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

(人文社科类)

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际情况,制订岗位聘任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一、科研项目业绩点M

说明:

(1)所有计分项目均需通过社科处申报或签订合同。

(2)所有项目分按研究周期平均分配。

(3)项目承担人需以浙江师范大学名义参与研究。

(4)立项无经费的项目按50%计分。

(5)与外单位联合申请的国家级项目,我校作为第二承担单位的按如下原则计分:

①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30%,项目等级降一档。

②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10%~30%,项目等级降二档。

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不计分。

(6)同题申报的除按最高计分外,另一个项目按所的分的30%计分(同题认定参照关于《浙江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和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的解释。

(7)项目如果撤题,扣回相应分值。

二、学术论文业绩点M

说明:

(1)论文署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2)期刊级别以最近一次修订的《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为准。

(3)书评、会议综述降一级处理。专刊、增刊论文一律为五类论文。

(4)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下的计分减半。

(5)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刊物两期上按1篇计分。

(6)在同一刊物中、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按120%计分。

(7)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3000字以上的按权威论文计分,3000字以下的每少1000字计分递减30%,不足1000字的按1000字计分。

(8)同一篇论文被SSCI、A&HCI等重复收录的,或同一篇论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的,只按最高档计分。

(9)同时被SCI和SSCI收录的论文,可考虑影响因子就高计分。

(8)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分,多幅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以1篇论文计分。

(9)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导师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明确标注通讯方式的作者),则导师视同第一作者计分。

三、学术著作、译著业绩点M3

A类学术著作200 分/部

B类学术著作120分/部

C类学术著作60 分/部

D类(指编著、科普读本、文艺作品)30分/部

说明:

(1)作者第一单位必须是浙江师范大学。

(2)著作类别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定。

(3)著作字数一般应在15万以上。

(4)同一个书号丛书以一本著作计分,不同书号的丛书可以单本书计分。

说明:

(1)同一成果在本省获多种奖励时,只按最高分值一项计一次分。

(2)由社科处组织申报的其他部委科研成果奖视同省级奖,但须盖有相关部委的公章。

(3)金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其它司局级单位评的成果奖包括美术、音乐类奖)参照地厅级奖励减半计分。

(4)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的学术进步奖计50分。

(5)获奖成果需以浙江师范大学名义并通过社科处进行申报。

五、社会服务计分业绩点M5

1.决策咨询

A类: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采纳,计300分。

B类: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现职党政正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单位采纳(包括教育部社科司《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简报》及《成果摘报》《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等),计200分。

C类: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现职党政副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地厅司局级单位采纳,计90分。

D类: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地厅级党政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县处级单位采纳,计30分。

六、共同承担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业绩点(M1~M5)分配

共同承担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科研业绩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对分配有异议的,负责人可参照下列比例分配:

1、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重点学科1000分/年

2、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700分/年

3、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00分/年

4、教育部国别与地区重点研究基地500分/年

5、省社联重点研究基地500分/年

6、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00分/年

7、省重点学科300分/年

8、其他厅局级共建基地300分/年

说明:1、各类平台建设分可以累加。

2、此项分值由二级单位自主分配。

八、科研综合业绩点M

M=M1+M2+M3+M4+M5+M6

九、本办法由社科处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特殊贡献奖励办法

(人文社科类)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1.奖励范围:获奖科研成果、论文、专著等。2.奖励对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成果获奖奖励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浙江省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

全国教育科学研

究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4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

二等奖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

三等奖10.0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三、高层次论文、咨询报告奖励

1.一类论文、A类咨询报告奖励1.0万元/篇。

2. 二类论文、B类咨询报告奖励0.4万元/篇。

3. 三类论文、C类咨询报告奖励0.1万元/篇。

注:1、作者和单位署名: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都为浙江师范大学。

2、同一作者在同一年度、同一期刊中发表文章限奖两篇。

3、各类咨询决策类报告须有肯定性批示意见。

4、同一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等转载,按就高原则奖励。

四、学术专著奖

A类学术专著: 1.0万元/部B类学术专著: 0.4万元/部C类学术专著: 0.2万元/部五、科研项目奖

说明:

(1)所有项目均需通过社科处申报或签订协议。

(2)所有项目需以浙江师范大学为承担单位。

(3)获得立项的同题项目按最高级别奖励。

(4)项目结题奖励在正式结题后予以发放。

(5)横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中转外单位的发包经费不作到帐经费。

(6)2013年1月日以后立项的项目适用此办法,原有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和奖励办法(浙师社科字<2012>1号)》废止。

六、本办法由社科处负责解释。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

江汉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认定应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其他活动。科研工作量以“分”为统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为以上各部分工作量之和。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考核是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聘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 第二章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五条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类别、项目层次、到校经费按以下标准计分。 (一)纵向科研项目分S1 1.自然与技术科学类:S1=12分×科研项目合同经费×K×P1×P2/项目研究年数 经费以万元为单位;K为项目级别系数,P1为单位排序系数,P2为成员分配系数;项目研究年数以项目合同起止时间为准,项目研究年数=(项目计划终止年度—项目计划起始年度),下同; 2.人文社会科学类(含教研项目):S1=18分×科研项目合同经费

×K×P1×P2/项目研究年数; 3.国家级、省(部)级(国家各部委、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属厅局级和副省级市(含副省级市属委局)指导项目S1分别按60分×P1×P2/项目研究年数、20分×P1×P2/项目研究年数、10分×P1×P2/项目研究年数计。 (二)横向科研项目分S2 1.自然与技术科学类:S2=12分×年度实际到账科研经费×P1×P2; 2.人文社会科学类(含教研项目):S2=18分×年度实际到账科研经费×P1×P2。 第六条科研成果根据成果层次、类别和社会、经济效益核定分值。 (一)公开发表论文(文艺作品)分S3根据所发期刊类别按表二标准计:

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关于印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准确和公正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

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教师工作量是学院对教师以及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按学年度统计,也是对二级学院(部)进行学年度教学工作总量考核和定编设岗的主要依据。 三、教师工作量的内容 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业务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由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答疑辅导、考核以及其它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和实践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准备、指导、批改报告等工作)两部分组成。 3.业务作量由科研工作量(包括编写教材、撰写论文、开展教科研等学术活动)、辅助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基本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和其他业务工作量三部分组成。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一、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 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因教师职称不同而有不同要求(见表1)。 表1:教师(教学人员)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在理论课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包括备课、授课、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新疆大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证教学、科研、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完成,在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我校几年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1. 教师应履行所任教师职务的职责,并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师资培养工作量,教材建设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及校、系委派的其它工作量。 2. 教学工作量采取标准学时计量法(以理论课授课学时为标准计算,标准学时是教师工作量的反映,也是奖励的依据)。 3. 教学工作量指课堂讲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等)、课堂讨论、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指导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劳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直接面向学生的工作量。 4. 凡本校教师承担本校国家计划内学历教育任务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的教学工作,均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承担计划内成教生教学工作的也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5. 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院系来确定。 6.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至少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各院、系(部)教研室应首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对教学任务少或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安排其它任务,对拒不接受任务或私自外出搞创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应按照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理。 7. 凡私下承担的教学任务,一律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 本专科生理论课程讲授(以实际授课时数计)包括备课、上课、实验等教学环节(具体要求见《新疆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课时=1标准学时 新开课 1课时=1.1标准学时 2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模板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 学院科研工作量计 算方法模人板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试行) 本部分包含教材建设、科研、论文、获奖等方面的内容。计算本部分时,成果获得者必须署名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未署名本院的不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 为鼓励教职工走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

