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上市流程图

股票发行上市流程图
股票发行上市流程图

(二)股票发行流程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流程图

发行上市流程图

(一)发行流程图

T-1日之前

T-1日之前

T日

T+1日

T+2日

T+3日

T+4日

T+5日(二)上市流程图

T-3日之前

T-3日至T+7日

T+7日之前

T+7日至T+14日

T+14日之前

L-5至L-1日

L日

公司投资决策流程

公司内部投资决策流程 一、投资理念 本公司的所有投资建议都是基于基本面分析和价值投资,通过深度挖掘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景气度处于上升阶段、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为信托资产制定资产增值的投资建议,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 二、投资策略 1、本公司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提出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景气度处于上升周期、价值被低估股票的投资建议。 2、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宏观政策与行业政策环境、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与趋势、行业景气度状况等基本面因素的分析判断,制定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的投资建议;通过对各行业之间竞争结构、景气度状况与趋势的比较分析,制定投资组合中行业配置的投资建议。 3、精选股票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通过对在企业层面竞争优势的分析、在行业层面景气度趋势的分析、在市场层面股票估值的定量分析,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股票分析与评级系统,制定股票组合的投资建议。 三、投资组织架构 1、本公司投资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总监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负责投资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资产配置的投资建议、投资额超过信托计划资产总值百分之五重仓股的投资建议、重仓股投资损失回顾及是否止损的投资建议、投资组合巨额损失回顾及止损方案的投资建议等。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投资总监、研究总监、投资经理、相关研究员等。投资总监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拥有最终投资建议的制定权。投资决策会议应形成书面决议,由参会人员签字并存档。 2、投资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行业景气、上市公司等基本面研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流程简介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流程简介 目前注册制已经成为境外资本市场股票发行制度的主流形式,不仅成熟市场广泛采用,很多新兴市场也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引入了注册制。对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理解。同时,各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发行制度是与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历史背景和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紧密相关的,因此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证券发行体制。即使同样实施注册制,各个市场在注册流程、审核机构以及具体操作环节上也可能有所差异。为了更好地把握注册制的本质,我们结合境外市场实践进行了初步研究,梳理出境外市场股票发行注册制共同具备的特征: (一)监管机构仍需对股票发行进行审核,审查的核心是信息披露,监管机构不对发行人进行价值判断。监管机构要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审查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全面性、可读性,不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信息披露可能存在的矛盾、遗漏或误导之处,监管机构有权要求发行人进行澄清或者追加披露,甚至要求撤回注册文件或者对注册文件做出不予生效、终止生效的决定。 (二)投资者是价值判断的主体。投资者需要通过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最终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是决定发行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在美国市场,有上万家各类机构投资者,如果投资者对该发行人缺乏投资兴趣,或与发行人的期望相差较大,发行人即便通过监管机构的注册,也难以发行成功。 (三)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发行人负主要责任,中介机构如果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股票发行和上市是相互独立的环节。发行环节主要由监管机构把关,审核标准较为统一。而在上市环节,特别是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下,交易所可根据自身的定位和需要设置不同的上市门槛,不同规模、资质的企业,也可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交易场所申请挂牌。 (五)注册制使股票发行过程更加制度化、透明化和可预测,是一种监管机构对市场更为先进、更为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注册制改革本质上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再调整。随着监管机构的简政放权,市场的自我调节和供需的自我平衡机制逐步发挥作用。原本不应由监管机构承担的责任将逐步转向交易所、中介机构、发行人和投资者等各类主体,使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更加分明。世界上一些新兴市场经历过类似的改革,例如印度和我国市场,都经历了一个从管制到放松的过程。 (六)注册制的实施与市场的法制体系、惩戒机制以及投资者保护水平高度相关,前端放松需要后段加强。从境外经验来看,在实施注册制、放松准入环节限制的同时,需要不断健全配套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中后端监管执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力度,这是注册制得以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 (丰也整理)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流程简介

