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教育学名词解释[1]

自考教育学名词解释[1]
自考教育学名词解释[1]

1. 教育: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上说,主要指学校教育,教育者根据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2.教育方针: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是确定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指导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略原则和行动纲领

4.课外活动课:外活动是中小学为实现学校教育目的,与课堂教学相配合,在课堂教学以外对学生身心实施多种影响的正规教育活动

5.教育科学:教育科学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为共同研究对象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是若干个教育类学科构成的学科总体

6、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

7、普通教育:主要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8、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9、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10、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11、教育结构:通常指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在内的各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组合和比例构成。

11、学校文化:是指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12、校风:是学校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统一体,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

13内发论:是个体身心发展动因的一种观点,内发论者一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14、多因素相互作用论: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15、发展关键期:是指身体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错过了关键期,训练的效果就会降低,甚至永远无法补偿。

16、遗传:是指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等的特点,也叫遗传素质。17、成熟:是指儿童个体生长发育的一种状况,指个体的生理和心理机能与能力都达到比较完备的阶段,即已由儿童成长发育为成人。其主要标志是:生理方面具有生殖能力,心理方面具有独立自主的自我意识。

18、环境:泛指个体生活其中,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按环境的性质来分,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按环境的范围分,可分为大环境和小环境。

19、人的价值:是指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得到肯定,人的作用得到发挥,人的尊严得到保证。

20、个性:亦称人格,指个体特定的心理特征,具有整体性与独特性。个性又是人的共同性与差别性在每个个体身上的具体统一。

21、心理断乳期:有些心理学家把少年期称为"危险期"或"心理断乳期"。22、教育目的: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

对受教育者的期望。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

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人才的总的

要求。

23、培养目标: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确

定的对所培养人的特殊要求,我们习惯上

称为培养目标。

24、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

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工作时,希望受教育

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

25、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是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的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26、德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

界观、价值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学生正确的思

想方法的教育。

27、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

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

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

28、体育:是授予学生健康的知识、技能,

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

识和体质,培养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

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

29、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

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

的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的教育。

30、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

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

教育。

31、学校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

织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对学生的成长

起着主导的作用。

32、教育能力:是指教师完成一定的教育

教学活动的本领,具体表现为完成一定的

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效率。

33、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的个性、

情绪、健康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品质等。

34、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

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

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35、课程: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

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

特指某一门学科。

36、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指

设计课程的种类。考试大论坛

37、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

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的"三

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

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基础课程是

必修的、共同的课程。

38、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

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

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

习。拓展型课程常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

39、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

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中央级教育

机关。国家级课程是一级课程。

40、地方课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

属二级课程。可安排必修课,也可开设选

修课。

41、学校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

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

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

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

生选择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

形式出现。

42、课程目标: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

最关键的准则,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

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43、教学计划:是指导和规定课程与教学

活动的依据,是学校课程与教学活动的依

据,也是制定分科标准、编写教科书和设

计其他教材的依据。

44、教学大纲:又称学科课程标准,是课

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

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

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与任务,知识的范围、

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法的

基本要求。

45、单轨制:以美国为代表的学制结构。

具体为自下而上的结构:小学、中学、而

后可以升入大学46、教材:是教师和学生

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包括教科书、

讲义、讲授提纲、参考书、活动指导书以

及各种视听材料。

47、课程实施:是指把课程计划付诸实践

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的课程目标的基本

途径。

48、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

理论指导下,为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

预期的课程目标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系

统化的教学活动的基本范型。

49、课程评价:是指检查课程的目标、编

订和实施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实现的程

度如何,以判定课程设计的效果,并据此

做出改进课程的决策。

50、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

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

51、智力:一般指人们的认识的能力,即

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能力,是认识活动中

表现出来的那些稳定的心理特征。

52、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

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指导学生

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体力,

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

性的过程。

53、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

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

工作的基本准则。

54、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

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

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

生动活泼的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

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5、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学要引导学生在

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

久地保持在记忆中,能根据需要迅速再现

出来,以利知识技能的运用。

56、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

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

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57、因材施教原则: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

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

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

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58、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学

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

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会用、学以致用。

59、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

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

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

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

60、讲授法: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

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包括讲述、讲

解、讲演三种方式。

61、谈话法:也叫问答法,是教师按一定

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

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

巩固知识的方法。谈话法可分复习谈话和

启发谈话两种。

62、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

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

获取知识的方法。

63、演示法:是教师通过展示实物、直观

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采取现代化视听

1

手段等,指导学生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演示的特点在于加强教学的直观性。

64、练习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知识去完成一定的操作,并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

65、实验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一定的仪器设备,通过条件控制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变化中获得知识的方法。

66、课的类型:是指根据教学任务划分课的种类。

67、课的结构:是指课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各组成部分进行的顺序、时限和相互关系。一般来说,构成课的基本组成部分有:组织教学;检查复习;讲授新教材;巩固新教材;布置课外作业等。

68、测验的效度:是指一个测验能测出它所要测量的属性或特点的程度。

69、测验的信度:又称测验的可靠度,是指一个测验经过多次测量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以及一次测量所得结果的准确性程度。

