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涉铁路刑事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涉铁路刑事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涉铁路刑事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涉铁路刑事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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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9日公布涉及铁路刑事犯罪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包括破坏铁路交通设施,骗逃铁路运费、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涉铁团伙盗窃等。十大案件分别为:

一、黑龙江“4.13”破坏交通设施案(黑龙江K7034列车脱轨事件)

2014年4月13日,哈尔滨铁路局绥化工务段海伦线路车间工人吴某某(男,44岁)为发泄对单位人事制度的不满,采用拆卸钢轨的手段破坏铁路设施,造成由黑河开往哈尔滨的K7034次旅客列车脱轨、倾覆,致1人轻伤、6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413万余元。

该案发生后,哈尔滨铁检机关组成专案组,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主管检察长带领两名业务骨干组成公诉团,对卷宗进行了认真查阅,及时提审被告人,并两次深入案发地复核证据,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利用庭前会议、证据开示等方式解决庭审程序和证据列举等相关问题。因为铁检机关的工作充分、有力,在案件审判中,法院完全采纳了铁检机关的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振军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被害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经济损失413万余元。

二、云南“2013.11.21”特大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

这是昆明铁检机关在专项活动中办理的一起重大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该案是公安部“灭枪专项行动”的第11批督办案件,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该案共计查获9mm大口径制式手枪4支,制式手枪子弹396发,弹匣7个,火药枪2支。

三、枝江22名村民特大涉铁团伙盗窃案

该案由武汉铁检分院襄阳铁检院办理。经查明,邓某某等22名枝江市安福寺镇丰山岗村四组的留守村民利用其毗邻枝江车站编组场的便利条件,8次携带自制铁钩、编织袋等作案工具,趁夜潜入编组场内,采用掀盗等方式盗窃共计4万余元的铁路运输物资(主要是大米、玉米和黄豆),再用皮卡车、轻型卡车运走销赃。经铁检机关的努力工作,在审判阶段,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对该盗窃团伙22名被告人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四、衡阳铁检院监督立案的破坏京广高铁交通设施案

这是广州铁检分院衡阳铁检院承办的一起案件。2014年1月3日,京广高铁耒阳区间发生一起人为在钢轨上放置两根树木,造成G1129次列车被撞,中断行车36分钟的事故。了解到公安机关仅以治安案件立案后,衡阳铁检院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破坏交通设施案,公安机关处理明显错误,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派员提前介入,并于4月18日向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以铁路有关部门对事故性质定性为铁路治安事件为由进行解释,衡阳铁检院充分阐述应立为刑事案件的理由和依据,并得到公安机关的认可。当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即以破坏交通工具设施案,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男,汉族,31岁,湖南耒阳人)立案侦查。

五、重庆铁检院监督立案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

2014年3月18日,成都铁路局成都工务大修段职工王某某在梁平火车站施工作业中,违反操作规定,施工完毕牵引运行前,没有认真履行检查义务,疏忽大意,致使施工作业的物料运输车侧翻、毁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成都铁检分院重庆铁检院得知公安

机关对此情况不立案后,依法向重庆铁路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重庆铁路公安机关收到该通知书后,及时立案侦查,并回复重庆铁检院。

六、上海铁检机关集中公诉一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

专项活动中,上海铁检院集中公诉一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共5件5人,总案值达1777万余元。这批案件涉案假冒商品数量较多,涉案案值较大,其中案值超过百万的案件和涉案假冒商品超过百件的案件各为4件。涉案假冒商品主要以假冒世界知名注册商标的包袋、票夹、手表为主,如香奈儿、古驰、路易威登、百达翡丽、帝驼、雷达等。

七、特大贩卖、运输毒品专案

其中“2013.12.01”特大贩卖、运输毒品专案系公安部挂牌的“2014-71”号毒品目标案件,地跨境外缅甸,境内云南、湖北等地的特大跨国贩毒案件。涉案犯罪贩毒团伙成员23名,缴获毒资24万元,运毒车辆2台,缴获毒品12.59千克。本案中,铁检机关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7人。

2014.2.17”跨境跨省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14-285号”毒品目标案件,共查获“探路车”2辆、运毒车1辆,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64.199千克,批捕犯罪嫌疑人13名。

八、洛阳铁检院办理的一起故意破坏交通设施案件

在专项活动中,郑州铁检分院洛阳铁检院提前介入,依法快速批捕了平某(男,37岁,洛阳工务段工人)因对生活不满而故意破坏铁路区间正在使用中的扼流变压器案件。办案中,侦监部门注重延伸检察职能,发出检察建议书,帮助有关单位发现和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九、徐州铁检院办理的假鱼翅案

专项活动中,上海铁检分院徐州铁检院办理了引起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关注的陈某某、周某等4人生产销售假鱼翅案。经审查查明,陈某某伙同其长子、次子向被告人周某学习制作假鱼翅方法,购买工业用明胶、甲醛等原料进行生产,并在徐州市老牌楼天马市场进行销售。后经群众举报,该案件被侦破,共查获假鱼翅成品、半成品812公斤。目前,4名被告人已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徒刑。

十、徐州铁检院办理的国际货代公司骗逃铁路运费系列案件

这是上海铁检分院徐州铁检院办理的系列案件。经查明,2011年至2013年间,连云港驰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为获取非法利益、吸引客户,利用铁路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中过境运输运费远低于出口运输的政策规定,在向中铁集装箱公司连云港营运部申报集装箱运输计划时,采取电脑软件修改、贴纸复印等手段制作虚假的国际货物到达海运提货单,填写虚假的货物运单信息,将本是国内出口的货物伪造成过境货物进行虚假申报(出口套过境),致使上述单位或个人每个集装箱骗逃铁路运费4000余元,目前已经查实的涉案总金额达4000余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牵涉面广,涉案人员多。连云港地区与中铁路集装箱公司有协议的一级代理公司共22家,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就有15家,其中3家为国有公司。截至目前,铁检机关已经对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铁路事故案例汇总

