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日前,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向我校下达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指标。其中,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为44名,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为196名。根据《肇庆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肇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肇庆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该项工作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

(一)评选对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册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具体条件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被学校评为2010—2011学年三好学生二等奖以上者;

(2)在省以上的专业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3) 2010—201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5%。

对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从前到后择优推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我院2011年国家奖学金奖助名额为2名。

三、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11年10月12日前向学院提

出个人书面申请。

2、我院将审核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辅导员反映。公示无异议者,报校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审批。

3、国家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

(一)评选对象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册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并经学校认定为2011-201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具体条件

困难生中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优活动中曾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三等奖以上者;

(2)在市以上的专业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3) 2019-201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20%。

符合条件者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从前到后择优推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我院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名额为44名。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11年10月14日前向学院提出个人书面申请。

2、我院将审核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辅导员反映。公示无异议者,报校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审批。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条件

(一)评选对象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册并经学校认定为2011-201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具体条件

对符合基本资格者,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排名位居比例分别按80%和20%折算排名,从前到后择优推荐;一年级新生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从前到后择优推荐。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院2011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为196名。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1、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11年10月14日前向学院提出个人书面申请。

2、我院将审核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辅导员反映。公示无异议者,报校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审批。

3、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1年10月9日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总则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二条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注:因我院情况较为特殊,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我院在校四年级的学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特别优秀。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评选和发放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每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部、系(院)提出申请,各班候选人在学工办与监管委成员的统一监督下,按要求计算自己的分数,要求如下: (一)学习成绩:本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0分,第三名加35分,第四名加30分,第五名加25分,第六名加20分,第七名加15分,第八名加10分,第九名加5分,第十名不加分,两学期累加求平均分。 (二)综合能力:校学生会职务、护理学院学生分会职务、班级职务等每项加5分,同级别的不可累加。 (三)各项荣誉:本学年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系级荣誉每项加5分,省级及其以上荣誉每项加10分,可累加。(注:荣誉不包括各种活动得奖情况以及各种奖学金,本处荣誉是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大学生、军训先进个人、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奖项)。 (四)若候选人计算的总成绩相同,相同分数的候选人则以同样的办法计算上一学年的总成绩,以此类推。 (五)若各学年总成绩均相同,则投票推选。 (六)参加评选的各年级候选人总成绩第一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四年级总成绩第二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七)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在本日向监管委上交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年级成绩单(注:成绩单需要两位班委的签字,以及五名本班同学的签字,班委和签字同学均不能是自己宿舍成员以及相同宿舍成员不超过三人)和各项荣誉证书。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沪电机院学[2008]110号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学校2008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 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 单表》 上海电机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申请人上学年应获校一等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两次校二等综合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或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 我校按照上级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请评审工作: 1.每学年开学后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二级学院(系)递交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每年截止9月30日,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并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前名单需公示3个工作日,并填写本学院《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填写完毕后将此表连同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交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3.校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4.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5.院长办公会备案,审议通过后将名单公示在学校校园网和学校布告栏,公示

