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2009-05-14 05:49 文章来源:驻巴西经商处

*贸易主管部门

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主要负责:工业、贸易和服务发展政策,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工业质量、计量及标准化,外贸政策,监管及执行外贸规划和措施,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实行贸易保护机制,提出支持微小企业及手工制造企业的政策,进行贸易登记备案。

巴西联邦税务总局是海关事务的主管部门,隶属于财政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海关政策、征收关税以及实施海关监管制度等。巴西中央银行是外汇兑换的管理部门。

*贸易法规体系

近年来,巴西采取了很多措施,使其所有立法和规则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并且随时更新。巴西主要的海关程序都编撰在2002 年12月26日的第4543号法令中,2004年7月12日的5138 号法令对其进行了修改。关税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是1994年12月23日第1343号法令。主要的进口措施都编撰在2003年12月1日的《进口管理规定》,2004 年2 月2 日、2 月11 日和5 月3 日的部门法令对其进行了修改。出口措施都包括在2003 年9 月3 日的第12 号《出口管理规定》中,2004 年2月16 日、5 月3 日和5 月12 日的部门法令对其做了修改。贸易救济制度主要由下列法律法规构成:1994年12月15日第30号法令,1994年12月30日第1355号法令,1995年3月30日第9019号法令(2003年12月修订)、1995年第1602号法令等。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进口管理制度

2003年12月1日,巴西公布《部级法令合编》,将有关进出口管理的部颁法令进行了汇总。之后,巴西对其进行了数次修订。

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巴西外贸网”是巴西统一管理对外贸易的网络系统。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银行等外贸管理部门通过该网站对进口业务实施从审批进口许可到缴纳关税的一体化分步管理。所有进出口操作都必须通过该网站进行。“巴西外贸网”除了链接外贸管理部门外,还链接进口商、报关行、运输商、仓储商及金融机构。

巴西海关对进口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种不同颜色分类处理。绿色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色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色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进口许可证

巴西进口大部分商品都必须办理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种。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批过程比较简单且自动批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需要经过卫生检疫、特殊质量测试的产品,对民族工业有冲击的产品及高科技产品,以及军用物资等国家重点控制的产品,具体涉及大蒜、蘑菇、绝大部分化工产品、绝大部分医药原料和成品、动植物产品、轮胎、纺织品、玻璃制品、家用陶瓷器皿、锁具、电扇、电子计算器、磁铁、摩托车、自行车、玩具、铅笔等。申请非自动许可证的审批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出示各种文件和证明,并要经相关机构

会签,通常在货物装船前进行。

2009年1月,巴西政府宣布将对包括纺织品,面粉工业用谷物、矿质燃料、铁矿、运输用材料、汽车、玩具、光学仪器及手术器材、玩具、鞋子、成衣和照相机在内的24种进口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一旦被认定为可以进口,涉及该产品的进口许可证将在10日内发放。相关措施对部分中国出口巴西的产品造成很大影响。巴西总统将该规定衡量为“显著”过失,这一措施有悖巴西在反对保护主义问题上一向秉承的立场。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和财政部在2009年1月底联合宣布撤销对24个不同领域产品必须预先领取进口许可证的规定。2008年1月26日之前已经确定必须领取进口证的产品如医疗设备和药物等的规定则继续执行。

(二)配额

纺织品:2008年,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巴西仍根据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于2007年1月17日起实施的《巴西联邦共和国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加强贸易投资领域谅解备忘录》中有关数量限制的规定执行。

沙丁鱼:2008年5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公布了第6号法令,规定对南共体共同对外关税号为0303.71.00的沙丁鱼征税2%,2007年5月21日—2008年5月20日间全球配额为6万吨,2008年4月16日—2009年4月15日间全球配额为8万吨。

阴性电极棒:2007年12月4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公布了第39号法令,规定对南共体共同对外关税号为8545.90.90的用于生产初级铝的阴性电极棒征税2%,全球配额为8186吨,有效期为2007年11月30日—2008年11月29日。

氯氰苄产品:自2008年3月8日起,巴西对南共体共同对外关税号为2926.90.91的氯氰苄产品征税2%,配额仍为4万吨,有效期12个月。

三磷酸盐:2008年8月13日,巴西开始把三磷酸盐(南共体税号2835.31.90)进口关税从10%临时下调至2%。该措施实施期限为12个月,全球进口配额9.4万吨。

碳合金钢管:2008年6月1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通过第34号决议,决定将税则号为7305.12.00的碳合金钢管进口关税从原来的14%降至2%,全球配额为38794吨,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3个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外汇管理

巴西中央银行是外汇兑换的管理部门。在巴西,进口外汇兑换通过进口商与巴西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外汇买卖合同”进行。

1.进口贸易外汇兑换的基本程序

外汇兑换分两步:第一,巴西进口商与经巴西央行批准有权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签署“外汇买卖合同”;第二,按合同进行外汇买卖交割。合同的签署和交割均应通过“巴西央行网”(SISBACEN-巴西中央银行电脑网络)在央行登记。外汇合同交割后,银行在5 个工作日内代进口商对外付款。

巴西央行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进口贸易的付款期不得超出货物装船前180 天和货物装船后360 天;“外汇买卖合同”的签署和交割之间不得超过360 天;此外,交割期也不得超过对外付款期。

2.“外汇买卖合同”的签署

通过签署“外汇买卖合同”,进口商既可以购买现汇,也可以购买远期外汇。分期付款应分期购汇。

购买远期外汇时,进口商应遵循以下时间原则:

(a)若付款在报关之月起6 个月内进行,进口商应在报关前签署“外汇买卖合同”;

(b)其他情况下,进口商应在付款之月前6 个月内签署“外汇买卖合同”;

(c)“外汇买卖合同”的交割:

A.提前付款方式下的进口贸易:进口商应向商业银行出示形式发票、商业合同或具同等效力的其它文件,清楚表明货物价值、提前付款条件及交货期;若进口商品受LI (非自动进口许可证)限制,在“巴西央行网”进行交割登记时应注明发展工商部批准的LI 号;若进口

商品不受LI 限制(或受LI 限制但不必在装船前申请),在“巴西央行网”进行交割登记时应加以注明货物预计装船日期。

B.即期付款方式下的进口贸易:若通过汇票支付,需在外汇买卖文件中附上商业发票、装船单、汇票等票据的副本;若以即期信用证支付,需在外汇买卖文件中附上议付银行通知的副本;遵守第i 条中的后两项规定。

C.远期付款:进口商应向银行出具通关证明;若付款需在装船后60 天内进行,进口商可以不必出具通关证明,但必须附上商业发票、装船单、汇票等单据(若采用信用证方式,需出示议付银行通知的副本)。这种情况下,也要遵守前述相关规定。

(4)巴西政府运用电脑联网系统对外贸进行管理,“巴西央行网”与“巴西外贸网”互联,发展工商部和央行随时通过电脑网络对报关程序和外汇兑换进行监控,若发现与规定不符,就可能出现通关受阻、进口商无法结汇或被罚款的情况。

二、出口管理制度

(一)出口许可

巴西对部分出口产品实行预先许可制度。2008年,巴西规定仍需申请出口许可的产品包括部分活动物、活植物;部分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部分化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部分有机化学品;部分药品;木及木制品;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机器零件;部分车辆机器零部件;部分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武器、弹药及其零附件。