70、测验的难度:是指测验包含的试题难易程度。

71、测验的区分度:是指测验对考生的不同水平能够区分的程度,即具有区分不同水平考生的能力。

72、教学组织形式:是指为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教师和学生按一定要求组合起来进行活动的结构。

73、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

74、分组教学:就是按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把他们分为水平不同的组进行教学。

75、教学策略:是在教学目标确定以后,根据已定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组合有关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技术,以便形成具有效率意义的特定的教学方案。

76、学校德育:是教育者依据特定社会要求和德育规律,对受教育者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培养他们特定的政治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活动。

77、德育目标:是通过德育活动在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上所要达到的总体规格要求,亦即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的质量标准。

78、德育内容:是指实施德育工作的具体材料和主体设计,是形成受教育者品德的社会思想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它关系到用什么道德规范、政治观、人生观、世界观来教育学生的重大问题。

79、德育过程: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借助于德育内容和方法,进行施教传道和受教修养的统一活动过程,是促进受教育者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发展的过程,是个体社会化与社会规范个体化的统一过程。

80、德育原则:是根据教育目的、德育目标和德育过程规律提出的指导德育工作的基本要求。

81、德育方法:是为达到德育目的在德育过程中采用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和。

82、陶冶法:通过创设良好的情境,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品德的方法。有人格感化、环境和艺术陶冶等。

83、说服法: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方法。包括讲解、谈话、报告、讨论、参观等。84、班级:是一个复杂的小社会体系,是学校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学生从事集体活动、结交好友的场所。

85、班级管理:是教师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采用一定的手段措施,带领班级学生,对班级中的各种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教育目标的组织活动过程。

86、班级常规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去管理班级的经常性活动。

87、班级平行管理:是指班主任既通过对集体的管理去间接影响个人,又通过对个人的直接管理去影响集体,从而把对集体和个人的管理结合起来的管理方式。

88、班级民主管理:是指班级成员在服从班集体的正确决定和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参与与班级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

89、班级目标管理:是指班主任与学生共同确定班级总体目标,然后转化为小组目标和个人目标,使其与班级总体目标融为一体,形成目标体系,以此推进班级管理活动、实现班级目标的管理方法。

90、班风:一个班集体舆论持久作用而形成的风气,是班集体大多数成员的精神状态的共同倾向与表现。

91集体主义教育原则:指培养孩子先人后己或先公后私,一切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关心、爱护集体中的每个成员的思想,这是德育的核心内容之一。

92、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人的生命整体,超越人的自然素质,建构个体主体精神,进而促进个体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教育。其价值取向是,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交流,最终成为一个“完整” 的人。

93、教育制度:指一个国家各类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和及其正常运行所需的种种规范或规定的总和

94、虚拟学校:学校教育不再受到地域、课程、经济和文化的限制,英特网的使用改变了教师、学习者和教材三者之间的核心关系,使有指导的和自我引导的远距离学习成为了现实。英特网打开了虚拟学校的大门,这种运用信息和通讯技术为学习者直接提供学习机会的教育改革,向传统教育提出了挑战。

95、范例教学:德国瓦根舍因的范例教学是借助精选教材中的示范性材料使学生从个别到一般,掌握带规律性知识,并发展其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

96、形式教育说:课程论中另一个长期引起争论的问题,是怎样看待知识在教学中的作用。一种观点认为,选择某种知识作为课程.就是因为这种知识可以训练人的智力,使人变得更聪明。这就是所谓的“形式教育说”97、实质教育说:关于知识在教学中的作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选择某种知识作为课程的原因,就在于这种知识本身的价值。知识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探求真理的钥匙,人们掌握了知识,就可以利用它去实现自己的各种生活目的。教育学上把这种观点称为“实质教育说”

