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代用茶地方标准

陕西省代用茶地方标准
陕西省代用茶地方标准

DBS61/0003—2013 XXXXX

DBS61

2013-02-25发布2013-03-25实施陕西省卫生厅发布

DBS61/0003—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5.2.3 条为强制性的条款,其余为推荐性的条款。

本标准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卫生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安独立茶叶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博雅茶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成胡洪明徐金桥张莉陈勇王鹏苏京晶唐欣项萍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代用茶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009.176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 茶取样

GB/T 8306 茶总灰分测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代用茶

选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食用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过粉碎)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4 产品分类

按照所选用可食用植物的组织器官的不同,代用茶分为:根类、茎类、叶类、花类、果实(种子)类和混合类。其中,混合类是指以同一种类或不同种类药食两用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后(不经过粉碎)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代用茶产品。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2 成品要求

5.2.1感官要求

5.2.1.1 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植物学组织形态和品质特征,大小均匀、形态完整;色泽正常、一致;气味正常,无异味。

5.2.1.2 不得含有非本产品类夹杂物。

5.2.1.3 应洁净、干燥、无霉变、无劣变、无虫蛀。

5.2.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单位:g/100g

5.2.3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5.3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4 食品添加剂

5.4.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5.4.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及使用范围应符合GB2760规定。

5.4.3 不得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任何物质。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试样200g,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通过感官进行色泽、形状、气味、异味、杂质、霉变等项目的检验。

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

6.2.2 总灰分

按GB/T 8306规定的方法执行。

6.3 卫生指标

6.3.1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

6.3.2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执行。

6.3.3 敌敌畏、乐果

按GB/T 5009.20规定的方法执行。

6.3.4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执行。

6.3.5 亚硫酸盐

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执行。

6.3.6 氰戊菊酯

按GB/T 5009.146规定的方法执行。

6.3.7 三氯杀螨醇

按GB/T 5009.176规定的方法执行。

6.4 净含量允差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抽样

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7.2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允差及包装标签,出厂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

b)原料产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c)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e)型式检验每年最少应进行一次。

7.3 判定规则

7.3.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7.3.2 凡霉变、虫蛀、有异味或卫生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不合格。

7.3.3 理化指标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对备样复检不合格项,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8.2 包装

产品运输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应采用密封、防潮包装,能保护产品品质;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且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要求。

8.3 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贮存时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污染,应存放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潮湿的物品同处贮存。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离墙20cm以上,中间留存通道。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污染。应按品种分别存放,防止挤压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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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炭产业发展报告讲解

兰炭产业发展报告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我县及周边地区兰炭产业发展情况 , 应对国家可能进行的兰炭产业政策调整 , 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最近 , 县经济发展局对毗邻我县的内蒙古伊旗、准旗、陕西府谷以及我县兰炭工业集中区兰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域兰炭产业发展情况。目前兰炭企业主要分布在晋、陕、蒙、宁四省区交界地带,以我市神府地区和内蒙古伊旗、准旗最多。伊旗境内现有兰炭企业 105户、 162座兰炭炉,年生产能力为兰炭 560万吨,焦油 56万吨。准旗境内现有兰炭企业 38户, 52台兰炭炉,年生产能力为兰炭 170万吨,焦油 17万吨。榆林市的神木、府谷、横山和榆阳区共有 295家兰炭企业、 620台兰炭炉,年可生产兰炭 2000万吨,焦油 200余万吨。神木县境内的兰炭炉共有 140户、 289座,其中 3万吨炉232座, 5万吨炉 57座,主要分布在孙家岔、西沟、大柳塔、麻家塔、永兴等乡镇(办事处 , 生产能力达年产兰炭 1000万吨, 煤焦油 100万吨。目前,神木、府谷、横山、榆阳区大部分兰炭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良好。兰炭产品目前市场价格为中料 260元 /吨,铁合金用小料 240元 /吨,化肥用大料 240元 /吨不等,煤焦油价格为轻质油 2450元 /吨, 重油 2310元 /吨左右。近期煤焦油价格在高位稳定维持两个月之后, 略有下滑; 兰炭产品销售基本正常, 价格下滑明显。内蒙伊旗兰炭企业已停产两月有余, 目前仍全境停产, 部分企业已开始拆除生产设施。内蒙准旗最近也已出台兰炭企业取缔政策,部分企业已停产。 兰炭作为我县的一项重要产业, 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去年兰炭产量达到 600多万吨,焦油 60多万吨 , 转化原煤 1200多万吨,实现产值 27亿元,上缴税费 2.3亿元,解决了 4000多人的就业问题。同时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经济收入相对丰厚的民营企业家。为我县经济发展积累了资金,培养了人才,为财政收入增加做出较大的贡献, 带动了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陕西省地方标准

