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1997-2013年真题集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1997-2013年真题集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1997-2013年真题集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1997-2013年真题集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7年民法

一、问答题:(共80分)

1.试述民法解释学的价值与方法(15分)

2.试述合同构成中的意思表示(18分)

3.试述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17分)

4.论法人责任(15分)

5.试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者之异同(15分)

二、案例分析(共20分)

1.某企业濒于破产,欠了若干个债务人的债务,无法偿还,其中包括某银行债务。这时,银行与该企业达成协议,即用企业全部财产作为银行债权的抵押。为此,导致诉讼。问,这一抵押协议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某乙路拾足金项链一条,因寻不到失主,便将金项链给公安部门招领。招领期届满,仍无人认领。不久,公安部门依法将该项链进行拍卖,被丙,买去。某丙因故将这一项链寄放在好友某丁家里,被小偷某戊偷去。某戊将项链卖给某己。某己不幸死,遗有二女某庚与某辛。甲见某庚与某辛为争继该项链正是自己一年前丢失的,当即提出返还项链的请求(经查,此确系某甲丢失之物)。某庚某辛不同意,此事又被某丙得知,他亦请求返还项链给自己,各方争执不下,便至法院。

问:该案涉及了几个民事法律关系?其内容都有哪些?该项链应否返还?如何返还,返还给谁?为什么?如不应返还,理由何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8年民法

一、问答题(共85分)

1、民事主体的种类及其财产权利和财产责任的法律定位。(20分)

2、代理人如何行使代理权?(15分)

3、抵押权和质押权在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如何?(15分)

4、试论我国民法的性质(20分)

5、试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合同

6、法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5分)

二、案例分析(共15分)

原告张雯系被告(2)王天志的外甥女。1987年3月,王天志经政府批准在县宝村路边建了二间平房。1993年5月,县电力公司经批准在宝村路自西向东架设了10千伏高压电线,与王天志平房之间垂直距离大于4千米。1996年4月王天志未经批准,将房屋加层为三层楼房,东边三楼阳台扶手与高压电线之间最近距离约40厘米,当地电力部门见状未加阻止。1996年7月18日,张雯到王天志家度假,于当晚8时许,在东边三楼阳台乘凉靠近扶手时,被高压电所吸而触电受重伤致残。同年9月,张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电力公司辩称:公司架线符合水电部关于10千伏高压电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不小于3米的规定;而王天志未经审批,又未与电力部门协商,擅自翻建三层半楼房,使东边阳台扶手距高压线仅40厘米,致张雯受伤,故应当由王天志承担赔偿责任,而电力公司不应为被告(1)。请分析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其依据是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9年民法

一、问答题(共85分)

1我国民法典结果设计之我见。(20分)

2试论我国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20分)

3试述现行法中的权利担保制度。(20分)

4我国统一合同

5、法(公开草案)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15分)

6试论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过错。(15分)

二、案例分析(共15分)

某年8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将其所有的一

金属材料加工厂的全部财产卖给甲公司,价款50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公司付清款项,双方办理工厂移交手续。合同还规定,乙公司协助甲公司办理此工厂的用电过户手续。

合同规定的工厂移交和款项交付,双方已按期履行,但用电过户发生了问题。因乙公司到电力局办理用电过户手续时,得知依照同年6月份起新申请用电要按1千瓦2000元标准交申请用电费。乙公司遂以自己在卖金属材料加工厂时未对120千瓦的用电作价为由,要求甲公司再补交24万元,否则,就不再办理用电过户手续。甲公司认为合同已履行,不同意乙公司再增加费用的主张,要求乙公司按合同办理用电过户手续。

分析:

(一)乙公司不知需交24万元申请用电费是否属于重大误解?为什么?(二)如双方发生讼事,应如何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0年民法

一、论述题(共90分)

1.试述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15分)

2.论诉讼时效的效力(15分)

3.试评我国合同法分则(20分)

4.论物上请求权(20分)

5.股权与公司法人所有权关系之我见(20分)

二、案例分析(10分)

甲向银行贷款,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甲于95年11月10日至95年12月30日返还贷款本息,同时由乙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即1995年11月10日至1996年11月10日。1996年元月31日,乙与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1996年2月7日,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展期至1996年6月30日返换贷款。此事项并未告知抵押人乙。1998年6月23日银行因甲未履行义务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与乙返还贷款。法院查明:(1)抵押合同订立后至1996年11月10日,银行未找过乙(2)银行一直向甲主张权利。此案审理中难点:抵押期限应至何时?抵押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问:若你作为审判法官,该如何分析和处理。为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1年民商法

一、论述题(共85分)

1.试论所有权与知识产权的本质区别(15分)

2.试论法人的法律人格(15分)

3.试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的主要新规定及其立法意义(15分)

4.试述民法之本位(20分)

5.论物权的动态化(从归属到利用)的立法思想(20分)

二、案例分析(15分)

2000年8月原告薛明向法院起诉,称被告李忠1990年8月向原告借款8000元人民币并提供有李忠字迹的借条(借条中没有还款期限),1997年至1999年间,被告归还了其中的800元,尚欠7200元未还,要求被告偿还此款,并支付滞纳金及利息。被告李忠辩称:被告不欠原告的钱,原告提供的是假借条,况且原告提供的借条是1990年的日期,已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其起诉。在法院审理时,因被告不愿交纳鉴定费而未对借条进行鉴定。

问:1.此案涉及诉讼时效的哪些基本原理?

