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 2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

学员姓名王宜兵

工作单位姚安县大龙口中学

联系电话 135********

参训科目《评好课新理念新方法》

培训地点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填表时间 2011年11月30日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印制

使用说明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培训考核记录表》是与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Ⅱ”类考核方式匹配使用的教师培训考核记录表。

该表在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本表由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印制,各州(市)教育局依据参训教师需要数量统一领取并负责下发到州(市)所属的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在培训过程将本表分发给参训教师,并按照各环节要求完成考核工作。

2、本表的考核工作突出“三个环节、一个重点”:

环节一,学习过程考核。参训教师完成“学习报告”,此环节由任课教师(集中培训方式考核者)或辅导教师(分散学习方式考核者)负责考核。

环节二,实践考核。两方面内容,其一,“实践效果”,这是考核过程重点强调的内容,要求参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践行课程理念,改善教学方法,实现教学行为变化,促进教学质量。实践效果的实现,不作统一要求,各地可根据具体实际有创新的在实践效果方面作探索。其二,参训教师与辅导教师、本校同行共同完成“实践总结——教学总结或教学反思”,此环节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教研部门或校长负责考核。

环节三,综合考核,教师培训机构负责考核,依据“分项成绩”累计分数,并为考核合格者登记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5学分。

3、参训教师在撰写“学习报告”、“教学总结或教学反思”时,需要结合所学习的科目课程撰写。表中空间若不够填写,请自行加页或以附页形式补充。

4、综合考核结束后,该表由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存档保管,以备各级教师培训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检查与评估,同时要求各培训机构将培训考核成绩报送州市教育局师训部门,由州市教育局师训部门将成绩汇总后报送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5、全省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Ⅱ”类考核环节的相应时间作明确要求:(1)春季履职晋级培训考核环节时间,2月完成学习过程考核,3-6月完成实践考核,6月15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及成绩报送;(2)秋季履职晋级培训考核环节时间,8月完成学习过程考核,9-12月完成实践考核,12月15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及成绩报送。

6、本表是首次作为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考核相匹配的考核记录表,希望在使用过程中组织、管理、参与教师培训工作的各级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参训教师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于进一步完善和充实。

2、实践阶段:教学总结或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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