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酶制剂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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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酶制剂企业标准

饲料酶制剂标准

引言

本标准是针对以微生物发酵法生产、含有二种或二种以上主要功效酶成分、经配置而成的饲料用复合酶制剂。

目前市场上的饲料用复合酶制剂酶活力单位定义不同,因此在本标准中酶活力的表示除自定义的外,还将其换算成国际单位,便于科研、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使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来源于黑曲霉的饲料用复合酶制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917-1986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方法

GB/T 6435-1986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3079-199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1991 饲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13091-2000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T 17480-1998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18869-2002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QB/T 1803工业用酶制剂通用试验方法

NYT 722-2003 饲料用酶制剂通则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QB/T1804 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1805.3 工业用蛋白酶制剂

QB/1502-1992 食品添加剂果胶酶制剂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饲料用酶制剂Enzymatic Preparation for Feed

饲料用酶制剂是通过产酶微生物发酵工程或含酶动、植物组织提取技术生产加工而成,具有一种或几种底物清楚的酶催化活性,有助于改善动物对饲料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等,并有生物学评定依据,符合安全性要求,作饲料添加剂用的酶制剂产品。

3.2

饲料用复合酶制剂

通过黑曲霉固态发酵产生的产品中含有二种或二种以上主要功效酶成分,对饲料中多种成分具有酶催化作用的饲料用酶制剂。

3.3

酶活单位: 根据作用底物的不同,对饲料用复合酶中相关酶种的酶活单位作如下定义。3.3.1

酸性蛋白酶

按部颁法以酪蛋白为底物(Merck公司生产,Hammastein法制备),在pH2.3,40℃反应10分钟后,用Folin法测定蛋白酶活力,以每分钟生产1μg或1μM酪氨酸所需酶量为一个单位。分别以U/g 和IU/g表示。

3.3.2

半纤维素酶:

以木聚糖为底物(Sigma公司生产,燕麦木聚糖),在pH5,40℃反应30分钟后,用DNS 法测定木糖生成量,以每分钟产生1μg或1μM木糖所需之酶量为一木聚糖酶活力单位。分别以U/g 和IU/g表示。

3.3.3

果胶酶活性:

以果胶(Sigma,桔皮果胶)为底物,在pH3.5,50℃反应30分钟后,DNS法测定生成的半乳糖醛酸量,以每小时生成1μg或1μM半乳糖醛酸所需酶量为一个单位。分别以U/g 和IU/g 表示。

3.3.4

纤维素CMC酶

按部颁法以CMC钠(上海试剂厂生产)为底物,在pH4.8,50℃反应30分钟后,用DNS 试剂测定生成的还原糖量,以每小时生成1μg或1μM葡萄糖所需酶量作为一个纤维素酶活单位。分别以U/g 和IU/g表示。

3.3.5糖化酶活性:

以可溶性淀粉(菱湖淀粉厂生产)为底物40℃,pH4.5反应30分钟后,用碘量法测定生成的还原糖量,以每小时生成1μg或1μM葡萄糖所需酶量为一个单位。分别以U/g 和IU/g 表示。

3.3.6 β-葡聚糖酶

在40℃、pH5.0的条件下,每分钟内从浓度为1.0%(w/v)的葡聚糖(SigmaG6513)溶液中降解释放出1μg或1μM葡萄糖所需要的酶量为一个酶活单位,分别以U/g 和IU/g表示。4饲料用复合酶制剂的安全性

由黑曲霉发酵生产获得的饲料用复合酶,采用的产酶菌种是我国农业部105号公告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级微生物菌种,同时也是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发酵菌株。

5要求

5.1感官指标

微黄色粉末、色泽均匀、无异味、无发霉变质、结块。

5.2酶活力指标

饲料用复合酶产品中的酶系及酶活力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5.3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粒度

孔径0.325mm(60目筛)分析筛筛上物,不大于20%。

5.5水分

不大于10%。

5.6净含量

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执行。

6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取样品适量,进行感官检验,观察、嗅闻或触摸。

6.2酶活力

6.2.1酸性蛋白酶

按附录A测定。

6.2.2半纤维素酶

按附录B测定。

6.2.3β-葡聚糖酶活力

按附录C测定。

6.2.4纤维素CMC酶活力

按附录D测定。

6.2.5糖化酶活力

按附录E测定。

6.2.6果胶酶活力

按附录F测定。

6.3砷(As)

按GB/T13079-1999执行。

6.4铅(Pb)

按GB/T 13080-1991执行。

6.5镉(Cd)

按GB/T13082-1991执行。

6.6沙门氏菌

按GB/T 13091-2000执行。

6.7大肠菌群

按GB/T 18869-2002执行。

6.8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17480-1998执行。

6.9水分

按GB/T 6435-1986执行。

6.10粒度

按GB/T 5917-1986执行。

6.11净含量

用适宜感量的衡器进行检验。

7检验规则

7.1组批的定义

生产厂以每一班次生产且经包装的、具有同样工艺条件、同一产品名称、批号、规格和同样质量证明书的产品为一个组批。

7.2取样方法

从每批产品的包装中随机抽取。用清洁适用的取样工具伸入所取样品的四分之三深处,用交叉法取出足够量的样品,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分至250g,平分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有密闭性和避光性的具塞样品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等。

7.3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1

出厂检验

7.3.1.1出厂检验项目

感官指标、酶活力、水分、粒度、净重。

7.3.1.2判定方法

对抽取的样品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取样范围或样品数量为第一次取样量的两倍,复检结果中仍有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不能出库。

7.3.1.3判定结论

每批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方可签发合格证出厂。

7.3.2型式检验

7.3.2.1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的样品必须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5要求”中各项指标。

7.3.2.2型式检验的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审发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时;

b).产品的原辅材料、工艺过程及主要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c).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当用户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异议时。

7.3.2.3判定方法

对抽取的样品按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进行复检,但卫生指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即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复检。复检的取样范围或样品数量是第一次取样的两倍。复检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8标志、标签

8.1标志

产品的外包装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净重、防潮防晒标志,同时还应注明“饲料添加剂”字样,并采用鲜明的饲料标签,符合GB/T 191-2000规定。

8.2标签

按GB 10648执行。

9包装、运输、贮存

9.1包装

产品的包装需具备:密封、防水、避光、一定的强度要求和一定的包装规格等。

9.2运输

产品含有生物活性物质,光线、温度、湿度易引起失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有防雨防晒设施,搬运装卸小心较放。不得与有毒有害及其它污染物品混装混运。

9.3贮存

产品需于阴凉、干燥、避光处贮存。贮存仓库需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防受热、受潮。

不得与有毒有害及其它污染物品混贮。

9.4保质期

产品原包装需注明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6个月。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酸性蛋白酶活力的测定方法

A.1原理

蛋白酶在一定的温度和pH条件下,水解酪素底物产生含有酚基的氨基酸(如酪氨酸、色氨酸),在碱性条件下,将福林试剂(Folin)还原,生成钼蓝与钨蓝,其颜色的深浅与酚基氨基酸含量成正比。通过在680nm测定其吸光度,可得到酶解产生的酚基氨基酸的量,计算出蛋白酶活力,以此代表蛋白酶的总酶活力。

