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物流相关风险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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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关系 (6)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主体及模式 (6)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 (6)

(二)运作主体 (7)

(三)运作模式 (7)

(四)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 (7)

二、物流金融概念、主体及模式 (9)

(一)物流金融概念 (9)

(二)运作主体 (11)

(三)运作模式 (11)

三、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关系 (11)

(一)两种融资方式的区别 (11)

(二)两种融资方式的关系 (12)

第二章基于物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15)

一、物流/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动因 (15)

二、国内外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概述 (16)

(一)演进式的西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轨迹 (16)

(二)跨越式的中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轨迹 (18)

(三)现阶段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内涵及基本结构 (19)

三、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下存货质押融资 (22)

(一)基于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存货质押融资商业模式 (23)

(二)国内存货质押融资的商业模式 (27)

第三章存货质押融资风险分析 (29)

一、宏观与行业系统风险 (30)

二、供应链系统风险 (30)

(一)供应链系统竞争风险 (30)

(二)供应链系统协调风险 (30)

(三)供应链系统控制风险 (31)

三、信用风险 (31)

(一)借款企业信用风险 (31)

(二)物流企业信用风险 (32)

四、担保存货物变现风险 (33)

(一)价格风险 (33)

(二)质物形态风险 (33)

(三)销售风险 (34)

五、操作风险 (34)

(一)合规风险 (34)

(二)模式风险 (35)

(三)流程风险 (35)

(四)具体操作风险 (35)

第四章存货质押融资风险评估 (37)

一、风险评估原则——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判原则 (37)

(一)一般原则 (37)

(二)特殊原则 (38)

二、风险评估过程——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判标准 (40)

(一)总的评分原则 (42)

(二)具体指标的评估说明 (43)

第五章构建存货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系统 (46)

一、存货质押融资业务风险控制基本特征 (46)

二、存货质押融资风险战略控制系统建设 (48)

(一)建立有效的制度创新支持平台 (49)

(二)搭建支持业务运营和风险管理的组织平台 (49)

(三)建立跨行业的信息平台 (50)

(四)系统建立业务风险控制的综合集成技术支持平台 (51)

三、存货质押融资日常运营风险控制系统 (52)

(一)准入体系风险控制 (52)

(二)合约设计风险控制 (61)

(三)执行过程风险控制 (66)

四、存货质押融资风险预警及应急控制系统 (68)

(一)组织架构 (69)

(二)预警与应急平台 (70)

前言

在全球化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早已出现在国际银行业。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这一新业务领域也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一些银行甚至将其作为战略业务进行定位。

在供应链金融的创新过程中,由于其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所以风险管理成为业务开展的一个核心问题。从宏观来看,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供应链金融运作的宏观环境非常复杂,风险因素和来源比较多,突发性事件影响很大;从中观来看,全球供应链上涉及的价值环节众多,它们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微观来看,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中的商业模式不断演变,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保险机构等许多主体参与,业务风险管理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充分认识清楚和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存货质押融资是国内外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形式之一,具有巨大发展空间。本专题就是针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进行系统的分析,从系统整体出发,针对存货质押融资的特点,对其风险来源进行了系统认识和评估,并构建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一章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关系

供应链融资风险是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很多风险因素都影响着供应链融资的正常运作,比如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集聚风险、质押物处臵风险、货物在途敞口风险、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于考虑供应链核心企业发生集聚风险的概率问题,一般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常常遇到的风险源是涉及物流仓储的。

可以说,控制了物流,不仅控制了风险,也顺应了供应链甚至产业链的发展需要,也就是控制了整个链条中的各项金融业务。当风险控制与营销工作结合后,就形成了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这就相当于银行真正拥有了核心竞争力。因此,我们本期专题的研究就从物流与供应链的关系开始。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主体及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

关于供应链金融概念的界定很多,可归纳为三类:

第一类观点来自物流服务商,认为供应链金融是物流与金融业务的集成、协作和风险共担的有机结合服务,是一种物流金融或金融物流。它为商品流通的全过程提供服务,服务对象是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

第二类观点来自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在核心企业主导的企业生态圈中,对资金的可得性和成本进行系统性优化的过程。

