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运动裁判法——位置错误犯规与后排队员进攻犯规

排球运动裁判法——位置错误犯规与后排队员进攻犯规一,位置错误犯规:

1,概念:规则规定,当发球队员击球时,队员不在其正确的位置。

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靠近球网的三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其位置为4号位(左)、3号位(中)和2号位(右)。另外三名队员为后排队员,其位置为5号位(左)、6号位(中)和1号位(右)。规则规定:每一位后排队员的位置必须比其相应的前排队员距离球网更远。前、后排队员左右之间位置也不可颠倒。

2,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

A、在发球队员击球时,场上其他队员未完全站在本场内。

B、未按规则“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的后排队员

的双脚距中线更近”。

C、未按规则“每一名左边(右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的

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左(右)边线更近”

3,场上阵容站位与轮换

二,后排队员进攻性犯规:

1概念:后排队员进攻性犯规—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球触对方拦网队员手即被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并且击球时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

合法:

在本方后场区任何高度完成进攻性击球;

在本方前场区,球的整体不高于球网处完成进攻性击球。

球的整体高出网上沿

球的整体未高出网上沿

犯规(三个条件同时具备):

①脚踏及踏入进攻区;

②球酌整体高于球网上沿;

③完成进攻性击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