的论文论著或其它研究成果,必须符合本人所学专业大类(或交叉领域)与从事的职业(或现阶段所从事的学院工作)。教育研究与教材(教参)必须具有高职高专或其它类型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属性。 论文或艺术作品 I ?计算公式:绩分X排名系数 2?说明 (1)排名系数参考排名系数表(附后) (2)基本绩分(每篇/当量幅)见表10 表1论文或艺术作品绩分 计算表 *学校指定的重点教育研究期刊:《高等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江苏高教》。 论文或艺术作品获奖绩分(以各级行政部门及具有行政职能的学术管理机构,如文学艺术联合会、哲学与社会科学联合会、科协或预先经学院

认可级别的工程技术学合、高等教育学会等发文至本院的征文、征 稿、作品征集与评奖为准,其它各市以上群众性组织或商业行为的评奖 活动一律按市级计。) (公开发行报纸理论版的论文等同于相应级别学术刊物论 文。 (4)同一篇论文或作品,按最高级别计算,但不重复积分(行政性组织的评奖与正式出版物刊登可重复积分)。对后取得高级别发表的论文,按当年积分计算方法予以追加。 (5 )人文社科类论文每篇不低于2500字、科技类论文每篇不低于字。书法、艺术作品按相应的刊登版⑥量计,以滿一A4版面抵算0.8 篇论文。0.5 v篇幅量<1,按0.5系数折算,篇幅量V0.5,按0.3系数折算。 二. 学术著作?教材?指导书?画册等

(完整word)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 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 (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 (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 (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 (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 (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 (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试行) 郑轻院【2009】49 号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学校人事分配方案的实施,科学合理地评价科研业绩,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轻工业学院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对兼职教授、各种特聘教授或专门有合同约定的教职员工,由人事处提出具体意见,参照本办法进行专项计算和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1)科研项目;(2)科研成果鉴定及专利;(3)科研成果奖励;(4)学术论文;(5)学术著作;(6)科研经费的固定资产增值;(7)学术报告。科研工作量以分值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K为科研工作量总分值,K i?K7分别为上述各项科研工作量分值。 上述科研工作量分值分别记入第一主持人名下,项目组内的具体分配由第一主持人确定。 第三条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科研项目工作量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其分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科研项目工作量分值根据项目级别和到账科研经费数 确定,其计算标准见下表。 备注:1、计算工作量分值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申报和立项只按最高级别计算工作量分值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个获经费资助项目的科研工作量K i= i*m,其中m为实际到帐经费。 2、到帐经费以校财务部门或生产力促进中心当年实际到帐 为依据。获得立项资助的纵向项目总经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 到帐经费标准计算分值。 第四条科研成果鉴定、结项及专利的分值计算 科研成果鉴定、结项及专利的分值为K2,其计算标准见下表。

备注:1、郑州轻工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时,全额计算工作 量分值,记入项目第一完成人名下,参与完成人的分值计算由项目第一完成人负责分配。郑州轻工业学院作为参与完成单位且成果证书体现郑州轻工业学院时,工作量按1/3计算,其完成人的工作量分值计算公式为:K' 2= K2*n/3

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修订稿) 为了加强对各分院(部)科研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和《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 1.纵向项目(课题):是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相关团体学会、行业协会的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横向项目:是以经学校批准、并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科研经费账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 (不包括经营性、生产性等服务项目)。 3.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是指列入学校教务处、市级及市级以上政府、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主要指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基地、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等建设与改革的项目。 4.科研成果:是指有“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列入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成果奖励计划的科技、教科研、教学成果奖,授权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政计划奖励的论文(不包括各类不具有政府或行政职能的部门、社团组织或协会等所评奖的文章),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和教材等。 5.技能(科技、教学)大赛、参展获奖:是指由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包括列入政府管理的社团组织、行业或专业协会)组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比赛、参赛计划,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比赛。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工作量基础分值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2 2.2 2.5