2

教育学综合名词解释汇总

教育学综合名词解释汇总 名词解释: 1、教育先行:教育先行就是要求教育要面向未来,使教育在适应现存生产力和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适当超前于社会生产力和政治经济的发展,其中一是教育投资增长速度应当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二是在人才培养上要兼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近期与远期的需要,目标、内容等方面适应超前。 2、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的基本主张是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教育的最高宗旨,教育目的应当依据社会的要求来确定。代表人物:涂尔干、孔德等。 3、终身教育:它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星期,70年代产生广泛影响,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朗格郎。终生教育强调教育史贯穿人的整个一生及人的发展各个阶段的持续不断的过程;终生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养成学习的习惯和继续学习所需的各种能力。 4、教师专业性发展: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品质的成长发展的过程,也是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成为专业人员并在教学中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教师职业专业化和教师教育专业化。其中教师职业专业化只能是通过教师教育专业化来实现。 5、先行组织者:奥苏贝尔提出的。是先于学习任务呈现的一种引导性材料,它的抽象、概括和综合水平高于学习任务,并且与认知结构中原有的观念和心的学习任务相关联。其目的是为新的学习任务提供观念上的固着点,增加新旧知识之间的可辨别性,以促进学习的迁移。 6、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在全国第一次教育讨论会上,蔡元培明确提出新的教育方针,提出“五育并举”的思想。包括军国民教育(军国民教育即军事体育)、公民道德教育即德育、实利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即智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美感教育亦称美育)。。“五育”并举的教育就是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教育,是符合当时历史发展要求的,是对封建教育及半殖民到半封建教育宗旨的否定,在教育思想史上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从人才培养看,也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规律。 7、苏格拉底法:苏格拉底在教学中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方法,一般称为“苏格拉底法”,苏格拉底将它称为“产婆术”。苏格拉底法可以分为四个部分:讥讽、助产术、归纳和下定义。所谓“讥讽”,就是在谈话中让对方谈出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看法,然后揭露出对方谈话中的自相矛盾,使对方承认自己对这一问题实际上一无所知。所谓“助产术”,就是用谈话法帮助对方把知识回忆起来,就像助产婆帮助产妇产出婴儿一样。所谓“归纳”,是通过问答使对方的认识能逐步排除事物的个别的特殊的东西,揭示出事物的本质的普遍的东西。从而得出事物的“定义”。这是一个从现象、个别到普遍、一般的过程。 8、《初等教育法》:1870年,英国国会正式颁布“初等教育法”(Elementary也称福斯特法案)。这是英国国民教育制度正式形成的标志。 ⑴提出在全国各地5-12岁普及义务教育; ⑵国家仍然保留国民教育,特别是初等教育辅助权,监督权; ⑶将全国分成若干学区,每学区建立可征收税收,地方教育局领导地方教育,承认英国私立教育机构,认为这是国家教育的一种类型; ⑷宗教科目与世俗科目分离。 9、学习动机:是指激发个体进行学习活动、维持已引起的学习活动并致使行为朝向一定的

自考法学概论的所有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我国的)国家公务员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上市公司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0.条约 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社会主义法律适用 2.国家机构 3.继承权 4.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5.外交机关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 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包括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与公民人身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7.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38.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0[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 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意识 36 是统治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任何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 37.行政处罚 37 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周三多版管理学必背名词解释考研复习期末复习

周三多《管理学原理》名词解释 1.管理: 管理是管理者为了有效实现组织目标、个人发展和社会责任,运用管理职能进行协调的过程。 管理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管理应当是有效的; 管理的本质是协调; 协调是运用各种管理职能的过程。 2.管理的职能: 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 3.管理的自然属性: 管理的出现是由人类活动的特点决定的;管理是人类社会劳动过程中一种特殊职能;管理也是生产力。 4.管理的社会属性: 管理是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进行的具有特殊职能的活动;管理从来就是为了统治阶级、生产资料所有者服务的;管理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应; 5.管理者的角色: 人际角色(代表人、领导者、联络人)、信息角色(发言人、监督者、传播者)、决策角色(企业家、风险应对者、资源分配者、谈判人) 6.管理者的技能: 人际技能:成功与别人打交道并与别人沟通的能力。 技术技能:运用管理者所监督的专业领域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 概念技能:把观点设想出来并加以处理以及将关系抽象化的精神能力。 7.中国古代管理思想: 宏观的治国学和微观的治生学。顺道、重人、人和、守信、利器、、对策、节俭、法治。 8.泰罗制的三个观点: ①科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达到最高工作效率; ②达到最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代替旧的经验管理; ③实施科学管理的核心问题是,要对管理人员和工人在思想上和精神上来一个彻底的变 革。 9.泰罗制的五项制度: ①对工人提出科学的操作方法,以便合理的利用工时,提高工效; ②在工资制度上实行差别计件工资制; ③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拔、培训和提高; ④制定科学的工艺规程,并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利推广; ⑤将管理和劳动分离,管理工作称为计划职能,工人的劳动称为执行职能。 10.泰罗制的四点评价: ①将科学引入管理领域,并创立了一套具体的科学管理方法,这是管理理论的创新,为 管理实践开辟了新局面; ②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适应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由于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的分离,使管理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有了实践基础; ④把人看做纯粹的“经济人”,而忽视了工人之间的交往以及工人的感情、态度等社会 因素的影响。

教育法学

教育法学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题 1.教育法的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2.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3.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4.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 补救的法律制度。 5.教育法的遵守: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6. 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7.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8.法律上的教师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的约束,它是依法产生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 9.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而应当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二、简述题 1.为什么说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教育法规定的事项,是表达国家对于教育的要求和意志的,为此,该事项具有公认而确定的效力,即公定力,他人不得自行否定其效力。这与民法、刑法相比是截然不同的。民法和刑法一般都涉及当事人双方,如原告和被告双方,最后依据民法、刑法裁决。教育法则不然,它所规定的大多数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一般都具有不对等性,也就是说,不论这种关系的对方意见如何,只要国家机关依法下达了指示或命令,这种法律关系就形成了,关系的相对方就必须履行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任何个人无权否定教育法规定的法定效力。 2.学生提起申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首先,提起申诉的人必须是不服学校处分或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学生本人,如果学生年龄小,可由监护人代为提出。 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被申诉人,包括作出不利处分的学校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学校或教师。 再次,提出申诉的事项必须在教育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受理范围内。 最后,提出申诉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3.教师聘任制有哪些特征? 1)教师聘任是教师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 (2)以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3)聘任双方依法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学生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018年4月自考00453教育法学试卷及答案解释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教育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453)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教育法最早起源于 A.文艺复兴后的西方国家 B.19世纪下半叶 C.二次大战前 D.二次大战后 2.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A. 《高等教育法》 B.《义务教育法》 C.《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3.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学校是 A.国家举办的中等及以下学校 B.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 C.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 D.中外合作举办的学校 4.我国教育法的最高法源是 A.<(中华人民共和冒教育法》 B.《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体制改革酶决定》 5. 教育行敢法律关系反映的是冒家与教育的 A.纵向关系 B.横向关系 C.平等关系D.非从属关系 6.接照《教掰法》的规定,目前我国教师的身份是 A.公务员 8.国家千部 C.专业人员D.普通劳动者 7.下列应当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形是 A.受到行政处分 B.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C。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 D. 被行政拘留. 8.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童工是指从事雇佣性劳动,但年龄 A.来满l2周岁的人 B.未满l4局岁的人 C.未满l6周岁的人 D.未满18周岁的入 9. 13周岁的壬莱有多次偷窃行为,家长、学校已无法有效管教,可以