2.作为审判法官,如何认定借条的真伪?如何处理此案?其法理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2年民商法

一、论述题90分

1、试论民法的体系化(20分)

2、试论WTO框架下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20分)

3、试述物权变动制度在物权法中的作用与价值。(15分)

4、试述我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对新技术环境下著作权作品的保护。(20分)

5、遗赠与赠与合同的区别分析。(15分)

二、案例分析(10分)

2000年3月15日,郭某到北京市某工商支行的某储蓄所办理存款手续。郭某填写了一张4000元的活期存款凭条后,将凭条和现金及存折交给该储蓄所接柜员a,a接柜员接过后,便发给郭某铜牌一枚(编号为10号),并将现金和存折凭

条一并叫给记帐员b,b记帐员记完帐后,将郭某的存款现金,凭条及存折一并交给复核出纳员c复核。复核出纳员c在复核中发现郭某所交现金少2000元,与凭条所填现金额不符,随即将手续退回接柜员a,由a告诉郭某少了2000员。郭某在现场查找和回家查找后坚持自己所交4000元现金无误。双方争执不休,事后该笔储蓄被封存,并将郭某所填存款凭条撕毁。后双方协商无效,原告郭某诉诸法院判令被告返还4000元存款,被告则以银行已有“两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为由,拒绝承担储金短缺的责任。

问题:

1、找出此案中的焦点问题并定性。

2、请依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分析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民商法

一、比较以下概念的异同(共25分)

1、意思表示与意思实现(6分)

2、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6分

3、委托合同与代理6分

4、遗嘱继承与遗赠7分

二、论述题(共100分)

1、试论民法与商法关系及其立法选择(20分)

2、针对我国民法典立法,谈谈你对用益物权构建的认识(20分)

3、试论我国合同法无权处分制度如何与权利瑕疵担保制度协调30分

4、试论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30分

三、案例分析(共25分)

乙、丙两人合伙与某镇政府签订三年承包合同,承包镇一下属企业,合同约定承包期债务与该镇企业无关,企业营业执照变更乙为法定代表人。承包之初乙、丙向汪某借款16万元用于生产周转,期限半年,借据上盖有该企业公章。三个月后甲以新合伙人身份与乙、丙合伙继续承包该企业。甲、乙、丙约定乙、丙合伙期间债务与甲无关,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甲为法定代表人。现汪某以债务已逾清偿期对方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该镇企业偿还借款16万元及其利息。

请问:

1、本案被告主体怎样确定?是以该企业为被告,还是以乙、丙为被告,或以甲、乙、丙为被告?能否追加镇政府为本案共同被告?为什么?

2、请用合伙原理全面谈谈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民商法学

一、名词比较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法律事实与事件

2、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

3、商号权与商标权

4、隐私权与知情权

二、问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试述民事主体的类型及其发展

2、比较分析不当得利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

3、简述物权法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4、分析违约救济的基本形态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论民法财产权体系

2、论债法总则结构及其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四、案例分析20分

甲于2002年2月1日就某品牌汽车与乙缔结买卖合同,并约定同年2月26日交付移转汽车;于缔约时,甲先行支付价金18万,其余价金,甲应于同年2月26日交付。请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原理或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若2月7日该车毁损灭失,则甲有无给付其余价金之义务?或者甲得否请求返还已支付之价金?为什么?

2、若届时运送该车至甲处途中,不料第三人(运送人)酒后驾车肇事,致车严重受损,甲有无支付价金之义务?为什么?

3、若2月26甲自提车时天下冰雹,乙将车钥匙交给甲后同意第二天天气好转再将车提走,当晚该车被盗,则甲得否请求返还已支付之价金?为什么?

4、若乙未按时将该车的一系列单证和资料交给甲,而甲在自提车途中因不熟悉车况未及时避让山石,该车遭毁损,其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民商法学

一、名词比较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民法学与民法典

2、形成权与抗辩权

3、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4、监护与亲权

二、问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后果及其限制。

2、试述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3、试述我国农地承包权的性质与特征。

4、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试述法定解除权。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论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关系。

2、侵权行为法立法体例设想及其理由之我见。

四、案例分析(20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采购电脑200台,并预先支付购买电脑的费用50万元。乙公司考察发现丙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电脑,遂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买合同,乙丙双方约定:乙公司从丙公司购进电脑200台,总价120万元,乙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丙公司送货上门,将200台电脑全部运至乙公司仓库,货到验收后一周内乙公司付清全部款项。丙公司工作人员在发货时误发成2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15台电脑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地点接受了205台电脑,当即对发生损坏的15台电脑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电脑交付甲公司。由于电脑滞销,甲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乙公司无法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交货两个星期后,乙公司向丙公司披露了是甲公司委托代买电脑的情况。

问题:

1、丙公司在知道乙公司接受甲公司委托的情况后,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中的定金条款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甲公司多收的5台电脑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追尾的肇事车逃逸,15台受损电脑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5、如丙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又认为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更为有利,能否改为主张由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年民商法

一.名词比较与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请求权和支配权

2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3.物权与准物权

4.信托与委托

二.问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试述<民法通则>中的法人分类及其完善

2.简述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意义.

3.简述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

4.简述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原则.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物权法定原则之我见

2.无名合同的有名化及合同法分则体系之构建.

四.案例分析(20分)

张某有私车一辆,价值25万元,因无钱偿还欠李某的20万元债务,与李某协商将车抵债,李某同意,双方签定了一份以车抵债的协议,并约定一个月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李某当天将车开走.在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李某因车速过快,将田某撞成重伤,李某弃车而走,田某伤愈出院后,找到张某要求赔偿医疗费及伤残补偿费共计30万元,张某以车辆已抵给李某为由拒赔.问:

1.以车抵债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车辆是否完成交付,所有权是否发生移转,为什么?