锡林浩特车务段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 人身安全案例 一.路内职工责任轻伤事故案例 X年X月X日X站上水防护员李X上水作业时,因雨天道滑,忙于抢点,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人身轻伤。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概况 X月X日10时05分,X站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李X担当1道客车X次上水作业防护任务。上水作业时,李X帮助上水员拉水管,因雨天道滑,摔倒在1、Ⅱ道间第3位上水栓上,被上水栓阀门手柄杆碰伤,造成右股骨粗隆部开放性粉碎型骨折,构成人身责任轻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李X上水作业时,在雨天道滑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穿防护雨具,又忙于协助上水工抢点作业,不慎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摔伤。 2.李X担任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职务,在上水作业中精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水过程中未认真确认周围状况而导致摔倒碰伤。 3.X站在恶劣天气下未对上水作业进行重点卡控,致使在上水作业时间紧的情况下安全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范措施 1.严格劳动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人身安全工作,把人身安全与行车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检查教育,严格落实职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加大人身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劳动安全隐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2.严格施工检修作业等防护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施工防护安全措施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作业防护人员在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作业中,要严格防护措施的执行,杜绝防护不到位问题的发生。 3.认真开展劳动安全对规对标检查,加大现场作业过程卡控,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二、X站“7.11”调车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站解体3108次,10点20分调车长XX传达完计划后,站在机车媒水车一端运行方向右侧开始作业,机车运行中在绕过钩头向左侧移动时,右脚踏空,坠落在线路内,造成双腿被轧断致残。 (二)原因分析: X年X月X日当天X站有降雨,站区泥泞,调车长XX在作业中违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的规定穿雨鞋作业,在机车运行中移动位置时没有站稳抓牢,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各站长要按规定在调车作业时到现场盯控,卡控作业的关键点,消除安全隐患。 (2)在调车作业中作业人员要按照《人标》、《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中的规定,按规定着装,在作业中一定要抓稳站牢。特别是在作业中不要分心,不要偷懒,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三、X站“1.22”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中国铁路干线图(三横五纵)

中国铁路干线图(三横五纵) 五纵(南北向): 1:京沪线:(1)跨过的省市区:京,津,冀,鲁,苏,皖,沪(2):经过的城市:北京。天津,德州,济南,徐州,蚌埠,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上海 (3):经过的地形区:华北平原,江淮平原,长江三角洲 (4):重要意义:沟通了华北与华东,是东部沿海地区的交通大动脉2:京九线:(1):跨越的省市区:京,津,冀,鲁,豫,皖,鄂,赣,粤,港 (2):经过的城市:北京,霸州,衡水,商丘,阜阳,麻城,九江,南昌,赣州,龙川,深圳,香港 (3):经过的地形区:华北平原,江淮平原,鄱阳湖平原,江南丘陵,珠江三角洲 (4)重要意义:缓解京广线,京沪线的运输压力加速老区脱贫致富,维持港澳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3:京广线:(1):跨过的省市区:京,冀,豫,鄂,湘,粤 (2):经过的城市:北京,石家庄,邯郸,新乡,郑州,武汉,长沙,株洲,衡阳,韶关,广州 (3)经过的地形区:华北平原,洞庭湖平原,江南丘陵,南岭,珠江三角洲 (4):重要意义:沟通了华北,华中与华南,是我国铁路网的中轴线,运量最大的南北大动脉

4:焦柳线:(1):跨越的省市区:豫,鄂,湘,桂 (2)经过的城市:焦作,洛阳,襄樊,枝城,怀化,柳州 (3):经过的地形区:豫西山地,江汉平原,湘西山地,两广丘陵(4):重要意义:改善铁路布局,提高晋煤南运的能力,分流京广线的运量 5:宝成——成昆线:(1):跨越的省市区:陕,甘,川,滇 (2):经过的城市:宝鸡,成都,攀枝花,昆明 (3):经过的地形区:秦巴山地,成都平原,云贵高原 (4):重要意义:促进西南地区经济建设,加强民族团结 三横(东西向): 1:京包——包兰线:(1):跨越的省市区:京,冀,晋,内蒙古,宁,甘 (2)经过的城市:北京,大同,集宁,呼和浩特市,包头,银川,中卫,兰州 (3):经过的地形区:晋北山地,内蒙古高原,宁夏平原 (4):重要意义:促进华北与西北的联系,分担陇海线的运量,建设民族地区,巩固边防 2:陇海——兰新线:(1):跨越的省市区:苏,皖,豫,陕,甘,新(2):经过的城市:连云港,徐州,商丘,开封,郑州,洛阳,西安,宝鸡,兰州,乌鲁木齐,阿拉山口 (3):经过的地形区:黄淮平原,黄土高原,河西走廊,吐鲁番盆地,准噶尔盆地

论述控制下交付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应用

论述控制下交付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 应用 引言 1980年以来毒品这股污流在各个国家迅速蔓延,其发展势头也日益迅猛,逐渐发展为世界一大公害。全球化发展,我国受国际毒品发展形势的影响以及一些不法分子在毒品暴利的驱使下,我国国内的毒品制造、走私、贩卖等违法活动逐渐出现。国内部分贩毒集团在国内生产毒品,然后通过各种途径将其走私出境销往亚洲其他国家,同时国外传统毒源也加快了入境速度,东南亚地区成为了我国传统毒品的基本来源之一。根据中国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禁毒形势报告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报告显示,我国查获来自“金三角地区”海洛因和冰毒片剂占全国总量的93.8%和87.9%。随着毒品犯罪案件向跨区域、跨国家犯罪的转变,具有隐蔽性、合法性等特点的控制下交付措施成为了当前查获大宗毒品犯罪案件的一项专门的有效措施。控制下交付手段近年来在中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侦破了许多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对我国具有特殊意义。但是,在毒品犯罪案件中使用控制下交付措施,仍具有其局限性,控制下交付仍亟需完善。 一、什么是控制下交付 (一)控制下交付的定义 控制下交付是在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广泛使用的一项特殊的比较隐秘的侦查措施,主要用于应对跨地区、跨国际的走私、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我国国内关于控制下交付的概念是由《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公约》演变而来。根据公约规定:“控制下交付”(controlled delivery)是指禁毒执法人员或机构,

