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业主大会示范文本(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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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业主大会示范文本(修改)

苏州工业园区

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示范文本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制定二○○七年十月

目次

1、报告确认阶段

1.1关于筹备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报告

1.1.1(附件)业主清册说明

1.1.2(附表)业主清册

2、组成筹备组阶段

2.1关于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及征选筹备组人员的公告2.2(附表)筹备组推(自)荐表

2.3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名单的公告

3、筹备会议阶段

3.1关于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的公告

3.2适用于全体业主大会形式

3.2.1.关于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

3.2.2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3.2.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自)荐表

3.2.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所在选区选票

3.2.5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3.3适用于业主代表大会形式

3.3.1关于业主代表大会选举区域和征集业主代表的公告

3.3.2(附表)业主代表候选人推(自)荐表

3.3.3关于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公告

3.3.4业主代表所在选区选票

3.3.5关于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名单的公告

3.3.6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3.3.7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自)荐表

3.3.8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3.4《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4.1关于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书面意见的公告

3.4.2关于《管理规约(草案修订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稿)》的公告

3.5关于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讨论事项的公告

4、会议召开阶段

4.1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签到表

4.2业主(代表)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

4.3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4.4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票

5、会议决定公告

5.1关于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事项公告

1.1

关于筹备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区域)已符合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条件,现特邀请组织、指导、协调该区域业主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特此报告。

注:1、物业基本情况:详细地址;四至范围:;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已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交付使用率为 %;首套物业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至今已时间。

2、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物业企业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

附:由建设单位提供

1、交付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2、业主清册

3、小区总平图

建设单位(盖章)

物业公司(盖章)

年月日

1.1.1 (附件)

业主清册说明

一、物业管理区域名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已交付使用建筑

面积平方米,交付使用率为 %;

二、总套数套,已交付使用套,交付使用率为 %;

三、业主户数户。

1.1.2 (附表)

业主清册物业管理区域名称:

2.1关于成立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代表)大会

筹备组及征选筹备组人员的公告

(区域)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区域)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情形的,街道办事处(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成立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现由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工作委员会(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首次业主大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组成(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的人数为5-9名的单数,其中社区工委(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单位代表各1名。为真正体现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自治自愿的原则,请广大业主踊跃推荐(可自我推荐)能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参加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代表)大会组建的筹备工作。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筹备组成员数和遴选(区域)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

报名方式:筹备组成员推(自)荐表,请至领取,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将设一投票箱,业主可将推(自)荐表直接投于箱内;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工作委员会

(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章

年月日2.2(附表)

园区(区域)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推荐人(本人签名):

住址幢室园区(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代表)筹备组成员自荐表

2.3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

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区域)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经业主推(自)荐,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现确定由社区工委(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代表和下列名业主组成,现将名单公示:

组长:××社区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时间: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工作委员

(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章

年月日3.1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

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区域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进行了核实,现予公告如下。

一、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上投票总权数为票(建设单位为票)。其中,住宅票,非住宅票。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月日

3.2.1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

(适用于全体业主大会形式)

(区域)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大会会议采用全体业主大会形式,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事务。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月日

3.2.2

关于(区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适用于全体业主大会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区域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4、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及必要的工作时间。

5、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五、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联名推荐或业主自我推荐产生,筹备组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或推荐补充。

请业主在年月日前,在处领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自)荐表。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月日3.2.3(附表)

园区(区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本人推荐以下业主作为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推荐人(本人签名)

住址幢室

年月日---------------------------------------------------------- 园区(区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3.2.4

(选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

(适用于全体业主大会形式)

各业主:

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区域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确定你们选区有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有名业主参选,现在将通过书面选举形式决定你们选区的业主代表候选人。选举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如同意,则在候选人名字后方投票意见栏内划“〇”。本次本选区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超过名视为无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当选资格,按得票高低依次当选。

请业主于年月日前按填写说明填写本表,并送达。超过截止日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票权。

推荐人(本人签名)

住址:幢室

3.2.5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适用于全体业主大会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按照本区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经筹备组征求业主意见后,(区域)的下列业主拟被推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地址:

电话:时间:

特此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月日

3.3.1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代表大会选举区域

和征集业主代表的公告

(适用于业主代表大会形式)

(区域)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由于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人数较多,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经筹备组讨论决定:

一、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业主代表大会形式,由业主代表大会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自治管理的决策机构。

二、鉴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以为原则,推选名业

三、今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将在业主代表中产生,希请广大业主推荐或自荐方式踊跃报名参加候选业主代表,推荐或自荐出一批能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能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主候选业主代表。筹备组将根据报名情况遴选(区域)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候选人。推(自)荐表在领取。

