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总纲

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总纲
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总纲

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总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训教学工作规范、科学管理,保证实训教学质量,适应职业教育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训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基本技能训练、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要实践课堂。实训教学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需求,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实训教学工作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结合学校特点,不断吸收当代教学和科学技术的新成果,更新优化实训教学内容和结构,减少盲目性,增加适应性,建立科学、先进的实训课程教学体系。

第四条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要有利于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各类教育的沟通,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管理方法,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教学管理。

第二章实训教学任务

第五条实训教学必须依据教学计划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结合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需求确定实训项目,保证良好的实训环境、师资、教材,有效控制实训教学的过程,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实训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实训教学任务,在实验原理、实验方法等实验教学方面力争结合生产实践;在职业培训、技能训练等方面,力争创造与实际工作等同的环境,使学生在实训(验)过程中得到社会实践的模拟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会运用严谨的科学思维方法,通过观察、分析、归纳,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运用相关的知识融会贯通,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利用实训教学环境,独立操作、反复训练,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了解掌握国内外实训教学工作的新成果、新理念和发展动态,探索实训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更新实训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建立完整、规范、科学的实训课程教学体系,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

第八条建立科学的实训教学管理体系,制定规范的实训教学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实训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实训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创建具有建桥特色的实训教学模式。

第三章实训教学管理

第九条学校的实训教学工作由分管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负责实训教学工作的计划和管理,实训处负责实训教学任务的组织和落实,各系、部(专业)负责实训教学计划、大纲的制定,各实训室负责实训课程的实施。

第十条《实训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由各系、部(专业)负责提出初稿。

《实训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原则、要求和程序必须与专业《实时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同步进行。实训课程的设置、学时数的分配、教学进程等应全面、系统、科学的安排,必须符合实训教学的规律,教学目标明确,便于课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审查各系部《实训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分管校长负责审批工作。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控制、协调、管理实训教学工作的过程,总结实训教学的经验与得失,负责组织重大实训教学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新学期实训教学任务(实训课程设置、教师任务计划),由各系部(专业)、实训处协调负责,在放假前一周提出初步安排,报教务处。通过教务例会讨论、协调,初定实训教学任务,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负责在放假前下达新学期的实训教学任务和颁发《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实训室教师任科一览表,印发实训处及有关科室协调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教务处负责编制实训教学课程表,经分管校长审定后,于放假前或开课前将排课表下发实训处(有关科室)、实训室、授课教师,以便教学部门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课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建立“排课、调课、代课

和停课制度”。

第十四条实训室根据课程表做好开课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程和课程表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增加课时。鼓励教师在完成基本课程内容的前提下补充新知识,完成新任务。

任课教师若需调整课程,必须事先经系部专业(教研室)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第十五条督导办和教务处负责教学督查,并组织制定检查办法和制度,实训处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包括;实训室开课情况、实训记录、设备利用、课堂纪律、授课状况、实训场所管理等,并自觉接受教育部门和教育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第十六条建立教学例会制度,包括:实训工作例会、实训室管理员(负责人)、学生座谈会等。同时检查各项实训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其对实训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意见和要求,并作期末考评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的依据。

第十七条实训室工作和实训教学情况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对系、实训处的学期与年度考评,其业绩直接与教学评优和效益挂钩。

第十八条每学期教务处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目标,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制定实训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工作计划。

实训处应根据教务处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负责提出实训处、实训室工作计划,经分管校长审定后,于新学年开学前下达执行。

第十九条实训处参与实训教学质量的管理和控制,从实训教学各个环节入手,做好计划、项目、建设、制度、管理等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落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良好的实训教学环境。

第四章实训教学文件管理

第二十条《实训教学大纲》是组织实训教学工作、检查实训教学质量、评价实训教学效果、编写实训教材和装备实训教学设施的依据。

《实训教训大纲》应体现培养目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工作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实训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及深度、教学进度、教学方法和评价意见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实训课程,都必须采用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实训教学大纲,尚无实训教学大纲的课程,应由学校教务处或实训处负责编制实训教学大纲统一格式,并组织各系、专业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相应教学管理经历的人员拟订(修改),学科带头人负责审核,经系部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教务处(实训处)备案,分管院长批准。实训教学大纲的制定和编写应列入教学科研工作。

第二十二条实训教学大纲的编写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实践性、整体优化的原则,具体内容及要求:

(1)本实训教学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

(2)本实训教学课程应达到的培养目标(目的);

(3)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4)实训项目的选定和学时分配,明确各实训项目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5)选定实训教材(讲义)或实训指导书;

(6)实训教学的考核办法。

具体内容、格式详见附件《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教学大纲格式》。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实训教学目标的实现,实训项目的选定必须符合实训教学的规律,杜绝随意性、草率性。确定实训项目(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服从培养目标的总要求,对传统型实训(验)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更新;

(2)注意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自学能力、独立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3)循序渐进,由易到难,基础课(实验)应在安排基本训练和必要的理论验证的基础上,适当安排一些设计性实验;专业课(实训)应结合工作实践,多安排综合型、设计型、技能性实训项目。

