度多元线性回归预测负价值标准区间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对社会公平的促进作用

江苏高教 2001年第3期教育投入与效益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 对社会公平的促进作用 X 李文利 =摘 要>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对社会公平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教育机会分布的公平和收入分配的公平。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的实施,对公共教育资源和收入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分配的公平性具有促进作用。但是由于不同收入阶层对高等教育支出的负担能力不同,收入水平越低,对学费水平的变化越敏感,因此在实施大学收费政策的同时,要辅以相应的学生资助政策,以保障低收入阶层受教育机会的公平。 =关键词> 高等教育 成本补偿 社会公平 =中图分类号> G4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8418(2001)03-0054-03 本文中的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是指由受高 等教育者个人或其家庭分担一部分高等教育培养成本。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高等学校办学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高等学校不仅不向学生收取学费,而且要拨出相当一部分资金补贴学生学习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开支。1985年我国高等学校开始尝试招收少量自费生,并在1989年确立了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的政策(见5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6)。在随后的年度里,无论是自费生与公费生并存的双轨制时期,还是全面收费的并轨时期,成本补偿的力度都在逐年提高。 在我国实行免费高等教育时期,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能够提供的高等教育机会微乎其微,通过考试进行筛选是接受高等教育者的唯一途径。成本补偿政策被认为不仅可以缓解高等教育财政危机,而且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在实行成本补偿政策的 初期,社会上产生很大反响,人们担心越来越高的学费会使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丧失或减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结果会影响社会公平的原则。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说明如何衡量社会公平,然后分析成本补偿实施前后社会公平的变化。 一 关于社会公平,教育经济学一般考察三个方面的指标:1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o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结构的公平;?高等教育机会在不同社会群众中分配的均等性。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可以用两个指标衡量:1公共教育资源在不同受教育水平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o公共教育资源在不同收入水平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世界上所有国家均是受初等教育的人最多,受中等教育的人次之,受高等教育的人最少。世界银行的一项研 54 X =收稿日期> 2000-12-26 =作者简介> 李文利,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博士。北京 100871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教[2014]35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精神,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义和原则 (一)意义。 高职教育承担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推动了高职教育事业实现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投入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高职院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财政投入激励高职院校改革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高职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等等。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深化改革,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利于高职教育更好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 (二)原则。 1.明确责任。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引导各地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并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2.多元投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投入要向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倾斜。同时,防止财政“大包大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3.促进改革。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注重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强化绩效管理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高职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全过程,体现目标和结果导向,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地方为主建立。 1.明确实施范围。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应当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参照院校所在地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2.科学合理确定拨款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力状况以及学费收入等因素,同时,统筹协调公办高职院校与本地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以及民办职业学

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1高等教育学费现状 我国现行的大学学费标准是依据高校年日常运行费用生均值的25%计算出来的。有学者将我国当前的收费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及我们国家历史上的高等教育收费作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我国高校收费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也处于新高水平。 社会诸多人士指出,学费标准不能按高校日常运行成本来计算,如离退休人员费用、后勤服务支出等显然与教育成本无关,认为应该按学生的培养成本来计算。而生均培养成本如何算,至今却没有人能说得清,学校和政府在现行制度下不可能提供系统的成本信息。研究表明,核算高校学生培养成本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程。即便如此,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仍然要深入探究学费标准,在政府、学校、学生家庭之间寻找合适的平衡点,在当前显得尤为必要。 那么,大学学费究竟为多少才合适?影响学费标准的因素有哪些呢? 2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影响因素 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与受教育者的预期收益 高等教育的外部经济所带来的最终效益是外在于全社会的,高等教育使国家获得了符合社会经济与文化科技发展

