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释义: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释义: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释义: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释义: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释义】

(1)生育保险待遇的项目

根据本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休产假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

因此,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期限不少于90天。

(2)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社保法规定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里所说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主要是指未就业妇女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同其他社保种类待遇的享受一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本法规定了两个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也是如此,只有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是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理所当然地该单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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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顺产为270%;难产为320%;剖腹产为420%。 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马上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93180476.html,/

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3、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 4、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5号]; 5、《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 6、《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7、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09)20号]; 8、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

9、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沪卫计指导(2016)11号]。 ◆申请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 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 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 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 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办理材料 1、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 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 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 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 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 号: 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剖宫产) 生育医疗□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 费用补贴□妊娠3(含)至7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宫外孕(手术治疗)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生育并发症并发症1 并发症2 殊 □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延期□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 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 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供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报销票据(原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百色市凌云县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说明:1.本表适用于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和生育统筹待遇。 2.填写一式二份,由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或经办单位)各留存一份。 3.申报所需材料、要求见背面。

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二份。 (2)参保职工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各复印1份,盖单位公章。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1-3页)或《生育登记表》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新生儿出生医生证明》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6)有效医疗费发票,交原件。 有下列情形的,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还要提供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明细清单(交原件,金额与发票的金额须一致);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交原件,金额与发票的金额须一致);产前有关生育的门诊检查化验结果单(交原件);产前有关生育的门诊B超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2)申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还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配偶无工作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3)如是计生手术费用(例如:人流、引产、放取环),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门诊手术的相关病史记录或24小时入院出院记录原件(如没有医院出具相关病史记录或24小时入院出院记录的,提供医院出具没有门诊手术的相关病史记录或24小时入院出院记录的证明)、疾病证明书原件、医疗费发票与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如参保职工原在其他社保机构参保的,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 办理结算时间:每月1-28日(节假日除外)。 2.报销时限:费用发生一年内(住院者从出院之日算起),逾期不予报销。 3.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小于A4纸规格的材料请用A4纸托裱,避免丢失。 4.机关事业单位生育统筹报销由个人申报,企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业务。 联系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小区西灵小区298号 邮编:533199 联系电话:7612200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号: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 / 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剖宫产)生育医疗□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费用补贴□妊娠 3(含)至 7 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妊娠 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 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 宫外孕(手术治疗) □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 生育并发症并发症 1并发症 2 殊 □ 非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 延期□ 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 / 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 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 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 2 份复印件)□ 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 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 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 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 供 □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 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 报销票据(原件)□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 □ 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中心签收人年月日 审核人复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说明: 1、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填写此表,一式一份; 2、参保人须亲笔签名,按表中提示准备申请资料,遇特殊情况须提供补充资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填写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社会保险法释义: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释义: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释义】 (1)生育保险待遇的项目 根据本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休产假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 因此,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期限不少于90天。 (2)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社保法规定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里所说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主要是指未就业妇女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同其他社保种类待遇的享受一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本法规定了两个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也是如此,只有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是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理所当然地该单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阅读: 1.2015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https://www.360docs.net/doc/193180476.html,/zt/baoxiangongsipaiming/

北京生育保险待遇详解(文件流程待遇一览表)

生育保险是社保险种中相对简单的一种,很容易掌握操作实务。 目录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四、生育保险待遇 五、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就医流程 六、生育报销及待遇申领流程 七、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北京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具体规定在以下几个文件中: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京政府令2005第154号-20050105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20050524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20061204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20050524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19880904 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文件合集 https://www.360docs.net/doc/193180476.html,/?action-viewnews-itemid-759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本市户口。或者有北京市居住证(享受北京居民待遇,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外埠户口目前是不能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缴费是单位按0.8%缴费,个人不缴费。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申领生育津贴、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时,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职工可以出具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四、生育保险待遇 (1)如果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2)如果怀孕、生育(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报销,生育的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