陕西省地方标准 《社区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陕西省地方标准《社区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是2017年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的标准项目。本标准由陕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得到陕西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与指导。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智慧社区服务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莉 二、制定标准的背景和目的 (一)我国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现状是标准制定的现实需求。 201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预计2020年我国的老龄人口达到2.43亿,占人口总数的18%。我们将面临着养老市场庞大需求的压力,加强养老产业的快速科学发展的工作迫在眉睫。另一方面,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逐渐增多,家庭独自承担老年人的照顾问题越来越不现实。老龄问题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如何养老”成为政府和全社会面临的巨大挑战,必须整合全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应对老龄化问题。因此,智慧养老应运而生。智慧养老是利用物联网、云

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各类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自动感知、及时传送、及时发布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对社区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养老服务资源,满足不同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需求,有必要制定统一、规范的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这一标准的制定将为实现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健康老龄化社会的目标,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推进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是标准制定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重要任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要求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臵上的基础性作用。因此,《社区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标准的制定以国家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为重要依据,该标准也将成为规范养老服务的基础依据。 (三)以规范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与管理为目的。 社区智慧养老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格式规范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格式规范 一、标准的编制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简况(必要项)(拟制成编制说明时,此标准编号“(一)”调整为“一、”,以下类推。此为一级标题,格式固定,不需另行更改。) 1.任务来源 ××××年××月××日,由××××××(起草单位)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文号),批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同)。 2.起草单位、协作单位(没有就删除) 起草单位:(名称需与印章相同) 协作单位:(没有就不写) 3.主要起草人(以表格形式将内容明确) (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重要项、需充分说明)

(三)主要起草过程(必要项) 综合性叙述,不以时间过程记录。如资料收集、调研、试验论证、拟稿、征求意见、整理送审等内容。 (四)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必要项)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 (重要项) (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必要项) 需说明征求多少家单位的意见,这些单位的类型为(生产、销售、使用、科研、行业主管、大专院校、检测机构等)(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选填项,无此项,删除。) (八)作为推荐性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必填项) (推荐性标准不写理由,只提建议。) 例: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强制性标准要详细说明强制的内容及理由) (九)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必要项) 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选填项)

《煤基石脑油》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煤基石脑油》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煤基石脑油》地方标准为首次制定。 一、工作简况 榆林已建成国内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煤炭热解产业集群,中低温煤焦油加氢实现工业化,被誉为“榆林版煤制油”,实现了固态能源向固态、液态、气态三种能源的高效转化。走出了一条优于煤液化、煤气化的特色煤化工路线。为了促进此项产业健康稳步发展,榆林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榆林市推进兰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榆政办发〔2014〕49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榆政办函〔2015〕85号),并要求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制定《煤基石脑油》地方标准。推动《兰炭》DB61/362—2008和《中温煤焦油》DB61/T385-2006的修订。 榆林煤是具有“三低二高”(低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和高产油率)优质煤,是煤化工的很好原料。近年来,在煤炭市场低迷的形势下,榆林市抓住煤价下跌给煤化工产品让出更大利润空间的有利时机,根据煤质特性,提出了“用煤先取油”的思路,全力推进煤炭清洁化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煤炭资源精细化、高端化开发利用,大幅提高了煤炭转化利用率。 “十一五”以来,榆林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能源集团的合作,推动先进技术研发,推广煤炭清洁化应用,在煤制甲醇、煤制醋酸、

