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山西  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山西  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山西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事故概况: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经全力抢险,115人获救,另有38名矿工遇难。

事故原因:

从公开信息分析事故原因

(一)施工方赶进度,掘进过程中导通老空区而引发透水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第一时间就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第一建设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

事故发生在王家岭煤矿20101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头,初步分

析是掘进过程中导通老空区而引发透水事故。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该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20101工作面回风巷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一些巷道存水量远远高于前期预测,这是因为巷道长度与图纸规划不符。说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超挖、多挖行为。

4月9日新闻发言人、山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德政称在救援过程中,抢险指挥部发现,据媒体报道,按照施工计划王家岭煤矿将在2010年10月投产,提前5个月产煤。为了能够按期投产,施工方中煤一建不断加快进度。中煤一建63处碟子沟项目部进入3月以来日进尺连续攀升,最高111.6米,22日经甲方验收月成巷进尺1998.6米。“进度,进度!”这是中煤一建63处领导挂在嘴边最多的话。中煤一建甚至提出“花钱买进度”。资本逐利的本能与安全第一的理念发生了冲突,抢工期、“勇争第一”的偏激理念催生煤矿管理人员的冒险行为。

(二)设计方勘察有误:

作为设计方,中煤西安设计公司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中煤西安设计工程公司起草的《山西乡宁矿区王家岭矿井建设规模论证》中,对王家岭煤矿有这样的描述:“主采煤层为2号煤层和10号煤层。煤层赋存平缓,一般倾角3°~5°,顶板稳定,地质构造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涌水量小,低瓦斯,开采技术条件较好,适合综合机械化开采。”

从上述材料推断,作为国家大型综合甲级设计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公司对王家岭水文地质情况有了偏低的估计。

华晋焦煤副总经理、王家岭煤矿项目建设总指挥孙守仁则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发现巷道出现有淋水后,我们请中西安煤科院技术人员前往勘查,结合此前地质勘查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周边没有深水层,可以继续掘进。”

这一误判使建设方放松了警惕,更加放心大胆的疯狂挖掘。

(三)建设单位违规操做,没有设探水队:

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王家岭煤矿竟然没有探水队。根据规定,凡是矿井、采区

进行采煤作业,首先应该对地质、水文、周边小煤矿等情况全部排查清楚。而此次事故发生时,地质报告还正在审核中,施工人员便进行了开采作业。

这一严重过失导致设计方的误判无法被察觉,煤矿淋水完全成了盲点。

(四)监理单位不具备资格,涉嫌违规:

公开信息表示,王家岭煤矿项目由北京康迪监理公司单位进行施工监理。而从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公司网站上能够看到这样一句话:“在原煤炭部基建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经营的国有企业。主管上级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按照国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而北京康迪监理公司与中煤一建却同属于中煤能源公司,由此可见北京康迪监理公司并不具备王家岭煤矿碟子沟项目监理的资格。

掉进河里自己拉自己头发是肯定出不来的,监理公司对项目的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也是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

三、救援成功之后重新反思事件

谁来有效监督国企?

中国70%的能源都来自煤矿业。根据官方数据,2009年,中国有2631名矿工丧生。这也就意味着,中国每天都会有约7名煤矿工人丧生。在国内外媒体将关注聚焦放在救援大获成功之时,我们不禁要问,类似的事件怎样才能杜绝?中国煤矿工人的生命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回忆起去年,山西省政府大刀阔斧开展煤炭业整合。

当时山西干部概括了小煤矿的…四大害?,破坏生态、浪费资源、草菅人命、腐蚀干部。当时山西煤监局对近两年国有大矿与地方小矿的产量和百万吨死亡率进行比较,乡镇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则高达国有重点煤矿的11.3倍,小煤矿产1吨煤要付出十倍于大矿的生命代价。

山西省政府国进民退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

安全。当公众为山西省政府的决心和魄力叫好的时候,山西王家岭矿难无疑给决策者泼了冷水。

公众不禁怀疑,国有企业取代了私营企业之后,安检制度真的得到更好执行了吗?矿难的发生真的得到有效控制了吗?

事故后的思考:

通过王家岭矿难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种煤矿产业逻辑,项目的设计方,承包方,监理方都是中煤的下属公司,自己设计自己干,自己监督的模式无疑促成了效率最大化,但是在这个封闭的结构里谁来监管,谁来制约,谁又来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呢?国有企业集中优势资源拉动GDP的背后存在着无法回避的隐忧。一味追逐利益的国企如果把矿工的生命安全弃之不顾,那么就是对温家宝总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重要承诺的挑战。

司法监督何时出面?

