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信永益: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11年2月) 2011-02-28

联信永益: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11年2月) 2011-02-28
联信永益: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11年2月) 2011-02-28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二〇一一年月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于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

责。

第七条禁止公司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公司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公司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

第九条公司要严格防止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做好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十一条公司须保持自身的独立性,须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关联方之间相互独立。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日常防范和自查、整改工作,应在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当天汇报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核查或不定期抽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出书面汇报,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向总经理上报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第十六条公司发生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和公告,并对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违反前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以现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偿还侵占资产。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若董事长为实际控制人的,财务负责人应当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秘书,同时抄送董事长;

(二)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收到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的当天发出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发送限期清偿通知,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办理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若控股股东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进行清偿,公司应当通过司法途径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九条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应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者“以资抵债”的实施条件,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以次充好、以股赖帐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支付程序

第二十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需要进行支付时,公司财务部门除要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外,还应当审查构成支付依据的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

关制度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将有关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策文件备案存档。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在支付之前,应当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支付依据,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并报经董事长审批后,公司财务部门才能办理具体支付事宜。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支付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

第四章建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并建立专门的财务档案。

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审核、审批及直接处理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事项时,违反本制度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接受行政处分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应在必要时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主动举报、投诉,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而发生的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司关联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及时发出催还通知,依法主张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及时要求赔偿,必要时应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索赔。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5日

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

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往来款项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往来帐款核算的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款项是由以往的交易活动引起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收取的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本制度所称预收款项就是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这笔款项构成一项负债,以后要用商品或劳务等偿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应付款项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预付帐款是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 第五条往来款项控制是指为保证往来款项信息的准确可靠而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与协调的方法、措施与程序的总称。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一)应收款项控制 第六条营销人员在管理部门的授权范围内推销商品,接受客户的订单,与客户订立详细的购销合同。 第七条营销人员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确定具体的销售方式,要经过公司主管销售领导批准才能签定销货合同。 第八条销售部根据销货合同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的留存联

登记销售台帐。 第九条财务部根据销售发票等原始记录结合具体的结算方式,编制记帐凭证,登记相应的总帐和明细帐,并按客户明细登记应收帐款明细帐。 第十条对接受的应收票据,除登记“应收票据”总帐和按客户明细登记明细帐外,还应设立应收票据备查登记簿,详细登记应收票据的种类、号码、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到期日、利率等。 第十一条需要贴现应收票据时应经过执行董事批准;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也要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负责应收帐款的会计人员应加强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按月编制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 第十三条销售部清欠人员应按公司的要求及时清收超期应收帐款,公司按激励措施及时兑现,以调动清欠人员的积极性。 第十四条对到期的应收帐款及时收回入帐;对未能按期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向财务部以及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报告,采取催收措施,必要时诉诸法律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应收帐款会计人员至少每年同对方核对一次应收帐款,检查应收帐款同对方帐面数是否一致。 第十六条对其他应收款按不同的债务人设明细进行核算,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收回入帐。 第十七条会计期末,公司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并计提坏帐准备;对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鉴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手段捆绑而成的,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天然形成的现实情况,如何理顺基于现代产权制度下的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决策机制,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资金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随着集团公司的功能逐步到位,明确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其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手段。 一、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受法律、政策及管理工具、技术手段的制约,我国集团企业的管理幅度、监控能力和时效性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资金管理出现了很多弊端和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资金运动不透明,违规操作多。集团资金分散存放在不同商业银行的几十个或几百个的结算账户上,使集团资金在途数量极大、极度分散,部分资金甚至被违法存放在小金库中,使资金出现浪费与流失。二是监管力度和时效性不足。集团企业的决策者无法实时收集资金信息,不能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造成决策延误,控制失效。三是集团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内部拖欠“三角债”。四是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经常出现在集团整体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部分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由于局部资金短缺仍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的支出。五是很多大中型公司的预算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因为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导致预算管理非常困难、复杂,一些公司甚至放弃了预算这一重要的管理控制方法。六是信息不对称。走向集团化的大企业,子公司散布世界各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管理者无法全面真实地掌握经营数据的问题,使决策信息数据的收集出现高成本和信任风险。 但是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迫切地希望能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是不改变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现状,以减少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内部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可能干扰;二是集中后的集团资金仍然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集团指定账户上,以减少集团企业对一家商业银行的依赖;三是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达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实现,以满足降低集团资金管理成本的目标和适应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设立集团资金异地管理分支机构的有关政策;四是应从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上规范企业现金流预算、资金结算、银行授信、应收/付票据、信贷管理、外汇等资金行为,使之成为一个管理整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的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所面临着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从而实现整合优势。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的确已成为我国集团企业管理中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二、国有大型集团企业现行资金管理的模式 1.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平台。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金融管理机构,承担所有的资金(投融资、结算、预算等)管理事宜。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篇一:往来账款管理制度初稿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往来账款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预收、预付账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六类。 第二章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第三条应收款项指公司拥有的因销售、预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第四条对于因销售产生的应收款项,市场部为主要催收部门,对于外借形成的债权,财务部为主要催收部门。 第五条对于应收款项的管理: (一)市场部负责对客户资料调查,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以确定资信额度和信用期限。 (二)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协议对市场部或往来客户进行催款。 (三)公司财务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至市场部经理及相关领导。 (四)市场部同公司财务部积极配合做好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工作。 (五)回款形式以银行转账为主,避免接触现金,若有现金结款的,