大学国家奖学金事迹材料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记建筑城规学院建筑091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尹新尹新,1991年1月1日生人,2006年9月由山东省实验中学毕业考入山东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中共预备党员,建筑091团支书.在校两年,德智体各方面均取得较大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初进建大,她知道,她已经爱上了它 每一个梦想都来自于对古老信念的承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尹新对自己的承诺。作为一名有资格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大学生,她说她感到十分的幸福和光荣,这份荣誉是对她大学两年来学习和工作最好的肯定。在此,她说除了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谢老师们的关怀与谆谆教导;感谢朋友们的帮助与支持;更要感谢她的学校——山东建筑大学。美丽的建大给了她尽情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这里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人文关怀给了她不断进步发展的动力.两年前她带着懵懂和好奇步入了大学生活,年轻的胸怀溢满无限的激情与梦想。两年前的她,还不太明白建筑学是一个怎样的专业,但她明白,既然选择了,她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和热爱这个专业,搜集资料,设计方案,认真听课,博览群书就变成了她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两年中她凭着不服输的精神和天道酬勤的信念,努力的探索,执著的追求。这段时间内,她哭过、笑过、感动过,在奋斗的旅途中逐渐的成长。和她一起成长的,还有她,美丽的校园…… 二、“谢谢你们在工作方面给我的支持,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两年前,在同学们投票选举中,尹新不负众望,当上了建筑091这个大家庭的团支书。在她当选的那一刻,她明白,从此以后,她便不再是她自己,她身上背负了整个班的责任,她的一举一动将会刻在同学们的眼中。于是,她告诉自己,尹新,为了班里35个同学,你要作出表率。 好在,她的辛苦没有白费,在担任建本091团支书期间,按照党委团委指示,积极发展她班党员.现在她班已经有25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其中25人均已经被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并且拥有党员1人.预备党员4人.工作方面一直兢兢业业,团结班里同学,积极响应老师以及领导的号召,带领她们建筑091班连续两年获得了优秀团支部,和全院唯一的优良学风班的荣誉。她本人也连续两年荣获过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荣誉称号。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3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x学工2017x号文件精神,我院经研究,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xx 童xx 副组长:徐xx 成员:张xx 叶xx 胡xx 10级:欧阳xx 黄xx 11级:张xx 罗xx 12级:罗xx 程xx 13级:刘xx 杨xx 14级:叶xx 吴xx 成员职责:全面负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初审、后续教育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是党和政府在奖励资助大学生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真切关怀,学院通过各种形

式宣传相关政策。 1、11月21日下午分批次召开班主任会议,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并布置相关工作; 2、11月23日晚上(周日点评)班主任下班讲政策和评选方案,确定本班受奖助学生; 3、11月24日下午6点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学习城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三、评选对象的认定 1、以下情况不能评定奖、助学金: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不勤奋学习,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沉迷于网络游戏的;虚构家庭经济情况骗取贷款和奖助学金的;不勤俭节约的(包括家庭拥有小车或豪华楼房的、本人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本人购买高价电脑的、本人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奢侈品的、本人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和旅游的、本人经常抽烟酗酒的)。 2、以下情况可优先评定助学金(提高助学金等次):烈士子女;孤儿;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父母一方去世;家庭主要收入者因故丧失劳动力,无固定收入;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四、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 1、各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情况,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大学生国家助学金感谢信范文

大学生国家助学金感谢信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你们好! 我是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今天,我怀着万分感激之情写下这封信,希望能够借着这封信感谢国家的大好政策,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帮助和扶持,感谢国家为我们发放的奖助学金,感谢在助学金评选工作中付出辛勤努力的老师和同学们。 我们的家庭很普通,所以面对巨额学费时,我们有了退缩,有了恐惧,还有每月的生活费也是个问题,曾一度想退学减轻家庭负担。社会在发展,对于一个家庭贫困的家庭来说培养一个大学生多么的不容易,有说不完的泪水,我们依旧能够听到父母心里的那份担心——大学的费用多高呀?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来自普通家庭、来自农村的学生来说,有的时候不得不暗暗伤神。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和学校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给予了我们极大的资助,这不仅仅是金钱,这更多的是代表国家和学校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贫困的大学生,对于我们这样的学生,学校和老师也是同样的关注。我们看到,我院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近段时间来,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奖励和资助学生的相关政策,集体讨论,民主评论,切切实实把国家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出每一位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并张榜进行公示,充分说明学院领导在认真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看到这一切,我们深受感动,在这里我想说一声:'你们辛苦了,我们向你们表示深深感谢!我们一定会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决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因为有时候我们就会想到以前一个老师说过的话——贫困的学生会被遗忘在教室的角落。真的有时候我们都没胆量去面对老师,老师的热情有的时候真的让我们感到害怕,有时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可是学校及老师们用他们的行动证明了他们的关爱,我们是学校整体的一部分,而不是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垃圾。奖助金的给予是给我们提供了极大的帮助,给予我们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勇气,这种勇气不是用言语说出来的。同时也增加了我们的自信,减少了对生活费的忧愁。我们可以安心的在教室里看书,我们更有勇气去和老师谈谈我们关注的问题,同时也使我们深深感受到,贫困不是一种累赘,更不是一种可耻的事,而是一种巨大的财富,它深藏在我们的心底,时时鼓舞着我们上进,成为我们永恒的学习动力。而这次贫困生奖助金的发放,更是在实际上和思想上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 今天国家又为我发放了国家助学金,这些资助极大地缓解了我们的生活压力,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同时,又给了我们更大的学习动力。我们衷心地感谢国家、学校各级领导和老师对我们这些寒门学子的关爱,我也明白作为一名受资助的大学生要学会感恩,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才更能体会到自己的职责。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自己的价值。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都应当认真把握每一个“第一次”,让它们成为未来人生道路的基石;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也要珍惜每一个“最后一次”,不要让自己在不远的将来追悔莫及。在大学四年里,大家应该努力为自己编织生活梦想,明确奋斗方向,奠定事业基础。