山西在过去五年内换了四位省长。临汾在过去五年间换了五位市长,而矿难还是没有根本性的得到解决,仅仅依靠行政部门的问责机制是否真正有效值得商量。

加强对矿难的司法干预,发挥司法对煤矿企业的监督作用,

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对煤矿工人生命安全的尊重,是对煤矿企业违规操作的有效制约。

王家岭事件的法律意义

在司法部门在调查事件的同时,作为法律学习者,我翻开法条查找事件中涉及的罪状。

1、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王家岭矿难事件关系最密切。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相关司法解释

2007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第三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矿山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电工、瓦斯检查工等人员。

第四条的规定最具有参考价值,也应当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借鉴和使用。该解释规定,

“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通过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们得知,如果依据法律程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王家岭矿难死亡28人。已经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和“情节特别恶劣”。也就意味着事故责任人要承担至少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https://www.360docs.net/doc/161283472.html,/zhuanti/china/shanxikuangnan/

山西 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山西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事故概况: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经全力抢险,115人获救,另有38名矿工遇难。 事故原因: 从公开信息分析事故原因 (一)施工方赶进度,掘进过程中导通老空区而引发透水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第一时间就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第一建设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 事故发生在王家岭煤矿20101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头,初步分

析是掘进过程中导通老空区而引发透水事故。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该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20101工作面回风巷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一些巷道存水量远远高于前期预测,这是因为巷道长度与图纸规划不符。说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超挖、多挖行为。 4月9日新闻发言人、山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德政称在救援过程中,抢险指挥部发现,据媒体报道,按照施工计划王家岭煤矿将在2010年10月投产,提前5个月产煤。为了能够按期投产,施工方中煤一建不断加快进度。中煤一建63处碟子沟项目部进入3月以来日进尺连续攀升,最高111.6米,22日经甲方验收月成巷进尺1998.6米。“进度,进度!”这是中煤一建63处领导挂在嘴边最多的话。中煤一建甚至提出“花钱买进度”。资本逐利的本能与安全第一的理念发生了冲突,抢工期、“勇争第一”的偏激理念催生煤矿管理人员的冒险行为。 (二)设计方勘察有误:

2017山西煤矿安全事故汇总

2017年山西省煤矿安全事故汇总 顶板事故8起,透水事故1起,瓦斯事故2起,机电事故6起,运输事故3起,其他事故3起;共计23起事故。 一、顶板事故(8起) 1、2017年1月17日,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4203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一起因冲击地压造成的重大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事故原因:担水沟煤业生产布局集中、接替顺序不合理、超能力生产、巷道压力明显增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采动应力叠加诱发冲击地压是造成本次顶板事故的直接原因。 主要原因:(1)技术工作不扎实,技术管理不到位。(2)重生产、轻安全,超能力组织生产。(3)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4)违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2、2017年2月14日,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一名作业工人被迎头右上方面积约1米ⅹ1.5米的石块及碎石冒落埋压致死。 事故原因: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处于应力集中区,围岩破碎、顶板不稳定,现场作业人员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也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导致事故发生。 主要原因:(1)顶板技术管理有漏洞。(2)现场管理混乱。(3)施工人员无证上岗。(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2017年3月9日,山西长治联盛长虹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1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与联络巷交岔点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直接原因:31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与联络巷交岔点由旧巷扩刷而成,交岔点临近断层且煤层节理发育,顶煤离层,现场作业负责人在该处出现顶板漏煤的情况下未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继续在漏煤区域清煤,顶煤突然垮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主要原因:(1)顶板技术管理不到位。(2)假借资质,违法建设。(3)管理混乱,无证上岗。(4)专业技术人员缺失严重。(5)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4、2017年4月22日,官地煤矿28414切眼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进入空顶区域用风镐处理伞檐,被顶板掉落的岩石砸伤致死。 主要原因:(1)现场工人违章作业。(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3)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5、 2017年6月2日,在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井下2203综采工作面胶带顺槽,作业人员补打锚索时,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接到综采面开机通知后跨越胶带输送机,冒险到煤帮侧寻找扳手,煤帮突然垮落将其推倒,头部撞到胶带输送机防跑偏托辊架的三角棱上导致1人死亡。 主要原因:(1)现场工人违章作业。(2)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3)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煤矿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云南瓦斯事故 救援人员在现场准备进行救援。当天下午14时15分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一号井110212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全力组织、科学施救,49人安全升井,16人现场遇难、1人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并妥善安置。升井人员中有6人受伤,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新华社贵阳3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记者13日凌晨从贵州省政府应急办获悉,12日20时许,贵州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马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1人死亡,还有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人员83人,其中58人安全升井。 吉林八宝煤矿事故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013年4月1日,因通化矿业公司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 吉林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新华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马扬)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3年4月1日10时06分,地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确定6人死亡,另有11人下落不明。 防治措施 首先通过勘察研究划定突出区段,然后针对瓦斯突出所在煤层的特点,采取防治措施。具体措施有:①开采解放层。在多煤层矿井中,选择一个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作为解放层,首先开采,使上下邻近煤层卸压,从而消除突出危险。这是比较有效的区域性措施。②抽放瓦斯,降低瓦斯压力,削弱瓦斯在煤层中的作用。③水力冲孔,煤层注水,安设专门支架等措施也有一定效果。④震动性放炮诱发突出。控制振动强度,采用挡栏措施可获一定效果。 突出条件 主要有3个:岩层的重力和构造应力;瓦斯的含量和压力;煤层本身的松软结构。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分吸附和游离两种。煤层吸附量的多少,取决于煤的变质程度、结构和成分,同时与矿压和围岩的封闭性有关。 突出的强度与类型:煤(岩)和瓦斯突出的强度,常用一次突出的煤量或岩石量表示。100吨以下的为一般突出,100~500吨的为严重突出,500~1000吨的为大突出,1000吨以上的为特大突出。如1975年8月8日发生在中国四川重庆三汇坝矿区,喷出甲烷1200000立方米,煤和矸石12780吨。1975年6月13日发生在吉林营城煤矿五井,喷出二氧化碳14000立方米及砂岩1005吨。两次都是少见的特大突出。 瓦斯突出分3种:①突出,在地压和瓦斯联合作用下产生,瓦斯参与了煤岩的破碎和运搬过程。抛出的煤有明显的气流运搬特征:煤的堆积角度小于煤堆的安息角,粒度分布呈分选现象。②压出,主要由地压造成,涌出瓦斯和粉煤都较少。③倾出,煤岩倾出后,形成孔洞的轴线与水平交角大于45°,煤的堆积角度与煤堆的安息角相接近。突出最为常见,占总数的50%以上。 4.5贵州瓮安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概述