(二)出口促进

为鼓励出口,巴西财政部宣布,自2008年3月17日起,取消出口结汇限制,出口企业必须将出口外汇留在国内的比例由当时的70%降至0,取消0.38%的出口金融操作税(IOF);另外,对进入收益固定的基金和国债领域的外资征收1.5%的金融操作税。

2008年5月1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公布第29号决议,确定了微型、小型和微小企业在经营中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方针以及可得到出口保障基金和联邦保障基金的支持。有关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如下:微型和小型和微小企业需同时满足年净营业额不超过6000万雷亚尔,年出口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条件。联邦保障基金将在企业装船前和装船后间或者装船后阶段提供。在企业装船前和装船后间的融资应由同一金融机构提供。

2008年5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公布了第8号法令,将可在SISCOMEX系统登记注册“出口简化登记”的出口业务规定改为可立即装船出口且结汇在5万雷亚尔(或相同金额的其他货币)以下。

2008年9月3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了“2008—2010年巴西出口战略计划”,该计划旨在实现巴西政府2008年5月发布的新产业政策(PDP)中的两项目标,即扩大巴西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以及使更多小型企业进入市场并成为国家出口的基础。巴西出口战略计划制定了五大宏观目标:增强巴西出口竞争力;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增强出口基础;扩大市场准入和加强服务业出口。

新产业政策中有促进巴西小型和微小出口企业发展的内容,该内容共分三个层次,即“根本措施”、“产业系统结构项目”和“战略重点”。其中,“战略重点”旨在增加出口企业数量、丰富出口种类以及使出口目的地国多元化,以促进巴西产业的长期发展。该项目面临的挑战包括增加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进一步丰富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出口。项目执行单位为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具体将通过出口融资计划、对基准

利率的调整,在巴西社会经济发展银行允许巴西出口使用欧元结算、定期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扩大出口退税产品实施范围、将物流服务出口向境外汇出的个人所得税降为0、推动中小企业出口和简化外贸操作程序等措施实行。

三、贸易救济制度

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负责审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立案或复审申请,就是否发起该调查或进行复审提出意见;贸易保护局还负责确定倾销幅度或补贴数额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等。巴西外贸委员会负责制订贸易救济调查的相关程序规定。

四、关于进出口管理的新规定

1、2008年5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公布的第7号法令对企业参加“退税机制”的“暂停征税”方式进行了调整和规定:

(1)拟加入“退税机制”的“暂停征税”方式企业进行资格认证可登录“巴西外贸整体系统”(SISCOMEX)网站申请。

(2)自2008年5月12日起,申请“暂停征税”方式的企业需在出口限制日期起计算60天内,通过填写SISCOMEX系统的特殊表格,提供进出口证明。该系统将自动对有关信息进行登记。

2、 2008年5月16日巴西工贸部外贸秘书处公布了第8号法令,将可在SISCOMEX系统登记注册“出口简化登记”的出口业务规定改为可立即装船出口且结汇在5万雷亚尔(或相同金额的其他货币)以下。

3、2008年6月17日巴西工贸部外贸秘书处发布的第10号法令规定,“暂停征收税收退税方式”情况下,办理退税需在自企业在SISCOMEX系统登记后起30天内完成;在“免征税退税方式”情况下,自企业向巴西银行提供充分材料后即可进行。

4、2008年9月1日巴西工贸部外贸秘书处公布的第18号法令规定,存在欺诈行为的进口适用于非自动许可证;产品进口可从退税机制转为其他特殊海关机制。

5、2008年9月24日巴西工贸部外贸秘书处公布的第21号法令对退税机制进行了调整和规定:

(1)在国内调整或改装后用于出口的产品适用于“退税机制”。

(2) 退税实现方式之一的“用于出口或生产的产品进口暂停有关税收”,将适用于“绿黄特殊退税机制”。该机制将第37/66号法令、第4543/2002号法令以及2003年12月29日公布的第10833号法律第59条第1款有关规定结合在一起执行。

(3) 在考虑“绿黄特殊退税机制”效用分析以及批准有关申请时将考虑包括国内市场采购等经营状况。

(4) 支付税费期限可在一年内进行,并可再顺延一年。如进口产品用于长期资本货生产,支付税费期限将符合产品生产和出口期限,可在5年内支付,并可多次延期。

(5) “绿黄特殊退税机制”有效期应自颁发有关证件后开始计算。

(6) 在延期情况下,有效期从退税证书第一次进口申报登记后计算;“绿黄特殊退税机制”的延期应自退税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7) 如进行国内采购,进口产品数量应符合退税证书批准的内容。

(8) 用于出口的产品售出发票应按照该法令附件T填写。

(9) 2008年10月1日起,“绿黄特殊退税机制”的受惠企业需在SISCOMEX系统登记时附件上在国内市场采购的发票信息。提供发票日期不应超过该发票签发后60天。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针对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情况,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卫生监督局、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等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卫生检疫和质量标准检验措施。

2004年4 月,巴西制定了关于马铃薯种子进口要求的法规,相关规则包括:注册、文件、官方植物卫生证书、植物卫生证书附加声明、检验、抽样、残留限量和检测要求及入境后检疫,于2004 年6 月7 日生效。

2004年8 月,巴西批准了进入巴西市场的大豆进出口条件的指令,规定了贸易、运输、存储条件及其认证程序(包括关于质量要求、质量及污染物限量、抽样计划及检验程序)。

2005年4 月,巴西卫生监督局制定了用于浸泡和煎煮产品特性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法规草案。该草案制定了煎焙咖啡、巴拉圭茶、大麦茶和可溶产品的最低质量要求和标签要求。

2005年6 月,巴西动植物健康秘书处制定了供消费和商业用途的进口木制品及其副产品的检疫要求。

《2007年第55号标准指令》。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2008年1月2日在G/SPS/N/BRA/378中通报的对第55号标准指令的修订,该指令批准在巴西境内使用原产地植物卫生证书。有关规定作为2008年4月16日第20号标准指令公布在2008年4月17日第74号联邦官方公报上,自2008年4月17日起生效。

《2007年第52号标准指令和2007年第59号标准指令》。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2007年12月20日发布了第59号标准指令,该指令公布于2007年12月21日第245号联邦公报上,自2007年11月21日起生效。该指令建立了巴西国内不存在的检疫性害虫清单(A1)和巴西国内存在的检疫性害虫清单(A2),并批准了清单的更新程序。此外,第59号标准指令还修改了第52号标准指令的附录II(A2清单)。

《关于小吃用食品添加剂及其最大残留限量的MERCOSUR技术法规》。巴西卫生监督局2007年12月19日签发了第114号决议草案—MERCOSUR有关快餐食品(食品第18类)添加剂及其最高残留限量的技术法规。该草案公布在2007年12月20日巴西官方公报上。该法规规定了小吃类食品(第18类食品),尤其是马铃薯、谷物、面粉或淀粉制

小吃(第18.1分类)和油质种子及加工干果(第18.2分类)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最大残留限量。

《有关多菌灵(carbendazim)的决议草案》。巴西卫生监督局2007年12月19日签发了第113号决议草案,该草案公布在2007年12月20日巴西官方公报上。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将多菌灵在棉花种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1 mg/kg放宽到0.2mg/kg,在大米中的MRL由0.05 mg/kg放宽到0.5 mg/kg,在玉米中的MRL由0.05 mg/kg放宽到2.0 mg/kg。