投资组合案例:银行股票投资决策

投资组合案例四 银行股票投资决策

120103班第19组明3112000110 2014-12-01

目录 一、案例背景 (1) 二、当前经济形势分析 (1) 三、相关财务指标计算 (1) 1.股东价值....................... . (1) 2.盈利性 (2) 3.盈利的增长..................... . (2) 4.收入的增长..................... . (2) 5.费用率 (3) 6.资产质量-----信贷损失准备 (3) 7.质量资产----违约贷款 (3) 8.资本充足率 (4) 9.流动性 (4) 10.信用评级 (4) 四、对比分析 (5) 1.蒙特利尔银行自身财务指标分析 (5) 2.蒙特利尔银行与样本组财务指标对比分析 (7) 五、结论 (7) 附录 (8)

一、案例背景 省立雇员养老基金大约有1亿美元均等地投资在蒙特利尔银行、皇家银行、和多伦多自治领银行。该养老基金有超过50亿美元的资产,是雇员养老金受益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基金现在的资产组合包括:40%投资于加拿大股票、10%投资于美国股票、8%投资在北美之外的股票市场上,其余的部分投资在固定收益、高流动性的证券上。现在对基金会所持的蒙特利尔银行的股票进行重点研究。二、当前经济形势分析 1)1994年初加拿大利率调高以后,加拿大国民的增长速度渐缓,到1996年中期,中央银行调低利率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短期利率被太高,而长期利率下降,并且有继续下降的趋势。 加拿大中央银行这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助于推动经济的增长,而此时的长期利率提高,是投资部门对加拿大银行股的进行长期投资的最好时机。 2)加拿大的年度通货膨胀率在1.4%左右,而美国则为2%,加拿大经济好像远未达到其潜在产出水平,失业率大约为9%,而美国的失业率则为4.6%。 通货膨胀率短期是利好,长期利空。加拿大的年度通货膨胀率远低于美国,此时投资加拿大银行要优于美国银行股。 3)加拿大政府的财政赤字状况在过去几年中已明显改善。在1993年-1994年财政年度,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达到了最高点420亿美元;预计1998-1999年财政年度赤字水平将继续下降。加拿大的10个省中有7个省财政有盈余。 这意味着加拿大的货币发行量不会过高,经济将平稳发展。而美国的财政赤字高,容易引发通过膨胀。 4)1998年1月23日,蒙特利尔银行和皇家银行出乎意料地宣布了他们将

上市知识问答

企业改制上市 知 识 问 答 编写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二00七年四月

第- 部分企业上市的意义与上市地选择 (1) 1. 企 一业为什么要公幵发行上 市? 1 2. 不缺钱是否就没有必要发行上 市? 1 3. 上市是否会捆住企业手 脚? 1 4. 上市是否容易丧失控制 权? 1 5. 境内上市成功率如 何? 1 6. 企业选择上市地应考虑哪些因 素? 2 7. 企业在境内境外上市各有什么利 弊 (2) 8. 企业境内上市有哪些优势? (2) 9.企业境内上市地有哪些,主板、中小企业板、将来可能设立的创业板之 间关系如何?........................................................... (3) 10.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业绩状况如何? 4 第二部分企业改制上市的条件与程 序 (5) 1. 股票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5) 2. 投资性公司是否可以申请IPO? (5) 3. 股票发行上市经过哪些程序? (5) 4. 企业发行上市大致要经历多长时间? (6) 5. 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6) 6. 股票发行上市需要哪些中介机构? (6) 7.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主要负责哪些工

作? (7) 8. 企业选择保荐机构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7) 9?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7) 10.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8) 11. ................. 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8) 第三部分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9) 1. 设立股份制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9) 2.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9) 3. 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达到哪些要求? (10) 4.什么是发起人?发起人和股东有什么区别?谁可以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10) 5. 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1) 6.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前引进新的投资者应注意什么问题? (11) 7. 公司设立时的商标权应当如何处理? (11) 8. 公司设立时哪些资产需要进行评估? (12) 9. 资产评估应注意哪些事项? (12) 10.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时,是否可以进行资产评估和帐务调整? (12) 11.公司改制设立时,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2) 1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折股如何纳税? (13) 13.企业改制时将产权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个人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