王家岭事故安全反思材料(一)

安全大检查反思材料 为深刻吸取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铁道部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铁路局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的通知,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车务段对此次活动的要求和安排,我作业组按照车站安排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参加了由车站组织的专题教育会,加强了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了此次事故给国家、给企业和家庭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和社会影响,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对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到要改变、扭转当前安全不利局面只有从根本上找原因,从制度上抓落实,从环境上保安全,切实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首先我谈一下对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的认识: 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直接导致了37人死亡,128人获救构成煤矿特大事故,在当前机械采掘业不断发展,技术设备不断更新,技术水平日新月异,生产效率、不断提升的今天仍然还能发生这样的特大事故,充分说明了企业的发展与管理水平的脱节,技术更新与应用实践脱节,从侧面来看。充分说明了目前我国一部分企业在内部管理上硬件设备和软件管理应用上的不匹配和脱节现象的普遍存在。 根据此次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安排及要求,下面我从四个方面进行自我分析、反思,从而提高认识,加强自身安全工作,确保在作业中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管理 1、思想认识 (1)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能够完全集中精力。历年以来,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但在活动开展中,仍然发生了不少的安全问题,这其中有作业上的问题,也有职工两纪上的问题。安全整治活动虽然开展了很长时间,可是安全问题的发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止,反而一些我们自认为已经得到很好控制的问题又有所抬头。例如:今年的1月5日22:15分,36005次临站开车值班员未通知助理;1月23日通讯记录仪上放置水杯杂物,这些问题的发生,我作业组作为安全管理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作为作业组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由于平常用于处理运输组织、接发列车方面花费精力较多,不能集中所有精力和精神来抓作业组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当前安全相对平稳的情况下,问题意识、忧患意识有所淡化,放松了对安全的要求。例如:2月15日0:50分,客车1095次通过后值班员未勾画阶段计划,2月17日7:32分,2856号调度命令助理未及时签字,发生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工作中的重点有所偏差,但实际还是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长期性、一贯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盲目乐观,精力旁顾,摆不正位置,看不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着力解决。 (3)综上所述,联系到我站作业量小,作业简单,除接发、会让列车外调车作业极少的实际情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才造成了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作业中的松散懈怠。例如:在09年11月13日,我上夜班,尽管班前车站干部就暴风雨雪天气做了详细部署,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正是由于我本人的厌战情绪和习惯性思维没有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在36010次列车与下行36017次及41131次列车会车前没有认真检查室外设备运转状态,在下行列车通过后排列36010次列车进路时才发现道岔转换不到位,挤岔铃报警,这才紧急通知加岗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清除积雪,最终导致列车延误六分钟出站,事情虽然不大,但是充分反映了我在工作中的散漫状态,通过此次专题安全教育反思活动,使我个人充分认识到事故发生的随机性和不可预测,任何一点小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和后果,在岗一