《2008年第3号标准指令》。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2008年1月8日发布了第3号标准指令,公布于2008年1月9日第6号官方公报上,自2008年1月9日起生效。该指令批准了在柑橘类植物中黑斑病Guignardia Citricarpa Kiely(Phyllosticta citricarpa Van der Aa)的害虫风险管理系统性途径中应用综合性措施的准则和程序。《关于婴儿奶瓶强制性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的2007年12月4日INMETRO第434号部颁法案》。该法案规定了婴儿奶瓶的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

《关于婴儿用橡皮奶头强制性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的2007年11月21日INMETRO 第415号部颁法案》。该法案规定了婴儿用橡皮奶头的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关于投放市场前药品监督的技术法规》。该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药品销售许可证持有者以及医药公司法人代表在将药品投放市场前,必须遵守的市场监督标准。

《有关修订巴西药典的技术法规》。该法规征求公众对巴西药典中各项单性规定的修改意见。

2008年2月19日第6号标准指令。该指令批准了在Mato Grosso do Sul州和巴拉圭之间边境区内的口蹄疫高度监控地区执行兽医监督体系的指南。

《关于精甲霜灵(metalaxyl-M)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棉花种子种植中使用精甲霜灵(叶部施用),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安全期未定。

《关于土霉素(oxytetracycline)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大蒜、洋葱、柠檬和豆类种植中使用土霉素(叶部施用),其中大蒜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安全期7天;洋葱为0.02 mg/kg,安全期7天;柠檬为0.01 mg/kg,安全期7天;豆类为0.01 mg/kg,安全期7天。

《关于多效唑(paclobutrazol)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将多效唑在芒果种植中使用的安全期从278天改为“安全期未定”,并删除其叶部施用形式。

《关于嘧菌酯(azoxystrobin)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棉花种子种植中使用嘧菌酯(叶部施用),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安全期未定。

2008年3月5日的第42号决议。该标准指令草案批准了关于有机肥料规格、担保、公差、注册、包装和标签的定义和标准,并征求公众评论意见。

《关于通用钢缆合格评定程序的部颁法案草案》。该草案规定了通用钢缆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的技术要求。

2008年3月7日第42号部颁法案。该法案就关于农用有机肥料-单一品种肥料、混合肥料、复合肥料、矿物质有机肥料,以及生物肥料的规范、保证、容许量、注册、包装和标签的定义和标准的标准化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08年3月4日的第8号决议草案《关于药品可追溯性和可靠性机制的技术法规》。该草案就整个药品链中药品可追溯性和可靠性机制的最低要求征求公众意见。该药品链包括生产、分销、运输、贮存和配给最终消费者。

2008年3月5日第10号决议草案《关于注册的卫生产品中使用的材料分类要求的技术法规》。该草案就为注册目的的医疗器械(不包括:整形外科用植入物、活体外诊断装置(实验室试验),以及有源器械)中使用的材料分类的定义和标准征求公众意见。2008年2月27日第6.385号法令。该法令修正了1952年3月29日的第30.691号法

令所批准的工业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法规(RIISPOA)第854条和第918条,免除了在出口国的巴西领事机构在卫生检疫证书上背签的要求。此外,它还在第918条中增加了一段,规定无论进口国是否要求在巴西卫生检疫证书上背签,巴西将对来自该国的卫生检疫证书施加相同的程序要求。

《关于Tembotrione的决议》。该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玉米种植中使用Tembotrione(叶部施用),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安全期98天。

2008年4月1日第14号标准指令。该指令批准了综合性草莓生产的技术标准。

2008年4月7日第17号标准指令。该指令规定禁止在同一家工厂中生产反刍动物饲料和非反刍动物饲料,除非该工厂符合该指令的要求。对于已有设施,该指令规定给予365天的过渡期。

2008年4月24日第65号部颁法案。该法案就关于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和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的特征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法规的标准化命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08年4月24日的第64号部颁法案。该法案就关于发酵饮料(如,苹果酒、梨酒、蜂蜜酒)、发酵饮料的混合物及发酵饮料与无酒精饮料的混合物的特征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法规的标准化命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08年4月24日的第63号部颁法案。该法案就关于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以下、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的特征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法规的标准化命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08年4月16日第21号标准指令。该指令批准了农业用矿物肥料的规格、保证、杀虫剂容许残留、注册、包装和标签的定义和标准。

2008年4月14日的第56号决议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兽医认可要求,以颁发“副产品流通表”。

《关于吡丙醚(pyriproxyfen)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苹果种植中使用吡丙醚(叶部施用),最大残留限量为0.01 mg/kg,安全期45天。

《关于双炔酰菌胺(Mandipropamid)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以下作物种植中使用双炔酰菌胺(叶部施用):莴苣(MRL: 3.00 mg/kg,安全期3天);马铃薯(MRL: 0.01 mg/kg,安全期3天);洋葱(MRL: 0.5 mg/kg,安全期2天);西瓜(MRL: 0.5 mg/kg,安全期1天);甜瓜(MRL: 0.1 mg/kg,安全期1天);黄瓜(MRL: 0.3 mg/kg,安全期1天);番茄(MRL: 0.2 mg/kg ,安全期1天)。

《关于丙硫菌唑(Prothioconazole)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以下作物种植中使用丙硫菌唑(叶部施用):棉花种子(MRL: 0.03 mg/kg,安全期30天);豆类(MRL: 0.05 mg/kg,安全期14天);大豆(MRL: 0.05 mg/kg,安全期30天)。

2008年4月14日第10号标准指令。该指令公告了巴西2008年牛、猪、马和家禽肉、乳、蜂蜜、蛋和水产品的国家残留控制计划。

2008年4月23日第62号决议草案。该草案对批准关于利口酒和兴奋性饮料的特征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法规的标准化命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08年4月15日第1号联合标准指令。该指令规定了杀虫剂的注册准则和程序,这些杀虫剂的成分用于检疫、卫生检疫、植物卫生检疫和环境紧急情况。

2008年5月7日第15号标准指令。该指令批准了中国产烟叶进口的植物卫生要求。

《牛骨及其制品进口的卫生检疫要求草案》。该草案规定了从第三国进口上述产品的卫生检疫要求。

《危险品陆地运输用包装的部颁法案草案》。该法案规定了陆地运输危险品用翻新包装的合格评定程序。

《2008年6月10日第89号部颁法案草案》。该草案就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饮料和醋酸发酵物及其原料样品的收集和使用程序(附录I);进口饮料和醋酸发酵物的取样程序(附录II);饮料和醋酸发酵物的进出口程序(附录III)。

《2008年6月6日第91号部颁法案草案》。该草案就必须提供兽医处方的受控物质和含此类物质的产品的贸易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危险品陆地运输用便携式罐的部颁法案草案》。该法案规定了危险品陆地运输用便携式罐的合格评定程序。

《危险品陆地运输用包装的部颁法案草案》。该法案规定了危险品陆地运输用包装的合格评定程序。

《关于磷化氢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柠檬种植中使用磷化氢(茎干施用)。

《关于高效氰戊菊酯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马铃薯和柠檬种植中使用高效氰戊菊酯(叶部施用)。其中,马铃薯中的MRL为0.01 mg/kg,安全期7天,柠檬中的MRL为0.05 mg/kg,安全期7天。

