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security landfill site for hazardous wastes

2001—12—28—发布2002—07—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填埋物入场条件、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等方面作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11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条件,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的环境保护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6.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 15555.1~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4848 地下水水质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 填埋场

处置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设施,它由若干个处置单元和构筑物组成,处置场有界限规定,主要包括废物预处理设施、废物填埋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

3.3 相容性

某种危险废物同其他危险废物或填埋场中其他物质接触时不产生气体、热量、有害物质,不会燃烧或爆炸,不发生其他可能对填埋场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应和变化。

3.4 天然基础层

填埋场防渗层的天然土层。

3.5 防渗层

人工构筑的防止渗滤液进入地下水的隔水层。

3.6 双人工衬层

包括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的防渗层,其构成见附录A图1。

3.7 复合衬层

包括一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和一层天然材料衬层的防渗层,其构成见附录A 图2。

4 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4.1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场址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

4.2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3 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4 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米以上。

4.5 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4.6 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4.7 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米。

4.8 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b.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c.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d.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米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e.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

f.地质构造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4.9 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

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4.10 填埋场场址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面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在使用期内能充分接纳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4.11 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5 填埋物入场要求

5.1 下列废物可以直接入场填埋:

a.根据GB5086和GB/T15555.1~11测得的废物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有害成分浓度超过GB5085.3中的标准值并低于表5-1中的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b.根据GB5086和GB/T15555.12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间的废物。

5.2 下列废物需经预处理后方能入场填埋:

a.根据GB5086和GB/T15555.1-11测得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有害成分浓度超过表5-1中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的废物;

b.根据GB5086和GB/T15555.12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间的废物;

c.本身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d.含水率高于85%的废物;

e.液体废物。

5.3 下列废物禁止填埋:

a. 医疗废物;

b. 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

表5-1 危险废物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

6 填埋场设计与施工的环境保护要求

6.1 填埋场应设预处理站,预处理站包括废物临时堆放、分捡破碎、减容减量处理、稳定化养护等设施。

6.2 填埋场应对不相容性废物设置不同的填埋区,每区之间应设有隔离设施。但对于面积过小,难以分区的填埋场,对不相容性废物可分类用容器盛放后填埋,容器材料应与所有可能接触的物质相容,且不被腐蚀。

6.3 填埋场所选用的材料应与所接触的废物相容,并考虑其抗腐蚀特性。

6.4 填埋场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 厘米/秒,且其厚度不应小于2米。

6.5 填埋场应根据天然基础层的地质情况分别采用天然材料衬层、复合衬层或双人工衬层作为其防渗层。

6.5.1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且厚度大于5米,可以选用天然材料衬层。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厘米/秒,厚度不应小于1米。

6.5.2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6厘米/秒,可以选用复合衬层。复合衬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厘米/秒,厚度应满足表6-1所列指标,坡面天然材料衬层厚度应比表6-1所列指标大10%;

表6-1复合衬层下衬层厚度设计要求

b.人工合成材料衬层可以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2厘米/秒,厚度不小于1.5毫米。HDPE材料必须是优质品,禁止使用再生产品。

6.5.3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厘米/秒,则必须选用双人工衬层。双人工合成衬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厚度不小于0.5米;

b.上人工合成衬层可以采用HDPE材料,厚度不小于2.0毫米;

c.下人工合成衬层可以采用HDPE材料,厚度不小于1.0毫米;

衬层要求的其它指标同第6.5.2条。

6.6 填埋场必须设置渗滤液集排水系统、雨水集排水系统和集排气系统。各个系统在设计时采用的暴雨强度重现期不得低于50年。管网坡度不应小于2%;填埋场底部应以不小于2%的坡度坡向集排水管道。

6.7 采用天然材料衬层或复合衬层的填埋场应设渗滤液主集排水系统,它包括底部排水层、集排水管道和集水井;主集排水系统的集水井用于渗滤液的收集和排出。

6.8 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的填埋场除设置渗滤液主集排水系统外,还应设置辅助集排水系统,它包括底部排水层、坡面排水层、集排水管道和集水井;辅助集排水系统的集水井主要用作上人工合成衬层的渗漏监测。

