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章程万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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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7部委令[2010]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营业期限:长期经营。

第四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六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的文件。

第七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八条公司名称:X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九条公司住所:XXXXXX。

第三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经营宗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主开展经审批的各项业务,重点为为高新技术、科技型创新企业中小企业、个人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并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一条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

保、履约担保业务等法律法规许可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及与投资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

第四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XX元。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决议,报政府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符合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变更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四条本公司股东为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在册股东XXX名,XXX名自然人,XXX名法人。股东名录如下:

1. 股东名称:XXXX

组织形式: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XXXXX

住址:XXXXX

认缴出资额:X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

出资方式:货币

2. 股东名称:XXXXX

组织形式:法人

注册登记号:XXXXX

住址:XXXXX

认缴出资额:X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出资方式:货币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5.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 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纪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5. 出资额只能按规定程序转让,不得退资;

6. 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但必须经股东大会确认。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开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人,选举董事长1名。

第二十八条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或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审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对公司业务进行监督、规范担保业务运作行为;

12. 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董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将会议议题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事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表明授权的范围。

董事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任期三年。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 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对员工的考核、评议、并决定薪酬奖惩、升降级等;

8. 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担任公司法律和财务顾问;

9. 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审核、审批各项业务;

10. 负责保后跟踪检查以及担保债务的代偿与追偿;

11.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担保业务运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

12.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半数以上股东共同推举。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审查经注册会计师审验的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评价公司经营成果;

2. 检查公司的财务和有关资料;

3. 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监督,对其损害担保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公司上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确定对公司的奖惩办法及标准;

4. 受股东委托,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7. 列席股东会会议;

8.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八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协助,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三十九条公司职员不得在公司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违者一经发现,按内部规章制度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设立担保业务评审会负责对担保业务的可行性和风险进行评审。担保业务评审会独立运作不受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干涉。成员5人,分管担保业务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其他成员由担保业务部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和随机抽取的2名被审议项目的经办人除外的担保业务人员组成。担保业务评审会行使以下职能:

1. 审议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业务事项;

2. 审议公司在保项目的执行情况和保后调查报告;

3. 审议风险控制部定期提交的担保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4. 监督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评审会通过的担保项目;

5. 公司章程所规定其他职能。

第四十一条公司设立投资业务评审会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以及收益进行评审。投资业务评审会独立运作不受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干涉。成员5人,分管投资业务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其他成员由投资业务部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和随机抽取的2名被审议项目的经办人除外的投资业务人员组成。投资业务评审会行使以下职能:

1. 审议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项投资业务事项;

2. 审议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收益;

3. 审议风险控制部定期提交的投资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4. 监督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评审会通过的投资项目;

5. 公司章程所规定其他职能。

第四十二条公司设立综合事务部、担保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投资业务部、财务部五个基本部门。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设其他必要的业务或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循行业公允的原则、规范与标准。

第九章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每期届满时,可以连任。

第四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领导董事会工作;

2. 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4. 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表董事会监督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5. 阅读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资本运作情况;

6. 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其他重要文件,或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经理签署该文件;

7.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工作,支持、保证和监督总经理工作。

第十章担保业务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处于成长或成熟阶段、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开拓性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能增加税源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在银行申请贷款或因其

他经济行为需要担保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经营户,以下合称被担保人。

第四十七条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5%。

第四十八条本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

第四十九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

3. 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产业导向和环境保护标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企业资产负债比例比较合理,还本付息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较强,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5. 依法经营连续一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

6. 在协议银行开立一般账户,公司、协作银行和企业对担保贷款实行封闭管理;

7. 公司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个体工商经营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业主独立经营;

2. 业主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

3. 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产业导向和环境保护标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资产负债比例比较合理,还本付息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较强,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5. 依法经营连续一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

6. 在协议银行开立一般账户,公司、协作银行和业主对担保贷款实行封闭管理;

7. 公司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公司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外汇担保。

第五十二条公司的担保形式为信用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保证方式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三条公司与协作银行建立贷款担保协作关系,签订双方合作协议,约定具体合作事项。

第五十四条公司、协作银行、被担保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贷款担保的业务手续,并严格履行相互签订的合同与协议。

第五十五条公司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时,被担保人或自愿为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应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五十六条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应根据其资信等级、担保期限、担保额度收取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息率50%的担保费,根据担保评审工作量收取不超过担保总额0.5%的担保项目评审费。

第五十七条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的,由协作银行按法律程序催收与追偿,或由协作银行进行展(转)期处理。对逾期6个月仍无法收回的贷款,由协作银行出具《事故报告书》,公司调查核实后,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据合同约定在2个月内承担代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后,在法律关系上由担保人变为债权人,依法行使追偿权。追偿措施有:

1. 帮助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收回债务;

2. 要求反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

3. 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

4. 依法提起诉讼。

第五十九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1. 协作银行与被担保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

2. 协作银行允许被担保人转让债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

3. 协作银行允许被担保人延长偿还期未经公司书面同意;

4. 以“借新还旧”方式发放的贷款。

第六十条实行担保项目评审制度。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的范围为所有担保项目;公司认为有必要提请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和评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评议。

第十一章投资业务管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并严格履行相互签订的合同与协议。

第六十二条公司应根据投资对象具体情况约定投资回报方式。

第六十三条公司实行投资项目评审制度。投资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公司认为有必要提请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和评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评议。

第六十四条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

第十二章风险控制

第六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包括以下所列举在内的业务制度,控制风险:

1. 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

2. 建立准备金管理办法,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

3. 建立自有资金的日常运营、投资分析、决策和操作制度,自有资金的投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

第六十六条若公司发生金额可能达到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

第六十七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建立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公司年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制,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十九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第七十条公司除法定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七十一条公司按当年担保余额的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当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时,实行差额提取。公司按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短期责任准备。

第七十二条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费用。

第七十三条正确核算工资费用,凡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列入成本核算,职工医药费等福利支出列入管理费用。

第七十四条建立健全规范的考核制度。考核指标有:担保业务、营业收入、实现利润、资本金利润率、资产保值增值率、代偿率、净损失率、追偿率等。完成考核指标的,可按规定计提效益工资。

第七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所占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当累计提取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计提。

3.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七十六条公司按月向董事会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于月度终了后7天内(节假日顺延)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当于季度终了后14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半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度)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年终会计决算由董事会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财务会计报表应当包括下列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利润分配表;

5.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6. 担保余额变动表。

第七十七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程序和内容由董事长确定。

第十四章劳动人事管理

第七十八条公司对所有工作人员一律采用考核聘任制,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按照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

第七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执行工资制度,按规定对公司职员进行考核、晋升和奖惩。

第八十条定期对职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八十一条执行国家的社会劳动保障制度。

第十五章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终止与清算

第八十二条公司由于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需要合并、分立时。

第八十三条董事会认为需要解散公司。

第八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终止。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2.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八十五条公司经批准合并或分立,应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移交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十六条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或因合并、分立而解散时,发布终止公告,并在终止公告发布之后15日内组织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八十七条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会同市经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十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

第八十八条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可以修改本章程。

第八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时,应修改章程:

1. 变更公司名称;

2. 变更、扩大或缩小公司的经营范围;

3. 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 增加出资人;

5. 情况变化必须变更有关条款时。

第九十条修改章程按下列程序进行:

1. 由董事会提出章程修改案;

2. 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十一条公司章程修订、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要求公告的事项,应予以公告。

第十七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九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有关规定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十四条本章程经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五条本章程一式X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公司 、、八 章

年月 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 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4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 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货币 货币 (以下简

合计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公司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若超过30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

私募基金LP公司设立投资协议

合同编号: 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书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 丙方: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住所:xx 法定代表人: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各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就北京市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目标公司概况 1.1公司名称:北京市xx投资有限公司 1.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3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1.4公司成立目的:目标公司以全部注册资本金为限,作为深 圳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LP成立基金,以可转股债 权的形式投向cx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5公司增资前股本结构: 第二条增资扩股方式 2.1 本协议所称增资扩股,指在目标公司原股东即甲方、乙方之外,吸收新的股东丙方投资入股,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2.2 丙方通过以下方式对目标公司增资。 2.2.1 丙方以货币出资10600万元人民币。该出资由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壹个工作日内汇入目标公司相应帐户。 2.2.2 目标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1200万元人民币。 2.2.3 目标公司增资后的股本结构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3.1 本协议各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