(4)注意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

(5)因材施教,有必做实训(验)课,也有选做的实训(验)课;

(6)除必要的经典实训(验)项目外,所选实训(验)项目应具有适用性。

做到从内容要求到具体方法和设备配置,力求反映当代社会需求、学科需求和现代科技水平,特别是专业课应注重将国家急需的技术领域和科技成果引入实训教学。

第二十四条实训课必须有实训教材或指导书,学校规定应尽量选用较高质量的教材或指导书,也可根据实训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实训指导人员编写实训教材(讲义)或实训指导书,经教务处批准后使用。

第二十五条实训教材、指导书或讲义基本内容应包括:实训目的、性质、任务、原理、方法步骤、操作方法、技能训练和注意事项等,实训教材的内容要与理论教学内容相结合,以适应社会应用性人才培养的需要。

其他实训教学文件(如:挂图、表格、课件、实训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等)也是进行实训教学所必备的教材,任课教师应根据实训教学大纲要求,精选或编制。

第二十六条实训课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进教室,应根据课程计划在开课前有两周以上的教案,不准无教案上课。

教案格式: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内容。首页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备课笔记反映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

第五章实训教学环节管理

第二十七条实训教学开课条件:实训教学环境、设施及设备、实训教学大纲、实训项目、教材(或实训指导书)、课程计划、课程表、实训教师或指导人员、教案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等均按规定要求准备就绪,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逐项检查,符合条件方可开课。

第二十八条新上岗的任课教师和实训指导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并经教务处考核后方能上岗,对新开设的实践操作内容,要求任课教师和实训指导人员必须试做成功后,才能对学生开出。

第二十九条任课教师或实训指导人员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必须做到:

授课要求:条理清晰,概念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精练,规范,生动;板书工整有序。

示范要求:实际操作熟练,动作规范,重点、难点的操作过程应做到边讲解、边示范、边操作,保证学生听懂、会做,达到训练的要求。

实训教学过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职业技能的训练,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深究性学习和富有个性的学习,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课前准备

1、任课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包括:上课所需各类实训教学文件、模型、仪器、设备等,实训教材(讲义)或指导书应在课前发到学生手中。

2、学生第一次上实训课,实训任课教师负责向学生全面介绍实训室概况、实训室的设施和仪器设备、实训室的管理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学生实训守则》、课堂纪律等。

3、凡需预习的实训课程,任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学生,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实训预习,经任课教师抽查合格,方可上课。

4、根据实训课程的特征选择适合的教学形式,根据设备配置做好学生分组,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按实训教学大纲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充分动手,独立操作,培养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训练规范的操作方法,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注重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第三十一条实训过程

1、清点学生人数,按照课程要求进行分组,凡无故不上实训课或迟到十分钟以上者,均以旷课论处;

2、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和授课要求,完成实训课程教学任务,教学中应严明课堂纪律,保证实训秩序,认真负责;确保学生独立完成课程内容。

3、任课教师要做到:勤巡视,了解学生实训情况;勤提示,启发学生思考;勤示范,规范学生的正确操作方法。坚持高标准要求,坚持发挥学生的独立性,坚持人人动手操作。

4、学生必须认真上好每一节实训课,掌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做好实训(验)数据记录和分析,实训(验)结束,任课教师要对学生实训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有错误的要求纠正或重做。

课程结束后,学生要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状况,整理好各种物品,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训场地,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5、实训过程中,对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对造成事故者、损坏仪器设备者、丢失工具者,均应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实训报告

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实训(验)报告,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分析严密,测试结果及数据处理正确,字迹清楚、图表完整。任课教师或实训指导人员对学生的实训(验)报告要全部认真批改、评分,不及格者,要重做实验或重写实训报告。

第三十三条任课教师或实训指导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实训教学记录薄》,特别是实训人数、设备使用、实训效果等内容应有详细说明,在实训教学中发现新思路、新方法应及时总结,对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十四条考核制度

1、单独设立的实训课,可单独考试(考查)。考试内容包括实验理论、实训操作和综合实训能力。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动手能力、完成实验质量情况等,按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各占的比例值,计入总成绩。

2、实训课不及格者应重修,并按重修课程的规定收取重修费和实训材料费。

3、实训课程考核成绩由教师登记入册,报教务处进行成绩登录,并纳入学生学籍管理。

第六章实训教学业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教务处(实训处)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制定实训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并落实到人。

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技能结构合理的实训教学队伍。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实训室工作,增大“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对尚不适宜开课的教师,尚不具备授课条件的实训指导人员,应限期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七条贯彻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健全竞争上岗机制,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实训教师,提高具有相关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

聘请专、兼职教师任教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其聘任办法与教学工作要求应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三十八条建立、健全实训教学工作考核制度,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业绩和教师职责为依据,遵循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教师任职条件完成考核工作。考核材料归入教师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升、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实训课程建设与研究