6.9 排水层的透水能力不应小于0.1厘米/秒。

6.10 填埋场应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废物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排出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6.11 填埋场设置集排气系统以排出填埋废物中可能产生的气体。

6.12 填埋场必须设有渗滤液处理系统,以便处理集排水系统排出的渗滤液。6.13 填埋场周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应小于10米。

6.14 填埋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质量保证书并获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保证书中的质量保证程序进行。

6.15 在进行天然材料衬层施工之前,要通过现场施工试验确定合适的施工机械,压实方法、压实控制参数及其它处理措施,以论证是否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现场施工质量检验,检验内容与频率应包括在施工设计书中。

6.16 人工合成材料衬层在铺设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a.对人工合成材料应检查指标合格后才可铺设,铺设时必须平坦,无皱折;

b.在保证质量条件下,焊缝尽量少;

c.在坡面上铺设衬层,不得出现水平焊缝;

d.底部衬层应避免埋设垂直穿孔的管道或其它构筑物;

e.边坡必须锚固,锚固形式和设计必须满足人工合成材料的受力安全要求;

f.边坡与底面交界处不得设角焊缝,角焊缝不得跨过交界处。

6.17 在人工合成材料衬层在铺设、焊接过程中和完成之后,必须通过目视,非破坏性和破坏性测试检验施工效果,并通过测试结果控制施工质量。

7 填埋场运行管理要求

7.1 在填埋场投入运行之前,要制订一个运行计划。此计划不但要满足常规运行,而且要提出应急措施,以便保证填埋场的有效利用和环境安全。

7.2 填埋场的运行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a.入场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本标准对废物的入场要求;

b.散状废物入场后要进行分层碾压,每层厚度视填埋容量和场地情况而定;

c.填埋场运行中应进行每日覆盖,并视情况进行中间覆盖;

d.应保证在不同季节气候条件下,填埋场进出口道路通畅;

e.填埋工作面应尽可能小,使其得到及时覆盖;

f.废物堆填表面要维护最小坡度,一般为1:3(垂直:水平);

g.通向填埋场的道路应设栏杆和大门加以控制;

h.必须设有醒目的标志牌,指示正确的交通路线。标志牌应满足GB15562.2的要求;

i.每个工作日都应有填埋场运行情况的记录,应记录设备工艺控制参数,入场废物来源、种类、数量,废物填埋位置及环境监测数据等;

j.运行机械的功能要适应废物压实的要求。为了防止发生机械故障等情况,必须有备用机械;

k.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运行不能暴露在露天进行,必须有遮雨设备,以防止雨水与未进行最终覆盖的废物接触;

l.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应参加环保管理部门的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

7.3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分区原则

7.3.1 可以使每个填埋区能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得到封闭。

7.3.2 使不相容的废物分区填埋。

7.3.3 分区的顺序应有利于废物运输和填埋。

7.4 填埋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有关填埋场的全部档案,从废物特性、废物倾倒部位、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封场及封场管理、监测直至验收等全过程所形成的一切文件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管理条例进行整理与保管,保证完整无缺。

8 填埋场污染控制要求

8.1 严禁将集排水系统收集的渗滤液直接排放,必须对其进行处理并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8.2 危险废物填埋场废物渗滤液第二类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为:PH值,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 Cr

,氨氮(NH3-N),磷酸

盐(以P计)。

8.3 填埋场渗滤液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评价指标及其限值按照GB/T14848执行。

8.4 地下水监测因子应根据填埋废物特性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必须具有代表性,能表示废物特性的参数。常规测定项目为:浊度,PH值,可溶性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大肠杆菌总数。

8.5 填埋场排出的气体应按照GB16297中无组织排放的规定执行。监测因子应根据填埋废物特性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必须具有代表性,能表示废物特性的参数。