认可。 3.2 本协议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3 本协议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4 甲方、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3.5 甲方、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本协议签署前不存在因重大违法事宜导致其承受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 3.6 甲方、乙方保证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权益真实且合法有效,其上不存在现实及可能的第三人权益。 3.7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3.8 本协议各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尽快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目标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9 甲、乙两方保证,丙方增资入股之投资款用于目标公司成立之目的,即投向xx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并且甲、乙两方及目标公司均同意深圳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出xx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时,同时丙方退出xx;退出时如有收益,在扣除公司运营必要费用后,各方按股权比例分成;退出时如有亏损,首先保证丙方保本退出。 第四条税费承担 5.1 本次增资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验资费、工商登记费用、资产过户契税,由目标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标准版)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份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具体范围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第十九条公司经营方式:研发、生产、批发、零售、服务、进出口贸易。 第二十条经营原则: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程序可在国内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在遵循公司宗旨的原则下,适度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 第三章股东结构与投资资金 第二十二条公司是由XX、XXX、XXX、XX、XXXX等自然人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XX。 第二十三四本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 XX%; XXX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XX%;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1】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年月日 导言 致:公司 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或“律师”)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之规定,接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 的委托,对公司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一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或“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则,并根据律师对相关事实的了解和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发 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律师于年月、月分别 至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所在地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律师 审阅了由公司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及文件;至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 并复制了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工商备案资料;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网站对公司信息进行查询;律师还 就本法律意见书所涉相关情况向先生、先 生、先生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了解,同时向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进 行了调查和询问。 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及本次登记申 请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充分核查,承诺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是公司已向本所如实披露本 法律意见书所涉相关信息,并向本所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其提供的书面材料原件/ 复印件、副本材料等是真实、完整且有效的,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材料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陈述、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 实,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 件发表法律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等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拟定三个并排序)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对新农村建设业、美丽乡村建设业、旅游业、娱乐业、酒店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工业、农业、体育休闲业、高科技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专项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份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具体范围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第十九条公司经营方式:研发、生产、批发、零售、服务、进出口贸易。 第二十条经营原则: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程序可在国内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在遵循公司宗旨的原则下,适度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 第三章股东结构与投资资金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418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 Sampl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State-owned Investment Company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1] 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是xxx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按《暂行办法》的要求披露到最终的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且投资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2018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出资,设立栖霞市军宝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3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4条公司名称:。 第5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6条公司经营范围: (1)以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信息科技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 第7条公司注册资本:叁万元人民币。 第8条注册资本在验资时,由股东一次性缴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姓名(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身份证号码:************ (2)股东缴纳的出资额: (3)股东出资时间: (4)股东出资方式: 第9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为股东缴纳出资额,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书面证明。出资证明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10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11条股东的权利: (1)股东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议事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12条股东的义务: (1)缴足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为维护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股东的权益,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两方共同出资成立______投资治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企业名称、住所 第一条企业名称: 第二条企业住所: 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企业注册本钱 第四条企业注册本钱:______人民币万元。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本钱,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企业减少注册本钱,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_______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动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第六条企业成立后,_______日内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知道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企业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企业新增的注册本钱;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 第八条股东负责以下义务 1、遵守企业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_______负责违约金;若超过_______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负责企业的债务; 4、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彼此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公司(以下简称丁方)同意在中国市区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上各方共同制定本章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存续期间: 住所: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 第二条股东出资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第三条公司类型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向公司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按其实缴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承担亏损。公司应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原则和经营目的 第四条经营原则 公司经营原则:自主管理或者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规范管理运营私募投资基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公开发行基金。 第五条经营目的 公司的经营目的: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为基金(指公司管理的基金)持有人和其他委托人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投资管理服务,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六条分期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应分两期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缴付金额及缴付期限如下:

6.1 第一期出资:自各股东出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将人民币元汇入各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甲方应缴人民币元,乙方应缴人民币元,丙方应缴人民币元,丁方应缴人民币元。 6.2 第二期出资:自公司设立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起个工作日内,股东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将人民币元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甲方应缴人民币元,乙方应缴人民币元,丙方应缴人民币元,丁方应缴人民币元。 第七条验资报告 股东每缴付一期出资后,公司应聘请各股东一致同意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根据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向已缴付出资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并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出资证明书应包括:公司名称、设立日期、股东的名称及出资次数、各自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出具日等主要内容。 第四章股东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八条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8.1 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 8.2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8.3 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享有资产收益权; 8.4 将除分红权以外的股东权利与职权托管给其他股东代为行使;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五章...................................................... 公司组织结构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监事 第四节......................................................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六节........................................................ 咨询委员会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八章............................................ 公司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 第九章................................................ 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xx(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未进行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xx(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教育、能源与环保、生物与医药、化工材料、光机电一体化产业进行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咨询,企业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管理除外),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由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行使职权。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 12个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五分之四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3 人、乙方推荐 1 人,丙方推荐 1 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董事会必须由全体董事出席方为有效,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五分之四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依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监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行使职权。 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20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一式肆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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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畴 第三章股份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派和审计 第九章告知和公示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她关于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郑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获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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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公司章程例文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各方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意共同设立本公司。本公司适应当代资产管理形势需要,在基金发起设立、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另类资产(含不良资产)处置、金融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业务,力争发展成为国内以及全球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产管理者。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 等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 应的义务。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公司名称:XX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XXX。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________年。 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XXX等。本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XX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或姓名(排名不分先后)法人股东XXX、XXX_、XXX_、XXX。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人民币。 第十三条、各股东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各股东出资形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第十四条、各方缴付出资后,应由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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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工商版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东: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一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六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提案权;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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