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

所有制性质,

××年××月××日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

/

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

股比例)

,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

(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

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

发〔

2002

〕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2003

16

号)

?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

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

96

号)

?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

(国办发〔

2005

60

号)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

?广东

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粤发〔

2005

15

号)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粤府〔

1995

22

号)

?中共

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

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

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

知?

(粤委办

2003

36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

府办〔

2006

25

号)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

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粤劳社函〔

2003

396

号)

?关于做好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

(粤劳社函〔

2006

560

号)

、××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

案?

(××〔××〕××号)

,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

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

.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

.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

.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

.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

.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

.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

.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

50%

的企业为

例)依据?劳动法?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

2006

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

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

分流到社会的××名。

2

.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

)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

部发〔

1994

481

号)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

2006

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

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

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

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

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

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

且不得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

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

按单位所在地上

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经济补偿金外还

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

加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

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

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

总工龄为××年,

经济补偿金平均月

工资为××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

医疗补助费为×

×万元;

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

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

双方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

不足部分由原

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以所在地级以

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及年递增

5%

的幅度为缴费基

数,

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

纳的医疗保险费,

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计发的

生活费,

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

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

总工龄为××年,

费用××

万元。

3

(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

例大于

50%

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

×

×

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

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

.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

.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

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

放生活费,

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

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

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的,

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

社会保险费×

×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

.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

(粤劳社函〔

2006

560

号)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

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 所有制性质, ××年××月××日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 / 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 股比例) ,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 日 (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 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 ?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 发〔 2002 〕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 2003 〕 16 号) 、 ?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 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 〕 96 号) 、 ?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 (国办发〔 2005 〕 60 号) 、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 、 ?广东 省工伤保险条例?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 ?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粤发〔 2005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办[ ]76号 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xx城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 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3日 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为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做实做强儆大国有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实体化运营为目标,推进市属国有公司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融资平台向实体经济转变、从投资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架构 市本级设立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xx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文旅公司)等四家国有公司,按照做实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工作思路,经过市场化转型改革,将四家国有公司转型成为业务独立、平行运作的市场主体。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 (二)企业定位 市国投公司转型为真正市场主体,发挥其投融资和资产经营方面的优势,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水利建设、类金融业务、产业投资为主,实行多板块业务经营。开展土地级开发业务,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拓展类金融板块业务,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出资设立创投公司,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市交投公司由市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调整为与市国投公司平行运行公司,鉴于当前市国投公司受发债因素制约,两公司间股权关系暂不变。市国投公司持有的市交投公司股权,由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市交投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等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过提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拓展加油加气站、砂石资源开发等业务,实行多种经营。市工投公司以工业生产性服务为先导,以扶持“四新经济”为重点,以兼容平衡重点产业与中小企业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经过产业基金和资本运营,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市工投公司重点对工业经济、工业发展进行投融资,主要业务为股权债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服务宛陵科创城和双创企业、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版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版 改制方案 【】年【】月【】日 目录 一、A公司基本情况 (1) 二、改制必要性、目标及原则 (2) 三、改制实施方案 (2) 四、新公司发展规划 (6) 五、改制操作程序 (6) []公司改制方案 [ ]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中国******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全资下属[二级/三级/四级]企业,为适应****集团整体重组改制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A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A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简况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出资人: (二)企业资产、财务状况 截至【】年【】月【】日止,A公司总资产为[]万元,负债总计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年度A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万元,净利润总额为[]万元。 (三)人员构成 截至【】年【】月【】日止,A公司本部在册正式员工总人数为[]人,其中包括在岗员工[]人,内退/下岗人员[]人,离退休人员[]人。2006年A公司本部职工平均年收入为[]元。 (四)生产经营情况 []。 二、改制必要性、目标及原则 (一)改制必要性 为实施****集团整体重组改制方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拟将A公司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改制目标 1、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提升主营业务,优化资本结构; 3、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三)改制原则 1、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操作; 2、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3、整体改制,资产、业务、人员整体进入新公司; 4、符合企业实际,在改制过程中确保稳定、业务连续性和最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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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版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版 改制方案 【】年【】月【】日 目录 一、A公司基本情况 (1) 二、改制必要性、目标及原则 (2) 三、改制实施方案 (2) 四、新公司发展规划 (6) 五、改制操作程序 (6) []公司改制方案 [ ]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中国******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全资下属[二级/三级/四级]企业,为适应****集团整体重组改制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A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A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简况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三、改制实施方案 (一)改制形式 本次改制为公司制改制,A公司通过本次改制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二)改制后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2、地址:[] 3、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4、注册资本: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A公司净资产值确定。 5、股权结构:股东为[],持股比例100%。 (三)业务重组 改制后的新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延续原A公司及下属企业所持有的相关业务资质。 A公司改制后,[被剥离出A公司的企业(如有)将会与相关第三方改签业务合同]。A公司及[其他未剥离的]下属企业的业务合同不变。 对于改制后的新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原签署的重大业务合同,履行通知合同对方的程序,除非有特殊约定。 (四)资产重组 截至【】年【】月【】日止,A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万元,固定资产[]万元,长期投资[]万元(A公司实际资产额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基于整体重组的原则,A公司的资产(含股权/权益,下同)均全部进入新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 文书类型:企业非诉文书 为了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反复酝酿和论证,决定拟由本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并确定改制方案如下: 一、集团公司概况 (一)历史沿革 (简述公司的创建及发展历史) (二)基本情况 1.公司现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基本经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生产、人员、资产及负债情况、公司体制、机构等情况) 二、改制设想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改制内容) 三、改制原则

