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缺陷下农村残障儿童的家庭多元支持_刘兵

社会救助缺陷下农村残障儿童的家庭多元支持_刘兵
社会救助缺陷下农村残障儿童的家庭多元支持_刘兵

社会救助缺陷下农村残障儿童的家庭多元支持

■刘兵张洪英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存在缺陷,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社会支持现状不容乐观,主要包括来自政府、机构、学校和医院的正式支持,以及

来自家人、社区邻里、亲朋好友、网络和书籍、迷信的非正式支持。总的来看,正式

社会支持不足,非正式社会支持凸显。社会工作可以通过与政府、机构、家庭的互

动合作,协调各个支持主体的关系,整合信息资源,建设互助体系,形成农村残障儿

童家庭的多元支持网络。

【关键词】社会救助农村残障儿童家庭多元支持社会工作

DOI:10.16034/https://www.360docs.net/doc/142282277.html,ki.10-1318/c.2015.01.021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作为我国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农村残障儿童的基本生存与发展主要是由其所在家庭承担,负担沉重、因残致贫,遗弃残儿成为一些家庭不得不做出的决定。除了最直接的贫困原因致其遗弃残儿之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社会救助缺陷严重是根本原因之一。

面对社会救助政策的诸多局限,要想在短时间内解决或缓解农村残障儿童及其家庭的生存发展问题,减轻政府社会救助制度财政支持负担,可从多元社会支持角度出发进行分析。社会支持“在缓解个体心理压力、消除个体心理障碍、增进个体心理健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1]。国内关于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社会支持研究中,主要是脑瘫、孤独症等某些具体疾病的研究,王玉晶的《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村孤独症儿童家庭社会支持网络研究》是这一方面研究的代表,认为目前农村孤独症儿童家庭困难重重,主要可通过“政府建立健全关于孤独症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帮助农村孤独症儿童家庭建立和完善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①,帮助其走出困境。社会支持意味着一个多元参与的合作网络,本研究旨在按照社会支持网络理论的知识,将参与主体划分为宏观、微观两个系统中的政府、社会(市场)、社区和家庭四个层面,通过分析四个主体的支持参与情况,探索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支持网络,并为其网络构建与完善提供可行性建议,推动社会公平、公正发展。

“社会支持网络指的是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与新的社会接触。”[2]本文所指的社会支持网络不仅包括个人之间的接触,还包括个人与社会层面的接触,包括政府或福利机构等,以及社会层面内部的接触。从微观层面看,农村残障儿童家庭本身可以看作是一个网络系统,家庭内的成员是这个网络中的主体。从宏观层面看,农村残障儿童家庭同周围人群、社区及大社会之间构成一个大的网络系统。社会支持网络是每个个体生命过程的组成部分,社会支持理论认为,“一个人所收稿日期:2014-11-03

作者简介:刘兵,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青少年社会工作;

张洪英,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社区社会工作。

①参见王玉晶:《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村孤独症儿童家庭社会支持网络研究》,山东大学2013年硕士论文。

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3]。人是社会的人,我们离不开社会网络,农村残障儿童家庭在生活中更加需要来自宏观和微观层面的网络支持。本研究运用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具体分析正式社会支持和非正式社会支持资源对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帮助情况,并为社会工作介入农村残障儿童家庭和政府对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社会支持现状

(一)正式社会支持

1.政府

2011年中残联制定了《残障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障儿童,从而为农村残障儿童的康复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另外,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障、重度智力残障、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障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4],为农村残障儿童提供教育支持。中央各部门及各省市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措施,满足农村残障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求。家庭对于政府的经济支持给予了肯定,对由于政策缺失而带来的问题,家长表示担忧,希望能够获得来自政府更多的支持。这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到家庭,但由于政策的局限性或者说缺陷,大部分家庭并未获得来自政府方面的充分支持,支持力度不够,不能解决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的长期问题,家庭仍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2.机构