《第94号部颁法案草案》。巴西就缺乏植物检疫支持的植物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程序和准则征求公众意见。

《2008年6月18日第36号标准指令》。该指令批准了瓜类生产的综合性技术标准。

《2008年6月18日第37号标准指令》。该指令批准了桃子生产的综合性技术标准。

《2008年6月20日第2号联合标准指令》。该指令规定了根据附录I中所列活性成分,应在技术产品研究中进行调查的毒理学和环境杂质。

《2008年6月30日第40号标准指令》。该指令规定了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口的管理和检验程序,并废止了2002年12月19日第67号标准指令。

2008年4月25日第62号法案。巴西就有关批准利口酒和兴奋性饮料特征和质量的技术法规的标准指令征求公众意见,评议期为60日。

《关于气雾剂金属包装中清洁产品的包装和声明容量的要求的技术法规》。该技术法规草案就关于气雾剂金属包装中清洁产品的包装和声明容量要求的技术法规征求公众意见,并确认了巴西技术标准学会标准NBR 14721中的要求。

2008年5月9日第416号部颁法案。该技术法规草案涉及有机农产品的有机质量保证和信息机制,对以下文件征求意见:有机质量保证和信息机制的术语(附录I);有机程序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附录II);认可程序导则(附录III);质量保证机制的合格评定程序导则(附录IV);非认证有机产品直接投放市场的技术法规(附录V);关于有机质量、储存、运输和销售方面信息的技术法规(附录VI);建立专家名单的导则(附录VII);农业、家畜和食品供应部官方检验和控制文件的格式(附录VIII)。2008年5月13日第433号部颁法案。该法案规定了有机农产品加工、储存和运输的技术规则。

2008年5月8日第75号部颁法案。该法案批准了关于葡萄酒及葡萄和葡萄酒制品出口设施认可规则、要求和程序的标准指令草案。

《关于对巴西卫生用品通用命名中的名称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的技术程序和申请格式的技术法规》。该草案就关于对巴西卫生用品通用命名中的名称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的技术程序和申请格式的技术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关于将医疗器械命名法(GMDN)的翻译用作巴西卫生用品通用命名基础的技术法规》。该技术法规就将医疗器械命名法(GMDN)的翻译用作巴西卫生用品通用命名基础征求公众意见。

《关于E11土菌灵(etridiazole)的技术法规》。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烟草种植中使用土菌灵(土壤施用)。

2008年5月9日第76号部颁法案。该法案就有关大蒜进口的补充程序征求公众意见,

评议期为30日。

2008年5月13日第422号部颁法案。该法案就以下内容征求公众意见:初级有机动物和植物产品的技术法规中所使用的术语(附录I);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一般要求的技术法规(附录II);动物生产体系的技术法规(附录III);植物生产体系的技术法规(附录IV)。

2008年5月13日第18号标准指令。该指令规定了观赏性水生动物进口程序。

2008年5月13日第432号部颁法案。该法案规定了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中可持续有机萃取的本土产品和副产品的有机生产要求。

《关于牛脂肪及其制品的进口卫生要求》。该草案规定了从第三国进口牛脂肪及其制品的卫生要求。

《关于中国产麻风树种子进口的标准指令草案》。该草案规定了上述产品进口的植物卫生要求。

2008年5月29日第27号标准指令。巴西拟对2005年6月29日第13号标准指令(关于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以下的未改性乙醇、蒸馏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饮料特征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法规)作出修正。

2008年5月20日第78号部颁法案。巴西就以下三项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关于葡萄酒及葡萄制品和葡萄酒制品及其原料的收集和样品使用程序(附录I);关于进口葡萄酒及葡萄制品和葡萄酒制品的取样程序(附录II);关于葡萄酒及葡萄制品和葡萄酒制品的进出口程序(附录III)。

2008年5月21日第30号标准指令。该草案制定了关于热带饲料植物种子生产和销售的规则。

《关于烯酰吗啉(dimethomorph)的决议》。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以下作物种植中使用烯酰吗啉(叶部施用):洋葱(MRL: 0.1mg/kg,安全期14日);瓜(MRL: 0.03mg/kg,安全期14日);葡萄(MRL: 2mg/kg,安全期

21日)。

2008年5月28日第34号标准指令。该草案批准了动物副产品加工和运输方式的卫生和技术检验的技术要求。

中国如何实行对外贸易政策

当今世界,任何国家都离不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是WTO的主要成员国之一当然也不例外。在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贸易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我们也不敢想象没有贸易的世界会是怎么样。那么,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稳定的发展而且已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一极,针对中国当前的贸易模式以及其存在的问题,中国该在“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争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政策呢? 一、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自由进出口,服务贸易自由经营,也就是说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或少加干预,任凭商品、服务和有关要素在国内外市场公平、自由的竞争。自由贸易政策实施表现为关税的降低和应税商品的减少、非关税壁垒等的减少与取消。自由贸易政策是西方国家自由竞争时期的产物。自由贸易政策随资本主义建立而出现,随资本主义发展而演变。时强时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自由贸易政策。在国家存在和不平衡规律作用下,自由贸易政策成为主流政策时期短于保护贸易政策时期。但自由贸易政策有利于资本扩张本性的追求。 二、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以促进国内生产力

的发展。国家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出口。也就是说,国家对于贸易活动进行干预,限制外国商品、服务和有关要素参与本国市场竞争,国家广泛利用各种措施对进口和经营领域与范围进行限制,保护本国的产品和服务在本国市场上免受外国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优待与补贴。这与早期的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目的很不相同。重商主义限制进口,鼓励出口,其目的是为了积累金银财富;主张的保护贸易的目的则是为了提高创造财富的生产力。 三、我国当前的贸易模式所存在的问题 1、出口的快速发展不能有效提高国民经济效益和人民福利水平。 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形式是加工贸易,大多属于来料加工,大部分的利润被他国占有,我国所分得的是微乎其微的劳动力收入。 2、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为了尽快扩大出口规模,我国一般加工工业的技术装备需要大量进口,装备工业自身也极度依赖进口,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产装备工业的萎缩。统计数据表明,1994年以来,我国食品加工机械、纺织机械、建筑及采矿用机械、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以及发电机组及旋转式变流机等一些支柱产业对进口设备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在资本品上对进口的过度依赖,制约了企业通过