煤盐一体化、煤油气一体化、煤制芳烃、煤制烯烃、煤制油、煤油混炼等路径上先后开发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核心技术,实现了现代煤化工在榆林建设的大型化、规模化、产业化,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自主研发了侏罗纪煤中低温干馏技术,使榆林兰炭成功登列国家产业目录,并研究出台了兰炭产品三个国家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我省“在稳步增加一次能源产能的同时,支持煤制芳烃、甲醇制烯烃和煤制油项目,促进高端化工加速成长”。榆林充分利用现有煤炭产业处于先进水平的良好基础,以“绿色开发、清洁高效转化、生态环境友好、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定位“两个引领”的长期发展战略,即:引领国内煤炭清洁、高效、可持续开发利用;引领国际领先的煤发电、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现代先进煤转化产业集群发。 煤液化和煤焦油加氢制油已经成为榆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创造了一系列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煤制油的产品主要有煤基 普通柴油和煤基石脑油,煤基石脑油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利于企业生产和政府管理。制定《煤基石脑油》标准,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煤化工产业的发展,增强我市在煤化工产业的话语权,规范产业发展。为全国煤转油项目做好引领示范作用。为此,榆林市政府责成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制定《煤基石脑油》地方标准。2015年5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后,我局及时成立标准起

兰炭--陕西省地方标准

兰炭--陕西省地方标准 前言 本标准与DB61/362-2005《兰炭》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保留了原标准中兰炭作为燃料使用的部分,修改了部分技术指标;——增加了兰炭作为原料使用时的技术要求,所规定技术要求是在考虑到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增加产品使用范围的基础上提出。 本标准的检测方法引用部分煤炭及焦炭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陕西省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神木县三江煤化工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国庆、张军民、赵西成、薛晓宏、郝发潮、宋永辉、甘建平、尚文志。 本标准委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2005年首次发布,2008年xx月第一次修订。 附录A兰炭 A.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兰炭的质量要求、采样、制样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判定规则以及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电石、化肥及高炉喷吹、气化、烧结等行业和生产领域作为原料使用的兰炭。适用于作为锅炉燃料及民用燃料使用的兰炭。 A.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 216 煤中磷的测定方法 GB/T 220 煤对二氧化化碳化学反应性的测定方法 GB/T 476 煤的元素分析方法 GB/T 1574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GB/T 1997 焦炭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GB/T 2001 焦炭工业分析测定方法 GB/T 9977 焦化产品术语 YB/T 035 焦炭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A.3 术语

榆林市兰炭产业发展调研报告(精)

编者按:现代煤炭热解产业的前身是陕西省榆林市所称的兰炭产业。兰炭原产榆林,目前已发展成为榆林支柱产业,代表了我国煤炭传统热解产业的发展现状。兰炭产业引入现代先进热解技术,由获取半焦为主改造成为获取煤焦油和煤炉气为主,可望升级为现代煤炭热解产业。为此,本刊特约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榆林兰炭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展望,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我国煤炭热解产业现状。 榆林市兰炭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榆林市兰炭产业发展调研组 兰炭是以侏罗纪不粘煤和弱粘煤为原料,采用中低温干馏工艺生产的一种高固定碳含量的固体物质,生产兰炭的同时副产煤焦油和焦炉煤气。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兰炭产业已成为承接原煤生产和煤化工及载能工业、市场遍布全国、生产集中在陕蒙晋宁接壤区的特色产业。榆林是我国兰炭产业的发源地和目前最大的生产基地,本文在对榆林兰炭产业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做大做强兰炭产业的若干建议,以期推动兰炭产业科学发展。 一、榆林兰炭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榆林兰炭生产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煤炭企业为了摆脱当时市场低迷、外运困难的局面,首先尝试土法炼焦。“九五”以来,随着兰炭市场的快速拓展和中低温干馏炉的改进推广,兰炭产业也得到迅猛发展,到2006年,全市兰炭生产企业达到294家,生产规模达到2004万吨,从业人员超过1.2万人。但是,由于生产规模较小、生产工艺落后和产业布局分散,当时的兰炭生产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的特征,被列为“五小企业”,面临全行业被淘汰的困境。 在省、市、县共同努力下,从2007年开始,榆林市按照“上大关小、等量置换”的思路,制定了《榆林市兰炭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发展规划》,颁布了《榆林市兰炭产业准入技术条件(暂行》,积极推动兰炭产业整合提升。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已全部关闭了分散建设、总规模达不到60万吨/年的271户小