报名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将设一投票箱,业主可将推(自)荐表直接投于箱内;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时间: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月日

3.3.2(附表)

园区(区域)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本人推荐以下业主作为选区的业主代表候选人。

推荐人(本人签名)

住址幢室

年月日---------------------------------------------------------- 园区(区域)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候选人自荐表填表时间:年月日

3.3.3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公告

(适用于业主代表大会形式)

(区域)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新建物业管理区域应建立业主大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物业管理。

为筹建召开(区域)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经(区域)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研究,由于(区域)业主人数较多,建议以(区域)业主代表大会形式来代替业主大会。经划分区域业主推荐和自荐,并通过筹备组初步遴选,现将首届业主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公布如下:

以上建议名单现征询意见。如有业主认为某代表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可将意见书面提交给(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组。公示15 日后,如业主对代表候选人无异议的,筹备组将组织人员上门请业主对本选区业主代表候选人进行投票(签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将设一投票箱,业主可将选票直接投于箱内;投票期限为15天,超过投票期限未发表意见的将视为弃权。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由这些代表参加召开的业主代表大会将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作为(区域)业主自治管理的决策机构。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月日3.3.4选举区域业主代表选票

各业主

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区域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业主代表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确定你们选区有名业主代表,现有名业主参选,现在将通过书面选举形式决定你们选区的业主代表。

一、选区名称应参选户数应选代表名额

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1、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如同意,则在候选人投票结果栏内打“○”。

2、不同意候选人的可在空白栏内另选他人。若另选他人,则将该人的有关情况填写在空白栏中,并在相应的投票结果栏内打“○”。

3、投票结果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无效。

4、填写征询意见表时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

5、本物业管理区内将设一投票箱,投票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6、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

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三、投票人:幢室(签名)

3.3.5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名单的公告

(适用于业主代表大会形式)

(区域)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新建物业管理区域应建立业主大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物业管理。为筹建召开(区域)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经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研究,由于(区域)业主人数较多,建议以(区域)业主代表大会形式来代替业主大会。经业主推荐(自荐)和选举,本区域参加业

由这些代表参加召开的业主代表大会将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作为(区域)业主自治管理的决策机构。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楼主imlong 发表于搜房网- 上海业主论坛- 贝越·流明新苑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而且是物业管理中最重要的角色。鉴于业主委员会的特殊性,本章单独表述。 一.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委员会 这两个概念尚无法律上的定义。在很多人看来,两者并无区别。从已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过程来看,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一个过渡性组织机构。 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公共财产全体共有人——全体业主的代表,只能由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不困难,难在开发商不愿意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因为,若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将是真正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这样的业主委员会一定不是一个可以任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摆布的业主委员会。据居律师所知,在北京市,召开过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商品房开发商小区一个也没有。即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没有召开过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并不是真正由业主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这样的业主委员会,口口声声为业主争取了多少多少权益,其实,早已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陈仓暗渡。 物业管理委员会一般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避免因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成为业主的矛头所指,便想办法不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与一个说起来是代表全体业主、实际上主要是由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安插的人员组成的一个组织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由于这个组织毕竟不是由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称之为“业主委员会”,明显不切合实际,所以,这个组织的名称就叫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个名称,对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有这样一个好处:虽然名称不叫做“业主委员会”,但能使人觉得就是“业主委员会”,这样,在需要时可以让物业管理委员会像业主委员会那样对业主发号施令,不需要时,也可以让物业管理委员会什么也不是。 并不是所有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都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安插的。在居律师接触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中,不乏真心为维护业主权益而努力的主任和委员。不过,居律师要对这些主任和委员朋友们说:当你们为维护业主的权利而努力时,比如,你们以为物业管理委员会当然能代表小区的全体业主而对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提起诉讼时,法官若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全体业主将哪些权利授予给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你是回答不上来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哪些权限,法律没有规定,开发商制定的《公约》或《章程》里规定的“职权”全都是空的,所谓的“职权”,其实全都是“义务”和“责任”。物业管理委员会什么“权”都没有。物业管理委员会如此,业主委员会也是如此。 二.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 在住房商品化之前,社区管理是居民委员会(包括家属委员会,下同)的管理。由于大多数居民对房屋和土地没有财产上的权利,只是在此居住的居民。因而,在“居民”这一概念之上建立起来的社区管理组织则,被称之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社区的房屋和土地也没有任何财产权利可言。居民委员会使用的财产、活动经费、人员工资等只能通过政府扶持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来解决。居民委员会也就几乎成了政府的附属机构。居民委员会对社区的管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书.doc