8.6 填埋场在作业期间,噪声控制应按照GB12348的规定执行。

9 封场要求

9.1 当填埋场处置的废物数量达到填埋场设计容量时,应实行填埋封场。

9.2 填埋场的最终覆盖层应为多层结构,应包括下列部分:

a.底层(兼作导气层):厚度不应小于20厘米,倾斜度不小于2%,由透气性好的颗粒物质组成;

b.防渗层:天然材料防渗层厚度不应小于50厘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若采用复合防渗层,人工合成材料层厚度不应小于1.0毫米,天然材料层厚度不应小于30厘米。其它设计要求同衬层相同;

c.排水层及排水管网:排水层和排水系统的要求同底部渗滤液集排水系统相同,设计时采用的暴雨强度不应小于50年;

d.保护层: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厘米,由粗砾性坚硬鹅卵石组成;

e.植被恢复层:植被层厚度一般不应小于60厘米,其土质应有利于植物生长和场地恢复;同时植被层的坡度不应超过33%。在坡度超过10%的地方,须建造水平台阶;坡度小于20%时,标高每升高3米,建造一个台阶;坡度大于20%时,标高每升高2米,建造一个台阶。台阶应有足够的宽度和坡度,要能经受暴雨的冲刷。

9.3 封场后应继续进行下列维护管理工作,并延续到封场后30年;

a.维护最终覆盖层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b.维护和监测检漏系统;

c.继续进行渗滤液的收集和处理;

d.继续监测地下水水质的变化。

9.4 当发现场址或处置系统的设计有不可改正的错误,或发生严重事故及发生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使得填埋场不能继续运行时,填埋场应实行非正常封场。非正常封场应预先作出相应补救计划,防止污染扩散。实施非正常封场必须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准。

10 监测要求

10.1 对填埋场的监督性监测的项目和频率应按照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10.2 填埋场渗滤液

10.2.1 利用填埋场的每个集水井进行水位和水质监测。

10.2.2 采样频率应根据填埋物特性、覆盖层和降水等条件加以确定,应能充分反映填埋场渗滤液变化情况。渗滤液水质和水位监测频率至少为每月一次。

10.3 地下水

10.3.1 地下水监测井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填埋场上游应设置一眼监测井,以取得背景水源数值。在下游至少设置三眼井,组成三维监测点,以适应于下游地下水的羽流几何型流向;

b.监测井应设在填埋场的实际最近距离上,并且位于地下水上下游相同水力坡度上;

c.监测井深度应足以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10.3.2 取样频率

10.3.2.1 填埋场运行的第一年,应每月至少取样一次;在正常情况下,取样频率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10.3.2.2 发现地下水质出现变坏现象时,应加大取样频率,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项目,查出原因以便进行补救。

10.4 大气

10.4.1 采样点布设及采样方法按照GB16297的规定执行。

10.4.2 污染源下风方向应为主要监测范围。

10.4.3 超标地区、人口密度大和距工业区近的地区加大采样点密度。

10.4.4 采样频率

填埋场运行期间,应每月取样一次,如出现异常,取样频率应适当增加。

11 标准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填埋场防渗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填埋场防渗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填埋场土基清理、碾压方法及要求: 1、填埋库区底先用平地机刮平、水准仪找平、人工配合清理平整,并夯实紧密,场地内杂草、石头、杂物及表层虚土应彻底清除,不得存在松动的土体和块石,确保基础边坡的稳定。 2、对棱角较大的岩石区域,土工膜铺设前应先将岩石区域处理平整,然后用水泥砂浆抹平。在槽底先在场底用手锤钉小方木(小方木长5cm,2cmx2cm见方),小方木间距为5m,梅花式,用水准仪将槽底设计标高+20cm 高程线,刻画在小方木上,高处用人工铲平,低处用挖槽的种植土筛完后垫至设计标高。用12t碾压机排压后,通过取样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基面必须平整,无开裂,无明显的尖突、凹陷,其平整度在允许的范围内平缓变化,坡度均匀,坡向一致,符合图纸要求。对于基坑的边坡按图纸的平面尺寸,在坑底的下端及上端钉小方木挂线,每10~15m挂一趟线,按线将边坡修平整,基面上的阴阳角处做到圆滑过渡半径<10cm,边坡表面无砖石块,无颗粒状硬杂质,无树枝,无杂草等,整个基坑表面通过验收合格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膨润土毯、HDPE土工膜和无纺布铺设施工要求: 1、膨润土毯及HDPE 土工膜铺设以前应请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条件进行全面确认,保证填埋库区的基础表面平整,没有凹凸不平现象,裂缝、无尖刺颗粒、硬杂物等存在,无可能破坏土工膜的各种异物,并对防渗材料的质量(知项性能指标表面是否有气泡、孔洞、皱纹、破损等)进行严格

