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

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

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形式: NO:________________

个人办理海员证

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操作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4]680号)》(以下简称680号文)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研发的相关功能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使用,为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提供信息化支持。 本文将通过以下章节为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提供操作指导: (一)船员本人申办 (二)委托申办 (一)船员本人申办 1)必要条件 符合680号文办法要求的船员欲申办海员证,请首先确认: 1.已经到海事局完成信息采集。如果没有,请先到就近海事机构做信息采集,否则无法通过电子申报方式申办海员证。信息采集点请查阅附件一《中国海事局船员基础信息采集点》。 2.已经拥有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帐号。如果没有,敬请先通过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注册”功能完成注册,注册后可随时查询个人的所有资格、资历、培训、考试等情况,并可向海事局递交电子申报信息。 14个直属海事局的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地址请从这个网址查找:https://www.360docs.net/doc/0110022563.html,/Notice/Cyksbm/00000000-0000-0000-0000-200000000002 注意:船员注册帐户全国通用。例如船员张三在江苏海事局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注册后,用户名和密码可登录上海海事局等另外十三个海事局,无需在每个局的申报平台分别注册。 2)申报步骤

成功登录系统后,请在左侧菜单栏查找“船员证书申请”菜单,点开如下图所示: 点击“海员证申办”按钮,打开海员证申请查看页面,船员个人的信息全部自动展示于当前界面, 如果船员持有原海员证,则将原证信息和船员本人的照片、身份信息自动展示出来,船员可直接在原证操作栏点击遗失补发、换发、其他补发按钮进行相应操作:

船员分类,船舶分类及船舶适用证书

船员分类 一艘船分甲板部和轮机部。 甲板部职务设为: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和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合称为驾驶员;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合称为甲板部船员。(国内有些船还配有政委) 轮机部职务设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和值班机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合称为轮机员。(轮机长一般被称为老轨或是大车,大管为二车,二管为三车,三管为四车,不过一般除了老轨其他的很少有人使用,机工也称加油工,简称加油) 国内航线的船一般有20个人左右,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水手长、机工长、大厨,剩下的一般都是白班水手、值班水手跟白班机工、值班机工。 国外航线的除了以上这些,有的船会配政委,还会有实习生,电工,木匠,泵匠,实际人数视船而定。 船舶分类 按用途可分为民用船和军用船。民用船又可分为运输船舶、渔业船舶、工程船舶、海洋开发船舶、拖带船舶、港作船舶、农用船舶、游乐船舶,从船舶设计特征考虑,民用船也可分为运输船舶和作业船舶两类;军用船又可分为战斗舰艇和辅助舰艇。(随便介绍一点船舶:客船、渡船、客渡船、客货渡船、高速客船、货船、散货船、干货船、杂货船、集装箱船、多用途船、化学品船、油船、拖轮、载驳船、散粮船、煤船、兼用船(矿石/油船)) 船舶海员分类 首先是船舶适任证书,分甲乙丙丁: 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3.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 4.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5.GMDSS通用操作员。 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4.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5.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6.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航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航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4.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5.GMDSS限用操作员; 6.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7.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近岸航区主推运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船员基本安全考试测试题 附答案