3.张某是否应当赔偿田某的损失,为什么?

4.在本案中,李某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年民商法

一、名词比较与解释(每题8分,共32分)

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

2、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

3、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4、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二、简答题(每题12分,共48分)

1、简述超越目的范围的法人行为的效力

2、简述我国担保物权的类型及发展趋势

3、简述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4、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数稿均有如下条文的设计:“物权占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试析其中权利保护方法的性质,并阐述其适用要件、效力方面的区别。

2、试述人格权的发展状况及其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四、案例分析(30分)

2001年1月1日,某市饮食服务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栋两层楼房的一楼和二楼分别出租给张三和李四,并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2003年,该公司进行改制,建成新的大和贸易公司,已出租的房屋划归大和公司所有。同年,大和公司因资金困难,决定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前述出租的房屋,并在当地媒体上发表出售房屋的公告。赵甲看到售房公告后,到大和公司登记参与竞价,以378万元的价格购得该房,并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赵甲取得房屋产权后,要求张三、李四腾退房屋遭拒。赵甲诉诸法院,张三以租期未满为由进行抗辩,要求驳回赵甲的诉讼;李四则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进行抗辩,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大和公司与赵甲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支持其优先购买权,判令其以同等价格购买该房。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颁布实施)第118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问:

1、张三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李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本案如何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民法学

一、名词解释与比较(每题8分,共32分)

1、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2、同时履行抗辩与后履行抗辩

3、身体权与健康权

4、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二、简答题(每题12分,共48分)

1、简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意义与适用

2、简述《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

3、简述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法人所有权制度

4、简述意思表示的解释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试评述该款的立法理由及基本内涵。

2、试论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

四、案例分析(30分)

2006年9月29日上午9时许,车主郑某雇请本村杨某驾驶其所有的农用四轮拖拉机去给邻居张某拉石头盖房,杨某顺便给李某捎了一口棺材。车走到半路,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原先坐在拖车里的5个农民全都挤到了驾驶室里,这时,路边一青年小伙子王某拦车搭乘,杨某让他上了拖车,并告诉他拖车上的棺材是口空棺材。雨越下越大,青年人被雨淋得受不了,索性掀起棺材盖钻进棺材里面避雨。

走了几里路后,又路遇村妇兰某拦车,杨某见她也被浇成了落汤鸡,于是就让她也上了后面的拖车。因为司机知道拖车上还有个青年人,再加上雨下得太大顾不上多说话,所以就没向兰某说明拖车上的棺材里没装死人。上车后,兰某见拖车上放着口棺材,虽然有点胆怯,但也顾不了别的便爬上了拖车。走了一阵子,躲在棺材里面的王某想看看雨是否停了,于是,将棺材盖推开伸出头来。此刻,兰某见棺材里突然钻出一个大活人来,以为是见鬼了,便大喊一声,“有鬼”!接着就往正飞驰的车下跳去,结果被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死者家属把拖拉机车主郑某、司机杨某、被帮忙拉货的张某、棺材主李某和男青年王某同时告上了法庭。

试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是否应适用交通道路安全法?

2、本案5被告是否成立共同侵权?

3、5被告是否都要对兰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如何承担责任?

4、承担侵权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5、兰某擅自跳车的行为是否可以成为被告要求减免部分或全部责任的抗辩理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民法

一、概念辨析(每题8分,共32分)

1、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2、现实交付与简易交付

3、债的混同与债的抵销

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二、简答题(每小题16分,共48分)

1、简要回答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制度及主要内容。

2、简述死者人格利益的法律保护。

3、简述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民事责任立法模式。

三、论述题(35分)

民法调整方法之我见。

四、案例分析(35分)

案情:2007年9月,赵某与钱某签订购房合同,钱某以18万元购得赵某坐落在某城镇的房屋一幢,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钱某当即支付购房款10万元,并约定余款在年底内一次付清。2007年10月,钱某将该房屋以20万元卖给孙某,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2007年10月底,钱某又将该房屋以22万元卖给李某,并即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同时,钱某与李某签订抵押合同,李某以价值30万元的私家小汽车作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现查明:2008年2月,李某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向钱某履行20万元房屋债务,钱某也未向李某主张。钱某应向赵某支付8万元的购房余款,也因李某未履行债务及生意亏损,而未支付。钱某有一笔可向周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钱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周某支付。另查明,李某曾于2007年12月将汽车卖给了不知情的吴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问:

1、钱某与孙某、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房屋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孙某有权向钱某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4、钱某以李某未履行债务,而拒绝向赵某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法院应否支持?

为什么?

5、赵某8万元余款债权如何救济?为什么?

6、钱某与李某抵押合同效力如何?钱某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民法学

一、名词比较与解释(每小题8分,共32分)

1、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

2、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3、债权意思主义与债权形式主义

4、既得权与期待权

二、简答题(每题12分,共48分)

1、简述债权让与的条件及效力

2、简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及其法律行为中的地位

3、简述物权的优先效力及具体表现

4、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

三、论述题(35分)

论财产权中的物债二分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案例分析(35分)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而漏水,造成乙财产损失 30万元。同年11月1日,乙经甲同意,在办理了合法建设手续后,将1号旧厂房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负担未达成一致。2008年6月1日,甲因生产需要,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约定同年12月1日还款。甲以扩建后的厂房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丁公司作为保证人,约定丁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丙还清本息为止。还款期到后,甲未能还款。

法院查明:(1)甲股东会决议规定,厂房出租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经甲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租赁房屋,戊以100万元拍得房屋;(3)在拍卖前5日,甲通知了乙,但乙并未参加竞拍。问:

1、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因房屋漏水造成乙的损失如何承担?为什么?