在涉案地区或国家主管当局明了的前提及其监视下,暂时允许货品中的毒品或可疑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或其替代品运出、通过或进入其管辖区域,让可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其替代品继续流通,以期查明所有毒品犯罪事实,查获所有犯罪嫌疑人的一项特殊侦查措施。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控制下交付主要由侦查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人员专门负责,侦查人员在发现毒品后立即对该案进行判断与评定,制定相应的侦查措施。一般情况而言,进行毒品走私、运输的都只是该宗毒品犯罪链里最底下的“马仔”。因而,为了抓获毒品犯罪份子的主要的“上线”人员,最大限度抓获该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成员,对有需要且具备进行控制下交付前提条件的毒品犯罪案件制定相对应的控制下交付方案:继续放任已发现的毒品或使用替代品继续流通,在毒品沿线及其运输终点进行严密布控、蹲点守候,待时机成熟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二)控制下交付的分类 1.跨国性的国际控制下交付和跨地区的国内控制下交付 控制下交付根据毒品是否跨越国边境将其分成国际控制下交付 和国内控制下交付。国际控制下交付即毒品在被贩运的过程中至少跨越两个或以上国家的国边境,在此情况下由多个国家联合协作对该毒品的流向进行监视和控制,各个国家及时互相分享所获情报信息,以达到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案件的效果。反之,毒品仅在一个国家境内各个地区之间流通,侦查人员对此类的毒品进行监控则为国内控制下交付。国际控制下交付与国内控制下交付的本质区别为是否跨越国边境,因此侦查人员在实施的过程中需注意它们的区别之处。相比较而言,国际控制下交付实施的可能性更小、难度更大。国际控制下交付涉及了多个国家,需要事前一一沟通,且每个国家国内实行的法律、规则不尽相同,需要慢慢磨合,这对于实施控制下交付的组织机构与实施人员而言都存在难度。而国内控制下交付,由于其在国内,各地区人

自考毒品犯罪案件

1.N毒品犯罪案件:违反我国禁毒法律、法规,从事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活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者起诉审判的事件 2毒品犯罪案件的分类:(1)按刑法的罪名规定分类为12种(2)按照毒品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分类:经营牟利型犯罪、非法持有型、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型、帮助毒品消费型。(3)其他分类:根据贩毒数量分为大宗毒品犯罪案件(鸦片>50克;海洛因或冰毒>10克)和零星毒品犯罪案件(鸦片<50克;海洛因或冰毒<10克) 3(简答)毒品犯罪案件的特征:(1)没有特定的报案人,毒品犯罪案件一般是从获取有关情报、线索开始的(2)没有明确的具体的发案现场(3)没有特定的作案人和被害人,毒品犯罪案件虽有具体的“作案人”,却没有特定的“被害人”(4)与普通刑事案件的表现形式不同(5)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方式不同:侦查的起点、指导思想和方法、顺序方向不同 4(简答)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任务;(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毒品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毒品犯罪分子(2)保证无毒品犯罪行为的人不受法律追究(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禁毒法律、法规,积极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4)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5)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5(简答)公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职责:依照法律对毒品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预审;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立为刑事案件,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缴获的毒品进行收缴、保管、存储、运输、销毁等工作 6(简答)针对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提出“四个总结”的逻辑侦查工作模式:坚持专家侦查与公开查缉相结合、查缉大宗贩毒与打击零星贩毒相结合、堵截毒品内流与查处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相结合、追缴毒品与收缴贩毒非法所得相结合 7(单选或填空)针对国内制贩新型毒品犯罪突出的实际,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思路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时间是2008.06.01 9毒查的基础工作有特定内容和工作范畴:毒情调研、涉毒人员调控、阵地控制和涉毒信息系统 10.按情报在毒查工作的作用:(1)线索性情报:指为毒品案件侦查提出立案依据的情报。(2)行动性情报;z直接为侦查或公开查缉指明行动方向的情报。(3)资料型情报:在侦查案件中没有具体指导意义,但对今后或其他地区的禁毒工作室可能有所帮助 11.毒情调研的方法:情报收集;情报研判;情报利用;情报管理 12.(简答):毒情调研的作用:(1)为立案侦查提供依据,可以广泛获取毒品情报线索(2)提高侦查破案效果和质量(3)为制定缉毒全局防空对策提供服务,把握客观毒情变化,预测毒品发展趋势,为制定相应防空对策提供依据(4)推进缉毒侦查工作现代化 13;:(多选)涉毒人员调控对象:(1)吸毒人员(2)零星贩毒人员(3)贩毒团伙(4)外流贩毒团伙(5)易接触毒品人员14:(简答)涉毒人员的线索来源:(1)从毒情调研中发现涉毒嫌疑人(2)从侦查办案中,,,(3)从其他部门日常行政管理中,,,(4)从人民群众的举报中,,(5)从人口管理中 15(多选):涉毒人员调控方法:(1)利用秘密力量控制(2)治安秘密力量监控(3)立线侦查(4)技术侦查 16(简答)涉毒人员调控作用:(1)能够主动进攻,发现掌握案件线索(2)可以迅速破案,提高破案效率(3)可以促进隐蔽力量的建设和发展 17N阵地控制:指缉毒侦查部门在毒品犯罪嫌疑人经常活动地点、行业、场合建立公开和秘密力量,用以发现侦查线索和查缉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防范性的侦查措施 18(多选)阵地控制的范围(1)边境和各城镇的交通道口(2)交通工具(3)重点地区(4)复杂场所(5)特殊行业 19(简答)阵地控制的方法措施:(1)组织专门力量控制(2)布建秘密力量控制(3)采用公开管理控制(4)发动行业职工控制(5)组织治安联防控制(6)充分利用技术手段 20(多选)阵地控制的作用(1)发现毒品案件线索(2)收集动态犯罪信息(3)适时开展打击行动(4)强化侦查协作 21N公开查缉;执法部门在毒品运输的主要通道上依法对特定范围内可能藏匿毒品的人、物、车辆、飞机、轮船等进行公开检查,以期查获毒品、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专门工作 22(填空)公开查缉的特点分为有目标的公开查缉和无目标的公开查缉 23(多选)根据查缉方法的不同分为查车验证、巡逻盘查、堵卡伏击、跟踪查缉 24:根据查缉对象不同分为人、物、交通工具三种检查 25:N定点检查:在交通沿线或毒品犯罪的必经之地专门设立长期堵卡检查点,对过往的人、物、车检查 26公开查缉的意义:(1)具有堵源截流的作用构筑起遏制毒品流通的“三道防线”(2)可造成强大的缉毒声势给贩毒分子一种心理压力(3)获取毒品情报线索的重要渠道(4)是侦破贩毒案的重要形式 27(填空)查缉点可分为常设点(固定点)和临时点(流动点)两种28(多选)设置查缉点应考虑的因素:路线、安全、隐蔽 29(简答)证据收集的基本要求:(1)收集毒品做到“五个做到”(2)对查获的毒品实行专人管理,部门之间移交毒品时要采取原物封存的措施固定、保全毒品并将犯罪嫌疑人核实等详细情况记录在案(3)物证收集应全面(4)旁证收集要充分,记录翔实 30:(多选)证据收集的“五个当场”:当场讯问;当场获取旁证材料;当场固定证据;当场称量毒品做好记录;当场取样送检 31(简答)公开查缉注意事项;(1)"人货分离"的对策(2)对“武装贩毒”的查缉(3)公开查缉与情报调研相结合(4)依法查缉,方便群众,文明执法(5)提高警惕,注意安全(6)公开查缉人员要有专案意识 32.内线侦查概述:指利用侦察员、秘密力量或被控制逆用的人员以各