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铺设。 2、膨润土毯及HDPE 土工膜验收检验的取样应按连续生产同一牌号原料、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产品,检验项目接膨润土毯及HDPE 土工膜性能内容执行,配套的颗粒膨润土粉应使用生产产商推荐的并与膨润土毯中相同的钠基膨润土,并检查在运输过程中有无破损,断裂等现象,须验明产品标识。 3、铺设每卷材料应进行编号,并按顺序进行铺设。土工膜编号后由监理工程师存档,以便检测。 4、现场施工的土工膜材料不得长时间暴露,并远离火源,膨润土防水毯的储存及配套的膨润土粉都必须用塑料布或防渗膜遮盖,铺设的膨润土防水毯不得无遮盖过夜,避免过早水化。 5、在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穿对膨润土防水毯、土工膜有损伤的鞋子,不得在铺设现场吸烟和进行其它能损坏膨润土防水毯,土工膜的活动。 6、铺设膨润土毯前应注意铺设的正反方向,铺设时应尽量减少膨润土毯在地基上的拖拉,以免膨润土毯受到损坏,如有需要,可以在地面上加放一层临时的土工织物,以减少摩擦。 7、对铺设好的防渗材料应及时压放土袋,以防被风刮走。 8、土工膜室外施工应在气温5℃以上,风力四级以下,并无雨、无雪的天气进行。 9、不允许任何车辆直接在膨润土毯、HDPE 土工膜及无纺布上行驶。

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5938 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经理 1、负责组织本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扬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项目对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92212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597-2001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2001-12-28 发布2002-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一般要求 5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7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8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 9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1.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1-12-95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1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1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2 施工单位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针对项目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应按照扬尘控制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每周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单独装订成册。 1.3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控制工作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及时制止不符合扬尘控制要求的行为,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每周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 2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2.1 施工围挡 2.1.1 施工现场应参照《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统一采用钢结构多孔面板式或砌筑式围挡(工期半年以下且施工地点不在中心城区或主干道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可以采用带混凝土基座的装配式夹芯板围挡,

淘汰钢围栏、彩钢板围挡)。位于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景观地带、城市重要区域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植围挡。 2.1.2 应在工地围挡上均匀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喷头间距1.5米,每天8:00、14:00开启喷淋系统各进行30分钟以上喷淋降尘(雨天除外),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11:00、18:00增开30分钟喷淋降尘,特殊情况下按环保部门要求增加喷淋频次。 2.1.3 应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项目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效果图、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图幅大小与公益广告保持一致。其余应制作刊播中央文明办、市文明办设计发布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大小、图案及期限等要求,按市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应加强围挡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工地围挡(围墙)安全、整洁、美观。 2.1.4 工地现场要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2 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2.2.1 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石方应采取覆盖措施。石膏粉、水泥、腻子粉等易起尘物料,应采用专用仓

2017年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017年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目录 一、总则 (3)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4)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7)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11)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2)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3)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15)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6)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7)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7)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7)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20)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22)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3)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4)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25)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 发布时间点击次数: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发布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适用范围 引用标准 定义 一般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附录(标准的附录) 附录(提示的附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 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 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是标准的附录,附录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

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定义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 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 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贮存设施 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集中贮存 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容器 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一般要求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除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 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

装修工程防扬尘污染措施

装修工程防扬尘污染措 施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装修工程防扬尘污染措施第1节施工环保措施 1.推广环保施工 根据新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及《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0-ISO14000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必须满足此规范的要求。另根据建设部要求,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一律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并委托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实行污染预防制度,推行环保施工。项目部将对氡、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游离甲苯二异氰酸(TDI,在材料中)等环境污染物进行重点控制。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营造绿色建筑,改善施工环境,防止由于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噪音、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保障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身体健康。 2.环保施工的原则 2.1贯穿在环保施工概念中的基本要素是污染防治,即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资源能源,最大可能地削减多种废物或污染物的产生。环保施工包括环保的施工过程和环保的装饰成品两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将环境

