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永鑫移民详解

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永鑫移民详解
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永鑫移民详解

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永鑫移民详解Q:申请EB-5移民难度大吗?对资金方面有什么需求?

A:美国EB-5对申请人的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不受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EB-5项目投资成本低,只需要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至美国移民局认可的项目当中,包括薪资、公司资产、分红、房产抵押式出售、股票获利、赠与、继承等各种形式都可以。和其他投资移民项目一样,要求证明资金来源合法,不过它的优势就在于无需解释投资人的全部资产,只需要解释50万美元是合法来源即可,材料准备简便。

Q: EB-5项目为何受欢迎,它还有哪些优势?

A:目前在移民美国的各个项目中,EB-5投资移民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人办理,全家拿绿卡;投资成本低,只要50万美元,而且5年后返还投资款;移民速度快,18个月左右就可以获得有条件限制绿卡;没有移民监,只要求每半年有一次入境美国纪录。

Q:EB-5投资移民对美国经济的贡献如何?

A: EB-5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移民计划,它不但成为美国有利的融资渠道,也成为中国投资移民美国的重要方式。正如3月的第五届投资美国高峰论坛上,美国移民律师协会EB-5委员会主席Ronald Klasko所认为的那样,EB-5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投资移民计划,对于美国振兴经济和提高就业率有着卓越的贡献。尤其在2014年,无论是申请数量还是投资回报的数据有了前所未有的增长。但这也导致了两大结果:一是由于申请数量增加,使得美国移民局工作量增大审批,速度放慢;二是由于大量投资者的涌入,导致美国投资移民签证即将发生排期。他预计,今年5、6月将会进入正式排期阶段。

Q:今年9月30日,现行的EB-5投资移民政策将到期,之后的政策可能会有哪些变化?

A:美国是一个具有400多年移民史的国家,他们的移民史不会轻易中断,而且美国对待移民的态度一直是很明朗的,EB-5法案从1990年延续至今,甚至连投资金额都没有改变,这个政策不会轻易关闭,但是可能进行优化和增加细节的要求,也不排除涨价的可能。法案有可能会转变为永久法案,而不是每3年延期或者更新一下。而且投资金额可能会被提高。每年约1万张EB-5签证配额也可能会增加,或将每年1万张签证转变为1万个家庭的可能性也存在。

Q:排期对中国投资者会带来哪些影响?

A:在EB-5法案延续的前提下,可能目前对中国投资者来说,影响最大的还不是涨价的问题,反而是美国投资移民的高烧不退,导致大量的申请递交。如果新的法案通过,并没有增加签证配额,仍然是每年10000配额,那么就目前的递交申请的数量和增长幅度来说,投

资者在国内排期的时间将大大延长,甚至超过2-3年的可能,时间成本可能将会增大,这将是未来美国EB-5投资者要面临的一大困境。

Q:现在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话,有什么办法缩短等待时间?

A:美国投资移民市场火热,去年8月第一次出现配额用完的情况。我们预测,一旦开始排期,申请人可能需要等待2-4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因此建议投资者选择快速项目,尽快投资,规避排期的风险。

TIPS:小知识

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在美国移民法中列为职业移民类的第五类(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简称“EB-5投资移民”。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EB-5投资移民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a.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

b.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

c.在经政府批准的“地区中心”投资50万美元。

最新美国投资移民的几大风险_1507

美国投资移民的几大风险 一.商业经营的风险 1.项目方缺乏实际的运作。几乎所有的投资项目都是新项目,没有实际经营的历史。如果某个投资项目已经存在很多年还在辛苦地集资,要么项目巨大,要么项目很难推销出去。项目管理方,也就是管理合伙人,只是由于项目的存在而存在。由于没有实际的运转过,项目管理方对项目的前景和表现只能做出预测而实际的数据也只是分析预测报告。而我们都知道,数据和预测一般和现实不会完全吻合的。 2.对盈利能力的预测。既然项目管理方没有实际的经营历史,自然也就拿不出诸如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等衡量项目盈利能力的数据。项目管理方能拿出来的发售通函提供了对项目前景的“合理”预测。虽然这些预测可以作为衡量项目潜力的一种参考,但是投资人不能完全依赖这些预测数据来对项目进行评估。 3.产权风险。在目前的EB-5投资项目中有相当的部分是投在房地产上面的。这样的有限合伙人投资自然也包括不动产投资所带有的风险,包括:全美或地方性的经济动荡;过度建设导致地产供过于求;地产的吸引力降低;失业导致房地产需求减少,政府加税,政策变化,天灾人祸等等因素。但不论何种因素,都可能导致有限合伙人解除合同日期的推后。有的房地产项目通过租金偿还投资人,有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租金收入减少,而维持地产的花费(维护及各种税费)却无法降低多少。房租收入一旦降低,再加上打广告招租的费用增加,有限合伙人就有可能收不到房租带来的任何分成。另一方面,由于成本上升,项目管理方可能会面对资金不足的状况。这种情况下项目方有可能通过募集更多资金来解决问题,而对单个投资人而言,这样做的后果显然是降低个体的收益份额。 4.投资项目的未来市场价值。对于某一项目而言,比如房地产项目,没人能保证该项目能按预期升值。投资项目价值的波动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所在地的总体经济活力,利率及税率的变化等等。一个有限合伙人投资项目一旦需要额外的资金,项目管理方就可能需要投资人追加额外的投资或用现有投资作为杠杆进行借贷。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偿还贷款,项目管理方有可能不得不出售该地产以偿还投资人的借款。 5.回报数额的风险,还以房地产为例,一旦租金收入降低,投资人可能就无法获得租金分成。如果你的投资是通过借贷获得的,你就不能指望通过房租获利来偿还贷款, 6.税务风险。税务方面的风险包括税率的提高。另外,作为有限合伙投资人被国税局查税的可能性也要高一些。关于税务方面的风险问题,建议投资人咨询各自的税务顾问。 7.低流动性。有限合伙人不能轻易出售也不能作为抵押品申请贷款。