第三十九条实训教学应以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为中心,将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培养社会需求的人才。

第四十条教务处(实训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训教学的科研工作,负责制定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交流教学经验,探索和推动实训课程改革和实训教材建设。

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科研活动,撰写教学科研文章,增强学校的学术气氛,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一条教务处(实训处)应加强实训教学研究的组织管理工作,选择师德好、业务能力强和有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负责教学研究工作。熟悉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研究教学方法,集体备课,交流经验,落实教学检查和抓好实训室建设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实训课程的建设应立足于实训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内容创新,努力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能力结构,在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和技能训练的基础上,突出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达到人才培养总目标的要求。

实训课程建设基本内容包括:

(1)实训(验)课程结构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2)实训(验)教学大纲的编制;

(3)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4)实训(验)项目的设置与更新;

(5)实训(验)教材或实训指导书的编写;

(6)实训(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7)实训(验)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考核;

(8)实训(验)仪器设备等硬件实施的建设;

积极推进实训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

第八章实训教学档案

第四十三条实训教学档案是实训教学过程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课件等各类媒体记录的集合,是考核实训教学效果,加强实训教学管理,制定实训教学计划、总结实训教学经验,研究实训教学规律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实训教学评估、人员考核、评优等提供凭证材料。

第四十四条实训教学归档范围:

文件类:上级下达的有关实训教学及管理文件等;

教学管理类:实训教学建设与规划、实训教学管理办法、细则、制度、守则、学期(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实训教学工作大事记等;

教学文件类:实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指导书、实训项目、实训教案、课件等;

教学资料类:教学任务书、实训课授课计划表、实训课程表、实训课记录、实训报告样本、考试试题、试卷、学生成绩单、参考书、实训教学研究论文等;

其它材料类:教师及指导人员培训进修计划、教师一览表、教学与实训研讨、教学经验交流等。

第四十五条实训处(室)必须设兼职(或专职)人员负责实训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并按归档要求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九章附录

本办法未尽条款,另行发文补充、修改。

本办法由实训处负责起草。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编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校务办公室批准、发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

实训教学管理制度

实训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训中心工作职责 实训中心是院长(分管院领导)领导下管理生产实习教学工作职能部门,基本任务是组织实习教学,完成生产计划。 第一条、按照《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和领导的指示规定,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领导生产实习教学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条、负责生产实习场地的建设,组织编订教学准备工作计划,负责教材、教具和教学用品的准备。检查教师执行大纲、编写教案、组织教学的情况,总结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当好校领导的参谋。 第三条、负责生产实习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出选配实习教师的建议,掌握教师的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开展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关心教师生活,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四条、与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及其他处室保持经常联系,密切注意生产与教学的结合,加强实

习期间的学生的管理工作,协调教学与生产的关系,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五条、负责学生校外实习及校企合作活动。 第六条、对教师、学生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同有关方面配合提出处理意见,报告领导。 第七条、除加强学生对设备保养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管理爱护保养设备的良好习惯外,经常注意实习设备的完好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设备的保养修理意见。 第八条、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生产实习教学方面各种资料,及时填报各种统计表册。 第二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第一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第二条、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按照教学工作的规定,做好授课的准备工作,积极完成所担负的教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学院应结合产学合作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完善和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以保证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校企合作,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突出加强学生基本实践技能的训练,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安排实践教学资源,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观念的改革带动对实践教学的作用和地位的认同,按照实践教学活动的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紧紧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相适应,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互相渗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调整更新实践教学内容,营造一个有利于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技能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企校合作办学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通过这种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使学生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和锻炼,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

高,成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主要措施 全院必须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工作对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性,树立实践育人的观点,要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切实抓好实践教学,由注重理论教学转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在全院营造一个良好的重视实践教学的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展开。各院(部)要大力加强对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对每一项环节都要做到有培训动员,有总结考核,把各项环节落到实处。 (一)构建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应该坚持高起点、有突破,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将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贯穿于实践教学体系之中,体现我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按学生的认知规律,将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参观学习、课程实验、综合实训、综合水平测试、校外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组成一个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相对独立于理论教学的新体系。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 (二)制定实践教学大纲,规范实践教学方案 实践教学大纲应对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目的要求、时间安排、教学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设施条件、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实训内容,分别按实训项目制订出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要注意各课程实训内容的优化配置,避免重复或脱节;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训比重,使实训课真正发挥培养学生实训、动手能力、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作用。 (三)加强实训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实训教师考核细则(1)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实训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实训教师的实训教学工作管理,促进专业实训教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教师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在职在编专业(实训)教师 (二)外聘专业(实训)教师 二、考核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教学(实训)过程、学生反响、教学效果、教研组评课等方面对对承担专业(实训)课的教师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部门: 由实训分管校长领导、实训处负责常规检查,月底由分管校长牵头成立绩效考核小组每月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小组由分管校长及其他校级领导任选一名、实训处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人员各一名组成。 四、考核办法: (一)本考核办法共分为四个板块,分别进行考核,然后将各块考核的分值汇总后再计算总的平均分值,原则上每学期对专业(实训)教师考核一次;但对学生反映较为强烈、教师教学水平太差的教