1国家奖学金奖评选细则

新师校字〔2014〕70号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细则(修订) (经2014年3月21日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下达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我校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要统筹兼顾,做到公开公正,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人每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人每年。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基本条件及评审办法: 一、爱国爱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同等条件下,发表核心期刊、出版著作、获得授权专利或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优先考虑; 五、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根据入学前三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奖励以及入学、复试成绩等综合条件予以推荐; 六、评审实行赋分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予以推荐。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科研成绩+获奖成绩+社会实践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详见附件1); 七、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国家奖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缓解在校生活困难而设立的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取得我校的本科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俭朴,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4.学习刻苦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 于80分,且学年内无重修、重考课程;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定资格: 1)无故经常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会 议、各项集体活动; 2)经常缺席早操、晚自习,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校外租房住宿; 4)不遵守作息规定,经常通宵上网; 5)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 6)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 7)有吸烟、酗酒和其他不良消费情况; 8)有其它违纪行为,受过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 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依据甘肃省 教育厅每年下拨人数具体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 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

国家奖学金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志存高远,为理想努力奋斗 ——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XXX XXX,女,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4月出生,西北XXXXXX大学XX学院XXX 工程专业2007级学生。获得2009-2010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第四、综合测评专业第一,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曾连续两年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被授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团干”等称号。 时光荏苒,转眼间她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了。回顾过去的三年的大学生活,她感触颇深,发现自己没有虚度时光,自己迈出每一步都坚实而有力。既为自己在学业上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也为自己能从工作和实践中得到锻炼感到欣慰。在这三年的大学学习生活中,她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在老师和同学的鼓舞帮助下,她在学习、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收获颇多。 不甘于落后,奋发图强,自强不息 作为一名贫困山区的学生,她的生活阅历、工作能力等整体素质与很多同学相比较差,同部分来自农村的学生一样,她刚跨入大学时,表现出胆小、缺乏自信,不善于言谈甚至有时还会刻意的回避等弊病。进入大学后,她明白自己与别人的差距,以及自己的不足之处。大学会给予她很好的改善平台,她曾说如果她想缩小和别人的差距,获得别人同样自信,她就应该充实地去过大学的每一天,培养自己积极的