省煤炭厅防治水管理十条规定

一、矿井防治水“十条红线”管理规定: 1、矿井必须设立地测防治水部门,并配备1-2名专业的地质、水文地质技术人员。 2、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必备的五种基础图纸。 3、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治水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落实各采掘作业点防治水措施。 4、矿井采、掘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编制水情水害分析报告和制定综合防治水措施。内容应包括:工作面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防治水方案、措施,应急避灾路线及现场处置预案,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执行。 5、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防治水制度,把探放水进度按照设计工作量纳入矿井日常验收、考核之中;配备满足生产建设需要的专用探放水钻机和探放水队伍,严禁用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 6、资源整合矿井、各生产、基建矿井带压开采区域或生产、在建采区内存在小煤矿破坏及老空积水区,在井下落实“有掘必探”的同时,必须开展地面物探工作,查明采空和积水区范围。带压开采矿井必须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7、矿井积水必须及时排出地面。严禁向采空区或巷道内排放积水。 8、井下出现透水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9、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严禁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健全而进行生产、基建采掘活动。井下中央排水能力、采区排水能力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带压开采矿井或存在小窑透水危险矿井必须在现有排水系统基础上,增设抗灾强排泵房或增建潜水电泵强排水系统,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10、“无预报揭露地质构造”和“无预报揭露采空区”严格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二、具体要求: 各矿认真对照以上规定,对本矿的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并按以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落实整改: 1、未成立地测防治水部门及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停工并于5月30日前进行整改。 2、10月30日前,各类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3、4月30日前,各类矿井必须建立<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四种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同时制定矿井“有掘必探”管理考核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对防治水各种制度要组织宣传学习,并悬挂于醒目位置,做到人人皆知。资源整合矿井必须在4月30日前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落实防治水工程项目和资金。各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防治水工作内容。 4、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报告和综合防治水措施必须在对井上、下及工作面周边水情水害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会审后实施。 5、“有掘必探”、“有采必探”设计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矿坚持用好本矿现有超前探测物探仪器基础上,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用坑透和音频电透进行探查;工作面采、掘期间必须指定专人跟班做好水情水害及透水征兆的观测和记录工作。加强

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神华集团乌海能源骆驼山煤矿2010.3.1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2010年3月1日,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53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骆驼山煤矿属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主要开采煤层为9号、16号煤层。事故发生时矿井建设处于二期工程阶段,发生事故的地点是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底板为泥岩、炭质泥岩,底板下距奥灰层的距离平均为34米。3月1日7时30分,承建单位陕西煤建公司掘进队杨某等16名工人下班后从作业面返回停车场时,发现停车场有没靴深的积水,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水位就上涨到1米左右(据后来估算本次事故涌水量在起初最大时达7.2万立方米/时)。发现异常后,他们立即撤回作业面向调度室汇报了情况,此时是7时40分。在调度室指挥下,这几名工人顺着回风巷道往立井方向跑,但到了立井发现并无可供攀爬的设施,这时水势已经越来越大,突然一个大浪袭来,八名工人顿时没了身影,剩下的工人赶紧抓住漂浮的木板、原木等物漂浮在井筒中,在水中坚持了4个小时后获救,不幸的是其中一名工人因连续呛水最终未能保住生命。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乌海市委市政府和神华集团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了现场救援领导小组,展开救援工作。在经过14天、2万多人次的营救后,未发现井下受困人员及生命迹象。经国家矿山医疗中心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医疗组专家反复研究认为,井下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于3月14日停止了搜救工作。至此当班井下共有作业人员77名,事故发生后经抢险营救46人,死亡32人 (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后开展井下水源封堵工程,截止5月10日,本次救援累计钻孔20个,进尺5874米,排水144万立方米,注浆堵水共注入浆料8384立方米。 事故原因: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遇煤层下方隐伏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作用下,承压水突破隔水带形成导水通道,导致奥灰水水从煤层底板涌出,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水害形成条件分析:由上述可知,该事故的充水水源为地下水中的岩溶水,冲水模式为直接充水水源与冲水模式,充水通道为其他通道和点状导水通道,由于本次事故涌水量在起初最大时达7.2万立方米/时,所以矿井充水程度为冲水极强的矿井。 矿井突水水源分析:水源为底板灰岩岩溶水;突水现象为底板压力增大,出现底鼓,突破底板后,涌水量大,其势迅猛,破坏性大,亦有迟到突水情况。

王家岭出事前两小时发生了什么.

王家岭出事前两小时发生了什么 王家岭煤矿,因此次透水事故而远近皆知。在救援现场,5000余名搜救大军正在做最后的拼搏。截至4月9日10∶30召开的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新闻发布会,已有115人获救,25人遇难,另有13名矿工至今生死不明。 王家岭煤矿出身显贵,身后有山西焦煤和大型央企中煤集团做靠山,又是国家和山西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应该不会有错漏,矿难发生的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逻辑? 1.资本逐利引发安全冒险 事发之后,国家安监总局第一时间对外通报称,王家岭煤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今年3月份以来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中煤集团总经理王安在事故发生后,几乎天天吃住在现场。作为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主要责任方的领导,王安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向媒体坦承,发生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大型企业盲目扩张,层层承包安全落实不到位。 正是在扩张的过程中,才使“抢工期、赶进度”行为出现。按照施工计划,王家岭煤矿将在2010年10月投产,提前5个月产煤。“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工期已经延后,原计划去年年底投产。”华晋焦煤方面负责人向记者说。 为了能够按期投产,施工方中煤一建不断加快进度。中煤一建63处碟子沟项目部进入3月以来日进尺连续攀升,最高111.6米,22日经甲方验收月成巷进尺1998.6米,再创该项目部月成巷进尺新高。“进度,进度!”这是中煤一建63处领导挂在嘴边最多的话。中煤一建甚至提出“花钱买进度”。在事发之前,中煤一建63处27队巷道建设就出现了种种问题。 记者在中煤一建63处公告栏看到,1月24日,中煤一建项目部对27队通报批评。通报称,由于现场质量管理差、质量意识差,在1月23日的验收中暴露出多种问题。一是,锚杆质量差,不成行、不成排,托盘不紧固,失效锚杠未处理,帮锚杆支护滞后;二是,锚索不按照设计施工,间排距大,布局乱,同样不成行、不成排,失效锚索至今不处理;三是,后路一直不安排喷浆,立交处煤壁开裂,造成支护失效,严重影响安全;四是,巷道成型差,超挖多处。