中国最主要的铁路线

中国最主要的铁路线 京哈(北京-哈尔滨)京包(北京-包头) 京广(北京-广州) 京九(北京-九龙) 京沪(北京-上海) 包兰(包头-兰州) 兰新(兰州-乌鲁木齐)陇海(兰州-连云港)宝成(宝鸡-成都) 成昆(成都-昆明)成渝(成都-重庆) 川黔(重庆-贵阳) 贵昆(昆明-贵阳) 湘黔(长沙-贵阳) 湘赣(长沙-南昌) 浙赣(浙江-南昌) 湘桂(长沙-南宁) 南昆(南宁-昆明) 黔桂(贵阳-柳州) 鹰厦(鹰潭-厦门) 横南(横峰-南平) 外福(南平-福州) 漳龙(漳平-龙岩) 胶济(济南-青岛) 石太(石家庄-太原) 同蒲(大同-蒲州) 大秦(大同-秦皇岛) 南疆(乌鲁木齐-喀什) 青藏(西宁-拉萨) 还有台湾的铁路 我国的主要铁路干线 我国铁路网已基本形成,铁路干线纵贯南北,横穿东西。我国纵贯南北的铁路主要有: 京广线。北起首都北京,南到广州,全长2313公里。这条铁路穿越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5省,跨过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五大水系,是我国中部南北运输的大动脉。 京哈线。起于北京,经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终点在东北北部最大城市哈尔滨,全长1388公里,是东北通往首都和全国各地的一条铁路干线。 津沪线。北起天津,过河北、山东、江苏、安徽等省市,南达上海,是我国东部南北交通的大动脉,所经地区人口稠密、工农业发达,人员和物资交流频繁。 宝成线。起于陕西宝鸡,穿秦岭山地、达“天府之国”成都。是联系关中与川内西北与西南的重要干线。 成昆线。北起成都,南至“春城”昆明,是我国西南的又一重要干线。 太焦—焦枝—枝柳线。北起有“煤海”之称的山西省会太原,南至西南地区的对外联系的“出海前哨”广西柳州,成为与京广线平行,穿越腹地的又一条“小京广”。 除了上述纵贯南北的大铁路外,我国还有一些重要的横贯东西的铁路干线,它们是: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具有隐蔽性、组织性、国际性、暴力性、秘密性等特征。毒品犯罪这些特征使得查缉毒品犯罪组织和犯人具有一定的难度。针对毒品犯罪的特征,文章探讨了毒品犯罪的侦查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秘密性;特殊侦查措施 一、毒品犯罪的特点 毒品犯罪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于以下几点: (一)作案手段具有强隐蔽性 首先,毒品运输方式的隐蔽性。贩毒分子为了躲避侦查,一般采取在毒品运输过程中采取隐蔽性措施,包括:(1)人货分离,利用合法的运输工具,如铁路、航空、邮轮等,将毒品伪装成邮件邮包邮寄,自己不携带毒品;(2)利用不知情的人做工具运送毒品。自己随车监控;(3)将毒品伪装或藏匿,雇人押运或随车押运;(4)运输毒品的工具躲避各种检查关卡,跨境跨区域贩毒等等。 其次,利用各种隐蔽方式藏毒。毒贩在贩运毒品的过程中,挖空心思,手段不断翻新,凡是能够藏匿毒品的物品均可能作为工具用于藏毒。最常见的有:(1)混装藏毒。常见的混装毒品工具大多为随身携带物品。(2)空心部位藏毒。利用皮鞋、胶鞋底(跟)部,书籍、砧板、家具、电器、机器等中心部位或掏空部位藏毒。(3)夹层藏毒。利用纸箱、木箱、竹萝、水壶、茶杯、饮料筒、帽子、头巾、衣领、衣裤口袋、腰带、棉絮等制作夹层藏毒。(4)人体藏毒。为掩人耳目。将毒品藏匿于身体隐蔽部位。等等。 最后,交易过程的隐蔽性。交易是毒贩最后一道难关(如果不考虑洗钱的因素),在此阶段,由于交易双方不完全信任对方,毒贩会采取各种措施保护自己。包括:(1)交易时利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断变换时间、地点,待双方谈妥价格,验过毒资后,才在另外一个地方交货;(2)将毒品藏到大型商场存包柜,待买方将毒资存到其指定账户上,再告知其存货柜号码等等。 (二)贩毒有组织化、暴力化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

[摘要]证据是案件的生命和灵魂,是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是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核心任务。如何针对毒品犯罪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充分的收集、运用毒品犯罪的证据,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课题。本文首先归纳了毒品犯罪证据收集的特点,然后着重分析了运用证据打击毒品犯罪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运用 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继续呈蔓延发展趋势,毒品种类不断增加,犯罪分子手段越来越狡诈、反侦察意识越来越强。而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打击毒品犯罪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毒品犯罪案件查处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侦破难、起诉难、审判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笔者通过调研发现,2007年至2009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53件84人,其中翻供(包括全部翻供和部分翻供)的犯罪嫌疑人有61人,比例达72%;翻供后存疑不起诉或由公安机关撤回的犯罪嫌疑人有15人,比例达到了17%。有关毒品犯罪案件中的证据问题,成为值得探讨的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毒品犯罪的证据种类及特点 我国现行刑法第6章第7节对毒品犯罪作了专门的规定,该节共9条,12种罪名。所谓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广义上讲,能够证明毒品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毒品犯罪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毒品犯罪的证据也包括这些证据形式。 毒品犯罪属隐蔽型犯罪,它不像暴力型犯罪那样有明显的作案现场和痕迹。与其它犯罪相比,毒品犯罪有其特殊性:犯罪双方都是自愿的,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被害人;隐秘性强,很难被外人发现;流动性强,点多、面广、线长;情报工作和技术手段在侦破毒品犯罪中起重要作用。因此毒品犯罪证据与其它普通刑事犯罪证据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没有被害人陈述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大多有被告人和被害人。被害人基于对被告人的憎恨,通常会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在普通刑事犯罪中,被害人陈述是一项重要证据。被害人陈述能准确地指明犯罪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谁,无论是在侦查、起诉、还是审判中,都有其独特作用和价值。 而在毒品犯罪中,犯罪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买卖毒品赚取巨额的利润,其它种植、制造、贩运毒品等犯罪都是为买卖毒品犯罪服务的。买卖毒品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卖活动,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毒品交易即成功。尽管毒品买卖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但对于毒品买卖双方来说都能给其带来巨额的非法利润,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毒品买卖双方通常不会相互举报犯罪。因而,在毒品犯罪中缺少普通犯罪意义上的被害人。缺少被害人陈述,是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2、缺少证人证言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通常都会有证人证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是当事人之外知道案情的第三人,证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在通常情况下证人证言的客观性较强,对查明案件