美国亲属移民的规定(2017最新)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057556541.html, 美国亲属移民的规定(2017最新) 核心内容:美国亲属移民可以分为直系亲属移民和其他亲属移民,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只要符合美国法律规定都可以移民美国,而其他亲属则受名额约束。那么,关于美国亲属移民有哪些规定呢?下面,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美国亲属移民的知识内容。 一、直系亲属移民 根据美国新、老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美国。 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二、其他亲属移民 除了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非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要受到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年度限额的制约。 非直系亲属依照其亲属关系的亲疏,分为四类优先人员: 1、第一类优先(p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的规定,第一类优先每年的限额为23400人。 (1)第一类优先移民的对象:A、p1-1: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16岁以前领养的)和继子、女(18岁以前其继父母已结婚);B、p1-2: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的未成年子女; (2)第一类优先移民所需的文件、表格:A、I-130申请表;B、归化证明书(美国公民证书)及出生证明书;C、移民申请人的户籍证

美国移民政策汇总

美国移民 一、EB-5签证 EB-5类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一项专门鼓励外国投资者而设的投资移民项目。 EB-5项目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②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③在经政府批准的特定区域投资50万美元,即可通过投资形成一个经济主体(根据美国相关政策,EB-5项目把这样的经济主体称为"地区中心"),经济主体既可以是私营主体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通过这个项目,投入经济主体所积累的资金,将被引入特定的美国地区。 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六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而投资者在相关规限的五年投资期过后,只需通过美国移民局审批允许,即可获得无条件绿卡,同时投资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此外,美国对于EB-5申请人的条件规定也相对宽松,没有学历、语言、年龄和商业背景的要求,只需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所得(包括个人积累所得、遗赠、继承等多种方式). 美国投资移民风险规避 与加拿大投资移民的被动投资性质不同,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资金是主动投资性质,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应注意规避: 第一、看推介方的项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资。不少项目方在推出一个投资项目时都会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但是,所有投资移民项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不过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项目提供担保。所有项目都是由项目运作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所以,是否“有政府背景”毫无意义,关键要看“是否有政府直接投入”,比如政府是否提供了低息贷款、免息发展基金或是直接投资。政府直接投入的项目有三个优势:1、政府肯直接投资,说明项目很重要,倒闭的可能小;2、政府一般只会投资给经营能力强、信誉度好的公司来运作项目,因此降低了经营风险;3、政府投资的项目,政府会在某种程度上予以监管,从而降低经营方5年后故意制作资金漏洞而逃避返还投资的风险。 第二、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始运营。投资移民是需要满足雇佣要求的。至今的很多项目除了政府的批准文件外,没有项目实施方案,没有前期投入,项目单位本身并不出钱,投资金额100%来自投资移民,完全可以用中文里的“空手套白狼”来形容。如果前期的投资者钱先投进去,后面没有人跟进,项目是无法按时开工的。这样的项目不但无法实施绿卡转正,更无法偿还本金。 第三、看其他融资方的反应。投资移民项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资、政府出资和移民申请人投资以外,一般还有部分银行融资。如果项目能经得起银行审核,获得申请贷款的资格,也能间接证明项目的低风险。 第四、选择实力雄厚及规模较大的项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度等,你不能指望一个根本没有经济实力,甚至负债累累的公司去保住你的投资,更别提为你去赚钱。 第五、要看项目本身是否有稳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潜力和发展全图。 比如以出售不动产最终获利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商进行某种形式的买卖来退出合伙企业制的股份。当这个项目经营业绩不佳时,如何转让股份,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购买。 第六、一定要审查项目计划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润点在哪里,是否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益。该项目至少能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绝不要选择只有支出,而很少或没有进账的公益性项目。否则,2年后你既达不到完成移民的雇佣条件,5年后也拿不回你的投资,因为你的投资都被拿去盖楼或者发工资了,还不一定够。2008年费城会议中心扩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大攻略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大攻略 2012年美国投资移民将会迎来冰火两重天,有人会欣喜终于如愿以偿成功获取了永久绿卡,也有人会垂头丧气不得不在临时绿卡到期前打道回府重建家园,这是申请人在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层面的项目表现。对于移民中介机构而言,2012年同样也会呈现两个极端:从事美国业务的移民中介要么迅速壮大,要么瞬间萎缩甚至直接出局,这一切都要取决于项目的选择。 就美国投资移民EB-5而言,2012年度可谓是美国有移民政策以来的最佳时机,2011年永久绿卡的官方通过率达96%,2012年第一季度也达到了93%,实际通过率相当可喜。与此相呼应,整体的外围环境也呈现向好的行情,主要表现在美国楼市经过2008年以来的大跌似已到达谷底、风险充分释放,而美联储已决定拯救楼市;加之美国制造业开始复苏,整体经济已渡过低点,这时美国对资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再结合近日来持续走高的人民币汇率,以2011年2月1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58.49至2012年2月1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29.37来简单计算,按照美国投资移民EB-5投资50万美金的资产要求,投资人在一年中变相赚取14.56万元,平均每天398.90元。介于未来人民币升值将成为大概率事件,而2012年9月20日后美国EB-5将迎来政策性调整,普遍认为投资移民的资产要求和投资额度会上升(消息认为资产要求会达到200万美元,投资额度会提高至100万美元),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在2012年度已然进入性价比最高阶段。 在这历史性时期,善于捕捉机遇的中国申请人似乎再也按耐不住决定出手了,问题是,在面对200多个区域中心,400多个EB-5项目,国内600多家移民中介的时候,该如何选择呢? 一、区域中心的选择 选择EB-5的项目从选择区域中心开始,区域中心是指一个特有的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特许执照,持有这个特许执照的美国公司有资格按照EB-5的相关条例,让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投资所创造的直接和间接的就业工作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从而为申请人获得美国绿卡。选择区域中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官方法律手续是否齐备:目前,市场上不乏浑水摸鱼的机构和个人,围绕EB-5的要求自行设计商业计划,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迷惑申请人。孰不知,有些项目并不在区域中心的范围之内,也不属于投资移民要求的范畴,申请人若选择并掏钱,所谓的项目方很快就溜之大吉,不知所踪。针对此类骗术,上级主管部门虽有意识进行管理,奈何骗子隐蔽工作到家,待到发现骗子骗术,申请人的损失已经酿成。这些前车之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申请人在选择项目之前一定要考察该项目是否属于区域中心,该区域中心是否依照官方要求设立。 2. 区域中心相对“偏僻”:在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过程中,决定性因素之一即解决的就业人数。而关乎就业人数的核心要素则为目标就业地区(TEA)。目标就业区是依据地理区域或行政区划所建立的区域。该区域应位于城市或人口超过两万人、失业率为全国平均水平150%以上的市镇内。各州内的目标就业区由州长指定(哥伦比亚特区内由市长指定)。区域中心通常包含一个或多个目标就业区。举例来说,某一区域中心包括一个大型城市。人口普查记录显示该城市人口持续减少,当地的失业率持续偏高,则该城市可被指定成为目标就业区。所以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要求,区域中心应相对“偏僻”以适应失业率要求。 二、EB-5项目的选择