第三类观点来自商业银行,认为供应链金融指商业银行站在供应链全局的高度,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基于交易过程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创新解决方案。

从实践来看,供应链金融是为了解决供应链条上的资金流瓶颈问题,从而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因此界定供应链金融的概念需要有供应链整体的视角,而不能局限于部分业务和主体。同时,无论国际还是国内,供应链金融的提供者主要是商业银行,所以,第三类观点显然更具有现实意义。

图表1:供应链金融业务关系图

资料来源:银联信整理

由图表1可以看出,供应链金融是为某供应链中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融资请求提供服务,它的出现避免了供应链因资金短缺造成的断裂。在具体融资过程中,物流企业辅助金融机构完成整条供应链的融资,供应链金融模式不同其参与程度也不同。由于面对整条供应链的企业,金融机构易于掌握资金的流向及使用情况。

(二)运作主体

供应链金融主要涉及三个运作主体: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其中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是融资服务的需求者,金融机构为融资服务的提供者;物流企业仅作为金融机构的代理人或服务提供商为贷款企业提供仓储、配送、监管等业务。

(三)运作模式

从风险控制体系的差别以及解决方案的问题导向维度,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分为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采取的标准范式为“1+N”,即以核心企业“1”带动上、下游的中小企业“N”进行融资活动,“+”则代表两者之间的利益、风险进行的连接。

(四)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

1、服务范围的扩展化

供应链金融在国内是从中小企业的存货融资业务发展而来,大多集中在核心企业下游的一级经销商。(例如中信银行的汽车金融网络业务、钢铁金融网络业务、家电金融网络业务,以相关行业核心企业的一级经销商融资为主)。相对而言,商业银行从供应链的角度对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终端用户提供的金融服务相对较少。

不过,随着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国内诸多银行的实践,一些银行已经有意识地从核心企业出发,开始对上游供应商、二级经销商以及终端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如汽车消费贷款、制造设备买方信贷业务就是对终端用户的服务。

从供应链的定义来看,一个供应链包括上游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零售商、终端用户等多个节点,要达到供应链整体高效和财务供应链成本最小化,相应的金融服务也应该覆盖整个网络链条。

因此从理论和业务实践来看,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将呈现扩大化,并逐渐覆盖整个链条,并依据行业特点各有不同。

2、营销模式的多样化

如果把供应链金融的营销服务模式确定为1+N,其中“1”代表核心企业,则国际银行更多的是从解决“1”的问题出发,以“应收账款融资”为关键词,主要面向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通过电子平台对订单、发票等数据信息流进行管理,在深入稳定与“1”关系的同时,培育新市场的客户群。

而国内银行刚好相反,供应链金融业务始于以货押授信业务为代表的中小企业自偿性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说,作为核心企业的“1”,只是市场营销的中介,目标客户群是以经销商为主的“N”,以“存货融资”为关键词。

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国内业务营销模式将呈现以平台构建为主的多样化特点。一是随着国内大型企业供应链管理理念的深化,构建平台的出发点将进一步向核心企业转移,核心企业的上游客户也正在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目标客户。

二是随着业务的发展,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供应链服务机构,这些新的业务参与者均在细分领域拥有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银行可以将这些机构与原有的物流公司一起作为重要的营销渠道,实现成片开发,甚至在某种情况下,由商业银行来扮演“1”的角色。

3、技术导向的信息化

广义上,金融技术指一切用来生产和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方法、手段与工具。从目前的业务产品服务来看,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以融资为核心,包括两类:一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粘连型融资模式;二是基于物流资金流控制的风险隔离型融资模式。

这样的融资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供应链中的资金不足问题,但也存在诸多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信息技术的电子化成为必然趋势。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已经率先建成了较完整的金融业信息系统,并且开发出专门的电子交易与支付平台,相关的公共信息也已经向公众提供。如中国台湾的“产业维他命计划”。

而国内供应链金融中各参与主体的电子化程度参差不齐,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构建数据互相流转的电子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将成为未来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

