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努力完成预征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要求

1、学历要求:我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性别要求:征集的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2012年女兵征集工作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3、年龄要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今年即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放宽到24周岁(今年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2012年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实行网上预征。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学信网预征报名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1210072051.html,(公网)和

https://www.360docs.net/doc/1210072051.html,(教育网))进行实名注册及网上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预征工作进程

1、5月5-25日:校内宣传、动员、报名工作阶段,由人武部组织,各院(系)对本院(系)的学生进行教育、宣传、动员,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填表、打印。各院(系)将填好的表格收齐盖章后交人武部。

2、5月25-30日:人武部组织预征对象身体初检,完成网上确认统计,办理《登记表》和《申请表》的相关审核签章手续,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3、6月1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备存,并将《申请表》确认盖章后交人武部。

4、6月30日前,人武部将报名预征对象的《登记表》和《申请表》返还给学生本人。

5、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登记表》和《申请表》。

学工部毕办

二○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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