社保法全文解读

2011新施行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 2011年03月08日来源:人社部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并必将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社会保险法》不仅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也将对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样表: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陈** 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2018 年5月1日生育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陈** 2018 年 5 月 1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解读 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使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于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在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保险作为覆盖面最广、建立时间最长、基金总量最大的一个险种,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保险法》中也用了最多的篇幅进行阐述。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义务人的规定。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此外,2008年2月,国务院决定在山西、浙江、广东、上海、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思路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人 (1)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等。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 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的是退休养老制度,由各机关单位各自负责,退休后,根据工作年限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主要筹资渠道的规定。 1、制度模式。 (1)现收现付制,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保险费收入全部用于当期养老金的支付,以支定收,实现现收现付。 (2)积累制,即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投资取得收益,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3)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度和部分积累相结合,在现收现付基础上,建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 个月以上。 女职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产,生育津贴享受标准为: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外,增加产假 30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 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 12 周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妊娠满 12 周不满 28 周流(引)产的,产假为 45 天;妊娠满 28 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 98 天; 3、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 30 日计算; 4、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国家、 省、 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 15 天的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 1、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贴 费的基数除以 30 天计算; 2 、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首次产检费用共 185 元,在妇幼保健院 ( 1)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费用的结算。职工首 (站)进行,产后访视共 30 元,由社区卫生保 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定 健院上门完成。 额标准与武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结算。 医院等级 ( 2)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结算。职工符合生育 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 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 生育医疗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费支付标 项 ( 3)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 准及个人 标准 生育范围内费用低于定额 90%(含)时,按实际费用 目 90%低于 结算办法 门诊产前检查 515 元 515 元 515 元 减免;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00%(含 ) 时,按定额减免; 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 顺产 2000 元 2200 元 2500 元 标准 100%低于 150%(含 ) 的部分,个人自付 30%,医 助娩产 2100 元 2400 元 2800 元 疗机构负担 30%,生育保险基金减免 40%;生育范围 剖宫产 2600 元 3100 元 3900 元 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 人工引产 1400 元 1700 元 2000 元 30%,剩余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年 人 门诊 450 元 500 元 600 元 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解读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曰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读】本条是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和缴费义务人的规定。 1.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在总结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法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两大类人群:一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里规定“可以”,表示是自愿参加。 2.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法规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问题。在立法过程中,有意见建议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有的意见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主要是为了保证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医疗保险顺利转轨,因为过去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既报销大病住院费用,也负担门诊普通疾病的费用,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医保制度改革时引入了个人账户的设计。这一制度对实现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医疗保险的平稳过渡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其问题也日渐显现,如个人账户没有共济功能,资金沉淀过多,使用效率不高;管理复杂,监督困难,等等。因此,建议本法不作规定。经过认真研究,本法中没有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这样规定,既不会影响现有制度运行,也为下一步改革留下空间。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 (1)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型农村合作医疗。 (2)基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政府资助为主,个人适当缴费。 (3)待遇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主要补助参保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解读】本条是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 1.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推进,城镇学生、儿童等非从业城镇居民医疗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从2004年开始,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来解决少年儿童等非从业居民的医疗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

无锡市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1、《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1999]161号)。 2、《市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1]278号)。 3、《关于市区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锡劳社[2001]106号)。 4、《关于调整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锡劳社医[2004]23号)。 5、《关于市区2005年度工伤、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锡劳社医[2005]19号)。 6、《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劳社工[2006]5号)。 二、办理条件:已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生育或流产出院后五个月内申领并按要求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异地生育的,产前申领并按要求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异地生育申请表”报工伤和生育保险科审批;符合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失业女职工,在五个月内由本人或亲属申领并填写“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待遇结算 3、待遇支付 四、申办材料: 1、“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无锡市企业职工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 2、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或《准生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及复印件、规定的生育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及复印件、或流产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符合规定的缴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独生子女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产假期因生育引起疾病者还需提供疾病证明、男职工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失业女职工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报销,由职工或其亲属,凭职工《社会保险卡》,并提供职工所在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以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和生育保险科 七、办理地址:无锡市北禅寺巷15号 八、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流程是什么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193180476.html,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要求 参报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 二、申报资料 (一)住院生育(流产)核准: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2、《身份证》和《结婚证》。 3、江阴市医保中心核发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卡》(IC卡)。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规定的证明。 2、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流产,上环,引产,绝育或复通)证明。 3、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有效票据和费用清单。 4、享受待遇的失业女职工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本人或其配偶的个人银行帐号。 5、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者,需提供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 6、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卡》(IC卡)。 7、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三)男职工配偶待遇申领: 1、享受待遇的男职工需提供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其配偶未列

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能享受有关待遇的证明材料;男职工《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 2、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卡》(IC卡)。 3、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以上资料中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流产,上环,引产,绝育或复通)证明。需复印(A4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携带原件;其他资料只需携带原件即可。 (四)女职工生育因特殊情况需到外地生育的,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同意后报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三、填报表格 (一)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住院核准需填报《江阴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生育(流产)审批表》; (二)报销生育或流产医疗费需填报《江阴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

2020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待遇

2020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待遇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 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 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 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 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 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 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 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 育费用。 相关阅读: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 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 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 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 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生育保险待遇拨付须知(单位)2017.4.25

生育保险待遇拨付须知(单 位)2017425 生育保险待遇拨付须知(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2017年1月3日(不包括1月3日)之前生产的: 1、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审批表版本在群里,必须电脑填写,一式两份打印出来,不能手工填写) 2、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报销联)、出院证明书、生育证、新生儿出生证 个体人员报销还需提供报销人本人的个人结算性存折或卡 (必须成都银行) 备注:1.新生儿出生后尽量在90天内备案或办理待遇享受。 二.2017年1月3日(包括1月3日)之后生产的: 1.若在成都市21个区县内(包括简阳)指定定点医院生产