合同编号: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书 甲方: 乙方: 时间: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

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 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与程序

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与程序 为了确保业主委员会选举符合规定,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办制定了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与程序。 一、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1.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入住业主的面积之和超过整个园区建筑物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具备了成立业主大会的首要条件。 2. 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⑴、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⑵、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⑶、业主名册; ⑷、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⑸、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煤气、自来水、电等专业管理部门)。 ⑹、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⑺、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成立业主大会的程序 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⑴.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小区办、居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和原房屋管理单位等组成; ⑵.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七人以上十五人以下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 ⑶.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3天; ⑷.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⑸.筹备组自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法备案起自行终止。 2.业主的定义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继承或者受遗赠,以及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实行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按照产权证所注明的产权所属人)。 3.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⑵.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⑶.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⑷.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⑸.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设立、运作,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年月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的物业买受人确定。 房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或者尚未出售的,按建设单位向房产管理部门现售商品房备案确认。 房屋所有权属2人以上共有产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单位业主的,按该单位提供的书面有效委托证明中明确的人员确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活动范围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应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应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相关工作,并支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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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区域范围东到__________路,西与__________,与__________,北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事项应详细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

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 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 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1.采用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 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 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主讲人:孟宪生 首先业主要了解业主大会的基于什么前提产生?什么时候才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即可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在《物权法》生效后,业主的共同决定权需要“双过半”(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才以生效。例如开发商卖了三分之一不到百分之五十,理论上小业主是无法行使共同管理权的,因为只有达到“双过半”之后才可以。所以只有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按照业主的共同决定权来行使权利。 那么入住率是什么?就是开发商把房屋交付给业主的比率。交付为等于入主,而是交付钥匙。原来的规则是首户业主入住两年之后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现在更改为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形成决议,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当小区具备该条件后就出现了如何设立业主大会的流程问题?

根据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大会由谁建议发起?向谁提出申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召集人占总人数5%的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以上的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如果一个大业主拥有5%建筑面积也可以直接发起,所以不管是面积够5%还是人数够5%都可以发起设立。此时的申请权是一个建议权,向全体业主的建议,建议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有5%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那么这5%的业主谁来组织?小业主可以自己组织,开发商也可以委托一个业主来组织,或者公告招募5%的业主进行申请。只要达到召集人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就可以启动。 关于启动申请简单概括为双启动。开发商可以启动,业主也可以。双启动之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核实业主递交的材料并给予批复。在这个申请批复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同时指定一个筹备组组长,为什么要筹备组组长?因为业主自己不了解筹备工作过程,不够专业,需要具有相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组织来协助业主把这个事做好。所

业主委员会建立的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 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 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 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 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 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 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

(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样本

重庆市XXXXXX小区 201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重庆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年月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于XXXX年X月XX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本规则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工作环境。 第六条本规则不从事与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 务合同以外的任何具体经营活动。 第七条与相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房屋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和相关行政管理

部门的指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遇到矛盾冲突时,各业主同意提交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进行协调解决。 一、业主大会名称: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小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四至及附图 ):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路 三、物业类型: ( 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类型物业 )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占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计套,非住宅平方米,计套,投票权票,其他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入投票权数)。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代表)大会依法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物业的共同事务,并对全体业主负责。业主(代表)大会依法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修改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书(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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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章程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 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 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 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 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 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 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 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 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说明 1、本规则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作和换届改选。业主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则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中留有空白处,供业主大会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并以业主大会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的内容为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成员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本文本中的示范条款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规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物权权益的规范行使,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住宅小区业主自我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以下简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则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业主是指房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明的环境。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委员。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本会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3、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请物业管理单位对本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管理合同; 4、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 5、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 6、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八条本会义务 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第九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十条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 1、本会主任; 2、本会副主任; 3、本会执行秘书; 4、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会议 第十一条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和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二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示范资料

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收到XX向我街道办事处提报的《关于成立XX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后,我街道办事处对XX小区情况进行了审核:XX小区由XX开发建设,建成于XX年,首批业主入住时间为XX年XX月,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共XX户,目前已入住XX,入住率为XX,入住面积XX,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XXXX一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拟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现就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成员组成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组成。 二、筹备组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2、报名地点: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或××居民委员会。请关心支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业主踊跃报名,请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指派人员参加。 联系电话: ××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业主自荐、业主联名推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派,报名工作已结束。XX年XX月XX日,在我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召开了筹备小组会议,会议确定了XX名筹备小组成员,并推选了组长、副组长,现予以公告。 如您对以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日内与××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电话:XXXX,我们将进行认真复核并告知您复核结果;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筹备小组将开展工作。 ××街道办事处年月日