管理学原理试卷及答案

管理学原理试卷及答案 篇一:管理学原理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7小题,每小题3分,共21分) 管理 目标管理 预测 决策 人员配备 激励 控制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管理的性质不包括() A.二重性 B.科学性 c.理论性D.艺术性 2.人们常说,身体是“三分治七分养”,对于这件事() A.反馈控制比前馈控制更重要B.现场控制比反馈控制更重要c.反馈控制比现场控制更重要D.前馈控制比反馈控制更重要3.打电话请供应商来换一台同目前用坏的机器一样的设备,这是设备的简单替换问题,需要的管理技能主要是()

A.概念技能和技术技能 B.人际技能和技术技能 c.技术技能D.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 4.差别计件工资制是()的内容之一。 A.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B.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 c.韦伯的行政管理理论D.现代管理理论 5.没有一个固定的信息中心,成员之间总是互相传递信息的是() A.园型沟通B.y型沟通 c.全通道型沟通D.轮型沟通 6.根据计划的明确性,可以将计划分为() A.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B.战略性计划和战术性计划 c.具体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D.程序性计划和非程序性计划 7.()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反映有预计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 A.经营预算B.投资预算 c.财务预算D.成本预算 8.目标的制定要有一定的高度和难度,这体现了目标的() A.差异性B.层次性 c.时间性D.先进性 9.某企业制造并销售单一成品,固定成本总额为60万元,产品售价为每件30元,单位变动成本为10元,该企业的盈亏平衡时的产

法律名词解释

国体: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实现自己的统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和基础),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保障)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特点:1、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是国家机关实施职能的活动。 2、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一个中心,两个中心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原则性:指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必须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邓小平立法思想为指针。 灵活性:就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到实现原则所必需、许可的各种具体形式、方法和步骤。严肃性:指法律必须具有权威,“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制定、生效,就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的不变,决不能朝令夕改。 连续性:是指创制、修改、补充法律时应当保持与原有法律在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衔接,法律应当吸收或保留原法律中那些合理有用的成分。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阶段: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完备阶段。 准备(起草)阶段:包括立法动议的形成、草拟法律草案条文,修改、补充法律条文,征徇有关单位和个人意见等。 确立(形成)阶段: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和审议;法律审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完备阶段:包括法的解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等。 系统化:指采用一定的方式,对已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归类、整理或加工,使其集中起来作有系统的排列,以便于使用的活动。 法律(规)整理: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汇编:指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如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类别或问题的性质,按照效力层级、时间顺序,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 法律编纂:是指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的全部现行法律顾问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制成更加完善并具有特定结构的、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法律。 法律的实施:指通过一不定期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律的适用: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行使权力的专门活动。 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教育学专业名词解释收集汇总大全

名词解释收集汇总大全 1、广义的教育: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具有教育作用。 2、狭义的教育:是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 3、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 4、普通教育:主要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5、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6、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7、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 8、教育结构:通常指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在内的各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组合和比例构成。 9、学校文化:是指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10、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创立的,其核心概念是“人力资本”,它指的是人所拥有的诸如知识、技能及其他类似的可以影响从事生产性工作的能力,它是资本的形态,体现在人身上,属于人的一部分。 11、校风:是学校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统一体,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 12、个体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变化过程,特别是指个体的身心特点向积极的方面变化的过程。 13内发论:是个体身心发展动因的一种观点,内发论者一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14、外铄论:是个体身心发展动因的一种观点,外铄论的基本观点认为,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 15、多因素相互作用论: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16、发展关键期:是指身体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错过了关键期,训练的效果就会降低,甚至永远无法补偿。 17、遗传:是指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等的特点,也叫遗传素质。 18、成熟:是指儿童个体生长发育的一种状况,指个体的生理和心理机能与能力都达到比较完备的阶段,即已由儿童成长发育为成人。其主要标志是:生理方面具有生殖能力,心理方面具有独立自主的自我意识。 19、环境:泛指个体生活其中,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按环境的性质来分,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按环境的范围分,可分为大环境和小环境。 20、人的价值:是指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得到肯定,人的作用得到发挥,人的尊严得到保证。 21、个性:亦称人格,指个体特定的心理特征,具有整体性与独特性。个性又是人的共同性与差别性在每个个体身上的具体统一。 22、心理断乳期:有些心理学家把少年期称为“危险期”或“心理断乳期”。 23、教育目的: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 24、培养目标: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确定的对所培养人的特殊要求,我们习惯上称为培养