1、中国国际贸易政策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很荣幸有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国际贸易相关知识。作为国际商学院的新人,我的理解可能还不够完善,希望各位老师、同学可以给出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我想和大家探讨的第一个主题是:中国当前国际贸易政策。 本次演讲分为三个部分:一、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阶段简介;二、中国现行贸易政策分析; 三、中国应采取的贸易对策。 一、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阶段简介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949-1978年:计划经济下的国家统制贸易 1979-1991年:作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一部分的贸易开放 1992-2001年:符合国际规范的贸易政策体系改革 2002-至今: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 1、1949-1978年:计划经济下的国家统制贸易 1978年之前,中国建立集外贸经营与管理为一体,政企不分、统负盈亏的外贸管理体制,中央以指令性计划直接管理少数的专业性贸易公司进行进出口,截止1978年底外贸公司共有130多家。 2、1979-1991年:作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一部分的贸易开放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国家战略,进行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其中包括外贸体制改革。为了配合外贸企业改革,国家采取了放宽外汇管制管制,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外经贸部下放部分权力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增强了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宏观经济的能力,并为外贸企业利用市场机制,自主经营创造了外部环境。 3、1992-2001年:符合国际规范的贸易政策体系改革 1992年中国取消进出口调节税,1994年取消进出口指令性计划,此后中国进行了多次的关税降低,整体关税已经与国际平均水平接近,此外,中国的进口配额及其他非关税错输数量也在逐年减少。 4、2002-至今: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履行承诺,展现大国风采,中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外贸政策随之改革,实行有管理风刃贸易自由化政策。 以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开放外贸经营权:中国进一步推进外贸放开经营,加快授予具备条件的国有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外贸经营权,加入WTO,中国国内已经有30多万家企业获得了贸易经营权,并且加快贸易经营机制,在外贸领域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服务贸易:中国服务贸易领域逐步向外资开放,国家在金融、保险、房地产、商业零售、咨询等诸多领域积极进行试点开放,并陆续颁布了一些短期或者过渡性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随着国内服务业改革的深入,中国的电信等敏感部门也开始同外资合作。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国进行了外汇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中国实施汇率并轨,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的可兑换,并建立外汇指定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市场。 二、中国现行贸易政策分析 1、中国贸易保护的特征是平均水平较高,而且在结构上易变而分散。 由于我国存在大量的加工贸易和关税减免,走私和偷税漏税现象严重,我国的关税实际征收水平远低于名义关税。以配额和许可证数量限制为核心的非关税壁垒频数依然较高,同时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之间呈现互补而非替代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在贸易自由化方面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改革,使贸易的扭曲程度和结构有了显著改善。加上加入WTO,中国

中国对外贸易的理论、政策、措施和实践6页

中 国 对 外 贸 易 发 展 史 11报关班聂冰楠 11070501058 2012-05-16 一、中国古代的对外贸易 1.清朝以前,中国各代政府积极鼓励对外贸易,官方、民间贸易往来频繁。 1)构建: A.汉代的“丝绸之路”和“水上丝绸之路”:西汉张骞通西域后,西汉与西域、西亚的通商关系发展起来。中国的丝和丝织品,从长安出发,经河西走廊、今新疆境内,转运到安息,再经安息转运至西亚和欧洲的大秦,此乃“丝绸之路”,它成为中国与西亚、中亚、南亚和欧洲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前60年设立、后东汉恢复的西域都护,有效保护了东西商旅往来。与此同时,西汉从广东沿海港口

出发,向西沿海岸线、印支半岛南下,绕过今马来半岛,出马六甲海峡,到孟加拉湾沿岸诸国,最远抵达印度半岛南端。它加强了中国通往东南亚和南亚的联系,此乃“水上丝绸之路”,从水路沟通了东西外交圈之间的联系。 B.唐代对外贸易发达。唐代封建经济繁荣,交通发达,从陆路、水路都可东达朝鲜和日本,往西经“丝绸之路”可达今天的印度、伊朗、阿拉伯以至欧洲许多国家;经“水上丝绸之路”可达波斯湾。唐政府鼓励外贸,广州和长安分别为唐朝南北国际大都会,在广州,唐政府设立市舶使,管理外商外贸往来。 C.宋元政府鼓励对外贸易以增加财政收入。宋元对外贸易频繁,设立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征收商税。广州、泉州、明州是当时的重要港口,朝鲜、日本、越南、阿拉伯等是其重要外贸伙伴。 D.明代前期贡赐贸易发达。为显示国威,明成祖命郑和出使西洋,它是不计经济效益的外交活动,但客观上促进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民间经济文化交流。广州、泉州、宁波、福州是明代主要的港口。 2)特点:官方外贸与民间外贸共同发展;商品品种的多样化,有丝绸和丝绸制品、书籍、茶叶、中药材等;中国处于主导、出超地位,政府积极鼓励,保护商贸往来,征收税收,成为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但中国官方贸易不以赢利为目的,以购取奢侈品为主,更与外交活动交织在一起。

工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介绍 一.中国工商银行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上市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实行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是全行的经营管理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领导指挥中心,拥有全行的法人财产权,对全行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负责,在授权和授信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分支机构管理模式,达到稳健经营,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中国工商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和消费信贷,居民储蓄,各类结算,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代理其他银行委托的各种业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进出口贸易和非贸易结算,外币及外币票据兑换,外汇担保和见证,境外外汇借款,外币票据贴现,发行和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代办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征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办理买方信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于1984年成立,全面承担起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担当起积聚社会财富、支援国家建设的重任。 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步发行上市。公开发行上市后,工商银行共有A股250,962,348,064股,H股83,056,501,962股,总股本334,018,850,026股。 工商银行在中国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卓越的品牌价值。工商银行正以建设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不断发展进步,以真诚的服务与专业的能力帮助全球客户管理资产、创造财富。 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积极稳妥应对,持续推进经营转型,加快业务创新,优化收益结构,严格成本控制,有效降低了全球金融危机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对经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成功化危为机,获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实现了良好的盈利增长,显著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中国工商银行的经营业绩为世界金融界所瞩目。多次被《欧洲货币》、《银行家》、《环球金融》、《亚洲货币》和《金融亚洲》杂志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中国最佳本地银行”、“中国最佳内地商业银行”,并连续被国内媒体评为“中国最受尊敬企业”。 二.业务概况 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拥有386,723名员工,通过16,232家境内机构、162家境外机构和遍布全球的逾1,504家代理行以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银行等分销渠道,向361万公司客户和2.16亿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基本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跨市场、国际化的经营格局,并在绝大多数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保持国内市场领先地位。 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总资产117,850.53亿元,增长20.8%;总负债111,061.19亿元,增长21.4%;总市值2,690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之首。在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164.41%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 1,293.50亿元,比上年增加181.99亿元,增长16.4%,蝉联全球最盈利银行;每股收益0.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14%,分别较上年增长18.2%和提高0.75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成本收入比为32.87%,保持在合理水平;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连续第十个年头保持双下降,不良率降至1.54%;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36%和9.90%,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仍保持了较好的资本充足水平。当年营业收入3,094.5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非利息收入636.33亿元,增长36.2%;营业支出1,434.60亿元,下降13.7%;所得税费用378.98亿元,增长11.0%。 工商银行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2009年国际市场布局取得新突破,收购了加拿大东亚银行70%的股权,对泰国ACL银行的自愿要约收购正在有序进行,合并诚兴银行和澳门分行成立工银澳门,河内分行开业,获得阿布扎比分行、马来西亚子银行经营牌照。截至年末,已在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3家营业性机构,分支机构总数达到162家,全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境外机构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加快业务创新和本土化经营,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态势,不仅全部实现盈利,而且整体盈利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公司类贷款和公司存款余额均列同业首位,市场份额