A.2酶活单位定义

在(40±0.2)℃、pH2.5条件下,在1min内水解酪蛋白底物,产生相当于1微克或1微摩尔的酪氨酸的酶量,为1个酶活单位。

A.3试剂和溶液

除非另有规定外,试验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A.3.1 1 mol/L及0.1 mol/L盐酸(HCl)溶液

取浓盐酸85ml,加水稀释并定容至1000 ml,即为1mol/L盐酸溶液;取100ml 1mol/L盐酸溶液,定容至1000 ml,即为0.1 mol/L盐酸溶液。

A.3.21mg/ml L-酪氨酸标准贮备溶液

精确称取预先于105℃干燥至恒重的L-酪氨酸0.1000g,用20ml 左右1mol/L盐酸l溶解后,再用蒸馏水定容至100ml,即为1mg/ml酪氨酸标准溶液。

A.3.3L-酪氨酸标准使用溶液

吸取1mg/ml酪氨酸标准溶液10.0 ml用0.1 mol/L盐酸定容至100 ml,即得到100 μg/ml L-酪氨酸标准液。

分别吸取100μg/ml L-酪氨酸标准液0ml、1.0ml、2.0ml、3.0ml、4.0ml、5.0ml、6.0 ml于10ml 容量瓶中,用蒸馏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制成每ml分别含L-酪氨酸0μg、10μg、20μg、30μg、40μg、50μg、60 μg的标准使用溶液。

A.3.40.4 mol/L 碳酸钠(Na2CO3)溶液

称取无水碳酸钠(Na2CO3)42.4g,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A.3.5福林(Folin)试剂

于2000ml磨口回流装置中加入钨酸钠(Na2WO4.2H2O)100g、钼酸钠(Na2MoO4.2H2O)25g、蒸馏水700ml、85%磷酸50ml、浓盐酸100ml。小火沸腾回流10h,取下回流冷却器,在通风厨中加入硫酸锂(Li2SO4)50g,加蒸馏水50ml和数滴浓(99%)溴水,再微沸15min,以除去多余的溴(冷后仍有绿色需再加溴水,再煮沸除去过量的溴),冷却后加蒸馏水定容至1000ml。混匀、过滤。试剂应呈金黄色,贮存于棕色瓶内。使用时,以1份原Folin试剂与2份蒸馏水混匀,制成稀Folin试剂。

A.3.6乳酸缓冲液(pH=2.5)

甲液:称取80%~90%乳酸10.6 g,加水稀释并定容至1000ml。

乙液:称取70%乳酸钠16 g,加水稀释并定容至1000ml。

使用液:取甲液2份,加乙液1份,再准确稀释1倍。用pH计校正pH至2.5。

A.3.7 1.0%酪素溶液

称取酪素1.0000g,先用少量(3ml-4ml)浓乳酸湿润后,再加入乳酸缓冲液约80ml,在沸水浴中边加热边搅拌直至完全溶解。冷却后转入100ml容量瓶中,用相应缓冲液定容至刻度。此溶液在4℃冰箱贮存,有效期为3天。

A.3.80.4 mol/L三氯乙酸(CCl3-COOH)溶液(沉淀试剂)

称取三氯乙酸65.4g,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A.4仪器和设备

除普通实验室仪器外,还应有:

A.4.1恒温水浴锅(40±0.2)℃。

A.4.2分光光度计

A.4.3酸度计精度±0.01pH 。

A.4.4分析天平感量0.1mg。

A.4.5秒表或定时钟。

A.5测定步骤

A.5.1标准曲线绘制

按表A.1,分别吸取标准酪氨酸标准使用溶液、0.4mol/L碳酸钠溶液和稀Folin试剂于各管中(每管号平行作3个样),混匀。

将标准管同时置于40℃水浴,反应20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用10mm比色杯,以空白管(0号管)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680nm处测吸光度。以酪氨酸量为横座标,以吸光度为纵座标,绘制标准曲线,获得线性回归方程。当吸光度为1时的酪氨酸量(μg)即为比色常数K值。

线性回归系数(r)应在0.9990以上时方可使用(否则须重做)。对每个新配制的Folin试剂制作新的标准曲线。

A.5.2样品的测定

A.5.2.1待测酶液的制备

固体酶:根据样品酶活大小,称取2g-10g固体酶样,精确至0.1mg,加入40-200ml蒸馏水,溶解后置40℃水浴浸提30min,用滤纸过滤,再根据样品酶活性大小,二次稀释至适宜浓度(使供试样液与空白液的吸光度之差落在0.2-0.4之间,下同)。

A.5.2.2测定程序

――取三支15×150mm试管(一支空白管,二支样品管)。

――分别向三支试管中准确加入稀释好的待测酶液1.0ml 。

――将三支试管放入(40±0.2)℃水浴中预热5min,同时将测定底物(1%酪素溶液)置同一温度水浴中预热5min。

――分别向二支样品管中加入1.0ml 1%酪素溶液,准确计时,反应10min,取出。

――迅速、准确向三支试管中加入2ml TCL(沉淀试剂),于空白管中加入1.0ml1%酪氨酸溶液,摇匀。将三支试管继续置(40±0.2)℃水浴中放置10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三支试管中反应液用滤纸(Whatman1号滤纸或新华1号滤纸)过滤。

――另取三支18×180mm的试管(一支空白,二支样品管)分别吸取上述相应的滤出液1.0ml,0.4mol/L碳酸钠溶液5.0ml,稀Foiln试剂1.0ml,摇匀,置(40±0.2)℃水浴中放置20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

――以空白管(对照)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680nm下,用10mm比色杯,分别测二支样品管中样液的吸光度,取平均值。通过查标准曲线或用线性回归方程求出生成的酪氨酸的含量。

A.6酶活力计算

按照下式(A.1)计算样品蛋白酶活力:

A×K×V×4×N

X1=…………………………………………………(A.1)

1×W×10

式中:

X1―――蛋白酶活力,u/g;

A―――样品与空白的的吸光度差

K―――比色常数;

V―――样品提取时加入水的量(ml);

4―――酶反应体系总体积(ml);

N―――样品二次稀释时的稀释倍数;

1―――参与反应的酶量(ml);

W―――样品重量(g/ml);

10―――反应时间(min)。

A.7精密度

同一试样两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半纤维素酶活力的测定方法

B.1原理

半纤维素酶在一定的温度和pH条件下,催化木聚糖水解生成二糖、木糖等还原糖。在碱性、煮沸条件下,能将3,5-二硝基水杨酸中硝基还原成橙黄色的氨基化合物,其颜色的深浅与还原糖(以木糖计)含量成正比。通过其在540nm测其吸光度,可得到还原糖生成量,计算出木聚糖酶的酶活力。以此代表木聚糖酶的总酶活力。

B.2酶活单位定义

见3.3.2。

B.3试剂和溶液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B.3.11%(W/V)木聚糖底物

精确称取燕麦木聚糖(xylan from Oat spelts, 美国Sigma公司)1.0000 g,溶于80ml蒸馏水中,水浴加热至溶解,冷却后转入100 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定容至刻度。此溶液在4℃冰箱贮存,有效期为3天。