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最新)

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条件 配偶移民的条件: 1.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 2.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子女移民的条件: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二、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流程 1.美国申请人在移民局入纸申请 2.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3.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4.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5.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6.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7.中方受益人收到3号邮包 8.填好3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9.美国签证中心将资料转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10.广州领事馆发放4号邮包(安排面谈) 扩展阅读:美国投资移民的优势 1.申请人无学历、语言、商业背景的限制,投资款项可以为继承、赠与等多种来源,这是美国移民投资项目最显着的优势。 2.申请成功率较高。美国移民投资项目优势的一大特色就在于其申请成功率比较高。 3.全家移民,福利优厚。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福利制度非常完善,无论是医疗保险、退休金,还是失业救助、学童营养补贴等都居于世界水平,而移民者可以与美国公民享受完全同等的福利待遇。 4.子女读大学前可享受免费的公立学校就读,此外,子女还可以优先就读美国高校,享受全球的教育。 5.投资项目获得政府批准,项目可靠。投资自由,不必亲自经营。 申请人可以在移民机构的帮助下选择优质成熟的项目进行投资,只需间接产生规定的就业机会即可,不必亲自在美国经营投资项目,避免了因为不熟悉海外市场而造成的资本损失。 6.可根据意愿选择加入美籍。申请人在持绿卡居住5年后提出入籍申请前五年,累计在美国居住超过一半的时间。就可以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EB-5投资移民项目旨在吸引更多人投资移民美国,同样也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较短,成功率较高的一条便捷通道。

新西兰投资移民的条件和类别(最新)

新西兰投资移民的条件和类别 新西兰是真正的投资天堂,在所有发达国家中是没有资本增值税,没有房产买卖印花税和契税的国家,所以投资房地产增值部分不要交一分钱的税。同时在获得新西兰移民绿卡后全家可立即享受新西兰最为完善的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但最初2年不能申领失业救济金),并且投资移民的子女可享受免费教育(24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包括在申请中)。 而对于申请投资移民新西兰的人需达到如下资格条件方可。 1.申请人年龄要小于六十五岁。 2.英语水平:IELTS(雅思普通级)主申请人平均成绩须达3分; 3.经商管理经验:拥有一个企业(是法人代表或者拥有25%以上的股份),或主动参与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3年; 4.新西兰移民监:在投资期的4年中的后3年每年在新西兰累计住满146天; 此外,新西兰投资移民类别与澳大利亚投资企业技能移民类别的区别,在于新西兰的投资移民简单直接,在金额上由于兑换率低的缘故而更加合算。而新西兰具有特色的一点是,成功申请到新西兰永久移民身份后,每年对居留在新的时间没有任何限制,是真正意义上的永久移民身份。 扩展阅读:新西兰的创业移民和投资移民 一、创业移民 新西兰创业移民基本要求: 最少投资10万纽币;满足120分标准;雅思4分;安家费每年最少3万纽币;需要有至少三年以上经商或高管经验;资金来源证明; 经商经验的类型有:法人、股东、高管。如果“经商经验”来自“公司高管职务”,至少要5年以上经验,并且要求所在公司满足年营业额100万纽币,或雇用5个全职员工以上。 申请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获得12个月企业家工作签证,然后登陆新西兰,按照商业计划书把生意建立好后,马上申请延长24个月企业家工作签证;成功获得24个月签证延长后:持续经营生意2年,可直接申请无条件限制居民签证,满足居住条件2年后,可获得永久居民签证或者持久经营生意6个月后,并且在这个6个月