2017年4月全国自考《教育法学》试题与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1998年制定的教育法律是() A、《教育法》 B、《高等教育法》 C、《职业教育法》 D、《义务教育法》 2、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的政府规章 C、教育部门规章 D、教育法律 3、我国的地方权力机关是() A、各级党组织 B、各级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各级政协 4、学校管理工作的中心是() A、学籍管理 B、教育管理 C、行政管理 D、经费管理 5、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 A、教育部门规章 B、教育行政法规 C、地方性教育法规 D、教育法律 6、下列教师资格中,可以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通用的是() A、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B、小学教师资格 C、初中教师资格 D、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7、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小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A、半小时 B、一小时 C、一小时半 D、两小时 8、下列虽从事雇佣性劳动,但不属于童工的是() A、12周岁的人 B、14周岁的人 C、15周岁的人 D、17周岁的人 9、依照我国现行学制,高中阶段的修业年限为() A、2年 B、2至3年 C、3年 D、4年 10、设立实施本科教育的高等学府,其审批机关是() A、国务院 B、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11、我国义务教育的年限是() A、6年 B、9年 C、10年 D、12年 12、下列选项中,有权确定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的是() A、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B、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D、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3、成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 A、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B、培养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C、发展科学技术与文化 D、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14、成人教育的主要办学主体是() A、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B、企业和事业单位 C、其他社会力量 D、公民个人 15、对地区成人高等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是() A、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B、各部委和各行业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及成人教育管理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及成人教育管理部门 16、将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列入国家教育基本制度的法律是() A、《教育法》 B、《学位条例》 C、《义务教育法》 D、《高等教育法》 17、我国的“学位法”是() A、《教育法》 B、《高等教育法》 C、《考试法》 D、《学位条例》 18、我国设立教育督导机构的最低行政区划级别是() A、省 B、市(地) C、县(区) D、乡(镇) 19、教育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是() 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关系 C、诉讼法律关系 D、刑事法律关系

《管理学原理》总复习

A, 题型: 一、 单项或多项选择题 二、 判断题 三、 名词解释 四、 简答题 五、 论述 / 案例分析 B,复习内容 一、选择 1. 中层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是( )。 A 、战略管理; B 、现场管理; C 、组织协调; D 、开拓创新; E 、组织实施 2. 之于管理,最形象的描述是( )。 A 、艺术; B 、科学; C 、知识; D 、能力; E 、以上都不是 3. 下面几项,能够被列入技术技能范畴的是( )。 A.生产技能 B.财务技能 C.营销技能 D.协调技能 E.激励技能 4. 下列属于在整个组织的管理活动中,领导者发挥的主要作用的有( )。 A.协调作用 B.指挥作用 C.打击作用 D.激励作用 E.宽容作用 5. 根据“双因素理论”,激励因素的缺失将导致员工( )。 A.满意 B.没有满意 C.不满 D.很不满 6. 决策过程中,不能只是着眼于需要,而不考虑可能性,这一观点体现 装 订 线

了决策的()。 A. 可行性的原则 B. 系统性的原则 C.对比择优原则 D. 风险性 D、下属部门工作非管理特征明显; E、以上皆是 7.行为科学最基本的理论核心是()。 A.动机激励理论 B.组织与冲突理论 C.企业管理中的“人性”理论 D.领导方式的理论 8.培训和发展项目是否有效的检验标准是( )。 A、培训是否影响生产工期; B、培训者是否实现了教学目标; C、被培训者的工作绩效在培训后是否得到了提高; D、被培训者实际工作能力提升; E、被培训者是否乐于参加培训 9.中层管理者比基层管理者更多地依靠() A.正式权力与沟通技巧 B.个人权力与技术技能 C.人际关系技能与技 术技能D.沟通技能与人际关系技能E.规划能力 10.20世纪80年代以来产生了许多组织变革举措。下列属于这些举措的 有()。 A.组织文化多样化 B.组织结构扁平化 C.组织运行柔性化 D.组织协作团队化 E.大企业内部的“小企业化经营” 11.为了强调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和决策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由此而 提出的 论断是____ 。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

1 .卫生法 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卫生法律关系 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是指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它是卫生立法的基础,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4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卫生权利和承担卫生义务的人。 5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6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8 .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Medical staff)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

损害的事故。 9 .医学会 是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医学社会组织。医学会是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专门机构。 10.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11.知情同意权 是指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 12.药品管理法 是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药品标准 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定依据。 14. GMP 是英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译文简称。 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系统的、科学的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15. GSP