B.3.2磷酸氢二钠-柠檬酸缓冲液:

甲液:称取磷酸氢二钠35.61 g, 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乙液:称取柠檬酸21.01 g,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缓冲溶液:取甲液515ml,加乙液485ml混合均匀,用pH计校正至pH为(5.0 ±0.05),备用。

B.3.33,5-二硝基水杨酸(DNS)试剂:

取酒石酸钾钠182g,溶于500ml蒸馏水中,加热。于热溶液中依次加入3,5-二硝基水杨酸6.3g,氢氧化钠10g,苯酚5g,无水亚硫酸钠5g,搅拌至溶,冷却后用蒸馏水定容至1000ml,混匀,过滤,贮于棕色试剂瓶中,于暗处放置1周后使用。

:注:在黑色或棕色瓶中于室温下贮存,该试剂最多稳定6个月。

B.3.41%(W/V)木糖标准贮备溶液

称取预先于(103±2)℃下干燥至恒重的木糖1.0000 g,用蒸馏水溶解后定容至100 ml,即为1%浓度的木糖标准溶液。

B.3.5木糖标准使用溶液

分别吸取1%木糖标准贮备溶液1.0ml、2.0ml、3.0ml、4.0ml、 5.0ml、6.0ml置50ml容量瓶中,加蒸馏水至刻度,摇匀,制成每ml分别含木糖200μg、400μg、600μg、800μg、1000μg 、1200 μg的标准使用溶液。

B.4仪器和设备

除普通实验室仪器外,还应有:

B.4.1恒温水浴锅(40±0.2) ℃。

B.4.2分光光度计

B.4.3酸度计精度±0.01pH 。

B.4.4分析天平感量0.1mg。

B.4.5秒表或定时钟。

B.5测定步骤

B.5.1标准曲线的制作

按表B.1,分别吸取标准木糖使用溶液、缓冲液和DNS试剂于各管中(每管号平平行3个样),混匀。

将标准管同时置于沸水浴中,反应7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准确加入蒸馏水10ml,混匀。用10mm比色杯,以空白管(0号管)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550nm处测吸光度。以木糖量为横座标,以吸光度为纵座标,绘制标准曲线,获得线性回归方程。线性回归系数(r)应在0.9990以上时方可使用(否则须重做)。对每个新配制的DNS溶液制作新的标准曲线。

B.5.2样品的测定

B.5.2.1待测酶液的制备

固体酶:根据样品酶活大小,称取2g-10g固体酶样,精确至0.1mg,加入40-200ml蒸馏水,溶解后置40℃水浴浸提30min,用滤纸过滤,再根据样品酶活性大小,二次稀释至适宜浓度(使供试样液与空白液的吸光度之差落在0.2-0.4之间,下同)。

B.5.2.2操作程序

――取三支18×180mm试管(一支空白管。二支样品管)。

――分别向三支试管中准确加入稀释好的待测酶液0.50ml 。

――分别向三支试管中准确加入pH 5.0磷酸氢二钠-柠檬酸缓冲液(B.2.2)1.0ml。

――将三支试管放入(40±0.2)℃水浴中预热5min,同时将测定底物(1%木聚糖溶液)置

同一温度水浴中预热5min。

――分别向二支样品管中加入0.5ml1%木聚糖溶液,向空白管中加入3ml DNS试剂,准确计时,反应10min,取出。

――迅速、准确向二支样品管中加入3ml DNS试剂,于空白管中加入0.5ml1%木聚糖溶液,摇匀。将三支试管同时放入沸水浴中,待水浴中水重新沸腾时开始准确计时,反应7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向三支试管中各加入10ml蒸馏水,混匀。

――以空白管(对照液)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540nm下,用10mm比色杯,分别测二支样品管中样液的吸光度,取平均值。通过查标准曲线或用线性回归方程求出还原糖的含量。

B.6酶活力计算

按照下式(B.1)计算样品的木聚糖酶的活力:

A×V×N

X1=…………………………………………………(B.1)

0.5×W×10

式中:

X1――――木聚糖酶活力,u/g;

A――――根据吸光度在标准曲线上查得(或从回归方程计算出)的还原糖生成量,μg;

V――――样品提取时加入水的量(ml);

N――――样品二次稀释时的稀释倍数;

0.5―――参与反应的酶量(ml);

W――――样品重量(g);

10――――反应时间(min)。

B.7精密度

同一试样两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β-葡聚糖酶活力的测定方法

C.1原理

β-葡聚糖酶在一定的温度和pH条件下,催化β-葡聚糖水解生成分子量较小的低聚糖、葡萄糖等还原糖。在碱性、煮沸条件下,能将3,5-二硝基水杨酸中硝基还原成橙黄色的氨基化合物,其颜色的深浅与还原糖(以葡萄糖计)含量成正比。通过其在550nm测其吸光度,可得到还原糖生成量,计算出β-葡聚糖酶的酶活力。以此代表β-葡聚糖酶的酶活力。C.2酶活单位定义

见3.3.6。

C.3试剂和溶液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C.3.11%(W/V)β-葡聚糖底物

精确称取β-葡聚糖(β-glucan,from barley,Sigma 公司产)1.0000 g,溶于80ml蒸馏水中,水浴加热至溶解,冷却后转入100 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定容至刻度。此溶液在4oC冰箱贮存,有效期为3天。

C.3.2磷酸氢二钠-柠檬酸缓冲液:

甲液:称取磷酸氢二钠35.61 g, 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乙液:称取柠檬酸21.01 g,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缓冲溶液:取甲液515ml,加乙液485ml混合均匀,用pH计校正至pH为(5.0 ±0.05),备用。

C.3.33,5-二硝基水杨酸(DNS)试剂:

取酒石酸钾钠182g,溶于500ml蒸馏水中,加热。于热溶液中依次加入3,5-二硝基水杨酸6.3g,氢氧化钠10g,苯酚5g,无水亚硫酸钠5g,搅拌至溶,冷却后用蒸馏水定容至1000ml,混匀,过滤,贮于棕色试剂瓶中,于暗处放置1周后使用。

:注:在黑色或棕色瓶中于室温下贮存,该试剂最多稳定6个月。

C.3.41%(W/V)葡萄糖标准贮备溶液

称取预先于(103±2)℃下干燥至恒重的葡萄糖1.0000 g,用蒸馏水溶解后定容至100 ml,即为1%浓度的葡萄糖标准溶液。

C.3.5葡萄糖标准使用溶液

分别吸取1%葡萄糖标准贮备溶液1.0ml、2.0ml、3.0ml、4.0ml、 5.0ml、6.0ml置50ml容量瓶中,加蒸馏水至刻度,摇匀,制成每ml分别含葡萄糖200μg、400μg、600μg、800μg、1000μg 、1200 μg的标准使用溶液。

C.4仪器和设备

除普通实验室仪器外,还应有:

C.4.1恒温水浴锅(40±0.2) oC。

C.4.2分光光度计

C.4.3酸度计精度±0.01pH 。

C.4.4分析天平感量0.1mg。

C.4.5秒表或定时钟。

C.5测定步骤

C.5.1标准曲线的制作

按表C.1,分别吸取标准葡萄糖使用溶液、缓冲液和DNS试剂于各管中(每管号平平行3个样),混匀。

将标准管同时置于沸水浴中,反应7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准确加入蒸馏水10ml,混匀。用10mm比色杯,以空白管(对照液)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550nm处测吸光度。以葡萄糖量为横座标,以吸光度为纵座标,绘制标准曲线,获得线性回归方程。线性回归系数(r)应在0.9990以上时方可使用(否则须重做)。对每个新配制的DNS溶液制作新的标准曲线。

表C.1葡萄糖标准曲线

C.5.2样品的测定

C.5.2.1待测酶液的制备

固体酶:根据样品酶活大小,称取2g-10g固体酶样,精确至0.1mg,加入40-200ml蒸馏水,溶解后置40℃水浴浸提30min,用滤纸过滤,再根据样品酶活性大小,二次稀释至适宜浓度(使供试样液与空白液的吸光度之差落在0.2-0.4之间,下同)。

C.5.2.2操作程序

――取三支18×180mm试管(一支空白管。二支样品管)。

――分别向三支试管中准确加入稀释好的待测酶液0.50ml 。

――分别向三支试管中准确加入pH 5.0磷酸氢二钠-柠檬酸缓冲液(B.2.2)1.0ml。

――将三支试管放入(40±0.2)℃水浴中预热5min,同时将测定底物(1%葡聚糖溶液)置同一温度水浴中预热5min。

――分别向二支样品管中加入0.5ml1%β-葡聚糖溶液,向空白管中加入3ml DNS试剂,准确计时,反应10min,取出。

――迅速、准确向二支样品管中加入3ml DNS试剂,于空白管中加入0.5ml1%葡聚糖溶液,摇匀。将三支试管同时放入沸水浴中,待水浴中水重新沸腾时开始准确计时,反应7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向三支试管中各加入10ml蒸馏水,混匀。

――以空白管(对照液)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550nm下,用10mm比色杯,分别测二支样品管中样液的吸光度,取平均值。通过查标准曲线或用线性回归方程求出还原糖的含量。

C.6酶活力计算

按照下式(C.1)计算样品的β-葡聚糖酶的活力:

A×V×N

X1=…………………………………………………(C.1)

0.5×W×10

式中:

X1――――β-葡聚糖酶活力,u/g;

A――――根据吸光度在标准曲线上查得(或从回归方程计算出)的还原糖生成量,μg;

V――――样品提取时加入水的量(ml);

N――――样品二次稀释时的稀释倍数;

0.5―――参与反应的酶量(ml);

W――――样品重量(g);

10――――反应时间(min)。

C.7精密度

同一试样两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纤维素(CMC)酶活力的测定方法

D.1原理

纤维素酶在一定的温度和pH条件下,将纤维素底物(CMC,羧甲基纤维素钠)水解,释放出还原糖。在碱性、煮沸条件下,能将3,5-二硝基水杨酸中硝基还原成橙黄色的氨基化合物,其颜色的深浅与还原糖(以葡萄糖计)含量成正比。通过其在550nm测其吸光度,可得到还原糖生成量,计算出CMC酶的活力。

D.2酶活单位定义

见3.3.4。

D.3试剂和溶液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D.3.1羧甲基纤维素钠(CMC-Na)

中国医药公司上海化学试剂公司产,分析纯,在25℃,2%水溶液粘度300~800厘泊尔。D.3.2磷酸氢二钠-柠檬酸缓冲液:

甲液:称取磷酸氢二钠35.61 g, 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乙液:称取柠檬酸21.01 g,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缓冲溶液:取甲液414ml,加乙液586ml混合均匀,用pH计校正至pH为(4.8 ±0.05),备用。

D.3.31%羧甲基纤维素钠(CMC-Na)溶液

称取1g羧甲基纤维素钠,精确至1mg,缓缓加入pH为4.8 的磷酸氢二钠-柠檬酸缓冲液80ml,水浴加热至全部溶解。冷却后用2M HCL或NaOH调节溶液的pH到(4.8 ±0.05),搅拌均匀,定容至100ml,再用二层纱布过滤。此溶液在4℃C冰箱贮存,有效期为3天。

D.3.43,5-二硝基水杨酸(DNS)试剂:

取酒石酸钾钠182g,溶于500ml蒸馏水中,加热。于热溶液中依次加入3,5-二硝基水杨酸6.3g,氢氧化钠10g,苯酚5g,无水亚硫酸钠5g,搅拌至溶,冷却后用蒸馏水定容至1000ml,混匀,过滤,贮于棕色试剂瓶中,于暗处放置1周后使用。

:注:在黑色或棕色瓶中于室温下贮存,该试剂最多稳定6个月。

D.3.51%(W/V)葡萄糖标准贮备溶液

称取预先于(103±2)℃下干燥至恒重的葡萄糖1.0000 g,用蒸馏水溶解后定容至100 ml,即为1%浓度的葡萄糖标准溶液。

D.3.6 葡萄糖标准使用溶液

分别吸取1%葡萄糖标准贮备溶液1.0ml、2.0ml、3.0ml、4.0ml、 5.0ml、6.0ml置50ml容量瓶中,加蒸馏水至刻度,摇匀,制成每ml分别含葡萄糖200μg、400μg、600μg、800μg、1000μg 、1200 μg的标准使用溶液。

D.4仪器和设备

除普通实验室仪器外,还应有:

D.4.1恒温水浴锅(50±0.2) ℃。

D.3.2 分光光度计

D.4.2酸度计精度±0.01pH 。

D.4.3分析天平感量0.1mg。

D.4.4秒表或定时钟。

D.5测定步骤

D.5.1标准曲线的制作

按表D.1,分别吸取标准葡萄糖使用溶液、缓冲液和DNS试剂于各管中(每管号平平行3个样),混匀。

将标准管同时置于沸水浴中,反应7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准确加入蒸馏水10ml,混匀。用10mm比色杯,以空白管(对照液)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550nm处测吸光度。以葡萄糖量为横座标,以吸光度为纵座标,绘制标准曲线,获得线性回归方程。线性回归系数(r)应在0.9990以上时方可使用(否则须重做)。对每个新配制的DNS溶液制作新的标准曲线。

表D.1葡萄糖标准曲线

D.5.2样品的测定

D.5.2.1待测酶液的制备

固体酶:根据样品酶活大小,称取2g-10g固体酶样,精确至0.1mg,加入40-200ml蒸馏水,溶解后置50℃水浴浸提30min,用滤纸过滤,再根据样品酶活性大小,二次稀释至适宜浓度(使供试样液与空白液的吸光度之差落在0.2-0.4之间,下同)。

D.5.2.2操作程序

――取三支18×180mm试管(一支空白管。二支样品管)。

――分别向三支试管中准确加入稀释好的待测酶液0.50ml 。

――将三支试管放入(40±0.2)oC水浴中预热5min,同时将测定底物(1%羧甲基纤维素钠溶液)置同一温度水浴中预热5min。

――分别向二支样品管中加入1.5ml1%羧甲基纤维素钠溶液,向空白管中加入3mlDNS试剂,准确计时,反应10min,取出。

――迅速、准确向二支样品管中加入3ml DNS试剂,于空白管中加入1.5ml1%羧甲基纤维素钠溶液,摇匀。将三支试管同时放入沸水浴中,待水浴中的水重新沸腾时开始准确计时,反应7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向三支试管中各加入10ml蒸馏水,混匀。