美国投资移民表格一览

美国投资移民表格一览 EB5投资移民是目前美国移民门槛最低,用时较短的移民途径。投资者以一个家庭为单位,向美国本土企业投入50万或100万美元的资金并在2年内创造至少10个就业岗位,便可快速获取绿卡。粗略流程如下: 申请流程1确定移民意向2寻找项目3确定项目投入资金4请输入标题5向移民局提供 i526申请临时绿卡6I526申请通过7在美国调整身份/获取进美签证8提交I829申请永久绿卡9获得永久绿卡 但投资者千万需要注意的是,在EB5申请中不仅移民申请人需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相关资料,更关键的是被投资的项目和区域中心也是需要通过向移民局递交相关文件,从而得到美国移民局对其EB5项目的官方认可,否则项目所有投资人都有人财两空的危险。 美国移民局官方的网站上列出了一系列和EB5有关的表格,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表格的具体用途: 申请者个人: 1I526 这个表格是EB5投资人向移民局递交的临时绿卡申请表格。 总的来说,I526表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来自于项目方的资料,包括其商业计划,相关批文,预计创造就业的经济报告等;另一部分是EB5投资人本身的投资资金来源的说明。

只有在这两个部分都通过移民局的审理的情况下,绿卡申请才能得到批准。如果移民局对I526申请的任何部分存在疑问,申请将会受到要求补件或直接拒绝的决定。 2I485 (以及EAD和AP) 当身在美国的投资人I526获批时,即可直接向移民局提交I485表格来获取绿卡。 与此同时,你还可以同时免费递交EAD(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工作许可)和AP(Advance Parole 回美许可)的申请表。通常来说,EAD和AP的审理周期(约90天)比I485短些。一旦EAD和AP到手后,持有者便可以在等待临时绿卡下来的期间,凭EAD合法在美工作,凭AP合法出入美国。 *DS-230* 若投资人不在美国则可直接在境外申请进入美国的签证。 在面签通过后的六个月内,EB5申请人和其携带眷属需登陆美国。美国海关将会纪录登陆信息,并将登陆美国的那一天算为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的第一天。 3I829 临时绿卡过期前90天,申请人可递交此表格申请永久绿卡。 I829的审理重点为二:一是确保投资人的资金在临时绿卡期间仍然投入在公司里;二是EB5申请人的投资已经或在近期内帮助项目创造了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当这两个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那么恭喜你,你和家人将会获得无条件永久绿卡。 同样重要的,还有区域中心本身被审批的表格,I924: 4I924

2019美国移民最新政策是什么

2019美国移民最新政策是什么 美国移民最新政策 1.投资移民,即所谓的“EB-5” 近10多年来,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腾飞,产生了大量的高净资产人士。而投资移民这个在上个世纪还很少人申请的类别,为中国富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美国合法身份打开了方便之门。但是,由于中国富人的一窝蜂涌入,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从项目欺诈到雇佣劳工不足等等。此外,由于这一类移民签证名额被中国严重垄断,从而导致全球分配严重失调和不足,出现了所有的中国公民的申请都需要“排期”。即便申请第二天就获得移民局的批准,申请人也需要排队大约2年左右,才能开始递交“临时绿卡”的申请资料。川普上台后,移民局是否会借着众多的项目欺诈“丑闻”等因素,从而大幅度提高投资款的入门限额或增加更加苛刻的附加条件,目前也是一个未知数。 2.非法移民 川普对待移民(尤其是非法移民)问题的态度非常鲜明。他在当选后接受CBS 新闻60分钟的采访中就明确提出,在就任后将立马动手驱逐有犯罪记录的两三百万非法移民。 由于非法移民的外延非常宽泛,凡是在美国境内没有或曾经有过但现在丢失了合法身份的外国人,都是“非法移民”,具体包括: 被美国移民局或移民法庭判定递解出境的外国人; 非法入境的外国人; 合法入境后超出批准期限擅自逾期滞留的外国人;

合法入境后在美国未能持续保持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如F-1国际学生未能保持全日制学分或未能继续或完成学业者、被解雇的H-1B工作签证持有人等。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非法移民的数量非常庞大,尽管具体数字无法统计,但估计应该在一千万人以上。面对数字如此庞大的非法移民,任何一个政府都 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他们全部驱逐出境的。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这一部分有犯 罪记录的非法移民,尤其是有暴力犯罪记录的非法移民,一定会首当其冲,很 快面临被强制遣返的命运。 对于有递解令在身的非法移民,这一类人也非常多。他们由于各种原因曾 经被美国移民法庭判定递解出境,却在上诉期间隐匿下来,一直没有被递解出境,因此很可能会被排在第二执法顺序。这一部分人的前景也很不乐观。 对于获得“自动离境”逾期未能离境的非法移民,数量同样非常庞大,其中 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曾被移民法官责令“自动离境”,但在“自动离境”期限届满后仍 未离境,从而导致这个“自动离境”的判决依法自动转变成了不可上诉的“递解令” 的人。这样的外国人,也被视为已有生效的“递解令”在身的非法移民。尤其是 在加州和纽约州,许多华人通过各种中介和服务机构,申请了“政治庇护”,并 在移民法庭上败诉后,向法庭申请了“自动离境”获批而预期滞留未归。这些人 很有可能会在第二拨的执法过程中成为排查对象。 3.非法移民的子女 奥巴马总统在其第二任期内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推行一项新政,允许 非法移民的子女获得一定的合法权益,包括上学和合法工作的权利。条件是这 些人当初非法进入美国的时候尚未成年、现在出来申请工卡时也未超过35周岁、本人持有或在读美国的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并且没有犯罪记录。符合这 些条件的非法外国人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工卡,并凭批准的工卡办理美国的

