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关于报送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

1.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或科技学院学生可作项目成员参与。项目由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团队(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申报。

2.申请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须为我校2013年已立项的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鄂民院教发[2013]11号文),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在原项目基础上按大创计划要求填报申请表;创业训练项目必须模拟商业模式,可自行选题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必须有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必须具备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按市场机制实际动作。

3.我校2013年拟立项资助创新训练项目70项,创业训练项目8项,创业实践项目2项。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按本院2013年校级立项数量30%比例推荐,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各学院限报1项。

三、项目评审

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组织评审,报教务处审核;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由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项目,推荐至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审批。

四、项目经费

大创计划项目经费资助由省财政资助和学校自筹两部分组成,各项目按实际需要进行经费预算(不得虚报,创新训练项目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创业训练项目金额不超过1.5万

元;创业实践项目金额不超过2万元)。教育部立项批准后,创新训练项目学校按校级重点项目标准(人文社会科学类2000元/项,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先行资助,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酌情资助(不低于校级重点项目标准),原校立项目并入国家级项目管理,不重复资助。另省财政资助经费若到位,学校全部用于项目资助。

五、其他说明

1.凡有意申报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团队),请于6月6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电子及纸质版(一式四份)报所在学院。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及申请表(纸质一份)报教务处。6月13日14:00,学校组织专家对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2.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精心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开展项目评审,切实提高遴选项目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3.工作联系人:何永红,联系电话:138********,E-mail:380828992@https://www.360docs.net/doc/11587338.html,。

附件:

1.“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2.“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3.2013年地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