3、扩建后的房屋归谁所有?扩建费用如何承担?为什么?

4、丁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为什么?

5、丙如何主张担保权利?为什么?

6、乙能否就房屋主张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7、设在房屋抵押前,因甲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对于装修物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民法

一、名词解释

1、抗辩权

2、指示交付

3、种类物

4、遗赠抚养协议

5、浮动抵押

二、简答

1、简述表见代理的效力和立法宗旨

2、比较名誉权和隐私权

3、简述平等原则和弱者的保护

4、简述我国物权法里的占有

5、《侵权责任法》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法条作分析

三、论述

论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并谈谈我国未来民法典的选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民法

一、名词解释

财产法律事实遗产监护除斥期间

二、简答

1、物权登记的效力

2、侵权责任法的责任并重原则

3、民法意思自治原则

4、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

5、人格权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三、论述

德国的法律行为对我国的影响与借鉴

四、法条分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用民法原理分析

五、案例题

村民周某外出打工,将一古董交友吴某保管,后来吴某缺钱向张某借钱并将古董作为质押。周某外出家里农田限制,吴某觉得农田浪费,遂以周某的名义将农田租赁给别人耕种。周某的房屋年久失修,快要倒塌,且威胁到吴某房屋的安全,

于是吴某请人施工修理周某的房子,并约定由周某回来付修缮费。在房屋修缮过程中,因

工人不小心导致一物品从高空跌落砸伤了李某。(后来房子因为发生地震还是山洪给毁了)周某回来,因古董、农田、房屋与吴某产生了纠纷。请问:

1、张某的质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农田租赁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房屋修缮费用由谁付,为什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民法

一、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及不足.《遗产范围的界定及其立法模式选择》

2、简述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和功能

3、连带之债的发生原因及体现

4、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区别

5、我国《合同法》中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规则

二、法条分析

《合同法》51条、最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3 有关无权处分效力

运用民法学原理分析上述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立法变化

三、论述

意思自治原则与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关系

四、案例

2012年春节,四川彭州市通济镇村民吴某在其承包地发现露出地面的一小段乌木(乌木又称阴沉木,以楠木属的金丝楠木最为昂贵)。2月初,吴某花钱请一位民间专家和北京一家探测公司探明地下有巨大的乌木。2月8日,吴某雇请了一台挖掘机将巨大的乌木挖出了三分之二,此时通济镇派出所禁止吴某继续挖掘。2月20日在通济镇政府组织下,从吴某的承包地中一共挖掘出7根乌木,据统计,每根乌木具有数百万的价值。通济镇政府以民法通则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主张乌木为国有,并奖励吴某7万元,吴某对其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以先占取得乌木的所有权。

1、运用物权法原理分析法该案中乌木的法律属性

2、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较为稳妥

3、结合本案分析公权力与私权利应如何协调

20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EMBA招生简章

一、学校特色与优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深厚人文底蕴和财经政法特色 学校由陈毅和邓小平创办于1948年。目前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秉承“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打造以财经、政法为特色,人文底蕴深厚的人文社科类大学。 ◆入选国家学科建设高校 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经、法、管”为特色的国家重点学科群 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民商法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经济史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形成了“经、法、管”领域的学科集群优势。学校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强调经、法、管三大学科的交叉互动、渗透与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MBA教育特色与优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全国第二批举办MBA教育的院校,1994年开始招收MBA。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作为MBA教育的主管学院,秉承“立足中南,面向世界,成为经法管融通的商学院”的愿景,以“创造商学新知,贡献商业智慧,培养商界精英”为使命,知行求真,诚信致远,打造中国和世界商科教育领域的“中南派”!经过二十余年发展,MBA教育形成了以下特色与优势: ◆举全校之力:专业整合二十多年MBA办学经验 学校是全国第二批办MBA教育,办EMBA教育的院校,树立“举全校之力”办MBA教育的方针,设立专门的MBA教育中心,作为学校整合校内外资源,举全校之力,专业办MBA教育的平台。专业、专注的办学体制,保障我校MBA 教育办学资源与质量,累积了持续的竞争优势。 ◆学科特色优势:整合全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 MBA教育以会计、金融、法律、财政四大国家重点学科师资为基础,围绕每一门核心课程构建了20个虚拟课程教研室,从全校相关领域优选教师团队,保障了MBA教育师资质量。 ◆复合技能导向:“精财务、通管理、懂法律、善投资” MBA项目整合了学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设计了独特的课程体系,除了工商管理核心课程外,突出“经、管、法”领域的特色内容,教学中通过案例教学、团队项目、企业调研突出“经、管、法”知识的融合,培养财经与政法融通、专业与责任并重的复合型高级工商管理人才,影响和引领中国商业文明。

中南财大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标答)

1 2 ………………………………………………………密……………………………………………………封………………………………………………… 密封线内不 院(系):专年级:学生姓学号: 课堂________