美国投资移民成功率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057556541.html, 目前,美国依然是经济发达的超级大国。也正是因为这样,关注美国移民的移民人士越来越多。其中美国投资移民是移民美国的方式中相当火热的移民方式之一,那美国投资移民成功率如何呢?下面,就由金斧子小编来说说美国投资移民成功率的相关问题。 美国投资移民成功率 虽然美国是个不错的投资王国,但是却有很多人的申请失败,这是为什么呢?美国对于大额的投资商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的,但是在移民这块的投资就显得小气很多了,尽管进的资金门槛只需要50万美元,但是对于后期的投资项目来说,就显得有点吃力了,需要给美国人创造10个就业岗位,这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有点难以实现,这不仅就让人怀疑美国投资移民成功率可能比较低。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057556541.html, 美国投资移民成功率如何 美国投资移民成功率如何?EB-5投资移民的申请大致分为3步: 1. 主申请人向加州审理中心递交I-526移民申请; 2. 一旦批准后,可选择在美国国内以调整身份的方式(I-485: Adjustment of Status) 或在海外以领事签证的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 来申请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或签证; 3. 在临时绿卡两年期满前递交I-829,以申请取消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 美国移民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投资移民第一步(I-526) 的通过率是89%, 而最后一步的通过率(I-829) 也高达83%。如果有100名申请人递了投资移民第一步的申请,按目前的成功率换算,就应有89个(89%)能通过这一步申请;再经过数月,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可获得临时绿卡;两年后,每100个这样的申请人中又应有83个( 83%)成功转为正式绿卡。照此推算,每100个最初的投资移民申请人中应有超过72人( 100 X 89% X 83%)最后成功拿到正式绿卡从而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如需投资私募理财,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美国F3类亲属移民申请超详细过程记录