二、物流金融概念、主体及模式

(一)物流金融概念

物流金融是指在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

图表2:物流金融业务关系图

资料来源:银联信整理

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在物流金融中涉及三个主体:物流企业,客户和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起来为资金需求方企业提供融资,物流金融的开展对这三方都有非常迫切的现实需要。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促使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物流金融正成为国内银行一项重要的金融业务,并逐步显现其作用。

国际上,最全面的物流金融规范体系在北美(美国和加拿大)以及菲律宾等地。以美国为例,其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之一是面向农产品的仓单质押。仓单既可以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也可以在贸易中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美国的物流金融体系是以政府为基础的。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并以此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这一体系的诞生,不仅成为家庭式农场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农业营销系统的效率,降低了运作成本。

相对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物流金融业务开始的较晚,业务制度也不够完善。非洲贸易的自由化很早就吸引了众多外国企业作为审查公司进入当地。这些公司以银行、借款人和质押经理为主体,设立三方质押管理协议(CMA),审查公司往往作为仓储运营商兼任质押经理的职位。通过该协议,存货人,即借款人

在银行方面获得一定信用而得到融资机会。此类仓单直接开具给提供资金的银行而非借款人,并且这种仓单不能流通转移。

可以看出,国外物流金融服务的推动者更多是金融机构,而国内物流金融服务的推动者主要是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金融服务是伴随着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而生,在物流金融服务中,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更加复杂,除了要提供现代物流服务外,还要跟金融机构合作一起提供部分金融服务。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学者关于物流金融相关领域的研究主要是物资银行、融通仓等方面的探讨,然而这些研究主要是基于传统物流金融服务展开的,未能从供应链、物流发展的角度探讨相应的金融服务问题。

(二)运作主体

从定义可以看出,物流金融主要涉及三个主体: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贷款企业。贷款企业是融资服务的需求者;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为贷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三者在物流管理活动中相互合作、互利互惠。

(三)运作模式

根据金融机构参与程度的不同,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可分为资本流通模式、资产流通模式及综合模式。其中资本流通模式是金融机构直接参与物流活动的流通模式,包含四种典型模式:仓单质押模式、授信融资模式、买方信贷模式和垫付贷款模式;资产流通模式是金融机构间接参与物流活动的流通模式,其流通模式有两种:替代采购模式和信用证担保模式;综合模式是资本和资产流通模式的结合。

三、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关系

(一)两种融资方式的区别

1、服务对象

物流金融是面向所有符合其准入条件的中小企业,不限规模、种类和地域等;而供应链金融是为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及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担保及风险

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时,中小企业以其自有资源提供担保,融资活动的风险主要由贷款企业产生。供应链金融的担保以核心企业为主,或由核心企业负连带责任,其风险由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产生;供应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影响整个供应链的安全及贷款的顺利归还,因此操作风险较大。但是,金融机构的贷款收益也会因整条供应链的加入而随之增大。

3、物流企业的作用

对于物流金融,物流企业作为融资活动的主要运作方,为贷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则以金融机构为主,物流企业仅作为金融机构的辅助部门提供物流运作服务。

4、异地金融机构的合作程度

在融资活动中,物流金融一般仅涉及贷款企业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对于供应链金融,由于上下游企业及核心企业经营和生产的异地化趋势增强,因而涉及多个金融机构间的业务协作及信息共享,同时加大了监管难度。

(二)两种融资方式的关系

至于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关系,银联信认为,这更多的体现在在供应链金融中各方的利益诉求。

首先,这是物流企业提升利润空间的需要。近年来,我国GDP保持高速增长,外贸进出口增长强劲,第三方物流迅速发展起来。物流与经济发展呈现很强的正相关性,我国物流的年增长率在25%左右。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又需要物流企业提供较高的服务水平,即保证物流质量的同时又要求及时、准确、成本低廉,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背景下,物流企业蜂拥而起,市场鱼龙混杂,很多物流企业为了占有市场地位不惜降低物流服务价格,致使总体盈利空间在不规范竞争中越发有限,因此物流企业急需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及开展其他一些增值性服务,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国物流企业多数是从传统的运输和仓储企业转型而来,运输、仓储仍是其主要业务,企业整体缺乏战略意识,资本实力较弱、物流网络特别是国际物流网络的规模远不及外资跨国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先进物流技术的利用率较低。显然这已不能适应目前物流市场对第三方物流的需求。而且在物流市场上,物流企业的市场份额普遍较小的情况下,采用低成本战略只能陷入“价格战”。物流