师可采用月考核。 考核量化分值折合转换:(1)、定性分值转化:优(92)、l良(83分)、中(70分)、差(60分)。 (2)考核总平均分值转换: 90分以上:“优”;80分以上:“良”;65分以上:“中”;65分以下:差 五、考核结果处置办法。 (一)针对在职专业(实训)教师,期末考核获得“优”等次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评优”或教师“评先”时直接进入推优备选名额,期末考核获得“差”等次的教师,不得进入推优行列,且第二学期学校不安排该专业课。 (二)外聘教师每月绩效工资分两部分进行考核,其中370元为月考核,200元为期末考核。 1、月考核为“优”的外聘教师,可获得全额绩效工资,获得“良”的教师可获得90%的绩效工资,获得“中”等考核结果的老师,可获得70%的绩效工资,获得“差”等次的教师只能获得50%的绩效工资; 2、每学期累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考核为“优”教师,除全额领回每月200元绩效工资外,另可获得每月100元奖励绩效。月考核未得“差”老师全额获得每月200元绩效。月考核每出现一个“差”评,期末绩效扣200元,连续两次获“差”的教师,期末绩效扣500元,一学期累计获三次“差”的教师期末绩效考核全部扣除,下学期解除聘用。

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强化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之一,实践教学应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为达到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的目的,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定此办法。 一、实验课 1、实验课可以巩固和验证所学的理论知识,使学生受到基本的科学实验技能的训练。通过实验要培养学生正确地使用各种仪器、仪表,获得观察和测量数据,分析和处理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2、实验课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指导书,内容包括:实验课题、教学目的与要求、实验原理、步骤和方法、实验预习和实验报告的要求。 3、单独设课的实验,应在开课前做好教材、实验指导书、仪器和设备的准备,保证按时开课。 4、实验成绩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未做实验或抄他人实验报告者,经教育后,令其重做或补做。 5、实验报告由教研室保管到学生毕业。 二、实习 实习是使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并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 1、实习类型 认识实习:通过参观和实际操作,使学生初步了解所学专业的一般知识。了解各工种、各生产环节,在全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衔接关系,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 生产实习:通过直接参加专业生产劳动,熟悉生产过程,了解主要生产环节和操作方法; 毕业实习:通过现场实习,形成感性认识再进一步调查研究,收集与课题有关的技术资料,奠定设计基础。 2、加强实习工作的领导,系(部)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安排相应指导教师和一名带队教师。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实习过程中的全面工作。 3、实习由系(部)制定实习计划,编写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包括:实习题目,组织领导,指导和带队教师名单,实习人数、时间、地点,实习要求,注意事项等。实习实施计划应于本学期开学初报学院审批。实习大纲包括:实习内容、教学要求和进

实训考核制度

实训考核制度

实训考核制度 学生实训成绩考核是实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实训教学过程及实训教学管理等情况的重要环节,也是督促学生学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应用能力,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的重要环节,同时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也是对学生一个重要评定。要充分重视,确保考核真实。 为了加强学生考核管理,便于组织考核时具体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查的依据是:实训中的表现,出勤情况,对实训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操作技术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工工件的质量,以及对设备工具维护的情况,实训报告的编写水平等。 二、实训成绩分为考勤、实训表现、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实训报告成绩四个方面。 三、成绩评定可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1)实训期间考勤记录为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 (2)全面完成各项实训任务,实训效果好,动手操作能力强,技能考核优; (3)在实训中心表现优秀,受到实训老师好评; (4)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具体,论述正确,主题突出,收获大,体会深刻,在专业知识领域方面有一定的见解或独创性。 2、良好(80——89分) (1)实训期间考勤记录为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

(2)较好的完成实训的各项任务,动手能力强,实训效果较好,技能考核为良; (3)在实训中心表现良好,受到实训老师的好评; (4)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基本概念正确,论述清楚,收获较大,对专业知识有独到的见解,评分等级为良。 3、中(70——79分) (1)在实训期间无旷课现象,无迟到早退现象。 (2)完成实训任务,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实训认真,技能考核为中; (3)在实训中心表现较好,实训老师反映较好; (4)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基本概念正确,有一定的收获、体会和见解,对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见解,对评定等级为中。 4、及格(60——69分) (1)在实训期间请假不超过三次,迟到早退现象不超过3次。 (2)基本完成实训任务,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实训比较认真,技能考核为合格; (3)在实训中心表现一般,实训老师反映较好; (4)实训报告内容真实,有一定的数据做支撑,有一定的收获、体会和见解,文中基本概念正确,文理通顺,评定等级为合格。 5、不及格(60分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及格 (1)病事假3天以上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旷课两节以上者。 (2)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拒绝赔偿者。 (3)不能完成实训任务,动手能力差,技能考核为不及格者;