地理中国重要的铁路干线

中国的铁路运输 识记中国的铁路网线一直是同学们比较头疼的问题。需要大家大致了解的铁路线路有很多,更不要说需要识记它们所穿过的主要城市、它们的相对位置、铁路干线的交汇点等;甚至有些铁路在不同的区段有不同的名字……那么这些铁路应该如何识记呢?今天小猿就带大家来复习一下我国四通八达的铁路线网。 首先,我们先对中国的铁路网有一个直观的印象。 当然这仅仅是一些比较主要的铁路干线而已。小猿想说我国的铁路线路不仅有此,一些非干线线路没有在图中体现。当然如果中考之中涉及到乡土地理,大家最好了解一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市、本县的铁路线路。由于篇幅小猿就不在这里带大家一一总结啦! 上面这张图是不是看起来没什么头绪呢?小猿想说,识记铁路干线的第一步,是熟悉中国的省级政区图,了解各省份的相对位置和邻近关系。中国省级政区图的识记是学好中国区域与人文地理的基础,了解中国各个省区市的相对位置之后,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比如判断某一省份的盛产物产,就可以从判断其位于我国四大区域中的哪一部分入手)。在铁路干线问题上也是这样。 中国的铁路纵横交错: 从横向来看,我国主要有两条横贯东西的铁路干线: 1.北线:陇海-兰新线,沟通我国东部沿海到西北内陆

2.南线:沪杭-浙赣-湘黔-贵昆线,沟通我国东南沿海和我国西南地区。 从纵向来看:自西向东主要有五条纵贯南北的铁路干线 1.宝成-成昆线 2.焦柳线 3.京广线(我国最重要的南北铁路大动脉,连接北京和广州,途径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等省会城市,是考试频率最高的一条铁路线) 4.京九线(连接北京和深圳,是与京广线平行的一条重要铁路干线) 5.京沪线(连接我国最重要的两个城市北京和上海) 特殊区域的常考重要铁路线: 1.青藏地区:青藏铁路 2.东北地区:哈大线,京哈线 以上这些主要铁路组成了我国四通八达的铁路网,小猿建议同学们可以自己在一张白纸上将几条重要的铁路线画下来(无需特别精确,大致方向正确就好),自己构建中国的铁路网,最好标一下沿线的一些枢纽城市。这样,一来可以考察一下同学们对中国行政区划的了解,二来可以使同学们对中国的铁路网了熟于心。读图识图能力是地理学习的王道,如果同学们能够自己绘图,那地理学习就会很轻松啦。 最后,附上小猿精心为大家准备的小顺口溜,方便大家记忆。 京广京九贯南北,京哈北京──哈尔滨。焦枝、枝柳和宝成,向南延伸是贵昆。东西京包和包兰,陇海、浙赣和兰新。湘黔株洲至贵阳,贵阳──昆明是贵昆。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提高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质量,依法、公正、规范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案件质量。 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领导和监督指导,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侦查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检察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核实证据,审判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采信证据。 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第四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必要时应通过同案犯、家属、村委会、社区(街道)或者其所在单位人员辨认等方式加以确认。 第五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毒品再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累犯、毒品再犯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前罪的生效裁判文书、释放证明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提供。 如果前科犯罪涉及剥夺政治权利,而释放证明中未注明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变动的,必要时侦查机关应调取刑罚执行机关相关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减免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对于经审查没有前科犯罪的,应当将《前科犯罪情况查询表》等相关材料附卷,并加盖办案单位的印章,由办案人员签名,不能仅以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依据。

中国的重要铁路干线的名称以及经过的城市有哪些新选.

中国的重要铁路干线的名称以及经过的城市有哪些 五横: 1京包—包兰线,经过城市:北京、沙城、宣化、张家口南、大同、集宁南(、呼和浩特、包头东、包头,银川,中卫,兰州。 2陇海-兰新线,经过城市:连云港,徐州,商丘,开封,郑州,洛阳,华山,西安,咸阳,宝鸡,天水,兰州,嘉峪关,敦煌,哈密,了墩,吐鲁番,乌鲁木齐 3沪昆线,经过城市:上海,嘉兴南,杭州东,诸暨,金华,衢州,上饶,鹰潭,进贤,南昌西,高安南,新余北,宜春北,萍乡北,醴陵,新长沙,湘潭北,韶山南,娄底南,邵阳北,新化南,怀化北,铜仁南,玉屏,剑河,凯里南,贵定北,贵阳北,平坝,安顺,黄果树,普安,盘县,曲靖,昆明南。 4沿江线,经过城市:上海,南京,芜湖,铜陵,九江,武昌,江埠,荆门,鸦雀岭,宜昌,万州,达县,重庆,成都。 5南昆线,经过城市:南宁、隆安、平果、田东、田阳、百色、田林、册亨、安龙、兴义、盘县、富源、罗平、师宗、陆良、路南、宜良、呈贡、昆明。 七纵: 1京沪线,经过城市:北京天津沧州德阳淄博泰山衮州徐州符离集蚌埠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上海. 2京九线,经过城市:北京霸州肃宁衡水聊城菏泽商丘阜阳潢川麻城九江南昌向塘吉安赣州龙川东莞深圳香港(九龙)。 3京广线,经过城市:北京石家庄邯郸安阳新乡郑州漯河信阳汉口武汉岳阳长沙株洲衡阳郴州韶关广州。 4焦柳线,经过城市:月山、焦作、济源、洛阳、平顶山、南阳、襄樊、荆门、宜昌、张家界、吉首、怀化、柳州。 5包粤线,经过城市:—————— 6宝成-成昆线,经过城市:宝鸡阳平关广元绵阳成都峨眉西昌攀枝花广通昆明 7京哈线,经过城市:天津唐山山海关锦州沈阳铁岭四平长春哈尔滨。我国主要的铁路枢纽有:北京、沈阳、哈尔滨、石家庄、郑州、徐州、株州、贵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大数据时代,我们享受着巨量信息带来的便利,却也在这些信息的压迫下感到怅然若失,仓惶无措。每年6·26都会披露一大波毒品犯罪的相关数据。作为法律人,特别是一线的公检法及律师同行对这些数据都具备一定的敏感度,如何从这些数据中汲取有用的信息呢?下面让我们切入正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大幅增长,五年一番,三年两番;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中跃居第二位 图一