企业靠资产、设施、关系来立足和竞争的时代已经过去。要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物流企业必须不断进行业务创新,超越单一的物流服务,转向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以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和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使得物流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物流金融服务成为可能。物流金融业务使物流企业控制供应链全程,即一方面代理银行监管质押实物,进行监管服务,保证质押物始终处于银行的有效控制之中以及一些特殊产品的运输质量;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物流、信用担保及其他配套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保持客户的稳定。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顾客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也从物的处理提升到物的附加值方案管理。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为其争取客户资源、提升服务价值,有助于物流企业摆脱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提升竞争的层次,形成竞争优势。

其次,这是金融机构降低自身业务风险的需要。在物流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需要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信息。而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市场拓展等信息的核实过程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对企业的还贷能力、经营水平等方面也很难准确、全面地评估。正由于流动资产监管困难,信贷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开展基于动产的贷款业务。因此,金融机构不得不放弃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但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开放,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金融机构必须在更新服务、控制风险等方面进行创新。

在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金融管理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融资业务的评估者、监管者和物流业务的实施者,在融资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在进行质押物的评估和保管等工作中,物流企业对市场熟悉,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库存的变动情况。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上物流企业运作的资金流、物流中的资源的充分利用,可以减少与借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进行科学判断,使信贷资金的运用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风险控制方式由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贸易流程的风险判断与控制,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收益性,真正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规模与效益共同发展。

最后,这是供应链上资金需求方融资的需要。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时,因其信用等级较低,可抵押资产少等原因面临着风险大、成本高的困扰。物流企业通过库存管理和配送管理,对借款企业的信息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可以作为借

款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在金融业务中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供应链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基于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特殊地位,能清楚地了解到商业银行不易掌握的有关信息,如企业库存产品的动态信息等,使得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可能。物流企业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者由金融机构授予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代表金融机构同借款企业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借款企业签订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向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企业寄存的质押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申请贷款和质押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提高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效率,满足了中小企业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的实际需求。在这种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实现供应链上各个主体多方的“共赢”。物流金融的运作中,由于物流企业既是银行的委托方,又是中小企业的物流业务伙伴,因此通过中小物流企业和银行将建立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从而使双方利益关系也由短期、临时转向长期、固定。中小企业盘活了流动资产,金融机构降低了业务风险,物流企业稳定了与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第二章基于物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一、物流/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动因

工业化社会的价值链循环创造了无数的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资源,以这些动产作为担保物获得资金,来有效支持物流的运作越来越成为了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动产作为担保的价值上升过程其实也是物流金融业务的价值不断提升的过程,这主要是因为物流金融能够有效解决动产流动与债权人安全的矛盾。

尤其是现代社会,供应链上的原材料、半成品、商品等动产都需要快速的流动变现为现金,若以这些动产作为担保物,将使担保贷款的债权人面临着一个艰难抉择:究竟是给与债务人处理动产的自由,保持动产的流动性来促进商业发展,还是严密控制动产给债务人造成威胁促其还清贷款?

组织变革、业务监控、风险管理以及法律制度等都会影响物流金融的开展。其中,法律是一只可见的手,规范、引导和保障着市场交易活动和竞争秩序,是物流金融最深远的影响因素。

本质上,物流金融业务需要动产、权利等作为担保物来保证贷款安全,因此它与动产担保相关的法律密切相关。动产担保制度不是专门针对物流金融业务的,但却是物流金融业务最重要的法律基础。

比较而言,英美法系的动产担保制度对包括物流金融业务的商业促进作用要明显好于大陆法系。传统的质押融资方式中,两方契约关系下,质物占有会遇到实施上的障碍:

第一,银行缺乏仓库存放借方企业出质的设备或其他货物。

第二,借方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对其产销供应链的运行有很大影响。

这要求金融机构在实现对质物占有权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借方企业正常产销活动的影响。

在质押担保模式中引入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整个业务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通过第三方的物流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情况。物流企业的存在,延长了银行的服务之手,物流企业的管理、控制和服务水平直接成为决定此业务能否开展和开展方式、灵活性、融资效率、风险管理