数学 2 2 2 英语 0.9 1 美术 0.2 0.2 0.2 (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1 1.1 1.3 数学 1 1 1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20课时工作量。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的30%——70%计算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4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安全工作。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 (6)两操负责老师计5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式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 公式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2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0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临时安排工作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图书管理员计2--10课时工作量;校园布置与宣传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学生就餐管理:每天0.5课时工作量;报到缴费1--4课时工作量;早、中跟班每次1课时工作量;值楼一次1课时工作量; 报到缴费。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每周按0.5~2课时工作量计算。 (3)代课 因为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代课按每节5元计算,期末在学校办公费中支付。 (4)教研课与公开课 教研课与公开课的课时量是普通上课的10——20倍课时工作量

工作量计算及奖惩计算办法(10.9版)

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讨论稿) 为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切实保证系部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基于《二级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和对近年系部教师工作量数据的分析,结合学院二级管理各项工作改革的要求,在确保教学质量、兼顾效益与公平的原则下,制定人员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第一部分:教师工作量经费分配方案 一、原则与分类 (一)基本原则 本部分方案适用于系部承担日常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在常规教学及延续教学工作量方面的计算及考核,主体是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及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全部教学任务和教学环节均需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检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结果需报送人事处备案。 (二)分类构成 1、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常规教学工作量+延续教学工作量

+其他工作量。根据学院要求,结合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的年工作量上限为880课时,下限为280课时。 (1)常规教学工作量: 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等。 (2)延续教学工作量: 非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规定的,主旨在于辅助教学或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非授课)而产生的工作量,统一按照延续教学工作量计算,具体包括: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加班、辅导、试卷出题及批改、顶岗实习等。 (3)其他工作量: 非常规阶段性或非经常性发生的工作量,如临时性任务各种确实对系部发展有巨大影响的事件等。 2、分类构成表 日常教学及其他工作量分类构成表如图所示:

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能力,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及科研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采用分值办法计算 科研工作量分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成果形式、学术交流及科研基地建设等全面综合考核累积计算确定。 二、科研工作量要求 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研究员120分、副研究员100分、助研80分;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教授50分、副教授40分、讲师30分。教学、科研工作量可打通折算,但各类人员当年实际完成科研工作量应不低于其相应要求的40%。另外,专职从事技术开发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以上缴学校利润额要求研究员6万元、副研究员4万元、助理研究员3万元、研究实习员2万元为满工作量。 三、科研分计算办法 (一)经费分核算 经费分=∑(项目经费额×万元经费分值×经费权重)项目经费来源经费权重万元经费分

国家级项目 1.0社会科学类30分 自然科学类15分省部级项目0.9厅、局级项目 0.8科技开发项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等) 0.7 社会科学类30分自然科学类15分 申报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863、97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国家社 科基金重点以上等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的计10分。 纵、横向项目为学校购买设备 每万元计5分 注:经费额以当年实到经费为准。 经费直接下拨到校办企业的政府科研项目,按纵向科研项目等同计分,津贴由校办企业自行解决。 (二)成果分核算 成果分=∑论文分+∑著作类分+∑成果奖励分+∑项目验收分+∑专利分 1.论文分计分标准 论文类别每篇论文分SCI、SSCI 50分EI、ISTP 40分国家级重点刊物30分国家级刊物15分省级刊物 5分 注:*报纸只限于省级以上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理科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排名在后(文科如研

工作量计算方法

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修订,其作用是为学院内部工作量计算提供参考依据,为二级学院间工作量结算提供计算依据。 一、教师教学任务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 教师教学任务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理论课教学工作、实验课教学工作、实践教学工作(包含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研究生指导工作、学生竞赛与创新创业指导工作、面向学生的体育群体工作等。 二、理论教学工作量 112B L K K =?? 其中: B 1 ——每门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L ——理论教学时数;K 1——课程系数;K 2 ——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一)课程系数K 1,一般课程为1,双语课程为1.6,体育课为0.9,研究生课程1.3,集贤学院课程1.6,实验班核心课程为1.5。 (二)学生人数系数K 2