中国对外贸易现状及对策分析论文

中国对外贸易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 自改革开放我国对外贸易不断扩大,加入WTO更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更多公平竞争的机会,中国已俨然成为贸易大国。但贸易大国不等于贸易强国,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重视。本文通过分析近期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的特点、以及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提出了中国对外贸易的积极因素及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财政政策贸易顺差贸易壁垒 1、近期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的特点 自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各国政府也纷纷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工业,与此同时,贸易摩擦不断,贸易纠纷愈演愈烈,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显有发展,贸易外部环境不断恶化。 面对这一严峻复杂的形势,中国政府果断决策,及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出台了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等一系列稳外需政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外贸发展出现积极变化。2009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2072.7亿美元,同比下降13.9%;其中出口12016.7亿美元,同2008年相比下降16%,进口10055.6亿美元,下降11.2%,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出口国,而且在进口方面仅次于美国、德国,是世界第三大进口国。 2009年9月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2009年前8个月的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根据公布的外贸数据,反映出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一)与2008年同期相比,进出口贸易额大幅下降,贸易顺差明显减少,但是,出现回暖迹象据海关统计,2009年1月~8月我国对外贸易累计进出口总值13 386.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4%。其中出口7 307.4亿美元,下降22.2%;进口6 079.2亿美元,下降22.7%。累计贸易顺差1 228.2亿美元,减少19%。海关统计显示,8月份当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1 917亿美元,其中出口值1 037亿美元,7月和8月两个月出口值连续稳定在千亿美元之上;进口880亿美元。经季节调整后,8月份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环比分别增长2.3%、3.4%和1%。 (二)在出口商品中,主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降幅明显小于同期出口总体水平海关统计显示,2009年前8个月,我国主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同比降幅均小于总体降幅22.2%的水平,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674.6亿美元,下降10.4%;鞋类出口183.3亿美元,下降5.8%;家具出口156.6亿美元,下降9.4%;箱包出口80.3 亿美元,下降9.4%。此外,纺织纱线及织物374.3亿美元,下降14.9%;玩具45.5亿美元,下降12.2%。同期,我国机电产品出口4 278.5亿美元,同比下降20.6%。 2、新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考验 从2002年到2008年,我国外贸经历了七年的高速增长,年均增速达到26%,进出口总额翻了两番多。与此同时,结构不优化、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依旧突出,同时出现了贸易顺差急剧扩大、摩擦迅速增加、与宏观经济不协调、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吃紧等一系列新矛盾。进入2010年,随着各主要经济体的复苏,国家支持外贸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效果将进一步显现,外贸恢复增长的前景可以期待。但是,新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仍然面临着不小的考验。

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2009-05-14 05:49 文章来源:驻巴西经商处 *贸易主管部门 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主要负责:工业、贸易和服务发展政策,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工业质量、计量及标准化,外贸政策,监管及执行外贸规划和措施,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实行贸易保护机制,提出支持微小企业及手工制造企业的政策,进行贸易登记备案。 巴西联邦税务总局是海关事务的主管部门,隶属于财政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海关政策、征收关税以及实施海关监管制度等。巴西中央银行是外汇兑换的管理部门。 *贸易法规体系 近年来,巴西采取了很多措施,使其所有立法和规则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并且随时更新。巴西主要的海关程序都编撰在2002 年12月26日的第4543号法令中,2004年7月12日的5138 号法令对其进行了修改。关税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是1994年12月23日第1343号法令。主要的进口措施都编撰在2003年12月1日的《进口管理规定》,2004 年2 月2 日、2 月11 日和5 月3 日的部门法令对其进行了修改。出口措施都包括在2003 年9 月3 日的第12 号《出口管理规定》中,2004 年2月16 日、5 月3 日和5 月12 日的部门法令对其做了修改。贸易救济制度主要由下列法律法规构成:1994年12月15日第30号法令,1994年12月30日第1355号法令,1995年3月30日第9019号法令(2003年12月修订)、1995年第1602号法令等。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进口管理制度 2003年12月1日,巴西公布《部级法令合编》,将有关进出口管理的部颁法令进行了汇总。之后,巴西对其进行了数次修订。 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巴西外贸网”是巴西统一管理对外贸易的网络系统。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银行等外贸管理部门通过该网站对进口业务实施从审批进口许可到缴纳关税的一体化分步管理。所有进出口操作都必须通过该网站进行。“巴西外贸网”除了链接外贸管理部门外,还链接进口商、报关行、运输商、仓储商及金融机构。 巴西海关对进口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种不同颜色分类处理。绿色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色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色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进口许可证 巴西进口大部分商品都必须办理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种。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批过程比较简单且自动批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需要经过卫生检疫、特殊质量测试的产品,对民族工业有冲击的产品及高科技产品,以及军用物资等国家重点控制的产品,具体涉及大蒜、蘑菇、绝大部分化工产品、绝大部分医药原料和成品、动植物产品、轮胎、纺织品、玻璃制品、家用陶瓷器皿、锁具、电扇、电子计算器、磁铁、摩托车、自行车、玩具、铅笔等。申请非自动许可证的审批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出示各种文件和证明,并要经相关机构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过程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发展过程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以劳动力成本优势为依托的对外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长远看,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影响到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出现了很多现实问题。面对这些新的挑战,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又该何去何从?我想关键在于“变”,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也不例外,下面我们试用对外贸易的理论来分析我国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发展变化过程。 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交替发展的历史。一国不同时期采用的贸易政策,往往取决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的国际经济环境和政府的政策目标:当一个国家经济稳定增长,贸易交换的商品具有比较优势,并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时,就会倡导自由贸易政策;而当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分工地位及其利益与工业化发展之间出现矛盾时,必然转向保护贸易。 自由贸易政策主要基于传统的比较利益理论,并随着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不断深化发展和层次上的变化而产生了新的理论基础。如从需求角度解释贸易发生的重叠需求理论,从供给角度的规模经济、差异产品和不完全竞争来阐述的国际贸易新理论等。而保护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首先取决于政府要保护的目的,其理论基础包括早期的重商主义、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凯恩斯的贸易保护理论观点等,以及在新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的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等。其次,根据政策目标选择适当的政策措施。由于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对各国实施明显抑制了关税壁垒作用但是非关税壁垒却成为一种更加无法应对贸易保护。当前新的贸易政策措施层出不穷,并成为实现政府政策目标的工具。最后,这些政策措施实施的效果是否达到了政府的政策目标,从而成为继续或将来实施的依据。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和地位的提升,一方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拉动了经济的总需求;另一方面与我国主要贸易对象——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也凸显出来,而这

