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进行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宁波大学关于进行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宁波大学关于进行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关于进行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能模范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非学业因素评价每学年有4个及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等级;

2、获得过校级“十佳”学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其中之一一次(项)以上或其它单项奖项2次(项)以上;且学习成绩总积分在同专业年级前25%,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为良好以上;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已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资格;

4、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定;

5、毕业前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省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评选比例:毕业研究生按不超过5%的比例评选。本科毕业生按不超过4%的比例评选,专科毕业生按不超过3%比例评选。

三、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有关教师、学生的意见,制定相应细则。评选过程中要求各学院将评选标准、名额、程序办法、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各学院在12月1日前将评选结果送校就业指导中心,推选学生经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不合格,取消评选资格,

不予增补。名单经校领导最终审核后,报浙江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审批,最终以省教育厅发文为准。此文件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上报表格包括以下字段:学院、专业、姓名、学号、性别、学历、生源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获奖情况、德育情况。用EXCEL表格形式书面上报、学院盖章,送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203室,并发E-mail至

wanghongying@https://www.360docs.net/doc/1113276674.html,。

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0年11月10日关于进行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一、评选办法:

各学院在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的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比例为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4%。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全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将名单于12月1日前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处分;每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4项及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等级;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过省、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B、获得过学校十佳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C、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二等以上学校奖学金或同等条件捐赠奖学金; D、专科毕业生在按上述条件评定过程中,名额不足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3、总积分在同专业年级前30%(含30%);

4、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在良好以上。

三、被初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四、名单以EXEL表格形式用A4纸打印、学院盖章,送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203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wanghongying@https://www.360docs.net/doc/1113276674.html,),表格包含以下字段:学院、姓名、学号、性别、专业、获奖情况、成绩排名、德育评价、教育实习评价。

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0年11月10日

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模板】

省校系建〔2020〕6号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开展评选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河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春季应届毕业生的5‰推荐(不足1000人最多可评选4人,500人以下最多可评选2人)。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

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 1.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栏只需复制电子照片即可。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要按照《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校系建〔2016〕23号)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疫情期间,在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电子版送指定邮箱:(******) 地址:XX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36号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东校区艺术楼一楼大厅北侧系统建设处学生科。 附件:1.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大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格式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系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行为文明,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 4、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要认真审核每一位参评毕业生的综合表现。 2、优秀毕业生将以系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参评学生要如实向本系提交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各系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严格审查材料,各系要出据该生在校期间的各科成绩证明,并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 3、各系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表彰 被评选上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做为就业及以后评职、晋级、提职的参考材料。当年评选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公开宣传。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系务必于4月16日上午12:00之前按照要求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及《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EXCEL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1、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doc(一式两份);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xls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学校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位课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5、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6、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 7、在论文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给生产建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与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二、具体要求

1、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请与xxxx年xx月xx日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 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1、想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 览表(电子版)、吉林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业务部门签字”处为学院领导签字;“学生工作部门签字”处为学生处签字盖章(须学院填写评语)。 3.申请的同学必须提供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上相应材料,过期不侯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优秀毕业生评比方案

西吉职中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能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身体健康。 5、评选比例:按班级人数的6%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各毕业班按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政教处主任、毕业班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然后由主管校长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给予优秀推荐,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3、在校期间犯有错误,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造成一定影响者。 四、“优秀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以来各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单; 2、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西吉县职业中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五、评选原则 1、评选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民主。 2、评选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为五天。 六、名额分配如下: 2012级(1)班: 3人; 2012级(2)班: 3人; 2012级(3)班: 3人; 2012级(4)班: 3人; 2012级(5)班: 3人; 2012级(6)班: 3人; 2012级(7)班: 3人; 2012级(8)班: 3人; 2012级(9)班: 3人; 2012级(10)班: 3人; 2012级(11)班: 3人; 2012级(12)班: 3人; 2012级(13)班: 3人; 2012级(14)班: 3人; 西吉县职业中学 2015年5月16日