教育学名词解释总汇

教育学名词解释总汇 教育 1.教育: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的教育。狭义的教育 则是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 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2.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 3.教育者:是指对受教育者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作用的人,包括学校教师,教育计划,教科书的设计者和编写者,教育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教育活动的其他人员 4.教育内容:是教育者根据教育目的,经过选择和加工,用来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物。 5.教育措施:是教育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它不仅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所采用的教和学的方法,也包括进行教育活动时所使用的一切物质条件。 6.教育科学:是指研究教育规律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 7.教育规律 8.教育结构:通常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在内的各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组合和比例构成,以及不同性质的专业之间的比例构成。 9.教育观念:是教育者的教育价值观,教育理想,教育目的的总和 10.教育理念:是教师在对教育本职工作理解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教育的观念和理性信念。 11.教育目的: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才的总的要求。是国家为培养人才而确定的质量规格和标准,他是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者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的。他能反映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是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 12.教育方针:是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他由三部分组成:教育的性质和方向;教育目的;实现教育目的的途径和根本规则。 13.教育能力:是指教师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本领,具体表现为完成一定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效率,教育能力是教师的基本能力。 14.教育目标:是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要求,它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自己学校的性质及任务,对培养对象提出的特定要求。 15.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得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义务教育也称强迫教育,是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它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基础性的特点。 16.学校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由教育之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具体的教育对象,和特定的教育场景来选择教育内容,组织教材和教学活动,并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来对学生施加影响17.制度化教育:是指正规教育,也就是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并且除了普通的学术性学习以外,还包括适合于全日制职业技术训练的许许多多专业课程和机构。 18.普通教育:是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19.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20.素质教育: 21.教育的终身化:终身教育是适应科学知识加速增长和人的持续发展要求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他的本质在于,现代人的一身应该是终身学习,终身发展的一身。 22.教育的多元化:是对教育的单一性和统一性的否定,它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多元化在教育上的反映,具体表现为培养目标的多元化,办学形式的多元化,管理模式的多元化,教学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标准的多元化等。23.教育技术的现代化:是指现代科学技术在教育上的运用,并由此引起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化。

(完整版)教育法学题库及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复习题本科 一、单选 ( A ) 1.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_____。 A.《教育法》 B.《教师法》 C.《宪法》 D.《义务教育法》 ( C ) 2.教育法律规范由三个要素构成,即_____。 A.条件、内容和处理 B.假定、责任和制裁 C.假定、处理和制裁 D.处理、责任和制裁 ( C ) 3.根据宪法和法律(包括教育法律)授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_____。 A.教育基本法 B.单行教育法 C.教育行政法规 D.教育行政规章 ( A )4.根据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学校事故一般适用_____。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 B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_____。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 B )6.一般说来,教育法规的解释可以分为_____和_____两种。 A..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B.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 C..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D..学理解释和司法解释 ( C )7.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是著名的宗教改革运动领袖是_____。 A.加尔文 B.胡格诺 C.马丁·路德 D.林肯 ( D )8.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权的结构一般由_____组成。 A.家庭教育权、学校教育权、教师教育权组成的 B.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学生教育权组成的 C.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教师教育权组成的 D.国家教育权、家庭教育权、社会教育权组成的 ( A ) 9.教育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_____。 A.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 B.教育法律现象的存在 C.教育法律制度的存在 D.教育法律意识的存在 ( D ) 10.《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系指______到______岁的中国公民。 A.0——16 B.0——.14 C.0——15 D.0——18 ( D )11. 1995年,_____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 教师法 B.高等教育法 C.义务教育法 D.教育法 ( B )12.《教师法》属于______。 A. 法律 B.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规章 ( D )13.《教育法》中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____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