表2 学生人数系数K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教学班学生人数基数,通常为30人/班。若两自然班合班人数少于60人,则K 2按1.5计。 艺术、建筑等本科专业、研究生各专业的部分课程需要小班上课或辅导时,学生基数由学院提出,可按实际分班数确定工作量,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核定。 (三)学院间教学业务费按每行政班每学时5元计算,公选课暂不计算教学业务费。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实验教学工作量: 2 12B M M = 其中: B 2 ——课程实验教学工作量;M 1 ——实验课程教学时数; M 2 ——实验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表3 实验课学生人数系数M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实验课程学生人数基数,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 方法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试彳亍) 本部分包含教材建设、科研、论文、获奖等方面的内容。计算本部分时,成果获得者必须署名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未署名本院的不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 为鼓励教职工走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论文论著或其它研究成果,必须符合本人所学专业大类(或交叉领域)与从事的职业(或现阶段所从事的学院工作)。教育研究与教材 (教参)必须具有高职高专或其它类型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属性。 一、论文或艺术作品

1 ?计算公式:绩分>4排名系数

2?说明 (1)排名系数参考排名系数表(附后) (2)基本绩分(每篇/当量幅)见表1。表1论文或艺术作品绩分计算表

*学校指定的重点教育研究期刊:《高等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江苏高教》 论文或艺术作品获奖绩分(以各级行政部门及具有行政职能的学术管理机构,如文学艺术联合会、哲学与社会科学联合会、科协或预先经学院认可级别的工程技术学会、高等教育学会等发文至本院的征文、征稿、作品征集与评奖为准, 其它各市以上群众性组织或商业行为的评奖活动一律按市级计。) (3)公开发行报纸理论版的论文等同于相应级别学术刊物

论文。 (4)同一篇论文或作品,按最高级别计算,但不重复积分(行政性组织的评奖与正式出版物刊登可重复积分)。对后取得高级别发表的论文,按当年积分计算方法予以追加。 (5)人文社科类论文每篇不低于2500字、科技类 论文每篇不低于2000字。书法、艺术作品按相应 的刊登版面量计,以滿一A4版面抵算 0?8篇论文。0. 5V篇幅量V 1按0.5系数折算,篇幅量W 0.5,按0.3系数折算。 二、学术著作、教材、指导书、画册等 1.任务含量:教材应符合大纲要求 2.计算方法:自己编写字数X类别系数 3.说明 (1)教材分公开出版教材、校内教材或讲义、指导书、教材的修订版等。 (2)校内教材或讲义、指导书编写必须事先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3)校内教材或讲义、指导书在计算绩分后,不再发放酬金。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三、讲课学时计算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3)试卷分析等1课时。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四、实验课学时计算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1)小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实验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实验。3)大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不少于3000字,必须停课实施的实验。2实验工作量计算实验工作量=计划实验时间(T)×实验复杂系数(μ)×实验分组数(N)各项说明如下:1)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现场指导实验、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20%。2)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15份以下(含15份)计1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3)实验分组中,每组的学生人数一般为4~5人,特殊需要可根据试验设置及场地情况,报教务科审批确定。4)实验项目及实施时间由指导教师事先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全部批改,评出成绩后送教务科存档。5)计划实验时间(T)的计算每项实验、每组学生:T=0.8(小时)6)复杂程度系数(μ)的计算小实验:μ=0.4中型实验:μ=1大型实验:μ=1.4五、指导实习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数×10/5课时六、指导课程设计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10/5课时。注:1)此项工作量包括完成备课,写指导书,任务书,辅导和评阅工作。2)每位教师每天平均至少指4小时。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时计算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注:1)此项工作量应包括选题、指导、评阅及有关准备工作。2)此项工作时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应共同计算工作量再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按比例分配或对等分配,可由教师协商或由教务科处理。 八、计算机上机指导工作量工作量=学时数×0.6注:此项工作量包括指导(任课教师布置的)上机作业及有关工作。九、其它工作量的计算,必须由教研室事先呈报教务科审查,由学校批准方能有效。第三条后勤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一、后勤管理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能胜任的课程或其它教学工作,并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二、后勤管理人员在学校作息时间内,兼职上课一般不应超过6节,超出部分按0.8的系数折算。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教务科每月对每个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按月发放。二、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超课时酬金,并给予批评和帮助1.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或不服从安排以致影响教学。2.教学任务未完成者。3.教学效果很差,几经帮助无明显改进者。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三、超额工作量酬金标准1.高级职称(A级):每课时14元/课时2.中级职称(B级):每课时13元/课时3.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C级):每课时12元/课时4.从院校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此间工作量酬金每课时6元。6个月后按上述3款执行。注:超课时标准分A级、B级、C级三个级别,不惟学历,不惟职称,每学年由教务科按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定级,并经校长批准按相应标准执行。5.本校员工在学校作息时间外(即业余时间),完成讲课工作量,按外聘教师的相应待遇计酬。第二章关于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