的考虑结合到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促进生产、消费与环境相容。环保施工需要实施综合性的对策,特别是通过施工全过程中多种源削减的综合措施,以对环境质量的改善产生更加有效的作用。环保施工所强调的是:避免污染的产生,尽可能在生产发展全过程中减少废物要比污染产生后运用多种治理技术更为可取。 2.2面向污染预防的环境防治措施对策体系的优先顺序是:首先在污染产生过程中削减或减少废物或污染物;对未能削减的废物以对环境安全的方式进行循环回用和综合利用。采取适当的污染治理技术完成进入环境前的污染削减。对残余的废物或污染物进行妥善的处置和排放。 3.环保施工控制目标 噪音排放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防大气污染:施工现场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 生产及生活污水:污水排放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防止光污染: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道路行人车辆及居民;

危险废物填埋场

危险废物对人们生活环境的污染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而日趋严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之规定:到2005年,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危险废物要得到妥善贮存,有条件的要实现安全处置;2010年,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全国所有大、中、小城市的危险废物要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一、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的定义: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其普遍特性表现为:毒性大、环境风险大、难于管理、不宜用普遍废物(如生活垃圾等)的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置。如工业废物、含汞、镉废电池、废矿物油、含汞废日光灯管等。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的要求:少时或临时周转性危险废物宜用简单、可靠的设施进行临时贮存,其要求如下: (1)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的防渗材料建造,应设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2)基础防渗层为粘土的,其厚度应在1.0米以上,渗透系数应不小于1.0×10-7cm/s;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0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不应小于1.0×10-10cm/s; 3、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应满足的要求:危险废物也可以用高温消毒的原理来分解残留于废物体内的有毒成分,其要求如下: (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前必须进行前处理或特殊处理,以达到进炉的要求; (2)危险废物在炉内燃烧时需均匀、完全、彻底,不得有残留物质; (3)焚烧温度应达到11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应在2.0秒以上,燃烧效率大于99.9%,焚烧去除率大于99.99%,焚烧残渣的热减率小于5%。 4、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它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组分和能量的危险废物,如大量的工业废弃物就属于这种性质的废物,必须进行安全填埋,要求如下: (1)安全填埋场必须有满足要求的防渗层,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ˉ7cm/s,且厚度大于5米时,可直接采用天然粘土基础层作为防渗层;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为1.0×10ˉ7cm/s——1.0×10ˉ6cm/s时,可选用复合衬垫层作为防渗层,且高密度聚乙烯的厚度不得低于 1.5mm;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油漆桶、油漆渣、废矿物油、废带油棉纱、废活性炭、带油(漆)过滤棉、废原子灰固化剂及其包装八类。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使用(如做垃圾桶等)、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危废库。空酒精桶、空树脂桶、空矿物油桶等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的包装物与其他危废分库存放,也不得用作他用。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

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除空酒精桶、树脂桶、矿物油桶等厂家回收的危废外,其他危废需要转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电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环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安环部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编号:SM-ZD-61790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79021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编制依据 1、合建{2013}156号 2、公司有关文明创建要求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属一类高层建筑,四里河畔小区B地块工程施工,共12个单体,住宅最高33层,最低26层,其中1栋为26层建筑、2栋32层建筑、5栋33层建筑、地下车库、商业1、商业2、社区综合楼为4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6.8万平米。其中6#住宅楼建筑面积为12880.6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

美国危废填埋场设计

美国环保局危险废物填埋场设计和建筑最低技术要求是国会在1984年危险固体废物修正案中提出的。国会要求所有新填埋场和地表蓄水池都具有双衬层和沥滤液收集、去除系统。为了响应国会的命令,美国环保局出版了系统设计的有关规定和导则。另外,还出版了建筑质量保证程序和最终覆盖的导则,至今这些要求和导则仍在使用,现将其主要参数和要求列举如下,供我国各地筹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时参考。 一、双衬层系统 下图是危险废物填埋场的示意图。图危险废物填埋场双衬层和沥滤液收集系统 在双衬层填埋场中,有两层衬层和两层沥滤收集、去除系统(LCRS)。初级沥滤液收集、去除系统位于上衬层上面,而次沥滤液收集、去除系统位于两衬层之间。图中,上衬层是软膜衬层(FML),下衬层是复合衬层系统,通常的复合衬层由3英尺厚、渗透系数K不大于1×10-7 cm/s 的压实粘土底衬层和上面的软膜衬层组成。填埋场部最小坡度为2%,要求在初级沥滤液收集、去除系统中有沥滤液收集池,沥滤液收集池中污水要及时排出。要求在次级沥滤液收集、去除系统有一适当大小的渗漏监测池,每天监测渗漏液收集中的液位或进水流速,特别是要用该池子来监测顶部衬层的渗漏速率。 渗漏监测池设计指标有两个标准; (1)渗漏监测灵敏度为1加仑/英亩/天; (2)渗漏监测时间为24小时。 双衬层填埋场要求: (1)LCRSs必须在封场后能安全运行30~50年; (2)要有主LCRSs和次LCRSs,主LCRSs只需覆盖单元底部(侧壁覆盖是随