煤矿水害的危害及防治培训内容

煤矿水害及防治 授课时间:2016年7月12日授课人:张文明主要内容: 一、矿井水灾及危害 二、矿井水的来源与水文地质类型 三、煤矿水灾典型案例分析 四、我国煤矿水灾特点、原因(存在问题) 五、煤矿井下透水征兆 六、煤矿水害预防及治理 七、煤矿井下避灾路线、救灾与应急预案 八、太原市东山煤矿水害及治理 九、结论 水资源与煤炭开发概要 (一)水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资源工业、农业、各行各业——最基本的资源 (二)中国水资源特点 1、人均为世界的四分之一 2、分布不均南多北少(南水北调) 3、集中在夏季(水灾) (三)山西水资源特点 1 、人均是全国的17%,严重缺水。 2 、山西是黄土高原,三面低、水外流。 3 、太原市人均水资源是全国的7.4%,世界最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 (四)引黄工程 30 年代,阎锡山提出,调研考察,七七事变停止,解放后一直提,

90 年代才开始,中央批准,全年引水12亿方. (五)煤炭开发吃水困难、水资源破坏、土地荒废、生态环境恶化 一、矿井水灾及危害 1、矿井水灾 煤矿突然大量透水,采掘工作面或井巷被淹,矿井局部或全部停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事故。 2、矿井水灾危害: 1 )缩短矿井服务年限 煤炭部统计:统配煤矿600 个矿井,225 处受水害威胁,占1/3 强。400 亿吨储量,109亿吨不能或不敢采。 2 )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煤炭部统计:1955?1990发生水灾821次,淹井227次。直接经济损失37 亿,人员伤亡1380 人。 3)2007?2008 发生水灾122 起,死亡518 人。 4)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153 人被困,115 人获救。 二、矿井水的来源与水文地质类型 一、矿井水的来源 (一)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雨水、洪水--- 渗入或直接流入 (二)地下水: 1 、概念含水层——有空隙,含有水且能透水的岩(土)层隔水层——不 含水,且能阻止水通过的岩(土)层 2、按空隙性质分类: 孔隙水——松散岩层(砂层砾石层)孔隙中的水。 裂隙水——整体岩层(砂岩)裂隙中的水。岩溶水——石灰岩裂隙溶洞中的水。

王家岭透水事故调查:国企“安全之殇”.doc

王家岭透水事故调查:国企“安全之殇” - 春风不度玉门关。 尽管位于山西河津的王家岭,尚没有如此接近这一古诗中古中国的西部边陲,但在本应春暖花开的时节,这里却是一片阴霾、冷风阵阵。 这个不曾为绝大部分中国人知晓的小城,在3月28日以后迅速成为了全国目光的焦点,然而,这一切却是以153人被困井下作为代价。 比被困人员的具体数字更令人费解的是,作为在山西关停民营小煤矿过程中拥有重组他人资质的央企中煤能源股份公司,系本次透水事故业主方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50%的投资股东,至于另外一半的投资方,则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意味着,这是一家不折不扣的国有企业。 此前,民营煤矿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被作为中国矿难频发的主因,并由此,山西、河南、内蒙古先后开展了以国有资本在煤矿领域的突进,然而,从2009年开始国有矿山的事故频发,让山西省安监部门的一位官员也不得不由衷感叹:现在大煤矿

也出这事,表明国企也需要强调注重安全生产管理,负起社会责任来。 国企的忽视 作为施工方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公司(下称中煤一建)的副总经理,张建立不愿意回答《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出的关于透水事故原因何在的问题。 与绝大多数人了解的山西煤老板不同,张建立的身份是国企领导,他所供职的中煤一建与王家岭矿业主方华晋焦煤有限公司更是拥有一个共同的系统中煤能源股份公司。而中煤能源股份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华晋焦煤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双方各占50%股权,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国企。 记者了解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项目是国家和山西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井田位于山西省乡宁县和河津市境内,面积约180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0.36亿吨。其设计年生产能力600万吨,透水事故发生前仍处于在建期,初步预计2010年10月份投产。