的核心,表现出不同于传统银行业务的特色,真正形成了银行——物流企业——借方企业的三方契约关系。

二、国内外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概述

(一)演进式的西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轨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必然是以物的流动为核心,所以存货质押融资始终是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环节,没有存货的流动,没有针对存货的融资,无从谈起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因此,西方物流发展循序渐进的模式决定了西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演进式的发展轨迹,而存货质押融资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纵观西方(以英美为例)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历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出现在19世纪中前期。这一时期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只有单环节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物流企业的参与有限,业务监管较为机械。在这一时期,由于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仓储行业的形成,物流仓储企业开始参与存货质押业务,仓储企业的参与改变了传统质押业务中银行与借款企业的关系,也极大地提高了存货质押融资的效率因此存货质押融资获得了较大发展并初具规模同时,在这一时期,银行将借款企业质押的存货放在物流仓储企业的仓库储存,物流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参与这一业务,但大多限于给质押存货提供简单的仓储服务。由于物流企业的参与程度有限,此时银行采取的监控方式多以一次性的静态质押为主,即将质押存货冻结,等到合同期满,借款企业偿还欠款后才予以解冻,因此对企业运营的支持力度较低。

第二个时期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1954年《统一商法典》的实施使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参与方的法律关系更加统一和明确,从而使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在1954年后有较为明显的发展。但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仍以存货质押融资为主,但已经开始辅之以应收账款融资的有机配合,物流企业也开始有效参与,业务监管变得灵活。

由于有了物流仓储企业的丰富经验和规范操作,这一时期融资质押的存货品种大幅度拓宽,盖面包括农产品、原材料、产成品等;而融资对象,也从初期的

农场主,扩展到了批发零售型的流通型企业,并进而扩展到了制造型的企业。在这一时期,应收账款与存货有机结合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日益得到重视,因此,开展的存货融资也要求应收账款融资有效配合。

这一时期的监控方式由于物流仓储企业的参与,从初期的静态质押形式发展到了动态质押形式,这样借款企业就可以在保持质押存货总量平衡的情况下通过交纳保证金、补充新的存货或根据银行的授权等方式取回质押存货用于企业的生产和运营,从而有效地支持了企业的运作。

但由于这一时期仍然处于传统的工业化时代,其市场环境变化慢,市场竞争不激烈,企业对物流流转的速度要求不是很高,因此物流运行的效率和在供应链无缝集成的程度较低,对资金流实时配合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此时,物流与供应链金融融资范围仍然局限于单个企业而没有扩展到整个供应链整体第三个时期由20世纪80年代一直到现在。由于供应链时代的到来,这一时期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必须在整个供应链链条上进行运作,因此存货质押融资已经要和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融资等其他的融资形式,甚至要和结算、保险等金融活动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物流在整个供应链上的无缝化运行。这就要求物流企业深度参与甚至主导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来有效加强银行与借款企业的沟通,成为供应链上物流与资金流运作的“超级管家”,这也正是我们所谈及的西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现阶段的创新特色。

在这一时期,融资方的眼睛始终是盯着物流的第一还款来源主要依靠产品的自偿性,即依靠供应链上物资的快速流动变为现金来偿还贷款因此贷款时融资方更加关注的将是供应链条所附载的交易信息,例如,交易产品的供求关系、质押产品的价格波动趋势、交易对手的信誉和实力以及整体供应链条的风险等。这一时期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监控模式不会影响供应链运作,利润之流因此源源不断,而且因为物流企业的深度参与,融资方不仅愿意且有能力盯住供应链中的物流及相关的资金流,因此保证了贷款的安全。

这一时期西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主要是秉承“物流为主,金融为辅”的理念,根据物流流动的需求来尽量配臵资金,物流发展怎样,金融配臵就应随之移位。按照这一逻辑也可以看出西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现阶段为什么越来越呈现出全程化、组合性和客户化的特征,因为这实在是供应链物流发展的趋势使然

综上可见,西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从简单到复杂、从机械到灵活、从单环节到多环节直至全程化,并最终形成现阶段的创新特色,都是因为西方物流演进模式的影响而水到渠成的。