意的),而次LCRSs要覆盖底部和侧壁。 二、覆盖层 填埋场覆盖层由一个植被层、一个中间排水层和一个复合衬层系统组成。填埋过程中,在每个填埋单元完成后进行这种最终覆盖。另外,设计的覆盖层必须最少保养,允许下面废物沉降。 植被覆盖层的最小厚度为2英尺,且其渗透系数最大为10-7cm/s。中间排水颗粒层厚度最小为1英尺,减少复合衬层上的毛细管上升作用和水头。美国环保局将最小渗透系数由10-3cm/s改为10-2cm/s。覆盖层的作用主要是最大限度地降低雨水渗透。覆盖层的软膜层和压实土层必须在霜冻层以下,软膜厚度最小为0.5mm,但通常使用1.0mm的软膜。考虑到废物总的沉降后,复合防渗层的最终坡度不得大于2%。 三、防渗层材料 1、防渗土壤要满足土壤衬层的渗透系统不大于10-7cm/s的要求,所用土壤必须具备下列特性:(1)土壤应当至少含有20%的细粉(淤泥和黏土大小的细颗粒),有些细粉少于20%的土壤也有小于10-7cm/s的水力传导系数,但是往往很难达到。 (2)塑性指数(PI)应当大于10%,塑性指数高至30%~40%时会发粘,野外难于操作,当高塑性土壤干燥时它们形成硬块,在压缩过程中难以破碎。 (3)粗糙碎片应当筛去,砂砾要少于10%。含有较大粗颗粒的土壤能形成高水力传导系统的沙砾区。 (4)最后,材质应当不含直径大于1~2英寸的土粒和石块。要是石块占据土层厚度的大部分,土层会形成渗漏“窗”。当石块变小时,就会被土层中其他物质包围。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页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1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1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2 施工单位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针对项目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应按照扬尘控制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每周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单独装订成册。 1.3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控制工作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及时制止不符合扬尘控制要求的行为,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每周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 2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2.1 施工围挡 2.1.1 施工现场应参照《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统一采用钢结构多孔面板式或砌筑式围挡(工

期半年以下且施工地点不在中心城区或主干道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可以采用带混凝土基座的装配式夹芯板围挡,页脚 页眉 淘汰钢围栏、彩钢板围挡)。位于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景观地带、城市重要区域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植围挡。 2.1.2 应在工地围挡上均匀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喷头间距1.5米,每天8:00、14:00开启喷淋系统各进行30分钟以上喷淋降尘(雨天除外),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11:00、18:00增开30分钟喷淋降尘,特殊情况下按环保部门要求增加喷淋频次。 2.1.3 应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项目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效果图、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图幅大小与公益广告保持一致。其余应制作刊播中央文明办、市文明办设计发布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大小、图案及期限等要求,按市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应加强围挡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工地围挡(围墙)安全、整洁、美观。 2.1.4 工地现场要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2 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完成。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目 录 1总则 (1) 2编制依据 (1) 3术语 (2) 4场址选择 (3) 5总体设计 (4) 5.1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4) 5.2填埋场类型选择 (5) 5.3危险废物入场要求 (5) 5.4总图设计 (6) 6系统设计 (7) 6.1废物接收及贮存系统 (7) 6.2分析和鉴别系统 (7) 6.3预处理系统 (9) 6.4防渗系统 (9) 6.5渗滤液控制系统 (10) 6.6监测系统 (12) 6.7应急系统 (13) 7公用工程 (14) 7.1供电系统 (14) 7.2给水、排水和消防 (14) 7.3采暖、通风与空调 (15) 7.4建筑与结构 (15) 7.5其它辅助设施 (15) 8工程施工及验收 (15) 8.1 工程施工 (15) 8.2工程验收 (17)

