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为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

1、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依法履行义务。

2、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介绍他人使用B超和染色体检查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

3、积极参加季度孕情体检。新婚夫妇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二胎者要及时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进行登记并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并及时将孕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上报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4、如实反映执行计划生育情况,杜绝计划外生育。

5、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或案件履行举报义务。

二、奖惩措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列入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及本责任书者,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3年不得评优评选并酌情扣除绩效工资作为经济处罚。同时报卫生局、新城区管委会进一步处理。

甲方:乙方: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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