得分评阅人 六、结构分析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答题要求】:从下列给定的素材出发,按各小题指定的类型分别构造一个相应格式的推理。 小李。小王。1课堂同学。2课堂同学。武汉人。非武汉人。南京人。非南京人。 湖北人。江苏人。中国人。人。非人。 1. 特称肯定判断的矛盾关系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是武汉人,所以,并非1课堂所有同学都不是武汉人。 2. 单称否定判断的差等关系推理。 【例】1课堂小李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 3. 全称肯定判断的换位法推理。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以,有的湖北人是武汉人。 4. 特称否定判断的换质法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是非武汉人。 5. 三段论第二格AEE式。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湖北人,所以,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武汉人。 6. 联言推理的分解式。 【例】1课堂、2课堂都有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武汉人。 7. 不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 【例】小李要么是1课堂同学,要么是2课堂同学;已知小李是1课堂同学,所以,小李不是2课堂同学。 8.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例】小李只有是湖北人,才会是武汉人;既然小李不是湖北人,那他也一定不会是武汉人。 9. 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湖北人,则小李是中国人。所以,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中国人。 10. 二难推理的复杂破坏式。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南京人,则小李是江苏人。小李或者不是湖北人,或者不是江苏人,所以,小李或者不是武汉人,或者不是南京人。

我的大学(完整版)

我的大学 1.序: 我叫XX,现系武汉X大学管理学院06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班学生。我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农村,村里人都不富裕,但人们都很淳朴。勤劳善良朴实的父母给予了美好的童年,家境贫寒造就了我独立自主,懂事的性格。虽然也曾有过一段家境殷实的生活,但因我被一段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了往日生活的平静,夺走了原本幸福的一切。接下来就是一家人为了给我看病到处颠沛流离,尝遍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甚至是在我生命垂危的时刻,父母也没有放弃过为我治疗,虽然最终倾其所有,但最终还是挺过来了,大家还是蛮欣慰的。 虽然我一直对家人感到内疚,特别是在我正需要大笔钱治疗的时候,哥哥放弃了读高中,提前出去找工作了,每当想起此事,我都感到愧疚万分。但父母总是安慰我:“困难总是暂时的,我们的生活会慢慢变好的,你现在就是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有出息的人。你不欠我们的,我们所做的都是应该的。” 其实我知道,父亲怕我干不了体力活,才会痛下决心,让我继续读书。哪怕是在我高考失利后还是毅然决定让我上本科院校,接受一个良好的教育,更好的成才。 也许我的经历很普通,因为我们中国还有很多贫困学生游离于辍学的边缘,究其主要原因,那就是贫困,又人为的,也有天灾,越是贫穷防范风险的能力就是越差,很难想象,如果家中的一个顶梁柱倒下了,对整个家庭无异于一场毁灭性的打击,但生活还要继续,活着的人还要还要顽强的走下去。积极探索如何预防和减小风险方法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现在继续,将来也会。 2.理想篇: 曾经和一个同学一起讨论“自己为什么而活?”的话题,当时那个同学感慨万千的说:“以前是为父母高兴而活,拼命学习考出好成绩让他们高兴,经过这几年来的思索,我总算明白了,我要为自己而活,这正是父母所期待的,学习成绩好只能让父母高兴一时,但我要是活的快乐的话,那父母就会长久的快乐。” 听了他的话,我只是笑笑,我很赞同的他的想法,但是要我为自己活的精彩而活的话,我放不开,也许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先让父母一时的高兴也值得的。 曾经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很多人都给了我热心的帮助,国家政策也给了我无私的帮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让我得以顺利完成学业。正是有了他们的帮助,让我体验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我觉得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那就是尽自己有限的精力让其他的人活的快乐,回报社会。 为了实现这个看似简单的愿望,就必须付出百倍的艰辛,要想将来有一番作为,就必须像海绵一样尽最大的可能吸收水一样来吸收知识,因为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3.政治篇: 青春是美丽的,一个人的青春可以平庸无奇,也可以放射出英雄的火光;可以因虚而懊悔,也可能用结结实实的步子,走向辉煌壮丽的成年。没有追求与理想,人便会碌碌无为;没有信念,就缺少了人生航线上航标,人便会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难以到达理想的彼岸,更不会完全发出自我的光和热,激发出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一个人要想大有作为,必须把自己的理想和国家政治紧密的联系起来,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毕生的梦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还利用课余时间查阅相关资料,加深对党的认识。