9运营管理基本要求 (18) 9.1运营管理总则 (18) 9.2 运营条件 (18) 9.3 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员 (18) 9.4人员培训 (19) 9.5 危险废物接收制度 (20) 9.6 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 (20) 9.7 环保、安全与健康 (21) 10 封场 (23) 本技术要求用词说明 (25) 1总 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等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目标,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污染,制定本技术要求。 1.2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扩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 1.3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应以本地区需填埋的危险废物量、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结合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应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在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论证基础上,进行比选后确定。 1.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对于采用的新技术和设备,应经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1.6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1.7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技术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2编制依据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技术要求引用构成本要求的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6)《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 (1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2) (1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 15555.1~12) (12)《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3015)

扬尘防治标准

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编号:KQ-GC-JSBZ-022 版号:A/0 页码:第 1 页 共17页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编制 张文超 日期 2016.9.10 审核 曾秋月、张丽莉、汪浩杰、 吴建强、蔡喜青、朱荣梅 日期 批准 宋革委 日期 2016.09.26 参加讨论人:曾秋月、郭书玲、侯小林、陈光、李宏杰、李强、田宵杰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目的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康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待建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扬尘的防治和管理。 3.相关文件 参照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编制。 4. 扬尘污染防治基本规定 4.1总体要求 4.1城市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必须方案完善、措施有效、手续齐全、备案及时、人员落实和监控到位: 4.2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周边全部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全部覆盖、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全部硬化、渣土等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和土方工程全部湿法作业。 4.3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 4.4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4.5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1 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 2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百分之百硬化、拆除工地和土方工程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集中连续型焚烧设施为基础,涵盖了危险废物焚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对具备热能回收条件的焚烧设施要考虑热能的综合利用。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科技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1999年12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 2-1999),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KB 2-1999。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HZB l-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l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l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HJ/T 20一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

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

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评价机构:中山大学 2014 年1 月

1总则 1.1项目背景 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广东省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了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筹建单位,在韶关市翁源县铁龙林场建设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33.16万吨/年,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4.74万吨/年。为解决处置中心焚烧炉渣和不能焚烧的废物的最终处置,须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本安全填埋场总投资4414.30万元,全部属于环保投资;填埋量43609m3/a,总库容90万m3,废物堆填标高平均225~285m,服务年限为20年;职工人数50人,全部在中心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在建设、运营及封场等阶段会产生污染物,可能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故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在2013年11月委托中山大学承担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建设情况和安全填埋场的周边环境,研读有关资料和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了《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条件,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的环境保护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6.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 15555.1~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4848 地下水水质标准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 填埋场 处置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设施,它由若干个处置单元和构筑物组成,处置场有界限规定,主要包括废物预处理设施、废物填埋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 3.3 相容性 某种危险废物同其他危险废物或填埋场中其他物质接触时不产生气体、热量、有害物质,不会燃烧或爆炸,不发生其他可能对填埋场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应和变化。 3.4 天然基础层 填埋场防渗层的天然土层。 3.5 防渗层 人工构筑的防止渗滤液进入地下水的隔水层。 3.6 双人工衬层 包括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的防渗层,其构成见附录A图1。

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方案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24946 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方案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方案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编制依据 《房屋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要求》、《道路和管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要求》、《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要求》、及贵阳市筑建通(2013)64号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修文县扎佐珍珠湾星城二期1#楼 工程地址:修文县扎佐镇镇政府东面珍珠河沿岸至201国旁

建设单位:修文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设计单位:贵州建筑科研设计院 勘察单位: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重庆龙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修文县扎佐镇珍珠河新区,结构形式为框支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6845.58m2(含车库面积),总高度71.1m,其中:住宅面积:37329.45m2,住宅户数:114户;商业面积:6036.73m2;车库面积:3426.26m2,停车位:512个;消防控制室面积:53.14m2,地上共二十一层,一、二层为商业,一层层高5.1米,二层(转换层)层高5.4米;三至二十一层为住宅,层高为3米。住宅共三个单元,地下共一层为停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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