透水事故反思材料

事故介绍: 1、“王家岭透水事故” 2010年3月28日13时12分,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事故造成153人被困。经全力抢险,115人获救,38名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臵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2、正升透水事故 2013年9月28日,山西汾西正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人被困。经过全体抢险人员10个昼夜的救援,12名被困人员中,2人成功获救,10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756万元。 直接原因是:东翼回风大巷掘进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在超过允许掘进距离的情况下继续掘进,导致煤壁不能承受小煤窑采空区积水压力,造成煤壁坍塌发生透水。 初步统计,从2006年-2010年,全国煤矿重特大(10人以上)水害事故26起,其中地表水引起事故2起,冲积层水引起事故1起,奥灰水引起事故1起,其余22起为老空积水造成。 追根溯源造成这两起透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安全理念不牢固, 2、安全措施不落实, 3、安全管理不严格, 4、安全培训不到位。 中兴煤业公司防治水现状: 我公司目前开采上组煤层,矿井充水水源主要来自地下水。井田内煤层埋藏相对较深,上组煤及下组煤的底板分别承受奥灰水压2.20MPa和3.41MPa左右,矿井全井田带压。初步分析,在有构造裂隙沟通或构造破坏的情况下,奥灰岩溶水是带压开采的最主要威胁。另外,井田内无其他生产矿井、小窑及老窑分布。但是,在开采过程中,应当注意原来采空区的积水,尤其是在开采下组煤过程当中。 当前煤矿水害重特大事故多发,矿井防治水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作为一名地测科科长,主要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透过两起事故,认识到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将“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根植于自己的头脑中,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起到带头作用,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 1、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强调以人为本,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煤矿透水事故心得体会

煤矿透水事故心得体会 心得一:煤矿透水事故心得体会 XX年3月28日,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53矿井人员补困在井下,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就在我们为这起矿难事故感到伤心之余,河南伊川国民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在31号那天,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1煤工作面回风巷施工过程中瓦斯突出,逆流从负井口涌出,遇火在地面发生爆炸。由于该矿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逃跑,加之 矿灯房倒塌后将下井人员名单压埋,给确定下井人数带来很大困难。而截止现在统计,已有19人遇难。二十多人被困井下。 矿声震震,矿难就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在以前帮括我个人的许多人都认为只有民营的小煤窑才会出现事故,可是后来才发现一些国有大矿也是事故频频。像这回的王家岭煤矿,就是一个国有控股的煤矿。“安全第一”是煤矿企业的生产理念。可是这些煤矿企业负责人却忽略了这个最最基本的道理,只知道一味追求所谓的进度,将煤矿工人的生死抛掷在一旁,那么,我们要反思并呼吁,要“不带血的gdp”。可现实是残酷的,但在不改变以gdp考核官员的情况下,要gdp不带血谈何容易。 客观而言,矿难的频繁出现与政府放松监管以及企业在

安全方面的技术投入不足等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相对过去,近几年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以及对矿难处理的严厉程度都有大大提高,比如伊川矿难刚发生,该县县长和主管煤炭生产的副县长立马就被免职。但从矿难发生的频率来看,似乎并没有减少多少。这里是否说明,矿难与经济增长间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根据一些专家的研究,它们之间的确存在相关性。中青报多年前曾报道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的一项研究,刘通过对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率的数据进比较分析后,得出了一个“死亡弹性系数”:当我国gdp增长率大于5%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死亡人数指数随之增加%,当gdp增长率超过7%,这种同步增长的趋势更为明显。 这一“死亡弹性系数”说明,工伤事故状况与一个国家工业发展的基础水平、速度和规模等因素密切相关,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的反映。某种意义上,事故与伤亡是工业化进程带来的产物,用马克思的话说,是“自然的惩罚”。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也可证明这一点。比如,日本的六十年代,在工业就业人口仅仅5000万左右的情况下,每年因工伤事故死亡6000多人,直到70年代后才逐渐好转,现在每年工伤死亡仅1800多人。美国的煤炭生产在二战前,

山西煤矿工程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4.19 ”重大水害事故事故经过: 事故区域404盘区8#煤层在掘进2446运输巷5446风巷及一开切眼和二开切眼期间采取直流电法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超前探放水布置对上覆7#煤层探水硐21 个施工探放水孔44 个,其中有14个钻孔打通采空区,已排放上覆层积水12800用,针对复杂的老空积水情况,虽然进行了超前探放水工作,但其探放水钻孔密度,深度不够,2015年4月19日中午12点,突水点附近唯一幸存者综采一队支架工袁乐义与其他1 0名旷工开完班前会后入井,1 3点到达工作面,14点在工作面机尾部位开始向机头割煤,割完一刀煤采煤机返回机尾后,王智勇、王维东、张宝成开始换截齿,他与薛燕飞顶支架,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他去5446回风巷小便,2015年4月19日18时50分,袁乐义突然听到工作面后方轰隆隆的顶板垮落声,并伴随着哗哗的水声,他回头看到水从老塘翻腾出来,高过刮板输送机0.3m 左右,他就高喊透水了,快跑,他赶紧沿5446 风巷往外跑,最后从回风联络巷跑了出来,与此同时,在转载机处的钟利兵、李永兴也察觉到异常,听到工作面跟班队长的警报后,立即沿2446运输巷往经404盘区机轨合一巷跑出来,透水后8446综采工作面切眼2446 运输巷全部及5446风巷距工作面31m巷道全部过水,1032标高以下巷道全部被淹,事故区域共有作业人员31 人,其中7 人安全撤离,24 人被困。据事后分 析,这个透水冲击力大,破坏力强峰值透水强度达57000m3/h 。 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对8446 综采工作面上覆老空积水和回采过程中出现的透水征兆,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随着工作面继续回采,