情感体验和正确的价值观,要敢于面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她坚信只要自己肯努力,任何差距都可以改变。而如果甘于落后,仍活在过去的生活里,那么不求上进则意味着后退,不自信的心态将永远困惑她。孔子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她告诉自己,大学是改变自我、提升自我的时机,要敢于面对,敢于付出;要自强自立、奋发图强,坚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成功一定会到来。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进入大学后,她首先向优秀的学长学姐寻求成功的方法,请教他们是如何度过自己的大学生活、拥有什么理想、如何处理曾经遇到的困惑等经历。她努力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和自信、自立的人做朋友,将成功的人士作为自己的榜样,虚心学习他们的成功之道,用他人的辛酸经历来勉励自己,不畏艰险,不畏坎坷,坚定信念,时刻注意弥补自己的缺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她结合自己的情况充分吸纳探索到成功的方法,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处世能力等各方面,时常以身边的同学来自我比较、自我反省、自我提升。 目标+行动+勤奋=成功 在大学生活中,她时常分阶段地为自己制定目标,并坚持不懈地为之付出。有志者,事竟成。经过她的奋斗,终于叩开了成功的殿堂。 在思想素质方面,大学期间她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积极参加实践工作,注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四项根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有什么区别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有什么区别 对于一些即将开始大学生活的同学来说,奖学金是大学里最诱人的 也是竞争比较激烈的一项。除了奖学金以外,还有一项就是助学金。那幺奖 学金和助学金的区别在哪里呢?得了奖学金的同时还可以在申请助学金吗?下 面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下。 ? ?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区别 大学期间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哪些区别呢?首先,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相同之处: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给予者都是相同的,由教育 部拨款。用来鼓励在校期间品德兼优的学生,是大学生最高等级的奖学金。 另外,这两个奖学金有的用人单位比较看重。因此,有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 证书在面试就业的时候会比较有优势,尤其是国家奖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 的不同之处:首先,奖励的对象和奖励的标准不同。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要求学科成绩优秀,并且各方面 全面发展的同学,而且要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国家奖学金一般是给全学年 成绩最高的同学。金额为8000元,申请对象为大二以上的学生,因为是要参考上一年的综合成绩。国家励志奖学金是资助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并且家庭条 件困难的同学,这项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出示贫困证明。一般一个班级1-2个人。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只是资助家庭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助学金的金额为1000-3500元不等,具体要看个人家庭情况,名额上要比国家励志奖学金多,但是金额少。助学金在大一开始就可以进行申请。 ?奖学金和助学金哪个好 奖学金和助学金哪个更好一点呢?从金额上来说,国ccutu家奖学金是最高的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助学金

西华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有序进行,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国家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07]24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财教[2007]10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办、纪委、学工、计财、教务、后勤、保卫等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参加。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具体组织和评审工作。 二、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综合排名为本专业前10%,无补考; 5.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专业一等奖学金一次; 6.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任一荣誉称号;

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奖感言

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奖感言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很荣幸的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我知道这是学校领导、系领导及老师对我的肯定和信任。这次获奖,代表的不只是一项荣誉,也是学校领导对我们的殷切希望,这一切都将激励着我继续努力地学习、不断进步。同时,更感激国家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莘莘学子的眷念和厚爱。这使我更加坚定信念努力前进。 我相信只有努力付出才有成功的希望,在大学里作为一个很珍惜大学学习机会的大学生,我深信大学是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在大学里我们要学习的不光是专业知识,更多的是我们应该学会提升自己,塑造自己,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全面的发展自己,做到不愧于学校和国家对我们的培养和投入,这也应该是这个奖学金设立的初衷。 说真的,这次能够拿到奖学金出乎我的意料。但我深信:只有耕耘才有收获。对于我来说,家庭没有给我殷实的生活,但却给我改变命运的品质。我相信只有通过努力才有成功的希望,所以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而对我国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更应该常怀忧患之心,常常的反思自己的行为。在平时的学习中,对我影响最深的就是《形势与政策》这门课,老师在给我们传授知识的同时,把当前的国内、国际形势分析的很透彻,让我每节课下来,都会反思许久,收益颇多。所以我希望我们每个大学生都不要辜负国家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有人曾经说过,人生的旅途中,获奖只是助推器。它绝不是你最根本的动力器。不管取得怎样的成绩,那些也只代表着过去,不能因为一时的成绩而骄傲。更不能因一时的失败而气馁。所以心中要有更高的追求。我今后的努力目标就是: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我会积极的参加课外实践,永不满足于现状,我深深地知道,当今社会