美国F3类亲属移民申请超详细过程记录 2011年9月7日,广州。 完成了最后的面试,历时长达将近十二年的移民申请之路,终于走到了只剩最后一个句号的地方。 在这十多年中,我从没为移民之事开心或者不开心,仍旧按着平常的节奏,过着平常的每一天,自己的工作、孩子的学业和成长,什么都没耽误或者受到影响。 从容不迫,一直是我对待生活和工作的态度。美国还是中国?纽约还是上海?西方还是东方?又有什么所谓呢?始终记住自己身上的责任,做好一个儿子,做好一个父亲,做好一个丈夫,其实,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我相信顺其自然,我相信水到渠成,我相信无论期待还是不期待,那一天终将会来。 回来后将所剩的文件整理归档收纳,觉得有必要将这一完整的过程记录下来,一来是对这十多年申移之路的总结,二来呢,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我的很多关于移民的知识和经验都是从这里得来的,我无偿从前人那里得到了东西,那我也应该同样留下些东西给后来的朋友们。 如能对别人有些许的帮助的话,那,敬请拿去吧。 以下为整个移民申请之过程,按时间顺序以流水账方式记录。 一。【申请】 1999年年底(具体日期已不详),由申请人(我母亲)在美向移民局(USCIS)提交F 3已婚成年子女移民申请。 提交文件内容: I-130表 申请人经认证的护照和公民证复印件 申请人及受益人(含随行人员)出生公证 支票(包括主受益人及随行人员每人各约70美金左右 或许还有其他材料,我不太记得了。 二。【批准】 2001年10月,收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寄给我的函件,告知我的移民案子已被转移至NVC,需要接受排期等待,在此期间,不要安排任何辞去工作、出售不动产等计划云云,并告知了GZU号码,优先日期为02DEC1999. 三。【地址信】 2007年11月,收到NVC寄给我的函件,告知移民程序已到需要主受益人确定联系地址和是否选定Agent,并告知如何操作,内附DS-3032表。于是按照要求,选定在美的弟弟为Agent,并填完DS-3032表,寄往NVC. 四。【缴费】 2008年初,弟弟收到NVC缴费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寄出支票,每人约400多美金(这个阶段我对移民程序还比较懵懂,具体步骤都是母亲和弟弟操作的。) 于2008年4月,弟弟收到收据,表示已经收讫所有移民程序所需费用,并要求接下来的步骤按照NVC官方网站上的指引去完成所需文件,并给出网页链接。并告知这张收据将必须用于后续文件的封面。 五。【暂停】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INA:101 -释义 章节101. [ 8 U.S.C. 1101 ] (a)使用本法案时- ( 1 )术语“管理者”是指官方根据本法第104条( b )项指定的国务卿。 ( 2 )术语“主张”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建议,进一步的公开行动,并承认信仰。 ( 3 )“外国人”是指任何人,不是美国国家的公民或国民。 ( 4 )“申请通行证”已经提到了申请进入美国,而不是申请签发非移民签证或移民签证。 ( 5 )“检察总长”是指美国的总检察长。 ( 6 )“一词过境身份证”是指文件的同时,在指定的外国人签发谁是合法承认的永久居留权,或向外国人谁是居住 在外国的领土,由领事官员或入境事务主任,目的是跨越国界的美国和外国的领土按照这些条件,它的发放和使用的 规例所订明。这种regulati项应规定,( a )每个该等文件包括生物标识符(如指纹或手印的外国人)的机器可读和( B )的外国人提出的过境点识别是不允许越过边界进入美国,除非生物标识卡上载有相匹配的合适的生物特性的外国人。 1 / ( 7 )术语“办事员的法院”系指书记入籍法庭。 ( 8 )的条款“专员”和“副处长”是指专员移民和归化和副专员移民和归化分别。 ( 9 )术语“领事官员”是指任何领事,外交或其他人员1A条/或雇员美国指定的规章规定的权力载于该法的目的, 签发非移民签证的移民或第1a /或,使用时,第三篇为裁定国籍。 ( 10 )术语“船员”是指一个人在任何服务能力的船舶或飞机。 ( 11 )术语“外交签证”是指非移民签证铭记这标题和发给非移民按照上述规定作为国务卿订明。 ( 12 )长期的“理论”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做法,目的,目标,或程序。 ( 13 ) 2 / (甲)条款“接纳”和“承认”的意思是说,对外国人的合法入境的外国人到美国后,检查和授权的入境事务主任。 ( b )一个外来谁是假释根据第212 ( d )项( 5 )或允许土地暂时作为一个外来船员不得视为已被接纳。 ( c )一个外来合法承认的永久居留在美国不应被视为寻求进入美国的目的,除非移民法的外国人 ( i )已被遗弃或放弃这种地位, (二)已不在美国连续超过180天, (三)有从事非法活动后,离开美国, (四)已离开美国而根据法定程序,要求删除的外国人分别来自美国,包括取消程序根据本法和引渡程序, (五)已承诺的进攻中确定的第212 ( 1 )( 2 ),除非因为这种进攻的外国人已获得救济根据第212 ( h )或240A的( a )项,或 (六)正试图进入的时间和地点以外的其他指定的移民官员或尚未被接纳为美国后,检查和授权的入境事务主任。 ( 14 )所谓“外国的国家” ,包括外围的财产在外国,但自治领土内的自治领和任务或托管应视为单独的外国国家。( 15 )术语“移民”是指每一个外来的外国人除外谁是在下列其中一个类别的非移民外国人 ( a )(一)大使,公共部长或职业外交或领事官员谁已被认可的外国政府在法律上承认了美国,谁是总统所接受,或由国务卿,和成员外国人的直系亲属; ( ii )根据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其他官员和雇员谁被认可的外国政府在法律上承认了美国,谁是接受了国务卿,以 及直系亲属的;和 (三)经互惠基础上,服务员,仆人,私人雇员和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的官员和雇员谁的非移民身份( i )和(二)项; ( b )一个外国人(除一来是为了学习或表演技能或无技能的劳动力,或为代表的外国报刊,广播,电影,或其他外国新闻媒体来从事这种职业)有居住在外国的,他无意放弃,谁是来访的美国企业暂时或暂时的高兴; ( c )一个外来的直接和连续过境美国,或谁的外国人有资格作为一个人有权通过过境和来自联合国总部区和外国国家,根据本条第( 3 ),( 4 ),和( 5 )第11条的总部协定与联合国( 61 Stat的。 758 ) ; ( d )(一)外来船员服务诚意这样的能力所需的正常运行和服务的船只上的定义,第258 (一)(除渔船在其 港口或经营基地在美国),或飞机,谁打算土地暂时只追求他要求作为船员和背离美国的船只或飞机上,他抵达或其他船只或飞机; (二)外来船员服务诚意因为这种能力在任何需要的正常运作和服务上的渔船有母港或经营基地在美国的土地谁打算 暂时在关岛或北马里亚纳群岛23 /纯粹追求他要求作为船员和背离关岛或英联邦北马里亚纳群岛23 /的船只上,他 抵达;

新西兰创业移民政策细则

新西兰创业移民适合于中小企业主到新西兰创立生意取得居留权。 普通创业移民 普通创业移民要求申请人有一定资金,有经商经验,英语雅思4分,并对新西兰经济做出贡献。 普通创业移民者要先申请一个长期商务签证(Long Term Business Visa), 到新西兰创立一个小生意,保持成功2年后可申请居留权。 申请长期商务签证的基本条件是: 1.完成一个能满足移民局要求的创业商业计划; 2. 申请人具有相关的经商经验; 3.去5年没有破产或经商失败的历史; 4.从未参与商业欺诈或不良金融行为; 5.如果计划从事的职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要事先获得。 6.除了投资到生意的资金,另有足够资产或资金可以维持全家人在新西兰创业期间的生活支出; 7.满足健康和品格要求; 8.满足基本英语要求(雅思4分) 9让移民官相信申请人有真实的在新西兰创业定居的意向。 商业计划的要求: 1.3个月内有效; 2.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有相应的创业资金(不需要证明来源) 3.提供现实的财务预测; 4.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有相关的经商经验; 5.展示主申请人对于创业的生意以及新西兰的经商环境有足够的了解; 6.说明将创立的生意会如何对新西兰有贡献; 7.附上足够的支持文件资料。 对新西兰有贡献的标准: 如果一个生意能够促进新西兰的经济增长,即被认为对新西兰有贡献,例如: 1.引进新的或加强现有的技术,管理或技能; 2.引进新的或增强现有的产品或服务; 3.开拓新的或扩展现有的出口市场; 4.给新西兰公民或居民创造机会(创业者本人不算)或 5.为新西兰某个现有生意注入新的商业活力。 此外,移民官需认可该生意在申请人提交居留权申请时会盈利或很明显提交居留权申请后12个月内会盈利。 移民政策对创业资金并无明确要求,只要合理可行即可。但移民官会循各种途径认证商业计划的准确性,瞎编是无法过关的。 申请人可以新创立生意也可以收购现有的生意或入股25%以上。 签证的程序: 1.申请人准备商业计划; 2.向移民局递交长期商务签证申请,审批期3--6个月 3.首次获发9个月多次往返工作签证; 4. 9个月内投入资金到位并能证明已开始创业,再批出27个月多次往返工作签证(通常免申请费) 5.如果移民官对创业进展不满意,但相信申请人有可能会按计划行事,移民官会批出一个短