管理学原理论述题参考答案

管理学原理论述题参考答案 这是整理的管理学原理论述题参考答案,判断和名词解释可以按照提纲复习。?论述题?1。请谈谈你对企业管理的理解和体会。 答:企业管理就是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效合理配置的手段。只要能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就是最好的管理,企业管理是个很概括的概念!简单的说就是能让企业,以正常的模式运行!实现企业利润,?如何运用人才和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发展战略,让公司所有员工团结一致,互助友爱,积极向上,把公司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采纳一切对公司有利益的建议和批评,让公司在短期内成为规模。并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其实企业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作为企业管理者,如何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利,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在现代社会,企业管理是一门学科.说穿了,企业管理就是用一种合理的方法,使员工即听从你的,而又对你没有反感,这其中的方法就是艺术.企业管理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它的领域很广泛,包括几个分支。如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等。企业管理是先有了理,再有管。理即制度,管即措施.要想管理好企业,应先制定出合理的制度,然后再制定出措施,如员工违反的哪一条制度该怎么办,如何处置;企业管理目的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的同时使的顾客达到最高的满意度,就是通过合理组织协调机制,科学的管理机构和严密的规章制度,对于一个企业的人。财.物进行合理,科学,严密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企业所需要达到的目的, 2。企业的目的是什么?谈谈你对企业宗旨的理解。P81-82?答,企业的目的是创造利润,并且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企业的宗旨是关于企业存在的目的或对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应做出的贡献的陈述,有时也称为企业使命,企业宗旨不仅陈述了企业未来的任务,而且要阐明为什么要完成这个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行为规范是什么。一个良好的宗旨陈述应包括五方面的内容:1。应该明确企业是什么和希望成为什么;2。在战略上允许企业创造性地发展,而在战术上限制企业进行一些冒险行为;3.使本企业或机构有别于其他同类型的企业或机构;4。应指出作为评价企业现在和未来活动的框架;5.陈述应该准确明白,易于被整个企业或机构所理解。概括起来说,宗旨陈述应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顾客,产品/服务,市场,技术,关注生存、增长和盈利,哲学,自我意识,对公共事业的关注和对企业内部职工的考虑。 3.管理者的工作与角色有哪些?P5,11?答:管理者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如监工、领班、部门负责人、行政官员、副总裁等),他们动用人员和资源来完成组织及其下属部门的工作任务。无论是在领班一级还是在高层经理一级,当我们讨论管理者时,总是集中于探讨共同的管理职责——确保通过许多人的努力,以实现较高的工作绩效。工作绩效的实现正是通过管理——计划、组织、领导以及控制资源的使用,以实现工作目标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正如管理学家亨利.明茨伯格所说的,当一位管理者是最重要的工作:“没有什么工作会比管理者的工作对我们的社会更为重要的了.正是管理者决定我们的社会机构能否为我们提供有效的服务,或者他们是否浪费我们的才能和资源." 管理者必须准备承担的角色包括3个类型。管理者的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包括与工作单位内部和外部人员的交往。信息方面的角色包括传播、接收和分析信息.决策方面的角色包括利用信息来进行决策、解决问题,或者把握机遇。?4。企业为什么要研究非正式组织?(你怎么看待组织中的小团体,小宗派)P112-113?每一种正式结构的背后都存在一种非正式结构。这是一种“影子"组织,由组织成员之间非正式的但往往是很重要的相互关系组成。 由于组织的复杂本质和对绩效要求的持续变化,非正式组织在完成必要工作方面很有帮助。通过非正式结构自然而然地自发联系,人们得以进入情感支持和产生友谊的人际关系网,以满足重要的社会需要。他们也从与其他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和任务的人的接触中获益。通过人们在工作日和各种非结构环境中的非正式接触,就可以进行有价值的学习和知识共享。?当然,非正式结构也有潜在的弱点。它们可能容易受到谣言的影响,传递不确切的信息,产生对变革的抵制,甚至转移重要目标的工作努力.那些感觉被排除在非正式群体之外的人会滋生不满情绪。?5.简述扁平化组织结构的特征。P120-123?答:现代的企业大都倾向于采用扁平组织结构?1。扁平结构的主要优点.?(1)节省管理费用开支.(2)高层领导可以较容易了解基层情况.(3)有利于促进基层管理人员的成长。(4)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程度。(5)纵向沟通联系渠道缩短,可以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和减少信息失真.

