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教育收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教育收费检查

迎检工作的通知

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教育局、各高校:

最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决定,派出6个检查组到部分省进行教育收费专项督查,我省为抽查省份之一。第二检查组由中纪委、监察部纠风室副主任、国务院纠风办机关组组长施泽华同志带队,一行7人(具体名单附后)将于11月3日至11月10日到我省抽查2个市和2所高校。请各单位、各市、各高校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伟明,联系电话:0571-88008750。

附件:1、全国治理办赴浙江教育收费检查组人员名单

2、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

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赴浙江教育收费检查组人员名单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7年11月5日星期一

第二组,组长:

施泽华男汉中央纪委监察部纠风室副主任

国务院纠风办机关组组长电话:010-59598334

成员:

贾三陵男汉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副司长

手机:136********

郁云峰男汉教育部财务司副处长

电话:010-66096569

叶林男汉国家审计署行政事业司副处长

手机:135******** 电话:010-68301877

柳森男汉国务院纠风办主任科员

手机:137******** 电话:010-59598352

韩利女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检司主任科员手机:135********

王征男汉财政部教科文司主任科员

手机:136******** 电话:010-68551282

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7年10月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等七部门《关于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安排和《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就2007年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安排:

一、督查内容

按照《实施意见》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以及《通知》所确定的事项,结合明年工作思路调研,督查组赴被检查地区工作期间要把握以下主要内容:

(一)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 一边乱收费”。

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的工作情况;

2、各地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 (教财[ 2006]6号) 的情况。

3、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择校”乱收费问题及取得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接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情况;

2、对现有改制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否则要停止招生,严禁借“校中校”、“一校两制”等名义乱收费的执行情况。

(三)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建立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

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学校对收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经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和审计公告制度的工作情况。

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 3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的有关规定,民办高校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和收费收入使用定期公示的工作情况。

(四)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按照“三限”政策,对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的执行情况;

2、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超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的原则的执行情况;

3、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的执行情况;

4、查处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发行教辅材料活动,整顿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规范教育收费审批权限,严禁违规出台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近年来、省级人民政府出台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等;

2、各省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办法、规定等;

3、各地执行国发[2007]13号文件,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情况。

(六)稳定高校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高校按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工作情况;

2、建立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长效机制,加强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工作情况;

3、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的工作开展情况。

(七)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检查处理情况

(1)采取的形式、组织多少检查组;

(2)检查所涉及多少部门、学校;

(3)检查出涉及多少违规资金及处理情况;

(4)查处多少案件、处理多少人员,其中:纪律处分多少人、通报处理起数及人数;

( 5 )新闻曝光起数。

2、建立健全有关教育收费规章制度的工作情况。

(八)提出2008年治理工作思路

需要把握如下环节:

1、督查组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此次督查提出明年本系统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和措施;

2、督查组结合所督查地区广泛听取当地队2008年治理工作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3、被督查省份对2008年治理工作思路提出书面材料。

二、督查时间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商请各成员单位组织督查组,于11月3日至11月10日赴实地开展工作。每个组督查1个省份。

三、督查工作方式方法

1、因督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督查组到实地开展工作后,应尽量减少听取地、县一级和学校的汇报。在被督查的省份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只安排一次向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交换意见,不与地、县一级和学校等单位交换意见,将时间集中在具体检查工作中。

2、督查组到实地开展工作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状况,可按照经济发展好中差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督查单位,工作期间可采取明查暗访、沿途停车抽查、随时找群众、学生家长询问。

3、须确定专人查看学校账目、专人查看学生的教学课本和教辅材料、专人查看学校公示栏等。

总之,在具体的工作中要采取灵活、多变的工作方式,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真实的问题,尽最大范围多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督查的数量和质量。

四、工作要求

1、每个组对所督查的省份,要抽查2个地市、2所高等院校,每个地市抽查2个县,每个县抽查中小学各1-2所,高中1-2所;召开1-2次由学生、学生家长、老师及有关部门代表座谈会,深入基层、学校,查看学校有关帐目。

2、此次督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组组长要认真负责,科学安排本组的督查工作,全体成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责任感,要服从组长的工作安排,齐心协力,不怕苦和累,按时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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