美国投资移民详解

美国投资移民(美国EB-5移民)详细介绍 一、关于美国投资移民/美国EB-5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移民签证,有关投资移民的法律是于1991年生效实施。 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为了使投资移民可以更为吸引投资者,1996年开始,移民局放松了不少条件,投资的方式和聘用工人的计算方式等,使投资者可以透过美国现有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可以用借款的方式减少真正投资的数额等。 二、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条件/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和要求/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EB-5? 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具体要求有: (1)建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购买一个现有的企业,加以改造或重组以成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扩大原有的企业使其净资产和雇佣人员达到原来的140%,或投资使一个困难企业,就是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企业,保住现存所有雇员的职位。投资必须用真实资金,包括现金,机器设备,存货,及其它财产。如果是用银行贷款投资,必须是用投资人本人的私人财产作?抵押而得到的贷款。投资人与投资的企业之间的债券,票据,或借款等都不是投资。如果投资人和投资企业之间有任何承诺保证投资能够收回或获利的,都不算为投资。 (2)投资额要达到一百万美元。在某些特定地区可以投资50万美元,这些特定地区是指达到美国全国失业率1.5倍的地区或某些特定的农村地区。

最新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问题解析

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问题 1.美国公民可以为哪些亲属提交移民申请? 美国公民可以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已婚或未婚)、父母及兄弟姐妹提交移民申请。但为父母和兄弟姐妹提交移民申请有个前提条件:美国公民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 2.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为哪些亲属提交移民申请? 绿卡持有者只能为配偶和未婚子女提交移民申请,不可以为父母、已婚子女和兄弟姐妹提交移民申请。 3.美国公民如何为配偶提交移民申请? 这要分配偶在美国境内与在美国境外两种情况。若配偶在美国境外,则需要申请填写I-130表格与两份G-325表格。(当I-130表格批准,移民局会通知签证中心,然后材料将被送去领事馆处理。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将提供通知和处理信息。)如果配偶在美国境内就更方便了,美国公民可以同时填写提交I-130表格和I-485申请,为配偶注册永久居留(绿卡)身份。 4.为直系亲属申请移民,递交申请之后,我的亲属多久才可以移民? 当你的I-130申请批准之后,美国国务院会通知你开始办移民签证(目前,如果受益人身在美国以外,从申请开始大概一年左右就能移民到美国)。 如果你的申请已经批准,而且你的亲属已经在美国境内(并且是用签证从合法的途径进入美国),他们能够直接向移民局申请调整身份状态(I-485),取得绿卡。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搬家后入住的重要事项 a.换锁:把家具搬进新家前先换锁,或是至少换钥匙。并不是你不信任卖家,而是你不应信任多年来曾接触过旧钥匙的每一个人,因为可能有心怀不轨的人复制过钥匙。 b.换警报器的电池:你的火灾和一氧化碳侦测器有新电池,当你忙着搬家时,这件事也许看来并不急迫,不过这种事容易被漠视和遗忘。趁著房子还空着时,现在就着手处理,免得以后才换,还得扛着梯子小心避开家具。 c.检查你的验屋报告:验屋报告通常与第三方托管文件一起放,但不要等到有事情才忙着找。一个好的验屋员会在报告提到最重要的问题,你可利用他们的专长作为你拥屋的最初指引,如果有什么问题特别紧急,确保搬家前就处理好。

美国移民局公布:2017美国EB-5投资移民最新排期详情!

美国移民局公布:2017美国EB-5投资移民最新排期详情! 2016年10月13日,美国国务院(DOS)公布了2016年11月签证排期,近期随着930法案短期延期至12月9日给大家带来的一丝轻松,美国EB-5投资移民最新签证排期的小幅前进,也给了投资人小希望。接下来一起看看【永铭国际】所获取的详细信息吧! 美国移民局网站正式公布了2016年11月美国投资移民EB-5签证公告牌,最新结果显示:11月EB-5签证排期向前行进2周,从2014年2月22日前进到了2014年3月8日。 美国国务院发布2016年11月(2017新财年第二个月)签证排期公告