需要的人才资源,社会获得了具有较高劳动效率、工作技能的劳动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程度。因此,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原则,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就需要对高等教育投资。 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能产生显著的个人收益,可以提高人的知识、智能、素质,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甚至在择偶方面也具有优势。因此,高等教育学费作为受益者应付出的必要代价,它应和个人收益程度相关。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小于其社会效益。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次不全面调查显示,高等教育的平均收益率在发展中国家、中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分别为24%、17%和12%,而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到10%的个人收益率相比之下显得过低。而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证明,我国国民受教育水平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说明,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应高于受教育者的预期收益,那么就决定了目前大学收费标准不能超过学生培养费用,政府仍应是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 年生均培养费用 学生培养费用是指高校在一定时期内为培养人才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于完整意义上的培养成本核算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程”,要科学、合理、准确地测算出教育成本,现阶段可以说根本无法操作。因此,笔者这里所指的“培养费用”,

55高等学校乱收费处理处罚依据

55、高等学校乱收费 ●常见表现形式 1.擅自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 2.向学生强行收取“捐款”; 3.对毕业生进行“明码标价”,实笔有偿分配。 ●定性依据 1、1998年7月20日国家计委、教育部下发的计价费[1998]1349号《关于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高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属于国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如因本人原因不到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应向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享受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因不服从学校派遣自谋职业的,应补缴在校学习期间普通专业的学费并返还定向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除此之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得对高校毕业生收取其他费用。 三、高校不得以毕业生就业为由强制用人单位捐资助学。严禁对毕业生进行“明码标价”,有偿分配。 2、2001年2月12日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电[2001]45号) 第一条第二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

“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严禁向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3、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纠风办和教育部下发的国纠办发(2001)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 15、不准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高等教育收费规定,另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16、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01年高等教育收费要稳定在去年的水平上,不得再提高。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搞“双轨”收费,禁止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以及向学生强制服务,变相收费等。 4、2004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国办发[2004]26号《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二、……要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同时,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培养费、扩招费、专科升本科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处理、处罚依据 1、1996年7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发[1996]第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最新 高校财政拨款的因素及标准-精品

高校财政拨款的因素及标准 政府对地方高校的财政投入是高校保持运行和长远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地方高校所能获得财政资金的多少取决于高校自身办学条件是否满足相应的合格标准。与高校所招学生的数量相关,也与高校办学层次、高校类型和学科专业密切相关。并且,不同地方高校具有不同的办学历史,办学基础存在差异,因此,政府部门在划拨教育财政资金的过程中,要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确保教育资金能够最大程度发挥效益。 一、政府对地方高校拨款模式的发展及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先后采用了四种拨款模式,分别是1955年至1985年的“基数加发展”模式;1986年至2002年的“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模式;2002年至2011的“基本支出预算价项目支出预算”模式,2011年至现在为“生均拨款加专项”的模式。我国现行的教育财政拨款模式是“生均拨款加专项补助”。部属高校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负责各项经费,以项目或国家专项工程项目名义拨款;地方高校主要由省教育厅负责生均拨款加专项经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负责部分专项经费。湖南省地方高校的财政拨款中,“生均拨款”按照拨款因素可分为“标准学生生均拨款”、“学科折合生均拨款”,这两类财政拨款项目都属于公式拨款,每个项目会设置有相关的因素系数。地方高校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政府才能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划拨相对合理清晰的财政资金;“专项经费”顾名思义就是具有特殊用途和专门目标的资金,主要用于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项目,还包括其他政策性补贴项目、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等。湖南省最常见的专项经费拨款是“办学历史及绩效因素拨款”,绩效拨款方式既可以按公式进行分配,也可以不按公式分配。公式分配即根据各项绩效指标分配一部分或全部地方高校财政拨款;若不按公式分配,政府就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列出地方高校的教育财政经费清单,这种分配方式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不利于教育财政拨款透明和公平。 二、湖南省地方高校财政拨款的因素构成 随着教育强省战略的深入推进,湖南省高等教育财政投入逐渐形成了以经常性拨款为主体,专项资金支持为辅助的高校财政拨款体系。其中,经常性拨款由“标准学生因素拨款”、“学科因素拨款”和“历史及绩效因素拨款”这三个方面组成,它们的因素构成分别是标准学生数,学科折合学生数和办学历史及绩效因素,相应的财政拨款权重分别为50%、30%、20%。 (一)标准学生数标准学生数是根据高校各层次的学生折算系数而算成的。参照《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指标说明》中的学生折算系数,湖南省各类学生对应的折算系数分别为,中专(职)生:0.5;普通专科(高职)生:0.8;普通本科生:1;硕士生:2;博士生:3;留学生:2.5。根据以上折算系数,按照不同类型的院校,标准学生数可分为两种:(1)本科院校标准学生数=普通专科生数×0.8+普通本科生数+硕士生数×2+博士生数×3+留学生数×2.5;(2)高职院校标准学生数=中专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国际比较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国际比较 60年代以来,由于高等教育个人收益率高于社会收益率实证研究的深入,以及各国教育财政状况的普遍恶化,使成本补偿——受教育者通过缴纳一定的学杂费承担一定比例的教育成本,已经成为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手段。然而采取何种成本补偿措施、如何保障贫困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平等问题,对世界各国大学而言,也是一种挑战。 一、高等教育成本补偿(cost-recovery)的必要性及实现形式 成本补偿有利于体现“谁受益谁负担”的市场经济原则。 世界银行专家60年代以来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表明,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高于社会收益率,而且即使随着规模的扩大、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个人收益率的下降在三级教育中也是最缓慢的。当然,除了直接收入效应以外,高等教育还为个人带来社会地位、健康状况、寿命、子女教育生活情趣等多方面,然而无法精确度量的收益。 成本补偿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财政的公平。

