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占中心校关于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方案

阳光占中心校

关于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发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顺县教育局(2009)83好文件为指导方针,以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为目的,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扬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二、考核对象

按上级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的在编在岗正式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德、能、勤、绩和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四、考核的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考核以中心校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优秀和基本称职各占15%,称职占70%。

凡有以下情形的绩效考核为不称职: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不合格的;2、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3、当年所带班级发生较大影响事故的;4、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又原13月工资(奖金)和绩效津贴的30%构成。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要按照教代会通过的考核方案为依据,按学年度的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分前半年和后半年两次发放。(2009年前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2008—2009学年度的考核结果分类发放)。后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预发,待下年度按考核结果发放前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时,对上半年度后半年预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长退短补。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要体现向一线教师倾斜。要结合当地情况,现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抽一定比例,用于班主任津贴。小学班容量在40人及以上的,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元,班容量在21—39人的,原则上每月不超30元,班容量在20人及以下的,原则上部超20元。

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的班主任津贴)÷全体教职工考核总分×本人考核分

4、确因某种原因请假在15天以上者,当月不享受奖励性绩

效工资,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法定假除外)。凡考核为不称职的教职工,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经批准提前离岗的教职工,不参加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规范后的津补贴全额发放。

七、考核的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以张斌柱校长为组长,中心校人员、小学校长以及教代会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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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考核领导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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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领导组成员

组长:张斌柱

成员:曹守富白先伟李占喜

任世荣张建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电话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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