黔西南州船员基本安全考试测试题1 姓名:准考证号码:考试期数: 阅卷人:分数: 一.判断题(在正确题后打“√”,错误题后打“×”。共50小题每题一分,小计50分) 1、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水上环境。(√) 2、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 3、在火情不明时,不得盲目打开起火处的门、窗和舱盖。(√) 4、船体有较小的破洞时,应用木契进行堵漏。(√) 5、船舶油类作业结束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 6、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向有关当局报告。(×) 7、利用内河船舶可以运输一切化学品。(×) 8、垃圾系指产生于船舶通常营运期间需要不断地或定期地予以有效处理的各种食物、日常生和用品和工作用品的废弃物等。(√) 9、总长12m以上船舶都应设置垃圾公告牌。(√) 10、手动火警按钮是全船性警报系统的设备。(√) 11、应变部署中各种警报信号一般用警铃或汽笛向全船发出。(×) 12、船员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通常做法是船舶安全作业方法的重要补充。(√) 13、船舶防火防爆主要应严防明火、烟火、点火、摩擦火、化学作用所引起的火灾或爆炸。(√) 14、航行中禁止锁门睡觉。(√) 15、船舶相遇,应当让路的船舶,必须主动避让被让路船舶,因此,让路船始终负主要责任。(×) 16、船舶在承运危险货物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等待救援。(×) 17、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18、应当报废的船舶继续经营,不仅是非常危险的,也是违法的。(√) 19、冷却法灭火是将燃烧物的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 20、用砂土将燃烧物盖住灭火,属于隔离法灭火。(×) 21、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主要是窒息和冷却作用。(√) 22、固定压力水雾灭火系统水泵可以由独立的内燃机驱动,也可以由电力驱动。(√) 23、丁类火适合用金属型干粉7150或砂土扑救。(√) 24、电气火灾可以作为甲类火扑救。(√) 25、意志力量比身体更为重要。(√) 26、应变卡上应注明应变部署的信号,本人应登的艇号、应变时的责任、任务和必须携带上艇的设备或物品等。(√) 27、演习的情况,包括操作的细节,无需记入航行日志。(×) 28、演习时应检查救生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参加人员的工作质量,事后记入航行日志。(√) 29、在内河,落水者大都是由落水者附近船舶救起的。(√) 30、弃船后,如果船舶就地沉在航道内,会严重妨碍水运交通,所以弃船前应尽可能使船驶出航道之外。(√) 31、弃船命令只有船长才有权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弃船命令,弃船令的发布要慎重。(√) 32、对于未穿救生衣的落水者来说,最适宜的漂浮姿势应属于仰浮状态。(√) 33、应每隔3个月抽测部分救生圈的浮力,进行投水试验以检查其强度。(√)

海船船员证书简介

一、海船船员证书简介 A、适任证书 (一)适任证书的类别和适用范围: 1.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 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GMDSS通用操作员。 2.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3.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GMDSS限用操作员; 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4.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 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二)适任证书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1)适任证书编号的含义: 第一位:以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适任证书的类别,其中:J表示甲类适任证书;Y表示乙类适任证书;B表示丙类适任证书;D表示丁类适任证书; 第二、三位:由两个英文大写字母组成,表示发证机关的代码。 第四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工作部门,其中:1表示甲板部门2表示轮机部门3表示海上无线电部门, 第五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适任证书的等级,分别为,甲板部门:1表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2表示500至3000总吨船舶3表示未满500总吨船舶;轮机部门:1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2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3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海上无线电部门:1表示GMDSS无线电电子员2表示GMDSS 操作员。 第六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船上职务,分别为,甲板部门:1表示船长2表示大副3表示二副4表示三副5表示组成航行值班的水手(值班水手),轮机部门:1表示轮机长2表示大管轮3表示二管轮4表示三管轮5表示组成航行值班的机工(值班机工);海上无线电部门:1表示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2表示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3表示GMDSS通用操作员4表示GMDSS限用操作员。 第七至第十位:以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证书签发的年份。 第十一位至第十五位:以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某一发证机关报当年所签发适任证书的总序号(计算机自动生成)。 (2)持证人的姓名和签名,出生日期;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7最新)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110022563.html,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7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2月27日经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2008年5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员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

办法。 本办法所称船员注册,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员注册条件的予以登记,签发船员服务簿,准许申请人从事船员职业的行为。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船员注册申请可以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船员注册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提出,也可以由船员服务机构、船员用人单位代为提出。 第五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

专业外语考试。 第六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船员注册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 印件时,应当同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第七条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 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给予船员注册,并签发船员服务簿。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船员赋予唯一的注册编号。 业经注册的船员不得重复申请船员注册。 第三章船员注册的变更和注销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1 船员注册管理 1.1 船员信息注册 .1.1.1功能描述 1.提供船员基本信息查询~添加~查询结果导出等功能。如下图: .1.1.2 船员基本信息查询 1.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出所有船员的基本 信息~如下图: 2. 选择查询本申报单位船员信息复选框根据条件查询船员的基本信息~仅可以查询本申报单位船员信如下图。 第 1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1.1.3 添加,修改船员基本信息 1.在船员基本信息查询页面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船员基本信息页面~如下图: 填写完必填的船员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添加一条新的船员基本信息。 保存完基本信息之后才能进行照片上传,查看体检信息. 第 2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如果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已经存在,将查询出该船员的基本信息 点击上传照片按钮进入船员照片上船页面如图: 第 3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3. 在船员基本信息查询页面点击身份证号码进入船员注册信息维护页面~如下图: 点击保存按钮可以保存修改后的船员基本信息。 ,注意:有一些信息项是不允许修改的~如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地等~如发现本公司船员基本信息与实际有出入~请及时到船员管理处申请更正, 第 4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点击上传照片按钮进入船员照片上船页面修改船员的照片如下图: 点击浏览从本地获得要上传的船员照片~点击上传按钮上船照片。点击关闭按钮回到船员基本信息维护页面。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及划分