――以空白管(对照液)调仪器零点,在分光光度计波长550nm下,用10mm比色杯,分别测二支样品管中样液的吸光度,取平均值。通过查标准曲线或用线性回归方程求出还原糖的含量。

D.6酶活力计算

按照下式(D.1)计算样品的纤维素CMC酶的活力:

A×V×N

X1=…………………………………………………(D.1)

0.5×W×10

式中:

X1――――纤维素CMC酶活力,U/g;

A――――根据吸光度在标准曲线上查得(或从回归方程计算出)的还原糖生成量,μg;

V――――样品提取时加入水的量(ml);

N――――样品二次稀释时的稀释倍数;

0.5―――参与反应的酶量(ml);

W――――样品重量(g);

10――――反应时间(min)。

D.7精密度

同一试样两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附录 E

糖化酶活力的试验方法

E .1 原理

糖化酶催化淀粉水解的作用,能从淀粉分子非还原末端开始,分解α-1,4葡萄糖苷键,生成葡萄糖。葡萄糖分子中含有醛基,能被次碘酸钠氧化,过量的次碘酸钠酸化后析出碘,再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计算出酶活力。

E .2 定义

见3.3.5。

E .3 仪器和设备

a)恒温水浴(40±0.2)℃。

b)秒表。

C)比色管50ml。

D)移液管、滴定管等。

E .4 试剂和溶液

E .4.1 乙酸-乙酸钠缓冲液(pH=4.5)

称取乙酸钠(CH3COONa.3H2O)6.7g溶于水中,加冰乙酸(CH3COOH)2.6ml,用水定容至1000ml,配好后用pH计校正。

E.4.2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2S2O3)=0.05mol/L

a)配制:称取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12.4g和碳酸钠0.1g溶于煮沸后冷却的蒸馏水中,定容至1000ml,贮于棕色瓶中密闭保存,配制后放置1星期标定使用。

b)标定:称取预先在100-105℃烘过2h的分析纯碘酸钾(KIO3)3.567g,溶于1000ml 蒸馏水中,即成0.1mol/L碘酸钾溶液。然后吸取10ml于150ml三角瓶中,加0.5g碘化钾(KI),溶解后加1 mol/L H2SO4 2ml,用待标定的0.05mol/L Na2S2O3溶液滴定至淡黄色时,加1%淀粉指示剂2-3滴,继续滴定至无色为终点。

碘酸钾溶液摩尔数×10

Na2S2O3溶液浓度(mol/L)=

消耗Na2S2O3的ml数

E .4.3 碘溶液c(1/2I2)=0.1mol/L

a)配制:称取碘化钾(KI)36g溶解在100ml蒸馏水中,再加入碘(I2)12.691g溶解稀释至1000ml,贮于棕色瓶。

b)标定:用已标定的0.05mol/L Na2S3O3溶液来标定碘溶液。

吸取10ml待标定的碘液放入250ml碘量瓶中,以0.05mol/L Na2S3O3溶液滴定至淡黄色时,加入1%淀粉指示剂2-3滴,继续滴定至无色为终点。

碘溶液浓度(mol/L)=0.05×消耗Na2S3O3的ml数

10

E.4.4 氢氧化钠溶液c(NaOH)=0.1mol/L

称取4gNaOH溶解定容至1000ml。

E.4.5 20%氢氧化钠溶液

称取20gNaOHa溶解定容至100ml。

E.4.6 硫酸溶液c(1/H2SO4)=2mol/L

量取浓硫酸(相对密度为1.84)5.6ml,缓缓注入80ml水中,冷却后定容至100ml。E.4.7 1%淀粉指标剂

将2%淀粉溶液稀释1倍。

E.4.8 20g/L可溶性淀粉溶液

称取绝干可溶性淀粉2g,然后用少量蒸馏水调匀,徐徐倾入已沸的蒸馏水中,加热煮沸至透明,冷却后定容至100ml,此溶液需当天配制。

注:采用浙江菱湖食品化工联合公司生产的专供酶制剂行业用的可溶性淀粉。

E .5 试验方法

E.5.1 待测酶液制备

称取定量酶粉(见表1)精确至0.0009g,先用少量的缓冲溶液(4.1)溶解,用玻璃棒捣研,将上清液小心倾人容量瓶中,沉渣部分再加少量缓冲液,如此捣研3—4次,最后全部移人容量瓶中,用缓冲液定容至刻度,摇匀,通过4层纱布过滤,滤液供测定用。

E.5.2 测定

a) 于甲、乙两支50ml具塞比色管中,分别加入可溶性淀粉溶液25ml及缓冲液5ml,摇匀后于40℃恒温水浴中预热5min。在甲管(样品)加入酶样2ml,立即摇匀,在此温度下准确反应30min,立即各加20%NaOH溶液0.2ml摇匀,将两管取出迅速冷却,并于乙管中(空白)中补加待测酶样2.00ml。

b) 吸取上述反应液与空白液5.0ml,分别置于碘量瓶中,准确加入碘溶液10.0ml,再加0.1mol/L NaOH溶液15.00m1,摇匀,密塞,于暗处反应15min,取出,加2mol/L H2SO4 2.0ml,立即用Na2S203标准液滴定,直至蓝色刚好消失为其终点。

