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商户、商品管理办法(V2.0)

红星美凯龙商户、商品管理办法(V2.0)
红星美凯龙商户、商品管理办法(V2.0)

红星美凯龙商户、商品管理办法

(V2.0)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红星美凯龙品牌形象,构建合法、诚信的经营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商户入场管理

(一)商户进场前资质审核

在商户正式签订经营合同前,由商场商户关系管理部负责对各项资质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商户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商户基本材料

(1)商户营业执照

要求:原件核验无误后,留存加盖商户公章的复印件。新开商场最迟在开业后两个月内办齐手续。商户营业执照需按时年检。

(2)商户税务登记证

要求:原件核验无误后,留存加盖商户公章的复印件。新开商场最迟在开业后两个月内办齐手续。

(3)商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要求:原件核验无误后,留存加盖商户公章的复印件。

2、商户经营/代理商品材料

(1)代理授权委托书

要求:原件核验无误后,留存加盖商户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关系须从生产工厂逐级授权,直到授权至商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内容、委托

代理商品范围、委托有效期必须与商户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代理品牌生产工厂的营业执照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工厂的营业执照需按时年检。

(3)代理品牌生产工厂的税务登记证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

(4)代理品牌生产工厂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按时年检。

(5)产品商标注册证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

(6)产品环保、质量检测报告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要求展厅出样的每个型号的产品,均有产品合格证书或合格的检测报告(a.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有效期的,以报告送检之日起一年内为有效。

b.检测报告中必须含有《红星美凯龙商品环保、质量检测操作办法》

中规定的必检项目)。

(8)工厂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宣传画册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原件。要求展厅出样的每个型号的产品,均有合格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6:家具的要求编写)。

3、其它视具体情形需要的材料

(1)家用电器类商品国家3C认证材料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

(2)进口商品提供进口报关单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

(3)特种商品提供特种商品经营许可证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

(4)著名/驰名等商标认证/证明原件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商户公章的复印件。

(5)工厂品牌直营店,需出示直营证明

要求:留存加盖工厂公章、直营公司公章的原件。

由商户关系管理部根据商户具体情况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只有在相关资料完备并确定非黑名单商户(品牌)的前提下,方可签订经营合同。

(二)商户进场资质档案的存档

1、商户进场资质资料完备后,由商场商户关系管理部汇总、终审,并

填写《商户资质资料汇总表》签字确认后存档管理,日常实施责任

人为商户关系管理部,管理监督人为商场商检物价员。

2、所有商户入场后需建立该商户/品牌的《红星美凯龙商户/品牌经营

诚信台帐》,全程记录该商户经营行为。

(三)违规处理

1、入场阶段,商户如有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者资质材料不齐全,商户

关系管理部不得与其签订经营合同;

2、进场时商户关系管理部应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商户展出的样品与《商

户资质资料汇总表》中的信息不符,或销售厂方授权范围以外的商

品,应立即要求商户停止出样,并责令商户整改或完善手续。如商

户未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进行整改,或商户的行为已经造成恶劣影

响的,商场有权要求商户立即退场,并记入红星美凯龙商户/品牌

经营诚信台帐,对于退场商户,记入黑名单。

二、商户日常经营管理

(一)质量保证金管理

1、商户在足额缴纳质保金,完成合同签订后,方可开业;

2、保证金在动用后7日内须立即补齐。

(二)资质档案管理

1、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品类、资质材料超

出有效期等情况时,应主动更新、补齐手续;

2、商户关系管理部负责每月填写《红星美凯龙商户资质更新记录表》,

及时掌握商户经营变化;

3、商场商检物价员每月对《红星美凯龙商户资质资料汇总表》、《红

星美凯龙商户资质更新记录表》及其附件商户资质档案进行合规性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并将抽检结果书面提交至商场总经理。

(三)定/销货单管理

1、所有商场均使用统一格式的标准《定/销货单》;

2、关于《定/销货单》

《定/销货单》是消费者在商户购买商品过程中,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销售单据凭证;

3、《定/销货单》填写使用规定

(1)销售人员需使用深色水笔,工整填写,确保内容清晰可辨认;(2)商户须完整填写供货方信息(包括供货方单位全称及电话);(3)《定/销货单》应完整、如实准确标明所售商品的品名(品牌+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实际金额等详细信息,不得串填其它品牌、型号等;

(4)商户填写完成《定/销货单》并取得消费者确认后,应前往商场的服务台或收银台进行审核;

(5)商场服务台或收银台人员,在收到商户递交的《定/销货单》之后,

对《定/销货单》上描述的销售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请商户配合重新填写;符合要求的,加盖商场的“售后服务”章,以证实此商品为红星美凯龙商场经营的商户所销售。

(四)违规处理

1、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质保金或补齐质保金的商户,给予书面预警,

7 日内仍未完成补缴的,予以停业整改,并有权要求商户退场(同

时记入黑名单);