图二:2014年刑事一审收案排前15位的罪名 从图一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总量变化并不大,但毒品犯罪案件却持续大幅增长。2008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947件,在同年的768130件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为5%;2014年新收毒品案件增长为10.7万左右,在同年的104万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近一层。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9754件,比2006年的34350件增长了1.03倍,五年翻了一番。到2014年,这个数据增长至10700件,比2011年增长近2倍,三年翻了两番。再看这两个时期的的刑事一审案件排名情况,毒品犯罪的排名迅速上升,目前已排名第二位。短短几年时间,毒品犯罪案件增长速度令人咋舌。 另外,据中国法院网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0677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88%;年均增长率达15.88%,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增长率8.85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审结106803件,比2010年增长80.31%。2015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共新收毒品案件59616件,审结50123件,同比分别上升36.23%和32.70%。 二、毒品犯罪各类罪名变化明显,容留他人吸毒等类毒品犯罪成倍增长 图三

【知识学习】第四册中国主要铁路干线教案

第四册中国主要铁路干线教案 知识目标]1、铁路是我国最重要的运输方式 2、记住:南北干线(5条),东西干线(3条),铁路枢纽(6个)。 [能力目标] 1、学会在填充图中准确地填出我国主要的铁路干线及铁路枢纽。 2、应用全国铁路网的知识,结合地图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教学重点: 记住南北、东西干线及铁路枢纽 教具准备: 电脑 铁路干线填充图 教学方法: 启发谈话法讲述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师:同学们看到画面,就知道了我们这节课要讲的内容和什么有关?(火车运行画面配以音乐) 2、师:前面我们了解到铁路是我国最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大陆上除x藏外,已经形成了连通祖国各地的铁路网。

3、师:同学们肯定乘火车去过祖国的不少地方,谁来说说你都到过哪?(学生发言) 4、师:同学们去的地方可真多,可是你们想过是沿哪条铁路线去的,途中经过了哪些重要城市呢?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我国的铁路干线。 屏幕显示板书:中国主要铁路干线 5、请同学们看这一节课要达到的学习目标(屏幕显示目标,一生读) 二、达标活动 (一) 学习南北干线 1、师:我国幅员辽阔,铁路线纵横交错。我们按方向分为南北和东西干线。我们先来学习南北干线,一共有五条。 2、师:第一条南北干线是由两条铁路构成,(电脑演示,学生看屏幕)我们以首都北京为起点,到达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这条铁路称作什么?(京哈线)大家再看,还是从北京出发一直南下到广东省省会广州市,这条铁路叫什么?(京广线) (1)京哈线和京广线两条铁路形成了一条贯通祖国南北的铁路“大动脉”(电脑演示,铁路线闪动) (2)请大家找一找,京哈线和京广线途中经过哪些城市?(提示可以看地图册5页图找。)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517740685.html,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1、犯罪主体的职业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都各有特点 从已生效的268件327人毒品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人员职业结构仍以无业人员为主,无业人员为202人,占61.8%。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为主,初中文化205人,小学、文盲或半文盲96人,两者占92%。受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影响,加上一些外来人员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更是因为贪图毒品犯罪的高额利润,外来务工人员(指具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贩毒数量急剧上升,人数达71人,占21.7%,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犯罪分子呈现明显区域特点,以四川、贵州、江西、湖北为主,其中四川、贵州两地为188人,占57.5%。浙江省内74人,占22.6%,其中瑞安本地34人,占10.4%(详见图三)。 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以中、青年为主,占88.17%,未成

年贩毒也不少。生效判决中,未成年犯52人,占15.9%。从犯罪人员性别结构来看,毒品犯罪中女性犯罪已不容忽视,女性逐渐由毒品犯罪的受害者变成实施者。生效判决中,女性19人,占6.98%,高于全部犯罪案件女性比例的3.4%。 2、毒品种类不断翻新,呈现多样化趋势,但仍以海洛因为主 新型毒品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更便于小量贩售,给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而且较高的科技含量对侦查机关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原来人们所熟知的毒品主要有鸦片、海洛因,但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各类毒品案件中又涉及到许多其他类型的毒品,如:大麻、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麻古、摇头丸、甲基苯丙暗胺、三唑仑、吗啡等应有尽有,但海洛因仍占据“大壁江山”。 图四:生效判决案件中毒品种类分析 海洛因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其他合计 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

毒品犯罪案件中特隋引诱的法律规制

毒品犯罪案件中特隋引诱的法律规制 毒品犯罪案件中特隋引诱的法律规制 文◎王昕李进庄 本文案例启示:特情引诱是毒品犯罪案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侦查方法,但由于权力普遍具有扩张性,使用不 当容易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且现实中已经出现了不计程序和方式滥用的现象,对此应在立法和司法中对审批 程序,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过程监督进行严格规制,以实现司法权准确打击与有效保护的目的. 【基本案情】两名新疆籍男子,带领妻儿在上海合伙 开小店,勤勤恳恳工作.然而千里之外的一个电话打破 了平静,有个老乡说能联系到吸毒人员.力劝两人带毒 品到天津卖毒品挣大钱,两人几经犹豫,禁不住诱惑, 被这位老乡特情"钓"上,后人赃俱获.获刑多年. 以上是一起典型的特情引诱毒品犯罪案件.在我国每 年侦破的毒品犯罪案件中,采用"特情引诱"侦破的案件已 达三分之二以上,可见特情引诱对我国打击毒品犯罪,净 化社会环境所具有的必不可缺的作用.然而特情引诱如同 一 柄双刃剑,用之不当,会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甚 至会将无辜的公民卷入刑事案件.如何既能充分运用特情 引诱打击犯罪,防范潜在的社会危害,又依法保护公民的 合法权益,是所有法律工作者都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 ,特情引诱的概念,分类及正当性论证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特情引诱一般是指特情在 介入侦破案件中对他人进行实施毒品犯罪的犯意和数