《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

一、试分析法律适用中的价值判断 (一)概述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笔者认为这里论述的法律适用主要是狭义的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活动中的法律适用。 价值判断,就是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判断争议所涉及的法律利益,以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事实上,法律规范中充满了价值判断,因为任何完整的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特定的价值为目的的,并对特定的法益和行为方式作出评价。正如魏德士所言,“在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与法律效果的联系中,总是存在着立法者诸如正义、自由、平等、效率、安全等价值判断。” 根据王利明老师的观点,价值判断具有以下特点: 1.价值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它是裁判者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在裁判中所作出的选择。 2.价值判断具有受拘束性。要通过方法论的探讨,来规范价值判断的活动。 3.价值判断具有指导性。亦即价值判断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意旨,从而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指导法官根据立法者确定的法律意旨,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妥当的判断依据。 4.价值判断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操作。法官的价值判断都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必须确定大前提,并在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连接过程中进行价值判断。 (二)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必然性 1.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价值判断 在司法裁判中,法律适用的过程既不是一个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性而无法预测的神秘酿造过程,也不是一个纯粹依据经验简单判断的过程。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的逻辑演绎的运用,它常常需要法官结合自己的价值观念来对规则、条文以及案件事实进行认定、解释和说明,并凭借实践经验、感觉感受等做出一定的裁判结论。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价值判断。 2.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正如张继成教授所言:“在法律推理中,价值判断是由事实判断推出规范判断的逻辑桥梁,是由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判断(法律规则)和一个具体的事实判断推出另外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判断(判决结论)的逻辑中介。”“价值判断具有发现、比较、选择、归类、定性、量裁、导向等功能,没有价值判断就没有法律推理。”“法官认定的案件事实不仅与法律规范所指涉的事实要件相符合,而且与蕴涵于法律规范中的价值判断相符合,因此,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之间不仅具有同一性,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作者:Jessie已被分享19次复制链接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 分) 1、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 2、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是(抽象劳动)。 3、准确反映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剥削程度的指标是(剩余价值率)。 4、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垄断经营有限的较优等土地);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5、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核心是(实现问题,即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问题)。 6、在股份制中,实行一股一票,体现的是(出资者)主权;在合作制中,实行一人一票,体现的是(劳动者)主权。 7、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是由其(处于主体或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决定)。 8、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企业)。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因而被称为不变资本。另一部分用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是可变资本。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出大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由于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资本会发生价值增值,所以被称为可变资本。 2、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 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是单个资本增大的两种基本方式。资本积聚是资本积累的直接结果,即个别资本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而增大其总额的一种方式。而资本集中则是由若干分散的小资本合并成大资本的过程。 资本积累与资本集中的区别在于:(1)资本积聚以资本积累为基础,因而单个资本增大的同时,也使社会总资本增大;而资本集中是原有资本的重新组合,虽然使单个资本变大,但不能使社会总资本增大。(2)资本积聚的规模和速度最终受到原有资本积累速度和社会财富增长限制,因而其增长是缓慢的;而资本集中可以不受资本积累速度的限制,可以在较短时间有效资本合并为大资本,所以增大速度很快。 3、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总产量(包括商品和服务)和生产能力的增加。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产值的变动率来衡量。经济发展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用人均收入水平来衡量。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相比包括的内容更丰富,它除了收入水平的变动,还涉及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市场范围等方面的变动。 4、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一年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它是指国家境内投资的生产资源所生产的总产出量。而国民生产总值是一年内一国居民所拥有的投入要素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这两个概念都是衡量一国一年内经济总量变动的指标,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国家国土范围内的生产总量,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国家的投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方经济学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B卷 专业名称: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科目名称:经济学 方向名称:应用经济学各专业方向科目代码:806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6小题,共24分) 1.公共物品2.外生变量3.机会成本 4.收入效应5.基尼系数6.价格歧视 二、简答题(每小题1 0分,共5小题,共50分) 1.简述需求价格弹性的影响因素。 2.为什么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导致帕累托最优状念? 3.说明短期菲利普斯曲线与长期菲利普斯曲线的关系。 4.举例说明赫克歇尔一俄林理论的内涵。 5.简述“挤出效应”及其决定因素。 三、计算题(第1小题1 0分,第2小题1 6分,共26分) 1.假定:(1)消费函数C=50+0. 8y(y为收入),投资函数i=100-5r (r为利率);(2)消费函数C=50+0. 8y;投资函数i=100-10r; (3)消费函数C=50+0. 75y,投资函数i=100-10r。 A.求(1)(2)(3)的IS曲线; B.比较(1)和(2),说明投资对利率更敏感时,IS曲线斜率发生的变化。 C.比较(2)和(3),说明边际消费倾向变动时,IS曲线斜率发生的变化。

2.假设某垄断厂商,仅生产一种产品,该产品的逆需求函数为P=10-q,边际成本MC=2元,固定成本为零。 (1)计算该厂商的产量决策,利润(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社会总剩余,无谓损失。 (2)如果政府决定对每单位产品征税0.4元,计算此时厂商的产量决策,利润(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政府收入,社会总剩余,无谓损失。 (3)比较征税前后社会福利的变化,解释政府税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四、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2小题,共50分) 1.论述现实经济中“外部影响”的主要表现及其相应的微观经济政策。 2.运用经济增长核算方程,分析我国政府可以影响的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1115645806.html,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 一、最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选题参考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指出:积极应对法学高等教育的机遇和挑战 2、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媒体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体现法学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5、体现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6、夯实工作基础、净化学术环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制度建设实践为例 7、独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薄弱问题调查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8、高校图书馆读者利用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9、填补世界会计史的空白——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道扬 10、伟大的人格,卓越的贡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念杨时展教授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11、相对“就业易”形势下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心理与指导——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为例 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政治经济学丛书”评介——兼评《生产关系二维理论与产权分析》和《交汇与分野》 13、论公法学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其他典型培养单位的比较分析 14、独立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存在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法探索--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1115645806.html, 15、独立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现状及对策思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 汉学院为例 16、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先行者——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 17、特色鲜明成绩显著——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点导师文集 1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灿明同志为《湖北财税》题词 19、探索就业举措抵御就业寒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促进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 20、水污染防治须出台“硬’’法——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忠梅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大全 1、人文社科类高校工科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2、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战略及其实现机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国新型法治智库研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 4、民族地区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卢现祥教授访谈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王波作品选登 6、高校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7、科研训练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影响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项目为例 8、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现代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综述 9、将风险评估引入食品安全风险行政调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戚建刚谈风险评估与行政调查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台生刘哲瑜曾经的合唱队领唱讨厌现在 的民进党

某勤工助学爱心报亭公益创业项目

报 亭 项 目 策 划 书 新长城自强社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

目录 一、校园书报亭项目概述 (4) (一)校园书报亭项目概述 (4) (二)主要业务 (4) (三)地理位置 (5) (四)经营时间 (5) (五)特色经营 (5) 二、市场调查情况以及分析 (6) (一)周边书报亭调研 (6) (二)市场状况分析(SWOT) (7) (三)综合现状分析 (8) 三、运营方案 (9) (一)产品范围、价格 (9) (二)营业时间 (11) (三)特色经营 (11) 四、财务报表 (12) (一)初期投入预算 (12) (二)投入—产出分析 (15) 五、人力资源管理 (15) (一)创业团队介绍 (15) (二)企业结构 (16)