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科学实验能力、严谨求实科学态度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见习、社会实践、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环节。 实践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切实加强学生实践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素养,陶冶职业情操,提高他们对社会和本行业的认识。 教师必须承担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学生必须参加各种实践教学活动,不得免修。

第一章实验教学环节的管理实验教学是高职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关键。 一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能 实验中心主任 第一条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管理工作。 第二条协助院长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实验室发展计划,实验室年度(学期)建设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实验室修缮计划等。 第三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开出的各类实验课进行审核,组织编制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等,与各个教研室密切配合;协助实验课教学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对于新开设实验要组织调试、验收工作,力求开足实验数量,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四条负责搞好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在定岗位、定方向的前提下,从实验室实际出发,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培养规划和学期实施计划。 第五条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安排校外的

新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雍阳中专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京中教字[2006]111号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近年来,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逐步完善了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设计等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建设,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对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实践教学环节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办法只对实习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设计等环节近年来已作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另见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习教学是本科阶段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学生应学会运用基础理论和临床专业知识,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建立正确的临床思维,熟练掌握各临床专业学科的操作技能。 第二条实习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医临床基础理论和临床诊疗技能,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并提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实习的形式包括:课间见习、集中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等形式。 第二章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实习教学采用学校、院系(医院)二级管理的模式,并要求各单位之间加强分工与协作。 第五条学校宏观层面的实习管理由教学管理处负责,包括对实习教学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宏观协调;制订实习管理办法和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规划;对院系实习教学及管理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全校实习教学的经验交流和总结等。

第六条院系(医院)负责执行学校实习教学的规定和实习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并进行安全教育。 2.在实习过程中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等。 3.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实习出科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毕业考核,对学生在实习中的各个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开展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第三章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职责 第七条实习指导教师应由临床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第八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拟订科室实习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2.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学生的实习工作,精心传授业务知识,认真完成带教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3.业务技术全面,医疗操作规范,基础理论扎实,重视学生“三基”训练,注重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对学生既严格要求、认真把关,又做到放手不放眼,认真批改学生门诊试诊单、病历、实习日志等。 4.认真做好学生出科考试,实事求是地填写学生出科考评表。 5.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批评教育,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对学生实习的要求 第九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接受医院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课辅导及其它有意活动。 第十条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门诊,分管病床,认真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按照实习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无故旷课,因故未能完成实习计划,要主动及时补习,并认真遵守有关实习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

幼儿教师实习指导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办法

《幼儿教师实习指导》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办法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委[2012]4号)以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学前教育专业计划调整的通知》(黔招考自〔2017〕13号)的要求,针对学前教育(专科阶段)《幼儿教师实习指导》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如下。 一、考核目的 教育教学实习是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丰富实践经验,并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通过教育实习的综合性实践,获得对幼儿园教育的感性认识,提高对幼儿教师职业的认识水平,加速专业知识和教育知识向能力的转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关注幼儿教师的教育思想、教师专业能力等二个方面。 1.幼儿教师教育思想 (1)热爱幼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巩固专业思想,培养专业情感。 (2)认同并遵守幼儿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3)面向全体幼儿,注重保教结合,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与教育观。

(4)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培养幼儿学习的主动性、自信心和独立能力。 2.幼儿教师专业能力 (1)能将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及幼儿园活动设计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运用于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中; (2)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体能力,包括观察和评价能力、一日活动计划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和管理能力,以及创设与利用环境的能力等; (3)重点考察集体教学活动设计能力、教学活动组织和实施能力,以及自身的教学反思能力等。 三、考核方式和要求 (一)考核方式 提交一份幼儿集体教学活动设计方案,一份幼儿集体教学活动示范课的教学反思。 考核成绩=幼儿集体教学活动设计方案成绩X60%+幼儿集体教学活动示范课的教学反思成绩X40% (二)考核要求 1.幼儿集体教学活动设计方案的要求 (1)精写一份纸质幼儿集体教学活动的设计方案(任一领域),题目自拟,内容自选,须聚焦幼儿园某一活动的设计; (2)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意图、活动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活动准备、教学过程等要素;

实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实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一、计划管理 1.实习实训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技能训练及综合实践等。 2.实习实训课程都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相应的《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指导书》,经系部审批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实验实训科备案。《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指导书》一般由专业教研室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编写,前者供系主任和教务处检查备案,后者提供给学生学习。 3.《实习实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名称、实习性质、班级名称、组织领导、目的任务、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方式、时间安排、实习要求、作息时间、学生分组情况、安全注意事项、任课教师姓名、计划制订日期等。 4.《实习实训指导书》的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名称、班级名称、目的任务、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时间安排、实习纪律、安全注意事项、作息时间、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及指导教师姓名等。 5.各系部的《实习实训计划》原则上须提前二周交教务处。 6.在校内进行的实习实训,如需采购仪器设备和易耗品,则由实习指导教师编制所需仪器设备和易耗品申购计划并报系部审核。由系部根据库存量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部组织招标采购。 二、准备工作 1.实习实训项目都须有大纲和指导书,到企业进行的实习实训由各系负责联系实习单位,每个实习班级一般配备2名实习指导教师。 2.到企业进行的实习应按照专业对口、讲求实效、立足本市、就近安排、地点相对稳定的原则。 3.联系实习单位一般应提前四周进行,并提前二周将实习计划送交实习单位。如需用车接送学生,各系应提前一周到院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 4.根据教学计划,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习指导教师于实习前二周对实习经费进行预算,并报教务处实验实训科审批。 5.实习前,专业教研室应组织实习动员,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系主任要强调组织纪律和实习安全。 三、过程管理