量引诱的情况.许多学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2000]42号《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将特情引诱分为"犯意引诱" 和"数量引诱"两种.笔者认为应当还存在一种"间接引诱",即受特情引诱的嫌疑人意欲贩卖毒品的行为又引 起没有犯意的其他人实施毒品犯罪或加大数量实施毒品犯罪.这种情形在最高法的上述《纪要》中也有体现. 特情引诱侦查方式是否具有正当性一直备受争议. 有人认为特情引诱是一种凭空制造犯罪的行为,采用这种方式会使刑法丧失谦抑性,扩大了公权力的边界,因此,应当宣布这种侦查方式非法并禁止使用._1]笔者认为.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具有手段隐秘, 单线联系,隐藏身份等特点,这些都给侦查机关发现犯 罪行为,收集犯罪证据带来极大的困难.这种情况下,通 过特情引诱取得控告犯罪的证据,一方面可以防止毒品}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Z[300130] 流入社会毒害人群,另一方面则造成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造成毒贩的恐慌心理,压缩其生存空间,缩小毒 品的危害面.这种侦查方式在打击假币,毒品,走私等无 被害人的犯罪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现实中显示了显着的成效,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应当给予肯定. 二,当前特情引诱使用中的问题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反映出来的关于特情引诱使 用中的问题主要有: (一)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 特情引诱作为侦查机关使用的一种手段,是否有 法律的明确授权受到部分学者的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6条和公安部1984年制定的《刑事特情工作细则》对特情引诱中特情的设置,使用及证据

我国主要铁路干线

中国十大主要铁路干线 1:南北交通的中枢:京广线 从北京南下经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直达祖国南大门广州。沿途纵贯六省市,跨越五大流域,途经华北平原、两湖平原、江南丘陵,穿越南岭山地,连接珠江三角洲,沿线人中稠密、物产富饶、经济发达、城镇密布、运输十分繁忙。南运货物主要有煤炭、钢铁、木材及出口物资,北运货物主要有稻米、有色金属及进口物资。 2:东西沿海地区交通大动脉:京沪线 京沪线始于北京,经天津、济南、徐州、南京直抵我国最大城市上海。贯穿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和冀、鲁、苏、皖四省,跨越四大水系,连接华北平原、江淮平原和长江三角洲。京沪线北接京沈线,南接沪杭。京沪线沿线地势低平、人口稠密、城镇众多、煤炭资源丰富、经济发达,是我国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南运的货物主要是煤炭、钢铁、木材、棉花等;北运货物主要有机械、仪表、百货等。 3:纵贯南北的第二大交通中枢:北同蒲——太焦——焦柳 全线北起山西大同、经太原、焦作、枝城达柳州。基本上与京广线平行。沿线经过五省(区),跨越三大流域,纵贯黄土高原、豫西山地、江汉平原、湘西山地和两广丘陵。全长2395KM,沿线盛产粮、棉、油、烟叶等农副产品及煤、有色金属等矿产,该线对改善我国铁路布局,提高晋煤外运能力,分流京广运量,都具有重要作用。 4:纵贯南北的第三大交通中枢:京九线 京九线始于北京,以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江西、广东直抵香港九龙。全长2538KM,沿线跨越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五大水系,纵贯华北平原、鄱阳湖平原、大别山、井冈山、两广丘陵。沿线地区不仅是我国粮棉油等农副产品的重要产区,也是矿产资源、旅游资源非常丰富的地区。该线对促进沿线经济的发展,维持香港的长期稳定的繁荣,都是有重要作用。 5:纵贯西南地区的南北干线:宝成——成昆线 北起宝鸡,翻越秦岭、大巴山,穿越川西平原、飞越岷江,横跨金沙江,到达昆明,全长1754KM,沿途多崇山峻岭、急流险滩,有许多“地下铁路、空中车站”。成昆铁路桥、隧道总长度占线路总长度的40%,工程之艰巨为世界铁路建筑史上所罕见。该线在宝鸡与陇海线衔接,在成都与成渝线相接。沿线是我国特产丰富的多民族聚居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铁路的建成促进了西南地区经济建设,加强了民族团结,也是连接西北地区的重要通道。 6:横贯中原和西北的大动脉:陇海——兰新线 东起黄海之滨的连云港,经郑州、西安、兰州进抵乌鲁木齐,途径六省区,横贯黄淮平原、豫中平原、关中平原、黄土高原、穿过河西走廊、吐鲁番盆地,翻越天山山脉到达北疆,全长3652KM,是我国最长的一条铁路干线,沿途经过我国许多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沿线有丰富的煤炭、石油等矿产和棉花、蓄产品等。这条铁路的修建,对于沟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和正在发展的西北地区的经济联系,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和旅游事业发展,巩固边防有重大意义。另外由此铁路西行经中亚地区可直抵波罗的海沿岸及大西洋沿岸,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一条“亚欧大陆桥”,是我国通往中亚、中东、欧洲的捷径。这条陆桥的沟通,对发展我国外贸事业,加速沿边开放将起重要作用。 7:京包——包兰线 京包线自北京西行经呼和浩特至包头,全长833KM,包兰线自包头西行南下经银川至兰州,全长980KM。该线东起北京,越冀北山地、跨张北高原、内蒙古高原、过河套平原、宁夏平原至兰州,连接六省(市、区),沟通华北和西北。沿线煤、铁、池盐、磷矿等资源丰富,又分布着我国重要的畜牧业基地和商品粮基地。西运货物主要有钢铁、机械、木材等;东运货物以煤炭、矿石、畜产品为主。该线对促进华北和西北经济联系,分担陇海线运输压力,建设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巩固边防都有着重要意义。 8:横贯江南的东西干线:沪杭——浙赣——湘黔——贵昆线 全线东起上海,经浙江、江西、湘、黔、滇等六省市,连接长江三角洲,江南丘陵和云贵高原,全长2677KM。是横贯江南的东西大动脉。该线东段人口密集、工农业发达,西段煤、铁等资源丰富。东运的货物主要有粮食、木材、有色金属等,西运的货物主要有钢铁、机械、水泥、日用百货等。 9:自成体系的东北铁路网主干线:哈大、滨洲——滨绥线 东北铁路网以哈尔滨、沈阳为中心,由哈大、滨洲——滨绥线相接构成“丁”字型骨架,联接全区70多条干支线,独具一格,自成体系。哈大线北起哈尔滨,经长春、沈阳、鞍山到大连,全长944KM。哈大线联结东北三省主要的工业中心、政治中心和最大海港,通过重要的农业区和人口密集地带,是我国通运能力最强、客货量最大的主干线之一,成为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滨洲——滨绥线,西起满洲里,经哈尔滨至绥芬河,全长1483KM。两端都与俄罗斯的铁路接轨,是一条重要的国际铁路线,沿途特产极为丰富,是我国木材、粮食、畜产品供应基地,也是石油、煤炭、木材等产地。 10:沟通关内外的干线:京沈线、京通线 京沈线南起北京,经天津、秦皇岛出山海关,沿辽西走廊到沈阳,全长850KM,沿途是我国重要城市以及煤炭、钢铁、机械、石油等生产基地集中的地区,是我国客货运密度最大的铁路干线之一。也是联系关内外的最主要通道。 京通线自北京郊区昌平,经内蒙古赤峰至通辽,全长870KM,是晋煤出关和东北木材外运的重要铁路,也是沟通华北和东北的第二条铁路干线,对减轻京沈线的运输压力和内蒙古东部的经济开发有很大意义。