(四)人员招聘 (17) 六、收益与展望 (18) (一)直接收益 (18) (二)间接受益 (19) (三)实习基地 (19) 七、合作方式 (19) (一)我方出资自负盈亏 (19) (二)前期我方出资自负盈亏,后期转型为勤工助学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双方投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校方出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具体运作制度 (20) (一)日常营业制度 (20) (二)财务管理方法(见附录) (21) (三)销售表、经营登记表、结算表、现金日记账表、财务审批表(见附录) (21) 九、附录 (21) (一)校园报亭财务管理办法 (21) (二)销售表 (25) (三)经营登记表 (26) (四)结算表 (2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排名2015【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陈毅担任筹委会主任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共同组建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与薪火相传,学校秉持博文明理middot;厚德济世之校训,传承希贤希圣middot;不舍昼夜之精神,励精图治,严谨治学,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业人才。 中南财经大学2015的排名: 2015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总分 全国排名 2015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办学类型 星级排名 办学层次 1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 65.21 59 行业特色研究型 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64.40 73 行业特色研究型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3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 64.25 76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4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63.97 8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3.72 87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6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 63.20 11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2.48 138 区域特色研究型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8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62.19 159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9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 61.58 200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10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61.57 202 专业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年级体育试卷A答案

一、选择题。 1.D 2. C D 3. A B C D 4. C 5. A 6. A D 7. B 8. A B C 9. A C 10. A 11. A B C 12. A B 13. B 14. A B C D 15. A C D 16. A B C 17. C D 18. B 19. B 20. A B C D 二、问答题。(共1题,20分) 1.什么是运动损伤?常见运动损伤如何处理? 答:在体育运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损伤统称为运动损伤。运动损伤与一般的工伤或日常生活中的损伤有所不同,它的发生与运动项目,训练安排,运动环境,运动者的自身条件以及技术动作有密切的关系。(2分) 运动损伤可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处理一般分为前,中,后处理原则,对于急性损伤前期(24h内)处理原则是制动,止血,防肿,镇痛即减轻炎症。(3分) 处理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如下: (一)一般处理方法(5分) 1.一般先冷敷,加压包扎并抬高伤肢。 2.伤后24小时打开包扎,可进行热疗,按摩,如理疗,外敷活血化淤和生新的中草药,贴活血膏等,也可用几种综合治疗。 3待损伤组织已基本恢复正常,肿胀和压痛已消失,锻炼时仍会感到酸疼,无力,此时该进行功能性恢复治疗,仍以按摩,理疗以及增加肌肉,关节功能锻炼为主。

(二)开放性软组织损伤的处理(5分) 1、擦伤,即皮肤的表皮擦伤。如擦伤部位较浅,只需涂红药水即可;如擦伤创面 较脏或有渗血时,应用生理盐水清创后再涂上红药水或紫药水。 2、切伤与刺伤 伤口往往较深,较小,如果伤口较脏,除了进行伤口的止血消炎,包扎外,还要注射破伤风抗菌素。 3、撕裂伤撕裂伤中以头面部皮伤为多见,如伤口较小,经消毒处理后,贴上创可贴即可;若伤口较大,则需止血,缝合创口;若伤情和污染严重时,应注射破伤风抗菌素。 (三)闭合性软组织损伤的处理(5分) 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是运动损伤中较常见的一类损伤,如肌肉拉伤,挫伤,韧带拉伤等都属于这类损伤。 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的特点:皮肤黏膜完整;由于暴力而引起,从而损伤局部有组织的撕裂,血管损伤等引起出血,组织液渗出,肿胀。在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发生后,首先检查有无合并伤,如腹部挫伤后是否合并有内脏破裂。肌肉挫伤后有无断裂,有无明显血肿;头部挫伤有无脑震荡等。应先处理合并伤,然后处理软组损伤。在确定没有严重的合并伤后,在急性闭合软组织损伤后应进行冷敷,加压包扎,制动和抬高患肢,24H以后解除包扎,并进行局部热敷,理疗,按摩等,以改善血液循环,促进局部代谢,加速损伤的修复。当损伤基本恢复后,开始进行肌肉,韧带的伸展性练习,以恢复局部受伤部位的肌肉力量及肌肉,韧带的柔韧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学重点完整版

第一章风险理论与保险学说 一、风险的定义:在保险学中,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可保风险:保险所能承保的风险简称为可保风险,也称为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针对一定时期的保险市场而言的) 三、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基础上,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并实施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技术:a.控制型: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b.财务型:提供基金和订立保险合同等方式,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做出财务安排。 (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对风险管理技术的实用性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修整和评估。---考察实施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功能、分类 一、保险的功能与作用(简答与论述) 分散风险的功能、保障功能、储蓄的功能、投资的功能、社会管理的功能。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保险方式不同、承担的主体不同、保费缴纳不同、保险的内容不同、覆盖面不同。 (1)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2)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3)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4)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5)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三、保险的类别: 1、按制度分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 2、按保险的对象分类: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3、按风险的转嫁形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是在原保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承保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