饲用酶制剂

动物对饲料的利用,是在消化道内各种消化酶的作用下将各种养分降解为小分子而被消化道吸收利用的。动物对饲料养分的消化能力决定于消化道内消化酶的种类和活力。近20多年的实践和研究证明,适合动物消化道内环境的外源酶能起到内源酶同样的消化作用。饲用酶制剂是将一种或多种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酶与载体和稀释剂采用一定的加工工艺生产的一种饲料添加剂。饲用酶制剂可以提高动物,特别是年幼或有疾病动物的消化能力,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养分利用率,改善畜禽生产性能,减少排泄物的污染,转化和消除饲料中的抗营养因子,并使一些新的饲料资源能被充分利用。饲用酶制剂大多属于助消化的酶类,其关键是要有较好的稳定性,能够承受加工过程的高温、消化道内酸性环境及内源蛋白酶的破坏作用。近十几年饲用酶制剂的研制、开发与应用发展很快,据调查统计,1998年世界工业酶制剂市场销售额15.6亿美元,其中饲料用酶占9%,为1.4亿美元。饲料用酶销售额1994-1998年五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1%,高于同期工业酶制剂总体增长率5%。 一、饲用酶制剂的主要种类 目前,饲料工业上使用的酶制剂主要是消化碳水化合物和植酸磷的酶,也有些产品包含有蛋白酶和脂酶。 (一)消化碳水化合物的酶 植物性能量饲料中的碳水化合物含量通常在60%以上。饲料中的碳水化合物是一组化学组成、物理特性和生理活性差异特别大的化合物,有易消化的淀粉,也有难消化的非淀粉多糖(NSP)(图4-2)。 (引自《饲料添加剂学》陈代文,2003) 因此,这类酶包括淀粉酶和非淀粉多糖(NSP)酶。非淀粉多糖酶又包括半纤维素酶、纤维素酶和果胶酶。半纤维素酶主要包括木聚糖酶、甘露聚糖酶、阿拉伯聚糖酶和半乳聚糖酶;纤维素酶包括C1酶、Cx酶和β-葡聚糖酶。 1、淀粉酶包括α和β—淀粉酶、糖化酶以及支链淀粉酶和异淀粉酶。α-淀粉酶作用于α-1,4—糖苷键,将淀粉水解为双糖、寡糖和糊精,只能分解直链淀粉和支链淀粉的直链部分。淀粉酶作用于淀粉的β—1,6—糖苷键(支链淀粉分支处),将淀粉也水解为双糖、寡糖和糊精。糖化酶水解底物为双糖、寡糖和糊精,生成葡萄糖和果糖,并从淀粉的非还原末端,依次水解α—1,4—糖苷键生成葡萄糖。饲料中添加多用β—淀粉酶,使用时应加少量的碳酸氢钠或碳酸钠以中和胃酸,以利于淀粉酶的活化,防止该酶在胃肠道失活。 2、半纤维素酶包括木聚糖酶、甘露聚糖酶、阿拉伯聚糖酶和半乳聚糖酶等b:主要作用是将植物细胞中的半纤维素水解为多种五碳糖,且降低半纤维素溶于水后的黏度。 小麦和黑麦等谷物中含有阿拉伯糖基木聚糖,这种糖可以与细胞壁的其他成分紧密结合,它含有1,4—糖苷键,而且可以吸收其自身重量

饲用酶制剂研究进展

饲用酶制剂研究进展 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汪儆 [摘要] 本文从饲用酶制剂的分类、生产、作用机理和研究展望等方面对饲用酶制剂的最新进展进行了综述,添加饲用酶制剂不仅能有效地消除饲料抗营养因子和毒素的有害作用,而且能全面促进饲粮养分的分解消化和吸收利用,提高畜禽的生产性能和增进畜禽健康。应用饲用酶制剂有利于开发非常规饲料资源,提高常规饲料的利用率,减少畜禽排泄中有机物、氮和磷的排出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饲料和养殖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饲用酶制剂在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有着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关键词:饲用酶制剂研究进展 将“酶”添加到饲料中提高饲料营养价值和畜禽生产性能的设想和实践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了,但只是近年来才受到饲料营养学术界和工业界的普遍重视和关注(Leshe.1996)。国外一些著名的饲料营养学术刊物有关饲用酶制剂的文章频频出现,我国一些饲料营养刊物有关饲用酶制剂的研究报告也愈来愈多。 饲用酶制剂作为饲料添加剂的一个品种,为什么近年来受到人们如此的关注和青睐呢? 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们逐渐认识到添加饲用酶制剂不仅能有效地消除饲料抗营养因子和毒素的有害作用,而且能全面促进饲粮养分的分解消化和吸收作用,提高畜禽的生长速度、饲料转化效率和增进畜禽健康(Choct,1997)。添加酶制剂的效果已从近年来国内外大量的饲养试验、消化代谢试验得到充分证实。 其次,由于世界人口迅速增加,对肉、蛋、奶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而耕地面积日益减少,饲料资源呈现长期短缺的势态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解决的办法,一是开发非常规饲料资源,二是提高现有常规饲料资源的利用率,而从当今饲料营养学的发展来看,饲用酶制剂对这两者均大有用武之地(Pluske,1997)。 第三,人们意识到应用酶制剂有利于保护和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有机物、氮和磷的排出量,从而减少排泄物中有机物、氮和磷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Choctet al,1995)。一些发达国家由于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对畜禽类粪便中氮和磷的排放量已从法律上予以严格的限制,因而在客观上促进了饲用酶制剂在饲料和养殖业中的应用。 第四,饲用酶制剂是使用最安全的一种饲料添加剂。迄今为上,国内外尚无一例由于使用饲用酶制剂而引发毒副作用的报道。酶作为蛋白质的一种,是微生物发酵的天然产物,迄今不能人工合成,因而不存在合成化学品的各种弊端,被称为“天然”或“绿色”的添加剂。

园林绿化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饲料酶制剂

植酸酶 最适条件(使用范围)植酸酶产品最适PH值在4.5左右,在PH3.5-5.5范围内,相对酶活保持60%以上,有较宽的PH适用范围,可适应不同消化道环境而发挥作用;最适温度在60℃左右,在30-55℃范围内,相对酶活保持80%以上,制粒温度最好不超过75℃;耐酸性良好,在PH3-7的范围内,相对酶活保持90%以上。 目标,水解底物:饼粕类饲料、单胃动物,幼龄动物。饼粕类饲料中植酸磷含量较高,应用植酸酶可充分发挥其作用。家禽日粮中缺乏维生素D和钙时植酸酶的利用率降低,添加维生素D和钙可提高植酸酶的利用率。反刍动物瘤胃微生物能产生植酸酶,可以有效地水解植酸盐,因此反刍动物不用考虑植酸酶的添加问题。单胃动物肠道黏膜中的内源性植酸酶及肠道微生物产生的植酸酶活性很差,一般认为成年单胃动物肠道中植酸酶活性高于幼龄动物,猪高于鸡。 功能: 1.消除饲料中植酸的抗营养作用,提高磷的作用率。 2.释放植酸结合的矿物质、蛋白质等,提高其生物利用率。 3.提高动物采食量和日增重,改善动物生产性能。 4.可替代饲料中部分无机磷,节约饲料成本。 5.降低动物粪便中磷的排泄,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使用量:建议配合饲料中单位添加量为猪:600-750U/KG;育雏育成蛋禽、肉禽:1000 U/KG;产蛋鸡:300 U/KG;产蛋鸭:400 U/KG。 耐热植酸酶 最适PH在4.0左右,通过耐酸性评价,结果酶活存留率保持在90%以上,优选耐热菌种,酶自身耐热性好,可满足高温制粒工艺。耐热植酸酶经85℃制粒相对酶活仍保持在85%以上,且变异系数小,表明其在实际颗粒饲料制作中,工艺耐高温性能稳定。 使用量:建议配合饲料中单位添加量为猪:600-750U/KG;育雏育成蛋禽、肉禽:1000 U/KG;产蛋鸡:300 U/KG;产蛋鸭:400 U/KG。 1.注意补充因磷酸氢钙减少而减少的钙量。 2.按比例添加到预混料、浓缩料时要预留3%-5%安全系数。 木聚糖酶 最适条件(使用范围):有效温度范围30-65℃,最适温度范围在45-60℃;有效pH值范围3.0-7.0,最适pH值范围4.8-5.5;在30℃-70℃范围内,本木聚糖酶产品相对酶活保持在60%以上;经pH 3.5-7处理,相对酶活保持在80%以上。 目标,水解底物:小麦、麦麸、麦类产品,木聚糖酶可以有效消除木聚糖的抗营养作用,促进畜禽对粗饲料的消化吸收;作为新型的纸浆漂白助剂,木聚糖酶能降低漂白用氯,解决纸浆工业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木聚糖酶水解植物中的半纤维素,形成的戊糖进一步用于生产木糖醇、酒精、有机酸等产品。木聚糖酶是一组可将木聚糖降解成低聚木糖和木糖的