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五: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下述计划学时数为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学时数,学生班人数为35人左右,每班增学生10人,按比例增0.1系数。 1、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查、考试等) 工作量K1=计划学时数×系数M1 M1 =1+0.5×(班级数-1)+L1 说明: (1)L 1 =(学生数-班级数×35)/100 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10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 1 =1。 (3)无助教的主讲教师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4)有助教的主讲教师必须完成一个班的习题课和批改作业。 (5)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6)重复课工作量按教学工作量系数的0.9计。 (7)新开课(或开新课)工作量=1.2 K 1 。 新开课,是指教师本人第一次开课。开新课,是指我校现行专业未开过的或内容与体系均不相同的课程。 2、助课(含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等) 工作量K 2 = 计划学时数×班级数×0.3。 说明: (1) 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2) 各助课环节系数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3、体育课教学 体育课按计划学时×体育教学班(含备课、课前准备、上课、测验考试等) 4、制图(除讲课的各项要求外,含课后的两小时辅导) 工作量=计划学时数×[系数M 2 +(班级数×0.2)] 系数 M 2= 1+ 0.5×(班级数-1)+L 2 说明: (1) L 2 =(学生数-班级数×35)/50

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5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 =1。 2 (3)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5、实验班(指单班授课的课程) 讲课工作量=工作量K ×系数系数=2 1 ×系数系数=2 助课工作量=工作量K 2 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6、双语教学 工作量=工作量K ×系数系数=2 1 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7、健康标准测试 工作量=0.15×学生数 说明:根据国家健康标准测试文件规定,每生需测5项(身高、体重、座位体前屈、800米(女)1000米(男)、立定跳远),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8、音乐系技巧课 每课时计0.75个工作量。 说明:音乐专业技巧课包括声乐主科、器乐主科、钢琴副修等专业课程,采用1对1教学模式。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 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实验教学工作量N 1 : (1)准备实验工作量N 11 =0. 40×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 N 11 : (2)仪器维护工作量N 12 =0. 012×配套组数×实验学时×重复次数 N 12 重复次数=实验人数÷每次人数 每次人数:在规定的实验时数内一次完成实验的学生人数。 : (3)协作实验工作量N 13 N =0.2×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 13 (4)指辅导实验工作量N : 14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3: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1、课题申报、结题与鉴定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申报或结题(鉴定)学时数=100K1K2 K 1:类别,课题申报与结题取1.0,申报获准经费自筹取3,课题鉴定取10; K 2:课题级别系数:国家级1;省部级0.4;厅级0.2 2、课题经费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经费学时数=100K1K2 K 2:课题经费系数,K 2=当年到帐经费(万元); K 1:课题级别系数,如下表: K 1:成果奖级别系数:国家级50 ;省部级10;地厅级2;校级1 K 2:获奖等次系数:特等奖4;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0.5 4、发表学术论文表论文学时计算办法:发表论文学时数=100K1K2 K 1:级别系数,如下表:

K 2 :获奖等次系数,如下表: 5、著作与教材学时数计算办法:著作与教材学时数=100K1K2K3 K 1 :类别系数:专著5.0;译著3.0;编著2.0;编写公开教材1.0;编写校内教材0.3 K 2 :获奖系数,取值如下表: K 3:字数系数,K 3 =字数(万字)/5 6、专利学时数计算办法:发明专利:500学时/项;实用新型专利:200学时/项 备注: 1、以上得分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分配各成果相关人员。 2、科研立题、申报、结题、鉴定、论文、获奖以署名学校且在科研处登记的为准;经费以实际到帐为准。 3、课题分级 (1)国家级科研课题: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

(2)省部级科研课题:是指省科技厅重点项目、省科技开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各部委科技司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改项目。 (3)厅局级科研课题: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教育厅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归此类)。 4、奖励分级 (1)国家级奖励: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对于国家二等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为省部级一等奖。 (2)省部级奖励;是指省(部)科技进步奖、省自然科学奖、省发明奖。其中省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省部级三等奖视为厅级一等奖。 (3)市(厅)级奖励:是指级政府部门办法的科技进步奖。其中市(厅)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市(厅)优秀教学成果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对于厅级三等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为校级二等奖。 (4)校级奖励:是指学校科技进步奖、东华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

2010工作量计算方法(正式稿)修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请各学院(系、部、中心)严格按此办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复核。 一、全日制本、专科教学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主要包括理论与实验教学、教学(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 (一)普通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 30—70人,不考虑人数差异,工作量=计划学时×1; 70人以上,单门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1+(人数-70)×0.004]; 单门课程工作量总数=计划学时×[1+(总人数/头数-70)×0.004]×头数。 因专业、课程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多头课程教学班中有少于70人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不足70人的教学班按70人计算。 (二)本、专科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布置和批改要求 批改作业是正常教学的一部分,所有课程应按教学要求给学生布置作业,教师必须定期批改作业,一般平均每6学时应批改作业一次,每次批改作业人数不得少于70人。因排课原因学生人数不足70人的按70人计算。不另外计算工作量。 超过70人部分,计算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作业批改难度较大的课程,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一定的难度系数,计算超难度批改作业工作量。 2、超额和超难度批改作业工作量计算办法 (1)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 所有课程,任课教师超额批改作业,给予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教师每次批改作业均超过70本的,经各学院(部、中心)核查,教务处审定,可计算超额批改工作量,公式为:

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0.01×(每次批改学生作业人数—70)×计划学时/6 (2)超难度作业批改工作量=计划学时×K(K为作业批改难度系数) ①数学、制图类,K为0.25 课程为:高等数学、概论率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运筹学;工程制图、机械制图、建筑制图、家具透视制图,不含CAD 。 ②力学类,K为0.15 课程为:理论力学、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工程力学、弹性力学。 ③物理、化学、公共计算机、机械基础、测量类、大学英语,K为0.1 课程为: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食品化工原理、生物化学、大学物理、电工与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路分析、原理零件、工程测量、测量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C语言、Foxpro、液压传动。 (三)课程考核与试卷批阅 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应阅所任课程试卷70份。批阅其余试卷,单独另计工作量,每阅70份计1学时。集体阅卷,除任课教师应阅部分外,其余按此计算工作量。 (四)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校内实习(实训): 按一个行政班计算工作量,超过38人的按(人数/38)计算系数 (不足38人的按38人计算): 工作量=周数×5(天数)×2×(人数/38) (五)机房类实验课程、非实验室内实验课: 按每批次38人标准计算: 工作量=计划学时×(人数/38) 人数说明: 无其他专业有同课程,不可能合班且单班人数少于38的按38 计算; 无其他专业有同课程,不可能合班且单班超过45人的可分班, 课时可参照理论课多头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