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侦查中的合法性

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侦查中的合法性 论文关键词:诱惑侦查;毒品犯罪;合法性 论文摘要:诱惑侦查手段在犯罪侦查中存在合法性不足的问题,在实践中的运行处于封闭状态,不符合侦查法治化原则。学界对诱惑侦查合法性界定的“两分法”标准存在缺陷,不能合理地解决诱惑侦查手段在毒品犯罪侦查中的合法性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对诱惑侦查合法性标准实行“三分法”,可以较好弥补“两分法”标准的不足。最后以“数量引诱”和“打预谋”侦查方法为例,分析其合法性及其刑事责任。 诱惑侦查作为秘密侦查手段的一种,尽管一直受到各种非议和质疑,但由于其在侦查中取证及抓获犯罪嫌疑人的高效、准确而深受侦查机关青睐,在当前各国毒品犯罪的犯罪侦查中,已被普遍运用。然而诱惑侦查手段本身具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如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人格自主权、易被侦查机关滥用而制造犯罪、可能使人们对侦查方法的公正性失去信赖等,各国对诱惑侦查手段尽管都在司法实践中使用,但对合法性如何把握却是各有看法。我国在毒品犯罪的侦查中,也广泛采用诱惑侦查手段,但诱惑侦查手段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而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也比较混乱。本文拟对在毒品犯罪侦查中运用诱惑侦查手段的合法性进行具体分析。 一、目前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侦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实在法角度来看,诱惑侦查的合法性不足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易于侵犯公民人权的侦查手段,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授权侦查机关可以采用诱惑侦查手段进行侦查,而在侦查实践中却大量运用这种手段进行侦查,这与侦查法治原则相违背。《人民警察法》第16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人们往往以此作为公安机关实施诱惑侦查的根据,但是技侦手段多指监听、密搜密取,能否包括诱惑侦查行为尚值得怀疑。并且《人民警察法》仅仅是一部行政组织法,并非专门规范刑事诉讼行为的程序法,即使此处的技术侦察措施包括诱惑侦查手段,其合法性根据也不足。另一方面,诱惑侦查手段的运用也与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相违背。《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式收集证据。”而诱惑侦查手段显然具有引诱和欺骗因素,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而言,诱惑侦查手

论毒品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区别

论毒品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区别 人类创造了自己灿烂的文明,在追求光明的生活中,人类在用勤劳的双手谱写着生命的幸福。但是,前进的路上,难免有路障——毒品。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没有给人类带来过任何益处,相反地,它对人类的害处却骇人听闻。如今,毒品犯罪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困扰着整个人类。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诱发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并且对社会的经济增长、和谐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如何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因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概述 要学习毒品犯罪案件首先必须对毒品有所了解。 (一)毒品的概念及种类 1)毒品的概念: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特征:一般来说,毒品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1、依赖性。是由于长期反复服用毒品使之与机体互相作用引起的心理和生理状态,表现为一种强迫性的或定期的使用该药物的行为。2、耐受性。是机体对毒品反应的一种适应状态的结果,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危害性。毒品的依赖性导致毒品滥用及由此引起的毒品违法犯罪所产生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仅损害吸毒者个人身心健康,而且危及家庭、社会治安、国家经济、政局稳定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4、违法性。这是毒品的法律属性,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以及国际公约等法律法规都对毒品犯罪做出了规定及处罚。 3)毒品的种类:按毒品来源可以分为:1、天然毒品。指自然界植物体中含有的具有明显生理活性的毒品,如鸦片、吗啡、大麻可卡因等;2合成毒品。指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学物质,通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制造出来的毒品,如安非他命类、度冷丁、氯胺酮、摇头丸等。 按药理学的分类原则可以分为: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鸦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及合成麻醉品类。2、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细胞,使之兴奋或压抑,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又分为镇静剂、兴奋剂和致幻剂。 (二)毒品犯罪案件 1)概念: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因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法律特征:1、犯罪主体多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2、犯罪对象,毒品犯罪案件是以非法交易为主,没有直接的被害人,其犯罪对象具有特殊的物态形式,多表现为毒品、毒品原植物或制毒物品。毒品犯罪对象具有特殊证据作用,是案件最重要的证据。3、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不存在过失。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在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实施的涉及毒品的、违反法律法规应受刑罚处罚的身体活动。它是毒品犯罪案件构成中的核心内容——无毒品犯罪行为就无毒品犯罪案件。 3)法律规定:我国的刑法关于毒品犯罪共规定了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窝藏、转移、隐藏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12个罪名。 4)分类: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毒品犯罪案件可以分为经营牟利型毒品犯罪、非法持有型毒品犯罪、妨碍司法机关禁毒活动的案件、帮助毒品消费的案件四种类型。也可以根据危害后果分为一般案件、重大案件和特别重大案件;根据贩毒数量分为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和零星毒品犯罪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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