EB-5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区域中心项目的排期小幅度前进两周至2014年3月8日,也就是说,如果您的I-526已经获批,且申请档案号文件上的优先日(Priority date)在2014年3月8日前,那么11月就可以在国内进行领事馆程序,准备持移民签证登陆美国,或者如果您人在美国,则可以递交申请准备调转身份了,具体可以查看自己的档案号通知函与表A的日期(cut off date)进行对照。 依据表A,我们可以得出排期造成的延误时间为:增加的等待时间=排期倒退时间- I-526审批时间-NVC流程等待时间= 31个月- 17.1个月- 3个月= 10.9个月。 表B时间已经变更为2014年6月15日。前段时间我们已经知道,美国移民局于9月21日宣布启用表B,对于EB-5投资人来说无疑是个重磅喜讯,然而好景不长,9月30日美国移民局再次发布消息,表B被紧急关停,另无数EB-5投资人震惊。 移民局的EB-5副主任Julia解释称,表B的用途是如果当年有额外的签证,这些签证可能被浪费掉,所以开放表B来使用这些签证,但是目前没有多余签证。 总之,关于是否启用表B排期时间,来接受I-485(在美国调整身份),需等待美国移民局(USCIS)最近的通知。

美国亲属移民政策是怎么样

美国亲属移民政策是怎么样 核心内容:移民到美国后,有的想念家人,于是家人也开始移民。而亲属移民是如何操作?美国亲属移民分为无配额限制亲属移民和配额限制亲属移民。而有配额限制亲属移民受每年移民配额的限制,有等候期。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亲属(包括婚姻)移民: 美国公民父母、美国公民配偶、美国公民子女、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的移民。 美国亲属移民分为两种:无配额限制亲属移民(Unlimited)和配额限制亲属移民(Limited)。亲属移民视各类别的不同,从入纸申请到签证获批,等候的时间从六个月到十二年不等。 一、美国配额限制亲属移民,受到每年移民配额的限制,有等候期,即需要排期。 根据关系分为以下4种: 第一优先类亲属(Family First Preference),每年配额23,400。 F1 :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21岁以下非婚生子女,申请过程约6年。 第二优先类亲属(Family Second Preference),每年配额114,200 F2A: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单身子女,至少占每年配额的77%,申请过程约5年。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约占每年配额的23%,申请过程约9年。 第三优先类亲属(Family Third Preference),每年配额23,400。 F3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一家人,申请过程约8年。 第四优先类亲属(Family Fourth Preference),每年配额65,000。

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和21岁以下的单身子女。 但这种亲属移民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美国公民必须在21周岁以上。 二、无配额限制亲属移民分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移民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美国公民的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的16岁以下未婚子女和21岁以上美国公民的父母。作为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不受配额限制,即没有绿卡等候期。 很多年轻人开始利用旅游签证到美国生子旅游,借自己的“锚孩”合法成为美国公民。(在美国出生、来自非法移民家庭的小孩,被戏称为抛锚婴儿或锚族(Anchor)孩子也有称为锚孩儿,意思是他们的父母像一条船,而这些在美国生下的孩子就好比父母在美国抛下的一个铁锚,无论父母漂到哪里,最终都能够通过这个铁锚留在美国。)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考察原则

EB-5项目,本身,是一个投资项目,但是,相对于一般投资项目,它还负担了替投资者获得美国绿卡的职责,所以,考察的要点更多。以下按照三三式分解相关要点,以形成对项目考察的较完整的思路及原则。 一,一般意义考察: 在这个阶段,我们只是把EB-5项目,作为一般的投资项目,进行相关的简单考察: 1.项目的盈利能力: 很多人说,EB-5不需要去考虑盈利,因为目标只是给投资者解决绿卡就行。我觉得,这个是完全进入了思维的误区。是的,对我们投资者而言,投资EB-5项目本质上,看重的就是绿卡。但是,对于发起,设计并最后实施管理的项目方来说,他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盈利。 所以,如果一个项目正常运营的话,没有良好或正常的盈利模式,盈利预期和盈利能力,那就是一个不正常的项目:没有正常的利益驱动,那就意味着,项目方必须以不正常的方式去获利。这种不正常的方式,必然以投资者的损失或风险为代价。 我个人觉得,在美国,年投资回报率超过15%就是比较可以的盈利水平了,当然,作为EB-5项目,这样的回报率,我觉得还是太低,这个在后面的段落里会展开。 2.项目的风险水平: 项目的风险水平,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基于对项目的介绍,商业计划书,财务报告,已经基于不同知识领域的背景分析,就获得一个项目风险水平的预计。 当然,每个人对每个不同项目的风险阈值不同,这里只能点到为止。 3.项目的管理团队: 再好的计划,也需要好的团队是实施的。而我个人认为,真正的风险控制,是体现在管理团队上的。对管理的团队的考察,我觉得还是那三点:在具体项目上成功的经验,与上下游配套企业良好的协作关系和对合作者开诚布公的行事风格。这些,特别是最后一点,从文件是看不到的。飞一趟美国吧,面谈交流一下。 二。基于EB-5项目特点的考察: 1.就业 根据EB-5的法律要求,只有直接或者间接的产生10个就业名额,是获得永久绿卡的基本保证。如果是间接就业,就要查看相关的申请文档,寻求RII模型数据,USCIS的批复等。如果是直接就业模式,就要通过计划书考察直接就业人数的实现方式、人员构成以及合理性。 而虽然RII模型被美国移民局认可,并且在I-526阶段实施通过率也很高,但是毕竟在I-829阶段,美国移民局还是给人以暗箱操作的感觉,并没有人能说,我这个项目的间接就业模式在I-526阶段过了,所以I-829阶段就一定没问题。从根本上说,无论是间接就业,还是直接就业,最后的就业名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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