船员适任证书等级的划分 根据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评估的发证规则》,船员职务适任证书与等级划分如下: 一、按航区划分 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近岸航区(即甲、乙、丙、丁类)水手、机工只有乙类和丙类 二、按船舶等级划分 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即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的等级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二、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船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另有船上无线电人员有:GMDSS一级无线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统称无线电人员。 各类适任证书 一、甲类适任证书 1. 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2. 无限航区主推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3. GMDSS 一级无线电子员 4. GMDSS 二级无线电子员 5. GMDSS 通用操作员 二、乙类适任证书 1. 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蟾薄⒍薄⑷? 2. 近洋航区5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3.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4.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5. 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航区的值班水手 6. 无限航区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三、丙类适任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员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船员注册,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员注册条件的予以登记,签发船员服务簿,准许申请人从事船员职业的行为。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船员注册申请可以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船员注册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提出,也可以由船员服务机构、船员用人单位代为提出。 第五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

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六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船员注册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时,应当同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第七条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给予船员注册,并签发船员服务簿。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申请材

船员法知识点和法律法规(整理版)

《船员劳动法》 一、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二、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 4、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5、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资格考试。 三、我国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1、划分标准:按照船员的等级/职务划分 2、高级船员(干部船员):高级船员,是指依照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 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3、普通船员(工人船员):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 船员。 四、船长的作用与职责有哪些? 1、指挥船舶驾驶和营运 2、准司法职责 3、公证职责 4、应变职责 5、救助职责 6、代理职责

五、作为劳动者的船员有哪些特征? 1、长时间的乘务劳动 2、劳动时间的非固定性 3、劳动及生活的危险性 4、工作和生活场所条件艰苦 5、水上劳动的国际性 六、为确保未成年人不得上船工作,《2006海事劳工公约》作了哪些规定? 1、设置了“最低年龄”的规定 2、目的:确保未成年人不得上船工作。 3、具体规定: (1)禁止雇佣、使用任何16岁以下的人员上船工作。 (2)禁止18岁以下海员夜间工作。 (3)禁止雇佣或使用18岁以下海员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七、劳动法上的劳动及其特征?船员劳动有哪些特征? 1、劳动的一般含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 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劳动力,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 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 2、劳动法上的劳动的特征 (1)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从属性——人格从属性,区别于民法中平等主体的劳务给付; (2)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契约性——区别于基于纯粹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劳动; (3)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职业性——长期性、持续性、稳定性; (4)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有偿性——交换 3、船员劳动特征 (1)长时间的乘务劳动

船员配备、聘用管理程序(程序-001)

【安全管理程序】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程序版号:1 编写:人事主管批准:总经理 文件修改记录 版次生效日期修改页次修改标识审核批准1.02012-8-1新版 目录 1 目的8 船员调动 2 适用范围9 船员健康保障 3 职责10 船员综合素质考评 4 定义11 船员档案管理 5 船员配备12 附件 6 船员聘用要求13 附录 7 船长适任要求14 相关文件

[本文件共10页] 1 目的 本程序对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作出规定,以确保为船舶配备合格、健康的船员。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船员的配备、聘用和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理参与制定并批准《船舶配员表》。 3.2 人事主管负责制定船舶配员,负责普通船员的聘用评审,负 责船员调动、体检和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船员档案管理,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3 海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船长、电子操作员和甲板 部高级船员的聘用评审,负责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4 机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轮机长和轮机部高级船员 的聘用评审,负责船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5 体系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协同海务主管对船长管理能力 的聘用评审,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6 船长负责船员值班安排,负责甲板部高级船员、电子操作员 和轮机长综合素质考评,负责本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服务簿保管。 4 定义 船员:指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船长:指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高级船员:指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分甲板部高级船员、轮机部高级船员、电子操作员。 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船员。 5 船员配备 5.1 公司在确定船舶配员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船员证书管理办法