机构的支持主要是指民间社会力量提供的支持。随着中国公民社会不断发展,民间社会的力量也在残障儿童的社会支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民间社会中,为农村残障儿童家庭提供社会支持的主体绝大部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NGO)。机构的支持主要指机构给予孩子以及家长的帮助。在孩子康复训练方面,机构老师运用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知识,以接纳和平等的心态,为家长提供心理和技术上的支持。同时,通过为家长开设培训课程,让家长走进孩子的世界,与孩子靠得更近。通过为家长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助力残障儿童健康成长。对于来自机构层面的支持,家长给予完全的肯定和表扬,对于机构的培训理念也持肯定态度。但在机构帮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金来源不足,大部分资金来自社会捐助,政府补贴太少,所需开支与所能募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较大缺口;二是机构和工作人员紧缺,能够为农村残障儿童家庭提供服务的机构并不多,很多家庭急需帮扶,但却因资源紧张,无法满足需求,导致机构对农村残障儿童家庭提供的支持有限。

3.学校和医院

学校的支持主要指学校对于孩子的接纳,孩子能否像正常孩子一样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一般来讲,大部分轻度残障儿童可完全自理上学,部分中度残障儿童需要在家长帮扶下可在学校接受教育,而重度残障儿童很难在学校接受教育。在农村,因教学资源有限,教学质量很难保证,特别是学前教育时期,大部分幼儿园拒绝接收残障儿童,即使接收了也存在一定的歧视。医院的支持主要是对病症的诊断和对孩子的治疗建议。有些医院自发组织为贫困残障儿童提供一定的优惠或免费康复治疗,但相对来说,杯水车薪,支持力度有限。

(二)非正式社会支持

1.家人

家人的支持指的是与自己血缘关系最近的家庭成员,一般指孩子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兄弟姐妹等。家庭内部之间的支持,主要分为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持,物质上一般男性成员负责挣钱养家,女性成员负责照顾残儿和给予残儿精神安慰。除此之外,家庭成员之间精神方面的相互支持非常重要。除了经济上的困难,绝大多数家长都表示,自身在孩子的照顾上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照顾好一个残障孩子必须要有一位家长随时陪同,这对于家长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一些残障儿童由祖父母照顾,这样可以减轻残障儿童家长的负担,但当上一代老人照顾缺失时,父母往往必须承担起照顾孩子的全部责任,家庭中父母的压力最大。

2.社区邻里

在农村社区,邻里之间关系比较和睦,大家关系也比较紧密,一般情况下,当残儿家庭出现经济危机之时,邻里间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有时候也帮助其照看孩子,最重要的是在闲聊之中安抚残障儿童家长的情绪,为其提供精神支持。但也有邻居因不了解残障儿童的症状,特别是自闭症、多动症等心理疾病,对残儿家庭有不适当的行为。

3.亲朋好友

这里的亲朋好友,指的是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在康复机构认识的其他残儿家长。亲戚和朋友一般也能够给予家庭一定的支持,包括经济支持、资源对接以及对家人的照顾,支持程度在不同家庭是不同的。有的亲朋好友家庭条件比较好,与残儿家庭关系密切,就会给予较多的帮助;反之,提供的帮助就很少。康复机构其他家长的支持,指同在机构陪伴孩子康复的家长之间相互帮助与支持的情况,在本文主要有心理方面的支持及信息的共享支持。心理方面,家长通过彼此理解与开导形成一种支持,而这种支持也是最有效的,他们经历相同遭遇,能真正做到理解对方。信息的共享和平时训练生活的点滴照顾,也形成一定的支持。

此外,比如网络和书籍也能成为家庭了解残障病症和寻求康复信息的重要支持,帮助家庭获得所需要的信息;有的家长盲目迷信农村乡间的一些说法,获得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和寄托等。

总的来说,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正式社会支持不足,非正式社会支持更加凸显一些。

三、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社会支持网络完善

(一)社会工作与政府间的互动

政府在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均需发挥应有作用。面对社会救助政策缺陷、资金支持不足的情况,社会工作应当积极探索与政府合作的途径,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声,促进政府相关政策的完善,同时为弱势群体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社会工作还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提高政府与其他支持主体的互动合作,如政府可加大购买NGO服务,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和监管水平,加大对于贫困残障儿童的补贴等。另一方面,政府应该为社会工作的兴起创造有利条件,针对目前专业社会工作者严重不足的问题,政府要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人才,提高社工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在根本上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二)社会工作与机构的互动