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与股票上市

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与股票上市 股票上市是指己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 股票之因此要上市,是因为上市能够给公司带来以下好处: (1)能够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规范的经营治理机制,以市场为导向自主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运行质量。 (2)上市后股票价格的变动,形成对公司业绩的一种市场评价机制。那些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公司的股价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使公司能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大量资本,进入资本快速、连续扩张的通道,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培育和进展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进展潜力和进展后劲。

(3)各国对公司股票上市都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公司能上市。表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治理、进展前景等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同时,公司证券的交易等信息通过中介、报纸、电视台等各种媒介不断向社会公布,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阻碍力、十分有助于公司树立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市场销售量,提高公司的业务扩张能力。 2.股票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股票上市后,股份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和千百万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相连。因此,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都对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如必须有符合要求的业绩记录,最低的股本数额、最低的净资产值、最低的公众持股数和比例等。在严格的规定下,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实上只占专门小一部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治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治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许多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刻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刊。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要紧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刻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许多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许多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假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许多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小公司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小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企业上市流程 (一)改制阶段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主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 。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 拟改制公司 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股票技术分析】如何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股票技术分析】如何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核心提示】在人的一生当中需要做出无数个决策,而每一个决策都会产生相应的结果。其中,某些重大决策(诸如求学、工作、婚姻等等)的结果将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甚至是终身的命运。 股市投资仍然离不开决策,从大势的判断到选股,从股票的买入、持有到卖出,从资金投入的股票种类和比例,以及交易的战略和战术选择等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投资者做出果断而明确的投资决策。 然而,在现实当中,许多人总是找出种种理由拒绝做出独立的投资决策,而最终丧失控制自己投资命运的机会。我们学习炒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判断力和决策力,而不是让自己的决策能力萎缩或消退。但是,因为害怕出错而导致的不敢或不愿做出决定,已经成为许多投资者炒股的桎梏,或者让他们丧失了许多买进赚钱的机会,或者不能规避持续被套的风险。因此,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且要从思想深处彻底解决掉投资决策的基本问题。 1、你是唯一的决策者 不管你的炒股水平高低,不管会与不会、愿意或不愿意、自觉或不自觉、相信或不相信,你正在或即将对自己的股票投资做出决策,并且你是自己股票投资的唯一决策者。 事实一:听说隔壁股民老张炒股赚了钱,你认为自己比老张更聪明,他能赚到钱,你也一样能赚钱,于是开始去炒股。 炒股的最初原因有许多种,但不论什么原因,你最终做出了去炒股的决定,这就是决策。你就是这种决策的唯一决定者或最终决定者,否则你就不可能去炒股。 事实二:刚进入股市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电视、报纸,听消息、股评……你有了自己的投资决策渠道。 投资决策的渠道也有很多,而选择权却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你还不知道谁说的是正确

的,也不知道如何辨别真伪,但买卖股票只能自己去下单。因此,最终的投资决策者还是自己。 事实三:有了炒股的经历,学了一些分析、判断的方法,你正在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主动做出投资决策。 你可以认为自己的知识水平还不够,软件操作还不熟练,炒股经验还不丰富……但要让你等待这一切条件全部满足之后再去炒股可能吗?所以,在现有水平条件下,不管是独立进行分析、判断,还是借鉴他人的建议或经验,最终要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最后的买卖决策。 请牢牢记住这一点:除非把钱交给别人打理,否则你是股票交易唯一的决策者。你有权决定是否让别人影响你的决策以及影响的程度,你也有权决定自我决策的渠道、方式和途径。 2、决策就是必须选择 投资决策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系列的分析、判断和选择的过程,其中,决定投资命运的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投资行为的选择。 图1 在盛世赢家软件(可百度免费下载)中,如图1,沪综指(1A0001)在经历中期下降之后进入横盘阶段,具有了底部形成并向上反转的可能。在入场时机的决策上,我们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全文如下 答:为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其中,第2.1.2条规定了通用上市标准,第2.1.3条规定了红筹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第2.1.4条规定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适用的上市标准。 (一)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相关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所选择的一项具体上市标准,即《上市规则》第2.1.2条中规定的五项标准之一。红筹企业应选择第2.1.3条规定的标准之一。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应选择第2.1.4条规定的标准之一。 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因素,审慎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 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审慎推荐,并在上市保荐书中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其中对预计市值指标,应当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发行人申请上市标准变更的处理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前,发行人因更新财务报告等情形导致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需要变更为其他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提出申请,