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为保证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由科教科具体实施,各学科教研室主任由科室主任担任,各教研室设教学干事一人协助工作。各课程准备工作由学校及科教科部署,由各教研室指定教师负责备课及授课。 一、教师授课通知制度 每学期授课前由教学干事根据学校下发的课程表填写教学进度表及授课教师名单,并将授课的详细安排通知授课教师,同时以文字形式张贴至学生公布栏。多名教师承担同一教学班教学时,前任教师有责任对后续教师进行教学相关情况的交接。 二、试讲制度 对于新开课教师,要建立试讲制度,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部分章节内容面向学生讲课,在讲课中,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给予指导。待得到老教师和学生的认可后,才能正式安排开课。 1.新教员的定义是首次开课的教师、新调入的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及新分配的硕士生。 2.试讲的内容包括科教科指定部分和自己选定部分,分别为两学时。 3.参加新教员试讲的听课的人员为相关临床科室教员及科教科成员,并对新教员试讲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4.对新教员试讲考核主要包括:授课内容时间的分配是否合理,重点是否突出,板书是否工整,是否能利用现代教学手段,语言表达是否流畅,及仪容是否得体。 5.对试讲合格的新教员,安排其参与临床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对试讲不合格的新教员,安排有经验的教员对其进行一个月培训,培训结束后,再次进行试讲,直至其达到要求为止。 三、集体备课制度 数名教师教同一门课进度相同时,坚持集体备课制度;不同进度的同一门课程,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要求如下: 1.每一轮教学活动前的一个月进行集体备课。 2.备课由科教科组织进行,由临床教研室成员负责准备,授课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备课。备课内容应包括:?授课要点;?实际操作,关键点,难点。?引进新内容的深度及范围。 3.教研室主任根据参加教学活动所有教员的具体情况,分配各位教员承担主讲的内容。 4.对讲解的内容,各教员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四、教案书写制度 1.承担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在授课前应认真备课,并准备好授课讲稿及课件,同时按要求书写相关教案,课程结束后将教案交科教科存档。 2.教案也称课时计划。教师经过备课,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具体教学方案。教案是上课的重要依据。通常包括:班级、学科、课题、上课时间、类型,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进程和时间分配等。整个教案还应有教具和现代教学手段(如电影、投影,录像、录音等)的使用、作业题、板书设计和课后自我分析等项

本科实践教学基本工作规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学校办学特色,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实践教学包含:课程内的实验课;教学计划内独立设置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一方面应引导学生通过对各种科学问题、工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亲自体验与验证,加深对各种问题的认识与理解;另一方面应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各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必须以理科贴近科学研究、工科贴近工程实际、人文社科贴近社会实践为指导思想。 第四条各学院(课部)应参照本规范并结合本学院(课部)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制定(修订)各类实践教学管理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实践教学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课部)两级管理。 第六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履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监督保障的职责;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各类实践教学仪器设备保障,后勤保障处负责周口店、秦皇岛和秭归实践教学基地的后勤保障。 第七条学院(课部)是执行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主体,具有设计安排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实施实践教学过程的权利,负有保证教学质量、达到教学目标的责任。 第八条各学院(课部)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实践教学的特点,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规划设计必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要求和程序同步制定,由教务处统一规范管理。

第九条各学院(课部)必须明确各类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或实习指导书,配备称职和充足的指导教师,选择合适的实践场所。各种实践教学的内容应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中对学生能力的要求。各种实践教学大纲或实习指导书须经学院学术性组织审定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教学主管部门、各学院(课部)、教师和管理人员都必须共同维护实践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和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调整或者增减变化的,需经学院(课部)组织论证,商教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执行。 第十一条在不改变实践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学院(课部)可将教学改革与科技成果、新技术方法融入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内容,经学院(课部)学术性组织认定、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和系(室、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即可执行。 第十二条学生所在学院(课部)是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学生实习安排、安全与保密教育等工作;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实习计划、相关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三条各学院(课部)必须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二级督导机制,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与督导工作,学院(课部)领导和学院(课部)教学督导每学期应对开出的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载。 第三章实验 第十四条实验课程可分为基础实验课和专业实验课;实验教学按课程开设方式可分为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验项目体系一般应包括必做项目、限选项目、课外开放项目;实验项目类型可分为: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 第十五条实验课程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设置,结合学生应掌握和达到的实验技术和知识的要求,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并按照认知——验证(基础)——综合——设