国家助学金帮助我成长

国家助学金帮助我成长 国家加大了对于贫困生的助学帮助,而我有幸成为国家助学金的获得者之一。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我要感谢我们的国家,感谢国家助学政策,感谢那些帮助我们的人。 国家助学金的帮助不但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让我的生活与学习得到了物质保证,让我能够更加安心与专心地学习,而且还增强了我的感恩心,让我更加懂得知恩图报,培养了我的生活自信心,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坚定了我报效祖国与人民的信念。我要怀着感恩的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珍惜时间,拼搏奋斗,励志成才,努力成为祖国未来合格的建设者与接班人,用自己的力量为祖国、为社会、为人民做出最大的贡献。 成功学家安东尼指出:“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先存有一颗感激的心,时时对自己的现状心存感激,同时也要对别人为你所做的一切怀有敬意和感激之情。如果你接受别人的恩惠,不管是礼物、忠告或帮忙,而你也应该抽出时间,向对方表达谢意。于是,让学生在承蒙周围的人关爱与帮助时说一声‘谢谢’,意义就显得相当重要。因为,只有让学生对社会对环境及周围的人心存感激,他才会幸福愉快,才能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才能在遇到困难时得到更多的帮助,从而写出大写的人生之路。” 在社会中,有很多人是值得我们去感谢,去感激的。感激抚养你的人,因为他们使你不断成长。感激帮助你的人,因为他们使你度过难关。感激鼓励你的人,因为他们给你力量。感激教育你的人,因为他们开化你的蒙昧。感激藐视你的人,因为他觉醒了你的自尊;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独立。凡事感激。学会感激。感激一切使你成长的人! 当我们懂得感激时,我们便能够生活在一个感恩的世界里,我们就会没有怨,没有恨,只有和谐、尊重、平等、博爱。学校这次给我们提供助学金是为了给我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来学习,学好知识以后能贡献于社会,做有用的人。我认为我们应先学会感激,只有先拥有感激的心才会有回报的行动。其实很多时候,感恩也并不在于回报什么,而是在自己与社会、他人之间创造一种互相影响的友善的氛围。老师和同学在帮助我们时,并不是希望我们以后能回报他们什么,他们只想将心中的那份关爱传递给我们,也希望我们能将这份爱继续传递给别人。 “国家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你们,感

三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模板】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〇一三年修订)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评选金额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详细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专业内排名在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测成绩专业内排名在前10%。 2.对于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

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评选前期,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评选文件的精神要求对各学院进行评选操作程序培训;各学院成立本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小组,组织辅导老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政策宣传;辅导老师指导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积极宣传,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教育部文件中所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和各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专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参加通过学校认定的技能课程; (七)每学期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达

华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9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不含评选当年毕业学生)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资助标准为准)。 第五条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分配名额原则上按学院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适当向师范专业学生倾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老师、学院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在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我校国家奖学金组织和评选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辅导员、教务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九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十条具体条件: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和榜样引领作用,体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包括: (一)非定向生; (二)自筹经费生; (三)享受“双少生”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四)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提供原单位的相关证明)。 第二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复查合格并取得广西师范大学正式学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

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六)符合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 (七)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八)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突出表现或成绩优异者由学校评定委员会裁定是否可以参评) (一)当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者; (二)当年有补考、重修等现象者; (三)当年休学者(包括当学年内休学又复学者); (四)申请延期毕业者; (五)当年受到违纪处分以及尚在留校察看期内者; (六)其它当年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时间根据上级通知确定。由研究生本人亲自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等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