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历程

工商银行发展历程 1984年1月1日成立 1984年,中央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在开展商业银行业务,而将84年1月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手中的个人及工商企业存款划拨出来单独成立中国工商银行。 2005年4月18日,国家批准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方案。 截至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的股改财务重组工作基本完成,资本总额2806亿元,充足率为9.12%,其中核心资本达到2525亿元,充足率为8.07%;境内外机构不良资产率为2.72%,不良贷款率降至4.58%,拨备覆盖率达到100%,中国工商银行成功迈出了股份制改革的第一步。 正式成立于1984年1月1日的中国工商银行,经过21年发展,总资产、总资本、核心资本、营业利润等多项指标都居国内业界第一位,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1)布局合理的营销网络,广泛而优质的客户基础 中国工商银行通过21000多家境内机构、100家境外分支机构和遍布全球的上千家代理行,以领先的信息科技和电子网络,向八百多万法人客户和1亿多个人客户提供包括批发、零售、电子银行和国际业务在内的本外币全方位金融服务。截至2004年末,现金管理签约客户3700多家,为这些客户的1.96万个上下游或附属单位提供了现金管理服务;个人消费信贷客户数397万户,贷款余额4,839亿元;个人金融业务高端产品--理财金账户客户总规模超过124万户。 (2)多元化的业务结构,产品优势明显,创新能力强 通过信贷行业、客户和地区结构调整,中国工商银行巩固了优质的公司和机构业务市场,成功争取了多项全国重点建设项目,新开发一批跨国公司、大型优质企业和机构客户,拓展了优质中小企业市场。 工商银行在巩固本币结算、国际结算和代理业务等优势领域的同时,大力开拓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资产托管和各类理财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新兴中间业务市场,形成了9大类400多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体系,中间业务收入由1996年的19.4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23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004年的9.71%。 中国工商银行是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和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银行,也是当前中国规模最大的托管银行,2004年托管资产总额1230亿元。其中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0只、基金资产1,128亿元,市场占比34.8%,托管基金数量和资产规模连续7年居国内托管银行之首。工商银行是国内首只LO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和ETF(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托管人,QFII托管客户包括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日本大和证券和德累斯顿银行等。 2002年4月工商银行在国内业界率先建立了投资银行业务组织体系,业务范围涉及财务顾问、银团贷款、重组并购及资产管理等。2004年实现投行收入12.4亿元。 工商银行在资本市场表现活跃,2004年全年通过货币市场融资14,661亿元,央行票据承销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论文好写的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论文好写的 关键词:中国;国际贸易;政策 一、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竞争环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面对世界经济的新变化、新挑战、新形势,中国国际贸易面临的国际竞争格局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对今后的竞 争行驶有着重大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快速发展,各种不利于中国国际贸易的因素在不断滋生,中国国际贸易发展的 道路仍然崎岖、坎坷。 1.国际市场及其制度环境相当严峻。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将 面临着全方位、多层次的挑战,首当其冲就是中国开放型经济的建立。中国不像亚洲“四小龙”,不能单向地直接向国际市场迈进, 只能在逐步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进军宽广的国际市场。同时,中国 不得不全面接受以WTO为中心而制订的一系列国际贸易制度、准则,尽管这些制度、准则对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并不完全合理。 5.外贸企业的竞争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1世纪以来,国际并购 潮流盛行,“新寡头经济”形成,许多行业都开始为不完全竞争市场,各国大型企业的全球性战略眼光突显。但现在,中国企业与外 国的跨国公司的关系仍处在争夺中国市场的合作阶段。跨国公司不 断的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投资,使得中国已成为他们全球战 略思想中的一部分,他们将国内市场跟国际市场紧密地结合起来, 使“国内竞争国际化”和“国际竞争国内化”同步发展,从而促使 中国经济更迅速地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使得中国外贸企业 面临极其恶劣的国际竞争环境。同时,经济利益关系多元化的发展 以及中国政策协调能力失利,也加剧了中国外贸企业之间和地区之 间在国际贸易上的竞争,使得国内企业很难做到“一致对外”。再者,中国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贸易结构的不断重组以及利益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史

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史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正式成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随着各类金融机构的恢复建立和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为解决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既承担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职能,又从事具体业务经营的矛盾,1983年9月国务院正式决定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另组建中国工商银行,承接原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经过紧张筹备,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商银行)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国家专业银行体系的最终确立。 (一)工商银行成立的背景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主要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社会的投融资体制是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纵向分配社会资金。就金融体系而言,基本上是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开始确立改革开放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城乡居民收入逐步增加,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这种局面与当时财政为主、银行为辅,一家银行包揽天下的投融资体制产生了矛盾,原有的金融体制迫切需要进行改革。1979年10月,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

提出了“必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着名论断,由此拉开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帷幕。 为满足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先后恢复设立。同时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也在各地蓬勃发展起来。但是,我国统一有序的中央银行制度尚未建立,金融领域出现了群龙无首、无序竞争的局面。当时的人民银行承担着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双重职能,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分设后,仍从事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两项业务。人们曾形象地比喻,人民银行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金融管理方面不能处于超脱的地位。各家专业银行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加上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纷纷抢占活动地盘,争相发放贷款,导致信贷投放出现失控局面,从而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发展。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以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二)工商银行成立前后的紧张筹备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

中国加入WTO后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 自中国加入WTO后,国际经济竞争逐渐激烈,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国家保护主义也呈现出新的形式。面对各国对中国企业的贸易保护主义攻击,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 国际市场及其制度环境相当严峻。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将面临着全方位、多层次的挑战,首当其冲就是中国开放型经济的建立。中国不像亚洲“四小龙”,不能单向地直接向国际市场迈进,只能在逐步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进军宽广的国际市场。同时,中国不得不全面接受以WTO为中心而制订的一系列国际贸易制度、准则,尽管这些制度、准则对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并不完全合理。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后逐渐与WTO规则相适应的规范的公平与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2007年,中国在前几年加强进出口调控的基础上,继续对外贸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措施有:调整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降低或取消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以及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产品的出口退税;继续完善加工贸易政策体系,扩大了限制类和禁止类加工贸易商品目录;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率,加征或提高了部分资源性产品出口关税,降低了部分国内需要的资源性产品和涉及百姓生活的日用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取消了包括钢材、钢坯、塑料原料及部分机械设备、装备、仪器在内的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同时,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 针对国际竞争环境的越发激烈化,中国国际贸易在坎坷中经历了近二十多年