船员证书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员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依据“个人所有、公司保管、依法申办、齐全准确、及时更新”的证书管理原则完善船员证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职的所有船员。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能 第三条各船舶船长负责证书的直接管理,如船长不在船,由大副代为管理。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或由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证书的统筹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员”。 第五条船员所有任职的相关证书必须交由船长统一保管,制表备查;管理员对证书进行统一申办、调配与管理,所有证书不得涂改、损坏和转让。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船员因休班、请假、工伤、借调等情况暂时离船的,证书不随人调动。 第七条船员因调动离船的,船长应先告知管理员后将证书交由本人带至所报到船舶,交新船长保管。 第八条船员因离职下船的,船长应先告知公司后将证书交本人。

第九条船员因考证等情况需将证书暂带离船的,船长应先告知管理员,在无船舶签证等情况下,方可带离船,并填写证书交接单,说明原因与用证时间。 第十条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各船舶因公涉及船员证书交接时,必须由三方指定的证书管理员负责办理,交接时要逐本检查与核对,并详细填写《船员证书交接单》,交接双方留底备查。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各船舶要严格落实船员证书的书面交接手续。非公司指定的船员证书管理人员、船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经公司管理员同意后方能履行书面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取领船员证书。 第十二条新办理的适任证书下发后,由管理员负责登记,留存电子档扫描件,证书原件移交持有人的所属船长保管;适任证书申请缓缴的,船长应及时将旧适任证书发回公司,管理员交海事局缴销。 第十三条记分附页是新版《船员服务簿》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由船长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损坏或遗失证书的当事人,须说明原因,并承担补办证书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职务与证书 第十五条所有船员必须持有《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与《船员服务簿》。

船员条例(2019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019年修正本)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自2019年3月2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本条例所称船长,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高级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

船员注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下简称《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在军用船舶、渔船、农用船和体育运动船上任职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船员,是指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船员注册,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船员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准许申请人从事船员职业的行为。 第六条申请船员注册的,可以由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员注册手续。 前款所指的代理人,是指船员服务机构或者船员用人单位。 第七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

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或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八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船员注册申请表; (二)国家法定的身份证明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有效的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或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海事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船员注册申请。

【免费下载】船员基本安全考试测试题1附答案 2

黔西南州船员基本安全考试测试题1 姓名: 准考证号码: 考试期数: 阅 卷 人: 分数: 一.判断题(在正确题后打“√”,错误题后打“×”。共50小题每题一分,小计50分) 1、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水上环境。( √ ) 2、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 × ) 3、在火情不明时,不得盲目打开起火处的门、窗和舱盖。( √ ) 4、船体有较小的破洞时,应用木契进行堵漏。( √ ) 5、船舶油类作业结束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 √ ) 6、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向有关当局报告。( × ) 7、利用内河船舶可以运输一切化学品。( × ) 8、垃圾系指产生于船舶通常营运期间需要不断地或定期地予以有效处理的各种食物、日常生和用品和工作用品的废弃物等。( √ ) 9、总长12m以上船舶都应设置垃圾公告牌。( √ ) 10、手动火警按钮是全船性警报系统的设备。( √ ) 11、应变部署中各种警报信号一般用警铃或汽笛向全船发出。( × ) 12、船员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通常做法是船舶安全作业方法的重要补充。( √ ) 13、船舶防火防爆主要应严防明火、烟火、点火、摩擦火、化学作用所引起的火灾或爆炸。( √ ) 14、航行中禁止锁门睡觉。( √ ) 15、船舶相遇,应当让路的船舶,必须主动避让被让路船舶,因此,让路船始终负主要责任。( × ) 16、船舶在承运危险货物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等待救援。( × ) 17、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 ) 18、应当报废的船舶继续经营,不仅是非常危险的,也是违法的。( √ ) 19、冷却法灭火是将燃烧物的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 √ ) 20、用砂土将燃烧物盖住灭火,属于隔离法灭火。( × ) 21、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主要是窒息和冷却作用。( √ ) 22、固定压力水雾灭火系统水泵可以由独立的内燃机驱动,也可以由电力驱动。( √ ) 23、丁类火适合用金属型干粉7150或砂土扑救。( √ ) 24、电气火灾可以作为甲类火扑救。( √ ) 25、意志力量比身体更为重要。( √ ) 26、应变卡上应注明应变部署的信号,本人应登的艇号、应变时的责任、任务和必须携带 上艇的设备或物品等。( √ ) 27、演习的情况,包括操作的细节,无需记入航行日志。( × ) 28、演习时应检查救生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参加人员的工作质量,事后记入航行日志。( √ )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编号的含义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编号的含义 适任证书编号格式如下: J BA 1 1 1 200X XXXX 类别发证机关部门等级职务年份本年序号 该编号格式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共十五位组成,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适任证书的各页面都有证书编号。 第1位:以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适任证书的类别,其中 J――表示甲类适任证书;Y――表示乙类适任证书; B――表示丙类适任证书;D――表示丁类适任证书。 第2、3位:由两个英文大写字母组成,表示发证机关的代码。 第4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工作部门,其中 1――表示甲板部门; 2――表示轮机部门; 3――表示海上无线电部门。 第5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适任证书的等级,分别为: 甲板部门: 1――表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 2――表示500至3000总吨船舶; 3――表示未满500总吨船舶; 轮机部门: 1――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 2――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 3――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无线电部门: 1――表示GMDSS无线电电子员; 2――表示GMDSS操作员。 第6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船上职务,分别为: 甲板部门: 1――表示船长;2――表示大副; 3――表示二副;4――表示三副; 5――表示组成航行值班的水手(值班水手)。 轮机部门: 1――表示轮机长;2――表示大管轮; 3――表示二管轮;4――表示三管轮 5――表示组成航行值班的机工(值班机工)。 无线电部门: 1――表示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2――表示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3――表示GMDSS通用操作员;4――表示GMDSS限用操作员。 第7至第10位:以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证书签发的年份。 第11至第15位:以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某一发证机关当年所签发适任证书的总序号(由计算机按签发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