立即上交财务部,不得挪用和积压收款。 第六条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管理: (一)财务部在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在不确定收入时不得开具收入发票。 (二)开具发票价格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三)每月根据应收款项账龄进行账龄分析,确定坏账准备金额,并做出收账成本分析。 (四)市场部做好对客户资信档案的管理,对于资信额度较弱的企业,公司严格从发货程序控制,做到先收款后发货。 第七条应收账款催款程序: (一)市场部与财务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财务部做好应收款项金额明细表并与市场部核对,由市场部对客户进行催款工作。 (二)市场部提供客户联系方式,财务部核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在每月月底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金额。 (三)收到应收款项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财务部,经过财务部核对金额后入账,冲回应收款项账面金额。 第八条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目录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第1—2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第3—4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4〕861号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横店东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横店东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横店东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横店东磁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横店东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规避风险,及时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管理。 二、管理责任人 1、财务部部长负责集团公司总体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该机构的往来款项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 (一)往来账款按业务内容设置二级科目,并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辅助核算。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做好经办部门、经办人的登记,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清缴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 (二)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严格执行催款制度。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及经办部门应做好往来款项的登记备查工作,并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做到该收的资金及早收回,该付的资金合理支付。 (三)往来款项应定期对账,并制定往来清理计划。 1、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每月核对清理一次往来,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内部互相托欠债务,杜绝单方挂账现象的发生。 2、集团外部往来款项每季度核对一次,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责任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减少不合理占用和可能的坏帐损失。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催缴记录,定期及每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应收帐款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并计提坏帐准备。 3、往来款项核对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文字记录,并把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方便日后查证。 (四)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报请批示后,及时做账务处理。 (五)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 员工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制借据,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经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员工出差借款的,还款期限为出差回来后十五天内。在还款期限内,员工没还清借款的,从工资中逐月扣除,并不得再借新款。财务部应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定期清帐,每月末、季末、年末必须进行借款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实有难以清理的,由相关部门领导协助办理。 (六)应付账款管理 1、定期分析应付账款,确定付款顺序,在企业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先付有折扣的货款。 2、资产运营部负责项目、设备质保金的备查登记工作,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对三年以上账龄的应付款及项目、设备有问题不再支付的质保金,资产运营部出具相关的说明,由财务部上报,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09)第10019-1号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我们的核查是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进行的。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情况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与帐簿记载、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2008年期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243,649,107.14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15,375,672.22元。 二、截止2008年12月31日,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704,149.86元。 三、截止2008年12月31日,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公司资金往来余额119,155,265.21元已在合并报表中抵销。 附件:上市公司200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戴定毅、王士玮中国·上海二○○九年二月十五日 专项说明第1页

附件 上市公司200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金额单位: 专项说明第2页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01 号)、《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凡是与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销售行为,不得采取赊销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