的改革,逐渐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使得中国国际贸易政策不断趋于成熟,并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及国民福利的提升。在中国参与APEC运作及加入WTO以后,中国的国际贸易政策也越来越趋于理性,向自由化的贸易不断迈进,贸易政策措施的选择也越来越具有针对性、规范性。 1.在WTO体制下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中国已是WTO成员,中国贸易政策的制定必须依据WTO这个开放型的自由贸易体制,必须在WTO所确定的原则、规则下推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一般说来,WTO中对贸易政策及贸易行为而制定的准则、规范提倡的是使贸易自由化逐渐进行。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开放贸易制度。(2)建立并维护贸易环境的公平性。(3)采取规范的、透明的贸易调节政策。(4)允许WTO贸易政策规则以外的经济事项发生。在实际贸易交往中,一些交易和贸易政策部分的与WTO原则相冲突相违背的情况发生也是可以包容的。这些政策主要是:国际收支平衡、进口损害防御措施、区域经济一体化、幼稚工业保护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一些政策等。在WTO贸易政策规则下,中国的贸易政策选择主要体现在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趋势以及利用WTO‘的相关保护措施对国内市场、产业、企业进行适当的必要的保护。 2.立足于本国的发展现状,制定符合本国利益的贸易法律体系。不同国家的经济实力大不相同,因而对他采取的贸易政策也不相同。所以每个国家在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时,必须结合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本国的具体法律制度,而不能盲目地采用西方国家的政策策略。在本国行业遭遇外国贸易保护主义冲击时,比如反倾销、反补贴、绿色壁垒、技术壁垒时,中国应适时地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加强贸易保护政策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贸易保护主义打击最大的国家之一因此,中国必须制定实时的贸易政策来应对各个方向而来的保护主义攻击。如:利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历程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历程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开始、中国加入WTO以及现在的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来谈发展历程。 一、新中国成立 抗战胜利后,中国的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社会主义独立自主的对外贸易体系。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对外贸易保护政策,明确指出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保护倾向。采取高度集中统一的经营体制。1949-1978年,根据我国国情并借鉴原苏联经验,建立了高度集中统一的外贸经营管理体制,国家集外贸经营、管理于一体,统负盈亏。具体来说,根据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取保护贸易政策”的规定,我国确定了“独立自主、集中统一”的外贸工作原则和方针。1950年12月,政务院颁布了《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贸易部颁布了《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对外贸易基础。1957年对私营 进出口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进出口业务全部由国营外贸专业公司垄断经营,结束了不同所有制企业并存经营的对外贸易格局,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政企合一的外贸体制。进出口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出口实行收购制,进口实行拨交制,盈亏由国家统负。“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干扰和冲击,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都被视为“管、卡、压”,受到批判和全面否定。但总体上,进出口贸易仍然在国家的集中安排下,继续根据国家计划的要求进行。(当时最大的外贸公司是华润公司,它是中国进出口贸易公司在港澳以及东南亚的总代理,成为新中国与世界贸易沟通的第一架桥梁。上世纪70年代,华润公司的对港贸易总额高达700亿港元。) 二、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贸体制经历了由指令性计划管理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由经营权高度垄断到全面放开、由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到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转变,倡导贸易自由 化。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了对外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指导思想,由于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变成了商品经济,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也跟着发生了变化。 (1)、采取出口导向战略,鼓励和扶持出口型产业,并进口相应的技术设备, 实施物资分配、税收和利率等优惠,组建出口生产体系;实行外汇留成和复汇率制 度;限制外资企业商品的内销;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建立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 等一系列措施。 (2)、实施较严格的传统进口限制措施,通过关税、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进 口商品分类经营管理、国营贸易等措施实施进口限制。 (3)、鼓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鼓励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引进先进 技术。在这一阶段,国家放开部分贸易经营权(包括对外资企业),以及贸易公司 自主化改革,这样加上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增强了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宏观经济的 能力,并为外贸企业利用市场机制,自主经营创造了外部环境。 与改革开放前的对外贸易政策相比较,这一阶段的贸易政策更注重奖出与限入 的结合,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动态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称此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

中国工商银行经过25年的发展历程,建立起了现代金融.

保定工行在白沟“工银商友俱乐部”材料中国工商银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建立起了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成为中国第一大商业银行,确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跨市场、全球化的经营格局,被誉为全球成长性最好的大型银行之一。在总省行的正确领导下,在保定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工商银行保定分行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已任,不断加强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已达200余种,其中融资类金融产品达40多种,形成了数以万计的客户群体,与众多企业和个人建立了密切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合作关系。在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的同时,实现了各项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我行各项贷款余额达225亿元,存款余额达465亿元,均居全市同业首位。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保定市文明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四年被评为“行风评议先进单位”。这些都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鼎立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工商银行保定分行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工商银行发展的党政领导、社会各界朋友表示由衷地感谢! 我行高度关注白沟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保定市委市政府设立白沟新城的决策令我们振奋。为此,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白沟市场的政策倾斜力度,不仅增设了新的机构,而且从全行调配了20余名业务骨干,专门为白沟众多客户提供服务。同时,针对白沟市场的经营模式和客户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推出了

小企业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融资业务,并辅之以结算、理财、银行卡、电子银行等多种金融产品,以满足广大商户多方面的金融需要。目前,我行已在白沟投放各项贷款余额达14亿元,其中个人经营贷款余额达3.2亿元,占全行的60%。工银商友俱乐部,是我行为白沟客户提供的又一新型服务载体和服务平台,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广大商户的服务水平和内涵,促进工商银行与商户、商户与商户之间交流、互动、共赢。我们将根据会员的实际需求,为广大会员朋友设计专属的结算套餐、融资产品及理财产品,为各位企业家及商界人士提供资金结算、生产经营、商贸流通、财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我们将以工银商友俱乐部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完善服务功能,依托我行强大的资金、网络、技术、产品等优势,为把白沟新城建设成一座充满活力、实力、竞争力的现代化中等城市,为保东经济板块的迅速崛起贡献我们的力量。

简析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演变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简析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演变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摘要: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完全脱离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而孤立的求得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因为没有哪一个国家拥有发展本国经济所需要的全部资源,能够掌握世界所有的技术。各国通过对外贸易,取得了所需要的资源、市场和各国人民在长期创造的技术、积累的经验以及它的全部成就,加速了经济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经历了两段截然不同的发展过程。改革开放前,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06亿美元,世界排名第32位,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不到1%;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贸易发生巨大变化,2008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25617亿美元,世界排名第3位,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上升到近9%,成为举足轻重的世界贸易大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与贸易政策的制定和经济的增长息息相关。 关键词:对外贸易政策;经济增长;改革开放 Analysi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volution of Chinese foreign trade policy and the economic growth Abstract:Today's world, no country can be completely out of contact with the world economy. Isolated country'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obtained. Because no country has developed all the resources its needed for economic. Able to master all the technical world. States through foreign trade, to obtain the required resources, markets and people of all countries in the long term creation of technology, experience and achievements of all and accelerated economic development.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China's foreign trade has experienced the development of two distinct. Before the reform, foreign trade import and export volume 20.6 billion, the world number 32, representing the proportion of total world trade less than 1%. After the reforms, China's foreign trade witnessed tremendous changes, in 2008, foreign trade import and export volume reached 2.5617 trillion U.S. dollars, the world number three, the proportion of the world's total trade rose to nearly 9%. Keywords:Foreign Trade Policy; Economic growth; Reform and opening up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一、发展历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于1984年成立。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两地同步发行上市。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 随着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工商银行的非银行牌照类业务已延伸到投资银行、基金和租赁等市场领域;收购澳门、非洲等地最大银行股权,进入俄罗斯、印尼等新市场,境外机构达112家,形成了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和我国主要经贸往来地区的全球化服务网络。 2008年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144万户,个人网上银行客户5672万户。企业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110.50万亿元,增长28.9%;个人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9.77万亿元,增长135.4%。获《环球金融》杂志“亚洲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等奖项。 二、商业模式分析 (1)战略目标 工行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在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并致力于转型为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工行的整体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维持可持续增长。工行相信自身的独特性在于业务创新的经营方式

及引领市场的创新精神。工行致力于继续以业务创新的理念,通过以下战略措施加强工行的独特性: ?进一步发展具有高增长性的非信贷业务以实现收入及资产结构多元化; ?稳健发展本行的信贷业务,积极改善本行的信贷结构; ?通过扩大客户细分、加强目标市场营销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来继续提升本行的客户组合和盈利能力; ?通过战略性地提升传统分行网络,并加强电子银行业务,以进一步增强销售和市场推广能力; ?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及部控制能力; ?充分利用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关系; ?完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绩效。 (2)目标与客户 2011年6月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27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2%;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突破1亿户达1.07亿户,增长11.4%。并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3)产品或服务 ①、个人金融服务:投资理财、便利金融、个人贷款、存款服务、理财金账户;②、企业金融服务:对公存款、融资业务、票据业务、财智国际、清算和结算服务、理财产品、企业电子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机构金融业务、企业年金业务、中小企业服务、更多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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