最新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名词解释

1、教育法:教育法是调整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国家机关所实施的教育管理活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进行的办学活动、公民的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组织和公民所从事的与教育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学生或其家长、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主要的规范内容。 2、依法治教: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各方主体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享有教育方面的权利,同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自己做出的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3、政策:就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任务和经济任务,以整个社会代表者的身份,为实现对社会的国家领导和为处理国内外事务而制定的行动方针、路线和原则。 4、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具有如下特征:(1)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和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基本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发布的,通常规定和调整某一方面带根本性、普遍性的法律。 6、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行使其职权的一种表现,也是使其行政权得以通行的必要措施。 7、教育法律体系: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就其性质和内容而言,它是国家制定的,以教育内外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广义的立法:是泛指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9、狭义的立法:是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特定、具体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10、立法程序:法律制定的程序又称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骤。法律制定的法定程序是不同的,但是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如下四个步骤:(一)法律议案的提出。(二)法律草案的审议。(三)法律的通过。(四)法律的公布。11、学校的法律定义: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12、组织机构:是指一群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的,根据其活动本身的性质要求而在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成员之间形成的权责分工和相互关系结构。 13、学校及领导体制:有时也指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核心。它反映的是学校内部的管理权力与责任在党、政、群之间不同的分配关系。在这种分配的教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分工是建立在法规原则的基础之上,协作是建立在利益原则、情感原则、指令原则的基础之上。一般来说,学校领导体制主要包括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的关系。14、办学自主权: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不同于民法上的或行政法上的权利,它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一般叫做办学自主权。办学自主权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专有的权利,是教育机构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 15、学业证书:是对受教育者学习经历、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等的证明,是国家承认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经批准设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学业证书的权利,对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16、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的主要内容,它具有普适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点。法律规范的普适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点是通过它的特点的逻辑结构而实现的。具体的讲,法律规范是由三个要素所构成,即假定、处理和奖惩。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只有合乎特定的条件,出现特定的情况,才能适用特定的法律规范。 同时假定必须明确,否则,就不能得到正确的适用。 17、教育法体系:法律体系是以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为基 础,以部门法为主体,以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不同的法律 规范构成的不同层次为结构,以和谐一致的内容和完整统 一的形式所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教育法体系是法 律体系中的一个子体系,就其性质和内容而言,它是国家 制定的,以教育的内外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 综合。同法律体系一样,教育法体系并不是一国现行法律 规范的简单相加,教育法必须反映国家的意志,反映教育 发展规律的要求,反映教育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 其他要素的关系。教育法要正确的反映这些关系和要求, 就不能随意制定,就必须是以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 指导思想,以不同内容的法律规范组成的若干部门法为横 向结构,以不同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不 同层次为纵向结构的严密、完整、协调发展的一套法律规 范。 18、法律文本:法律文本是法律文件的主体内容,文本中 的规范性内容和非规范性内容必须经过一定的结构才能 形成完整的法律。文本按层次可分为章、节、条、款、项 等,按性质可分为总则、分则、罚则、附则等。总则一般 是法律文件的开端部分,主要规定该法律的立法目的、立 法依据、任务、原则、使用范围和实践效力等内容。总则 是整个理论的法律概括。分则是法律文件的实质性部分, 一般规定该法律的具体的各个部分内容,如支持、保护、 发展或者禁止、限制、取缔的内容,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允 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等等。罚则是对分则中禁止实施 的行为所规定的制裁措施。在教育法律、法规文件中,由 专设法则部分的,也有只用相应条款加以规定而不设专章 的,也有把奖励和处罚合起来单设专章的。附则是关于法 律的实施规定,如法律的公布时间和生效日期,法律的废 除、修改程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有的法律文件 有负责专章,也有的仅用最终条款来规定这些内容。 19、法律渊源:法律渊源简称法源,人们往往从不同的意 义来理解法律渊源这一概念。在法学著作中,人们一般是 从形式意义来使用法律渊源这一概念,它指的是根据法律 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法律类别。法律渊源是法律规范 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社会组织规范的一个重 要标志,只有体现国家意志并具有代表这种意志的某种特 定形式的社会规范,才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20、法律实施:法律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 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实施法律规范 的活动。因此法律实施的过程就是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 的具体运用、贯彻和实现的过程,就是将法律中设定的权 利与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中的权力与义务关系,并进而将 体现在法律中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的过程。法律 的实施具有两种方式,即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21、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基本方式。广 义的法律适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 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法律 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的活动。法律适用的专门机 关可以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 判机关。 22、法律的遵守:法律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 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它们的 行为都是合法的行为,而不是违法的行为。 23、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条的规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 命。”这是教师的法律概念。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l)教师是专业人员,这是对教师身份特征而言的。教 师必须具备专门的资格,符合特定的条件。主要有:一是 教师要达到规定的学历;二是教师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 识;三是教师要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有关规定,如语言表 达能力、身体状况等。教师必须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这是对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 的。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 本的条件。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承担其他职责的同 时,也承担教育教学职责,并达到教师职责基本要求的人 员,也可以认为是教师。(3)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 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这是 对教师的工作目的而言的。 24、教师权利:教师权利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 有的权力,是国家对教师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 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法 律上教师的权利包括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以及要求 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 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25、教师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 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必须做出或不做出一 定行为。教师做义务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必须做出一定行 为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不做出一定行为的义务。(2)绝 对义务和相对义务。绝对义务是指一般人都应承担的义 务,相对义务是指特定人承担的义务。(3)第一义务和第 二义务。第一义务是指不侵害他人的义务,第二义务是指 由于侵害他人的权利而产生的义务。 26、教师培训:教师培训的一种继续教育。教师培训是相 对于职前教育而言的,它也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补偿、更新知识的功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帮 助教师提高学历水平;二是了解教育科研的新成果,充实 专业文化知识,提高教学技能。教师培训制度是提高教育 教学质量的前提和条件。 27、教师培养:教师培养是指专门教育机构为各级各类学 校教师的补充更新而进行的一种专业性学历教育,属于教 师的职前教育。在当前世界范围而言,师资培养教育大体 上可分为以下三类:“定向型”师范教育,即在独立设置 师资培养机构培养师资,其培养目标是定向,以前苏联为 代表。“开放型”师范教育,即在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师资, 以美国为典型。“混合型”师范教育,即在一个国家同时 采用“定向型”、“开放型”两种师范教育体制。日本、欧 洲都采用这种制度。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定向型”师 范教育,各级师范院校成为师资培养的主体。但根据我国 《教育法》的规定,非师范学校也承担培养中小学教师的 任务。 28、教师考核:教师考核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 构依法对教师进行的考察和评价。教师考核制度是教师规 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教育法》第34条 规定,通过考核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法》还规定, 由教师所在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学校及其他教育 机构的主管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9、教师的社会地位:是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 位等多因素构成的总体性范畴。其中经济地位决定了教师 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以及教师从事该项职业的积极性 和责任感;政治地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教师在 政治上应享有的各种待遇;文化地位体现了教师在社会文 化、观念、道德等构成的综合形态中的地位。 30、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 基本要求。它规定着从事教师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 许可制度。 32、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设 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业务 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33、教师职务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 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包括 职务设置、任职条件、职务评审。 34、教师聘任制: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资 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专用制度。 35、学生: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 育机构按照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 的公民。它具有三个基本属性:学生是国家社会成员,是 国家公民;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 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获得学籍的公民;学生是在学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