个人简述-国家奖学金

用青春铸造美丽让生命绽放精彩我是浙XXX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这近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我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从年少的青涩逐渐走向了成熟。汗水洒过的前行道路,都成为我将来实现人生价值的坚实基础,也鞭笞着我不断跋涉,不断向更高的目标前进。 以学习丰富知识完善自身知识结构体系 从踏入校园,我便深知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是天职。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我坚信只有以一丝不苟的态度来对待它,以勤奋和踏实的行动来适应它,才能真正掌握知识,取得理想的成绩。因此,虽然担任学生干部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一直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注重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不仅学好各门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也努力通过课外阅读、网络等其他途径拓展自己的丰富面,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力求建立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刻苦钻研,力求学以致用。 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我的成绩一直保持专业前列,在大学期间,我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还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参训干部”、“优秀学习标兵”等荣誉称号。 以理论武装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一个人在思想上的提高是最重要和非常必要的,只有有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我们才能制定正确的人生道路,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因此,2009年我一进入大学就积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了党校培训,并在期末顺利通过党校考试。同时在校期间,加入了马克思主义青年成才研习营,并在一年后顺利结业。 在平时,我也十分注重自己思想政治素养的提高,除了学习有关党的各种理论知识,关注国家大事,还积极与老师,与先进的学生党员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我深知自己在接下去的生活学习中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自身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需要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以勤恳服务同学做好学生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感恩国家助学金作文3篇

感恩国家助学金作文3篇 感恩国家助学金 “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感恩的心”——《感恩的心》唤起了大地万物,也唤起了我的心灵,让我懂得了感恩,不再抱着错误的心态。感谢国家为我们做了那么多的事情: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让我们不用再为学费而烦恼,再也不用为交不上学费而断了学习的机会。 每当我听到《感恩的心》这首歌的时候,我就会想到我现在所拥有的,例如:我现在可以在这么好的环境学习,无忧无虑的过着学习阶段的生活,这是一个学生最感到骄傲的。可以静下心来学好我的专业,是我来这个学校的目标。这都是国家给我机会,让我可以实现梦想…… 我的梦想是将来能成为一个有用之人,能为国家做一点事,报答国家给我这个机会。现在的职业学校都是学专业技术的,而我认为每个学生除了有积极学习的心态,还应抱着一份感恩的心情去学好每样东西,读懂每一份情感,毕竟我们的今天是国家给的。我们学校有1940多个学生领国家助学金的。我也是其中一个,每个学生一年1500元,这样我们就减少了很多学习费用了,感激国家为了我们创设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我们能成才创设条件,而国家的付出能否有价值呢? 我自问我曾经是很调皮的学生从来不懂珍惜机会,更加不懂得感恩,总认为别人为自己做的是应该的。可我错了,别人的付出换来的不是失望,而是希望,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希望受国家补助的学生不要再抱着像我一样的心态,要知道错了,让国家感到欣慰好吗? 读懂感恩的心,学会感激,学会报恩,更要懂知恩图报国家,我为你骄傲!天地虽宽,这条路却难走,我看见这条街,坎坷辛苦,让苍天知道我不认输。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我不会让国家的付出徒劳的,相信我会让你们看到希望的,明天的我将永远记得这份恩情,祖国——感谢有你! 国家助学金伴我成长(校级三等奖)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个人的出生环境是不可改变的,但每个人的生活却是要靠自己的奋斗来打造的。家庭环境不是我们能够选择的,但却是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可以改变的。为了能早日的改变困窘的现状,国家设立了助学金,为我们学业能够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每个人生来都不是平等的,但是国家却一直在为我们能够在一个尽量公平的环境里竞争而努力着。国家助学金是专门为了贫困家庭的学子而设立的助学金,饱含着国家的情意和关怀。当我们刚刚解决了学费,生活费短缺又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了我们贫寒学子的面前,生活费的短缺是我们所无奈但又是必须解决的,虽然这是任谁都不愿面对的尴尬问题,但生活却不容回避。 08年,中考落榜,没能考上理想的高中,整日在家无所事事。除了上学,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在这时,我的中学班主任张老师找到我说让我上中专,我也觉得很不错,但是高昂的学费却让我犹豫不决。妈妈应该不会同意的,老师说,对于农村学生上中专,国家会发放助学金,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听了老师的一番话,我最终下定决心,说服了爸爸妈妈,来到了将改变我一生的中职学校——阜阳工商贸易学校。 在来学校上学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连同学费已经花了家里近3000元钱,由于父母工作不理想,家里已快拿不出我下下月的生活费了,考虑着让不让我继续上学时,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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