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办法

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办法 校长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考核 1、组织对实验室用房、仪器、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填写《实验室检查记录》,留存实验室建档。 2、规划和建设好实验教学楼,确保用房的布局、面积、内部设施均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 3、做好实验室经费预算,适时添置新教材所需仪器药品。组织做好实验教学易损易耗仪器药品的年度补充采购工作。 4、设置专(兼)职实验员,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5、将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教师履职考核。 教务主任实验教学管理考核 1、教务主任将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纳入教务常规管理。 2、审核认定相关学科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期间要检查执行情况,期末根据实验室表册核实教师实验教学完成情况。 3、根据现行教材,组织教师制定《实验开出目录公示表》。 4、检查教师实验教学备课教案,杜绝实验课不备课的现象。 5、经常到实验室检查管理和教学工作,实验员工作调动时,组织做好交接和培训工作,确保实验室管理表册正确填写,以记录为准。 6、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教研、教具自制工作,加强实验室创新文化建设。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强化对中小学实验教学的管理,按课标教材的要求开足开齐课程,市教育局教学条件装备管理站在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玉溪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办法》,现予印发实施。请各县区教育局及时转发到各中小学,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玉溪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办法 二O一0年五月十日 玉溪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办法 为巩固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 (以下简称“普及县”)成果,推动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工作,全面进中

实训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实训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所有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制度。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和保养设备。 2、实训指导教师有权根据实习现场情况暂时调配、停止设备的使用。 3、新进实习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包括工种轮换学生),未经安全知识教学的学生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实习学生和教师必须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检修。 5、实习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养护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垢,无碰伤,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5、实习学生必须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6、设备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二、设备事故处理办法

1、在实习教学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学院有关规定)。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由实训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2、设备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设备事故如属机床设备工作时间较长、零部件老化和其它不可知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属于正常的机械事故(非责任事故)。 (2)设备事故如属机床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属非正常的机械事故(责任事故)。 3、设备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1)设备事故如属正常的机械事故(非责任事故),设备的维修由实训处处理。 (2)设备事故如属非正常的机械事故(责任事故),设备维修费用的一部分将由事故责任者支付,其实施办法为: 1)设备的维修费用在200元以内的设备事故,实习学生承担50%的维修费用,实习指导教师承担20%的维修费用。 2)设备的维修费用在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设备事故,实习学生承担30%设备的维修费用,实习指导教师承担15%设备的维修费用。 3)设备的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实习学生承担20%设备的维修费用,实习指导教师承担10%设备的维修费用。 三、设备的购入、调出、报损或报废 1、设备(含工量具,下同)的购入或拨入,由采购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经主管领导和使用者检查验收签字,会计记入财产和资金帐,并妥善保管仪器设备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 2、长期固定使用的设备,由使用人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办理借

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学年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和讨论学校有关文件,积极组织具体实施各项教学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加强对教师工作指导和督促,真正做到以教学为中心,提高了教学质量,保证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扼要总结如下: 一、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材方面 1、在明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制订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意见和要求,认真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且及时收集各专业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反馈的信息,加以分析和总结。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微调时,及时向教务处提出报告。 2、认真检查任课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督促教师按时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教师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都经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并要求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做到了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都有教学大纲。 3、按学校要求及时选报教材,尽量选用国家和省部级获奖教材。同时大力开展教材建设,制订自编教材计划,编写出教材讲义XX部。 二、教学行政管理方面 1、进行组织和计划的落实,按学校要求及时调整教研室的组织机构,充分把教研室做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细致地做好各专业的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实验室活动计划、指导和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制订重点课程建设计划等。 2、及时准确按时学校要求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认真编制教学进度表、课程表、填写下达教学任务书,督促检查教师授课后写好班务日志。严格按规定控制教师的调停课,杜绝了缺漏课现象的发生。 3、对教学文件材料进行了经常性整理和妥善保管。根据学校教

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我院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与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实践教学的任务是使学生通过现场观察社会调查实际操作训练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环节等提高岗位职业技能,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励学生的敬业和创业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实践教学内容包括认识实习岗位(单项)技能训练课程实训综合技能训练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 其中,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另行制定。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实行院系两级领导与管理。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制订学院实践教学发展规划,对全院实践教学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检查实践教学计划的落实。

学院职责:建立和完善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实践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汇总各系学期授课计划;负责实践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监控;组织职业技能鉴定。 第五条各系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系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系主任是实践教学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教学系职责:建立健全本系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制订完善并实施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指导书顶岗实习手册实践课程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等实践教学文件;加强对实践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认真检查各实践环节,健全完善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质量的稳步提高;组织落实各实践课程指导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训指导教师队伍;落实本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好实践教学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章实践教学文件第六条实践教学文件是指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践课程标准和考核标准)实训(实习)指导书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手册学生顶岗实习教师手册等。 第七条制订实践教学计划必须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岗位要求和工作过程导向要求。 原则上理工科类实践课时要占总课时%及以上文经类比例为%及以上,并至少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学生实训考核管理制度