陕西省地方标准《精准扶贫 贫困退出实施规范》

陕西省地方标准《精准扶贫贫困退出实施规范》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一、编制背景 2015年11月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016 年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作为2017 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一补”即补短板,其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当前,我国扶贫开发进入到了千载难逢的最好机遇、也是最关键阶段,同时也是最艰巨的历史性时期。一方面,党中央将扶贫脱贫定位到“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中国目前还有7017万贫困人口需要脱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任务,而“十三五”是最关键阶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贫困退出机制的构建均作了原则性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 年4月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提出了建立贫困退

出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 2017年9月30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响应国家政策部署,于11月4日颁布了《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贫困退出应坚持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自愿、有序推进的原则。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更好实现2020年如期脱贫过程中,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退出,促进贫困退出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在省扶贫办等相关单位的共同推动下,省质监局于2017年9月25日下达陕西省地方标准《精准扶贫贫困退出实施规范》项目制订计划,项目编号SDBXM 189—2017,标准编制工作由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承担。其中,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是全省唯一的权威的标准化技术研究机构,具有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和雄厚标准化技术研究实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团队长期从事贫困研究工作,尤其是在贫困退出对农户生计和农民增收脱贫的影响、贫困退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长期研究,具有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积累。 二、编制过程 第一阶段:前期调研及资料搜集 标准编制组前期对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宝鸡市麟游

关于编制兰炭生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关于编制兰炭生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说明 (模版型) 【立项 批地 融资 招商】 核心提示:兰炭项目投资环境分析,兰炭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兰炭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兰炭行业竞争格局分析,兰炭行业财务指标分析参考,兰炭行业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兰炭项目建设条件与选址方案,兰炭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兰炭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1、本报告为模板形式,客户下载后,可跟据报告说明,自行修改,完成属于自己的,高水平的可研报告,从此写报告不在求人。 2、客户可联系我公司,协助编写完成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跟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 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专 业 撰写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目录 ............................................................................................................................ - 1 - 第1章兰炭项目总论 ................................................................................................. 7§1.1 项目背景 ....................................................................................................... 7§1.1.1 项目名称 ............................................................................................. 7 §1.1.2 项目承办单位 ..................................................................................... 7 §1.1.3 项目主管部门 ..................................................................................... 7 §1.1.4 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 7 §1.1.5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 7 §1.1.6 研究工作依据 ..................................................................................... 7 §1.1.7 研究工作概况 ..................................................................................... 8§1.2 可行性研究结论 ........................................................................................... 8§1.2.1 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模 ......................................................................... 8 §1.2.2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 9 §1.2.3 厂址 ..................................................................................................... 9 §1.2.4 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 9 §1.2.5 环境保护 ............................................................................................. 9 §1.2.6 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 9 §1.2.7 项目建设进度 ..................................................................................... 9 §1.2.8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 10 §1.2.9 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 ..................................................................... 10 §1.2.10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 10§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 10§1.4 存在问题及建议 ....................................................................................... 10第2章兰炭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 11§2.1 项目提出的背景 ....................................................................................... 11§2.1.1 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 11 §2.1.2 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 ................................................................. 11§2.2 项目发展概况 ........................................................................................... 11§2.2.1 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 11 §2.2.2 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 12 §2.2.3 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 12 §2.2.4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 ......................................... 12§2.3 投资的必要性 ........................................................................................... 12第3章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 14§3.1 市场调查 ................................................................................................... 14§3.1.1 拟建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 ............................................................. 14 §3.1.2 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 ................................................................. 14 §3.1.3 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 14 §3.1.4 替代产品调查 ................................................................................. 15 §3.1.5 产品价格调查 ................................................................................. 15 §3.1.6 国外市场调查 ................................................................................. 15