本次改制重组,应遵循以下原则: (分别简述改制遵循的原则) 四、重组方案 (简述法律依据),具体改制重组方案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2020年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要点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方案的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包括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职工基本情况、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等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年月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发展、稳定被称为改制中的三个轮子”,其中,难度最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当数人员安置。可以说,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就是人员安置是否到位、职工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职工安置是关系改制成败的首要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_______ 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 ?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 争上岗。 3.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1.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 )在册职工 _____ 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 _________ 名。 (2)离休人员 ______ 名、退休人员________ 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 ______ 名。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扎实进行、务效。 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部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置方案 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 制职工安置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置办法 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 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 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 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 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置措施 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置企业的每一位职工。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 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 1.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R法律依据: R《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达成协议的。” R《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 : 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 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 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A.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 B.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a?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 (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4.3年的按5年计算)。b.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根据公司布置和要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点战略部署,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在学习中,分局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学习贯彻好《指导意见》,对于坚定国有企业信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重大意义。 一、深刻认识《指导意见》对企业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锐意改革创新,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为公司做强、做优、做大,作坚强的后盾。 二、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分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员工学习,把学习领会《指导意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公司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具体改革任务相结合,与分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把握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加快推动公司发展的新动力。分局要把《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 三、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分局发展难题。从分局实际出发,做好整体规划思路,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分局向前发展。一要继续发挥分局艰苦创业精神和有效引领作用。要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需要,加快市场开发力度,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益。二要积极实现分局多元化发展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力量,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和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有效决策制度和执行监督机制。三要进一步落实分局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技术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绩效考核工作新办法、新路子。 四、强化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钱、财、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及外协队伍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对广大员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 五、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努力构筑领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解读(配图)

从城投行业角度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解读——借势转型,城投发展的新契机已到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对国有企业进行类别划分,以及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国资保值与增值等具体措施。这些内容的出现,对于城投类企业未来的发展必将产生影响——如何在“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政策环境下“求改革、促转型”,已成为大多数城投公司的当务之急。在此背景下,我们从城投行业的角度,结合过往政策,就《意见》对城投类企业的影响进行解读。 一、《意见》对城投类企业的影响 《意见》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八个部分(共三十条细则)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目标与举措,被视作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尽管《意见》并非针对城投类企业,但是我们认为它仍然能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管理增效三方面影响城投类企业的发展: 第一,《意见》第二部分第四条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其具体分类依据为企业的主业(产品与服务)所处行业与领域,这必然要求城投类企业有着清晰的业务架构——无任何主营业务,只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融资的城投类企业已难以为继(这与2010年下发的19号文对于此类城投公司的立场保持一致)。此外,无论被界定为“公益类”或“商业类”国企,引入市场机制、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意见》第五条与第六条对两类国企的经营方式有明确说明)都是城投类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第二,《意见》第四部分(第十二至第十五条)为新时期的国有资产管理构建了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级管理体制,从而也为城投类企业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发展的方向:要么被界定为“两类国有企业”,要么转型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此可见,无论从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角度考虑,还是从公司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力角度考虑,转型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都将是城投类企业未来发展的最佳方向。 第三,《意见》中第三部分(第七至第十一条)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股份制改革与法人治理)、企业内部控制增效、薪酬绩效改革、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招聘与职工优胜劣汰)等四方面对国有企业管理效率的提升进行了指导。从城投行业的角度来看,落实上述内容仍需时间——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大多数城投公司并未形成自我造血机制(工资由财政支付),导致其在短时间内不具备执行绩效工资的基础,同时也无法吸引高素质人才入职;二是大多数城投公司的员工整体素质不足,真正实现优胜劣汰存在难度;三是部分城投公司仍然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身份在企业任职的情况,对于这部分人员首先要解决其去留问题;四是部分政府长期将城投公司视作“政府编外部门”,这种认识误区也会对城投公司建立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造成阻碍。 通过对《意见》中影响城投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内容的解读,可以看出,城投类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已十分明确,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已是大势所趋,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已势在必行——“转型发展”、“明晰公司业务”、“市场化运作”(公益类企业也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作)、“追求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必将成为城投行业未来发展所必须注重的“新名词”。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 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05]60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资委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 (一)认真制订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三)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

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年月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 论通过)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发展、稳定被称为改制中的“三个轮子”,其中,难度最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当数人员安置。可以说,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就是人员安置是否到位、职工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职工安置是关系改制成败的首要问题。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3、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四、职工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依据《劳动法》及省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 的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f1595590.html,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市场观察》2015年第09期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

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可以说离不开国有企业的支持,但是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都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尽管如此,在现如今各种经济体制的不断挑战下,国有企业的改制也必须提上日程,才能开辟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具体表现在: (1)干部和人员的终身雇佣制; (2)国家或地方财政出资设立;

(3)没有股东约束,只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导致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动机不足。 所谓国企改制,是指将国有企业改制为企业法人,即有独立的董事、监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国有企业改制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同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3、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 (二)申请阶段 1、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上报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批准改制申请后,由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 3、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确认。 (三)制定方案阶段

1、制定改制方案、公司章程。 2、征求职工及有关部门意见。 3、确定改制方案和公司章程。 (四)申请报批阶段 1、审批权限市级中小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或主管部门审批,报送市经委备案;市级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审批;市级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组织论证,并报送市政府审批。 各区县(自治县、市)企业改制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批。 市级以上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屋、银行等政策,先由企业和审批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未决问题由市经委负责协调;区县(自治县、市)企业由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协调。 2、市级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报批程序 (1)向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申报改制方案、公司章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年09月14日来源:新华网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

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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