高等教育财政公平是指付费者与受益者之间的适度平衡(Johnstone,1986)。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低收入阶层子女在高等教育中不占人数优势。因此高补贴或者免费的高教财政将产生一种劫贫济富的效应即低收入阶层通过税收为高收入阶层学生支付教育成本,而高收入阶层占有相对多的教育机会却无需承担成本。 成本补偿有利于促进受教育机会的均等。 人们通常凭直觉认为收费将对贫困学生的受教育机会造成巨大的冲击,不利于机会均等。但是在政府等其他经费来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学费收入适度增加可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从长远看这能促进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过渡,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 根据成本补偿与教学活动发生的时间关系,可把成本补偿的实现形式归纳为实时收费制、预付学费制和延迟付费制三种。 实时付费制是指学生在每学期或学年初一次性缴纳学费。这是一种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较为流行的成本补偿形式。它的好处是确保了学校的经费来源,减少成本补偿中的不确定因素。 预付学费制是指在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之前就由家长按现行价格为孩子付清全部学费或者以储蓄形式为孩子预先储备学费。这种制度

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分析与建议-精品教育文档

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分析与建议 一、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回顾 自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发生了巨变。大致说来,可分为以下四个时期:(1)高等教育免费时期(1977年―1988年);(2)高等教育学费制度改革试行期(1989年―1993年);(3)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形成时期(1994年―1997年);(4)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完善时期(1998年―2002年)。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在高等教育中实行的是免收学费制度。1989年国家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规定从1989年开始,对新人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制度。自此以后,高等学校的收费逐年提高。1996年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学费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高校学费标准是根据年平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学费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 1997年,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家对各高校的计划内学生和计划外自费生实行并轨,对全部高校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由各省物价部门分别测算和规定,高校将学费用于补充办学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的部分。 1999年,国家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下,做出全国高校扩大招生规模的重大决策,计划在三年内扩大招生数量一倍。全国高校基本上都加入了扩招行列,至2005年秋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比1999年增加了3倍。同扩招的急速发展相比,国家对高校拨款的增加不成正比,高校经济负担日益加重。 二、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现状分析 1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总体情况 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近年来,由于我国高等学校招生人数的迅速增长,高校的生均实际学费不断提高,2006年达5935.511元,2003~2006年期间年平均增长9.17%。与此同时,高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生均事业性