说明原因并更新相关文件;不再符合任何一项上市标准的,可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发行人变更上市标准的理由是否充分,就发行人新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重新发表明确意见。 答:(一)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 1.原因分析 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如:产品仍处研发阶段,未形成实际销售;产品尚处于推广阶段,未取得客户广泛认同;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技术含量或品质仍有差距,未产生竞争优势;产品产销量较小,单位成本较高或期间费用率较高,尚未体现规模效应;产品已趋于成熟并在报告期内实现盈利,但由于前期亏损较多,导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其他原因。发行人还应说明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是偶发性因素,还是经常性因素导致。 2.影响分析 发行人应充分披露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3.趋势分析 尚未盈利的发行人应当披露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对其产品、服务或者业务的发展趋势、研发阶段以及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主要经营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进行预测,并披露相关假设基础;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当分析并披露在上市后的变动趋势。披露前瞻性信息时应当声明其假设的数据基础及相关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4.风险因素

股票发行和证券发行的条件

股票发行和证券发行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规范运行。发行人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④最近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⑤最近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依照2009年3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积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职责。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

中小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问答

中小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问答 (第二版)

编写说明 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小企业已经占据了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正在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实现自主创新战略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006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迈入了“资本证券化、证券大众化、财富共享化”的新时代,广大中小企业迎来了发行上市的春天。 面对这样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深交所、各地政府、中介机构、创投和企业纷纷行动起来,以推动中小企业尽早步入资本市场为目标,或者提供各种服务,或出台扶持政策,或进行宣传动员,或抓紧规范运作,树立信心、提高认识、明晰进入资本市场的路径和方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作为证券市场最早也是唯一从事企业培训工作的专业化非营利机构,始终致力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培育事业,以普及资本市场运作理念,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成为中小企业成长的助推器为己任。自2004年1月“国九条”颁布以来,创业企业培训中心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共计举办了50期以推动企业发行上市和资本市场基础教育为主旨的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学员7200 人次,得到了各地政府和企业家们的普遍欢迎。 为了全面梳理和总结企业从股份公司设立、辅导到发行上市各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切实解决企业在进入资本市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我们于2006年8月首次组织编印了《中小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问答》,该书由于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得到各地政府机构、中小企业和保荐机构的广泛欢迎和普遍好评,被誉为企业发行上市的“红宝书”,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印刷6次,共14000本。 本次修订,我们结合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组织多位专家在原有架构的基础上对所有问题都进行了修订和扩充,力图使本书更加完善、更贴近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实际需要。本书由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何杰主任进行选题策划和文稿审定工作,陈翔完成具体组织及编辑统筹工作。 第一、二章由联合证券投行部黎海祥、毛成杰执笔, 第三、四章由国信证券投行部罗先进、郭文俊执笔, 第五、六章由平安证券投行部周强、潘志兵执笔, 第七、八章由深交所发审部冯小树、魏梦、王永执笔, 附录大部分内容由深交所上市推广部提供。 此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陈志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广东君沿路师事务