静女改编(200字)作文

精选作文:静女改编(200字)作文男角度:窈窕淑女君好逑,吾亦如是钦慕羡。终得约信到城上,辗转反侧狂欣喜。风和日丽好日子,正是情会赏景时。佳人羞涩躲着我,欢喜不已又着急。当初贻我花彤管,音色纯妙天上来。彤管再美难比你,绝色步摇倾国城。静女貌可攀春色,害我羞涩无话语。女角度:今日约他城上来,不知怎的心如麻。抹妆贴花寝难安,非常纠结干着急。花钿(diàn)步摇难相配,轻甩袖裙城上去。手扯丝帕干着急,望见公子朝我来。羞急竟往城墙躲,只露双眼暗窥视。野草迎风花遍地,风和日丽谈情时。江苏南通海门市海门中专高一:蔡婷婷 篇一:静女扩写 静女扩写 站在街上测揽四周,心中是淡淡的无可亦无不可。因了闲云而想万物,见了飞燕而思万事。其实,心中乐意陶陶,悠哉游哉,脚下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回首间,之间一名男子孤身伫立在大街之上,一袭白衣仍旧是他的一贯作风。 风飘飘,水飏飏,掸掸这一路的素衣风尘,命巾车,于初春的黄昏,残阳如血,柳飘絮飞,来到这城的角楼。心中沉浸着如此的喜悦,漫想:那娴静的少女会来么?于是,城的角楼成为了他的住脚点。他望眼欲穿的等着娴静少女的身影。 他想起了“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金风玉露一相逢,变声人间无数。”自己不正是那苦苦等待的牛郎吗?自己一片痴心,心情无时无刻的在思念着她。面对这一方景物,他陷入了沉思。 他的思绪像长了翅膀一样,继续飞扬。斟一杯酒,迎风而赋:是祭奠那娴静的少女的到来,也是祭奠自己的往昔一片痴情。 他不在搔首踟蹰,不再沉思。 后来女子给予的信物证明他痴情的无悔,那红色的管乐器,不正是他二人相恋的见证吗? 我记得有人说过:痴情的人成就了爱情的,爱情也成就了痴情的人。是啊,这一路的等待,一路的漫想,男子的思念有增无减,女子也用茅草牙证明了相爱到老的誓言。 古语曰: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男子用诗,证明了他的爱情。 深夜下,一把琴,为谁独唱 盼望着琴声呼响在你耳畔 盼望着你能懂的我心 一个信念,一闪而过,时间滞留 瞬间、手起、弦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稿纸复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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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历史底蕴深厚,发展稳中求快。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湖北省批准学校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归司法部领导。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斐然。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院、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MPAcc中心)、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知识产权学院、MBA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文澜学院等19个学院。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教师总数1500余人,教师中教授200余人,副教授500余人,博士生导师150余人;拥有一批在学术上有相当造诣,在国际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3〕15号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2日制定通过) (2005年3月15日第二次修订) (2009年8月25日第三次修订) (2010年12月16日第四次修订) (2012年3月20日第五次修订) (2013年6月19日第六次修订,2013年6月26日校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创新发展,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旨在为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优秀人才而选拔具有相应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的教授承担博 士生培养指导工作。 第三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离退休制度和我校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退休、离休的相关规定,促进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第五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及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名额总数和校情,设置招收培养博士生导师岗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 (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具备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自其学术不端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博导。 申请者应在本学科(或跨学科)研究领域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已经在该方向领域取得一系列有重要影响与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且未来研究方向与现有研究领域具有连续性;其教学水平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第七条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任教授专业技术职称须满一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无博士学位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递交申请的,除满足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不予受理。 上述申报者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满一年的限制。 (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重大课题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课题2项; (二)在我校认定的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二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且在SCI、SSCI期刊发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 期末考试重点

2013~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2)期末考试重点1.名词解释 6X3(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二者会择一考) 3.简答题 6X6(主要考查合同的知识) 4.论述题 2X16 5.案例分析 1X14 合同的知识占65% 名词解释: 1、关注基本制度:如缔约过失责任、不安抗辩权 2、关注各种分类:如债的分类、合同分类,一个或某几个会作名释 简答、论述 如缔约过失、抗辩权、代位权、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 案例分析若为合同法部分,关注: 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有效条件) 联系总论里的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以及违约责任、有担保的情况。 重点内容:

债法总论 要约与承诺的成立方式、要件 合同成立和生效 无效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债的保全方式、使用条件 双务合同的抗辩 双务合同的要件、效果 债法总论 要点一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指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另一方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可以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为债权,应他方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为债务。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为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 3、债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法律关系; 4、债是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三、债的要素 1、债的主体: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2、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3、债的客体: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为的特定行为。 要点二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1)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 (2)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 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1)特定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标的物已经特定的债。 (2)种类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以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三、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最新最详细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第一章论文的基本要求与内容构成 第一节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中含学术型学位论文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学术型学位论文包括同等学力申请者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在字数、理论研究的深度及创造性成果等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在撰写格式与要求方面,经济管理类学科的论文除注释方式(含引文标注和解释性说明)按其学术传统而有不同要求外,基本格式和要求与其他学科论文一致。 1.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并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国民经济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具有较大的意义。 2.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国民经济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3.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依照其培养目标的实践性特点及要求,应更注重其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而不强求其理论创新性与理论前沿性。 4.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和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如英文项目的留学生)使用其他相应的语言文字外,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律使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撰写。

第二节内容构成 我校学位论文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装订顺序依次为: 1.封面与扉页;(封面用中文,扉页用外文) 2.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 3.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4.Abstract和Key words; 5.目录(必要时,可加图目录或表目录); 6.符号说明(必要时使用); 7.正文; 8.参考文献; 9.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必须) 10.附录(必要时使用); 11.致谢(可选)。 第二章论文的格式要求 第一节封面与扉页 一、学校名称与学位类别、论文密级 学位论文分别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等作为封面的标志性文字。 非涉密(公开)论文不需标注密级,不填此项。涉密论文必须在此处标明?保密?和?保密期限?。 二、论文题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剖析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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