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及改革问题探讨

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及改革问题探讨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模式经过不断改革, 成效显著, 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但仍未摆脱以成本为导向的财政拨付模式。文章分析了现行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及其改革过程中衍生出的问题, 参考了国外较为成熟完善的绩效拨款做法对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进一步完善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 教育财政; 绩效拨款;

一、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历史发展 (一) 基数加发展阶段 教育财政经费基数是高校前一年度到账的拨款数, 在基数加发展的模式中, 下一年的拨款数额是根据前一年的拨款基数, 同时适当考虑和估测下一年学校发展所需, 据此增加一定数额的经费。这个拨款模式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例如所定数额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缺乏真正科学的测算, 同时公开透明程度也不足, 容易出现人为因素干扰。在实际使用中经费限定的使用范围太死板, 缺乏灵活性, 不利于经费的高效率利用。

(二) 定额加专项补助阶段 “定额”指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生均教育经费的标准。生均经费是根据高校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核定的, 即每个学生给予固定的培养费用。这部分经费是高等教育事业经费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补助”是指拨付给高校的额外经费。其主要以各个高校上报的项目为依据, 拨付专项经费。其主要根据在校人数和学校各种基础支出为标准来确定和拨付经费。但这个模式经常会导致高校的盲目扩张, 通过扩张招来更多学生以期获得更多定额经费。 (三) 基本预算加项目支出预算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 “基本预算”是指支撑学校日常运转的所需经费, 而“项目预算”是支撑学校自身项目开展和事业发展的经费。这个教育财政经费拨付模式具有集中拨付、收支分开的特点。同时还对经费的使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也因而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存在的不足 (一) 投入型拨款模式效率低下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问题探讨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问题探讨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问题备受关注,其中,收费标准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通过分析高等教育收费的必要性与收费标准的现状,联系国外高校收费的实际情况,对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进行反思,并试图探索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 标签: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成本核算 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不过110年,然而在这过程之中,高等教育的收费却经历了许多阶段。发轫之初,实行免费教育;之后又实行有偿教育,高等学校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而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对高等教育实行“统包”政策,横亘近40年。这份免费的午餐从1989年开始取消了。1989-1996年,学费制度试行改革,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计划内招收的学生一般缴纳学杂费,自费生缴纳培养费、学杂费,委陪生由单位代缴费用,学费一般比较少。1997年,我国高等学校统一实行招生并轨,并轨后学费一直徘徊在3000元左右,但2001年至今,学费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普遍在1999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左右,有些地区高达20%。高等教育收费渐渐变得饱受争议,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亟待解决。 高等教育所收之费,应当是培养学生所需要的成本,也就是对成本的补偿。因此,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也就能够在成本负担、教育公平、社会稳定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 1 高等教育收费的必要性分析 教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商品。从其分类上来说,义务教育的培养目的是公共性的,有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避免了人口素质低下所造成的负外部性。因此义务教育是纯公共商品,义务教育的成本应当由政府承担。 但是,高等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而是一种“精英教育”。高等教育具有排他性,不是纯粹的公共品而是混合商品。同时高等教育虽然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收益。但高等教育有很强的私人属性,个人收益很明显。一旦受教育者获得了较为高级的教育机会,有了专业的知识,其所取得的相应收益,如就业前景、薪水、地位等,将是内部化的。高等教育不收费,就相当于未享受高等教育之人为享受之人付账,也就好比,现在的穷人为未来的富人付账。这将会导致社会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因此高等教育的成本,若单独由国家承担则会给财政带来巨大负担,同时有伤纳税者的公平。 这一切,决定了高等教育需要收费。 2 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现状 目前收费项目主要为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一般是四人间1200元∕年,八人间600元∕年。学费标准在1990年不到100元,1994年升至400多

武书连2019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国家财政拨款的758所高校详细排名)