2、任何在检查中发现资质材料不全或未及时更新的,相关商户应立即

停业整改,同时记入《红星美凯龙商户/品牌经营诚信台帐》,并对商户关系管理部经理书面警告1次;

3、任何检查中发现商户不按规范填写《定/销货单》的,对商户相关营

业员处以50元/次处罚,对商户关系管理部相关责任人罚50元/次。

对于不使用统一《定/销货单》的商户,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对商户关系管理部相关责任人罚100元/次,商户关系管理部经理罚

200元/次

三、商品管理

(一)商品质量管理

1、商户销售的商品需提供的资料:

(1)商品的质量合格证;

(2)生产厂家、厂址、联系电话;

(3)商品的中文说明书;

(4)由工厂提供的商品材质证明文件(材质包括:主材、辅材、加工工艺等);

(5)进行中国环境标志商品宣传的商品需提供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书。(二)标价签管理

1、商户应严格执行商场的标价签管理规定;

2、商品标价签项目填写齐全,内容真实,一货一签,有货有价,货签

对位;

3、标价签中应明确详细的标出商品品名(品牌+名称)、型号、产地、

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主要用料(基材、辅料、饰面)、价格、物价员等;

4、商品标价签严禁手写、随意涂改、填写其他内容;

5、标价签必须通过当地物价局认可;

6、标价签中出现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并已提供相关证明,不允许出

现商户未提供证明的驰名商标标识或绿色环保标识。

(三)商品抽检管理

1、商场商检物价员每月负责组织商场商品的抽检,商户关系管理部予

以配合。以商场实际经营的品牌数为基数,每月总体抽检比例不低于3%,其中含环保项目(甲醛、重金属、放射性等相关项目)检测的品牌比例不低于2%;

2、商检物价员根据《红星美凯龙商品环保、质量检测操作办法》制定

商场年度检测计划,并分解到每月;

3、商检物价员根据月度检测计划,协同商户关系管理部至相应需检测

的商户进行现场取样,并将抽检的商品送至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含产品环保及产品质量问题;

4、检测费用由商场先行垫付,检测结果出具后,经检测合格的商品,

由商场承担检测及商品损耗费用(商品价格按成本价承担),成本价须与商户在抽检前事先书面约定,由商户签署《商品抽检确认函》;

对于一些商品可以通过局部更换部件方式进行修复,则不能以整件商品计价,应该以该部件核定;检测不合格商品则由商户自己承担检测及商品损耗费用。

(四)违规处理

1、不能提供完整商品信息资料的商品,不得出样和销售;

2、任何时间发现商户提供伪造资质、销售三无产品的现象,立即予以

停业处理,报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记入黑名单;

3、违规使用不合规范的价签,责令其在当日内整改到位;

4、商品抽检不合格的商户,整改后仍不能合格的,应予以停业整改,

己经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进入退场处理程序,并记入黑名单;

5、商品抽检结果应及时记录于《红星美凯龙商场商品抽检档案》,对

于抽检不合格的商户,由商户关系管理部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书面告知:(1)停业整顿,撤换该批次的产品,全场产品检测整改;

(2)要求其撤场。

四、检查管理

(一)商检物价员

1、负责本规定相关资料、台帐的归档和商场内部抽检;

2、对抽检中不合规的情况,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并报商场总经理室备

案。

(二)大/小区域营运管理推进部

1、通过营运管理推进部成员巡店抽检和商场间互检,负责对商户商品

及其台帐的检查管理;

2、对发现的问题,(1)要求商场限期整改;(2)计入检查成绩;(3)扣

罚责任人 100-200 元。

3、对重大违规事项,视情节轻重,对应(1)扣罚责任人 500-1000 元;

(2)记过;(3)开除。报大/小区营运管理中心总经理

(三)集团营运管理推进中心

1、通过集团的飞行稽核,对商户、商品及其台帐进行抽检;

2、对发现的问题,(1)要求商场限期整改,大/小区域营运管理推进

部跟进监督;(2)计入检查成绩;(3)扣罚责任人 100-200 元;

3、对重大违规事项,视情节轻重,对应(1)扣罚责任人 500-1000 元;

(2)记过;(3)开除。报总裁办公室。

五、附件:

1、《红星美凯龙商户资质资料汇总表》

2、《红星美凯龙商户/品牌经营诚信台账》

3、《红星美凯龙商户资质更新记录表》

4、《红星美凯龙商场商品抽检档案》

集团营运管理推进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红星美凯龙商户资质资料汇总表

红星美凯龙商户/品牌经营诚信台账

红星美凯龙商户资质(年月)更新记录表

红星美凯龙商场(年月)商品抽检档案

1、本台帐仅作汇总之用,每月送检测报告作为本台帐附件,以备核查;

2、本台帐经相关商户签字确认、商场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核后方可归

档,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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