Q_LYLS 0003-2018猪配合饲料企业标准

ICS Q/LYLS 桂林市漓源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LYLS 0003—2018 代替 Q/ LYLS 0003-2015 猪配合饲料 (报批稿) 2018-09-17发布2018-09-26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2) 3.1 原料 (2) 3.2 感官 (2) 3.3 水分 (2) 3.4 成品粒度 (2) 3.5 混合均匀度 (2) 3.6 营养成分 (2) 3.7 卫生指标 (8) 3.8 饲料中药物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8) 3.9 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8) 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8) 5 试验方法 (8) 5.1 感官 (8) 5.2 水分 (8) 5.3 成品粒度 (8) 5.4 混合均匀度 (8) 5.5 粗蛋白质 (8) 5.6 粗纤维 (8) 5.7 粗灰分 (8) 5.8 钙 (9) 5.9 总磷 (9) 5.10 氯化钠 (9) 5.11 植酸酶活性 (9) 5.12 赖氨酸 (9) 5.13 卫生指标 (9) 5.14 净含量 (9) 5.15 饲料药物添加剂 (9) 6 检验规则 (9) 6.1 组批 (9) 6.2 检验分类 (9) 6.3 抽样 (9) 6.4 出厂检验 (9)

6.5 型式检验 (9) 6.6 判定规则 (10) 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10) 7.1 标签、标志 (10) 7.2 包装 (10) 7.3 保质期 (10)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建城[2006]122号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6]1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我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 (1)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植物、植保、建筑、结构、造价、监理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

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套资料汇编(2019-2020新标准实施模板)

Q/WSS Q/WSS-2019 饲料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 套方案资料标准汇编 编号:Q/WSS-001-2019 2019-2020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9-05-15 实施日期:2019-08-15 XX有限公司

目录 第1章编制说明 (1) 1.1 制定原则 (1) 1.2 编制及管理 (1) 1.3 文本及文字要求 (2) 1.4 其他 (3) 第2章目标 (4) 2.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 2.1.1 目的 (4) 2.1.2 范围 (4) 2.1.3 内容 (4) 2.2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7) 2.3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8) 2.4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9) 2.4.1 附责任书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层样本) (10) 2.4.2 附责任书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员工样本) (13) 2.4.3 附表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台账 (15) 第3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17) 3.1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 (17)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8) 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章程 (19) 3.3.1 附表1:安全会议记录 (21) 3.4 安全管理机构 (22) 3.4.1 附图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4) 3.5 公司安全员任命通知 (25) 3.5.1 附表1:安全管理人员统计台账 (26) 第4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27)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27) 4.1.1 附表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培训记录 (29) 4.1.2 附表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表 (30) 4.1.3 附表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台帐 (31) 4.2 厂长责任制 (32) 4.3 厂办责任制 (33) 4.4 主车间岗位职责 (33) 4.4.1 主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33) 4.4.2 主车间领班岗位职责 (34) 4.4.3 主车间电脑员岗位职责 (36) 4.4.4 主车间制粒工岗位职责 (38) 4.4.5 主车间质量检验员(标签工)岗位职责 (39) 4.4.6 主车间手加料工岗位职责 (40) 4.4.7 主车间粉碎工及混合机监察岗位职责 (41) 4.4.8 主车间取样工岗位职责 (42)

Q_1725HHS 001-2016畜禽配合饲料

Q/1725HHS 001-2016 Q/1725HHS 畜禽配合饲料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菏泽环山饲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鲍英慧、胡新旭、刘海、张善鹏、张晓勇、李合源。 本标准于2015年12月首次发布,2016年10月第一次修订,2017年5月第三次修订,2017年6月第四次修订、2018年2月第五次修订、2018年5月第六次修订、2018年8月第七次修订,2019年2月第八次修订,2019年3月第九次修订,2019年4月第十次修订,2019年10月第十一次修订,2019年11月第十二次修订。

畜禽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鸡、鸭、鹌鹑、鹅和兔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和代号、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畜禽配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近红外光谱法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 GB/T 5918-200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9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农业部第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农业部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第1126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农业部第 1224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农业部第 1773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 《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使用规范》

园林绿化企业标准及经营范围

xx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

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企业标准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一、二级资质标准 (一)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6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护经营经验,且近3年连续承担过面积为20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管护工作。 3、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企业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企业具有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苗圃工、电工等相关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绿化或者花卉技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及其以上等级的不少于5人(含高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2人、高级植保工1人),中级工不少于10人(含中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6人,中级植保工1人、中级电工1人)。 5、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不小于80平方米。 6、企业拥有喷药车、洒水车、草坪修剪机、高枝剪、枝剪、台剪、手锯等绿化设备和工具。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园绿地以及其他形式绿化的养护管理, 2、可从事本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管理。 二、三级资质标准 (一)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企业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企业具有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苗圃工、水电工等相关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工及其以上等级的不少于2人(含高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1人),中级工不少于6人(含中级绿化工或者花卉工4人,中级植保工1人)。 4、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不小于50平方米。 5、企业拥有草坪修剪机、高枝剪、枝剪、台剪、手锯等绿化设备和工具。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本市行政区域内单项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养护管理。

饲料酶制剂市场状况及进展

饲料酶制剂市场状况及进展 饲料酶制剂通过作用于饲料原料中的抗营养因子,使动物更充分利用饲料中的营养物质,从而提高饲料转化率和肉、蛋的生产效率。此外,饲料酶制剂可减少动物排泄量,在控制畜牧生产中环境污染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一、为什么在动物饲料中使用酶制剂? 以猪和禽为例,占采食量15%~25%的饲料在体内不能被消化,因为饲料中包含抗营养因子,或是体内缺乏某种可特异性降解饲料中某种成分的酶。抗营养因子可干扰正常消化,导致产蛋量或产肉量降低,同时也降低了饲料转化率,并会引发消化不良。酶制剂可提高饲料组分的营养价值和消化效率,帮助降解许多饲料原料中普遍存在的抗营养因子,如粗纤维和植酸;还可用于提高饲料中淀粉、蛋白质、氨基酸及矿物质(钙、磷)的利用率。此外,酶制剂还可用于补充幼龄动物内源酶的不足。由于酶本身是蛋白质,最终可被动物消化或排出体外,在蛋或肉中没有任何残留。 二、应用于动物饲料的酶制剂有哪些? 1.糖酶