武书连2019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国家财政拨款的758所高校详细排名) 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组长武书连主持的《2019中国大学评价》课题,于2019年3月结题,内容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名为《挑大学选专业--2019高考志愿填报指南》。这是中国统计出版社连续第17年出版发行的深受考生和考生家长欢迎、有着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高考志愿填报参考书。 武书连2019中国大学排行榜的评价对象是国家财政拨款的758所普通本科高校。 全国31省市区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中南: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西南: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9北京市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 北京市为54所普通本科大学。北京市大学教师学术水平2.0259,全国第1名。教师绩效2.1241,全国第1名。2018年毕业博士生17099人,全国第1名。毕业本科生111403人,全国第11名。2017年毕业硕士生70402人,全国第1名。

2019天津市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 天津市为18所普通本科大学。天津市大学教师学术水平 1.3958,全国第5名。教师绩效1.3323,全国第4名。2018年毕业博士生2455人,全国第14名。毕业本科生63142人,全国第23名。2017年毕业硕士生17230人,全国第15名。

2019山西省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 山西省选取21所普通本科大学。山西省大学教师学术水平0.4342,全国第22名。教师绩效0.5928,全国第21名。2018年毕业博士生720人,全国第20名。毕业本科生83160人,全国第18名。2017年毕业硕士生10136人,全国第23名。

高等教育学费标准探讨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 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 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 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 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 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C/D中选择一项填写): 我们的参赛报名号为(如果赛区设置报名号的话):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 参赛队员 (打印并签名) :1. 2. 3.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 (打印并签名): 日期:年月日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编号专用页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全国统一编号(由赛区组委会送交全国前编号):全国评阅编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高等教育学费标准探讨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高等教育学费标准问题。在广泛收集各种数据并对其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回归分析、曲线拟合、四维微分方程组等相关知识,综合考虑影响学费制定的主要因素,从是否考虑各种因素之间关联的角度,得到学费与各种因素之间关系的两类模型,并对几类专业的学费进行定量的分析与评价。 首先,本文分析出影响高校学费的主要因素有个人相对收益率、年生均培养费用、专业冷热的区别、居民(分城镇与乡村)对高等教育学费的支付能力、国家生均拨款等,从而有针对性的收集数据,避免了收集数据的盲目性;其次,本文收集了从1997年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之后十年的相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在数据统计分析时,根据各种因素与学费之间的散点图,用回归分析的方法,通过比较剩余标准偏差与拟合优度两种指标,最后确定学费与各种因素之间较为理想的一元回归方程。 在上述数据处理与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到各种因素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本文建立了两类数学模型,其一忽略各种因素之间的关联,建立学费标准的多元回归模型;其二考虑到各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某种联系,建立学费标准的四维微分方程动力学模型。 在建立学费标准的多元回归模型时,由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学费标准因地域与专业等因素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为此,本文首先从全局角度建立了全国所有专业平均学费的多元回归模型,然后考虑专业与地域的影响,赋予两者一定的权重系数,从局部角度建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学费的多元回归模型,并获得了相应的置信区间。 在建立四维微分方程动力学模型时,合理的假设出学费和其他各种因素之间存在的内部微分关系,建立四维微分方程组,得到微分方程稳定解存在条件和平衡点。利用差分方法计算出微分方程组的未知参数,获得学费的最优解,再通过极值法,得到高校扩大学费收取区间。 为对几类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定量的分析,本文随机选取20XX年5个不同地区和不同专业的相关数据,代入上述两类模型得到学费标准与其确定区间,两类模型得到的结果基本一样,说明本文建立的模型是合理的,并把结果与实际学费标准进行比较得出:我国现在实行的高等教育的学费基本上是合理的,但是,却存在着很大的上升浮动区间与趋势。 最后,本文对所建的模型进行合理化评价,并根据所建模型与结果分析,给有关部门提交建议报告。 关键词回归分析拟合四维微分方程动力学模型量化分析学费标准