关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精神,结合本小区实际,经筹备小组讨论决定: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下述第种形式: (1)全体业主集体讨论 (2)书面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二、鉴于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应按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三、业主代表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代表由下述第种方式产生: (1)业主书面推荐(附推荐表样张)。推荐表将采用签收、寄信或传真等形式送达。 (2)。 五、经过对本小区业主业权的核实,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为票。其中,建设单位为票。 业主如对本公告情况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XX年XX 月XX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联系人:地址:电话:时间:特此公告。 X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 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 一、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 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二年的。 二、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自荐或由业主推荐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一次成立可由现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 1、确立筹备组成员名单,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根据上款的征集结果,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单数),及候选委员名单,印刷选票。 以上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三、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3、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19新版.doc

合同编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称业主代表大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业主大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和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代表 第一条业主代表需公益事业、愿意为业主服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业主也可担任业主代表。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成多层业主代表区,每一栋楼一个单元选举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别墅区按区选,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区的划分办法,应根据户数多少,首次由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决定,以后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条每一业主代表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有效,获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四条业主代表区半数业主联名可以罢免业主代表,并应同时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五条业主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应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六条新的业主代表任期为本届代表任期剩余部分。 第三章业主代表大会 考虑到经济与效益和人口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代替。 第一条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每届业主代表任期三年。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下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将业主代表大会的时间、内容、地点等内容公布。经百分这二十以上的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

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

首届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首届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提议。开发建设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 (二)产生筹备组。以推荐或自荐的形式产生筹备组成员; (三)公告。将筹备组成员组成名单在小区内公告。 二、筹备组备案 筹备组向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书面上报筹备组名单及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请示,经市物业办下达指导意见后,方可开展工作。 三、筹备组开展业主大会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一)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筹备组参照市住房保障局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拟订本小区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二)确认业主投票权。筹备组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三)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制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2、拟定候选人名单; (四)拟定物业管理方案 1、拟订物业服务等级; 2、拟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拟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六)对以上拟定方案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并修改。 四、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一)公告。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物业管理方案等草案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小区内公告。

(二)筹备组发出大会通知。 (三)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印发选票。(在注意事项内说明) 2、业主投票。 3、统计投票结果,形成业主大会决议。 4、业主委员会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五、公告业主大会决议。由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大会会议当天形成的决议在物业管理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六、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送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一) 业主大会决议; (二)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 管理规约; (四) 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五) 业主委员会委员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附:注意事项 一、筹备组成员的构成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开发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组成,其中业主可自荐产生。 二、提议 开发单位将拟订的《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提议》(下称:《提议》)(附件1)和《筹备组成员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附件2),在物业管理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15日,告知全体业主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事宜。 三、产生筹备组 《提议》公示期满后,产生5-9人筹备组成员。 四、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异议的处理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五条小区300户及以上的可采用代表大会制,代表以单体楼或单元为单位,每位代表须经所代表的业主过半数的面积及人数同意,代表所代表的全部面积及人数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第六条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的提议有如下情形: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筹备组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向全体业主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的倡议,第七条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按照《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作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制定选票、核实业主情况,并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八条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筹备组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公告。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

四川省成都市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合同标题】四川省成都市业主委员会章程 【合同分类】业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及地址) 名称:____ 地址:____ 所在物业坐落:____ 第二条(性质)本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本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 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会的成立及其执行机构) 本会自第一次本会会议按规定程序召开之日起,予以成立; 本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其成立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本会的业主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均由业主委员会 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其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 3年。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对本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 本会监督。 第六条(本会的责任承担、决议、决定) 本会的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本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对全体业主 具有约束力。本会的决议、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本会不作出 与物业管理事项无关的决议、决定。本会对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作出的有效决定,使少数业主利益受到损失的,其他业主给予相应补偿。 本会的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签字通过,且不 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的约定,并在日之内向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公布。 第七条(本会及其执行机构行使的职权与履行的职责) 本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依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使职权、履行 职责。 第三章本会会议召开及重大事项的决定方式 第八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方式,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 会规则》的规定进行。 本会选举、罢免、决议等的表决,采取 [记名投票方式][其它方式]。 第九条(本会议事文件的签发)本会会议由专人作书面记录,由业主委员会存档。本会决定事项形成本会会议决议,由业主委员会签发;并在物业管理区域 内予以书面公布。本会会议决议,应注明"第×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字样。 第十条(物业管理建议的提出和审议) 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属于本会职权范围内的建议。 业主委员会审议建议,建议人须列席会议,并提交关于建议的说明。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审批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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