目前在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社会支持网络中,NGO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与各个支持主体的

合作也不是很充分。首先,我国民间机构的发展不够成熟,多数民间组织无论在资金还是相应的服务提供、管理方面都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难以较好发挥作用。其次,目前我国对NGO的管理制度不够明晰,很多民间组织没有业务主管单位,存在大量的“草根”NGO,其数量也难以统计。为了缓解NGO目前存在的资金和人员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为NGO的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可以鼓励社会捐款捐物,拓宽民间机构的资金获取渠道,利用专业知识为民间机构建言献策;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在民间康复机构开展志愿者培训和专业人员交流等工作,以提高残障儿童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同时,NGO也应主动与其他社会支持主体合作,利用社会工作者的渠道,积极与医院、学校、农村残障儿童家长等交流经验心得,共同为残障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三)社会工作与资源信息整合

面对农村学校教学资源有限,对残障儿童的接纳程度低,医院扶残优惠有限,家庭学习残障知识困难等问题,社会工作者整合有关残障儿童的康复知识、救助政策知识以及可以利用的有效资源,传达给农村残障儿童家庭,使他们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支持,减少家庭的无助感和盲目性。如帮助家庭申请合适的机构、政府救助、学校解难,链接社会资源如义工帮助、经济募捐等。同时,推动媒体宣传,使更多人了解并接纳残障儿童,帮助其康复成长。

(四)社会工作与家庭的互动

家庭是农村孤独症儿童家庭获取支持的最重要来源。然而,这样一个特殊的家庭内部存在或者说更容易产生矛盾和摩擦,影响家庭氛围,也不利于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成长,给家庭造成情感负担。面对矛盾和摩擦,家庭成员往往因经济负担、心理压力、身体疲惫等原因不能有效处理,从而激化矛盾。社会工作者可以介入家庭,运用家庭治疗等方式帮助家庭实现沟通和理解,学会化解家庭矛盾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家庭的支持功能。

(五)社会工作与互助网络建设

残障儿童家长是最能感同身受彼此的,他们可能有过相同的经历和有关孩子问题的相同困惑,他们可能会有自己对待问题的另一番见解和成功经验。然而,他们或者因为是无意识,或者是因为缺乏组织,常常无法充分发挥这个群体的支持作用。社会工作者帮助残障儿童家庭(来自农村或者城市)建立起属于他们的联合组织,发动组织内各家庭的行动力,解决他们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扰,使组织成为这些家庭获取支持的重要来源,同时,还可以扩大影响力,为孤独症儿童争取权益。

结语:本研究认为,在社会救助缺陷的背景下,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并不乐观,福利政策给予的支持和发挥的作用仍不够充分,其他各方支持并未形成很好的互动与网络,社会工作可以发挥其自身优势和基础作用,协调各个支持主体的互动合作,从而加强农村残障儿童家庭甚至是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推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李强:《社会支持与个体心理健康》,载《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2][3]王思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年版,第101页。

[4]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http://www.gov.cn/ zwgk/2009-05/08/content_1308951.htm

(责任编辑:王俊华)

肢体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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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 □少数民族 出生年月身份 证号 联系电 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 码 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 肢残部位□上肢□下 肢□脊柱 是否需 要 辅助用 具 □是□否 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 线 □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家庭经 济困 难 户口 类别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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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县(市、区)残联审批意见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一式二份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县(市、区)残联,由县审批并留存一份,另一份报定点康复机构留存。2、“康复需求项目”栏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填写。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肢体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性别□男□女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 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 编码

监护人姓名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脑瘫儿童类型口痉挛型口手足徐动型口共济失调型口驰缓型口混合型是否伴有 其他残疾 口视力口智力口听力口言语口精神 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家庭经济困难 户口 类别 □农业户 口 □非农业 户口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险 康复需求项目评估建议: 公章 医务人员签名:年月日 个人或监护人 申请 申请人:

申论试题(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关爱弱势群体,改善民生为重,江阴近日启动“1+N”社会救助工程,围绕“助困”“助学”“助老”“助残”和“助居”五项帮扶工程,为贫困家庭点燃了新希望。 对于顾山镇新龚村的低保户李连保一家来说,“1+N”社会救助工程的启动,意味着今后他们一家不仅在经济上能得到救助,就连居住环境也能得到改善。李连保告诉记者,每逢下雨天,自家这间破旧不堪的房子也就跟着“下雨”,他早就盼望着能修缮一新。 慈善救助齐动员,扶贫帮困全覆盖。与以往的扶贫帮困工作不同,“1+N”社会救助工程不仅要帮助解决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子女就学等问题,还要帮助无力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家庭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不仅要帮扶经济困难家庭,更要帮扶残疾人、孤寡老人等无劳动行为能力的群体。 据了解,“1+N”社会救助工程还计划统筹帮扶资金,搭建市、镇、村和企业扶贫帮困的一体化基金平台,进一步壮大社会救助力量;建立帮扶信息管理系统,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帮扶工作常态化。 2.2009年12月6日下午7点钟,记者来到南京地铁一号线安德门站2号桥墩下,桥洞两边都是车来车往,东边一条护栏之隔的是公交站台,站台东边是宁丹公路,桥洞西边是小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做好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根据X市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局、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X-X年)的通知》(X残发〔X〕57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逐年提高对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到X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工作体系 (一)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计局、农林牧水局、民政、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区残联:牵头制定本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与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共同成立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负责制定我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开展康复协调员业务技

术培训;督导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开展宣传工作。 区卫计局:与区残联共同建立区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大局,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结合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 区民政局:将残疾人医疗康复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精准大病医疗康复保障,并支持各级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康复工作,将有特殊困难的康复对象给予临时救助。 区人社局: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政策。 区教育局:与区残联、卫计局共同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医教结合”服务实验;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区财政局: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建立技术指导体系 1、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由区残联会同区卫计局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为制定我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确定定点康复评估和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成效评估。专家技术指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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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救助项目描述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

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doc

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 对策 今天,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当前,在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等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各类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但基层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为540元、300元,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明显。2016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277.4万元。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576人,其中集中供养1946人,分散供养6630人,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944元和4000元,集中供养率23%。同时基本实现了对孤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救尽救。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及就业救助等其他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基层民政工作者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部分救助对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对社会救助的公正性、有效性、及时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差距。动态管理难,在实际工作中,“能进不能出”的矛盾比较突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存在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界定,存在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等非正常现象。三是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或明确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大都属于兼职,基层社会事务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不能适应现阶段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据化、信息化的要求。缺乏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规范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使各类救助信息难以准确收集和反馈,同时社会救助资源的分散难以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无法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舆论氛围。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的最后保障线,要以社会救助工作有关要求以及认定条件、审核审批、补助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 二要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及时与银行、房产、税务、保险、户籍、车辆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通过资源整合,运用技术手段,实现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畅通退

浅谈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问题修改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本科毕业作业 题目:浅谈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问题—以湘潭县为 例 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 1443001204153 姓名: 刘文杰 分校:湘潭电大 指导教师:龚晓辉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制

浅谈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问题—以湘潭县为例 内容摘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民生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十八大我们的党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六大民生领域,单列一章详细阐述,首次系统提出了改善民生的理念和政策取向,描绘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景。而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问题是所有民生问题中的难点和重点,它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救助生活质量医疗保障

目录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一、农村残疾人状况调研背景及目的................................3 二、湘潭县农村残疾人生存现状....................................3 三、对湘潭县农村残疾人现状分析..................................6 四、调查结论与改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策......................... (8) 参考文献.........................................................9

残疾儿童家庭拒绝送教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残疾儿童家庭拒绝送教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摘要:本文以江都区开展的送教上门工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家庭拒绝送教的五方面原因,归纳了该区解决这一问题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拒绝送教原因对策 为了维护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公平权,切实提高他们的入学率,国家第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明确提出了实施送教上门的要求,刚刚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2016版)》强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1]。”由此送教上门这一残疾人教育安置的补充形式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各地陆续开展了送教上门的实践。 2013年下半年,江都区启动了送教上门服务,明确“全免费、全覆盖、零拒绝加自愿”原则。几年来,江都的送教上门工作实现了从形式到内容的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由此形成的“江都经验、江都模式”逐步从扬州走向了全省。送教上门服务也得到了全区绝大多数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庭的欢迎和肯定。回想启动之初,部分家庭对这项工作的不理解、不配合、不接受,挫伤了部分送教老师的积极性,影响了送教上门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现实情况,江都区教育系统的领导和老师秉承“一个都不能少”的特教情怀,从贯彻《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的角度,立足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有效施策,通过思想沟通、典型示范和家校合作等途径,消除了这些家庭的顾虑,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江都区在这方面的实践总结如下: 一、家庭拒绝送教的原因分析 1.自卑型 个别家庭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认为自己家里有残疾孩子,是老天对自己的惩罚,

