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车位 建筑物业停车位配比——项目规划2019(叶予舜)

酒店管理车位建筑物业停车位配比——项目规划

建筑物业停车位配比分析

(一)基本指标

苏州市规划局通知从201X年XX月XX日起开始实施《关于机动车位配置数量调整》的规定,其中建设用地配比机动车最小控制指标规定为“XX环路以内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需要配备0.7个机动车位,XX环路以外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最少需要配备1个机动车位”。

建设用地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最小控制指标:

<苏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201X)>第X.X.XX条

注:

●含有住宅项目的建设用地内地面不宜停车,少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不计入停车

位指标;其它建设用地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

●地铁1,2,3,4。。。。号线其地铁出口街坊范围内的项目,如果其停车位确

不能达到以上指标,可在满足交通影响评价的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的最大幅度不大于20%

●含有住宅项目的建筑配建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按每个停车位不小于30平米

控制

●凡本表中未予以明确配建停车位数量的,以规划设计条件确定要求为准

●1分区内机动车机械停车为数量不大于总机动车停车位的50%,其余分区范

围内的不大于25%

●本指标为相应建筑形式的建筑面积配置的规划车位数量控制下限值

按照该《规定》,各新建楼盘,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该项指标来申报项目设计图纸,若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自行修改停车库规划或停车位数量不达标,规划局将不会通过项目验收,相关部门也不会为楼盘办理房屋和车位的产权证书

苏州市于201X年XX月XX日又开始实施了新的车位配比,由原来XX环路内1:0.7提高到1:1。

新建住宅建筑区划机动车停放库(位)与住户数之间最低比例标准就为1:1。当然其他住宅的具体比例还将根据住宅档次类型、所在地域差异等因素制定。

商业用途性质的新建物业机动车停放库(位)与住宅建筑有所区别,根据国家基本规定,商业性质的建筑物业车位配置情况也有具体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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