学生实训考核管理制度 学生实训成绩考核是教学实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实训过程及教学实训管理等情况的重要环节,也是督促学生学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应用能力,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的重要环节,同时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也是对学生一个重要评定。要充分重视,确保考核真实。为了加强学生考核管理,便于组织考核时具体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学生实训成绩的考核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劳动纪律、实训态度、平时作业、实训报告成绩以及最后的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 2、学员考核成绩的记载,以100分为标准。 3、平时成绩的评定应从严掌握,有以上作业不交或以上作业补交的,平时成绩为零。累计缺勤达到规定时间或无故缺勤天数达到规定时间,不予评定实训成绩。以上情况均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训不及格。 二、考核内容的确定 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各工种根据本阶段实训内容设定,经教学实训教师确认,教学领导批准后确定。 三、考核计划的编制 1、考核计划由教学实训教师制定,考核计划应在考核前一周通知各学生。 2、考核计划表中应详细列出考核日程安排、科目、地点、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格审查 1、在考核前一周,实训教师对学生考核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公布。 2、学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有以上作业不交或以上作业补交的者。

2)累计缺勤或无故缺勤时间达到规定时间者。 3)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拒绝赔偿者。 4)无理取闹,不听从指挥,被停止实训者。 五、考核办法 1、学生考核成绩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平时成绩30分,由实训教师记录、确定; 2)实训报告成绩10分,由实训教师评定; 3)综合作业成绩60分,统一出题,每次考核结束后,由实训教师及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综合评定。2、评定成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学生与评定人见面。 3、评定成绩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实训教师不得擅自作处理。 4、一般情况下平时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应按如下分布:优秀20%以内、良好50%以内、中等20%以内、及格或不及格视具体情况而定。 5、评定工作必须在考核三日内结束,并将考核结果公布。

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实训教学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训教学工作规范、科学治理,保证实训教学质量,适应职业教育的需要,依照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训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差不多技能训练、职业技能培养的重要实践课堂。实训教学应依照科学技术的进展、市场岗位的需求,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养教育。 第三条实训教学工作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结合学校特点,不断汲取当代教学和科学技术的新成果,更新优化实训教学内容和结构,减少盲目性,增加适应性,建立科学、先进的实训课程教学体系。 第四条实训教学工作治理,要有利于学生有个性的全面进展;有利于教师制造性工作;有利于各类教育的沟通,积极采纳先进的教学治理方法,利用现代治理手段,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教学治理。 第二章实训教学任务 第五条实训教学必须依据教学打算制定实训教学打算和实训教

学大纲,结合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需求确定实训项目,保证良好的实训环境、师资、教材,有效操纵实训教学的过程,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实训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完成教学打算规定的各类实训教学任务,在实训教学方面力争结合生产实践;在职业培训、技能训练等方面,力争制造与实际工作等同的环境,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得到社会实践的模拟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会运用严谨的科学思维方法,通过观看、分析、归纳,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运用相关的知识融会贯穿,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利用实训教学环境,独立操作、反复训练,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了解掌握国内外实训教学工作的新成果、新理念和进展动态,探究实训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更新实训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建立完整、规范、科学的实训课程教学体系,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 第八条建立科学的实训教学治理体系,制定规范的实训教学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实训教学治理制度,保证各项实训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创建具有四川托普学校特色的实训教学模式。 第三章实训教学治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实践性教学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是使学生验证和深入领会学过的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使之成为适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实践性教学对于学生掌握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了解社会、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创造能力和良好工作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性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校内技能实训、课程设计、大型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等。为了加强实践性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性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课 实验课是形成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利用仪器设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引起实验对象的变化,通过观察、测定和分析,获得知识与发展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其目的不仅是验证书本知识,更着重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调整、分析、综合和设计实验方案、编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对学生进行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1、实验前,教师需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指导书,并要求学生预习。实验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

骤、方法和注意事项。自编的实验指导书或教材,需经系(部)审定,并于开学时印发学生。 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备课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实施方案,确定实验讲解内容,如原理、操作注意事项、成败关键、安全要求、实验纪律等,明确实验报告要求和评分标准。 实验技术人员在课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实验方案按时备齐实验器材及必要的备品配件,并检查全部实验器材是否性能完好,以保证实验能顺利进行。每次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按学生实验方案预做,验证方案的可行性,检查器材性能,取得必要的数据作为评分标准。 2、实验课指导教师应按实验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验教学,其中对实验原理、方法、步骤、技术要求和数据处理等的叙述应条理清楚,简明易懂。思考题应联系实验内容,抓住重点、难点,发人深思。 3、实验时应让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操作时间。 4、教师应巡查学生的操作和记录,防止操作错误。发现问题,要加强个别指导,及时解答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 5、实验结束后,实验记录应经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书写实验报告。教师认真评阅实验报告,作为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令其重作实验或重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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