的,在办理出院时,医院会结算定额部分(剖腹:3000,顺产: 2000),不定额部分出院后在社保局结算,结算手续时只用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成都市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 (一式两份盖公章),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2.若不在成都市21个区县内(包括简阳)指定定点医院生产的,资料同“一”;产妇生产医院为大成都范围外的医院,请提供生产医院开具的盖了医院公章的《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原件一份(内容为说明这个医院是几级医院)。该表版本见群 网上经办单位(有K盘的单位)请注意: 你们自己在网上办理了生育津贴的,自行打印《成都市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提交给社保局或网点办理。 三.男方报销配偶生育保险费用的资料同“一”,另附上女方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或未在其他社会保险中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承诺书 (见群)。 (备注:若男方在我区报生育,女方在当地农村买了新农合的,请先去女方当地报新农合,若新农合报销未超过我区男方报销金额(顺产: 1000元,剖腹产:1500元,此为目前标准)的,请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未参加或不符合报销的医疗、生育保险证明,再到我区办理男方生育报销。若新农合报销金额已经超过我区男方报销金额,请电话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 单位名称 经办人联系电话 生育、计划 生育时间 胎儿数胎次 生育、计划生 育类别 产假天数 结果送达方式(勾选)手机号码:(必填)□短信送达□网上自助查询□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所在单位 意见 (章) 年月日社保经办 机构受理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一式1份,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二、需附材料: (一)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还需提供:

1、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或准生证(生育登记服务卡)复印件1份(可见清晰计生部门计划生育章,必要时核对原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若婴儿死亡,未办出生证,且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未注明婴儿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必要时核对原件); 3、、包含生产方式、生育手术时间的病历(包含封面)或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二)申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还需提供: 1、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或准生证(生育登记服务卡)复印件1份(可见清晰计生部门计划生育章,必要时核对原件); 2、包含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手术时间、手术过程的病历(包含封面)或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三)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节育、复通手术还需提供: 1、结婚证复印件1份(必要时核对原件); 2、包含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手术时间、手术过程的病历(包含封面)或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三、申报人工流产、中期终止妊娠的,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复印件内容需包含 1.停经天数或末次月经时间 2.手术时间(药流手术时间为孕囊排出时间;自然流产需包含首次明确诊断时间) 3.流产手术过程(自然流产除外),材料形式可为门诊病历(含封面)清晰复印件或者出院记录清晰复印件,或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非必要);申报宫外孕手术的,材料需包含 1. 停经天数或末次月经时间 2.手术记录;保守治疗的所提供材料需包含1. 停经天数或末次月经时间2.血HCG明显下降的病历记录清晰复印件(非必要);申报节育、复通手术的材料内容需包含手术时间、手术过程的医疗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viviliving发表于2009-6-26 9:18:00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信息来源:社保中心]2008-09-07 09:21:04.0 相关说明 一、本表仅供参保人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使用,可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复印空表,但不得复制。 二、表内项目说明 1、计划生育备案地:填写女方办理计划生育报备手续的地点,填写到区县即可,如"西安市莲湖区"、"河南省西平县"等; 2、社保工作码:填写本单位社保工作码,可咨询本单位社保专管员; 3、申请项目:按本人实际发生的情况选择表中所列申请项目; 4、特殊情况:有表中所列特殊情况之一者须选择标识,除男性职工申请待遇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还需另外填写《西安高新区职工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备齐其他申请资料方予处理; 6、委托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须填写委托办理内容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 7、支付选择及签字:原则上转账支付,申请人签字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三、申请资料说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转帐支付的须提供2份复印件; 2、单位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要求说明申请人身份、参保情况及申请事由等内容,以A4纸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门诊病历:门诊诊疗须提供; 4、住院病历首页:住院诊疗须提供,由就诊医院病案室出具,一般出院2周后可复印,须加盖病案室公章; 5、诊断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门诊或住院诊疗完毕后由医院出具,须加盖医院公章; 6、费用清单:住院诊疗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要求为住院期间的汇总费用清单; 7、报销票据: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8、计划生育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指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女方无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办理计划生育报备手续,由报备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任何一种资料; 9、出生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10、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填写委托事项栏内容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配偶身份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 13、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申请以转账方式支付需提供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定要写清楚开户银行信息,如×银行×支行×营业室等,目前可接受除邮政储蓄外的其他所有银行转账,但不接受异地银行转账; 14、转账声明:申请以转账方式支付须提供,可在社保中心免费领取,复印有效; 15、异地医疗机构证明材料:申请异地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由分娩所在医院出具,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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