内蒙古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之路

内蒙古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之路 内蒙古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扎实推进“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战略,高度重视民生发展,将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提升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幸福指数。2011年,全区累计投入社会救助资金47.43亿元,并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提标、城乡医疗救助和贫困大学生救助等多项业务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创新社会救助机制、方法,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已成为内蒙古社会救助一大特色。 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内蒙古自治区早在2006年就开始实施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一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2011年末,自治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均排在全国第7位,在少数民族地区排名第一位。 2009年以来,自治区逐步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随自治区经济增长而逐年增加的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与补助水平之间的比例日趋合理。同时,自治区不断强化政策监督,出台了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和督察工作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形成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机制。例如,2010年,扎兰屯市推行了城乡低保自然消减制度,建立“扎兰屯市听证成员库”,实行低保审批听证会制度,低保审批权限由民政局转交市政府授权听证会审批。全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又迈进了一大步。 社会救助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2007年,包头市开始探索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成为自治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的代表之一。包头市依托市民政数字化网络管理平台,对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内容和流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了上与自治区民政厅联通、横向接入市政府电子城域网,下与旗(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互联互通的网络体系,依托各级社区中心办事大厅,实现低保三级联审联批。 有了包头市先行的成功经验,2009年,自治区开始在全区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以城乡低保业务为重点的民政部门网络平台和业务软件平台。2011年底全区实现城市低保网上审批并完成农村牧区低保信息数据录入工作,逐步实现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自动比对,严把城乡低保对象“入口关”。 大力度推进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自治区现有农村牧区五保对象9.15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76万人,分散供养6.39万人。共有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72所。全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年人均4858元和2823元。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2011年,自治区下发彩票公益金资助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补助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新增床位每张5000元、7000元和9000元的标准进行分类分档补助。同时,根据各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地方财力程度等因素设立以奖代补资金,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的资助力度。2011年,自治区共下拨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金1.06亿元,新增床位1.66万张,使全区供养能力达到45%以上。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自治区注重发挥各项政策的合力,不断提升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自治区政府下发文件,建立了临时生活困难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当物价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时,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残疾人扶助规定

残疾人扶助规定

红政发(2012)号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古区扶助残疾人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兰州市扶助残疾人规定》(市政府令[2011]第6号),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实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印发扶助规定通知 抄报:市政府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市残联 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 共印100份

(一)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残疾人事业经费; (二)每年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分别提取10%,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专项资金;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多种形式为扶助残疾人提供的捐助; (四)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志愿者扶助残疾人活动。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无偿刊登、播发扶助残疾人工作的公益广告,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章社会保障 第七条区民政部门应当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将生活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范围,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对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重点保障的,属于城市低保对象的家庭,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保障标准,保障金上浮20%;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残疾人,纳入当地农村一类保障对象。 对患重病或长期患病的特困残疾人家庭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应当给予临时救助。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社会救助机构应当予以救助。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教学内容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 务方案

精品资料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为了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有效的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特定此方案。本方案服务对象为高密市有康复需求的9岁(含)以下智力残疾儿童,针对其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治疗。 一、服务要求 (一)每名儿童在医院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每日至少2个小时,每周至少一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科目的讲解培训与康复的认知程度的提高,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家长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提高患儿家长对康复训练的认知。 (二)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精神、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创立主题、音乐游戏、体感活动、多屏互动等活动方式组织展开训练。(三)康复训练形式包括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 ①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或1:2,进行针对性训练。 ②小组教学与训练:要求一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儿童融入小组。 注: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能力低下/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 ③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两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 ④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 以上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活动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均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康复方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康复教学与训练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 (四)智力残疾儿童初入院评定及制定详细康复训练计划。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调研报告: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在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等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各类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但基层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为540元、300元,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明显。2016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277.4万元。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576人,其中集中供养1946人,分散供养6630人,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944元和4000元,集中供养率23%。同时基本实现了对孤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救尽救。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及就业救助等其他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基层民政工作者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部分救助对