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12届省、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湘教通[2011]5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已通过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7、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8、省、市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2)两次(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二次; (2)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院系本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 %以内,省级优秀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种类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优秀应届毕业生分为省级(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校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两类。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3%,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20%中进行评选;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5%,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30%中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三)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各种院级以上表彰,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无不诚信表现记录; (六)在校期间考试或者考查课成绩考核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奖励办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3月份进行。各系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优中选优,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推荐,确定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 推荐人选名单在毕业生中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均一式两份),并以系(部、院)为单位集中报学生处。学生处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须报省教育厅审批,待省教育厅批准后,学校对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统一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审批表》均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应届毕业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预选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组织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申请者中产生初步人选,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测评,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并报本系团总支; 3、系部初审系团总支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并报送学院审批; 5、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学生处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是一项涉及到毕业生就业政策,关系到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参评对象在校期间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分制年级学生中,于违纪或学习成绩不佳,超过五年以上仍在读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上要求进步,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曾被两次以上授予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文明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感动校园”当选人物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教学计划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无补考;获四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一等奖学金,奖学金同一等级内不够评选规定次数时,可用一次高等级奖学金替代一次低等级奖学金;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合格

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通知模板

校政通〔2016〕3号关于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的 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三)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级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学校或学院级奖励。 -2-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一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在校期间三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第四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专科生: 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校第三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实习)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研究,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推荐人数控制在4%以内,优秀毕业生的批准人数控制在3%以内。 3.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张榜公布,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 4.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二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

系,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今年学校继续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应高于本专业学生发表论文的平均水平,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毕业前学校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4、对于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应给以积极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Document of selection methods for outstanding universi ty graduat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 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基本功扎实,有较强 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以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 专科生至少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

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 3.在择业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关系,表现不好者; 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 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好学生同等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 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管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宁波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0951农业推广 095108 渔业 初试:337农业知识综合二:《动物遗传学》,刘祖洞主编《遗传学》(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动物营养学与饲料学》,李爱杰主编《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中国农业出版社;《动物繁殖学》,王武主编《鱼类增养殖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835渔业领域技术综合 复试:《渔业经济学》,胡笑波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加试:鱼类学,《鱼类学与海水鱼类养殖》苏锦祥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095110农村与区域发展 初试:339农业知识综合四:《农村社会学》,李守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农业经济学》,雷海章主编《现代农业经济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管理学》,周三多,高等教育出版社; 836农村与区域发展技术综合 复试:《农村政策学》,谭向勇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加试:《发展经济学》,马春文,高等教育出版社,第2版;《区域经济学》高洪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版。 095113食品加工与安全 初试:338农业知识综合三:《食品卫生学》,轻工业出版社,2007;食品安全管理与法规:《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吴晓彤、王尔茂,科学出版社,2010年;食品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分析与检验》,康臻著,中国轻工业出版2006;837食品加工与安全技术综合:《食品安全性与分析检测》许牡丹,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复试:《食品微生物学》何国庆,丁立孝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食品营养学》孙远明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食品安全学》钟耀广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出版; 加试:《食品工程原理》廖世荣主编,科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食品化学》丁芳林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 0254国际商务 初试: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复试:《商务英语》卡宁海姆编著,王珍瑛、李剑宜译,青岛出版社2009年3月 加试:《西方经济学》(上、下册)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1251工商管理(MBA) 初试:《2012年MBA联考考试大纲与报考指南》、《2012MBA联考综合能力辅导教材》、《2012年MBA联考英语辅导教材》、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VIP专享】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名额分配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 通知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努力学习、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当前 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院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院级优秀毕业生按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 生人数的5%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按照《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办法》进行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待遇 学院对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

1.各系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本通知规定的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名单,经系领导审查后,报学院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报学院批准。 2.各系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 3.请各系务于2015年4月9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Excel电子版)、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院级一式一份,省级一式两份)报学院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2015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015年4月8日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我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研究生毕业生、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10%(研究生毕业生比例可由学院确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 5、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含)以上获得校级奖励,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励。 6、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另外,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