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申请立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前言 陕西省榆林市具有丰富的优质煤炭资源,属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高挥发份(含油率高)、中高发热量的长焰煤和不粘煤是煤干馏的理想原料。 神木县境内半焦产业已成为榆林市最大的地方煤炭转化产业。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低水平盲目扩张、资源浪费、污染加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榆林市政府在《榆林市兰炭行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到2008年底依法关闭取缔现有分散建设、总规模达不到60万吨的半焦企业;建设符合节能、环保法规要求的60万吨以上的半焦生产线。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神木县境内丰富的煤炭资源,神木县东源机制兰炭有限公司、广益机制兰炭有限公司等6家小规模半焦生产企业整合后成立了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在神木县北部孙家岔镇柠条塔兰炭工业集中区建设60万吨/年煤低温干馏项目。 2007年11月,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月,原陕西省环保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陕环批复〔2008〕72号);该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完工。2012年8月,榆林市环保局以《关于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的批复》(榆政环函〔2012〕217号)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 受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2年7月25日,依据陕

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的工作方案以及《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议纪要》(2012年第9期)的意见,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于2012年8月11~1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现场监测及检查工作,并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后由于处理后剩余氨水难以满足环保要求,该企业于2013年9月进行了“盈余氨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改造于2013年10月完成。该企业于2013年11月再次向我站申请验收监测。2013年8月21日,根据省环保厅环评处及相关专家再次对兰炭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的审核意见,我站技术人员于2013年12月17~1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现场监测及检查工作,根据本次监测和检查结果和2012年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以及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对洁能电厂的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改造前监测结果及评价见附件) 2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12.27发布,2002.2.1起实施);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件); 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 5、《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

《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43-2014)

行业用水定额 陕西省质量监督局发布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43-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所规定的原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萍、毛小惠、冯缠利、贾亚平、马孝义、高旭艳、聂卫波、龙正未、刘永刚、鱼晓利、杨建宏、王栋、孙琦、王光社、甘学涛、李宏革、薛亚丽。 本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行业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工业、农业、居民生活及公共建筑和设施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省域内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本标准中未涉及的行业和产品,其用水定额可参照相近行业、相近产品的定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7367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CJ 42 工业用水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 SL 13 灌溉试验规范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利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新水量 quantity of first used water 取自任何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2

用水定额 water consumpion quota 指每计量单位需要的新水量标准。 注:计量单位指人、床、次、d、t、m2、m3、100m、kg、台、辆、头等。 3.3 工业用水定额 industry water quota 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综合用水量。工业用水定额根据项目性质分为定额A和定额B。 注:定额A代表先进用水定额,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再建项目的用水控制上限;定额B代表通用用水定额,主要用于已建项目的用水控制上限。综合用水包括生产区域内的生产和辅助性生产用水总量。 3.4 生活用水定额 domestic water use quota 包括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两大类。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指除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外的城镇用水。 3.5 灌溉定额 irrigation quota 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插秧前)及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物以一年为期),单位面积上各次田间净灌溉用水量之和,以m3/亩表示。 4 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编号、主要起草单位、协作单位 根据浙卫便函〔2011〕48号通知函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以下简称地标)列入2011 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受浙江省卫生厅委托(委托协议书编号2011004),舟山市卫生监督所主要承担该标准制订工作,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史翠英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协作单位参与制订。 (二)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地标主要起草人:陈忠伟、顾仲朝、梅宏舟、周震海、王萍亚、杜俐、史翠英、宋瑞忠、徐静波、郭宝达,其中陈忠伟担任起草负责人。起草人员主要负责标准制订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标准送审等。起草负责人在地标制订期间未担任或兼任其他食品安全标准主要起草工作。 (三)简要起草过程 1、标准任务下达后,舟山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地标制订方案,并于2011 年10月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由舟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在参照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调研了浙江省调制即食水产品企业水产、标准执行和应用现状,初步形成包含感官、安全限量、质量指标以及检验方法的标准基本框架。2011年10月份,起草工作组召开会议对标准框架进行研讨,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征集省内专家的制标建议,形成标准初稿。之后,各起草单位针对标准初稿中制订的指标判定值,调取了近几年产品的检测数据,并组织抽样对指标、试验方法进行验证工作,积累了检验数据。 3、起草工作组依据研讨会、对比验证及其他形式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对该标准初稿进行修改,于2012年3月上旬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12年4月至5月,起草工作组向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食品监管机构和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函103份,收到修改意见14份,经过整理分析,与6月召开专题研讨会,采纳了部分意见,并于2012年6月底形成标准送审稿。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关系 地标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结合近年来我省对该类食品监督抽检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充分考虑本省水产企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予以制订。本标准引用或参照了现行的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NY 5073-2006《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T 1712-2009 《干制水产品》、NY 5328-2006《无公害食品海参》和NY/T 1514-2007《绿色食品海参及制品》等标准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并充分考虑到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出台,其中对水产品制品污染物指标作了限量规定,本标准也进行了参考。而致病菌限量的国标尚处于制订过程,直接引用还不现实,本标准直接引用了GB 10144的限量指标。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编写。