王家岭煤矿突水事故总结(全面)

王家岭煤矿突水事故及 救援之我见 资源勘查工程0701 姜涛 2010年7月4日

王家岭突水事故及救援之我见 3月28日13时30分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 王家岭煤矿处于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属于河东煤田,为在建煤矿,隶属于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事故发生点为煤矿北翼盘101回风顺槽。 王家岭矿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600万吨,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也就是说,这个矿还未建成投产就发生了严重的透水事故。这给煤矿在设计施工阶段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提出了警告。 论文中将介绍以下几点内容:1.王家岭煤矿突水事故原因分析;2.王家岭煤矿突水事故援救措施;3.王家岭煤矿突水事故所暴露的一些问题。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一)王家岭煤矿突水事故原因 1.王家岭透水事故的浅层原因 经分析,事故原因为废弃小窑老空水。 老空水从学术上来说也叫做老窑水,主要是指由于过去的一些煤矿开采,包括本煤矿的开采,也包括其它一些小煤窑的开采,开采完以后遗留下一部分采空区,这部分采空区被后期的地下水或地表水充满,就形成了一些老窑积水。如果后期的地下采掘工程触及到这种老窑水的水体的边缘的时候,这部分老窑水就会以突然溃入的方式溃入到井下,造成一些突发性的水害事故。 老窑水导致的水害事故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突发性,因为老窑水不是一种赋存于地下介质的含水层的水,它是一个小的地表水体,所以一旦采掘工程触及它,它就会以溃入的方式突然涌入到井下。第二特点就是由于老窑积水常年处于一种封闭、缺氧的环境,它是一种高度的还原环境,所以老窑水往往是呈酸性状态,PH值都是非常低的。第三个特点,就是由于这种高度还原环境,老窑积水里面往往富含有一些硫化氢的气体,而且硫化氢气体的浓度非常高。有些老窑水冲入之后,这种硫化氢气体由于浓度比较高,有时候也会给现场的接触的人员造成一些窒息性的死亡或者伤害。 2.王家岭透水事故的深层原因 1)该矿施工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劳动组织管理混乱,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却 未及时撤人。

吸取王家岭透水事故教训

吸取王家岭透水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深刻汲取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思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国家局提出的“五查”、“五严格”、“五落实”“五加强”措施,现摘录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五查”:一查基建,整合矿井合法性,特别是证照手续齐全有效,施工及监理队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二查矿井各生产系统是否合理可靠,特别是井巷及各主要硐室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可靠,供电、通风、瓦斯、防排水等安全工程和设施是否优先建设。三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防治水机构制度是否健全,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是否属实。四查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否齐全,煤矿周边,采掘作业面附近老空积水情况是否清楚。五查矿井防治水措施、探放水设备是否齐全到位,矿井防治水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 “五严格”:一是严格落实水文地质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和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凡水文地质不清楚的,必须采取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未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二是严格落实探放水有关规定。凡煤矿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存在老空区的,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分析水情,要制定探放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否则不得掘进。三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提高职工对矿井水害的防范意识,灾害辨识知识及自我保安能力,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四是严格落实发现突水征兆后及时撤人的规定,凡发现矿井有滴水淋水渗水,煤壁挂汗等突水征兆时,要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消除水患后方可恢复生产或施工。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规定。带班领导干部必须与工作同上同下,干部不跟班,作业现场安全无保障的,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五落实”:一是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防范水害等重大灾害负总责,对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监督。二是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施工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防治水的规章制度。三是落实安全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要强化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水害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通报。四是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设施做到“三同时,落实灾害的超前防治。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治理。 切实做到“五加强”: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全面抓好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二是要加强对矿井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有效控制。三是要加强基建施工队伍管理,强化岗位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五是要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青龙同昌煤业 职教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华晋焦煤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华晋焦煤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案例分析2010年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王家岭矿概况 王家岭矿区地处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该矿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设计分2个水平开采,按高瓦斯矿井设计。设计首采工作面为20101和20102两个综采工作面。该矿区范围内小窑开采历史悠久,事故发生前该矿井田内及相邻共有小煤矿18个。 (二)王家岭矿建设情况 王家岭矿由华晋焦煤公司开发建设。该矿于2007年1月16日开工建设,截至2010年3月27日,矿井一期工程已完成98.3%,剩余工程量418 米;二期工程已完成55%,剩余工程量2921 米;三期工程的20101、20102采煤工作面等巷道已完成23.1%,剩余工程量9302米。 (三)王家岭矿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华晋焦煤公司,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合资组建,各占50%股份。下设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工作。 2.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碟子沟项目井巷工程由中煤能源集团下属的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公司,具