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借款及销帐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借款业务的基本程序。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公司借款业务,适用于会计部、结算中心及发生借款的各部门。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四、业务流程1、借款环节管理涉及部门及岗位 岗位岗步骤说明借款人填制《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注明资金用途,如为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报告单》,附于请示报告单之后,交部门部长。使用资金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原则上应使用支票部门部长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借款,审核相关单据,由借款人交总经理; 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如已列入《周付款计划》,检查申请使用金额与计划是否一致,核实一致批准该借款;如申请使用金额超出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如该借款未列入《周付款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审批金额超出《周付款计划》或未列入《周付款计划》,且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借款经办人将经授权审批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制单会计制单会计核实申请使用资金是否列入《周付款计划》,是否经授权审批,相关单据是否齐全。核实无误交会计部部长会计部部长审核借款相关单据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审核无误在单据上签字将经授权审批及会计部部长签字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出纳核实单据各栏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已经授权审批和会计部部长签字; 核实无误后,借支现金的,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填报金额支付现金; 借用支票的,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下时,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填报金额签发支票交借款人;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时,开具《支票付款通知书》,到结算中心办理付款,详见《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之"6-1公司付款管理"借支现金的,收取现金,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上签字确认;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业股份有限公司 往 来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将往来账按其基本性质分为两大类,应收款类和应付款类。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和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 第四条客户信息档案的建立由相关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第五条客户资料是客户管理的基础,由公司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访问、观察收集。业务人员对所了解的情况应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并及时到文管中心更新相应的客户档案。 第六条客户信息档案必须具备完整性、准确性、新鲜性。相关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定期保持沟通,相互反馈客户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客户走访标准,对不同资信的客户应指派人员定期走访,与客户保持联系,随时关注客户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部门经理。 第三章产品赊销管理 第七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应力争现款交易。若需要进行赊销,由业务部门经理根据客户资信情况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凡前次赊销款项在信用期限内未进行结款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或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凭相关权责主管签批的《出库单》的才能发货,对手续不规范的有权拒绝发货。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条财务部会计应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要求的回款期限,每月与销售凭证以及出纳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十一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回访(电话或上门走访),回访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权责主管,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如超过信用期限者,应按下规定处理: (一)超过结算期限15天时,经办业务人员应及时催收。 (二)超过信用期限15-20天时,经办业务人员应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 (三)超过信用期限30-45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权责副总,并指派人员上门催收。 (四)超过信用期限60天,并经催收无效时,应上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十二条业务员在外出收账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对无法回收的款项也应书面上报部门经理,真实反映客户的实际情况,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要求按期限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二)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三)不依规定转售或转售图利。

公司年报审计关联方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年报审计关联方占用 情况专项说明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 20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京审字[200×]第××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年×月×日签发了××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公司20×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公司实施于20×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20×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年×月×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 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 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 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 (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 (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 (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 (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

(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 (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 (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 (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第四章银行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 第十条企业按照《中国**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建立集团公司网上银行帐户体系的要求设置银行帐户。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帐户体系 (一)集团公司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集团一级账户的一般账户,作为集团公司的总帐户,该账户用于归集、运用集团公司资金。

浅谈如何加强往来款的管理演示教学

浅谈如何加强往来款的管理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主要原因是因它是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企业往来款项的管理出现严重的问题,那么就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单位资金的使用,导致企业的运作资金链出现问题!企业需要了解自身的往来款项管理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本文采用理论方法,针对往来款项的背景和意义、基本理论和特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等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最后对本论文做了全面总结。 关键词:往来款管理措施

目录 2.往来款项的基本理论及特点 2.1往来款的基本理论 2.2往来款的特点 3.往来款的风险和防范意识 3.1往来款的风险 3.2往来款的防范意识 4.往来款中存在的问题 4.1缺乏往来账款风险意识 4.2未能及时进行往来账款的财务核对与清理 4.3尚未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 5.进一步强化往来款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5.1强化财务管理风险意识 5.2企业应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查和核对制度 5.3正确设置往来账户,往来款项对账管理工作要有科学、合理的方法 5.4建立健全可行有效的往来账款内部