吉林省高等学校财政定额拨款与

吉林省高等学校财政定额拨款与 本科教学质量考核挂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完善高校生均财政定额拨款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教学投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精神,结合吉林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定额拨款与本科教学质量考核挂钩办法可以改变单一依靠定额的拨款模式,发挥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财政定额拨款与教学质量考核挂钩坚持三项原则。 (一)坚持“三公性”原则。财政定额拨款与本科教学质量考核挂钩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工作透明。 (二)坚持“二元性”原则。财政拨款在基本定额基础上,增加教学质量参数,将过去财政定额拨款的一元式,变为财政定额拨款与教学质量考核挂钩的二元式,既重视教育教学规模数量,又重视教学质量,以此推动高校加大教学投入,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三)坚持分类考核原则。鉴于学校之间的办学历史、规模、行业等差异,教学质量考核同时在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和非重点大学中

分别进行。以促进学校形成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教学质量好,办学效益高的学校实行政策倾斜。 第三章教学质量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改善、实验场所建设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生培养质量、社会评价五个方面。共有5 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29个观测点组成(附件1)。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核实行定量考核方法。 第七条教学质量考核实行赋分制,满分为100分。二级指标分数合计等于一级指标分数;一级指标分数合计等于总分数。计算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八条考核指标除特殊注明外,教学质量考核时期指标为上一个教学年(如2011年9 月1日至2012年8 月31日),时点指标为当年8月31日。 第四章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考核环节与步骤。 (一)学校自评。各高校在拨款前,按照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和定量考核方法进行自评,填制《教学质量考核自评表》(附件2,附件3) ,报到省财政厅。 (二)专家组现场考核。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学校教学质量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以审核《教学质量考核自评表》、《教学质量考核

中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演变

中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演变 一、备记录 1949—1982年政府对高等教育实行“统包”,免费高等教育。 1978年一批短期职业大学开始招收“收费走读、不包分配”的大学生,成为中国普通高校招收自费生的雏形。 1983年学生助学金改为助学金和奖学金。 1984年《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实行办法》颁布,普通高校在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公费生和定向生之外,开始招收属于市场调节成分的自费生和委培生。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可以在计划外招收少量的自费生,学生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 1986年高校自费生和委培生占招生总数的8.77%。 1987年助学金进一步改革为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生贷款。 1989年我国高校开始实行对所有学生收取学杂费制度,并正式建立“双轨制”系统,启动了将国家负担全部高等教育成本的旧体制转变为由国家与私人分担高等教育成本新体制的改革过程。但公费生、定向生与自费生、委培生的缴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且毕业后择业的自由度也存在差异。 1992年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市场机制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原有的由国家包办高等教育的单一体制和模式,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调动社会办学积极性、多种形式和途径发展高等教育的新路子。 199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中,委培生与自费生占招生总数的38.99%。部分高校开始进行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试点。招生并轨,即取消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和市场调节招生计划,采用统一的计划形式招生,一条分数线录取学生。同时,对所录取学生实行收费上学,学生毕业时则自主择业。 1996年原国家教委等颁发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 1997年全国高校基本完成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但一些特殊性质的高校与专业如师范类,虽也实行招生并轨,但学生仍不收费或只收较低学费。 二、中国高等教育收费 中国高等教育收费是近年来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为高等教育收费关系到千千万万的学生及千千万万的家庭,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事。高校收费合理与否,不仅关乎高校的社会形象,更关乎国家的形象,关系中国社会和谐、持续发展和民族振兴。 中国高等教育收费的演变 从新中国成立到1988年的数十年中,中国高等教育一直都是"免费的午餐"。这是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直到1989年,国家开始对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其实当时的收费也只是象征性地只收200元,但却是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1994年以前,高校对按计划招收的大学生实行公费培养,毕业后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统一分配,大学生在校学习的成本由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承担。免费上大学给多少贫困家庭的孩子带来了上大学改变命运的机会!虽然在此其间,一些公立学校开始招生部分自费生,逐渐形成了公费生与自费生并存的"双轨制"。但在多数情况下,所谓的自费生,主要是单位委托培养,学费由单位交给学校,不由学生和家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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