(二)跨越式的中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轨迹得益于现代物流在我国的跨越式发展,自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展我国第一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以来,近十年我国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在许多方面甚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呈现了明显的跨越式特征这种跨越式发展,使得我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性特色表现得非常明显,也使得我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发展轨迹径渭分明。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物流仓储企业很少参与基于存货的质押业务,商业银行因此对质押存货的价值、品质、销售状况等缺乏足够信息,对质押存货的运营控制缺少专业经验和技能,于是出于信贷风险的考虑,银行开展这一业务较为谨慎,造成存货质押融资的开展没有形成规模,中小企业丰富的存货担保资源被大量闲臵。

自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与银行联手开发第一笔存货质押模式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以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仅2006年1-10月完成的质押贷款额度就达111亿元。2004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发展银行还在广州举行“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产品推介会”,会议宣布将在广州和杭州等全国十座城市试点推广“物流银行”来开展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200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更是公布了与世界银行的重要合作项目——“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的总报告,明确指出开展动产担保模式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并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相关策略。200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在总结广州分行的“能源金融”,佛山分行的“有色金融”,上海分行的“汽车金融”和大连分行的“粮食金融”经验后,正式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战略,意图将深圳发展银行打造成为从事贸易融资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专业银行。2007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正式实施,业务的制度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可以说,近十年来我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发展很快,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对比国外的发展状况,我国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在现阶段呈现出了自身的特色:一是由于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跨越式发展,我国在短短的十年经历了西方200多年走过的历程,因此我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呈现出不均衡的发展态势,沿海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水平明显领先内陆,形成了初级、中级与高级等多种形式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在我国共存的格局;二是由于法律的规定,我国现阶段不能像西方国家一样进行混业经营,所以,由大型物流仓储企业、银行和借款企业三方合作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在现阶段的中国就比较适合;三是现阶段以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主的中国特色的流通机制,也决定了许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托现货交易市场开展的格局。

从我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特点来看,今后我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借鉴西方发展的经验,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之路。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挑战,包括制度与行业环境的完善、业务标准的制定、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以及适合我国的创新性产品的开发等。勇于面对这些挑战,并利用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多赢性质,充分调动政府、金融机构、物流企业、研究机构以及供应链上企业的热情,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就会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综上可见,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呈明显的跨越式特征,有些创新产品己经在短短的十年内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这都得益于市场经济与现代物流在我国的迅猛发展。今后只要能有效消除各种发展障碍,我国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必然能够借助市场经济的潮流和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本身的魅力,因势利导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现阶段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内涵及基本结构概括而言,现阶段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是指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融资、结算和保险等相关服务的业务,其核心是物流与供应链融资,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创新,以供应链上企业所从事交易项下的担保品为依托,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银行监控下的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银行授信的偿还。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在现阶段的表现形式有很多,但可以按照产品生产经营周期的不同阶段,剖析业务的基木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3:企业运作周期示意图

资料来源:银联信整理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基本形式可以分成三大类,见上图。

一是基于交易关系的预付款融资,主要发生在采购提交这一运作周期,包括基于推动式交易关系与拉动式交易关系两种基本形式,基于推动式交易关系的预付款融资可以依靠物流企业对借款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前景的准确预测替借款企业支付给上游供应商相应的预付款,以启动借款企业的采购运作,而基于拉动式交易关系的预付款融资也称订单融资服务,它需要根据下游厂商的订单或采购合同等替借款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相应的预付款,以启动借款企业的采购运作备。

二是基于存货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这也是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模式,主要发生在持有或制造周期以及销售周期,包括存货质押融资和其高级阶段仓单质押融资两种融资形式,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开展仓单质押融资的市场和制度基础环境还未完全成熟,完全意义上的基于仓单质押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目前在国内开展得很少,仓单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存货凭证,仓单的流通机制还未形成,此时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多地是以存货质押融资为主。

三是基于应收账款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发生在回款周期,一般来说,下游厂商会拖欠上游中小企业的货款从而形成一段时间的资金缺口,此时物流企业可与银行合作将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给借款企业提供融资,直至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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