船员配备、聘用管理程序

【安全管理程序】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程序 版号:1 编写:人事主管批准:总经理 文件修改记录 目录 1 目的8 船员调动 2 适用范围9 船员健康保障 3 职责10 船员综合素质考评 4 定义11 船员档案管理 5 船员配备12 附件 6 船员聘用要求13 附录 7 船长适任要求14 相关文件 [本文件共10页]

1目的 本程序对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作出规定,以确保为船舶配备合格、健康的船员。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船员的配备、聘用和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参与制定并批准《船舶配员表》。 3.2人事主管负责制定船舶配员,负责普通船员的聘用评审,负责船员调动、 体检和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船员档案管理,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3海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船长、电子操作员和甲板部高级船员的 聘用评审,负责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4机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轮机长和轮机部高级船员的聘用评审, 负责船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5体系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协同海务主管对船长管理能力的聘用评审, 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6船长负责船员值班安排,负责甲板部高级船员、电子操作员和轮机长综合 素质考评,负责本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服务簿保管。 4定义 船员:指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 船员。 船长:指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高级船员:指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 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 员。分甲板部高级船员、轮机部高级船员、G操员(GMDSS通用操作员、无 线电电子员)。 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船员。 5船员配备 5.1公司在确定船舶配员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 目录 Z01 基本安全培训 Z01.1 个人求生 适用对象:海船上所有船员 1. 评估目的 通过本评估项目,使被评估者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基本安全评估大纲》对培训船员所规定的实际操作技能要求,满足国家海事局签发《基本安全》证书的必备条件。 2. 评估内容 2.1 穿着救生衣

2.2 跳水求生的方法 2.3 穿着救生衣游泳 2.4 HELP姿势 2.5 穿着救生衣扶正救生筏 2.6 穿着救生衣从水中登上救生筏 2.7 正确穿着救生服并游泳和正确穿着保温用具 3. 评估要素和标准 3.1 正确穿着救生衣(20分) (1)评估要素 ①救生衣及其属具的检查 根据救生衣的种类进行相应检查:浮力袋、领口带、腰带检查; 气嘴、通气管、胸带、腰带、跨带检查; 衣服拉链检查 ②穿着方法 在1分钟内正确穿着救生衣,绑缚带必须在两腋下,打结必须在胸前且为死结 (2)评估标准 ①操作正确、熟练(20分) 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6分) 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12分) 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8分) 3.2 跳水求生的方法(20分) (1)评估要素