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对社会救助的公正性、有效性、及时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差距。动态管理难,在实际工作中,“能进不能出”的矛盾比较突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存在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界定,存在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等非正常现象。 三是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或明确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大都属于兼职,基层社会事务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不能适应现阶段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据化、信息化的要求。缺乏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规范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使各类救助信息难以准确收集和反馈,同时社会救助资源的分散难以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无法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舆论氛围。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的最后保障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根据《X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X—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我县上一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的结果为基数,确保全县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体系 1.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以政府为主导,残联牵头,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民政、财政、人社、教科、扶贫等部门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县残联牵头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各乡、镇(管委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反馈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

务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筛选上报我县康复评估服务机构并公布机构目录,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县教科局进一步完善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机构康复设施设备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随班就读方案、搞好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和低保、特困等人群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及时给予救助。 ——县财政局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对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给予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支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做好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县人社局做好残疾人医疗保险工作,将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做好工伤人员医疗康复保障工作。 ——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结合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指导组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服务机构;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

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与优化对策

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与优化对策摘要:为了全面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不断出台新的帮扶政策,为生活困难的民众提供生活保障。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现阶段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中国关于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问题还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等。以残疾人社会救助状况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了现有的社会救助模式和发展状况等,并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策,希望为进一步提升中国社会救助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 1、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概况 1.1 、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模式 现阶段,中国实行的关于残疾人的社会救助模式主要包括医疗介入救助、社会参与救助和劳动救助3种。其中,医疗介入的救助模式主要指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医疗帮助和生活物质等,保障残疾人基本健康生活需求,是以生存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救助模式。社会参与的救助模式主要指基于残疾人的发展需求,通过社会各界的帮助,使残疾人能够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甚至帮助其获得平等就业及受教育的机会,是较为人性化的社会救助模式。劳动救助的救助模式主要指基于残疾人的自身条件,为其提供劳动并使其获得报酬,是倡导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劳动的救助模式,是将残疾人的精神调节与经济救助联系起来的社会救助模式,也是当前与残疾人实际救助需求最相符的社会救助模式。 1.2 、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发展概况 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是在1949年后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以下3部分。(1)1949—1977年的起步阶段。此阶段逐步开展残疾人的救助工作,该

阶段的社会救助是以物质救助为主,没有形成社会救助体系。随后由于社会变化,该工作出现了停滞现象。(2)1978—2005年的重建阶段。该阶段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工作被正式上升到国家发展层面,逐渐开始构建社会救助体系。1994年出台《残疾人教育体例》,为残疾人救助工作提供了参考。(3)2006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该阶段将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工作安排在国家的发展纲要中,细化了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具体实施策略,社会救助也逐渐从物质、经济救助向精神救助等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2、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问题 2.1、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难以满足救助需求 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是中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救助体系是经过多个区域试点工作后形成的,但这种救助体系的形成方式,使得整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难以全面适应中国所有地区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关于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及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现有的社会救助体系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1]。 2.2 、残疾人救助法律体系不完善

10年残疾儿童特殊教育事迹材料

格尔木市第十二中学 残疾儿童特殊教育事迹材料 格尔木市第十二中学成立于2006年9月,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教职工83名,其中正式教师46名、临时代课教师24名、特岗教师11名。学校现有3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700名,学生中回族,撒拉族少数民族学生超过93%。学生绝大部分都是来自海东地区和甘肃等地务工人员子女,无常住户口,家庭特别贫困。本校的开办为周边适龄少年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及时、优越的条件。 建校四年来,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员构成,学校高度重视周边适龄儿童的入学情况,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流散社会和留守在家里。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为依据,让一切孩子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发展”为办学理念,把建设一个民主平等、诚信友爱,互帮互学的和谐校园作为奋斗方向,紧密结合我校的实际,学校全体师生精诚合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造一个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校风优良,团结协作的和谐校园。 经过几年的发展,学校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届的广泛认可。先后被全国妇联、州委州政府、市人民办等部门授予