兰炭项目投资建议书

兰炭项目投资建议书 投资分析/实施方案

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兰炭项目”已按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报告内容及附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申请、分拆、重复申请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以及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xxx科技公司(盖章) xxx年xx月xx日

项目概要 兰炭又称半焦、焦粉,是利用神府煤田盛产的优质侏罗精煤块烧制而 成的,作为一种新型的炭素材料,以其固定炭高、比电阻高、化学活性高、含灰份低、铝低、硫低、磷低的特性,以逐步取代冶金焦而广泛运用于电石、铁合金、硅铁.碳化硅等产品的生产,成为一种不可替代的炭素材料。 该兰炭项目计划总投资18570.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399.3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54%;流动资金4170.74万元,占 项目总投资的22.46%。 达产年营业收入36515.00万元,总成本费用28459.66万元,税 金及附加365.45万元,利润总额8055.34万元,利税总额9531.87万元,税后净利润6041.51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3490.37万元;达产 年投资利润率43.38%,投资利税率51.33%,投资回报率32.53%,全部投资回收期4.57年,提供就业职位507个。 报告针对项目的特点,分析投资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计算能源消 费量并提出节能措施;分析项目的环境污染、安全卫生情况,提出建 设与运营过程中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 报告主要内容: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技术工艺特点及优势、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地点、工程方案、产品工艺 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总平面布置与运输、环境保护、职业安

清洁生产标准(兰炭行业)编制说明

《清洁生产标准半焦行业》 编制说明 1 概况 1.1新疆半焦工业发展现状 根据新疆有关部门的资料,全疆预测煤炭资源总量2.19万亿吨,占全国40%以上。全疆共有阿尔泰、准噶尔、天山、塔里木和昆仑5个含煤区、27个含煤盆地(含煤坳陷)、57个煤田(煤产地、煤矿点),其中预测资源量超过100亿吨的煤田有24个,约占预测总资源量的98%。预测资源量超过1000亿吨的煤田有准东煤田、沙尔湖煤田、伊宁煤田、吐鲁番煤田、大南湖一梧桐窝子煤田等5个煤田,约占预测总资源量的60%。新疆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部的乌鲁木齐、昌吉、塔城、伊犁、吐鲁番、哈密及巴州等地(州、市),其资源量约占预测资源总量的94.7%。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仅占煤炭资源总量的2%,而且主要集中在阿克苏地区,其他三地州仅有一些零星的煤矿点,其资源量仅占煤炭资源总量的0.03%。煤炭资源南北疆的空间分布极不均衡。从资源赋存垂向分布分析:1000米以浅资源量占总量的58.3%,其中300米以浅及300—600米资源量较少,分别只占总量的11.4%和17.5%,600~1000米资源量最多,占总量的29.4%;1000—1500米、1500—2000米,分别占总量的22.9%和18.8%。截至2006年底累计探明煤炭资源储量1625亿吨,仅占全疆预测源总量的7.42%,位居全国第4位。地质勘查工作严重滞后。新疆煤种主要以中低变质的长焰煤、不粘结煤和弱粘结煤为主,其次为中变质的气煤、肥煤和焦煤。低变质的褐煤和高变质烟煤、无烟煤仅在部分矿点有分布。新疆煤种较齐全,煤质优良。预测资源总量中煤质灰分低于25%的约占95%,低于15%的约占47%,低于10%的约占16%。硫分低于1.5%的约占96%,低于l%的约占80%。新疆炼焦用煤资源相对较少,可供炼焦的气、肥、焦、瘦煤预测资源量4161亿吨,仅占资源总量的19%,属相对稀缺资源。从而限制了新疆焦炭大发展。但半焦的生产是以不粘煤、弱粘煤、长焰煤等为原料,而这种煤质资源在新疆非常丰富,为新建半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国内半焦生产技术还不是十分成熟,加上国内土法炼焦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半焦行业面临被取缔的局面。随着国家对焦化行业的淘