(完整word版)主板上市条件

主板上市条件 2017年一季度,中企IPO发行提速明显。就IPO数量而言,各交易板块共计169家中企IPO,达到自2015年以来的最高值,环比增长13.4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显著(同比增长284.09%);募资规模772.24亿元人民币,较上季度而言出现回落,环比下降41.70%,但同比增长111.29%。 IPO审核和发行的步伐明显加快。这对于中国的广大中小企业无疑是重大利好,大量企业开始重拾IPO,对于上市又重新充满了渴望和希望。今天小编整理了企业能否上市的几个关键条件(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供广大拟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关键人员参考。同时,对于上市的最基本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详细问题,作了整理和解答。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单击可查看大图)

主板上市条件

中小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满足以下主体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不能高于1;1)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 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连续计算经营时间(业绩)要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除经国务院批准外,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企业连续计算经营时间(业绩)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除经国务院特别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外,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必须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科创板股票投资知识测试题库及答案

科创板股票投资知识测试题库 单选题: 1、以下哪个选项不是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B)。 A.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B.具有6个月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 C.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D.通过会员组织的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B)。 A.衍生品合约账户 B.沪市A股证券账户 C.在证券公司开立的TA账户 D.深市证券账户

3、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方式,不包括(D)。 A.竞价交易 B.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大宗交易 D.场外交易 4、下列关于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上交所接受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 至15:30 B.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 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C.客户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提交收盘定 价委托指令 D.投资者只能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提交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 5、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C)。

A.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B.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C.双方最优价格申报 D.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6、以下关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勺价格涨跌幅限制 B.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C.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仅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D.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第6个交易日开始,适 用20%勺涨跌幅限制 7、科创板股票自(D)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A、上市交易满1个月 B上市交易满2个月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本(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9517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范本 (2020版)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市签署: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2.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号 电话: 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 票并上市交易; 2.乙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国证券监督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

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 格证书; 3.甲方现委托乙方代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的工作范围。 1.1 工作范围确定的标准 1.2 工作范围的具体列举 2.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主要权利 2.2 甲方的主要义务。 3.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的主要权利 3.2 乙方的主要义务 4.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费用 7.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9.合同的终止 10.附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 目录 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等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2) 2.发行人申报前后新增股东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和信息披露?股份锁定如何安排?3 3.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或者改制瑕疵的,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4) 4.发行人的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5) 5.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6) 6.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发行人股东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如何安排? . 8 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者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中介机构核查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9) 8.一些发行人在经营中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共同投资行为,发行人对此应当如何披露,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0) 9.发行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形成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对于相关信息的核查和披露有何要求? (11) 10.部分投资机构在投资时约定有估值调整机制(对赌协议),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12) 11.企业合并过程中,对于合并各方是否在同一控制权下的认定应当重点关注哪些内容?红筹企业如存在协议控制或类似特殊安排,在与合并报表编制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核查方面有哪些要求? (12) 1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中介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4) 13.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情形有哪些?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5) 14.发行人报告期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7) 15.关于第三方回款,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20) 16.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形的,应当如何把握? (22)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目录 问题1、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 (2) 问题2、募集资金投向、使用与管理 (2) 问题3、收购资产或股权 (3) 问题4、补流和还贷 (6) 问题5、财务性投资 (7) 问题6、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8) 问题7、重大违法行为 (9) 问题8、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10) 问题9、重大资产重组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11) 问题10、会后事项 (11)

问题1、关于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答: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时间间隔相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融资规模 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二)关于时间间隔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问题2、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关于募集资金的投向、使用与管理,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答:(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募集资金投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对境外企业境内股票发行和上市问题的思考