“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学校”、“文明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 由于特殊教育的匮乏,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少年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为解决这部分孩子的受教育问题。我校根据学校和特殊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多种有利措施保证他们都入学接受教育。 一、有一小部分肢残学生在我校跟班就读,孩子一出生就有疾病,由于家庭特别困难,放弃治疗,任疾病自由发展、恶化,后天的也是这样,一旦出现意外,也无钱治疗。等小孩到了入学的年龄时,由于没有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只能依当地情况到就近的公立或私立学校跟班就读。在这样的环境中,对这部分学生来说困难可想而知。我校肢体残疾、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小儿麻痹等的学生有10名,都是跟班就读。对这样的学生我们学校给予特别的关爱,如上下楼梯有同学搀扶,活动课上有专门的活动项目。让他们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让尊严不受到丝毫的伤害。其中四(1)班的一名半聋同学由最初的不太会说话到目前能讲出比较流利的普通话,这不能不说是在这样的普通场所中一例成功的特殊教育。我校残疾儿童的辍学率为零。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呵护和帮助下他们健康成长。 二、由于家庭文化的差异和不足,导致大部分家庭教育缺失,知法、守法意识淡薄,亲人或家庭成员走上犯罪道路、正在服刑的家庭占相当大的比例,我们在学校收发室中经常接到来自服刑地的信件。学校高度重视,专门设立学生心理咨询室,经过班主

残疾人社会福利与救助

残疾人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残疾人福利不仅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残疾人福利也是衡量国家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指标。 广义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内容包括以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也包括通过提供劳务、实物、机会和其他形式来满足残疾人社会需要的社会福利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包括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等基础项目,社会工作与康复教育等专业项目,社会服务与社会支持等高级项目,只有通过残疾人相关法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及残疾人服务与救助网络的形成才能保证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的构建与推行。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而当前,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及服务制度还不够成熟,大多数残疾人所得到的福利保障项目少、水平低,一些残疾人甚至处于“保障缺失”的状态,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与就业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尚未充分公平地共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一些资料数据显示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低于同期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趋势比较也显示残疾人小康发展速度总体上还是低于全国人民小康发展的平均速度。因此,目前来看残疾人仍然是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距离“残 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即尽管目前残疾人福利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距离残疾人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必须加快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全面系统推进残疾人服务与社会福利,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从税收优惠逐步向全面社会保障转变,经历了从“居养”到“参与”、从“人道主义”到“平等权利”、从“社会隔离”到“社会回归”的转变。根据我国残疾人政策出台的时间、数量和内容,可以大致分为平台期、发展期和快速发展期。 在平台期,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主要针对伤残军人的优待,福利企业税收减免和生产指导,属于典型的残缺补救型福利政策。1987年全国残疾人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保障水平较低,保障人数少,保障效果极差。发展期以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为标志,其职能之一就是制定残疾人社会政策。这段时期残疾人政策以人道主义思想为主,以残疾人自立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倾斜性配置制度对残疾人发挥庇护作用。政策内容集中在特殊教育、康复、就业、福利行政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快速发展期国家密集出台、颁布和实施了多项以社会权利为基础,与残疾人福利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决定,建立发展性社会政策,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我国残疾人社会就救助体系存在理念滞后、管理分散、体系结构不平衡、贫困分层制度设计缺乏、救助依赖和社会支持渠道缺乏等系统障碍。想要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就要以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理念系统为前提,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为关键,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制度安排系统为基础和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支持子系统为保障,实现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体系完整、管理协调和制度分层,提升体系效能,有效保障残疾人群的应有权益。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正面临战略性与结构性转型,仅靠一项或几项惠残福利政策措施难以解决问题,无法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部署。必须客观面对当前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科学性,确立与国情相适应的发展战略,从积极福利视角,在价值理念、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快残疾人由“生存型”保障到“发展型”福利转变的进程,通过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理念,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均等化,发展政府、非营利组织与市场合作协商的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变“事后型”、“补救型”、“消极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事先型”、“预防型”、“积极型”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社会福利,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投入和更加周到细致的制度安排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逐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努力提升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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