兰炭常用质量指标

兰炭基础知识及用途 2010-07-28 16:38:35.0 来源:中国联合钢铁网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更多. Umetal专稿:兰炭利用神府煤田盛产的优质侏罗精煤块烧制而成的,作为一种新型的炭素材料,以其固定炭高、比电阻高、化学活性高、含灰份低、铝低、硫低、磷低的特性,以逐步取代冶金焦而广泛运用于电石、铁合金、硅铁.碳化硅等产品的生产,成为一种不可替代的炭素材料。兰炭(人们也称半焦、焦炭),结构为块状,粒度一般在3mm以上,颜色呈浅黑色,目前,兰炭主要有两种规格:一是土炼兰炭,二是机制兰炭;尽管两种规格的兰炭用的是同一种优质精煤炼制而成,但因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不同,其成本和质量也大不一样。一、土炼兰炭七十年代末,由于当时的交通、运输、投资资金等制约因素,煤矿将难以销售的块煤在平地堆积,用明火点燃,等烧透后用水熄灭而制成兰炭,尽管生产工艺简单、落后,但因为煤质优良,其产品还是为广大用户所认可,并且在电石、铁合金生产中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替代的优质炭素材料,这种土法冶炼的兰炭我们称之为:“土炼兰炭”。土炼兰炭因其生产工艺简单、落后,

而且人工操作只能依靠经验观察火候灭火,因此质量不能稳定,一般情况下固定炭只能保证在 82%左右,但因其生产工艺简单,所以投资较少,生产成本低,销售价格也相对低廉,但因为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于本世纪初开始逐渐停止生产。二、机制兰炭到了九十年代,治理环境、减少污染、节能降耗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国家在这方面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因此采用机械化炉窑生产工艺生产兰炭已被当地政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并且已经为大多数生产者所接受并已逐渐形成规模。由于采用了先进的干馏配烧工艺,固定炭比土炼兰炭提高了5-10个百分点,灰分和挥发份降低了3?D5个百分点,由于炉内装有可控的测温设备,所以质量比较稳定,用回收的煤气二次发火燃烧烘干所生产的兰炭,使水分降低,而且机械强度也较土炼兰炭有了明显的提高。由于用机械操作替代了人工操作,这样的兰炭我们称之为“机制兰炭”。2、质量标准固定碳>82%,挥发份<4%,灰份<6%,硫<0.3%,水份<;10%,比电阻>3500μΩM,粒度:15-25mm、最大不超过30mm 3、用途兰炭可代替焦炭(冶金焦)而广泛用于化工、冶炼、造气等行业,在生产金属硅、铁合金、硅铁、硅锰、化肥、电石等高耗能产品过程中优于焦

最新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省**县煤炭资源丰富,煤质属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高挥发分(含油率高)、中高发热量的长焰煤和不粘结煤,是煤干馏的理想原料。**县境内目前有煤矿198户,电石企业35户,铁合金企业12户。区域内已初步形成以煤干馏为基础的产业链,包括铁合金、金属镁、电石等载能工业产业链年产值超过60亿元,半焦产业已成为榆林市最大的地方煤炭转化产业。但是,当地很多分散的直立炉和土法生产技术,存在很多问题,规模小、工艺简单、装备水平低、能耗高、环保设施不到位,环境污染比较严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根据焦化、兰炭行业现状及存在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榆林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调整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县境内丰富的煤炭资源,**县腾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遵照上述有关通知和实施意见,采用**县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研制改进的SJ-III型5万吨/年低温干馏方炉12台组合成一条生产系统,在**省榆林市**县北部的孙家岔镇陈家湾兰炭工业集中区内建设60×104t/a兰炭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由兰炭生产、配套煤气净化和剩余煤气发电工程组成。 受**县腾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县腾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2年7月16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相关人员对**县腾远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发现,该项目配套建设的2×30MW发电机组分两期进行建设,已建成1#机组,2#机组正在建设中,由于自备电厂分期建设,故此次只针对兰炭生产部分和已建成的1#机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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