对境外企业境内股票发行和上市问题的思考 【摘要】当前,金融全球化和证券市场国际化成为全球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境外企业境内股票发行和上市对境外企业自身发展、东道主国的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境外企业境内上市监管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因此有必要完善我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稳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战略进程。 【关键词】境外企业;境内上市;监管法律制度 20 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纷纷加入世界经济自由化改革的行列,金融全球化和证券市场国际化成为全球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我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发生变化,证券融资市场对外开放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境外企业境内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也在逐步推进。2010年1月,中国证监会召开2010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际板”建设列为近期的一个主要战略工作,这标志我国境外企业境内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这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但是,毕竟证券融资市场的对外开放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在证券市场开放上还存在着风险和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监管,完善我国的《证券法》,稳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战略进程。 一、境外企业境内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意义 1.对境外企业发展的意义 融资是企业实施股票跨境发行与上市行为的直接动因,也是股票跨境发行与上市的核心目标[1],境外企业股票跨境发行和上市对企业自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可以增加境外企业证券交易流动性。企业在一个流动性更强的境外交易所上市能减少流动性风险补偿及预期收益;一般而言,证券市场流动性越强,公司的资本成本则越低。其次,它有利于境外企业增加利润、降低风险。股票跨境发行与上市不仅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赢利,同时也将公司的经营风险分散给不同国家的更多股东来共同分担,从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再次,它有利于提高境外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境外企业在境内进行招股和上市公告策划的过程也是其企业及其产品(服务)宣传的过程,这种宣传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远胜于巨额广告费所产生的广告效果,同时,知名度与股票价值成正相关关系,知名度的提高有利于境外企业股票价值的提升。 2.对境内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的意义

证券投资学之股票发行市场

《证券投资学》参考资料之三 股票发行市场 股票的价格 股票的收益 股票发行的条件 股票发行的程序 股票的发行方式 认购证发售股票的方法 专项存单发售股票的方法 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发行方法 证交所网络系统竞价发行方法 上网定价发行 股票的上市 股票上市的程序 暂停上市与中止上市

股票的价格 股票作为一种资本证券,能给持有人带来收益,因此股票只能有偿转让,这就产生了股票的价格。 股票的价格受许多因素的阻碍,但股票的价格不是随意变动的,股票也有其内在的价值。股票的价值有三种:票面价值、帐面价值、清算价值。票面价值是股票票面标明的金额,帐面价值是每股一般股所包含的企业实际资产价值,清算价值是企业进行清算时,每股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因为要扣除清算费,因此清算价值一般低于帐面价值。 在理论上,可把股票的以后收益资本化,形成股票的理论价格。 股票理论价格=股息/市场利率 由于受资金供求,预期等因素的阻碍,股票的理论价格与股

票的实际价格往往不一致,但理论价格是实际价格的基础,实际价格可不能偏离理论价格太远。 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股票有各自不同的价格,即发行价格和交易价格。 发行价格,是股票在一级市场上发行时的价格,发行价格能够高于、低于或等于票面价值,相应的发行方式分不为溢价发行,折价发行或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不是能够随意制定的,确定发行价格要考虑以下因素:①市盈率,即市场价格与每股税后利润的比值;②股息率,即每股收益率;③类似上市公司的股价;④每股净值;③可能的股利。 交易价格,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时,由买卖双方所决定的价格。 股票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不同,股票发行价格只有一种,而且一经确定就固定不变,而股票交易价格包括开盘价、收盘价,现价,最高价,最低价,买入价和卖出价等多种,同时,股票交易价格是永久处于变动之中,随着股市中的供求关系而上下波动。 股票的收益

企业上市基本知识问答

企业上市基本知识问答 发展和改革局2011年8月2日 1、中小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有什么好处? (1)为中小企业建立了直接融资的平台,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有资本的比例,完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3)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 (4)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 (5)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形式,吸引和留住人才。 (6)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行业整合,迅速做大做强。 (7)有利于增强股权流动性,实现股权增值。 2、股票发行与上市是什么关系? 股票发行有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是指前述的公开发行,私募是指向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保荐代表人保荐和证券公司承销,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保荐代表人保荐和证券公司承销,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但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股票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和流通。 股票发行属于“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的范畴,股票上市属于“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的范畴。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的源泉,二级市场的状况也反过来制约一级市场的发展。 我国实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分离的制度,发行由证监会核准;企业公开发行的股票要上市,必须符合《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专门的上市申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发行条件 第一节主体资格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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