①穿妥救生衣 ②落水之前保持:脚在下,头在上,身体保持垂直,两腿伸直夹紧,捂口捏鼻,双臂抱紧胸前不能松开 (2)评估标准 ①操作正确、熟练(20分) 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6分) 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12分) 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8分) 3.3 穿着救生衣游泳(15分) (1)评估要素 ①穿妥救生衣 ②能自行游泳不少于5米 (2)评估标准 ①操作正确、熟练(15分) 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2分) 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9分) 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6分) 3.4 HELP姿势(20分) (1)评估要素 ①穿妥救生衣 ②在水中两腿弯曲并拢,两肘紧贴身旁,两臂交叉抱在救生衣前面,保持脸部朝上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申请表》(范本)

附件: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有限公司(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

填表说明 1.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文书 “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文书”是指“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书”及其附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申请表》。 (1)“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书”的填报标准 ①“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书”内容可包括机构发展历程、机构的综合实力、机构满足规定的资质条件分析、海员外派规模(合作的境外船东资信、年度海员外派人数、年底实时在船人数等)、已建立的规范管理运作模式、发展方向与业务特点等。对于不具备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经历的机构,可选择性介绍上述内容。 ②“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书”应加盖机构公章。 (2)《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申请表》的填报标准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申请表》应按照表格(详见附件1)统一格式及要求填报打印,并加盖机构公章。填写的重点要求如下: ①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其中,机构名称、工商注册住所应当中英文对照填写;注册资本栏中应说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实缴货币资本情况。 ②工商注册地,应填写机构工商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③机构属性,应填写机构所有权(股权)性质,如:国有、国有控股、股份制、民营、个体、外资、中外合资、事业单位等。 ④申请有效期,应填写机构拟申请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可选择性填写 1、2、3、4、5年;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为租赁的,申请的有效期不得长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算的租赁协议有效期。 ⑤组织机构代码,应为机构所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 ⑥实际办公场所地址,应填写机构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固定场所的详细地址,中英文对照填写。 ⑦相关资质情况,可填写机构在申请时具备的相关资质,如:海员证申办单位资质、国际海运辅助业(国际船舶管理公司)资质、商务部批准的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以及其他与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相关的经营资质,并说明相关资质证书的编号、有效期、最近一次通过年审的时间等情况。 系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在申请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的,必须填写有效的国际海运辅助业(国际船舶管理公司)资质情况。

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船员到期换证污损遗失补办)(样本)

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时间:20XX 年XX 月XX 日 申请形式:到期换证/污损、遗失补办 NO :______________ 姓 名 张 三 汉语拼音 zhangsan 性别 男 近期直边 正面5厘米 免冠白底 彩色照片 身份证号码 460100197501XXXXXX 出生日期 19XX 年XX 月XX 日 服务簿号码 46010019750101XXXX 出生地点 海南海口 申请单位 / 文化程度 中专 专业学历 /适任培训 院校名称:XXXXXX 学校 ;专业: 驾驶(/轮机) ; 毕业证编号:0123456 ;毕业日期:1998.9 现 持 适任证书 类别:丙类 ;等级: 一等 ;职务:大副 ;号码:BMA1122007XXXXX :签发日期:2007.8.1 (GMDSS 适任证书)职务: 通用操作员 ;号码:JMA00000000000000;签发日期:2011.3 申 请 适任证书 类别:丙类 ;等级:一等 ;职务: 大副 ; 取消限制项目: 油轮(或其它特殊船舶)(如有) 专业、特殊 培训情况 (合格证号) 合格证 B01 B02 B03 B04 B05 B06 B07 B08 250975 048008 132370 / 117962 091433 / / / 合格证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50217128 230863 222909 / / / / / / A09 A10 A11 A12 A13 / / / / / 最近五年 主要海上 服务资历 职 务 船 名 船舶种类 航区/机种 总吨和主机功率 上船任职日期 解职离船日期 大副 大庆XXX 油轮 沿海 3456/3000 2008.6.1 2009.3.1 大副 茂油XXX 油轮 沿海 3456/3000 2009.6.1 2010.3.1 大副 茂油XXX 油轮 沿海 3456/3000 2010.6.1 2011.3.1 附送材料: 1、《海员体格检查表》 √ 2、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 3、《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 4、《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 5、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后填妥的《船上培训记录簿》或《船上见习记录簿》 × 6、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 7、其它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如培训证明、考试评估合格证明、技能考试合格证明、遗失公告等) √ 8、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确认上述填写内容属实,任职资历真实有效,在上述船舶任职期间无任何海损、机损责任事故,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个人): 张 三 (签名) 单位经办人: (盖章) 20XX 年XX 月XX 日 联系人 张 三 联系电话 6862XXXX/139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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