可降解复杂的碳水化合物,包括以非淀粉多糖(纤维)或淀粉为底物的酶类。 2.纤维降解酶 所有植物性饲料原料都含有纤维,其由一系列复杂的碳水化合物(非淀粉多糖)组成,主要存在于植物的细胞壁中,分为可溶性纤维和不可溶性纤维。纤维以多种方式产生抗营养作用。在动物饲料中使用的纤维降解酶主要是木聚糖酶和β-葡聚糖酶。木聚糖酶降解阿拉伯木聚糖,阿拉伯木聚糖在谷物饲料及其副产物中含量较多。β-葡聚糖酶可降解β-葡聚糖,β-葡聚糖在大麦和燕麦中含量丰富。其他应用于动物饲料的纤维降解酶还有β-甘露聚糖酶、果胶酶和α-半乳糖苷酶。 3.淀粉降解酶 植物性饲料原料中淀粉的消化率可因淀粉颗粒大小、淀粉组成和淀粉的包裹情况而变化。植物的遗传特性、生长条件、收获条件、加工处理、干燥、储藏和饲料生产过程都会影响淀粉的消化率。淀粉降解酶可降解谷物、谷物副产品以及一些植物性蛋白中的淀粉。通过提高淀粉的消化率,淀粉降解酶可使动物从饲料中获取更多的能量,并

饲料标准预混料企业标准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1页 ASAS Q/HKL 畜禽添加剂预混料、复合预混料 **********公司 发布

前言 为更好地强化产品质量,有效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企业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 1.3-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畜禽添加剂预混料、复合预混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添加剂预混料、复合预混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畜禽添加剂预混料和复合预混料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17 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方法 GB/T 5918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5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方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0649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测定法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882 饲料中碘的测定方法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GB/T 13883 饲料中硒的测定方法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3884 饲料中钴的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3885 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的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4699.1 饲料采样方法 GB/T 14700 饲料中维生素B1测定方法 GB/T 14701 饲料中维生素B2测定方法 GB/T 14702 饲料中维生素B6测定方法 GB/T 17778 预混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17812 预混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3 符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 GB/T 17816 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邻苯二胺荧光法 1页

云南省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附件1 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一、贰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7、企业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云南省城建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水产饲料企业标准

Q/*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3--2016 水产配合饲料 2016-1-10发布2016-1-20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排:本标准代替了Q/*03-2015。 本标准与Q/*03-201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产品的品种、型号的增删;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03-2015

水产配合饲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饲料的定义、型号、产品名称及饲养阶段、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储存及运输、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加工、销售的水产配合饲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117-1989 饲料用小麦 GB/T 19541- 2004 饲料用大豆粕 GB/T 23736-2009 饲料用菜籽粕 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GB/T 19164- 2003 鱼粉 GB/T 5917.1- 2008 配合饲料粉碎粒度的测定两层筛筛分法 GB/T 5918- 2008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2- 1994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3- 2006 饲料中粗脂肪测定方法 GB/T 6434- 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过滤法 GB/T 6435- 2006 饲料水分和其他挥发型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6437- 2002 饲料中总磷量的测定方法光度法 GB/T 6438- 2007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14699.1-2005 饲料采样 GB10648 饲料标签 GB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0647- 2008 饲料工业术语 GB/T 16764- 2006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GB/T 16765- 1997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246- 2000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蛋氨酸、赖氨酸) GB/T 18823- 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8946-2013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T 8947-1998 复合塑料编织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C/T1077-2004 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 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使用的药品品种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_KDH01-2019鸡配合饲料企业标准

Q/KDH 昆明东辉农牧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DH 01—2019 代替Q/KDH 01-2017 鸡配合饲料 2019-10-08发布2019-10-20实施

前言 昆明东辉农牧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和安全,在征求有关动物营养及畜牧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养殖需要及本公司工艺、设备实际情况,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作为本公司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与Q/KDH 01-2017相比,除删除部分产品,对标准名称进行修改和调整部分营养指标外,其他无变化。 本标准由昆明东辉农牧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绪东、资祥鸿。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KDH 01-2017。

鸡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鸡配合饲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原料加工生产的,能满足鸡营养需要的配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 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凯氏定氮法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列次修订列表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及《饲料原料目录》列次修订列表 3 要求 3.1 原料 必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和本公司对原料质量的要求。 3.2 感官

-中国饲料酶制剂 产业运行态势及发

前言 2012年,是中国零售业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零售企业经营压力增大。面对复杂经济环境,零售业继续保持增长,商品销售额进一步提升,从业人数继续增加,营业面积继续扩大。行业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网络零售高速增长,实体零售加速调整;渠道下沉,企业扩张重点转向“三四线城市”;成本费用增加,利润上升但利润率有所下降;专卖店、便利店保持良好发展,百货店、超市竞争压力加大;传统盈利模式探索转型,行业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零售业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网点布局欠均衡,结构优化步伐慢;费用增加过快,经营压力增大;竞争手段单一,不利于市场秩序优化;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有待提升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坚持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方针,在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加快转型创新,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以及城镇化、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特别是电子商务方兴未艾,势必带来零售业态结构、经营模式乃至整体格局新的调整与变化。未来,零售企业将加快转型升级,实体与网络零售加快融合,通过全渠道、复合型、差异化经营,加强供应链管理,跨区域并购重组,加快业态创新、品牌建设以及绿色循环发展,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与整体质量水平。2013-2017年中国饲料酶制剂产业运行态势及发展前景咨询报告 第一章中国饲料酶制剂行业进展 第一节饲料酶制剂行业政策和规划 第二节饲料酶制剂行业主要法律与法规 第三节饲用酶制剂行业标准的发展 第四节饲料酶制剂行业进入壁垒分析(技术壁垒,资金壁垒,营销渠道壁垒,政策壁垒)第五节饲料酶制剂生产企业发展状况 第六节国内饲料酶制剂生产状况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都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许多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治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治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治理和技术人员许多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许多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许多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许多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许多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治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许多于5个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治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

新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4年第1号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2014年1月13日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 (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饲料行业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饲料行业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007年7月18日)共341项 综合标准(19项) 1.GB/T 10647-1989 饲料工业通用术语 2.GB 10648-1999 饲料标签 3.GB 13078-2001(2003年1号修改单)饲料卫生标准 4.GB 13078.1-2006 饲料卫生标准饲料中亚硝酸盐允许量 2006-07-01实施 5.GB 13078.2-2006 饲料卫生标准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 酮的允许量 2006-07-01实施 6.GB 13078.3—2007 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允许量 2007-03-01实施 7.GB/T 16764-2006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2007-03-01实施 8.GB/T 18695-2002 饲料加工设备术语 9. GB/T18823-2002(2003年1号修改单)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10.GB 19081-2003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1.GB/T 20192-2006 环模制粒机通用技术规范 2006-09-01实施 12.GB/T 20803-2006 饲料配料系统通用技术规范2007-03-01实施 13.NY 929-2005 饲料中锌的允许量 14.NY/T932-2005 饲料企业HACCP管理通则 15.NY/T 1023-2006 饲料加工成套设备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16.NY/T 1024-2006 饲料混合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17.NY/T 1025-2006 青饲料切碎机安全使用技术条件 18.NY/T 1031-2006 饲料安全性评价亚急性毒性试验 19.SBJ 05-1993 饲料厂工程设计规范 方法标准(115项) 1. GB/T 5917-1986 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法 2. GB/T 5918-1997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3. GB/T 6432-1994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4. GB/T 6433-1994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5. GB/T 6434-2006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 2006-1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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