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第六十三工程处(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六十三处)施工。 3.监理单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迪监理公司),为中煤建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设计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公司,隶属于中煤建设集团,具有甲级设计资质。 5.井下物探项目单位:西安研究院,隶属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资质等级为甲级。 (四)碟子沟工程项目施工情况。 发生事故的首采工作面20101回风巷,由中煤一建六十三处27队负责施工。该工作面于2009年11月10日开工,截至事故发生时已掘进797.8米。采用直流电法、瑞雷波物探方法进行井下超前探水。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米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二)间接原因: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臵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对部分新到矿的职工未进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

近三年煤矿水害事故案例

近三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案例汇总 截止2011年5月20日 日期死亡 人数 事故简况事故原因备注 2011-05-02 4 5月2日7时10分,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欧林煤矿发生透水事 故,当班出勤8人,死亡4人。该矿为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 万吨/年,片盘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皮带斜井提升。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与越界小井旧巷贯通。 2011-04-24 8 4月24日19时, 贵州六盘水市盘县水塘子镇小凹子煤矿井下1139运 输巷发生透水事故,初步估算透水量约1000多立方米。当班下井45 人,其中37人安全升井,8人下落不明。经过40多个小时的紧张抢 险,26日上午救援人员在井下发现2名遇难者遗体,下午又陆续发 现6名遇难者遗体。至此,这起煤矿透水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该煤 矿为六证齐全,生产能力15万吨/年。 初步了解,该矿附近老矿井开采时间较长,分布复杂,积水 不清,当班工人在探放水过程中,巷道底部冒水发生事故。 2011-04-24 4 4月24日8时50分, 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广城煤矿井下二段右一 片上山切眼贯通作业时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不报, 经群众举报,矿方承认2人受伤,经进一步调查,于4月29日核实, 该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该矿为乡镇煤矿,核定能力4万 吨/年,证照齐全,于3月29日经同意复产,事故当班由安全矿长 (受伤)、生产矿长(死亡)带班。 批准该矿作业地点1个,但其擅自增加工作面引发透水。 2011-04-01 7 4月1日21时0分, 河北唐山市开平区洼里乡洼里煤矿发生透水事故, 当班下井8人,其中1人升井,7人遇难。该矿为停产待整合矿井。 未经批准超定员下井维护作业,事发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 延误了救援时间。 2011-01-10 4 1月10日10时20分,贵州遵义市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1103回风 巷2号上山发生透水事故,当班7人,3人安全升井,在回风下山1033 水平以下掘进作业的4名工人被困井下。经过8天的抢险施救,1月 18日上午8时20分,4名被困人员的遗体已全部找到。该矿为乡镇 煤矿,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初步分析认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煤矿在未制定和采 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掘进超出《开采方案设计》、《安 全专篇》设计范围内的1103回风巷2号上山,揭穿上部老 空区,导致透水事故发生。间接原因为:在排水系统未形成 前,违规布置1103首采工作面,并在其回风巷之上布置上 山巷道;巷道掘进未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发生事故时,没 有矿级领导下井带班。 老空水

2017年山西省煤矿安全事故汇总

2017 年山西省煤矿安全事故汇总 顶板事故8 起,透水事故1 起,瓦斯事故2 起,机电事故 6 起,运输事故3 起,其他事故3 起;共计23 起事故。 一、顶板事故(8 起) 1、2017 年1 月17 日,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4203 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一起因冲击地压造成的重大顶板事故,造成10 人死亡。 事故原因:担水沟煤业生产布局集中、接替顺序不合理、超能力生产、巷道压力明显增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采动应力叠加诱发冲击地压是造成本次顶板事故的直接原因。 主要原因:(1)技术工作不扎实,技术管理不到位。(2)重生产、轻安全,超能力组织生产。(3)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4)违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 2、2017 年2 月14 日,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一名作业工人被迎头右上方面积约1米X 1.5米的石块及碎石冒落埋压致死。 事故原因: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处于应力集中区,围岩破碎、顶板不稳定,现场作业人员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也未严 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导致事故发生。 主要原因:(1)顶板技术管理有漏洞。(2)现场管理混乱。(3)施工人员无证上岗。(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2017 年3 月9 日,山西长治联盛长虹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101 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与联络巷交岔点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2 人受伤。 直接原因:3101 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与联络巷交岔点由旧 巷扩刷而成,交岔点临近断层且煤层节理发育,顶煤离层,现场作业负责人在该处出现顶板漏煤的情况下未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继续在漏煤区域清煤,顶煤突然垮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主要原因:(1)顶板技术管理不到位。(2)假借资质,违法建设。(3)管理混乱,无证上岗。(4)专业技术人员缺失严重。(5)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4、2017 年4 月22 日,官地煤矿28414 切眼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进入空顶区域用风镐处理伞檐,被顶板掉落的岩石砸伤致死。 主要原因:(1)现场工人违章作业。(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3)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5、2017 年6 月2 日,在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井下2203 综采工作面胶带顺槽,作业人员补打锚索时,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接到综采面开机通知后跨越胶带输送机,冒险到煤帮侧寻找扳手,煤帮突然垮落将其推倒,头部撞到胶带输送机防跑偏托辊架的三角棱上导致1 人死亡。 主要原因:(1)现场工人违章作业。(2)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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