参考文献 引言 我国经济正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社会竞争的加剧,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销售,越来越多地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但是,信用危机使得企业之间相互拖欠款项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企业的往来款项增加。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原因,许多不属于往来款项的经济活动,也体现在往来款中,其结果也造成了往来款项的增加。现在有些企业只抓销售,忽视了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往来款项的比重越来越大,不仅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也会使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https://www.360docs.net/doc/139772010.html, 2008年03月12日23:28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各项内控和管理制度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 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贷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资金往来事项 第五条公司可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包括: 1.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 销售产品、商品; 3.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4.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5.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总结报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码:2008-029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号公告、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对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过程 公司于2008年7月1日收悉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通知后,立即将文件转发至公司董事、监事及各相关部门,监事会会同董事会秘书组织财务部展开全面检查,我们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是否存在“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等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也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未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二、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 三、公司相关制度的建立及完善情况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一步制定了制止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

关于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建议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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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为加强股份公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充分发挥股份公司现有资金的最大效益,新华信建议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该中心主要从事股份公司内部各公司的资金结算业务和内部资金管理工作。 一、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意义和作用 (一)资金结算中心成立的意义 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企业内部资金的管理机构,以集中管理的方式负责整个企业的资金结算、收付和调度,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通过资金结算中心,企业不仅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向,而且利用资金的整体优势,通过合理调剂资金、优化资金投向和结构等手段,减少资金的沉淀和浪费,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力图使资金结算中心成为企业为自己理财的“内部银行”。 (二)资金结算中心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 企业通过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分散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属单位的业务运作,这对确保资金安全稳健运作,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规范性,防范经营风险 结算中心通过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定,加强资金规范有序地运作,能够避免因分散管理在资金投向控制、筹措管理、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的无序性和盲目性,而给企业带来内部经营风险。 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结算中心集中分散的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不仅确保企业各成员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而且通过利用资金的整体规模,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加强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资金结算中心的成立,促使企业通过资金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规范有效运作,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程度。 因此成立资金结算中心有其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二、资金结算中心的两种基本运作模式 目前企业资金结算中心的基本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pdf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四条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防范资金占用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六条公司应防止公司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相关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公司与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八条禁止公司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公司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公司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上报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

关于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的提示

关于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的提示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2011年年度报告)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6年12月修订稿)》、《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12月修订)》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修订稿)》的规定,为更好的出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现提示如下: 一、正确区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1、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上市公司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 3、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 4、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5、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除此之外,应作为经营性资金占用披露。 二、正确界定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 包括: 1、实际控制人; 2、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3、控股股东; 4、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6、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三、正确使用报告格式 1、上交所上市的公司: 使用2012年8月14日发布的适用于上交所的参考格式; 2、深交所上市的公司: ●主板上市公司:参照上交所格式执行; ●中小板上市公司:参照深交所创业板格式执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使用2012年8月14日发布的适用于深交 所创业板的参考格式;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往来账款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预收、预付账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六类。 第二章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第三条应收款项指公司拥有的因销售、预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第四条对于因销售产生的应收款项,销售部为主要催收部门,对于外借形成的债权,财务部为主要催收部门。 第五条对于应收款项的管理: (一)业务部负责对客户资料调查,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以确定资信额度和信用期限。 (二)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协议对业务部或往来客户进行催款。 (三)公司财务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至业务部经理及相关领导。

(四)业务部同公司财务部积极配合做好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工作。 (五)回款形式以银行转账为主,避免接触现金,若有现金结款的,立即上交财务部,不得挪用和积压收款。 第六条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管理: (一)财务部在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在不确定收入时不得开具收入发票。 (二)开具发票价格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三)每月根据应收款项账龄进行账龄分析,确定坏账准备金额,并做出收账成本分析。 (四)销保部做好对客户资信档案的管理,对于资信额度较弱的企业,公司严格从发货程序控制,做到先收款后发货。 第七条应收账款催款程序: (一)销售部与财务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财务部做好应收款项金额明细表并与业务部核对,由业务部对客户进行催款工作。 (二)业务部提供客户联系方式,财务部核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在每月月底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金额。 (三)收到应收款项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财务部,经过财务部核对金额后入账,冲回应收款项账面金额。 第八条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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