中商议提出初选人名单,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本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 3、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事务处; 4、学生事务处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四、几点要求 1、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 3、优秀毕业生报批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请将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电子文档(见附件)报送学生事务处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 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宁波大学研究生三年选词填空和完形填空,全部都找到原题了的,供大家参考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JAF) is a concise, self-contained, and up to date presentation of Rawls’ views. The book originated as a set of lectures for a political philosophy course that Rawls taught for many years at Harvard. In their most revised form, the lectures fully incorporated the reformulation of the theory of justice as fairness put forward in Political Liberalism (PL) of 1993. While JAF does not present any theoretical departures from PL, it deals with important topics Rawls never fully addressed before such as Marx’s critique of liberalism and the moral short-comings of welfare state capitalism. (A welfare state, unlike a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 or a liberal democratic socialist regime, he says, is incapable of realizing the main values of justice as fairness.) Rawls’ long-time readers will also be pleased to find that JAF includes careful replies to Sandel, Sen, Okin and other critics on issues ranging from health care to the legal status of gender differences. Much less dense than TJ, and far more perspicuous than the PL, JAF will surely be the text henceforth used to teach Rawls in political philosophy courses. Justice as fairness has strong ties to the social contract tradition: principles of justice conceived of as basic terms of social cooperation are to be selected in a fair choice situation (the "original position"). The justification of the principles proceeds in two stages. In the first, the principles are provisionally selected as specifying basic terms of social cooperation. In the second, it is demonstrated that the conception of justice codified by those principles has the required property of being stable. Rawls characterizes a conception of justice as stable when those brought up in a society effectively regulated or "well-ordered" by its principles would (by known laws of moral psychology) acquire a strong allegiance to basic social institutions. The need to meet this requirement has motivated Rawls in his recent thinking to pursue what he describes as a "political" conception of justice. According to Rawls, a pluralism of incompatible, yet reasonable comprehensive doctrines is characteristic of a society with liberal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A philosophical, religious, or moral doctrine is described as "comprehensive" when it includes "conceptions of what is of value in human life, and ideals of personal character, as well as ideals of friendship and of familial and associational relationships, and much else that is to inform our conduct, and in the limit to our life as a whole." Since no one comprehensive doctrine is endorsed by all citizens in a pluralistic society, no such doctrine can be used to justify terms of social cooperation that will be acceptable to all. Instead, a conception of justice must be purely political or "freestanding," drawing only upon certain fundamental ideas of personhood, society, and reason implicit in the public, political culture of a democratic society. These ideas are used to structure the original position. They are the shared point of departure for deliberation on principles; it is presupposed that all those who enter into the original position accept them. Only a political conception of justice, Rawls thinks, will be able to win the support of what he calls an "overlapping consensus" of reasonable comprehensive doctrines. The support of an overlapping consensus is necessary condition of a conception’s stability in a pluralistic context.

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长师院发〔201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才,进一步培育和形成优良学风校风,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表彰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1.校级优秀毕业生。 2.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指标 1.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10%推选。 2. 市级优秀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1%推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其他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3.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二)具体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 (1)学习勤奋,总评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包括考试和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较高。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大学期间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班前30%。 2.市级优秀毕业生

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其评选条件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 (2)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时间安排 1. 3月28日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审批表报学生发展与服务工作处1307办公室(含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证书复印资料),联系人:黄艳青,联系电话:72790138; 2. 3月29日-4月5日学校组织复审; 3. 4月7日-4月11日学校公示拟评选校级优秀大学毕业和拟推报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 六、相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市(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表附后) 2.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宁缺勿滥;要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1.评选范围:评选当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每年3—5月份。 3.评选比例: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研究生评选比例为5%,本、专科生及中专生为3%。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评选一人。“3+2”毕业生由其大专毕业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预选。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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